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凤的故事(老师变奴隶)

沈凤的故事(老师变奴隶)

沈凤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在陈文刚的坚持下,她卖掉了那套房子,准备用这些钱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离开天方以后,陈文刚到了一所私立中学教书,工资是他在天方中学的五倍有余,何卉的生意也干的不错,一家人无事之余,常常想到陈雪,都想为这位娇柔的主人做点什么。开学那天,陈文刚夫妇帮沈凤整整忙活了一天,晚上,送走了来送女儿的沈老汉之后,就把沈凤接到一座十分豪华的饭店里,为她接风。沈凤本想推辞,但碍于文刚夫妇的面子,只得留了下来。文刚告诉服务员没事不要进入之后,关上了包厢的门。夫妻二人递了个眼色,齐齐跪倒在女孩的脚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说:「奴才陈文刚,奴才何卉,拜见主人。」沈凤自然对此毫不吃惊,她略带羞涩地笑着说:「快别这样,陈老师何阿姨,快起来吧。」她发现陈文刚眼神已经落在自己的脚上,心中窃笑,便非常幽雅地架起了一条腿。

何卉发现丈夫的失态,忙捅了一下陈文刚,赔笑道:「主人在奴才们还是跪着比较合适。陈文刚回过神来,也赶紧说:「是,是,跪着就好。」沈凤明白她们的心思也就不在勉强,这样,一人坐着,两人跪着,推杯换盏倒也其乐融融只是陈文刚的眼睛老往桌子下面瞅,惹得沈凤不住窃笑。何卉明白丈夫的嗜好,又见沈凤没有责怪的意思,便对沈凤说:「主人,你看她的样子,怪可怜的,您就让她服侍您的脚吧。」沈凤这一年多来,不断折磨于芬,不再象当初不谙世事,反问道:「陈老师想,那么何阿姨呢?」

「我,」何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想伺候主人了。」「那好吧,不过,我走了一天,脚可是很臭的哦!」文刚一听,赶忙爬到沈凤脚下,说:「我们都喜欢啊。」夫妻二人帮沈凤脱去鞋袜,一个抱住一腿,象品尝嫩藕似的,开始为沈凤清洁双足。沈凤笑吟吟地看着二人,这一年多来,她已经习惯了别人的伺候,反倒是没人为她舔脚才觉得缺了点什么,高考以后,于芬落榜,她父亲拖人为她找了份工作,去了外地,现在沈凤的脚已经一个多月没人伺候了。她发现,何卉的动作很拘谨,而文刚则很莽撞,一张大嘴几乎要把自己的小脚整吞进去,而且舌头老是找不到真确的部位,几乎象第一次那样生疏,这让沈凤很高兴————这说明文刚并没有很多机会练习自己的口技,也就是说,文刚只有她一个主人。她很想戏弄戏弄文刚。

「陈老师,何阿姨,你们别光忙着,喝些饮料吧。」她将一瓶啤酒沿着自己的小腿缓缓斟下,水顺着脚面,流进二人的嘴里。「香吗,————-不要浪费啊!」酒香混合着体香和脚汗的味道流进文刚夫妻的身体里,最大限度地刺激他们的神经,二人更加卖力,特别是文刚,鼻子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等到二人都大汗淋漓的时候,沈凤结束了这场游戏,文刚夫妻重对沈凤行了礼,才退回原地。又吃了些菜,二人把沈凤送回学校,他们提出要为沈凤租一套房子,但沈凤觉得已经用了人家许多东西,坚决不肯,二人只得作罢,把沈凤送到宿舍楼口才依依而别。

第二部大学故事

(一)大学生活理想中的大学生活充满了阳光和激情,可现实却

令沈凤很失望,许多的鸿沟,城乡、地域、性别、贫富、年龄、性格,渐渐把沈凤划进了一个幽闭的笼子里,她变得更加沉默,图书馆成了她避世的桃源,书成了她排遣寂寞的工具,只有文刚夫妇父女打来的电话才能暂时填补一下内心的空虚。苦读出成绩,第一个学期的期中,沈凤的成绩名列本专业第一,丑小鸭一下变成了白天鹅。她像一颗突然出现在天空的星星,引起了各种人的关注。势利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在大学里这种表现最为丰富,一个人可以因为各种原因受到追捧,比如财富,比如父母的权力,比如突出的特长,性格的特别,长相的酷与靓,或者如沈凤的成绩的优秀,在校园里,图书馆里,甚至宿舍里,申风的身边有了一群挥之不去的追随者,沉默显得高雅,瘦小显得清秀,朴素显得不同流俗,沈凤的特点全成了优点。

「认识一下,我叫周翔。「一个酷酷的男生过来招呼。沈凤认识他,本系学生会的主席,一般来说,学生会主席都由大三的学生担任,而这个人,现在才是大二,这一点不是显示他有超人的能力,就是显示他有深厚的背景。「你好,我叫沈凤。」她的眼睛抬了一下,又放了下来,回到书上,然后心不在焉地补了一句「请坐」在她眼里,他和别的男生没什么两样。

