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文(请注意脚下)上半部分

长篇文(请注意脚下)上半部分

第一节飞来横祸

话说,今天真的有点不对劲。自打告别娇妻出门上班起,就觉得胸闷的慌。隐隐约约,当初上小学时那种奇怪的感觉涌上了心头——这是多少年都没再骚扰我的噩梦啊。那种感觉,总的来说就是害怕吧,怕去学校被老师骂,怕被同学欺负,怕成绩不好,怕辜负自己对自己的期望……可今天这是怎么了,明明都老大不小了,老婆都有啦,还返祖变幼稚了?

我一边打趣着自己,一边一步一步往地铁站挪动。上班就是上坟,天天供奉着老板这祖宗,自己还不讨好。都说坟墓是诡异不详之地,我看应该是鬼怪们感谢凡人们的地方才是。算了不说了,扯远了。我得赶紧……咦?这感觉……噗呕……!

真是倒霉到家,前脚刚进地铁站,肚子和食道一抽,一低头,竟把早饭啥的全吐出来了!头晕的厉害!四周众目睽睽,却也没个上了帮忙的。我心想这班也别上了,先回家歇着吧。我转身就朝来的地方疾走,心里却想着该如何向老板请个假。眼见着家门口就在不远前了,突然,我双眼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地平面打着转地朝我袭来……嘭!额头与地面亲密接触,我倏忽间便失去了意识。

是一声呼唤把我从无尽的噩梦中拉扯了出来。这是女人的声音,柔美却不妩媚,总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她貌似在呼唤着什么人,但我实在是头疼的厉害,听不清楚。微微睁开眼睛,只见一位面色温慈的中年女子半跪在我身旁,手里捧着一个像碗一样的石头,里面装了点水。看样子她正准备把水倾倒在我的脸上,但见我已醒了过来,脸色于是变得喜悦起来,马上把手里的石头放低,问我要不要喝一口。这时,一个中年男子从她后面靠了过来——如果没猜错应该就是她刚才呼唤的人。这个男人身子略显单薄,手臂却很粗壮。有趣的是,他俩还真有点夫妻像。见我苏醒,他们张罗着搀我站起来,说了句“先回去”,便把我半扛半拽地往一个方向拖去。

我登时觉得自己被绑架了,但头晕的厉害的我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环视四周,只觉得自己身处洞穴:四面都是黑暗一片,只有一条小道直通未知的前方;壁上坑坑洼洼,时不时露出一颗颗大石块,倒不潮湿,但处处有种压抑感。两位仁兄开始自我介绍,女的说她名叫顾华,男的说自己叫方榭,两人还真是夫妻。然后,他俩开始絮絮叨叨着什么“有些事要自己接受”“活着最重要”之类的话,听的我不知所云。此时,我才发现一个令我诧异不已的情况:她,他,还有我,居然都是赤身裸体!是的,全身赤裸,连鞋子袜子都没有!我甚至能看到顾华一颤一颤的酥胸!……好吧,其实也不算很大,但他俩的泰然自若令我十分害怕。难道我被绑架进了什么与sex有关的fetish组织吗?还是……

正当我百思不解的时候,只见前方豁然开朗。随着一束光芒打破了四周的压抑,一个大厅似的空间展现在眼前——尽管还是一壁的乱石,但至少有了能够放开活动的空间。大厅中间有一个火堆,烧的确实不知名的东西。一股恼人的气味直直地冲鼻腔涌来。定睛一看,天啊,这里面还有不少和他俩一样的人——有男有女,同样一丝不挂,同样泰然自若!

当他们看到我们一行三人时,都凑了过来,眼里写满了——同情和怜悯!那些什么“好好活着”的话从四面八方传了出来。

我想我受够了,再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我会疯掉的!我强忍着暴走的欲望,咬着牙问他们中看似最稳重的一个男子:“哎,哥们儿,说说看,发生了什么,这都是什么!”那男子抬眼瞅了我一下,然后“咳咳”清了清嗓子,双手做了个下压的动作——顿时四周声音渐微——看来他还挺有威严。然后,开始了如下的对话:“咳咳。我想,你还不知道你目前的处境吧。”

“嗯嗯,我不清楚。能……烦请您告诉我吗?”

“哎,在这儿,重要的是守规矩。啊,好好听话,就能活命。”

“那,烦请您先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他那赤裸的身体,配上这标准的官腔,实在有些令人……作呕。

见我心急如焚,他也不绕弯了,双手摊开,绕着自己身子划了一圈,问:“这是什么?”

“这……我哪知道,”我环视四周,“某地下洞穴?”

“不,不是!”他目光忽地变得犀利起来,“这里,是个废弃的蟑螂洞!”

说实话,我一向不是个有幽默感的人。但那一刻,我被逗笑了;是那种气急而笑。

“呵,呵呵……嗨!你特么就拿这个忽悠我哪!”

“不信?过去看看。”

他随手一指,人群顿时散出了一条道。我顺着那个方向,朝不远方看去。由于那里地处阳光直射不到的地方,所以我适应了好久,才看到一副巨大的盔甲一样的东西隐约摆在那儿——目测起来,大概有我两倍高吧。

“这算是……历史文物了吧?”

恼人的是,人群中居然传来笑声。

“走近点,再看看。”

我一步一步走近,心情却越来越恐慌,那股恼人的气味也越来越浓——一阵冰凉的刺痛瞬间倒灌入我的脑门!那个东西,居然,是一只死去已久的蟑螂!

第二节噩梦降临

整整一天时间,我都在惊愕和恐慌中度过。尽管不时有人安慰,但我始终无法相信这一切。或许是这只蟑螂变异了呢,也或许压根就是一只像蟑螂的史前怪物!可那位自称叫刘谨之的头儿却一步一步把我推向绝望。他告诉我,这里的人全都有我当初的经历,也就是说,都是突然呕吐,然后晕倒,最后变成这副模样——当然,包括他自己。而他,之所以能成为头儿,主要还是因为他属于第一批被变小的人——那大概也有半年左右了吧。我问他,那头几批受害者中的其他人在哪儿?他摇了摇头,沉默了很久,缓缓地说了一句:没了。

没了?

没了。

我还想再问,但他摆了摆手,扭头走了。我感到迷茫而且恐惧。这时,一开始就见过面的方榭走了过来,告诉我最好别对他提最初的人这茬儿。然后,他自告奋勇要带我四处逛逛,也好熟悉环境。

经他介绍,我才明白,这里是他们(也就是我们)这批小人暂居的地方,勉强算得上安全——当然仅限这洞穴里面。他们都是当初晕倒后,发现自己一丝不挂且变得很小,然后或安然或历尽苦难来到这附近,被里面的人救了进去。由于失去了一切工具,他们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生火,然后用那些蟑螂的残骸作燃料——我想火堆里奇怪的东西大概就是蟑螂的内脏和四肢了吧。至于

这洞口外面,据他说则是一间起居室,当然由于洞口在床脚附近,隐蔽的很,所以没有被房间主人发现。

“那么,我们是为什么会变得这样呢?”我百思不解。

“这……我们也想知道啊。我们也曾详细讨论过是中可能的原因,但依旧百思不得其解”刘谨之无奈地摊摊手,“不过啊,我告诉你,还有一些人也被缩小了,但没我们这么小——或许,他们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比如,同样被缩小,为什么他们会比我们大一些……”

“真的?他们在哪儿?”

“哦,但他们不在这儿。不过或许有机会见到,因为他们也知道我们的存在,只是避难所不在一块儿罢了。比如,出了这外边的卧室所在的房间,隔壁房间还隐藏着个群体,身材都是我们两倍高。那个头儿是个女的,还蛮漂亮,我最多到她腰间。在我们面前,她还真是个女巨人了。”

奇怪,当他说起女巨人的时候,脸竟然微微红了一下,还咽了一口唾沫。这里貌似有奇怪的兴奋点,不过我还不太熟悉,也没当回事。

“那,平时饮食啥的怎么办啊,该不会是吃……蟑螂肉吧!”

“当然不是。那个我们哪吃的下。不过,哎,这也是问题所在。你呆一段时间就会明白。凡是在这里超过一星期的成员,都要抽签出去寻找水源和食物。当然,如果不慎被房间女主人发现,就会……”

“就会什么?”

“粉身碎骨!”

接着,他给我讲解了寝室女主人是多么凶残,尽管——据有幸见到她真实面容却未命丧其玉足之下的同伴说——面若桃花,身材姣好,但踩起东西来可是毫不留情,一脚一只甚至一脚一片。我们给她起的名字就叫——噩梦!

说到这,他脸又微微红了一下,貌似有种异样的兴奋。啧,这是为什么呢?

接着,他具体给我描述了一下那个“噩梦”的一切,包括动作,样子,甚至声音。奇怪,怎么这么熟悉,有种亲切的感觉?我不顾阻挠,执意要探头出去望一眼。在劝阻我多次无效后,他怀着“这小子想找死就让他去吧”的心情,放我去了。我探出头,环顾了一下——没错,没错!一阵眩晕,我差点掉出去!但方榭立刻抓着我的手腕,把我硬拖了回去。

这特么就是我的卧室啊!

我说自己怎么来到这儿的,感情我在家门口晕过去之后,就没怎么挪过地儿!

这个所谓的安身之处,就坐落在我自己家卧室的角落里!

以此推断,那个所谓的“噩梦”——不是我的娇妻是谁!

第三节回味幸福

说到我的娇妻,那可真是,哎,近乎完美了。1米78的个子,苗条的身材却也不乏健美,面若桃花,披肩长发。尤其是那双眸子,能闪的你心头打颤,也能在凝视中让你不由自主深陷其中。可惜,她自己有时会苦恼自己的脚丫——与其他女生对比来说,40码的鞋号总显得略大了。然而,我却觉得这也无比完美,那修长而白皙的脚趾,那平滑而微布血管的脚背,浑圆而刚劲的脚后跟,以及略微扁平足但丝毫不影响大致曲线的脚弓!

出身不错,社会工作出众,成绩没出过前十五,毕业后马上进入大企业实习,光是气质就可以碾压大多数人!啥,你问我这怂货怎么娶到她的?额,咳咳,哎,还不是因为小学起就同窗,然后正好她

前男友是个渣渣……扯远了扯远了。

不过说起来,在这里两天了,还真有些想念老婆了!也不知当他们知道她居然是我老婆时会怎么想——额,不会杀我泄愤吧!

突然,一阵回忆袭来——我豁然开朗,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这么狠,这么一脚一个,这么心如蛇蝎……这,还不都是我惯出来的嘛!

说来话长。我妻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个毛病,看不惯有东西在自己脚边——尤其是小东西,总喜欢用玉足将其粉碎。我发现这个毛病,还是在刚结婚后不久的一天。

当时她在厨房做饭,我则在客厅整理餐桌。正当我端着餐桌上的果盘往厨房中的冰箱走去时,一个橘子调皮地滚落了下来,愣愣地停在了她的脚边。

那天她穿着家居的木制人字拖,鞋底平整而厚实;鞋面上被她的玉足充的满满的,脚跟处还略微突出来一点——毕竟大脚板嘛。我甚至觉得这鞋子挺可怜,被如此充实地控制着,被践踏着,成为她脚底卑微的附庸。

这时,只见她玉足微微抬起,就在我刚弯下腰想拾起那个可怜的橘子时,啪一声突然一脚踏下,完完整整地踩在了橘子身上。

那橘子其实还没有手掌大,被这么结实一踩,顿时被整个覆盖住了!鞋底完全和地面重合,鞋面上则是一只完美无瑕的玉足,而玉足的拥有者却在漫不经心地慢慢把重心全都压在这条腿上,手里还继续切着黄瓜。随着重心的转移,我甚至听到“噗嗞噗嗞”的压抑的声音。然后,她抬起另一只脚,脚尖点地,扭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

我想我绝对是看呆了,那种异样的快感!我还弯着腰,眼镜镜片上残留着几抹橘子的融浆;我细细一看,只见鞋子边缘有更多的汁浆一般的东西缓缓溢出——当然,基本都是液体了。

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只知道她切完了一根黄瓜和两个番茄,然后随性地抬起脚——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惨烈的场面。哪儿还有什么橘子,分明就是一层薄膜!薄膜浸泡在汁水和浆液之中,除此之外毫无固体可言;还有部分黏在了鞋底,成为了鞋底的花纹!恍惚间,我居然还在想那些橘子籽去哪儿了,直到我意识到我再也无法分辨出啥是啥之后,才不舍地把目光挪开,然后对上她的大眼睛。

她呢?调皮地闪闪眼睛,问我:“喜欢么?”

我呆呆地点了点头。

“喜欢就好~其实,我也挺喜欢的!”真是一笑百媚生啊~从此,她便不时地当着我面碾碎那些出现在地板上的可怜生物或非生物,比如穿着高跟凉鞋指着地面一只路过的蟑螂大叫“啊,蟑螂”,然后一脚跳踩上去,左右搓碾直至蟑螂彻底成为液体;又或者故意站在一只蜘蛛身上,大脚丫下的凉鞋完全盖住了蜘蛛的整个躯体,然后就让那薄薄的跟纸一样的尸体一直黏在鞋底,该干嘛干嘛,直到最后要换鞋了,抬起脚往鞋底看看,然后问我“是不是可以做标本了”——或许确实可以了,身体都扁的透明了啊,连牙齿什么的也成了扁扁一片,整个儿都没了厚度!

回想起来,出事前几天老婆还抱怨家里的虫子变多了,而且还不像之前的蟑螂蜘蛛。难道那些所谓的虫子其实是……

我一阵恶寒。

第四节咎由自取-1

“来来来,都来都来。”

“诶,该来的总要来的……”

“

上天保佑上天保佑……”

一阵嘈杂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嗯,看样子这就是所谓的抽签仪式了吧!方榭的脸色也证实了我的想法。只见他脸色苍白,咽了口唾沫,对着我朝他们努了努嘴,然后双手合十,对天比划里一个“拜一拜”的姿势,然后也朝人群走去。人越聚越多,到最后也有三四十人了。只见大伙儿围在刘谨之身旁,一个个紧张而面带忧虑。

“今天,还是老规矩。”刘头儿大声宣布道,“抽到最短的两位勇士出征,我和另外两位抽到最长的后援,目标还是厨房的水,以及可能找到的能吃的食物。当然,安全第一,保命要紧!……啊,那谁,”突然他指了指我,“你新来的,还不用参与抽签。不过好好看着学学,以后就要一起了。”

说实话,我第一次觉得,其实这些人都算是壮士,也都是敢于直面人生的勇者;虽说因为过去的自卑变小,但多少年来的磨砺也让他们心灵成长了不少吧。或许,这也是弱肉强食的一个最直观的体现,也只有生理、心理素质都最好的人才能幸存下来……

“哦……啊……”一阵夹杂着叹息的喘气声从人群传来。看样子是出结果了。这是最残酷的时刻,也是最令人铭记的瞬间。

“嗯,好的。严浚,王省(xing),你俩收拾收拾准备出发;罗凡,邢丽,你俩随我殿后。祝勇士成功归来!”

我循声望去,至今一高瘦个儿的哥们,和一矮瘦身材的兄弟,正一脸愁苦地看着对方。当然,愁苦归愁苦,他们很快就开始了最后的准备。后来听方榭说,那个高个儿的叫严浚,矮个儿的叫王省,他俩之前曾一起出过任务,拯救一个被“噩梦”无意中踩到下半身并将腰部以下部分给碾成了肉饼的勇士。当然,救回来之后不久他就死了。但是,正如方榭所说:“勇士虽死,尊严犹存!”或许,一个简单的葬礼也是必须的吧。

想着想着,严浚、王省二人已经走到了洞口的出口前。二人对视一眼,又回头看了看刘谨之,紧了紧背囊,抬腿,出发!

其实,说起那背囊,可以算是这里面的人少有的贴身装备了。但出去冒险,没工具可不行。于是,刘谨之派人弄回来一些布料,看样子是从床单的残片,然后撕成三角形,自己裹成了一个个简易的“背囊”。至于里面有什么,我当时并不知道,只知道有不少海绵,用来吸收并搬运饮用水——这也是方榭之前无意中提及的。

等待的时间总是如此漫长,却又十分无聊。我偷眼看了看刘谨之——这几天来已经习惯了大家光着身子跑来跑去,所以没有太多不适——只见他眉头紧锁,一脸严肃,身体梗的笔直,似乎在等待什么未知的任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从军队里学来的。能在这种情况下当头儿,还是需要一点本事。

“看,来了!”一声惊呼,大伙儿都探头往洞口外望去。至今远方卧室门口的边缘处,一条银色东西正往这边移动,身上还泛着刺眼的白光。大家带着疑惑,看着它一点儿一点儿的挪过来,正自疑惑,突然有人吆喝一嗓子:“娘嘞,他们顺了一条鱼!”

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我定睛一看,好家伙!果然,俩人搬着一条银色的鱼,正一步一步地朝基地这儿挪来。我猛然想起,平时

我和老婆最喜欢炸点这种小鱼,一来解馋,二来下酒。看来,他俩是撞上了大运了!不过,看样子那鱼已经死了。也是,要是活鱼他俩哪儿拧的动。大概是跳出了水盆,被渴死了吧。

我正兀自揣测的,却见刘谨之脸色越来越差,眼珠也越瞪越圆。突然,他破口大骂道:“找死呢吧!有谁见过屋里跑鱼的!”

我一听,脑袋嗡的一声,嘴巴半天没合拢——忽地明白了他的担忧:鱼本来就不会在地上跑,加上银白色的身躯如此显眼,想不被发现都难!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大片乌云遮蔽了天空,整个洞穴突然变得莫名的黑暗。

“看,看,‘噩梦’来了!”……

人群的骚动证实了刘谨之之前的担忧,也预示着恐怖的袭来。我下意识地缩了缩头,却仍然目不转睛地望着那条银白色的鱼挪动的地方。而那俩人呢,明显没觉察到什么,因为那条鱼还在慢慢往前挪动着。“如果从高处往下看,这就是蚂蚁搬家吧”我苦笑着自嘲着。

“啊~~~”人群中忽地发出一串尖叫,整个洞穴都乱了起来。只见,就在眼前,离洞口最多不到一米的地方,一只巨大的黑色皮靴轰然降临,这感觉就好像天庭的柱子!这双皮靴,我再熟悉不过了。当初,这还是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呢!

