羊丑儿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杜拉斯
第一章、咖啡馆
当眼神相遇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一定会发生某些事情;尽管,我不确定那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
这是一个绝美的姑娘,她的出现立刻吸引了无数道貌岸然者的眼神。长长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尤其是那冷峻的眼神,虽然是盛夏,却不禁让人生出萧杀之意。她的眼神与与我相撞,高跟鞋和地板的敲击声渐有凌人之势,她朝我走来,然后,在我身后的座位坐了下来。整个咖啡厅都像我一样,吐了一口气,这个绝美女人的气势逼人,然而一分钟过后,这个午后的咖啡厅恢复了表面上的正常。
我是这个小咖啡厅的常客,这家咖啡厅是我一个哥们所开,他是我们那一圈人中最帅也是最脏的一个,整天踢球,浑身泥污,黑黑的皮肤,加上一副懒洋洋的神态你绝对无法和文学联系在一起。然而,他恰是这一行的人。这大约是穆时英对戴望舒的评语,用在我这哥们身上也非常合适。我每天下午来此一聚,有时来的朋友更多,有时只有我一个。人多的时候无非就是互相吹吹牛皮,侃侃文坛趣事,无非都是王彬彬大骂汪辉之类琐事。然而这几天,我听从朋友建议,效法博尔赫斯。
据说博尔赫斯正是在咖啡馆里写作的(其实他是在图书馆,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如同他的小说总是说他在咖啡厅一样,我实际上是在家里)我为了能写出一部《沙之书》不得不摒弃了塞林格的写作方式,这来老家伙一辈子勤恳异常,天天躲在小屋之中写作,然穷其一生仅以一部《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博尔赫斯,堪称世纪文豪,两者岂可同日而语。我来到这里,正是要观察这里的每一个人,希望发现点可写的东西。
我身后的那个女子只叫了一杯蓝山,那是我哥们跑遍了全国买到的最廉价的劣质品,几乎不能称之为咖啡。我暗笑她的不懂行,这也稍稍减轻了我背上的压力。事实上,所有的咖啡馆都在竞争,竞争看谁买的咖啡豆最便宜。她是一个人独自坐在那里的,正如全咖啡馆希望的那样。似乎,我看到了微蹙的眉毛薄薄的嘴唇。她在干什么呢,在等人?等她男朋友?这么美艳的女孩子,一定有男朋友了。然而,他们打算干什么呢,谈判,约会?还是其他。我正胡思乱想着,这个美艳女子拿起了手机,我恰好可以听得到。语言虽然美妙动人,却和他的眼神一样,冷峻萧杀,正在严厉的要求另外一个人10分钟赶到这家开咖啡馆,否则她就离开。电话的另一头竟然也是个女子声音,非常焦急的恳求,说路上遇到了堵车,请主任再宽限一会。
想不到,这个年轻绝色女孩竟然已是主任级的人物,怪不得高傲,碰上这样一个上司,电话那头的人该倒霉了。我暗暗计算着时间,10分钟不到,这个绝色美女便走了,无数的遐想在咖啡厅徘徊。很多人更是大胆的谈起这个女子来,白来一趟,什么也没做,10来分钟就走了,为的什么啊。这种宽松的气氛感染了我,让我不由自主的叫了一杯二锅头。盛夏,二锅头,咖啡馆,也许这是绝好的搭配。因为我们圈中人人酒量不小,咖啡馆主不得不把酒都换成高度白酒
,倘若不然,就我们几个朋友免费喝酒也会让他的亏损额增加一成。然而,10分钟后,这个咖啡馆再次震惊。