「别这么客气,我们同一个专业,我比你大一届,你是天方的吧,我离你们那里不远,我们算是老乡,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住——-」「谢谢,」沈风的嘴唇似乎动了一下,又似乎没动,她的冷淡令男生有些不知所措。「其实,大学里不用那么用功的,你完全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比如打打球,跳跳舞,参加社团什么的,在在大学里重要的不是书本,而是人生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你觉得我是自闭症还是抑郁症?」一句抢白,让男生目瞪口呆,最可怜的是他不能放下自己的身份与这个蛮横的女孩吵架,无奈地耸耸肩,「好吧,既然你心情不好,我们下次再聊,再见。」「我没有心情不好。」当他转过身的时候,听见女孩这样说。「再见」这天晚上,沈凤回到宿舍,惹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潮,如果他她考第一给大家得到印象是惊讶的话,这次大家对她的感觉简直是崇拜了。

「唉,老六」沈凤在宿舍排行老六,「你这次可真露脸了,您知不知道,周翔的老爹是副省长,他说话,连系主任都不敢驳回,乖乖,生生地让你给灭了,」天方附近的云都县出了一位副省长,这是沈凤父母从小就对她念叨的传奇,没想到周翔竟是这位副省长的衙内。「你们怎么知道的」对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沈凤有些吃惊。「呵,这还用说,大公子在小才女面前灰头土脸,这都快上大字报了,六儿啊六儿,你可真个给咱女界同胞长脸。」

「怕什么,我又不想做省长媳妇。」沈凤难得地开了个玩笑,躺倒在床上。「媳妇」这样一个古怪的念头在沈凤心头一闪而过。

(二)奴隶和她的奴隶此后一个多月里,沈凤又碰见那位公子哥几次,她发现她眼睛里有一种蠢蠢欲动的神情,竟与于芬有写相似,不过也没太在意。仍旧看书,偶尔听听音乐。元旦前几天,陈雪打来电话,说要来看她,沈凤很高

兴,她喜欢漂亮的陈雪,这喜欢里包含了那次礼物事件造成的微微的歉意。果然,公历新年的第二天,陈雪出现在沈凤的宿舍里,还带了个文质彬彬的小男生,她就叫他彬。陈雪已经画了淡淡的妆,浑身散发着都市丽人的干连气息,她告诉他自己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就在本市政府,这次回来,是想让父亲给走动一下关系,以便复试顺利一点。至于那个男生,沈凤没问,陈雪也没说,他只是很小心地陪着,待了一会后,陈雪约沈凤到自己家,尽管沈凤一再声明自己不想当「灯泡」最后还是没拗过陈雪。三人一道去了陈家。这是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沈凤曾经来过。何卉没有孩子,陈雪又经常不在,这里只住夫妻二人,看上去有些空荡荡。

一进屋,陈雪就拉上了窗帘,拉着那男孩跪倒在沈凤脚下。「奴隶陈雪,见过主人。」「小狗刘彬,见过主人。」「你们?——」沈凤很诧异那个男孩。「她是奴隶的奴隶。在主人面前就是一条狗。」陈雪说着,还用一种近乎恶毒的眼光瞅着刘彬。沈凤笑了,对陈雪收奴,她并不感到奇怪,陈雪那么漂亮,原也应该有人伺候的。「陈雪姐,你别这样,快起来吧,让你的奴才看见,不太好吧。」

「不,主人,奴才已经把一切都告诉他了,」她转过头,「是不是,奴才。」那男孩没有抬头,「是,」沈凤对陈雪有了自己的奴很高兴,她并不怀疑陈雪的忠诚。「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对待奴才的好不好,陈雪姐。」「什么赏赐啊?」沈凤脸朝屋顶,晃着两只脚,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是您的脚,——可以吗。」陈雪的声音有些发颤,她已经一年多没有伺候过主人的脚了。

「是吗,可是,是我先提出要求的啊。」陈雪哪里还敢怠慢,主人生气的样子,她可不想见识。她站起来。人就是奇怪,在某些时候他是温驯的小羊,另一些时候就变成了狼,在有的人面前象猪一样愚蠢,而在另一些人面前则成了无比聪明睿智的上帝。当陈雪转过身去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罩上了一层严霜。用一种淡定而慵懒的音调,陈雪对男孩说:「该干什么,不用我说吧。」男孩抬头,望望沈凤,又看看陈雪,似乎有些不愿意,或许在他眼里,沈凤不过是一个刚刚成年未谙世事的小女孩,只是因为陈雪的崇拜而不得已做出一副崇拜的样子。真让他服从,他感到为难。

「恩!」陈雪二目圆睁,射出灼人的光芒。男孩无语,显然他对陈雪是不敢反抗的,慌忙脱掉衣服,还听到陈雪轻叱了一声:「贱」男孩长的很清秀,皮肤很白,只是作为一个男人,略略单薄了些。胯间的玩意却与他驯服的模样很不相称地高昂着头。沈凤一直没有说话,从接触陈文刚至今,她还没有看到一个男人在他面前这样你发的内容是非法内容,在她的眼里,男孩一直都是慌慌张张,瑟瑟索索的。在脱衣服的时候,虽然有点脸红。却也没什么特别羞耻的表示,这至少表明,这种游戏在他和陈雪之间,已经成了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似乎与磕个头,叫声主人什么的,在层次上。