当然,我也深刻理解这双皮靴的优美以及残酷。美,是美在那锃亮的泛着光的黝黑皮质,美在那齐膝的长筒,美在那优美的脚型,美在那平整而几乎没有纹路的金属靴底。毕竟是订做的大码皮靴,这玩意可花了我不少钱!

但,残酷,也伴随而来。还记得她穿上皮靴后的第二晚,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一不留神”踩扁了一只路过的壁虎。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壁虎是种坚强的生物,比起一般的昆虫更是多了坚硬的内骨骼和脊柱。但当她抬起靴底时,我还是惊呆了:巨大的靴底正中,有一个渺小的存在——那不是生命体,甚至连尸体都不算。有的,只是一层比纸巾还要薄的片层:全身扁平不消说,内脏被迅速挤压出身体后又再次被碾的扁平;头颅上原本大大的眼珠成了平面画儿一般,而且早已移位去了腹部附近;四肢除了扁扁的以外,经过多重挫碾,早已形成了奇怪的姿势,以一种不可能的方式扭曲着;脊椎骨还勉强能见,但明显也是扁平的;至于其它骨骼,很明显已经成了粉末,否则在这个几乎透明的“标本”上不可能看不出来。

“你……用了多大的力气啊?”我吃惊地问道。

“啊,没怎么用力啊?就是正常走过去而已。它主动跑到姐姐脚底的,那既然有心找死,我就帮它咯~”

“这……有什么感觉么?”我居然还有些好奇。

“嗯……开始吧,就好像踩在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上,软中带硬,不是那种把脚轻轻放上去就会化掉的感觉;然后,我渐渐把重心放上去,就微微感觉到它那微不足道的抵抗。呵,真是无助。然后呢,我就感觉脚底什么东西彻底裂开了,里面的内容物从四面八方溢出,但又立刻被再次碾压固定,直到整个都扁的毫无厚度……嗯,基本就这样。第一脚第二脚还有感觉,之后就完全没感觉,就像走平路一样啦~”

“你……真没刻意用力?”

“真没有~”

回想起老婆那天真无邪却又充满御姐气质

的笑容,我居然又感受到了那种莫名的兴奋感。我正回味到正酣处呢,突然,只见眼前一阵天摇地动,所有人都大叫不好——那幢参天玉柱抬起来了。

第五节咎由自取-2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刘谨之迅速行动。他一面指挥着罗凡和邢丽分别从左右两边包抄救人,一面一跃而下,直愣愣地就朝那条鱼匍匐而去!

我刚想说危险,却发现差的找不到他的身影——仔细一看,原来刘谨之的背上居然都是炭黑!我们家用的是暗色的大理石地板,所以这种颜色的保护作用十分明显。不愧是当过兵的货色!我暗自赞叹。

而那边的严浚、王省二人呢,明显也感到了不对劲;他俩奋力把鱼往旁边一抛,然后一边朝我们这边奔跑,一边把身上吸满水的棉球接下来扔地上。但我明白,他俩完了——你想,如果你在家里看到一条鱼在“跑”,你是会怀疑那条鱼,还是怀疑有什么其它的虫子作祟?我长叹一声。

果不其然,只见那参天墨柱抬起后毫不犹豫,疏地便以排山倒海之势盖了下来,只听“噗唧”一声,整个盖在了那条鱼身上!

巨大的震荡波与气浪把洞穴外的五人都往上送了好几厘米高,而俩位勇士更是直接一头栽在了地上,顿时失去了基本的行动能力。此时,我才明白人类与昆虫之间的差距——人之是比蟑螂大而已,如果一比一体积地徒手搏斗,人基本毫无胜算。就拿刚才来说,如果是蟑螂,保准不带停的继续逃命;而人呢,顿时蔫了!

就这样,那巨大的高跟皮靴定定地伫立在了那里。就在他俩惊恐地看着它的时候,另一幢柱子又升了起来!没错,那就是第二条腿了吧。只见巨大的靴底移至了二人的上空,然后慢慢地放了下来。我甚至能看到平整的靴底上之前残留着的扁平的残骸——一朵路边的野花,扁的也是跟纸一样,面积却比之前大出了几乎一倍;一只早已看不出品种的飞蛾,身体和旁边残破的翅膀几乎一样薄;还有一些厨余垃圾等等,无不形态扁平,毫无生气。这,就是一座坟场啊!而如今,这座坟场,正向着俩无助的小生灵铺天盖地地碾压过去。

我心里默默祈祷着奇迹的发生,但世界的残酷往往能占上风。只见罗凡和邢丽离事发地点还有一段距离,且刚被震倒后还没缓过来;刘谨之呢,虽然离事件中心最近,但他也不是傻瓜,如今正死死趴在地面,头却抬着,目不转睛地望向前方,望着那俩无助的生灵。

毕竟还是没有奇迹啊!(奇迹哥对不起……)当巨大的靴子毫无阻拦地盖了下来,接触到他俩身体的下一瞬间也接触到了平地,我想,一切都结束了——对于他俩来说,这就是终结,这就是葬礼,这就是最后的仪式!“噗唧……稀里……嗞嗞……”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但并未持续很久。“噩梦”扭动着她婀娜的身子,肆意地拧动着自己的玉足。很快,一切归于寂静,只剩下我身边无助而恐惧的喘息声。

突然,一阵令人心神荡漾却也毛骨悚然的声音从天而降:“咦,那儿还有!”然后,之前第一只放下的玉足突然抬起,朝着刘谨之的地方迅速碾去!

刘谨之转身就跑,也顾不得匍匐前行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但刘头儿毕竟是头儿,一个侧身溜进了柜子底下的缝

隙里。“轰隆!”第一脚踩了个空,抬起时,那只被她碾了近一分钟的鱼的尸体却留在了地面——依然是扁平的几乎透明,完全分不出哪儿是哪儿了。要知道这才过了一分钟啊!就在这时,只觉眼角一阵骚动,只见之前边路的邢丽突然跳了出来,正正站在了路中间!

这一下子,“噩梦”也被吓了一跳;就好像我们平时半夜在楼道里突然窜出只蟑螂一样,第一反应还是害怕的。只见“噩梦”娇喝一声,顺势一脚把邢丽踢飞出去了差不多1米!我明显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只见邢丽如同断线风筝一样,软绵绵地倒在了不远处的床底下——也就是与刘谨之隔着过道相对的地方。

“哼~”“噩梦”娇哼一声,转身离去——我知道,她这是去拿工具去了。毕竟床底啊还有缝隙什么的是她无法轻易攻击到的地方。但若是一会儿她拿着笤帚再次出现,那他们就全完了。

此时,刘谨之和罗凡也迅速赶到了邢丽面前,把大口吐着鲜血的邢丽抬了起来。此时,他们又该何去何从?我想,我需要帮他们!

于是,不顾方榭阻拦,我探头出去,对着他们大喊:“走里面的箱子!走里面的箱子!”我还是了解我老婆的。要让她碾碎几只小生命,那轻而易举;但要她翻箱倒柜找虫子,那还是勉为其难。每当虫子躲进箱子啊柜子什么的后面,基本都要靠我出面解决。所以,往箱子那儿跑,没错!

刚开始,他们还没弄明白我啥意思。但刘谨之毕竟有些本事,在我重复第四遍的时候,果断和罗凡抬起邢丽,朝角落的箱子走去。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噩梦”拿着笤帚来扫荡了一圈,一无所获后悻悻而去。可怜的是,这期间她又无意中多次从那俩人糜烂的身体上碾过去,把已经成了肉泥烂酱的尸体再次挤压成完完全全的肉饼。

半小时后,三人终于成功回到了基地。尽管损失惨重且毫无收获,但人群还是发出了响亮的欢呼声。刘谨之大步走向一个中年秃顶男子面前,请求——没错,是请求他——一定要救救早已毫无气息的邢丽。后来我依稀了解到刘谨之和邢丽之间的微妙关系。但,毕竟是有缘无份;而这缘,也终于在今天了解了。

“对不起……但,不可能了。我无能为了。”那中年男子,应该原本就是医生吧,声音都有些哽咽了,“内脏完全融溶状破碎,大多是骨骼都粉碎性骨折,完全是粉末了;肋骨几乎没有完整的片段,脑部还有严重挫伤,脊椎也都粉碎成十几截了……”

是吧。下意识的一脚,邢丽就当场死亡了。我突然意识到了一种异样的无助。那种无助,如此熟悉,也如此陌生。我感到浑身不自在,直到双眼通红的刘谨之走到我面前,坐在了一块碎石上。

“今天,我俩欠你一命。”

“诶诶,哪儿的话……哎,节哀,节哀。”

“他俩这是咎由自取。死了,算是自找的。”刘谨之忿忿地自言自语了一句。突然,他愣愣着看了看我,眼色暗淡下来,嘴角也几乎耷拉到了地上:“那我呢。哈,我也是咎由自取啊,我也是吧。我还特么算什么男人!”

说着,他又忿忿地看了我一眼,咽了咽唾沫,双眼又归于迷茫,直视着远方。这时,方榭夫妇及时赶来。顾华马上跑去安慰刘谨之,方榭则来开

导我:“诶,刘头儿就这样。每次只要出事了,他总责怪自己,觉得是自己没本事……所以别看他平时挺横,我们都还挺服他……”

我却无心再听下去。

远处,那两团肉饼已经被碾压的不分你我,扁平的薄膜在夕阳的照射下已经呈暗灰色了。我知道,一会儿老婆就该清洁卫生了,于是这两位勇士将连最后的遗迹都不会留下。

“咎由自取……真的,是咎由自取吗?”我反复问自己,直到累的沉沉地合上了双眼。

第六节初出任务

悲哀的日子总会过去,我们的生活——如果这也叫生活的话——还得继续。刘谨之沉默寡言几天后,哑着嗓子继续指挥着大家,同时担任着领头的职责。我呢,这些天也算乐得清闲。毕竟没有任务,其他人也没多打扰我什么。倒是方榭,对我颇有了几分敬重。可能是因为我救了刘谨之一命吧,他直到很后来还一直津津乐道这件事。

然而,就在这一天,当我还在独自回忆着老婆的骄人并品味着自己的自卑之时,刘谨之走到了我的身边。他开始没说啥,只是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喘着粗气看着我。我也就这样看着他,直到对方终于开口:“咳,我也就直说了吧。最近几次任务都损失惨重,你可能要提前上场了。”

呵,该来的总要来的,但听到这话,我还是颇有些不是滋味——我,一个意志平平的男人,很快就要面临老婆——当然,当初是老婆,现在是遥不可及的女神——的碾压了。如果不幸在她玉足底下化为烂泥,这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

“当然,不会让你去做太危险的活儿的。你脑子挺好使,不能这样浪费了。咳!”他讪笑了一下。看来,他没忘当初的一命之恩。不过话说回来,有啥任务是不危险的呢?

“这样吧,我们也商量了一下,”说着他向着远处的方榭努了努嘴,“看你平时口齿还不错,去隔壁搞外交怎么样?”

我当时一愣,没反应过来。后来,经过刘谨之和方榭的耐心解释,我才明白了其中的缘由。还记得当初方榭提及的身高是我们两倍的缩小女吗,她所在的团体就在隔壁房间,且里面大多数人都是相当的身高。出于弱者的相互同情,两个团体间时常会有联络,更会有资源的交换。比如,之前隔壁房间搞大扫除(当然就是我和老婆一起进行的),他们的日子就特别难过,还是从我们这边运送水资源过去的呢。如今,我们算是陷入了小小的危机,那跑去找他们要些吃喝,大概也不会被拒绝吧。

“不过啊,你可别被那娘们儿骗了。看着还挺漂亮,没想到……”方榭还想接着说下去,被刘谨之瞪了一眼,便兀地哑声了。

“你别听他胡说。记住,见机行事。好了,时候不早,你先休息。明天一早出发。”他说着就转过身去准备离开,“哦,对了,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条密道;虽然不甚安全,但在‘噩梦’没工具的情况下伤不到你。好好干吧!”

密道?我怎么不知道。不过,时候不早,还是休息为好。我看了眼跟在刘谨之后面准备离去的方榭,见到他那欲言又止的表情,突然觉得这里面有些什么不寻常的事情。算了,别想太多。我找了个角落,靠着裸露的钢筋混凝土,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第一次背上了那个熟悉的背囊,

里面装着必要的工具,在方榭夫妇的再三叮嘱下朝密道走去。背包里的东西多是用残破的木屑简略加工而成,简单而言就是用于攀岩或缓冲的工具,总的来讲做不了什么。而那条密道呢,说白了就是房间墙角处地砖与墙面之间的缝隙。原本那条缝隙根本容不下我们,但随着天气潮湿,墙壁涂粉脱落,居然还勉强容得一人行进。我想,如果我今后能变回原型,一定得把家里的墙好好休整一下,然后把地砖缝给堵起来……想着想着,不禁一声苦笑。

突然,一阵剧烈的震荡让我警觉了起来——看样子,是我老婆,她又来了。说实话,每次她进这屋都伴随着可感知的震动,我们也都习惯了;可如今我并不在特别安全的地方。尽管她踩不到缝隙里的我,但要真较真起来我还不是束手就擒。我把身体蜷缩在缝隙里,微微抬起头,偷眼朝震动的方向望去。

天哪,看过去的第一眼,我居然就要窒息了!只见我老婆化着淡妆,嘴唇略微干燥却依然娇脆欲滴,双眼满是疲惫但充满一种颓废的美,这完全是天仙下凡!我想,她完全在风尘女子和清纯女孩儿之间找到了个完美平衡点,能让所有口味的男人都得以满足!

当然,如果说我这样评价略夸张的话,那她那对修长的双腿总不会让人失望了吧。光洁无瑕的皮肤,苗条却不失肉质感的大腿,笔直而富有肌肉曲线的小腿,精巧而刚劲的的脚踝,以及——那双玉足!今天她脚着一双黑高跟凉鞋,属于那种整个儿就是一个鞋板附加几根固定线条的品种,整个大脚暴露无遗——我曾说过自己更喜欢看她的完整的脚面,所以凉鞋基本都买暴露型的。只见她瞧着二郎腿,一只脚稳稳地踩在地面上,大脚板把鞋板征服得严严实实;另一只脚微微翘起,干净的鞋底一目了然——嗯,这回没什么尸体和残骸,大概是刚清洁过吧。我暗自量了量自己和那翘起的脚的比例,发现自己大概只有她的小脚趾盖儿大——这还算抬举自己了,因为自己并不是圆形。她要是一不留神把玉足放到我身上,那一定是毫无知觉的吧!而我呢,则会在一瞬之间化为她鞋底永远的污渍,扁平而扭曲,完全就是一片薄纸,而且身体所有的器官都瞬间化为泥泞……想着想着,那奇怪的兴奋感再次袭来。我定了定神,硬是把自己从这无尽的意淫中拉扯出来。

然而,今天的老婆似乎心情不好——干燥的嘴唇和疲惫的眼神也证明了这一切。只见她不断改变着坐姿,一会儿站立一会儿坐下,不时还拿起身边的手机划拉两下,然后又沮丧地放回去。我疑惑了半天,恍然大悟——对啊,她老公都已失踪近两星期了,这样能不急吗!

这时,电话铃声响起——还是那熟悉的夜之探戈(这首曲子真的很适合她)。她站起来拿起手机,划拉了一下,便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踱出了房间。啊,她的声音还是如此悦耳!尽管已经有些沙哑,但依旧动人如此!可惜,我只听到了开头的几句话,什么“啊,你好你好”“他……穿着的是白色衬衣。嗯嗯,没记错,是白色”“那天早晨…………”后面便模糊不清了。

我在感到满满的温暖的同时,居然还产生了少许罪恶感——如今的我正在你面前,却毫无勇气站出来承认;你在

为我焦虑劳心,我却躲起来过着蟑螂般的生活……哎,不过我还不是傻瓜。要真是出去相认,可能只是在下一瞬间变成她鞋底的污垢而已。她甚至不用站起来,也不需用力;脚面轻轻放下,漫不经心地一碾,这连她普通的一小步都不算。而如今的我,还是有任务要完成的。定了定神,我继续朝目的地进发。

然而,当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目的地等待着我的,将是如此情形;而我那天生的自卑与奴性,也是在那里得到了充分的显现以及最后的发扬光大。

第七节一切顺利

到达目的地的洞穴门口,我几乎立即再次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好气派的洞口!尽管说白了就是隔壁房间柜子后面一大块掉了粉的墙面,但这么宏伟的入口比起自己的基地简直就是摩天大楼。我探身进去,发现侧面有一条隐秘的通道,于是干脆顺着通道摸索下去。与之前的经历一样,开始时几乎没看到光,也不知道具体方位——倒是那熟悉的压迫感不存在了。也是,毕竟如此气派的“走廊”还是前所未见。然后,在转了几个弯之后,一道强光霎时出现在面前,照亮了整个前方;相对狭窄的走廊也豁然开朗——呵,终于到了!

然而,未等我定睛望去,一双大手——没错,几乎和我整个胸部一样大——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双掌一合,就几乎把我从肩部拢了起来。我惊慌地扭动着身体,却惹来一阵银铃般的媚笑;只觉得那双大手一用力,就把我整个举了起来!我觉得天旋地转,整个儿被望去托举了一段距离,然后被放置在了前方大厅的一块平地上。我一下没稳住重心,当即就坐在了地上。然而,当媚笑再次响起时,我终于看清了自己面前的巨大物体——没错,那是一个巨大的女人!