今天,来喝咖啡的闲人无疑是幸运的,因为在下午短短的半小时内,出现了两个绝色美女。寻常人看来,美女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然而,历史却证明,美女是没什么,然而绝色美女却足以引起一场战争。特洛伊的长老们看到海伦,只说了一句,为了这个女人,我们打这样一场战争,值……
第二个美女的到来显然出乎人的意料,原本宽松的氛围一下被打乱了,以至于刚才刚高谈阔论的声音戛然而止,只有靠窗户的那个教授似的人物因为年老没能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这位美女亦是高挑白皙,秀发披肩,然而她却显得极为着急,身上的汗水清晰可见。她似乎在寻找着什么,找人,一定是找人。咖啡厅的座位永远都不是一目了然的,这个美女挨着座位寻找一遍,每个人都看到了他那焦急的眼神,我忽然明白了,这就是刚刚那位冷峻美女的下属!原来如此。
然而,我却不敢开口,自卑,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悄悄的占据了大脑。然而那位教授却沉静了下来。镇静而且从容的问道「姑娘,你在找人么?」「刚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和我差不多高的女子,穿着一双7厘米的白色高跟凉拖」「这个,老朽到没注意,你问的可是一个穿白颜色裙子的高个女子?」「呀,正是,她可在这里」「哦,她已经走了,在你来10分钟前吧」「哎呀,怎么办啊,这可怎么办啊」「姑娘,你别着急,你可以给她打电话」「她关机了,再也不理我了」「哦,哦」……智者也没有了办法。
果然如此,她的上司生气了,明天要挨骂了,开除总不至于,哎,来什么咖啡厅谈工作,现在的女子。她,她为什么这样描述呢,一般人谁会注意鞋子呢,对,为什么注意到鞋子,那双极美的鞋子。「金莲好,裙底斗春风。」「今人每入花丛,不仰观云鬟,先俯察裙下」……或许袁枚之时的审美习惯已再成主流了吧。然而,这位美女也匆匆的走了出去,去追她的主任了。
只有重复才是有意义的,只发生过一次得事,压根就像没发生过,米兰昆德拉的话诚然是正确。第二天下午,那个美丽的女业务员又来到了咖啡厅,然而这次,她坐了下来,坐在了我的身后,昨天,她领导所做的位置。她先是抬头不断的张望,然后从包中拿出小镜子,开始化妆,淡淡的,细细的……我这才能安心的回味她的样子。同样是青春靓丽,但却秀气,充满着古典韵味,微微发愁的眉毛,好像并不轻松。蒙娜丽莎之所以让人捉摸不透,就是在于他没有眉毛。这个漂亮的女子,何以沦落至此呢。看她的气质,修养,那种古典韵味,怎么看都不像一般小营业员。然而,昨天他的声音却战战兢兢,焦急之中甚至带着一种,卑微,我很不愿意把这样词语和这样美丽的女子联系在一起。然而,我的观察,是我超越博尔赫斯的资本,这么多年,我对他的信任已经成为了习惯。
文学中一切的美皆来自于错位,才子和妓女才有意思,公主必和青蛙相遇。
否则公主配王子值得大书特书么?这个美丽的高傲的女子为何会有一种他不相称的气质。这也许是
一个机会,一个超越博尔赫斯的机会。我按下决心,只要她能连着在这个小咖啡馆来上两个下午,我必定和她说话。
倘若事情恰恰按照自己的设想那样进行,有时候我们反倒会很不适应。这个美丽女子每天下午都来,这依然是5天之后的一个下午了。相信我的羞涩是可以被大家所原谅,毕竟这是一次邂逅,毕竟是这样一个绝色美女。然而,我必须和他说话了。
「你好,我注意到,你每天下午都到这里来,而且每次都是一个人,你在等人吗?」当我坐到她对面的时候,我决定用那套绅士的方案,事实上这几天我没有闲着,我设计了无数种方案,有嘻哈的,幽默的,混蛋的,有巧合误会的,有英雄救美的,……。