「行礼!」陈雪的语言异常简洁。男孩象条件反射似的爬到陈雪脚下。「笨蛋,不见主人在,去向主人行礼。」陈雪踢了他一脚,那男孩

赶紧爬到沈凤身前,吻了吻他的脚丫。这是,根本没人注意到,他原本驯服的眼睛里,竟也射出野性的光芒。用脚掌拍拍他的头,算是答理,沈凤笑者对陈雪说,「他很乖。」「我也很乖的,主人,」陈雪缓缓地跪倒在地上,捧起沈凤的另一只脚,「主人,我好想伺候您。」她轻轻地一吻。沈凤用戏谑的眼光看着主仆二人。

「是吗,陈雪姐,那我看看你究竟有多想。」隔着一层衣服,她开始用她的脚趾,摩擦陈雪丰满的乳房。陈雪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不,不要这样,主人……」沈凤微笑,无语。刘彬呆了,他没想到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小女孩尽用只言片语就把自己崇拜的主人弄的迷乱起来,趁二人不注意,他偷偷地将手伸到了跨下。「不许手淫。」沈凤没有看他,依然对着陈雪微笑,但刘彬听了,立刻拿开了自己手,一脸惶恐,「你的奴才不很乖啊,陈雪姐。」

「是……啊,奴才,管教……不好,奴才一定……啊,主人,一定教训他……」「你的奴才,我不管,但是陈雪姐,我要惩罚你,现在,把你的衣服脱了吧。」「是……」陈雪沉浸在被主人调教的快乐中,几乎忘了还有一个被称为奴隶的男孩就在自己的身边。她脱光了衣服,两腿之间早已一片狼藉。「你,」沈凤用下巴指了指刘彬,「还不去伺候你的主人。」刘彬现在已经领教了沈凤的本事,哪里还敢怠慢,立刻爬到陈雪身下,乖觉地伸出了舌头。半个小时以后,事情结束了。陈雪静静地依偎在沈凤脚边,而刘彬则乖乖地舔着地板上的一片水污——陈雪留下的。每个人都很幸福。

(三)脚的丈夫沈凤回到学校,在学校门口,又碰到了那位副省长公子,他正跟几个女生一起说笑,手舞足蹈,看上去很是得意。沈凤没理他,径直去了教室。那那孩也看见了她,老远点了点头,见沈凤没答应,很尴尬地红了脸,引得女生们一阵轰笑。当天下午,在一群死党的怂恿下,他又来到了沈凤身边。也许是很少挫折的原因,他对当众顶撞过他的沈凤有一种发憷的感觉。这一点没有逃过沈凤的眼睛,在沈凤看来,他跟那天晚上跪在陈雪脚下的男孩没什么区别。

「咳,真巧。」公子哥拿了一本书,好象是漫不经心地打了个招呼。沈凤没有抬头,甚至仿佛连嘴唇都没动淡淡地应了声「你好」就开始收拾东西。「我是不是很不受欢迎?」「对不起,我就要考试了。」沈凤侧了侧身,让过周翔,很快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好一朵刺玫瑰!——算了吧。」当天下午,寝室里一个哥们这样劝周翔。周翔回身回答了一个颇为悲壮的字眼:「不!」然后很坚定地出门而去。那哥们正在看痞子蔡那本红透中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忍不住一声浩叹:「荆柯,你回得来吗,荆柯。」沈凤觉得很讨厌,无论在哪里,总能看到周翔的影子,甚至晚上在寝室,几个姐妹的话题也老在周翔身上打转。这让她感到很憋闷。陈雪已经回到自己的学校准备期末考试,找个谈心的人也找不到,沈凤很无助,平心而论,周翔很有风度,看上去也还聪明,可不知为什么,沈凤很讨厌他。好象看一眼都会伤害到眼睛。

学校的西北角有一片很小的竹林,象所有的学校一

样,这里成了恋爱男女们的天堂。但是它有些过于小巧了,只能提供一点浪漫的氛围,却远不足成为对浪漫的遮蔽。——况且是这个寒意撩人的冬季,这个西风呼啸的夜晚。沈凤正站在树下,静静地凝望着那一轮被挂在枝叶间孤零零的月亮。「沈凤,谈谈好吗。」周翔的声音。「阴魂不散。」沈凤忽然想到了这么一个有点刻薄的诅咒。

「有点冷,我要回了。」他对周翔在任何时候出现都不觉得惊奇,只是觉得厌烦。「别走,我们谈谈好吗?」「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谈的。」不容对方提出异议,沈凤匆匆步出树林。「要收奴吗?」身后的男孩突然喊了出来。沈凤霍然止步,回身,冷冷地盯着他,那目光让男孩觉得仿佛气温一下子又骤降了七度八度。「你说什么?」「是,是这样……我听说了你在天方的事情。」男孩的牙齿有些打战,估计是气温太低的缘故。