当然,由于之前有过心理准备,我还是没有太过于惊慌——尽管这所谓的待客方式颇有些令人不快。然而,当一个有自己两倍高的女人站在自己面前时,我还是觉得有些目眩。总的说来,我只到她的腰部那么高,而面前伫立着的玉柱,不正是她的两条美腿嘛!由于依然几乎一丝不挂,我一抬头居然直接看到了两个巨大的乳房——当然,对我来说是巨大,可对那个身材来说的女生,最多也就是中等吧,嗯就比我老婆的小一点(可惜老婆也不是巨乳型的,不过我该知足了)。至于两腿之间的森林部分,我吃惊地发现居然被一片遮羞布给盖住了——说实话,把布料这种稀有资源这么用,实在是过于土豪;不过,这也正证明了这边人民生活富足,看来我的外交任务还是蛮有希望的!

显然,眼前的女人对我这种打量的态度心有不满。她半蹲下来,用修长的手指抬起我的下巴,脸色泛红地问了一句:“看什么看,没见过啊!”我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如此失礼,于是连忙道歉并自报门号。她听后微微点头,道:“等你好久啦,大姐就在里面,随我来吧。”

就这样,跟随着这位自称叫岑薇的大个女孩,我一步步走向最终的目的地。这一路上,我也仔细打量了这位美女——嗯,还真算得上是美女。尽管整体显得不大成熟,可亦不像所谓萝莉那样的故作可爱;怎么说呢,就好像刚上高中的清纯女孩。修长的身体,精致的五官,虽然不算特别骄人

但依旧有模有样的身板,这绝对是个美女胚子啊!至于身高嘛,之前说过,是我的两倍;这直接导致了她的脚板和我大腿一样长。她一路沉默寡言,看似有些羞涩,但也隐约有种不屑的感觉——这反倒令我对她颇有几分敬重。至于行进嘛,自然是她迁就我咯,毕竟她的一步约等于我的三步了。就这样走了——当然,对她来说是挪了——近十分钟,我们到达了最终的目的地。

又是一个大厅,也是具有明显的对外开口;尽管所有尺寸都大了不止一号,但总体布局还是不算陌生——看样子,房子墙壁里的缺洞都长的差不多啊。而坐在正中间高台上的,便是之前说的“大姐”了——说是大姐,不如说是女王。尽管看上去年逾三十,可风韵犹存;关键是那气场,一种天下皆胯下之物的独尊,我想就算是刘谨之在她面前也最多是个高级点儿的玩物罢了。

这女王自我介绍叫夏侯韵,也是第一批被变小的人,不过还好没小的那么离谱。虽说气场强大,但为人总体亲切可敬,一阵寒暄过后,没等我提出具体要求便主动说要提供帮助。

“当初我们正当难关,还是靠你们解救。如今你们身陷困境,我们自然不能袖手。”

我心下大喜,连忙道谢,同时顺势向四周看了看——只见一大批大个儿男女赤身裸体在旁边围着,不过离我也离夏侯韵颇有一番距离,大概是因为刘谨之比较喜欢大伙儿一起称兄道弟,而夏侯韵更加享受高高在上的感觉吧。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所有人的裆部都有一块遮羞布,而女士的又比男士的明显完备一些。看来,这里的生活不是一般的好啊。

任务完成,夏侯韵强行想留我住一晚上;我连忙摆手拒绝,只说自己的弟兄们还渴着饿着,得快些回去交差。夏侯韵眼神中明显透露出一丝不快,但她还是强忍住了——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所谓的不快究竟是出于什么,而令方榭如此头疼的事情又是什么。只见她摆摆手,让我随俩身强力壮的男士去仓库搬东西。至于运输,则由岑薇负责。我心下奇怪,为何运输这样的苦力活儿居然要一个弱女子承担。然而君令已下,我不好质疑,只好随着他俩去仓库领取物资。

说起来,这所谓的物资也真让人有些啼笑皆非:一大坨吸满水的海绵,一大坨土豆泥,还有一大坨肉酱(看样子是自己腌制好并剁碎了的),正好装满一“运输车”——也就是一片比我大了近三倍的椭圆形树叶。岑薇让我也坐了上去,我犹豫良久,终于在她不耐烦的眼神中跳上了树叶——然后,只见她用腋下夹着树叶柄,一用力,便拉着树叶朝洞外走去。

等到了洞外,我才发现,时间已经是下午。岑薇说,由于树叶太大走不了之前来时的“密道”,得从地板上直接过去。不过,这个点儿“女主人”——嗯,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噩梦”——应该正在午休,所以按理没问题。不过,我们只有一个小时时间,因为“女主人”的午休大概就持续那么久。我苦笑一声,心说自己老婆的作息时间这么快就被外人摸透了。然而,心里还是有点儿打鼓——万一她醒来的早怎么办呢?

不过,事不宜迟,我还是放下了所有的不安,乖乖和岑薇走上了运输的大道。真希望一切一如既往的顺利啊—

—然而,真是如此吗?

第八节飞来横祸

坐在叶子上,只觉着叶子摩擦地面的声音挑的我心里直痒痒。我半睁着眼,打算就此小憩一下。然而,就当我迷迷糊糊准备进入打盹状态时,一抹奇怪的黑色出现在我眼前。由于已处于半醒状态,我只当是梦境的残影,并未重视,只是闭了闭眼,想着一会儿大概就不见了;然而,当我再次睁眼时,那抹黑色不仅没消失,反而更真切起来。我疑心顿起,使劲睁大了眼睛,同时瞬间挺直了背——妈呀,这一看不要紧,我几乎被吓得睡意全消。只见我面前两三步的地方,居然跟来了一直黑色的大蚂蚁!

那蚂蚁看样子是跟了一段时间了,毕竟那块黑色出现了好一会儿;开始它可能还比较谨慎,然而跟着跟着胆儿也大起来,居然打算对我下手!我直直挺着腰,也不敢出声,更不敢回头,就这样和它对峙了起来。树叶摩擦地板的飒飒声依旧令人烦躁,但大蚂蚁不紧不慢的步伐更让我想抓狂!

就这样僵持了近三十秒,突然,这家伙一个箭步冲上来,对着我的腿就是一下!螯枝的力道真不是盖的!由于我也就比它大一倍不到,它一使劲,居然将我整个举了起来!想象一下一只狼狗叼着个人的感觉!我自忖身子比它大,想着通过扭动获得些许自由,然而天不遂人愿,所有努力终归是徒劳。眼见蚂蚁开始转身,我心说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交代了吧。

就当我几乎绝望的时候,一只大脚从天而降,直直落到了蚂蚁的背甲上!“咔啪”一声,蚂蚁背甲居然当场破碎,大脚丫甚至直接捅入了蚂蚁的背部肌肉里,把整个背部给碾了个扁!等大脚抽身出来时,已经布满了白色的透明的液体;而这只大脚的主人,正如同女王一般站在一旁,盛气凌人地看着脚下的这一切。没错,是岑薇,这位一只脚就有我大腿长的大美女!想必是觉得身后不对,来拯救我于水火之中了!

之后的战斗毫无悬念。她的一只脚就有蚂蚁的整个脑袋那么大,而身受重伤的蚂蚁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一脚踩在脑袋上,脑浆——如果那是脑浆的话——从眼珠里迸将出来;一腿侧踢至腹部,直接踢掉了两条腿,还挤压出了一串不知名的内脏;最后一脚跟砸到胸口,将已经有些扁掉的胸口直接跺成了泥浆一般的杂质!我在一旁看着,一边觉得赏心悦目,一边又暗自庆幸——庆幸这些招式不是招呼在我的身上,否则任何一下我都消受不起啊!

终于,可怜的蚂蚁彻底不动了;眼前有的只是一团四肢、器官、内脏的糊状组合。岑薇收起大脚,在地上蹭了蹭,看了看呆若木鸡的我,吃地一笑,问:“怎么,想舔吗?”便将我举起,从新放回车上。说了句“腿受伤了就别乱动了哦~”便继续赶路了。

“怎么,想舔吗?”奇怪,为什么我会一直在回味这句话,为什么我居然会在这种侮辱之下感到兴奋!然而,不消我多想,岑薇又开始和我没话找话。原来,经过刚才的有惊无险,她生怕再出来个什么把我叼走,于是打算和我调侃以便确保我的人身安全。

在这调侃中,我还真了解到不少有关于他们这群“大个子”的特点。比如说,他们的洞穴旁就是自来水管,所以并不缺水;加上身材较高大,寻找食物也颇有优

势,因此一般不会太缺食物——是啊,我们连见到蚂蚁都得退让三分,他们却能直接上去干架,是中差距可见一斑。当然,也正由于身材高大,他们消耗食物比我们快上许多,所以总体而言也并不算真正的富裕。至于遮羞布,那是因为夏侯韵毕竟是女士,经过她多次强烈要求才达成的共识。

不过,当我提及为何让她这一女子护送我时,她反问了一句:“刚才你看我身手如何?我可是练过的哟~”我这才明白,原来她是当地少数有过练把子经历的幸存者,所以才专门出使护送的任务。

“那……咳,话说你们的那位夏侯韵……额,不是,那位大姐,她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啊,还是说做过什么奇怪的事?”

“……”

一阵奇怪的沉默让我感到无尽的尴尬。我想,完了,说错话了;然而还未待再开口,只听一声“到了”,便见岑薇放下叶柄,开始从叶子上往下卸货。

之后的事情还算顺利。岑薇勉强挤进了我们的洞穴——不过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然后和刘谨之见了面,形式上的感谢啊嘘寒问暖啊,还一起吃了点东西。刘谨之看到我安然无恙,似乎挺开心,还给我敬了一杯酒——要知道这厨房弄来的做菜酒可是及其珍贵的物资,一般不随便拿出来享用的。岑薇虽然极力克制,可她的食量还是明显超出了我们好几个人的总量。最后,酒足饭饱,大伙儿调侃了一会儿,就各自休息了。期间,好几个男士都眼馋地偷眼看向岑薇的大白脚丫。岑薇也不见外,坐着抬起大腿,把大脚板往地面一拍,顿时踩扁了一个不知是谁的包裹——而且踩着就不动了,脚底板和地面几乎平齐,我都不敢想象那包裹的惨状。然后,看着那些男士们垂涎的眼神,岑薇嘴角浮现出一丝不屑的微笑。至于最后的休息,也是各取所需吧;岑薇一方面需要较大的空间,另一方面又想尽量远离那只蟑螂的躯壳,结果只能横躺在了洞口旁边,几乎挡住了整个入口。当然,睡觉前她终于抬起了巨脚,露出黏在大脚板底下那已经扭曲的不成样子的扁平包裹,揭下来后随手扔给了其中一位幸运男士,然后转过身去,任凭那男士费力地从扁扁的布料中掏出依然扁得走样的物件和食品。

这一刻,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要成为这双巨脚的奴隶了!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然而,转念一想自己当下的处境,又想想因为我的失踪而操碎了心的老婆,我强压下各种不道德的想法,转个身,沉沉睡下。

可惜,我当时做梦也不会想到,我试图保留着的最后一丝道德底线,将会在一天之内被彻底碾碎,而且碎的灰飞烟灭。

第九节屈身为奴

一阵颠簸惊醒了我。我总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驮着,全身上下也被死死束缚着了。一惊之下,我扭动着身躯,试图脱离这种控制。然而,一声娇喝制止了我:“别动!”我心下惊慌,却不知所措。突然,一个念头从我脑子闪过。刚才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又是如此动人。没错,经过一番记忆的搜寻,那分明就是——岑薇!

这种颠簸感持续了近半小时,终于在我眼睛适应了面前的黑暗时停了下来。我刚想审视自己的处境,却忽地被人从什么地方摔到了地面,摔的我是七荤八素。等我定了定神,只见面

前居然摆着两双巨大的脚掌!我慌忙抬头,见到的却是两个熟悉的身影——岑薇,夏侯韵!

岑薇面带愧色,看着我无辜的眼神,刚咕哝了一句“其实我也不想……”就被夏侯韵一个手势打住了。夏侯韵站起身来,细细地大量了我一下,娇声道:“听说,你对我蛮感兴趣的嘛~怎么,今天就让你好好尝尝姐姐的味道啊~”

我猛然想起,原来自己之前对她的打听或多或少都传入了她的耳朵,如今她算是找上门来了。而如果她的癖好就是虐待我这种还不到她腰间高的小人儿……我不敢往下想,但心里却是终于明白了方榭的警告以及之前夏侯韵自己的不满神色。

“天啊,我不会这么背吧……”

然而,情况貌似就是这样。夏侯韵娇声道:“你知道吗,那些臭男人可是最喜欢老娘的大脚板呢。怎么样想尝尝不?呵呵呵呵~~~”

说着,她脚板看似无意地一抬,就直接把我踢了个四仰八叉;幸亏她算是留了力道,否则我的下场应该不比那只蚂蚁好多少。

“怎么样,我的脚底板漂亮不?”说着,一双大脚板从脸上铺天盖地而来,脚底的沟壑与灰尘清晰而显眼,时时刻刻提示着我如今卑微的地位。此时我再次定睛大量眼前的女王,发现原来夏侯韵还是有这个资格当女王的——起码身材不差,肚子微微隆起但并不影响大局;大腿小腿虽说不算完美,但又有种成熟而风韵的美;脚底板的纹路则再次彰显了双脚主人的沧桑。至于味觉,我实在不敢恭维——特有的脚臭和灰尘的味道扑鼻而来。不过,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薇儿,看好了,卑微的男人们是如何臣服在我们脚下的。”

由于夏侯韵的一只脚跟就有我半个头颅那么大,我在她脚底就像按摩球一般被搓来碾去。她的脚掌在我脸上肆虐,好像我的脸无非是一张残破而毫无尊严的废纸;然后,她信脚的搓碾让我整个身体都在她脚底板下翻滚,疼的我是牙齿打颤;腿上的伤口再次迸裂,全身的骨头都“咯咯”作响,看样子是大限将至了。

然而,这还远未结束。夏侯韵兀自玩儿了一会儿,突然命令道:“舔。”我当然想反抗,但奇怪的是“反抗”的结果居然是乖乖伸出舌头,抱着比我的脸还大的脚板底尽情地舔了起来。玩弄我一段时间的脚板此时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味道也更加的浓烈了。我就这样完全沐浴在了酸酸的汗水中。夏侯韵的大脚时而用力,把我的舌头和牙齿紧紧压在一起——我毫不怀疑她只要再用一丝力气我的牙齿就将全数断裂;时而微微抬脚,好似实施赦免,实则为下一次的用力跺下攒足力气。我感觉自己的肋骨差不多要粉碎了,而一开始尽力上举的双臂也蔫萎得好像枯黄的菜苗,对于抵抗那惊人的力道毫无作用。期间好几次我都喉头一甜,但每每这时她总能用脚控制着我的脑袋的方向,让我把鲜血吐到地上而非其它地方。

玩儿了将近四十分钟吧,隐约看到外面天蒙蒙亮了。夏侯韵以吃早餐却没有坐垫为名,干脆把我放在石台上,丰臀毫不留情地压了下来,把我弱小的身躯几乎彻底包含。我只觉得身上如同压上了千斤巨石,而那软中带硬的感觉却又令我不自觉地扯起了小红旗。夏侯韵就像没事儿人一样,一会儿翘起二

郎腿,将全身重量几乎压在我身上;一会儿又故意前后挪动丰臀,把我全身各种扭曲和搓碾。我一直觉得她其实没有太用力,否则我恐怕早就屎尿齐流一命呜呼了。此时此刻,我的奴性得到了全面的爆发,自卑感劈头盖脸向我砸来。我甚至觉得,哪怕我一辈子都成为她的坐垫或鞋垫,也是我的无上荣幸。

终于,夏侯韵站了起来,看了看全身几乎扁平的坐垫般的我,又瞥了一眼身边的岑薇,问道:“怎样,还看得惯吗?没后悔听我话把他弄过来吧?”

岑薇咬了咬嘴唇,眼里闪过一丝犹豫,道:“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罪有应得!”

“呵呵,可不是罪有应得。想想当初老公怎么对付我的。还不就是贱!”

我突然想起,当初方榭猜想我们缩小的原理时,就曾提及一位“没那么小”的女性,原因是她的自卑源于后天的婚姻,而非先天或从小的心结。这会不会就是她呢?另外,看样子岑薇早就得令于夏侯韵,只是在等待机会把我绑架过来吧。

“噗!”夏侯韵突然一脚踢在我手臂上,我的手臂瞬间脱臼,身子也整个从石台上飞出,直接仰面摊在了地板上。

“薇薇,来。现在,轮到你了。”

岑薇眼神里闪过一丝怯意,但还是迈开大脚走了近来。她看了看我,问道:“我……该怎么对付他呢?”

“嘁……怎么对付,用力对付啊!尽情玩儿,随便虐儿!”夏侯韵似乎对这个问题颇为不屑。

“但……我要真用力,他肯定很快就会因内脏破碎而受重伤,甚至抢救不及……那我们是不是得罪了……”

“诶,薇薇,我说你管这么多干嘛!有大姐在这儿罩着,你怕什么!要知道,他们男人就是你脚底的一滩烂泥,连做你的鞋垫都不配!能被你的双脚摧毁,那可是他们的荣幸!”