「你好,我只是在这里闲坐而已,并没有等什么人,先生误会了。」她不愿意和我聊下去,然而,我必须鼓起勇气。
「哦,那我唐突了,我注意到,你只叫一杯咖啡,而且很少去喝,你不喜欢这里的咖啡吗?」聊天的技术在于提问,提问的问题必须是简单的,可以回答的「还好,」
「那你尝尝这里的西瓜汁吧,我请你喝一杯」西瓜汁是我朋友这店里唯一斟酌的东西,现在我可以担保,是西瓜做的,但倘若是冬天,我则不敢保证。
「谢谢,我想不必了吧。」
然而,西瓜汁已经上来了,两杯。她笑了一下,拿起了一杯。我知道,我成功了,事实上,每个人都是无聊的,空虚的,也许,每个人即便是美女,也期盼着这样的相遇。我们各自默默喝这西瓜汁,她不好意思不再说话了,「你也是一个人,我看到你好几天了」
「是啊,我几乎每天下午都在这里,这是我朋友的店」
「您每天都来这里?那你有没有……」
「有没有什么,」
「没什么,我是想问有没有好喝的饮料推荐,西瓜汁好像太淡了」
「呵呵,你是想问我有没有见到过一个穿着7厘米白色高跟凉拖的女子吧」
「先生,您这样……」
「我这样确实不太礼貌,我那天听你问起过,您还没联系上她吗?」
「没有,她不肯见我了,所以我才在这里等」
「哦,原来你是在等她,那么,您明天还来吗?」
「也许要来的,这里我只认识她一个,」她幽幽的说道。
「那么,我陪你一起等吧,等待是最煎熬的事情,恰好我也没什么事做」
「那么,真的谢谢您」
这个下午,自然是愉快的,尽管她并不怎么开心,可是我知道,我已经成功了。夕阳来得很快,在我刚刚和她谈完苏格拉底的时候。道别的时候我也不伤心,因为我知道,明天依然如此。
下午3点,我早早来到咖啡馆,事实上我破例看了一晚上诗经,因为我隐隐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对古代文学似乎更感兴趣。本来我想看楚辞,因为诗经虽然极美,但大多民歌,古代文人多不谈诗经,而好言楚辞,以为雅也。但我实在不愿翻字典查生字,还是摇头晃脑的背了背几句蒹葭苍苍。然而,我的心思,却被另一个念头占满,她为什么,为什么会描述鞋子,这太不合常理了。即便是温庭筠李白等恋足之人也绝不会如此描述的。更何况,这样的绝美女子,也恋足么,她一定恋的,她自己的足就那么秀美,然而,她的名字却极不相称,她叫杨丑儿,一个绝色的美
女。
如此,3天,终于忍不住心中的疑惑。我用了最妥善的方法问她「你的文字功底似乎更胜于我,然女子和男子相比,到底逻辑性差了些」
「哦,何以见得」
「这个自然,我们男子尽管感性不及你等,但说话、文章必有条理」
「怎个见的我不谙条理了」
「呵呵,你还记得那天你问的那话么,找人哪有说鞋子的啊,一般人都是说衣着样貌啊」
「哦,」她并不争辩,我急问道:「你觉得别人会很注意鞋子么,哈哈,还记得那天那个老头么,什么老朽不知的那个」
「呵呵,那个老人长得很帅,」
「可是他就没注意到鞋子」
「那么,你注意到了么?」
「我,我注意到了,因为她是朝我走过来的,而且,高跟鞋乔的山响」
「啊,那么,她是穿那样的鞋子吗?白颜色的,很好看的,鞋跟足有七厘米,鞋跟底端是金颜色的」
「……,是,是这样的,你说的正是那个人」也许这个问题只有我能回答,因为,只有我,才如此细致的观察了那个女子的鞋子。
「她漂亮么,长发还是短发」
「什么,你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那你怎么知道她的鞋子的特征的?」我却是惊讶了,一个人不知道对方的长相,竟然可以把鞋子的特征说的一清二楚,这简直不可思议。
「没什么,她好看么,」
「好看,和你一样好看」
「哦」她竟像是长舒了一口气。可我却怎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关节了。