「你说什么?」沈凤重复。「我问你,你说什么?」「我……」他终于发现在这个女孩面前一切伪装都是徒劳的。「你收奴吗?」沈凤笑了,半个多月来郁积在心头的阴霾一扫而光,他平静而又有几分兴奋地看着周翔。「如过我说我收,你愿意吗?」男孩的大衣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在他的眼睛里,沈凤好象与身后的月色相溶。散发出淡淡的银色光芒,他怀疑她是来自某个异域的神祗。而自己只是她脚下的一粒埃尘。他垂下头,用低低的声音吐出两个字:「愿意。」

「考完试,我找你。」她终于还是走了,扔下了孤零零的他,这一次,他没有挽留,或许是因为达到了目的,又或许是因为失去了勇气。最后一科考的不是很好,沈凤默默地走出教室。已经有两个人在等她,一个是放假回家的陈雪,一个是先期考完的周翔。沈凤走想陈雪,对周翔比画了一个电话的姿势。尽管她把手藏在身后,还是没能逃过聪明的陈雪的眼睛。「别藏了,我都看见了。」她对沈凤嘻嘻一笑,「小伙子很帅。」沈凤的反应却很淡,只答了声是吗,就把话题扯题扯到陈雪身上了。陈雪这次过来,是代表文刚夫妇来请沈凤吃饭的。沈凤回答说今天有事情。

「是那个帅哥吗。」沈凤本想编个理由,但是对陈家父女似乎没那个必要,于是她笑了,「就算是吧。」「那我就不强求主人了。」陈雪说,又闲聊了几句,她走了。大学生活也许只有放假的时候是紧张的,忙忙乱乱地收拾,订车票,拉拢老乡,赶火车,叫喊,抢座位,直到把这座禁锢了他们青春的城市远远地抛开。沈凤没有加入这忙乱的合唱,她帮同屋的整理了行李,将他们送走之后,便坐在床上,静静地欣赏音乐,她喜欢中国古典的东西,「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是她的最爱。电话铃响了,是那位公子哥打来的,他在学生会等她,沈凤理了理头发,来到那个平时从不多看一眼的地方。

「来了,进来,坐吧。」学生会主席脸有点红,带着一种矜持的腼腆。「你想说什么,说吧。」沈凤态度很冷,很淡,她对别人很少这样。「我想,我们可以随便一点,不用这么正式。」沈凤一笑,呷了一口茶,她没有喝茶的习惯,觉得有些苦涩。「还记得上次的话吗,我不想浪费时间,或者兑现,

或者反悔,我希望一个明确的答案,这是今天我来的目的。」「何必把气氛搞的那么紧张,除了那种关系,我们还可以有其他的关系。」男孩的语气很随便,还似乎带着不良少年玩世不恭的调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发涩。沈凤的脸色阴沉了下来,「那么你是要反悔了是吗?」男孩十分勉强的笑容终于凝固在了脸上。

「我……没有说,我……愿意。」「再说一遍,别吞吞吐吐,小东西。」「我愿意,做你的奴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翔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浸透了汗水。好象是一个重刑犯坦白了罪行之后等待宣判一样。然而,良久没有声音。他抬起头,沈凤依然沉着脸,没有反应。周翔知道自己一定做错什么了,但是不知道错在哪里。「你是不是觉得,一个奴隶应该跟他的主人站在一起。」周翔明白沈凤的意思,但是一向高傲的他无法屈下自己的膝,「我们可不可以不要那种形式的东西。」

「没有人强迫你,假如你不是那种人的话,我也不会来这里,不过,也许我错了,你可能只是一时好奇,没关系,如果你不愿意,我可以走,马上。」「主人,「周翔突然双膝跪倒。」不要走,我可以的。沈凤笑了,她早已看出男孩身体里的被虐潜质。而今,他终于屈膝,虽然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奴还需要很多事情要做,但那只是时间问题了,男孩已经没有了回头的可能。她,脱掉鞋子,伸出一只脚,放到男孩的面前。

「告诉我,这是什么。」「脚,啊?」男孩有点不解。「发挥一点想象力好不好,你就是这样与女孩子打交道的吗。」周翔当然知道女孩的心思,他称赞过某某同学的脸蛋,也称赞过某某同学的身材,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恭维一个女孩的脚。「你的脚真,漂亮。」他试探着抬起头,想看看女孩饿这句笨拙的恭维的态度,迎面却碰上了另一只漂亮的脚。脚掌挥动,轻轻地拍打在他的脸颊上。这一刻,周翔觉得很舒服。

「喜欢吗,」女孩的语气仿佛那不是给了他两个耳光,而是给了他一块甜美的巧克力。「喜——欢。」他的脸红了,他知道自己说的是实话。他吻了女孩的鞋子。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是他现在要考虑的问题,他只能感觉到自己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脸颊,他的心,早已被滚烫的热火所所吞噬,没有了一点思考的能力,那鞋子分明是带着酸臭的,尽管不强烈,也足以令平时干净的他退避三舍,而这一刻,他竟没有感到丝毫厌倦,非但如此,他竟觉得自己是带着无限的崇拜和憧憬来感受那味道的。沈凤感到有些空虚,她继续用焦炙戏弄这个忽然之间有点可爱可怜的男孩,也许并不是自己要征服他们,但是这些人,陈文刚、何卉、陈雪再到周翔,还有那个刘彬,只要个他们一点点压力或者暗示,他们就会拜倒在自己的脚下。