“嗯,好吧!”说完,岑薇不再犹豫。她用歉意的眼神瞥了我一眼,突然抬起大脚丫,一脚就碾在了我的胸口。我嘴里一甜,当即吐出一大口血。然后,她轻松地把大脚丫子一拧——“咔吧!”我的肋骨应声而断!看着眼前白嫩的玉足,以及那含苞待放的少女胴体,我觉得,要是能死在她的足下,那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不过啊,越漂亮的女孩子狠起来是越厉害啊……咳咳,咳咳,咳!伴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我的意识开始模糊了……

等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经过了简单的处理,而那蹂躏我至半死的白嫩玉足也正静静地摆在我的身旁。我艰难地睁开眼睛,只觉得浑身剧痛,呼吸困难;腿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脱臼的手臂也完全没了知觉。

“你醒啦?”一阵悦耳的声音传入耳朵。我心里不禁一阵苦笑。“对不起啊刚才用力稍微没控制好,把你……踩烂了……”我听后,心里又不禁一阵苦笑。

“那个啥,已经中午了。刚才大姐得知消息,说昨天我打死蚂蚁的地方,聚集了一小撮蚂蚁,好像是去搬运那具尸体的。于是大姐火急火燎地带着人就赶去了,应该是想着趁着‘女主人’午休,前去猎杀几只蚂蚁回来当储存物资。临走前,她就把你交给我啦~”

“你……不……恨……我?”我发现自己连说话声音都变了。

“嗯……嗯……嗯。这么说吧,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但你不大

一样。别问为什么,小心我一脚踩扁你!等等,别动。我去给你拿水。”

说实话,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梦境。说实话,自从变小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如此的兴奋,以及如此的欣慰。不一会儿,水来了。由于我连脖子都抬不起来,她干脆把石碗倾斜,让水顺势滴入我口中。那时的我是如此享受,以至忘记了身体的伤痛,也忘记了男人的尊严。我甚至觉得,如果这一刻能定格至永远,让我做什么都乐意!

然而,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我并不知道,岑薇的单纯将在今日永远地定格;而这近乎永恒的宁静,也将在刹那间融入历史的背影,成为记忆深处的一片唏嘘。

第十节异变突起

宁静被打破的总是那么突然。就在岑薇专心为我治疗伤势并照顾我的时候,两位身材和她一边高的男士神色忧虑地出现在了我们身旁。其中一位较高的肌肉健硕,但略微有些驼背,眼神也看似温和;另一位较矮的虽然显得没那么强壮,但肌肉密度一看就是很高那种,眼神也较为锐利。他们先是站在看了我们几分钟,然后,较矮那位终于憋不住了,清清嗓子,对岑薇道:“薇薇,不好意思。我们知道你在忙,但是……”

“但是什么?”

“大姐带着几个兄弟去猎杀蚂蚁,到现在还没回来。”

“哦?”岑薇秀眉微蹙,“这离‘女主人’起床还有一段时间吧,有点耐心。”

“可是,平时大姐带人出去打猎,哪怕是蟑螂大小的猎物,基本也就半小时。”矮个儿说话瓮声瓮气,“这回可别真出什么事了!”

“诶,好吧。”岑薇看似下了决心,朝矮个子努了努嘴,“那啥,孟盛,你在这儿看着他,打理打理他的伤势;我和郄准出去看看吧!”

矮个子男士,嗯,也就是孟盛吧,看了我一眼,应了一声,便兀自在我身边坐下。岑薇和郄准则简单准备了一下,朝洞口走去。

“咳,是不是遭罪了?”短暂的尴尬之后,孟盛主动和我搭上了话。

“可不是……嘛,咳咳咳咳……差点没……被踩死……”我还是说不出完整的话。

“大姐啊,其实什么都好,就是自从婚姻失败后对男人极端看不惯。你看我们,或多或少都被她语言暴力过。至于你,啊,还有之前来外交的几位,就成了她的出气筒了。”

“哦……”难怪啊,原来之前还有。刘谨之你这坑爹的头儿。

“不过你还算好的了,起码有组织,她不敢拿你怎么样;之前有一个流浪的家伙,身材比你们这些还小一点——嗯,大概只有你的三分之二吧,被她抓到后玩弄了一整天。那叫声叫一个凄惨。后来啊,叫声没了,人也没了,我们连尸体都没看到。直到有次她出去打猎,我们清理洞穴,你猜怎么着,有人眼尖,居然发现她平时用作坐垫的那块‘布料’居然就是那个男人!整个叫一个扁哟,可是哪怕扁成那样还没有大姐整个臀部大,你说遭不遭罪……”

孟盛就这样兀自说着,我也就这样听着,好像也没啥不妥,直到——一阵尖叫打断了我们!

“你在这儿别动,我出去看看!”孟盛话音未落,几位男士又闯将近来——“‘女主人’醒了!”

说实话,这句话犹如五雷轰顶,孟盛当时就愣了!当然,他很快反应过来,张罗着收拾着就准备

出发。我的好奇心战胜了疼痛,极力想站起来,但刚刚直了起腰,就被一阵剧痛打回了原型。

“你这是作死呢,躺着别动,伤成这样了都。”孟盛责备地看着我。于是,我央求他把我往外搬搬,至少能看见外面的景象。他拗不过我,终于答应了。几位大男人把我搬到了洞口附近,同时让我面朝外部,然后便匆匆赶出去了。

我定了定神,看着洞口外面不远处,夏侯韵和几位壮汉正拖着两只半死不活的蚂蚁,抬着头呆呆地站在,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景象。而就在我揣测发生了什么之时,一阵阴影突然袭来!夏侯韵嘴里大喊着什么,忽地往一旁扑倒;而两位壮汉还未来得及做其它动作,就被一直从头而降的巨脚压在了下面!

这一脚踩下的十分迅速,我甚至能感觉到掀起的狂风在身旁肆虐;然而落地又如此轻盈,以至于我还能看到脚底板与地板之间的缝隙,以及正在做无谓挣扎的壮汉们。至于这只脚的主人,我再熟悉不过了——这不就是我老婆嘛!

至于我为何认得老婆的脚,或许有过女友的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她为何会打着赤足呢?这点或许只有我清楚:我们家没有对穿鞋做特别要求,毕竟大理石地板,平时着拖鞋还是高跟鞋还是光脚都没太大所谓,当然光脚会略凉,所以她一般着拖鞋或高跟;然而,要进厕所解手的话,必须要在厕所门口换上专属厕所的拖鞋。因此,如果我俩睡觉睡到一半想起洗手间,往往干脆光着脚丫,走到厕所门口后直接着那里的拖鞋——而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何“女主人”会“提前起床”——她只是睡了一半起身去上厕所而已!

而此时,眼前这只玉足并未使劲——或者说,实际上正在稍稍用力抬着以免光是脚丫的重量就把那俩壮汉碾成薄饼。之后的几秒钟再无动静,我想,大概老婆是先控制住局面然后回头用手去够拖鞋了吧。毕竟人们光脚时遇到小虫子多会这样,先想个办法固定住它们,然后回身寻找拖鞋或纸巾,给它们以最后一击。

就在这时,只见夏侯韵突然暴起,手里拿着一块锋利的石屑——想必就是背囊里的工具之一了;却见她忽地跳起,双手握着石屑,狠狠地将石屑锋利的一端插入了“女主人”玉足小脚趾的趾甲缝里!

虽说一般人脚丫的皮肤都比较厚,但我老婆的玉足肤若凝脂,这一下子还是有点作用的——何况这还会给她一种“我被虫子咬了”的警觉。只听她一声娇嗔,脚下顿时放松,露出了下面的两位可怜虫。

我的天哪,哪怕如此克制的力度,依然给他俩带来了无尽的折磨——只见其中一位壮汉双手尽折,胸腔明显有点凹陷,口里吐着鲜血,眼睛一直在翻白;至于另一位,由于比之前那位还要更加接近脚心,早已是不省人事——只是下半身已经完全成了肉泥,翻白的碎骨屑以及肉酱一般的血肉混合的不分你我,而整块肉泥的厚度目测还不如我的手掌!

眼见危机暂除,岑薇和郄准立刻匍匐而上,打算将两位救援下来;然而,夏侯韵的处境就没那么好了。由于被巨脚上抬的威力一带,她整个飞了起来,而下落点居然是“女主人”的脚面!“女主人”一惊,玉足一抖,夏侯韵把持不住,再次腾空而起。可是,这次的她再也无缘地

面。就在夏侯韵飞至半空准备下落之时,巨大的玉足突然直直横踢过来,用脚跟“轰”一声把夏侯韵跺在了墙上!

这一下力道极大,我感觉整个洞穴都在震动,四周“簌簌”往下落泥沙;身旁的小人们也都惊呼了起来。再看那双玉足,紧紧贴在了墙壁上,但脚跟明显更加用力,雪白的肌肤在巨大的力道之下居然有些泛红;而脚踝之上,是那笔挺而光洁无瑕的小腿,肌肉绷直而富有力度,曲线竟是如此优美!

再看大脚板与墙壁之间,早已没了半点缝隙——夏侯韵的身体连她脚后跟的四分之一都不到,如今被完完全全覆盖在了下面,从外头居然看不出半点痕迹!而脚后跟下的墙面,也明显比其它地方的更要凹陷进去,四周还出现了丝丝裂纹!

“女主人”明显没有解气。只见她轻轻扭动脚踝,整个大脚板以脚后跟为圆心画起了弧线,墙壁在巨大的压力下发出了刺耳的“咯咯”声。这回我完全听不到骨肉分离的“噗唧”声音了,因为,在这只巨脚面前,这种渺小的生物根本不配发出声音!

就在我欣赏着这只玉足正酣时,玉足的主人大概终于赶到满意,抬起玉足,把脚丫收了回去;随着脚丫一同掉下来的,是脚后跟附件的几片墙皮——当然,比之前见到的墙皮要更薄,密度看起来也更大。而巧也不巧的是,那片贴着夏侯韵扁平身体——如果那还叫身体的话——的墙皮,正正好完整地落在了我们洞穴门口,引来一大片恐慌的惊叫!

定睛望去,只见墙皮上完完整整贴着一块“皮”——夏侯韵的身体扁到连手指脚趾都成了纸片,身体更是完全分不清哪儿是哪儿,有的只是一块薄薄的多处地方已然近似透明的肉饼!勉强还能区分出脑袋的地方——尽管脑袋已经因搓碾而移位到了胸口——几颗粉碎状的牙齿零星分布,而我毫不怀疑如果谁上去碰碰那已经和纸巾差不多厚度的牙齿,它们一定会当场碎成粉末。至于骨头呢?我不知道,反正完全没看到!

另外,我的嗅觉敏锐地发现,除了血腥味,一股脚丫的汗臭也弥漫在四周——尽管这味道对我来说熟悉而美妙。我想,老婆这是用了多大的力道啊,居然连脚板底都微微出汗了。我抬头望去,只见老婆收脚后踮着脚尖走出了视线——不用说,是去拿纸巾擦拭她的脚后跟了吧。趁着这个机会,岑薇他们收拾心情,把两位壮汉救了回来。

“他俩这样子,悬啊……”“大姐……哎……大姐怎么会……”“别哭别哭,我们不还没事儿呢,日子得照样过……”四周的嘈杂让人心烦意乱,但我内心深处却再次感觉到了深深的自卑——那位用大脚丫轻易就把我虐的死去活来的大姐,如今在我老婆面前,居然连只蚂蚁都不如!老婆几乎只是随便玩玩,就让她连尸体都万劫不复!当然,如果老婆意识到,刚才自己虐扁了的女人,曾在不久前让自己老公身受重伤,会不会有种报复的快感?

此时此刻,我完全陷入了一种痴狂的状态,平日里老婆虐完小动物后的场景和对话一一浮现在了脑海——“老公~~~你看这只蜘蛛,前胸贴后背了呢~”这是她穿着平地凉鞋碾过一只蜘蛛后,指着地面上的扁平物对我娇声说的;

“诶哟老公,你看这是啥,和纸一样薄薄的

呢,你说它死了没有?”这是她穿着黑色长筒皮靴,跳踩了一只蟋蟀并单脚站立搓碾后,抬起脚板指着脚底的一片狼藉问我的;

“啊啊你看,这只东东,是不是我第一脚下去就已经死了呢,还是一直有知觉所以慢慢感受着我赐予的重压呢?”这是她穿着人字拖,用脚后跟跺扁了一只飞蛾然后碾压了一上午后伸直双腿坐在床上把鞋底抬给我看时的明知故问;

“哼,老公,你看这只小贱货,心甘情愿想当我的鞋垫,那我就满足它!”这是她“无意中”赤着脚用大脚板碾扁了一只大军蚁后,单脚站立用手握着大脚板欣赏着脚板底贴着的扁平而汁水横溢的蚂蚁时的得意洋洋。

……

就这样,尽管身心俱疲,但那种异样的快感越来越强烈,直至最后居然达到了一阵顶峰。我想,若不是行动不便,我一定冲将出去,跪在“女主人”面前,央求高高在上的她用巨大的玉足赐予我一个最完美的爆裂,也是一次最享受的死亡!

第十一节双重打击

意淫归意淫,身心的打击终究使我不堪重负;在经历了断断续续好几次的昏迷后,刘谨之终于亲自找到了这里,把我给接走了。临行前,他对着孟盛一行人放了几句狠话,后者也只能唯唯承诺不再伤害我们——但更多的话都被咽了下去,毕竟他们刚刚失去了头领,整体士气都十分低落。最后,刘谨之说了一句“夏侯韵算是活该,我们也不追究了;有情况再合作吧”,就让两个人抬着我离开了。

临行前,我偷眼望向岑薇——只见她双眼通红,嘴唇却坚毅地抿着,给人一种可怜却又不可侵犯的感觉。我微微叹了一口气,无助地被抬了出去。然而,这期间,我也无意中听到了郄准他们的交谈,从中得出岑薇将取代夏侯韵作领头的信息。或许,这也算是对她能力的最好认可吧!

于是,我就这也回到了基地,一路无话。然而,就在进入基地的那一刻,刘谨之突然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最近有了新情况!

“前天,就你被绑架过去那天,两位出任务的兄弟偷听到‘梦魇’讲电话。你猜怎么着,她的老公失踪了,她正焦头烂额呢!我猜想,搞不好她老公也是变小了,要不你说怎么会这么巧!”

我听后,心下着实一惊:“那……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如果我们能找到她老公,并留作人质,那将有机会占得主动权!当然,其中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她老公缩得多小,具体现在在哪儿,活着不,就算真找到了又如何让‘噩梦’注意到我们等等……”

刘谨之兀自滔滔不绝,我却毫无心情——眼前这家伙也着实聪明,居然让我再次感到惴惴不安。不过,如今我还是不宜有所反应,先不动声色一段时间看看吧……

“咳咳……”经过一段时间胡思乱想,我整理思路,问他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这个你别操心,先养病;回头身体差不多了,我再来找你!”

于是,接下来的两星期里,我都呆在洞穴里养病,直到一天下午,刘谨之突然闯了近来,对我打量一番后,道:“紧急任务!”

经过解释,我才明白,原来最近家里来人了!一位皮肤黝黑的小个子妹子最近天天过来同住,看样子是来安慰“新历丧夫之痛”的“噩梦”的——他们管她叫:“梦魇”,原

因是,她比“噩梦”更加残忍,也更热衷于碾碎小动物!

其实,这个“梦魇”我也是认识的。她真名叫潘钰,当初是田径队的中长跑主力队员,个子1.58左右,小脚穿35码鞋,皮肤黝黑,身材姣好且健壮,面貌嘛——仅比我老婆差点吧。当然这事儿见仁见智,有人就觉得她不够柔美,比起小鸟依人的妹子差着不止一点——但在我看来,这才是人家的魅力所在呢。

然而,这家伙虽说身材娇小,但残忍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我老婆喜欢大开大阖的覆盖式碾压,那她就更热衷于那种能够体现力度与身材的踩跺。这让我想起当初在队里训练时的一次经历。当时我们刚结束最后的放松慢跑,正准备去隔壁的浴室洗澡;教练也回去了办公室。这时,一阵尖叫传来——只见一只比脚板还大的四脚蛇(也就是蜥蜴)正从女生浴室里忽地蹿出,没头没脑地撞入了人群!

人群四散逃开,还有女生甚至尖叫着跑到了男生浴室附近。然而,就在四脚蛇猖狂地在空地上来回踱步时,一只娇小的玉足忽然而至,“噗”一声正正跺在四脚蛇躯体之上!原来,潘钰之前已经进入浴室,更衣至一半,听见外头有动静,出来看个究竟来着。只见她身着浴袍,姣好的身材一览无余;脚穿一双破烂的凉鞋——就是那种初中生常穿的那种,有点童鞋的味道,看样子穿了有年月了。

当然,由于脚丫子本身并不大,加上鞋底比较柔软,一脚下去并没有让它立即丧命——仔细看去,四脚蛇的尾巴和脑袋都有部分露在脚底之外;然而,虽说没有立刻致命,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立竿见影的——只见四脚蛇口中吐出了淡红的液体,舌头也被它尽力吐了出来;尾巴还在一颤一颤地抽搐,看样子十分痛苦。再看那鞋子,上面的小脚明显用了十足的力道,和黝黑的脚底板死死连粘,鞋底儿也被其力量所弯曲。

此时的潘钰呢,像没事人一样,一边整理着盘起的头发(只要不是超短发,跑步时都要盘起的),一边一下一下地反复将重心移向那条腿,碾得四脚蛇身体“咯吱”作响,嘴里的东西也越吐越多,最后甚至开始呕肉泥状的内脏了。然后,只见她正正身子,将两只脚并排压在了可怜小东西上——这回我们都看不见四脚蛇了,只见一位妙龄美女在一下一下踮着脚丫,力量的美感尽显于小腿黝黑的皮肤上,令人赏心悦目。而她呢,继续把弄着头发,眼里满满的不在意——要不是看着脚趾还在不停地扭动,膝盖也在不断微微弯曲,我们根本想不到她玉足底下还会有个曾经的生命体。就这样持续了近一分钟,“咯吱”声渐渐消逝,剩下的只是如同踩拖把时发出的“噗吱”声。由于刚做完运动,潘钰的脚板渗出了汗水,浴袍也被汗水所润湿,变为半透明的诱人形态。最后,她不屑地看看脚底的一团泥饼,冷笑一声:“哎哟,怎么这么快就不行了?”然后抬起玉足,脚跟狠狠砸在四脚蛇身上!