一个下午,两人竟似各怀鬼胎,相顾无言。
终究还是我忍不住,问道「你喜欢高跟鞋么」
「喜欢,喜欢穿,也喜欢看,你呢」
「饿哦,我是男的,不过我很喜欢看,」
「那我的鞋子好看么,」
她的鞋子,那双美丽的高跟鞋,我已经完全了解,甚至比鞋子的主人更加了解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灰尘,我都清清楚楚的知道;那双白色的凉拖,虽然鞋跟只有5厘米,可是穿在玉足之上,竟显得非外好看。
「好看,非常好看」
「你看仔细了么,我不喜欢别人随便称赞」
「你这么漂亮,一定被很多人经常的称赞吧」
「是啊,这几天,你无时不刻在称赞我,让我觉得我像女神一样了」
「饿,你就是女神一样的,我觉得是,就连你的鞋子,你的足,都这么好看」
「呵呵,可惜,我好几天都穿着双鞋子,一个人住在旅馆,也不敢乱花钱,新鞋子也没买。这双鞋子被我穿了这么多天,都脏的不成样子了」
「啊,你住宾馆,那天不上算了,改天我给你找个地方。呵呵,说到您的鞋子,确实有点脏了」为何她不住在我哪里呢,我脑子出现了这个强烈的念头,要说服她,住在我那里。
「是啊,哎,真狼狈,这次出来。你能帮我找到房子,可是我快没钱了,这几天幸好有你请客」
「你完全可以住在我家里,我恰好有空房间」
「可是,……
「没有可是,相信您已经了解,我是个极好的人,极好的」我依然是语无伦次了,强烈的愿望让我忘记了修辞。然而结果却是极好的。她推辞一番,也就依了我。
我的家虽然乱,但却极大,加之我又是单身,所以极为方便。这样一个美女搬进我家,令我不免忐忑。事情可谓一帆风顺,或许是我的君子之风让她彻底放心。吃过饭后,我执意要带她
去逛街,她闲来无事,也就答应下了。谈请说爱的一般流程我自是明白,请客吃饭逛街电影那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她太能逛街了,仅在鞋城我们依然走了一个半小时了。虽都已精疲力尽,她却兴致不减,几乎每个品牌的高跟鞋都要试穿一下。
「帮我把那个鞋子拿过来吧,那个黑颜色的」她对我说,这是她第一次开口要我帮忙,想必也是累坏了,这样来来回的试穿,显然比我更累。我拿了鞋子,在她面前蹲下,非常自觉的为她换鞋子。我和丑儿才认识10天,做这种动作却没有丝毫的为难。
她的玉足伸了过来,白皙,修长,圆润,这些形容玉的词汇让我几乎愣住,太美了。若不是在商店,我几乎就要轻吻一下。我蹲在地上,慢慢的为她穿上鞋子,她站起来试了试,我依然蹲着,她穿那双都很好看,黑色的鞋子,轻盈的造型,细细的高跟,配上她白皙的脚趾,真是完美无瑕。她见我看得出神,忙问道「你怎么了,累了吗,还不起来,蹲着干吗」
「哦,我有点累了,蹲着歇一会。你不用管我」我起不来了,起来就会被别人看到支起的帐篷。还好,她只是略显惊讶的看了看我,自己又去换鞋了。
第二章、高跟鞋
回到家时,杨丑儿的手中已经多了一双新鞋子,尽管已是晚上10点,可还是试穿着走了几步,「好看不好看,今晚上你怪怪的。」
「哦,很好看了,关键是你长得美」
「你是不是总盯着我的脚看」
「是啊,买鞋子吗,自然不能……」
「你以前也总看我的鞋子」
「哦,是吗」我脸红了,她很随意的问我,开始的那种羞涩已经没有了,这种问题让我很是尴尬。
「怎么,你是不是和辜鸿铭一样」
「哦,不,我并不主张纳妾」
「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你恋足」
「哦,有点,好像」