「贱!」他想到这个字,一直以来他都不想用这个字来形容与自己近在咫尺的一群人,但是现在,舍此以外,她竟无法找到一个词语来概括这群人在心里的形象。她看看男孩,裤子已经被里面昂昂的东西撑起了高高的帐篷,他带着一脸冷冷的微笑把脚防在帐篷顶上。「不!」男孩惊叫。但是徒劳,沈凤已经用双脚

把他的东西夹起来,左左右右地摇摆,男孩额头的汗水滴了下来,他脸色通红,气息粗重,两眼发出笼中野兽一样渴求的光芒。

「喜欢我的脚吗,奴隶。」「喜——欢——」男孩声嘶力竭地低吼着。「愿意娶它吗,我是说,我的脚。」疑惑的神情在脸上一闪而过,男孩回答:「我——愿意,主人。」沈凤抿嘴一笑,「现在,我命令你,用你的全部热情来抚慰你美丽的妻子,不,新娘。」男孩没有反应,应为他不能在做任何反应,沈凤已经把新娘放进了他的嘴里,他所能做的,就是狂吻,疯狂地亲吻……(四)夜半无人其实,从《高中故事》原文到这篇文章,作者都在回避着两个问题,一个是虐恋中的性,尤其是沈凤,在与好几个男人的近距离接触中,到底她有没有爱的欲望。另一个是陈文刚一家彼此间的关系,作为同一个主人的奴隶,两代人之间应该怎样认识,怎样处理。在这一章里,我准备去找找答案,不过很可能找不到。这一章的文字可能离原作更远了,而且有一种装清醇的感觉,呵呵,真是没有办法。放假以后的教学楼静的怕人。

「我喜欢这种感觉。」沈凤懒懒地望着窗外,一轮明月正从家所在的那个方向伸起来,在窗前洒下一层很淡很丹的银辉。远山上疏疏朗朗的林木倒影在河里,河面便被月光分成了两半,一半沉没在阴森的黑暗里,另一半则跳动着破碎的明亮的月的光华。又是一个月圆夜,自己的幸福总是发生在月圆夜。她笑了,戏谑地用脚趾碰了碰脚下男孩的脸。「为什么老缠着我,笨蛋?」男孩低垂着头,人家说,越是烈性的野马,在被驯服以后越是忠诚。现在,男孩正是这样,她已经完完全全被这个山里小丫头征服。曾经不止一次,他问自己为什么要去追求这个山里孩子,她是那么单薄,土气和野蛮,而且,居然,要让自己娶她的脚。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被拒绝之后升起的是更加难以自拔的迷恋。没有答案也许就是最好的答案。他用自己的唇摩擦着女孩的脚跟,感受着她青春的气息,乖乖地回答:「不知道,我的主人。」

「呵呵,傻瓜,你知不知道你以前的样子有多讨厌。」沈凤依然笑着。看到女孩笑的样子,男孩也很高兴,他甚至非常大胆地省略了「主人」这两个关键的字眼。「是吗,我没有觉得啊?」女孩没有生气,「所以说你是个无可救药的笨蛋啊。象现在的的样子吗,比以前强了一点,现在跪直了,让我好好看看你。」女孩用一个指头托起了男孩的下巴,凑进他的脸颊,距离那么近,几乎错使男孩以为会有一个甜甜的吻将落在他幸福的额头上。非常可惜的是他想错了,「你真的可以做一条好狗的。」女孩说。有点失望,可是身下的小兄弟却兴奋地跳了一下。男孩感到自己象是喝酒喝到九成醉的样子,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却不能控制自己去干什么。他听到一个声音,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说的。

「我就是你的小狗啊。」他的头半仰着,用一种痴迷的眼光望着女孩。「我想永远在你身边,永远伺候你。」「那要是你不听话怎么办,我就把你卖掉,拉到宠物市场,在你的身上写上:『小狗一只,只卖5元』。呵呵。」「不要卖掉我,我不会不听话

的。」沈凤觉得很开心,她喜欢他的傻傻的样子,而不是站在主席台上颐指气使的模样,虽然那样更容易被世俗接受,「真是一条笨狗,咳,以后我叫你笨笨好不好。」

「叫什么我都喜欢。只要你喜欢!」「贫嘴。」沈凤用脚趾轻轻地点了他的额头,又理了理她的头发,然后说:「抱紧你的新娘,她冷了。」周翔依言,把女孩的脚用风衣包起来,紧紧拥在怀里,一点轻微的凉意透过毛衣,传到他心脏外面的皮肤上,他抬起头来,仰望着女孩,看到她慵懒又带点顽皮的笑意的眼神,「你好美,主人。」男孩的怀抱真的很温暖,她的脚很舒服。沈凤的心情真的是好极了,她没有去计较周翔这个很不本分的评价,她盯着他,好象小时候父亲给的第一块糖果,她想品尝他甜美的滋味,却又怕她很快地化掉……(五)与此同时,在与他们关联的另一幢建筑里,也发生着不大不小的故事。丈夫所在的中学还在进行期末考试,他还没有回来,何卉静静地待在窗前,独自欣赏着静柔的月色。