浆水飞溅,内脏横流。这一下的力度应该不比她平时做力量训练时用的轻,半个尸体顿时如同一滩烂泥!当然,由于脚丫不大,这一下还没把整个尸体毁灭——于是,她如同原地踏步一般,继续用脚后跟蹂躏着可怜的尸体,每一下的力

道都不比上一道差。就这样,当那些被吓跑的女生回过神来并重新聚拢时,她们看到的只是一滩说不出名字的泥饼而已——什么骨骼、内脏、皮肤,都是浮云;有的,只是潘钰嘴角那一抹冷笑。

是的,就是这样一位女孩儿,如今居然入住了我们家!当然,她和老婆是闺蜜,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她可不是美女老婆身边的陪衬——她的处事之果断与决绝,有时连我老婆都佩服!我终于明白刘谨之的担忧了——这家伙不仅碾压折磨出现在她脚底的可怜虫,更会主动出击寻找可能的猎物!看样子,我们的小命堪忧了。

然而,未待我回忆完毕,刘谨之便火急火燎地打断了我的思绪:“嘿,你在想什么呢!听好哈,现在任务来了:昨天我派出去打探消息并收集粮食的俩人一直没回来,但‘噩梦’昨天却直到半夜才回来。我想,这搞不好就是留在家里的‘梦魇’干的。不过,由于没听到什么大的动静,也没看到尸体,我们怀疑他俩并未遇难——只是被困住了,也可能是遇到了什么其它困难。因此,我要求你和两位勇士前去打探并营救。”

说着,他指了指旁边两位男士。他俩随后作了自我介绍,一位自称陆铭,一位自称朱据。这两位寒暄着和我说了几句,还强调说“你的任务只是帮我俩放哨。如果我们出事,马上逃回来通风报信”。刘谨之也让我注意身体,这回只消呆在安全的地方便可。就这样,我们一行三人大致准备了一下,打算第二天一早就出发。

“对了,我能问一下吗,”休息前,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我们到底去救谁啊,我认识不?”

刘谨之看了我一眼,又和他俩对视了一下,缓声道:“方榭,顾华!”

第十二节有去无回

第二天清晨,我们这仨人组成的救援小队就乘着朝阳的微光出发了。我们走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平日获取食物的地方——厨房。这曾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仔细看看地面,似乎还有上次被老婆无情踩扁碾平的橘子的残渣,可如今,我们仨,加上方榭和顾华,随时有可能成为那样的渣滓,永远消失于这个世界。我们环顾四周,试图找出有小人来过的迹象——可惜,一无所获。陆铭和朱据始终保持着警惕,同时没有忘记我的任务,一直叮嘱我躲在角落的暗处,放哨即可,不必以身涉险。我心头一暖,同时又对方榭和顾华多了一层担忧。毕竟除了两位女主人,各种昆虫也是致命的敌人啊。沉思片刻,我对无功而返的俩人说道:“如果他俩还活着,那肯定是躲起来了;如果真能被我们轻易发现,恐怕也早被‘噩梦’‘梦魇’发现了;何况,他们还要取暖过夜。话说,你们平时遇险时一般往哪儿躲?”

二人恍然,连忙朝墙角的缝隙里找去,可惜一无所获。然后,他俩又在落地柜后面搜寻了一番,并未见到半个人影。最后,俩人的眼神同时投向了不远处一件不和谐的物品——一团堆成小山的布料。

对于这布料,我再熟悉不过了——这是我们家厨房的围裙。平日里,老婆就是穿着它做菜煲汤,布料下的动人身姿若隐若现。饭后,围裙将被挂在门后的贴钩上。然而,前些日子钩子貌似黏性不佳,老是掉下来,导致老婆早晨进厨房第一件事就是从地上捡起

钩子和围裙。如今看来,想找个地方过夜,要求是保暖并躲避蟑螂蜘蛛,最好还能避人视线,围裙中自然是最合适的选择。他俩对我使了个眼色,让我潜伏在门后,通过门缝观察外面放哨,自己则蹑手蹑脚走向那堆布料。

眼见陆铭和朱据探入了围裙,我也往门后的墙角靠了几步,以便更好地透过门缝观察门外的景象。眼见凌晨的阳光渐渐明亮,客厅中的灰尘也在早晨和煦的微风下扬起。我看着看着,竟觉得有些犯困,但又有些悠闲。

“嘿,你在干什么呢!”肩头一紧,有人拍我!我猛一回头,却看到了我这辈子最想看到也最不想看到的一幕:“方榭,顾华!”

说实话,一开始我是被吓了一跳;但很快我就高兴起来——眼前的方、顾二人,不仅没有缺胳膊少腿,看着还挺有精神!我缓了缓神,问他们怎么会在这儿。

“哈哈,我们啊,可算憋屈了。”方榭看起来心情不错,脸上挂着爽朗的笑容,“昨天下午来厨房找吃的,没想到那俩女的居然开始做大餐。好像是‘梦魇’为了安慰失去丈夫的‘噩梦’吧,买来了不错的食材,俩人一直做到了晚上!后来我们想着,入夜了,蟑螂老鼠也出来了,还是别自找麻烦,所以就在门后面找了个墙洞,躲起来啦~话说,这一觉睡的不错啊,而且一睁眼就看见我们的小兄弟来接我们啦~”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我的肩膀。

“哎,可吓死我了。”我也不禁露出了笑容,“我们来找你来着,还以为出事了。这不,刚才还以为你们躲去了那件围裙里呢。”我顺手指了指围裙。

“嗯嗯,刚开始我们也想进去避风来着,但你想,如果她俩突然进厨房,把围裙捡起来甚至穿身上,我们岂不尸骨无存?”

也是哦,我怎么没想到。我一般自嘲着自己的无知,一边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不对,不得了,如果他俩没躲进去是因为怕围裙被拿起来,那陆铭和朱据岂不面临着同样的危险!我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眼中充满了惊恐,而就在这时,地震般的脚步声从不远处传来——她们,起床了!

方榭和顾华没理解我的慌张。在他俩看来,我早该对那俩女人习以为常。警觉是对的,但没必要慌张啊。没等我做声,他俩就一把把我拽回了他们昨晚藏身洞穴——一个大小仅能容身的墙缝。我还想说话,但理智让我闭上了嘴;无可奈何的我只能老远看着那一团死气沉沉的围裙。

大约三秒钟后,随着地动山摇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厨房门被打开了。一阵风横扫厨房,吹的我一个哆嗦,也吹起了地上围裙的衣摆。

“哎,怎么又掉了。”听声音进来的是老婆,也就是“噩梦”,“钰儿,今早吃啥?”

“随便吧”,潘钰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看样子就在门口,“烤点儿面包?”

“嗯嗯。”老婆一边应承着,一边捡起围裙,抖了一下,然后把钩子摘下来,随手扔进垃圾桶,“得买钩子了,要记得。”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围上了围裙。

然而,就这个再自然不过的动作,却看得我胆战心惊——刚才一抖之下,俩人的行踪早已暴露,其中陆铭顿时被抖到了地上,朱据则面前抓住了衣摆,等老婆穿上围裙后就这样挂在了衣襟处!

陆铭明显被摔废了,除了双手乱动外,两腿根本没

有动静,看样子是折了。还好,老婆没发现渺小的他,而是径直走了出去,开冰箱找东西。

此时,方榭和顾华也发现不对劲。他俩脸色苍白地看着我,我则呆若木鸡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方榭狠狠地跺了一下脚,顾华则面色难看,好似要哭出来的样子——也是,自己在外悠闲了一夜,却惹得两位兄弟为自己身陷险境,换做谁都不会好受;何况,此时的陆铭和朱据貌似已无生还的希望。

“你们在这等着,我去把他抬回来。”方榭下定决心,却被我死死拦住。

“别去,这是送死。”我说,“‘噩梦’刚说烤面包,想必是去冰箱拿面包片了,很快就会回来。”

话音未落,只见脚步声骤起——又来人了。不过,这次来的是潘钰,也就是“梦魇”,手里还拿着冒着寒气的面包片。她把面包片放入烤箱,和门外的“噩梦”聊了几句,就听“噩梦”道了声“我去趟厕所,你烤好了先吃”,就没动静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就在烤箱“叮”一声的同时,就听潘钰“咦”了一声,蹲下身子,打量起地上的陆铭!

我们仨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只见那潘钰先自语了一声“这是啥虫子”,然后快步走了出去;几秒钟后,她手握着两张纸巾回来,把陆铭捡起包好,嘴边明显有一抹冷笑!

“糟了,定是早起时睡眼惺忪,把他看成什么古怪虫子了!”我暗叫不好。眼见潘钰走将出去,我们仨立刻回到了门后,透过门缝看向外面。

只见潘钰环顾四周,然后走到鞋柜边——也就是我们视野勉强能看到的地方,拾起我老婆的40码巨大黑长筒靴,往里看了看,然后把包着陆铭的纸巾放了进去!

这时,门声响动,老婆从厕所里走了出来。她看了看潘钰,问了句“面包好了没”,就走到餐桌前,准备坐下。

然而,此时的她选择了背对厨房的座位。从厨房里,我们分明看到了朱据的小身板,正死死地攀着老婆的衣角!只见他满头大汗,手臂上青筋暴起,看样子撑不了多久了。

这时,老婆的一个动作,更是判了他死刑——只见她走到餐桌前,背对着椅子,脱下围裙,抖了抖,放在一边——这原本是个性感的动作,却看得我胆战心惊:她这一抖,正好把朱据抖在了椅子上!

朱据被这样一摔,明显也有些吃不消,趴在木椅上直喘气——然而,这是他最后的呼吸了。老婆——或许,现在称之为“噩梦”更合适——她穿着内裤的玉臀铺天盖地而下,正好碾压在朱据的小身板上!

说实话,“噩梦”的玉臀不算特别翘,但说它丰满有肉感还是没错的。整个玉臀基本占据了木椅的大半,朱据的全身都被狠狠压在了下面——而且,是瞬间压扁!

接下来的十分钟,“噩梦”明显没发现自己臀下的悲惨世界,而是继续享用着早餐,不时翘起二郎腿,抬起巨大的玉足,顺势扭动一下玉臀——而她这轻微的举动,完全能使可怜的朱据七零八落!

这时,潘钰也坐在了餐桌旁,俩人一边聊着一边吃饭。

“姐,今天还去吗?”

“嗯,去。说不定就有线索了。”

“嗯,好。相信会有好运的。我在家等你,你快去快回。”

看来,俩人还在为我操心呐!但是,此时的我心中少了一份感动,却多了一份自卑。看

了那么多生生死死,我甚至怀疑,就算老婆认出了现在的我,她会不会不动声色地将我轻松碾平,然后将我顺势变为永远的鞋底污垢。

“嗯,我吃差不多了。你把盘子收一下吧,我走了。”终于,“噩梦”放下了手中的面包,推了推面前的盘子,站了起来。然而,这一站,却看怕了我,看哭了顾华,看呆了方榭。

只见,眼前是一个巨大的玉臀,下面则是一双修长的美腿;而在玉臀上,一团肉泥紧紧贴着内裤,好似要与内裤的纤维合为一体——远看,只是一小团红斑,圆圆的,这么看怎么像死蚊子;可我们明白,那些红色物体中,分明是被挤压得彻底变形甚至扁平的内脏和骨骼!而造成这惨状的美女,此时正迈着玉足往里屋走去,全然不知刚才发生的一切!

朱据是我到达这里后第一个死于足部以外重压的人,能承受女神臀部的压力,也是他最后的荣幸和幸福吧。顾华泪眼婆娑,方榭则呆若木鸡,然而,还未待我们缓过神来,只见里屋的门又开了——“噩梦”更衣完毕。

这是怎样一身装束啊!紫色的连衣长裙,肉色的丝袜,以及黑色长靴,整个儿一个玉人一般,勾人而不失庄重——我知道,只有在会见重要人物时,她才会如此着装。看来,老婆为了找我,动用了什么了不得的人脉。然而,就在我左思右想时,顾华捂着嘴,伸出发抖的手指指向前方:“靴子,靴子,不要……”

我闹到“嗡”的一声——那黑色长靴,不就是刚刚装了陆铭的那双吗!我顿时脸色惨白。然而,我们仨明显无能为力。只见“噩梦”把她着了丝袜的巨大玉足伸将进去,拉着靴子的长筒,用力一跺——大脚就这样实实在在踩了进去,把靴子撑得满满的!我甚至能想象陆铭最后的下场。然后,只见她装好另一只靴子,抬起没有陆铭的那条腿——也就是右腿,把全身的重量放在了左脚上!接着,她单着腿颠了颠,好像在试图踩扁不平的鞋垫,嘴里咕哝道:“好像有东西。”

潘钰见状,连忙岔开话题,道:“哎呀,姐,都八点了,再晚怕没停车位了。”

“噩梦”听后连称有理,然后犹豫了一下,最后重重地朝地面踏了一下,然后转身就走。临走前,潘钰还明知故问:“姐,咋了,鞋底不舒服?”

“嗯嗯,脚跟好像有什么突起,可能是鞋垫起褶了吧。没事,我用力踩了踩,已经扁下去了,现在没啥感觉。走了,晚上见~”说着就出门了。

嗯,好,真好。正好在脚跟处,用力踏了踏,没啥感觉。我觉得,如果陆铭的尸体能有现在的我的手掌厚,那已经是奇迹了。一天下来,或许早就和她的丝袜融为一体了吧?

而此时,方榭和顾华状态也明显不好。好一会儿,顾华才弱弱地看了看方榭,说了句:“记得‘小不点’吗?”

“嗯。哎……”方榭长叹口气。

对于“小不点”这个梗儿,我也是早有耳闻。想当初方榭、顾华夫妇还没变小时,曾在家里的墙角捉到一直蟋蟀。顾华一向心软,见当时已入秋,蟋蟀在野外明显没啥活头,就打算把它养起来,并起名叫“小不点”。然而,就算方榭夫妇百般照料,小不点还是无畏地越狱了。之后,逃出盒子的小不点,可能因为冷的受不了了吧,看到个热气腾腾的洞,

就钻了进去。谁知道,那个洞,正是刚刚下班回来的顾华脱下的靴子!

顾华虽说不高,但脚板有38码大小,靴子自然不是小巧型的。正巧,当时顾华根本没注意自己的小不点越狱,而是突然接到老板的临时任务,洗了把脸就穿上靴子出发了。

“当时,只感觉前脚掌处有个什么东西,软软的,而且没等我有进一步反应就化了——没错,是化了,就好像突然成了一滩泥浆,然后屈服成一张纸片。我还想等第二步的时候细细感受一下,看看是不是进沙子了,结果没有——第二脚下去,已经毫无凸起感,除了一点儿黏黏的触觉,我还以为是脚出汗了。

“然后啊,我就出门了。整整一晚上,我都碾压着小不点的小身体,把它的全身压扁,黏成泥,又压扁,又碾成泥——反复了一个晚上啊!等我半夜回家时,老公还在说我的小不点不见了呢;之后,我脱下靴子后,发现自己的丝袜上黏着个不可名状的肉片——或者说,是泥片更合适。要不是眼尖看到了藏在扁扁的身体里的一截触角,我根本不会认为这就是小不点,或者说,根本不会觉得它曾经是个生物!”

顾华回顾这段经历时,颇有种痛心疾首的感觉——也难怪,他俩刚来的时候,顾华就一直坚信这是对她无意中踩扁小不点并将其当成鞋垫的惩罚,或者说,报应。当然,好心肠并不能帮助什么。渺小就是渺小。小不点甚至连作顾华的鞋垫都不配。扁平的身体最后被洗掉,而在流水冲至脚板底的一刹那,肉饼瞬间散作肉碎,最后成为不起眼的星星点点,无助地流入下水道。

回想起当初顾华的经历,我更加坚信陆铭算是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在老婆的脚跟处,被无情地碾压一整天,最后还能剩什么呢?这时,方榭不甘的声音打断了我:“不行!他俩是为我们而死。我不能就这样走了。起码,得把尸体拿回去。”

他这句话把我吓得半死,但看着他的脸色,觉得这不是个玩笑。

“你先回去吧,把这里发生的事报告给头儿。我们拿回了尸体——哪怕是一部分——就回来。”

我一想,这回出征,折了两位勇士;如果他俩再不跟我回去,那我还回去干嘛。于是,我一拍胸脯,道:“兄弟,说什么呢。生死与共。我,陪你。”看着方榭惊讶的眼神,我却在心里琢磨,如今先留在他俩身边,也算有个照应,然后再慢慢劝——只希望这点时间能带走他的愤怒和自责。

然而,就算是呆着,我们也并不安全——我们要面对的,是另一个恶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梦魇”——潘钰!