「什么叫好像,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闪电似地提问,我没有想的余地「有吧,有一点」
「一点是多少,你喜欢看我的脚吗?」
「喜欢,有点喜欢」
「喜欢看?还喜欢别的吗,喜欢我的高跟鞋吗」
「喜欢,喜欢看,」
「不喜欢吻吗,今天晚上我以为你要亲我的脚了」
「哦,呵呵,是吗,是吗」
「那你现在还想亲我的脚吗?」
「哦,是吗,哦,可以吧」我几乎崩溃,我原本以为我会潇洒些,很大方的开这么玩笑的面带微笑的单腿着地,然后轻轻一吻,那样潇洒又不失面子。然而事实证明,我并不是此中高手。
然而她继续进攻「什么叫可以,你帮我鞋子脱了,我都累了」
我蹲下,她也坐在沙发上,翘起腿,等着我给她换鞋。当我再次触到她的鞋子的时候,我的下体再次不安分起来。强烈的性欲容不得我体面的作答。我甚至是跪了下来,去亲吻她的脚趾,修长的脚趾,白皙的脚趾,圆润的脚趾,微微上翘,骄傲的脚趾。然而就在我的嘴唇要触到她的脚趾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笑着对我说,你真的要亲我的脚趾啊。
我愣了愣,她伸手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你果然是恋足,可是刚才你竟然不承认,看我怎么罚你」
她居高临下的站着,而我就跪在地上,虽然她是笑着,可我还是觉的这其间的高下之分,一时间曾经树立的自信荡然无存,反倒觉得这
样直白更好一些,念及如此,便道「我确实喜欢你的脚,你太美丽了,可以吻一下么?」
「当然不可以了,你岂不知道脚是很重要部位么?」
「那我,」
「这样吧,你先帮我把那双旧的鞋子擦擦吧,看看你的表现」
「是」
然后的镜头则是:她在看电视,我在不远处为她擦鞋,她不时指挥我的动作。
「你不觉得应该跪着擦么,」「是」
「恩,不错,拿过来我检查一下。」「是」
「只有这么近了,你就不要站起来了,我还得仰着头看你,爬过来好么」
「好的」
「恩,真乖,你像不像小狗」
「你做什么事情都这么不仔细么,你看这里,再擦,就在我脚边吧」
二十分钟后……
「你擦了那么久,还没擦干净,你这么笨,你看这里脏的」
「可是,那是鞋底,我觉得,擦了你一踩,还是会脏的」
「那你就在我擦啊,你不是喜欢我的鞋子么」「是」
「这次还差不多,只要认真,你也可以做好的,但是,为了证明这双鞋子已经很干净了,你可不可以给我舔舔呢。」
这正是我迫不及待的,跪在地上就开始舔她的高跟鞋。
「还真的听话啊,你似乎很害羞,为什么害羞呢」
「没什么,没有害羞」
「那为什么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抬起头来,她正居高临下满面笑意的盯着我,「恩,不错,舔的很干净,你去睡觉吧,我也要睡了,有谁呢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征服了,我躺在床上心有不甘,虽然是这美丽的女子,虽然我本就是辜鸿铭一类的人物,可是,那也不能在我家里,跪在她脚下给她舔高跟鞋啊。明天要克制,克制。啊,她真美,那么美丽,那么白皙,鞋子也那么好看,跪在她脚下有什么不好呢,给她做奴隶也是很好的啊。她怎么知道恋足,她竟然都看出来,这样的女孩子这么细心不会看不出的。但是,她真美,她的足,啊,今晚真该动作快一点,那样就可以吻到了。明天她会让我吻么,但愿会。明天快点到来吧。哦,莫奈的独白。
「你还不起么」
「哦,这就起」她竟然跑到我卧室里来了,幸好我没有一柱擎天。
「你去买点饭,我饿了」「好的」