「阿姨,还没睡呢。」陈雪不知什么时候进了这间屋子。她穿着一件蓝社的睡裙,象是童话中走出的仙女。「是小雪呀」她点了点头,她和继女的关系一直很好,但是这并不能消除继母与继女之间与生俱来的鸿沟。「您还没睡呢,天挺冷,多穿点衣服。」「你也是啊,哦,对了,她什么时候来。」对于彼此跟沈凤的关系,他们心知肚明,但是碍于面子,谁都没有挑明,当不得已要提到沈凤的时候,都会用一种很比较尊敬的语气说「她」。

「大概明天吧。」一阵小小的沉默。虽然他们都知道自己不过是沈凤另一层意义上的普通朋友,但是,对沈凤的依恋,某种程度上已经带有了爱情式的自私,对沈凤的恋爱,他们感到有些伤感。「小雪,你为什么会做她的奴呢?」「我?」陈雪一惊,关于沈凤,一直以来都是这个家庭中的一个小小禁忌,她不知道继母为什么要提到沈凤,而且这么直接,不过这样也好,捅开彼此间薄薄的那一层纸,对整个家庭,未必是臆见坏事。

「我也不知道,可能要问爸爸,我是受他的传染,不过,也说不清为什么,看见主人,她那么纯纯的样子,好象是从天堂走下来的天使,高贵,圣洁就觉得想把自己献给她,不管做什么,都愿意,都高兴。那你呢,阿姨。」「我啊,差不多吧,开始你爸跟我讲什么主人主人的,我觉得很好笑,挺大的大老爷们,跟过家家似的,叫什么主人。可是一看到主人,心里就想着应该下跪,在她的面前,自己似乎连站起来的资格也没有,只有在她的身体下面,才觉得塌实。尤其是她的脚,那么美,那么光洁,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被主人踩着。小雪,我们是不是都很贱呢?」

「也许是吧,不过我都只对主人贱。而且,我们有我们的生活,主人也有她自己的生活,我们彼此都不是对方的全部,其实,从一开始,主人就没有要求我们做什么,是我们自己,还有爸爸,自己把自己」何卉笑笑,「是啊,也许那只是我一个美好的梦吧。」「阿姨,知道吗,主人有男朋友了?」陈雪悠悠地叹了口气。「是吗?」何卉感到一丝伤感,在她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沈

凤的一部分,也就希望沈凤被自己或者自己一家拥有,她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很不正常也很不实际,于是笑了笑。说:「她一定会很幸福的。」

「小雪,在没有主人的时候,你会寂寞吗?」何卉比陈雪要矮上一些,在看她的时候,有点仰视的样子。「会,在没人的时候,我经常会想到主人,想到她的脚,轻轻地抚摩我的脸和身体。那时候自己好象已经跟主人融合在了一起,变成她身体的一部分,或者附着在她身上的一粒尘埃。可是睁开眼可看看,发现主人不在身边,好失落。」「你不是有自己的奴吗?」继母好象要把彼此间所有的秘密都捅破似的,一论一轮不停地发问,陈雪有点感觉难以招架,于是她假意伸了个懒腰,对继母说:「阿姨,我有点困了,明天说好吗?」

「不,小雪,」继母走到她的身前,慢慢地跪了下来,「小雪,原谅我的自私,我觉得我已经不能没有主人,在主人不在的时候,你来做我的主人,好吗?」「不,不可以,阿姨,我们都是主人的奴,我们的家庭,不能出现这样的关系。」陈雪有些慌乱,她没想到继母尽然有这种想法。但是现在怎么办呢?她愣在当场。何卉已经开始亲吻继女的脚趾,舌头在丝袜上轻轻地滑动,一股淡淡的浴液的香味混合着女孩年轻的体味传进身体里,何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小雪,求求你,你可以收下别人,为什么不能收下我呢?」「我——我——,「陈雪有一种进退维谷的感觉,在她眼中,继母一直是个很温柔和顺的包含了中国几千年文化沉淀的传统妇女,怎么突然之间变得如此的大胆和直接,难道一个平平常常的「虐」字竟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内心中所有原始的罪恶和欲望都将毫无羁绊地飞出来?然而,从另一方面讲,陈雪并不是不能接受这种关系,她和何卉之间,并不存在那种维系感情的血缘关系,只是因为和父亲的一纸红书,她们就从陌生人变成了母女,既然如此,与曾经陌生的沈凤和刘彬都可以,与继母为什么不可以?

「让我想想好吗?阿姨。」她的声音平静了下来,「让我想一想,明天给你答复?」她将脚下的继母扶起来,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屋子……月已西斜,冷冷的风滑过枝头,也滑过人们的各个不同的梦境,只是,不知道那些梦是如近夜的月,还是如今夜的风?天不知什么时候暗了下来,似雨似雪的飞沫在风中飞舞,有时打在人的脸上,凉飕飕的,周翔本来说要过来,后来又说有事情,就先让家里的保姆来,沈凤有点生气,你过来就过来,不过来让保姆来干吗。可电话那边周翔笑着说,保姆是送给她的惊喜。