第十三节胆战心惊

既然答应了留下,那自然要商量下一步计划。我们在门后的墙缝里讨论了近半小时,最终决定:先想办法等到晚上,等“噩梦”回来并入睡后,先从其靴子里取回属于陆铭的尸体泥浆,再爬上椅子取回属于朱据的尸体碎屑。当然,尽管我满口答应,心里却十分不以为然——姑且不提那两具尸体会不会被有意无意清理掉,单说这计划的风险,就已经大的难以接受。何况,夜间一直是我们所有人避之不及的时间段,毕竟晚上温度低,且各种夜行动物横行。说实话,要解决我们仨,一只德国小蠊足矣!不过呢,我也理解方榭的不理智——如果就这

样回去,而他俩实际上却没遇到太大的险情,会让别人有看法的。尤其是刘谨之,这个在军队里呆过的头儿,对这种坑队友的行为更是难以容忍。因此,他俩才要孤注一掷,为自己岌岌可危的团队地位争取一丝竞争的筹码。

问题是,我们要等到晚上;吃喝等资源倒是带够了,可是,外面的“梦魇”怎么办呢?方榭忧心忡忡地表示,“梦魇”这女孩不仅仅被动地接触小动物,更会主动地去找它们——丛林间,草丛里,马路旁……那里的小动物们安居乐业,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还有人类这个物种,然后就在瞬间的地动山摇中成为了鞋底的扁平污泥,实在令人齿冷。

“所以,”顾华清了清沙哑的嗓子,总结道,“在她晚上入睡之前,我们哪儿都不能去,也不能发出任何大动静。”

是啊,那就只能自求多福啦;如果潘钰发现了门后的别有洞天,一定会发掘一番,然后踩扁任何出现生物。

就这样,我们三人轮流值班,一人放哨,两人养精蓄锐,就等夜幕降临。期间,他俩也曾建议我先回去,不必真的以身涉险;何况,如果刘谨之见不到人回报,说不定还会派来更多的人,造成更大的牺牲。我沉思了一下,刚想进一步商量,一阵震动彻底打碎了任何可能的计划——“梦魇”进来了。

这回,“梦魇”可是有备而来——她著着牛仔裤,脚上穿着白袜和运动球鞋,一副准备去运动的样子——然而,接下来,我们就知道那是什么运动了。只见她先是环视四周,然后开始重点端详墙角和窗台(我们家厨房有个小窗子),最后甚至开始翻箱倒柜!我们明白了,她这是在寻找牺牲品呢!而且,她貌似对找到的小生物十分失望:她对那些偶然出现的一两只小蟑螂看都不看,只是顺势站在了它们身上然后走了过去,颇有点连引起她注意都不配的感觉。可是,当她顺手移开落地柜后,一只巨大的黑影“嗖”地窜出,直愣愣地往我们这个方向跑来——这,分明是只老鼠!

说实话,我才不相信家里会闹老鼠,毕竟之前从未有过的事。不过,老鼠是种顽强的生灵。最近家里少了主心骨,女主人又各种魂不守舍,疏于打扫还是很可能的。此时,眼见老鼠越来越近,潘钰却一脸冷笑,不急不缓——突然,她飞起一脚,正正踢在了老鼠身上,把老鼠整个踢飞,狠狠撞在了我们洞穴旁的墙壁上!

“吱!”

“轰~~~”

顿时一阵地动山摇。我们一边忍受着簌簌掉落的灰尘石屑,一边死死贴着内壁,以免摔倒或被震飞。那只老鼠呢?撞上墙壁后,居然还往回弹了一段距离,重新落回了我们的视线内,也正好落在了潘钰的脚下。

前面说过,潘钰之前一直是田径队的运动员,她的腿部肌肉发达,身材健美,肤色略深,而刚才那踢踹的动作,则十足展现出了她的力量美——这是一种压制性的力量,一种让人深知自己弱小的力量!

俯视着脚下那吐着血发着抖的老鼠,潘钰继续冷笑着,忽地又飞起一脚,再次将老鼠狠狠踢飞;老鼠在撞上墙壁后,又弹回她脚边——但这次明显离墙壁近了一些。就这样,潘钰一共踢了十数次,每次都正正踢在老鼠身上,老鼠也每次都无助地被踹飞,然后反弹回去。我甚至能听到老鼠骨

骼被粉碎的声音。之后,潘钰一身香汗地望着软绵绵的老鼠,轻声说了句“Good Bye”,就抬起玉足,缓缓地朝老鼠身上踩了上去。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她一改常态,并未用力把老鼠跺爆,而是不紧不慢地把运动鞋压了上去,然后慢慢把身体重心移上去,整个脚板也经历了一个走路式的碾压过程。

“咯吱……噼里啪啦……噗叽……”老鼠的身体在鞋底明显地变形。由于潘钰踩下地较慢,我们清楚地看见了老鼠最后的画面——先是内脏的溢出,伴随着从四面八方外流的血液;然后骨头的进一步碎裂,夹杂着噼里啪啦的声音;之后,潘钰的玉足似乎遇到了阻力,稍微暂缓了下降的趋势——那是老鼠的脑袋。头盖骨毕竟是硬一些啊。然而,随着潘钰继续下压,头盖骨也发出了“咯咯”的声。“啪叽!”随着一阵令人胆寒的爆裂,老鼠的脑袋彻底碎开,脑浆和眼珠瞬间迸出;紧接着,运动鞋的鞋底与地面快速接合,除了鞋子边缘处的一些血迹和脑浆,整个老鼠就这样不见了。

之后,潘钰在老鼠尸体上又碾又踢,但除了让尸体更碎一些外已经没有其它明显效果了——毕竟你无法再踩扁一张纸,而已经扁平至极限的老鼠尸体也只有“碎”这一条路可走了——当然,包括骨头和牙齿!

处理掉老鼠尸体后,潘钰又四处搜寻了一番——谢天谢地,她没太注意门后的洞穴,从而也使得我们仨在她眼皮底下死里逃生。接着,她便将物品复位后,出去客厅了——看样子,她还要在客厅搜寻一番。望那些蟑螂蜘蛛们自求多福咯!

不过,这么一折腾,我是彻底打消了一个人回去的念头了。就这样,我们继续轮流值班放哨,终于熬到了“噩梦”的回归。

出乎意料的是,“噩梦”下午就回来了,而且看样子心慌意乱——只见她放下挎包,脱下靴子,和潘钰说了句“晚些说,我先缓缓”后,便兀自走进里屋了。潘钰见其如此,自然担忧不已,敲门获得许可后,也进了里屋。不一会儿,里屋传来了讨论声。

“计划改变。看样子她俩还会聊一段时间,我们就趁此时把陆铭救出来!”方榭说着,指了指鞋柜旁的靴子——看来,由于脱的太急,左边靴子——也就是陆铭坐在的靴子——倒了下来。也就是说,利用这个机会,我们将不用爬上靴沿再降入靴子内部,此时的我们只需大摇大摆走进去便是!

很快,我们便站在了靴口旁边。老样子,我负责在外面放哨,他俩进去寻找陆铭(当然是尸体,甚至是尸体的一部分)。我明显能闻到靴口传来的阵阵脚汗味儿——虽说酸酸的,却令人心旷神怡。当然,他俩可不这么想: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拎着行囊,方榭和顾华向黑洞洞的靴内探索而去。

在外面百无聊赖的我一边听着从里屋传来的隐约讨论声,一边四下张望。突然,眼前的一幕吓了我一跳——原来,我正站在一个巨大的脚印中央!整个脚印如此巨大,以至于要不是放眼朝四周望去,没人会发现这是一个脚印——只缘身在此山中嘛!我定了定神,我明白过来:这一定是老婆脱下靴子后,穿着沾满脚汗的丝袜走进里屋时留下的遗迹!

又是那种异样的兴奋感!这种兴奋感最近来的越来越频繁了。我往靴

子里看看,发现他俩还没出来的迹象,于是虔诚的伏下身,将自己全身紧贴在地上的汗津上。

相比之下,自己是多么渺小啊!这脚印大小的占地,居然足够我们开一场足球赛了!老婆随意的一脚对我来说就是广场,那如果她无意中踩中我,那就是一整个广场压到一个人身上……我摇摇头,又用力嗅了嗅这汗液的酸味,顺势蹲坐在了脚印的正中。

“诶,呼,到了!来来,过来帮忙!”

是方榭和顾华!他俩总算出来了。只见这两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而身后拖着的,居然就是陆铭——或者说,是陆铭扁平的尸体与扁平的纸巾的混合物!

第十四节回归本心

要说陆铭的身体,已经彻底和纸巾混为一体,然后被整个压扁。不知怎的我竟然想到了葱油饼——一张摊开的扁平物体,整体圆圆的,黄色的面饼上面夹杂着绿色的葱叶。没错,如今的纸巾就是面饼,充当了整幅画面的背景;而陆铭的身体,就在这被染成暗红色的背景上点缀成了葱花。这里一点,那里一块,不分你我。老婆走路时明显没注意到脚下的渺小生灵,脚跟用力一点也不含糊。眼尖的我看到了圆饼边缘处的一点布料,那大概就是陆铭的行囊吧——里面的道具也一样扁平,石头大概成了粉末,食物则成了泥饼。我极力想分辨出陆铭曾经作为人的蛛丝马迹,可惜,完全认不出来;倒是看见正片肉饼上隐约的脚掌掌纹——这我再熟悉不过了。我不禁低头看了看地上那巨大的脚印。

再看那俩人,顾华一直在干呕,方榭则脸色惨白,两手紧紧扣着那张肉饼,生怕弄掉了就再也不想捡起来。方榭说,刚找到肉饼时,鼻子里冲满的都是血腥和脚汗味儿。借助微弱的光线,他俩看到,面前的墙壁上(由于靴子平放着,靴底对他们来说就是横在面前的墙壁),凹下去一大块——想必就是脚后跟的着力点。而凹陷的正中央,就是这块泥饼。试想一下被一巴掌拍在墙上扣不下来的蚊子吧,而陆铭明显比蚊子还扁还烂,尤其是那双手,明显是上举着试图抵抗压力时被生生压平,骨骼都是打竖着被碾碎的。他俩当场就吐了,后来费了好大劲才把他揭下来;期间顾华用手抠掉了一张好似白色小纸片的东西,定睛一看居然是被压扁的眼珠子!吓的她好半天缓不过劲来。

说完了,我们都长叹一口气,然后,一脸愁容地看着那摊尸体——现在该怎么办呢?我觉得我不得不发话了,再这样下去我们仨都得死在这里。我说:“方兄,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背着这玩意儿赶路,很难说能不能活着回去。死者已矣,生者当自重,不是吗?”

顾华听后,眼泪“唰”地就流出来了。方榭也开始哽咽。但,生命毕竟最重要。经过短暂的商量,我们决定将那扁平的行囊随身带着,以此代表惨死的陆铭;至于这张泥饼,还是先藏靴子里,免得她俩出来看到后起疑。还有就是朱据——这就对不起他了。我们无力解救其尸体,也就让他继续成为“噩梦”的坐垫吧。或许,这也是一件荣幸的事。商议已定,我和方榭把尸体略微移入靴子内,朝靴口恭恭敬敬鞠了三个躬,然后又对着承载着朱据糜烂尸体的椅子鞠了三个躬,手里拿着扁平的行囊,收拾心情,上路。

一路上

,三人都沉默寡言,不过还好没遇到什么困难,她俩一时半会儿也没再出来。回到基地,我们正准备向刘谨之汇报,却见后者一脸严肃,只说了句“安全回来就好”,便命令我们稍作休息,一会儿要开大会。

一头雾水的我们只得遵从命令,默默地等待会议的来临。蹲我旁边的一哥们儿说,刘谨之刚从岑薇那里回来——没错,岑薇如今已经是一位十分合格的女领袖了。尽管为人沉默冷傲,但做事什么的都还算上道,也没有再伤害比她小的男人。听说,刘谨之从岑薇那儿获取了重要的信息,一会儿需要和我们好好谈谈。

谈谈?这可不像刘头儿的作风。然而没等我细想,刘谨之便来到了我们面前。

“咳咳,好。我们开始。今天我从那边基地回来,听到了一些有关我们变小原因的消息。当然,也只是归纳出来的,当下没人能证明真伪。”

听到这个,大伙儿明显来了兴趣。有人问:“那之前说的关于自卑的理论是错的咯?”

“不,也不能这么说。关键是,岑薇他们在此之上发现了一些别的东西……”说着刘谨之环视四周,又死死盯着地板,好一会儿,才缓缓道,“所有变小的男性都有一个特殊的嗜好——crush fetish!”

一阵惊呼声随之传来,接着便是刘谨之对crush fetish的定义及解释。大伙儿七嘴八舌地问着,整个洞穴没试过这么热闹的。刘谨之满脸的不耐烦,大吼道:“都给我闭嘴!”

这一下子,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刘头儿居然发这么大火。刘谨之一脸寒冰,沉声道:“我今天就是想确认一下这个消息的准确性。说实话吧,你们,尤其是男人,有没有这个嗜好?别扯些没用的,有,或没有!”

大伙儿再次陷入了沉静,每个人表情各异。眼见无人做声,刘谨之又动员了几次,最后发现无效后,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幽怨地看着我们,道:“你们不说,那就我带头。我,有这毛病!”

刘头儿不愧是刘头儿,难怪大伙儿服他!不过,没等大家从惊愕中缓过神来,刘谨之便自顾自地说开了:“你们也知道,我当初在军队呆过。要知道,我这一呆可就是三年。三年,就没怎么见过女孩儿!当时的我在连里可是一把好手,素质测试成绩杠杠的,要和我打架,我不怕;怕就怕在遇到女孩子,手都不知道怎么放。我老家在农村,当兵前也没怎么见过大城市;这回一到城市里,我就纳闷了——城里的姑娘怎么这么漂亮呢。嗯?什么大学生美女,办公室佳丽,还有各种公关小姐啥的,从前最多在电视广告里看看,怎么就满大街了呢!我就怕和她们说话,自卑的很!尤其现在姑娘都开放,说话一个个也不害羞,声音也好听,哎……

“后来有一次,我在假期进城里见世面,看到几个美女从一所艺术学校里出来,要我说真好看。你说我们在军队里能看到这样的吗?尤其她们的脚,凉鞋,还带高跟——我一向觉得自己一辈子也碰不到这些女人。哪怕是鞋底。于是,我脑筋一歪,从旁边的树上捡了两个知了,偷偷放在学校门口,就等那些女孩子踩过去。

“哎,你说我在队里纪律性那么强,怎么就这时候动了歪脑子。眼见着那些身材高挑儿的美女无意中

用前脚掌或脚后跟从知了身上碾过去,瞬间把它们压扁踩平,有的还粘在鞋底被带了一路,我怎么就这么高兴;当然,有时会有男生出来,踩在那些虫子上。我就老看不惯了,恨不得那些男的快点滚,省的碍事!

“再后来,我胆子也大了,趁人不多时也会上前去提醒一下:‘诶,姑娘,你踩到什么东西了。’就见那些姑娘有的把玉足向后抬起,有的则直接把腿侧弯,看着鞋底扁平而汁水横溢的尸体,说着各式各样的话,比如‘啊呀,好可怜,都扁扁的了,对不起啊……’又比如‘哼,小虫子不知死活,活该当我的鞋垫,别管它了。’甚至还有‘呕,好恶心,一坨什么鬼东西。’有的还会把脚板放在地上不断摩擦,直至鞋底的尸体被搓成泥浆,部分碎片散步在地上,部分黏在鞋底。当时的我就觉得特别兴奋,也不知着了什么魔……”

刘谨之说着说着就停了下来,好像在回忆什么,又好像在自责。接下来,他环视众人,道:“该我说的我都说了。现在轮到你们了。别愣着!”

终于,大伙儿也开始说起话来,讨论声此起彼伏。刘谨之等了等,一声断喝:“都别一个个碎嘴。要说大声说!”

“好,那我说说我的。”一个声音从角落传来。我一看,这人居然是方榭!可能出于对之前事情的愧疚,也可能是真的有感而发,方榭全身发抖,眼神却无比真诚。接着,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让我们所有人都吃了一惊:“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有这毛病时,才刚小学二年级!”

第十五节曾几何时

很明显,方榭是在刘头儿以及现场气氛的鼓舞下,下了很大决心才揭露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的。顾华脸上也微露惊讶之色。众目睽睽之下,方榭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当时我刚上二年级,要开始上英语课了。任教我们班的英语老师是一位中年美女,姓程,大约三十出头的样子,据说才刚结婚。虽说步入中年,可总体还是十分漂亮,且总给人一种女神的气质——这种气质是不分年龄的。当时我是英语课代表,她时常在窗口喊我名字,让我分发练习或上交作业等等。每当这时,全班同学就起哄,说什么‘方榭,有美女找’云云。可见她也算是公认的美人了。

“当时我有个爱好,就是收集小昆虫,然后养起来——可能由于从小家住的远没什么朋友吧,我总觉得那些虫子和我就是兄弟,能大致认出我,也能大概理解我的一些想法。当然,现在看来我也是太寂寞了吧;不过当时我倒是很乐意利用打球啊捉迷藏啊之类的时间去墙角看虫子,然后用盒子装起来,抓些什么喂养着,然后无聊时盯着它们看,美其名曰‘观察生物’。回想起来都以蚱蜢为主吧,时不时有蟋蟀,还有时候是小型的蜘蛛。尽管班主任当时对我的行为及其警觉,但见我没闹事,也就警告几句‘如果敢惹出事来就告家长’之类的,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事情发生在一天下午。当时是英语课,我实在觉得无聊,就从抽屉里拿出装着蚱蜢的盒子,打开盖子偷偷欣赏——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只蚱蜢,抓来三天了一点儿也不蔫,而且绿色的背上有两条黑纹。现在大家可能觉得我大惊小怪,但在我们校区这种类型的蚱蜢并不多见,所以我也就把他

当宝贝儿一样,天天拿出来看看。结果,一个不小心,蚱蜢双腿一蹬,从盒子里溜出来了!由于座位在教室第二排,我并不敢做太大的动作,导致小家伙直接蹦上了课桌间的走廊上,然后一步一步朝讲台爬去!

“当时的我十分害怕坐我前面的同学看到这蚱蜢——如果他们看到后大喊大叫或告诉老师,班主任绝对饶不了我。眼见蚱蜢爬到了讲台旁边,大家知道一般教室的授课台都是高出平地一截的——它就在那阶梯面前,抬头看着授课台,似乎在想着能不能跳上去。

“就在我近乎绝望的时候,程老师正好从台上迈步往下走,第一脚就狠狠碾在了蚱蜢身上!她当天穿着的是罗马鞋,由于个子较高,脚也至少38码吧,把鞋里撑得慢慢的,玉足几乎把整个鞋底都覆盖了。前脚掌下的鞋底瞬间将蚱蜢及其身边的空间压的死死的,脚板因为承受了身体的压力而微微泛红。由于她有意用了力,加上从台阶上下来的惯势,我甚至连蚱蜢被踩扁的声音都没听到,只有鞋底接触地面的“啪”的一声,然后,万物归于寂静。我心里先是一阵剧痛,然后,居然开始端详起老师的玉足!