买回饭之后,我们两人默默地吃着早餐,突然,她问「你刷牙了么,」「刷了,怎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你现在吃东西的时候,还有没有我鞋子上的泥土」
「哦,没有了,我刷过了」
「那你以后不要刷了,我喜欢你记住我鞋子的味道,我鞋子的味道好吃么」
「哦,很好的,」
「可惜你竟然刷牙了,没有我鞋上的泥土了」
「我可以再舔一下」不知怎么的,我又找了这小姑娘的道。跪在她脚下舔了舔她脚上的高跟鞋」
「你好像在敷衍,就舔了两下」「不是,我以为,……我没有,」于是我有跪在她脚下舔了起来,这次舔了5分钟,舌头都有些疲劳。正要站起来,她忽然踩住我的肩膀,说「我喜欢看你给我舔鞋子,你再帮我舔舔鞋底好么」
「我,好的,好的」我又跪了下来。
「以后你不要和我一起吃饭了,要不然你嘴巴里有我高跟鞋的味道,我还要和你一起吃饭,很恶心的」
「那是你自己的鞋子啊,」
「不要了,你还是跪着吃吧,以后我在桌上吃
,你跪着吃,反正你喜欢我的脚,对么」
「哦,好吧」
「不要舔到我的脚,如果我发现你的舌头舔到我的脚,我马上离开你这里」
「是,可是,我什么时候才能吻你的脚趾呢」
「在我命令你的时候,怎么,不愿意舔我的高跟鞋么,这么快就喜新厌旧么」
「不是的」
「你只是恋足吗,知道SM吗?」
「不知道,我只是恋足」
「哦,那也好,正好,我缺一个擦鞋子的奴隶」
吃完饭后,她用我的电脑上网聊天,而我则被赶出家门,不允许偷看她聊天。她要我11点后回来,做饭。下午,我们照例来到了咖啡馆,因为羊丑儿还要继续等那个人,那个美艳冷峻的女子。然而在咖啡厅里的谈话,却早已是另一番风情。
「你生气了吗,我让你舔我的鞋子」
「没有,我很喜欢」
「真的喜欢,那你舔我的鞋底什么感觉,感觉好脏啊。」
「还好,是我擦过的」
「要是你事先没擦,会舔么,比如现在」
「哦,大越不会吧」
「为啥呢,你不是喜欢么,」
「太脏了吧,」
「可我不觉得,你不是喜欢么,你想舔我脚吗?」
「也许吧,这里这么多人,又都是我所熟悉,我们谈些别把」
「你害怕了,这有什么,你现在跪下,给我舔一下」
「不要了,回去再说」
「你真的不舔,我可要回去了」
「不是,等一会,现在人多」
「怕什么的,你快点,」
「马上,马上」我推三阻四了二十分钟,终于在一个没人注意的时机吻了她的高跟鞋一下,我自是心惊肉跳,她却颇有得色。
「表现不错,回家赏你」
「谢谢,要了老命了」
「哈哈,你真的不知道SM,说实话,一般的恋足的都喜欢SM 。」
「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三星的意思么?」
「是虐待的意思,其中就包括刚才那样」
「那样?吻鞋子?」
「不是,是舔鞋,给我舔鞋。你以后不要用吻这个字了,别扭」
「哦,好」
「也不要说好了,回答我要用——是」
「是」
「你不觉得你很像我的奴隶吗」
「有点」
「那你不该叫我主人吗?」
「是,主人」
「这才像样,这就是SM,主人和奴隶,你是奴隶,我是你的主人」
「那都要做什么呢,舔鞋,还有其他的吗?」
「呵呵,你很期待啊,想知道么,晚上上网去查」
「是,主人」
「恩,以后都要这样」
第三章,家奴
「背的如何了,你不是过目不忘么」
「哦,快了,」
「竟然忘了说主人,你真是笨蛋,快点背熟,背不下来不许睡觉了,明天一早我检查,若是还背不下啦,不许吃饭」
「是,主人」
《奴隶守则》,《家奴法规》,这是主人羊丑儿给我布置的任务。里面的名目繁多,真佩服写这个守则的人。而里面的条目内容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不但要舔主人的鞋,就连小穴,肛门,都要舔,更吓人的则是圣水黄金调教,想一想都会害怕。难道我以后要成为这样的人?