「惊喜!好吧,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惊喜。」沈凤想着,已经开始琢磨怎么惩罚周翔了。半个小时以后,保姆来了,宿舍的门没有关,沈凤抬头望去,果然是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或者说只有惊,没有喜——那个保姆,竟是于芬。她看上去还是老样子,一身牛崽装,有点毛毛躁躁的张扬感觉,只是沧桑了一些。没有等沈凤说话,她已经跪在地上了,怯怯地又带着激情地喊道:「主人。」来之前,于芬已经想好了好多好多的话来讨好沈凤,可是事到临头,她发现自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怪

不得周翔知道自己的事情,「原来是她。」

「进来吧。」沈凤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于芬总是冷酷到残忍的地步,看到于芬,总是想羞辱她自己才开心。主人没有命令她起来,于芬乖乖地垂着头,爬进了屋子,关上了屋门。「是周翔叫你来的?」「是,主人,周省长家来了客人,让他陪着。」沈凤听了,有点生气,什么重要客人,竟然让他把自己晾在这里。「这条蠢狗!」沈凤恨声道。于芬不知道周翔也是沈凤的奴,还以为沈凤生自己的气,吓得一哆嗦,怯怯地问道:「主人,奴才又作错什么了吗?」沈凤懒得和她说话,抬起脚上白色的小皮靴,命令道:「舔!」这道命令就算沈凤不下,于芬也会主动要求的,于是赶紧爬到主人脚下,舔起鞋底的泥来。与对别人的态度不同,沈凤对于芬似乎有一种骨子里与升俱来的仇恨,仿佛只有他的痛苦,才能使自己高兴起来,于是她转动着脚尖,将于芬的头压在地上,然后把尖尖的鞋尖伸进了于芬的嘴里。

靴子是新的,并不脏,一向「吝啬」的沈凤买这双靴子,主要是为了「折磨」周翔,没想到阴差阳错,倒先让于芬得了先,沈凤心里倒有一种可怜自己靴子的感觉。好象于芬的唾液都会伤害到靴子的皮质。于芬不想反抗,也不敢反抗,这里,沈凤的脚下,是她觉得最温暖和惬意的地方,她和它一分别了半年,这半年里,她几乎无时无刻在想念着她,想念她的脚和她的打骂和凌辱,在当时被她打骂的时候,她只是觉得不敢反抗,可是当分开后,曾经在一起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有时候于芬觉得自己真有一种把自己的经历告诉所有人的冲动。她嘴里发出似悲似喜的呜呜声,她的眼里,已经流出了泪水,可是没有人能说清楚那是喜泪、悲泪、是痛苦的泪,还是屈辱的泪。窗外的雪愈加大了,落在地上的雪花不再融化,已经渐渐地铺了白白的一层,一直连向远方的小山,世俗的繁华和喧嚣都在这层白幕的掩盖下变得圣洁起来,南方的大雪很少见的,沈凤推开于芬,来到窗前,静静地注视着远方,那突然之间变得宁静的街市和道路,车辆和行人都漫漫地挪动,这个节奏可不是都市的节奏,她想起小时候骑着老水牛跟父亲去田里的情景,有点想家。

一个熟悉的人影从楼下闪过,「是周翔!」沈凤笑了。果然不大工夫,外面就传来了敲门声:「开门,我是周翔。」沈凤回到椅子上,脚尖指了指于芬:「去开门。」于芬赶紧爬到门口,开门。果然是周翔,他带着一脸的惊异,傻了一会,明白了。「主人」,他走到沈凤脚边,跪下来。虽然彼此之间到底是主仆还是恋人连他自己也搞不太清,但是必要的礼貌还是不能少的。关于沈凤在天方的事情,是于芬告诉周翔的。她在那些故事中,很自然地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虽然周翔一直对她知道沈凤的那么多事情感到奇怪,而且影影绰绰地感到彼此关系不平常,但是具体怎么样,他不很清楚。现在他明白了。于芬当然也明白了。从自己跪倒在沈凤脚下的的那一刻起,她才开始明白自己身上还有一种可以称做逆来顺受的品质。而且一旦发现,她再也不能把这种感觉从身体里排出去,在别人面前,她

还可以用薄薄的自尊来伪装自己,但是在沈凤面前,一切都多余,她从来没想过抵抗,她甚至希望用主人无限放大的威严和高贵把自己碾碎。

现在,出自一个奴才的本分,她乖乖地退到墙角,低垂着眼睛,只用心品味主人的快乐。沈凤没有理周翔。她晃荡着双腿,一双眼睛盯着天花板。「主人,怎么啦?」「主人,我又做错什么了吗?」「主人,说话啊。」周翔不敢再说话了,他开始舔沈凤的鞋子。但是他发现她的妻子(沈凤的脚——见上文)非常的不乖。左闪,又闪,老是不给他抓住,仰面看看沈凤,只看到高高仰起的下巴。猜不透她为什么生气,也猜不透她是真生气还是假假生气,更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在生气,周翔一脸无辜和无奈,开始用嘴巴寻找哪个不听话的妻子。