“老师的脚背十分光滑,每一根脚趾都修长而完美;脚跟饱满而有力,脚板弧度亦是十分明显——唯一的瑕疵是,整体上肤色不够雪白。当然,对于一位三十出头的有夫之妇来说,这也挺正常。她右脚踩着蚱蜢,小腿肌肉一览无余,而左脚则慢慢从高台下来,脚尖点地,整体呈现一种单脚站立的姿势。在这一瞬间,她还不忘教课——在讲到‘请大家把书翻到’时蚱蜢还在抬头仰视授课台,等讲到‘从第一段开始读到第四段’时已经处于这单脚站立的姿势了。然后,在我们埋头读书时,程老师将左脚放平,右脚脚板轻轻左右扭动,似乎在担心小蚱蜢会突然逃出生天。

“从玩儿虫子多年的经验出发,我知道那只蚱蜢在一开始就没救了。一脚下来,不用说早就成了贴纸,扁扁一片,毫无厚度可言;至于后面的搓碾,无非锦上添花,让这贴纸更碎更烂罢了。奇怪的是,在最初的惋惜和悲哀之前过去后,我居然开始感到异样的感觉——一种奇怪的崇拜感油然而生。我的好朋友,关了三天依然生龙活虎的蚱蜢,在我悉心喂养数日后,居然就这样给她轻轻一脚解决——不留痕迹,不动声色。

“之后,程老师又站在原地教授了一整个自然段,才移开玉足,露出鞋底的狼藉——只见蚱蜢已经彻底不见了,剩下在地面的只是一滩发绿的汁水——可能还有一些翅膀的残片吧,但我坐在第二排所以看不清;不过,我确定虫子的主体还粘在老师脚底板上。于是,我就这样愣愣地看着程老师的玉足,然后是玉腿,然后腰身,最后是脸——她居然在看我!没错,在我从脚到头端详完她全身后,居然发现她在看我!当然,这并不影响上课。她只说了句‘方榭,下课来办公室找我’,便继续教授课文。

“下课后,我跟着她往办公室走;然而,她却把我领进了办公室隔壁的小自习室——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般用来单独面谈调皮学生用的。落座后,她习惯性地抬起左腿,摆出二郎腿的姿势,对我道:‘方榭,今天的事你别怨我。我也是为

了你好。’

“我十分吃惊,忙问为什么。她于是说道:‘我知道你们班主任不太喜欢你玩虫子,但我觉得小孩子玩玩这些没什么不好。可你居然上课玩,还给放了出来。知不知道如果被同学看到了会有什么后果!’

“我连忙点头,迭声道‘知道知道,我错了老师’。老师见后,叹了口气,道:‘今天这事就这样算了吧,我用这种特殊的方法帮你瞒过一劫,你也损失了一只虫子,算是惩罚了。下次要再出现这种事,我想帮也帮不了了。好自为之吧。’说罢,摆摆手让我出去。

“然而,当时的我不知发了什么疯,居然问道:‘老师,我能看看那只蚱蜢吗,说不定没死啊?’程老师听后眼皮一抬:‘怎么可能,我这么大个人压上去,还用力那么久,它早就给我压扁了吧。别想了,肯定死了。’可是,我却坚持要看看尸体:‘蚱蜢一般生命力顽强,难说死没死的啊。’无奈之下,她只好一挑右脚,露出脏兮兮的鞋底,道:‘那你自己看,死没有?’我定睛一看,天啊,怎么会有这么扁平的虫子,这简直就是标本!身体的主体扁平而破碎不说,连它扭曲的四肢都扁成了薄纸,大大的复眼也成了平面的贴纸,有些边缘处都有些透明了——而这惨不忍睹的尸体,就这样粘在黑灰色的鞋底,被轻易抬起,露在阳光下,死气沉沉,云淡风轻——谁也不会想到,半小时前,它还是我最好的朋友,一蹦一蹦地连我都没给捉住。

“‘哎,早没救了。’程老师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底后,也叹道,‘这全身都被我踩的扁扁的,你看汁水都飞出来了,整个儿成了相片,平平的还怎么可能活。’说着随手抽了张纸巾,将鞋底的标本擦下来,团成一团后扔进垃圾桶。说实话,当时我居然有种将纸巾捡起来拿回去慢慢欣赏的冲动!当然,理智还是制止了我这么做。从此我也很少在课堂上玩儿昆虫。然而,从那以后我便对漂亮女生踩踏小动物或小物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方榭一口气说完,脸色苍白,双眼直勾勾地望着远方,也不说话。顾华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化为了一声叹息。她走到方榭身边,把头靠在后者肩上,眼里却写满心事。

“好,好,好。不错。这其实没什么的,我觉得凡是个男人就不可能对美女无动于衷。小方,你别沮丧,听听别人这么说。下一个,还有谁?”刘谨之还在动员。

有了方榭这个头,后面的人好说多了。基地里的男人们一个个承认了自己的毛病,就算有一两个不认为自己喜欢crush fetish,他们也坦诚自己具有那种“异样的兴奋”。眼看就要轮到我了,就在我构思如何编出一个可圆的谎时,排我前面的那位哥们说了句让所有人心头一颤的话:“我这个人,不仅喜欢crush fetish,还最喜欢无意识踩踏;不仅喜欢昆虫或非生物,还喜欢她们踩踏中小型动物,比如兔子啥的;不仅喜欢足压,还喜欢入鞋的踩踏,甚至还欣赏臀压!”

顿时,所有人的眼神都集中在了这个其貌不扬的人身上。

第十六节医者之心

话说这个小个子,我并不陌生。回想当初刘谨之在邢丽奄奄一息时,就曾求过他帮忙救命——没错,他,就是我们集团的医生。当医生的特

权是可以不用出任务,一般也不会缺水缺粮;不过,他也同时需要进行医疗判断,也就是断定那些患者能否活下来。换句话说,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有些患者必须被抛弃,而此时,他就成了患者出局与否的裁判。如果大量资源被用于救治一位必死的患者,那医生本人也要承受责骂甚至驱逐。所以说,这个看似风光的职业实际上并不如想象中吃香。

“不过,我想在一开始声明一下。”这位自称叫邹荃的医生一开口便说道,“这毛病我确实是老早就有了,但在目睹过诸多惨案甚至参与过大部分的救援后,我觉得我的毛病已经改掉了,如今一想到就觉得恶心。所以,我要说的,只是过去的我。”尽管这份声明怎么看都有些欲盖弥彰,但总算,他的陈述开始了:“我这毛病,具体啥时候开始的我已经说不清楚了。但最严重的时候,还是在二十年前。那时,我刚才医科学院毕业,去一个中型医院当实习医生。正如你们所见,我个子比较矮,张的也不太起眼,所以平时都没啥女生靠近我——不过,这也使得许多女生对我没太大防备。平日里,那些漂亮的护士都能和我打成一片;当然很多时候会被使唤得跑来跑去,不过只要能和她们在一起有说有笑,我就已经很开心啦。

“给我打下手的护士名叫苏宜,一位偏肉感的漂亮女生。尽管个子大概也就一米六几,但整体给人一种‘实在感’——当然,这只是说明她有肉,却一点儿不显胖;很多其他护士都暗暗羡慕她的身材呢。而且,医学院的学生都有个好处——不怕小动物。你瞧,都是杀小白鼠摆弄人类器官长大的,谁怕谁呢!因此,对付各种突然出现的小动物,她往往也十分淡定甚至冷酷。

“一般来说,医院里是十分清洁的,所以,想让苏宜‘偶遇’小动物只能在食堂或宿舍附近。由于她看起来比较重,被她碾压的小动物往往也极其惨烈,而我,就在这惨烈中获得种种奇怪的感觉,当然主要是兴奋感,还有一些害羞和自责……”

接着,邹荃便开始滔滔不绝他的那些“令人艳羡”的经历,包括各种让苏荃护士无意识踩踏小动物,入鞋的碾压,臀压等等。不过,最令我们惊讶的,还是他对受虐受体的范围拓展及延伸。除了虫子、蜥蜴、青蛙蟾蜍,有时甚至有小白鼠、小兔子甚至乌龟!关于乌龟那次,具体是这样的:“当时我从花鸟鱼虫市场弄了一只小乌龟,大概就只有手掌心那么大小吧,应该是幼体,壳看着还挺软乎——当然,我也不敢弄成熟的,太硬了总会被发现。大家应该知道,护士鞋一般并不太舒服,所以在值班室里护士们往往弄一双拖鞋或凉鞋,不巡视时就换着休息。而苏宜常年放在休息室里的,就是一双平底凉鞋——说白了就是一块板,上面有几根金色的绳子做固定,整体十分暴露,当然也很方便。于是,在买到乌龟的当天,我就把它带进值班室,趁他人不注意,把小乌龟放在了鞋子的前脚掌底部,仅用鞋子本身的重量将其固定——当然,鞋子方位并未发生变动,依然整齐地放在椅子旁。

“很快,苏宜就值班归来了。习惯性地,她将护士鞋一脱——由于天气较热,我发现她根本没穿袜子,不过这也正好方便穿凉鞋了。有趣的

是,她并未穿上凉鞋。可能是一会儿还要巡视的缘故吧,她只是把坐在椅子上,把脚板平放在鞋面上,并未穿进去。但是,这已经够了。我甚至听到了微微的“噗吱”一声。苏宜的脚板不算修长,但十分厚实,而且比较宽,踩在凉鞋上方也基本把凉鞋整个包了起来。我总觉得小龟被压的够呛,却始终没有真正扁下去——大概还在垂死支撑吧。

“然而,苏宜突然把另一只脚翘起来,耷在这只腿上,翘起了二郎腿——这回的“噗吱”声就略明显了,但并未引起她的注意。眼见鞋子又往下沉了一定距离,边缘还流出一些淡红的液体,我知道,这乌龟差不多了。就这么持续了几十分钟,又轮到她巡逻了;可惜的是,她起身走出去之前,直接坐着换上了护士鞋,以至于并未狠狠踩在小乌龟身上。

“她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把凉鞋拿起来看:可怜的乌龟,身体明显比买来时扁下去了一些,之前一直略缩的头颅也使劲地伸了出来;背壳基本完好,但边缘处已经开始流出液体,在身体中间一处甚至还有内脏冒出来。至于它是否还活着,我不好说;基本的神经痉挛依然存在,但怎么看都不像能活的样子。我想,还是让它死个痛快吧!于是,我将乌龟的位置转移至脚后跟掌下,当然,办好后拖鞋依旧放好好的。

“很快,苏宜就回来了。这一次,她离下次换班还要至少一小时。脱护士鞋,就坐,脚板放上鞋面,‘吧唧……’。脚跟的力量明显更加恐怖,我分明听到体液被挤出来的‘唧——’一声持续了挺久。而苏宜呢,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依旧一边时不时翘着二郎腿,一边看报纸读文献。

“我觉得这样没趣,于是假装去巡房,让她帮我去弄杯热水。小姑娘嘛本来就没啥心机,见我拿着病历走出去,也就站起来去帮我打水了。当然,我并没真正走开——躲在窗口旁边,我一直在关心苏宜脚下的一举一动:站起来瞬间,脚跟压力突然加大,眼见着鞋底顿时与地面平齐,脚跟的肌肉也被顺势压平——‘噗唧……’!暗红的液体从鞋子边缘飞溅出来!

“当时,我很害怕她会发现脚下的东西——之前她就曾经发现过。不过之前的动物多是蟑螂蜘蛛,她也见怪不怪;如今这可是只乌龟啊。好在,她只是稍微抬脚看了看。由于小乌龟已经粘在她的鞋底,只剩下一滩液体,所以她大概以为是别的什么污水吧,也就皱皱眉,没再继续探究了。不过,当她走过门口的地毯时,还是刻意地蹬了蹬脚,想把脚下的‘污水’汲干。哪怕是这样,小龟依然粘在鞋底,可见其扁平的程度。

“十分钟后,我象征性地转了一圈回来,她也打好了水重新坐下,继续翘她的二郎腿;又过了二十分钟吧,她换鞋出去值班,我则如狼似虎一般掀开她的鞋子——只见可怜的小龟完全没了形状,背甲从中间凹陷,然后多次褶皱后整体变得薄薄一层;四肢与头部极大限度地伸出壳外,却被无情踩扁并扭曲;内脏从四面八方溢出后也被压扁,就连尾巴也基本失去了厚度。另外,其脚跟鞋底的花纹也有部分印在了这块肉饼上,也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无助感……不过啊,我当时还是很愧疚的,总觉得自己很不尊重生命……”

接着,他又说了一些

试图洗白自己的话。然而,这种话语在我们这些过来人眼中还是显得过于苍白。不过,我却听出了一些门道:这些crush-fetisher们,其实都十分自卑,尤其在女性面前。无论是之前见到美女就舌头打结的刘头儿,还是被美女老师无意中狠虐的方榭,亦或是其貌不扬从而时常被女生指手画脚的邹荃……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所谓的新理论,不仅没推翻之前“自卑说”的假设,反而进一步证实了它!当然,其中还有很多问题,比如为什么不同人会缩成不同大小,以及被缩小的女性们到底又是因为什么。不过,这些都不是当下的问题。如今的问题是——轮到我说了。我刚刚回想起很小时候的一段经历,打算一会儿告诉大伙儿。然而,就在我清清嗓子准备一吐为快时,刘谨之的怒吼声打断了我的发言,也打破了所有人的思绪:“什么!你说陆铭和朱据回不来了?这是什么意思!”

第十七节风萧萧兮

在听到陆铭和朱据的死讯后,刘谨之几乎背过气去——倒不是说他没做好心理准备,而是眼见着方榭和顾华都安全回归,心思他俩自然也安然无恙吧。顾华泪眼婆娑,方谢则长跪不起,但始终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刘谨之把头埋在膝盖里,久久没做声;于是三人也就这样僵持着,而我们则屏息以待。终于,刘头儿把头抬起,扶起方榭,又招呼顾华坐下,先是凝视远方良久,然后面无表情地宣布道:“这回的牺牲,我也有责任。方榭你们也不用太自责。然而,惨剧毕竟由你俩引起,明天,就由你俩出征获取资源吧。”

听到这话,我心下一阵劲抽——这是要他俩去送死啊!要知道,现在情形可不比当初,不仅多了潘钰这个“梦魇”,“噩梦”也对墙角的小生物们警觉很多——大概是近期被接二连三出现的“虫子”感到厌烦了吧。不过,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眼见愿意主动出征的人越来越少,出征而安全归来的人也与日俱减,选派他俩去,一方面解决人才压力,另一方面算是进行了这个可大可小的惩罚,也算是一举两得吧。

刘谨之说完后就回去自己的位置了,没给任何人发言的余地——实际上,也没人会发言。这个判决,可以说公平而客观。此时人才紧缺,与其自相伤害,不如一致对外。

方榭和顾华沉思良久,终于相互搀扶着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准备收拾东西。我也草草吃了点东西,就沉沉睡下了。一觉醒来,发现已经是下午;让邹荃帮清洗了伤口并更换了破布绑成的绷带,吃了点东西,又沉沉睡下。而我下一次醒来,已经是半夜了。

白天睡多了,夜里就不想睡。由于洞里没电,大伙儿都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眼见四周的人都或卧或坐着睡死,我开始发愁该如何度过这漫漫长夜。这时,一阵悉悉索索的争论声,夹杂着一丝丝啜泣声传入我耳朵。我假装睡死,耳朵却顺着声音寻摸了好久,终于隐约辨出,这声音来自方榭和顾华!我把身子往他们那边靠了靠,算是听的清楚了些。然而,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想必是他俩觉得明日一行凶多吉少,竟然开始互诉衷肠,甚至各自吐出了不少秘密。而这其中,最令我感到叹息的,还

是放榭的秘密。

以下的情节根据方榭与顾华的对话收集整理:首先,方顾二人是大学期间便认识并结为情侣了的。当初,方榭是学生会的外联部副部长,顾华则是舞蹈队的成员。然后,在某次活动中,方榭看上了顾华,同时也成功获得了顾华的好感。于是,俩人情感迅速升温,不到一个月便确立了关系。

.后来,方榭多次去旁观顾华跳舞,顾华也毫不吝啬她对方榭的欢迎和好感。连舞蹈教练都酸酸地说过他们,不过自然只是玩笑,没有真的反对这段情缘。然而,事到如今,方榭终于承认,自己之所以如此执着地去看顾华舞蹈,除了想见见顾华,更多的是想看顾华无意中的crush!