羊丑儿主人继续上网,仍是不允许我靠近,只是命我在客厅擦鞋。这几天,我们买了很多的鞋子,这却道是我心甘情愿的,她,太美了。
「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不错,竟然都被背过了,可是,以后要严格执行啊」
「是,主人。」
「恩,
不错,主人先训练你的耐力。看你耐力如何」
「回主子,我经常运动,耐力不用训练」
「是吗,那更好,这样吧,你先磕100个头吧」
「啊……」
「怎么又忘了,你怎么回话的,要是一再犯错,看我如何惩罚你。」
「是,主人」
于是,我开始磕起头来,在她脚下。怎么回事呢,怎么突然就成这个了呢,不是一切都很顺利吗,怎么现在要给她这样呢,只有3天吧,好像昨天我们还是朋友,怎么现在就这样了呢。我怕她吗,不怕,我揍她太轻松了,那我为什么要听她的。我怕她吗?不怕吗?怎么回事呢,沦陷,沦陷,那里是底线。我不仅害怕起来。
「今天我要你完成一个任务,在咖啡厅里从我胯下钻过去,」
「是,主人」
在咖啡厅,我们继续等待,等待着那个绝美的女子。
我觉得有点像等待戈多,我们在这里闲聊,我和她却不知道在等待谁,不知道她的身份,不知道她的名字,好在她曾经出现过一次。然而,这个戈多还会再来吗。很多人都在分析戈多到底意味着什么,是有还是没有。近些年来很多人(一些人)倾向于把戈多理解为上帝。也许我们等待的就是一个上帝是的人物,只是现在她还得叫戈多。
第三章 蓝色……
颜色无疑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东西,每一种颜色都象征了无数的意味。浅一点,重一些,都可以改变我们对颜色的记忆。看的仔细,看的粗疏,又会有不同感觉。我曾经站在树下观望,那盛夏的树冠,郁郁葱葱,绿色的生命力极度张扬,然而看久了,你便会发现这其中的忧郁,深深的忧郁,超过了四月,超过金秋。那么蓝色呢……
这也许是人世间最常见的颜色,天空,大海……庞大的,无处不在的蓝色。
想必每个人心中都有每个人的蓝色。也许那是多瑙河上的欢快,也许那是大海的浩瀚,或许那是意大利的忧郁,又或许那是天空的清澈。然而在我的印象里,蓝色,意味着神秘。
鲁迅的《秋夜》是我读过最好的文章,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奇怪而高的蓝色,魔幻的气息洒满了后院。奥兰多的球队叫做魔术,那种蓝色的队服穿在霍华德,刘易斯身上,还有曾经的特科格鲁身上,总让人觉得说不出的诡异,被使了魔法吧。埃及香水我也最喜欢那蓝色的一种,是调情,还是梦幻,神秘的让人看出她的本真,倘若有位女子滴上这样的东西,那么,她一定是神秘的。
蓝雨恰是这样的一个人。此时她正在办公室窗台前冥想。就是在对面的那个小咖啡馆里,半月前,竟然被一个女M戏弄了。虽然事后那个女M不住地哀求,蓝雨还是极为气愤,毕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和M见面时所有的M无不是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想不到,这次,竟让她白白等了20分钟。一定要惩罚这个不知礼数的女M,在蓝雨的后宫,绝不容于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