「扑哧」一声,沈凤终于笑了,「好了好了,你可真是个笨笨。——说,为什么来这么迟?」周翔一颗心总算落到地上。「家里来了客人————」「客人比我重要,是吗,笨笨?」「不是啊,所以我就来了啊,而且,我还叫小于过来?」「哼,她是你吗,她能代替你吗,我等的是你,又不是她。」沈凤忽然住了口,她的脸红了,她蓦然发现,周翔,自己脚下的笨笨,在自己心里那么重要,更加可羞的是,自己居然说了出来……爱……自己已经被爱俘虏了吗?男孩拥紧了她的双腿,「我知道。」他的语气不再谦恭,而是一种表露无疑的真诚。

「我爱你,沈凤。」「我,我……」沈凤有些哽咽。她觉得很迷惘,一直以来,她都是征服者,统治者,但是现在她发现,她原来也很弱小,原来她也期望男人的保护和恋爱,原来她也早已被他征服,这征服,也许从见第一面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她低下头,俯视男孩,发现自己实在没有讨厌他的理由。「你,爱,我?」她极力抑制自己的感情,不让自己的语气里漏出太多的颤抖。

「是」「可是,我是你的主人!——你配吗?」配这个字吐出来,好费劲。以前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轻松的,现在为什么那么别扭?「你是我的主人,也可以是别人的主人;但是我要你,做我的老婆,只是我一个人的老婆。」「我……」她躲闪男孩的目光。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男孩抓在了手里。「答应我!」「我……答应你。」投降的命运早已注定。她倒在他的怀里,第一次,她细细地品味作为一个女人的温暖和满足。全然忘了身边还有一个被称为奴隶的女孩。以后的日子,周翔仍然是笨笨,这一点没有改变。只是他说:「主人(或者凤,或者老婆——如何称呼决定权在周翔),有一点很好玩,你的脚是我的妻子,你是我的老婆,你的脚是我的妻子,那你们俩谁大,谁小」他坏坏地笑着。

「贫嘴。」沈凤也笑了,她用脚指头夹着周翔的鼻子。「你没看过《醒世姻缘》吗,不管是大妻,还是小妾,都能收拾你这条笨狗。」周翔的鼻子被夹,有点变音。「我就狄希陈那么差啊。」沈凤呵呵地笑:「你还以为你是谁呢,臭美。」周翔抓住她的小脚丫,「再说我就把你的脚指头咬下来。」作势欲咬,沈凤急忙跑开,一边说:「狗疯了,我去买狂犬疫苗。」嬉闹的笑声传出屋子,飘散在

南方的雪野沈凤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在陈文刚的坚持下,她卖掉了那套房子,准备用这些钱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离开天方以后,陈文刚到了一所私立中学教书,工资是他在天方中学的五倍有余,何卉的生意也干的不错,一家人无事之余,常常想到陈雪,都想为这位娇柔的主人做点什么。开学那天,陈文刚夫妇帮沈凤整整忙活了一天,晚上,送走了来送女儿的沈老汉之后,就把沈凤接到一座十分豪华的饭店里,为她接风。

沈凤本想推辞,但碍于文刚夫妇的面子,只得留了下来。文刚告诉服务员没事不要进入之后,关上了包厢的门。夫妻二人递了个眼色,齐齐跪倒在女孩的脚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说:「奴才陈文刚,奴才何卉,拜见主人。」沈凤自然对此毫不吃惊,她略带羞涩地笑着说:「快别这样,陈老师何阿姨,快起来吧。」她发现陈文刚眼神已经落在自己的脚上,心中窃笑,便非常幽雅地架起了一条腿。何卉发现丈夫的失态,忙捅了一下陈文刚,赔笑道:「主人在奴才们还是跪着比较合适。陈文刚回过神来,也赶紧说:「是,是,跪着就好。」沈凤明白她们的心思也就不在勉强,这样,一人坐着,两人跪着,推杯换盏倒也其乐融融只是陈文刚的眼睛老往桌子下面瞅,惹得沈凤不住窃笑。何卉明白丈夫的嗜好,又见沈凤没有责怪的意思,便对沈凤说:「主人,你看她的样子,怪可怜的,您就让她服侍您的脚吧。」沈凤这一年多来,不断折磨于芬,不再象当初不谙世事,反问道:「陈老师想,那么何阿姨呢?」

「我,」何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想伺候主人了。」「那好吧,不过,我走了一天,脚可是很臭的哦!」文刚一听,赶忙爬到沈凤脚下,说:「我们都喜欢啊。」夫妻二人帮沈凤脱去鞋袜,一个抱住一腿,象品尝嫩藕似的,开始为沈凤清洁双足。沈凤笑吟吟地看着二人,这一年多来,她已经习惯了别人的伺候,反倒是没人为她舔脚才觉得缺了点什么,高考以后,于芬落榜,她父亲拖人为她找了份工作,去了外地,现在沈凤的脚已经一个多月没人伺候了。她发现,何卉的动作很拘谨,而文刚则很莽撞,一张大嘴几乎要把自己的小脚整吞进去,而且舌头老是找不到真确的部位,几乎象第一次那样生疏,这让沈凤很高兴————这说明文刚并没有很多机会练习自己的口技,也就是说,文刚只有她一个主人。她很想戏弄戏弄文刚。

「陈老师,何阿姨,你们别光忙着,喝些饮料吧。」她将一瓶啤酒沿着自己的小腿缓缓斟下,水顺着脚面,流进二人的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