大家都知道,普通的舞鞋一般薄而软,若往里放昆虫往往很容易被发觉。然而,方榭也算是艺高人胆大,觉得跳舞时脚下必须用大力气,所以往往会忽略微小的感受——何况一开始就算有感觉,也不能都停下来等她换鞋;而随着排练的继续,她也往往会忘了脚下已然扁平的玩意儿。有了这种推测,方榭于是开始胆大包天起来。

第一次,是在期中的时候。由于期中考试,很多队员都提前请了假,从而使得舞蹈室里人并不多。于是,方榭也得以被邀请进去,近距离观赏顾华她们舞蹈。正巧,当天学校走廊放置蟑螂药,大批蟑螂涌出逃命,墙角、楼道都是半死不活的小蟑螂。于是,方榭就在脱鞋时(入舞蹈室一般要脱鞋)弯腰捡了一只指甲盖大小还在抽搐的蟑螂,攥在了手心。后来,在课间休息时,顾华和几个朋友一起换鞋出去上厕所,将舞鞋给方榭看管。于是,方榭便将舞鞋鞋垫掀开,把蟑螂放在脚前掌的部位,然后将鞋垫盖上——由于鞋垫本身的弹性,加上蟑螂本已半死不活,因此并未怎么移位。

很快,顾华回来,将著着白袜的玉足往舞鞋里一捅,直起腰后又用力一跺——舞鞋便稳稳地固定在她脚板下啦。方榭看着眼都直了。然而,他知道,真正的好戏,还在后面。

顾华并未发现脚下的生灵,立即投入了紧张的训练当中——点着脚旋转,用脚板支撑着做弓步,前踢侧踢,单脚下蹲——方榭觉得,每一下的力道都足以碾碎他自己的肋骨,踢断自己的牙齿,跺烂自己的面庞……不知不觉中,方榭简直把自己和那虫豸等同起来了!绷紧的肌肉就预示着死神的镰刀,伴奏的音乐却是终章的序曲!顾华脸上挂着职业的笑容,方榭则是一脸幸福的笑容——如果小虫子泉下有知,想必也是挂着心甘情愿的笑容吧。

很快,舞蹈课结束。方榭自告奋勇,说帮顾华拿舞鞋,同时主动请缨帮她洗鞋。顾华开始有点犹豫,但经不住方榭的请缨,终于在多次叮嘱别弄坏后,答应了。

回到寝室,方榭好不容易等到大家都出去吃饭,一个人躲在床上的被窝里,用手机照明着,掀开了舞鞋的鞋垫。

“哇……”没想到,美女的鞋里也是有汗味的。然而,这汗味不仅不让人厌烦,还很有种奇异的魅力。可是,虫子呢,虫子呢?

泛黑的鞋底,并没有虫子的身影。有的,只是一抹令人惊悚的黑斑,就好像有谁用黑油笔在鞋底画了一道似的,完全没有虫子的痕迹!

看来,小蟑螂在顾华伸入玉足并跺下时已经被无情地覆盖

式地碾压,瞬间变得扁平;然后,在一阵阵巨力当中越来越浆,身体的各个组织越来越散,终于成了一抹痕迹!

之后,方榭就着这迷人的气味,又在舞鞋里翻来倒去了一阵,直至确认那撇痕迹确实就是当初的蟑螂,才悻悻把鞋子拿去手洗——当然,格外认真地洗了鞋底的部分,以免被任何人发现。

之后,方榭嗜此成瘾,隔三差五地就要去看顾华舞蹈,同时口袋里总揣着一些小动物。其中,最完整的是一只壁虎,在顾华跳完了一段华尔兹后,成了扁平的一片,身体的各个部位还有不同程度的扭曲和碎裂,内脏四溢——然而,好歹能让人看出是一只壁虎。至于其他的什么蟑螂,蚱蜢,蜘蛛,则往往都是只剩一抹颜色,连一条腿都没留下!

想想看吧,一个美女,上方在做着各种撩人的舞姿,身姿傲人;脚底下,却有几只卑微的小生灵被无意中碾压,最后扁成相片,碎成泥痕……每次想到这儿,方榭都是兴奋之至。值得一提的是,期间一次,方榭曾大着胆子把一只蚱蜢放到舞蹈老师鞋下——自从英语程老师事件过后,方榭似乎对大美女碾压蚱蜢情有独钟。而这舞蹈老师,隐隐约约听到姓陈,就是个身高1.78的大美女,身材极好,而且脚板较大,平时也喜欢穿高跟皮鞋(据说叫什么爵士鞋)。方榭把拔了腿的蚱蜢放在墙角,面朝教室后面的音响系统,让其自己向前爬至主音箱的下方。几分钟后,陈老师前往调节音乐,健硕的大腿下高跟鞋踩得木地板咯咯直响。然后,只听“啪”一声……剩下的就又是常规的“哒哒哒”了。可惜的是,由于习惯于舞蹈,陈老师平时脚底并不老实,就算正常走路也喜欢拧脚踝,同时扭动脚板。结果,当上半节课结束后,老师坐在钢琴凳上,抬着二郎腿,方榭却始终在其大鞋底上看不到太多的东西——只有一点儿扁平的碎屑,翅胖尖儿,触角什么的。至于身体的大部分,早就散落在教室各处,然后被漂亮的女生们进一步踩成碎泥了吧!不过,这并没有打断方榭对顾华碾压昆虫的兴趣,乃至于从那以后几乎每次探望顾华,他都要拿点儿什么东西……

听着听着,他俩的声音渐小,我想大概是偎依着睡着了吧。我突然很同情顾华。她是个好人,也是个漂亮的人,却要跟着我们一起受罪——当然,方榭也是好人。他只是无伤大雅地屈从于自己的欲望,尽管这欲望看起来颇有些不堪。然而,这些都是历史,就让它们过去。我只知道,明天一早,他们就要去面对属于自己的终极宿命——如果安然回来,或许能有后福;但若遭遇不测,恐怕只能在黄泉之下再续鸳鸯之缘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第十八节新官上任

目送方榭、顾华二人远去,我心中纵有千言万语,也终究无从说起。想起当初刚落入这般境地时,还是他俩救了我的小命。可如今,我却要眼睁睁看着他俩走入未知的深渊,这感觉实在令人心痛。

然而,现实是不会犹豫的。我还在兀自悲叹,刘谨之便走了过来,拍了拍我肩膀,道“我知道你身体还不是太好,但事不宜迟了。如今发生了这么多事,我觉得还是有必要通知岑薇那边一下,同时争取进一步的合作。哎,你懂的,上次我

和他们也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也就你能胜任这个任务了。记住,这次好好保护自己!”

刘谨之的语气依然不容置疑,但明显多了一份柔和,而少了一份强硬。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历生死后的友情吧。那么,既然事不宜迟,那就出发吧!

收拾了一上午,中午趁“噩梦“睡觉,准时出发。有了第一次,这次自然轻车熟路。只花了半小时,我便站在了那熟悉的墙缝旁。这次旅程至此极为顺利,连当日放哨的都是老相识——孟盛。可能是因为一起经历了夏侯韵的生死吧,我俩见面后分外熟络,一边往里走一边天南地北地聊。虽说我只到他的大腿,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交谈。然而,就在快进入主厅时,孟盛突然一脸严肃,对我说:“见到岑薇,记得恭敬一些。如今她是新老大,新官上任,整体风气焕然一新;只是,她貌似……不好说。反正感觉比从前狠了。可能做领袖的都这样吧。”孟盛又像是叮嘱又像是自言自语了一番,我也就姑且听之。终于,我们进入了主厅。

然而,今天的主厅似乎格外肃静,所有的成员也都一脸严肃地整齐排列着,似乎在看着前方的什么。

我身材矮小,自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还是孟盛好心,把我扛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偷偷对我说道:“大姐头今天在行刑!”

我听后心中一凛,不知这行刑究竟意外着什么,只得望着人群前方亦是一脸严肃的岑薇——只见她比之前更漂亮了,稚嫩的眼神则被一种英气所替代。只是那张脸还是略显娇嫩,因此我很难将其与之前夏侯韵那种“大姐大”联系起来。此时,只听岑薇娇唇轻启,缓缓道:“卢卓,你可知罪!”

我四下环视,却什么都没看到。孟盛见我疑惑,朝岑薇脚边怒了努嘴。我定睛一看——只见一个小人正无助地跪在那里。他全身完全赤裸(这里的其他人都有遮羞布,前面提过),身上伤痕累累,双膝跪在地上,貌似还在无助地颤抖。然而,最令我惊讶的是,那小人只到岑薇的小腿肚子——也就是说,他实际上身高只有我的三分之一左右!

犹如五雷轰顶一般,我几乎陷入了眩晕——想不到,原来还有比我们集团更小的存在;更想不到,她们居然早已发现其存在,却一直没有通知我们!

这时,岑薇继续说道:“我们集体好心好意让你入住,供你吃喝,你却盗了我们的地图,打算另谋生路!这地图是我们用好几个人的生命一步步绘制出来的,你可知道!”

卢卓嘴唇嗫嚅了一下,却终究没有说出什么。

“我派出最精锐的勇士们出去找你,结果你不仅拒不从命,还各种躲闪,结果引来了女主人,害我们损失了两位勇士。你知道,他们死的有多惨吗!”

说到这,岑薇的声音甚至有些颤抖。而我,也大致明白了是中缘由。唯一奇怪的是,岑薇只提及女主人,就是我老婆,却并未提及潘钰。难不成他们还未见过潘钰?

这时,岑薇抬起头来,目视众人,一字一句道:“之前,我们的规矩是不杀自己人。但现在不同了。从今往后,无论有意无意,陷害自家兄弟致死者,杀!”

岑薇的语气冷漠而残忍,连我都被眼前这清秀的姑娘吓了一跳。孟盛更是双肩一抖,差点把我摔下来。这时,只见岑薇一步便迈到了卢卓

面前,冷冷地看着她,沉吟道:“你可以死了。”然后,长腿一屈,居然单膝跪在了卢卓渺小的身体上!

大家都知道,一个人膝盖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此时的岑薇却也没太用力,只是用硕大的膝盖死死把卢卓顶在了地上。卢卓的整个胸口以及大半的肚皮都被覆盖在了膝盖之下,当下就被压得发出了“嗬嗬”声,眼睛也往死里翻白着。

岑薇无动于衷,继续慢慢将身体重心前移,目光则不无鄙视地俯视着下方。此时的她腰板笔直,雪白的身体展现着姣好的身材;单膝下压的大腿展示出腿部笔挺的线条,同时也显露出不多不少的肌肉——当然无法和健身的男士相比,但轻易碾碎这卢卓算是绰绰有余了;另一条腿则呈弓步装摆放,大脚板就这样平平地踩在卢卓旁的地上。

岑薇继续用力着,每一下都似有千钧。卢卓呢,整个身体几乎被膝盖隐藏,剩下的缝隙也越来越小,骨头的“嘎吱”声更是覆盖了正逐渐逝去的喉咙呻吟。突然,只听“咕噜”一声——卢卓开始吐了!关键是,他吐的不仅仅是血,而是包括血在内的一团团暗色的泥状物体。或者,更准确地说,这根本不是吐——他已然不可能通过食管用力吐东西了,因为那上面压着一个巨大的玉膝。这更多地是一种倾泻,一种挤压下被动的外溢。只见卢卓脖颈上青筋暴起,突出的眼珠瞪得吓人,嘴里不断间歇地喷出不知名的泥团。开始,我还觉得他可能会向岑薇投去乞怜的目光。但现在我发现我错了。在这种情况下,卢卓的所有情感都不可能得以外露。有的,只是生理上的极度折磨,以及在死亡边缘徘徊的无助。

持续了将近五分钟吧,眼见卢卓的动静越来越小,抽搐也渐渐变弱,岑薇终于抬起了膝盖,缓缓地站了起来。“要怪,就怪我吧。”说罢,朝那具半死不活的身体鞠了个躬。

此时,我才发现,卢卓的整个躯干部分基本已经深深陷了下去,呈现出前胸贴后背的即视感。更令人心悸的是,他的臀部附近也充满了类似口中吐出的泥浆——看来是有些内脏残渣从肛门被挤压出来,只是刚才被膝盖挡住了所以没看见。不过,虽然压力消失,其造成的结果却得以保留——卢卓的双眼依然突出,青筋也没完全消退。

就在我以为岑薇打算收尸的时候,她却突然抬起了大脚板——“下辈子见吧。”然后,大脚丫忽地踩下,整个脚底几乎把卢卓覆盖!准确的说,是脚前掌压住了他的胸腹,脚跟跺着双腿,脚趾压着脸庞——整个儿看上去,只有头发和小脚卢卓了外面。之后,就像进行某种仪式似的,岑薇微微点了下头,一眨眼功夫就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压了上去!

没有想象中的大规模爆破。可能因为之前内脏已经流的差不多了吧,如今反而没太多东西喷涌而出;然而,还是可以看到宽大的脚掌四周四溢而出的血泥和泥浆,感觉就像飞机轧过了泥潭;声音则是一声轻微的“噼啪”,大概是最后的骨骼也粉碎了。

接着,岑薇猛地把脚趾往下压去,把她脚趾下的脑袋被碾得“咯吱”作响。然后,可能觉得脚趾头力道不够,她抬起脚板,露出呈烂泥状的卢卓,以及遍布血浆的脚底板,然后将脚后跟对准了脑袋,轻轻一碾——又是一声“噼啪”!

脑浆横溢。这一次,岑薇将身体的重量放在了脚后跟上,把卢卓的脑袋压的扁扁的和纸一样薄后,抬头环视了四周,道:“我们已经损失了太多的人。这次,以儆效尤。”

说罢,脚板一扭,那已然糜烂的躯体就彻底成为她脚底的鞋垫了。然后,她抬头看了看我,微笑道:“来了?欢迎啊。”

我连忙战战兢兢地想从孟盛的肩膀上下来。倒是岑薇没感觉到冒犯,而是让孟盛蹲下,把我放下后,俯视着我,笑着寒暄道“别来无恙”。接着,她定定神,对自己的脚丫子怒了努嘴,道:“喏,刚才在处理内事呢。如今规矩不一样了,您刚也看到。”

尽管岑薇面带笑意,在我看来却如此冰冷。我知道,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已经没有熟人与生人之分,只有有用之人以及无用之人!我定了定神,开口问道:“他怎么比我还小,难道是一批新的受害者?”

岑薇听言,沉吟半晌,道:“我知道您的意思。这种关键信息本应分享,但近日的事实在令我们措手不及了。这样,风尘仆仆,还请先稍作休息。等一会儿进了内室,我再慢慢和您道来。”

我无言以对,只得点头答应。转身那一刹那,我看到岑薇的眼神中多了一丝忧郁。只见她抬起大脚,踢了踢扁扁的尸体,轻声吩咐了一句“收拾了“,便走进了内室。此时,人群也渐渐散去,所有人脸上都布满了愁容与严肃。我不知道岑薇刚才的行刑真是巧合赶上了,还是故意做给我看的。无论如何,这里已经不是原来的这里,外面的环境也不是当初的环境了。我望着前面带路的孟盛,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处境。

这才不到一个月,已经有了沧海桑田的感觉。呵,真是讽刺。

第十九节字字诛心

休息片刻,孟盛便带我进了岑薇的内室——一个地处隐蔽的小石洞。我一路上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但也没忘记自己的职责。因此,见面并初步寒暄后,我单刀直入:“话说,小如卢卓之人还真是存在啊。你说,会不会有比他还小的群类呢?或者说,你曾经听说过吗?”

“呵呵,你看你,这么早就进入话题。”岑薇媚笑着,盯着我的眼睛,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无非是在责怪我们为何不把这个消息早日传达给你们。但是要知道,我们发现并确认他们的存在,也只是在半个月前。这半个月我们两族交往不够密切啊。”

“半个月?呵呵,也挺久的了吧。”我讪笑道。

“半个月么,说久其实不久。怎么说呢,你们认识潘钰不也半个多月了吗?”

我心下一寒——这妮子,早就有了堵我的话茬。关键是,这话题还正是我心里的底牌。如今,我掌握的所谓秘密全都为对方所知,而对方却拥有者我完全不知道的事实。

“哈哈,也是。这半个月来双方都疏于联系啦。”我打趣着圆场,“今后还得多合作才是吧。”

“呵呵,我说,你也别沮丧。双方有信息就尽早交流,对谁都有好处嘛。”

这小妮子,得了便宜卖乖!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再绕圈子,继续问道:“那么,就是说还有其他更小,或者更大的种群咯?”

“可以这么猜测吧,毕竟什么都可能发生。但至今我们还没见过除卢卓一群外的其余种群。”真是不痛不痒的回答!

“好吧。既然如此,看来双方都很

能理解如今事态的严峻。那么,从今往后,让我们放下芥蒂,加强合作!”我打算以一句总结式的废话尽快结束令人不快的对话。

“慢着。还有一事。”岑薇目中散发着逼人的英气,一字一句道,“之前我对你们刘头儿提起的关于crush fetish的事,他可有回去进行验证?”

如今我真可以说是汗如雨下了。这样下去,她将会对我们势力的每个细节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我却连她们最基本的信息都掌握不全!我尽量控制住了表情,沉吟半晌,道:“他提倒是提了,但……”

“行了。”岑薇忽然打断道,“结果我大概都能猜到,就不难为你慢慢编了。”

我面色赤红,抗议道:“你怎么能确认你的想法一定正确?”

“呵呵。我么,有我的方法啊。”此时的她根本就不是我原来认识的那个人,“孟盛,去把那本日记拿来给他看看。”

眼见孟盛出去,岑薇又转向我,道:“那个卢卓,其实原来是个作家,也有把一日的所见所想记录下来的习惯。我也是看了他的日记,才打算把他长期留下来,以观察其行为和态度的。”

我心中暗暗地感到一丝不安。这么说,岑薇收留卢卓,完全是为了收养一个弱小到自己可以轻易控制的实验对象,然后试图从其行为中提取信息!如果说,卢卓在她眼里无非是一只斑马鱼,那我们无非就是小白鼠而已。

“后来,他犯了大错,我不得不这样终结他——但话说回来,他或许还觉得幸福而且荣幸呢!”

“你这话说的,你怎么知道他会幸福而且荣幸?”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把人家踩得稀烂你跟我说这是荣幸!然而,岑薇只是冷冷瞥了一眼刚走进来的孟盛,道“孟哥,你把日记给他看看吧。看完了你就知道,什么叫字字诛心!”

结果日记,我大致掂量了一下,大概百余页吧;看看第一页,字体还算娟秀,但字迹较粗糙,看样子是用焦炭作笔、纸巾为纸艰难写下的。看来这个人生活不错嘛,不过也挺有毅力的,就这些物资还不忘写日记。我兀自一笑,继续读下去(以下是部分节选):3月17日今天真冷,但吾心如火;能在有生之年如此细细查看这天下美景,真真死而无憾。…………女人之足,吾之所归;但得一瞥,幸甚快哉!…………

3月28日这家的女主人当真人间尤物,能命丧于其玉足之下乃吾一生之所求!但我现在还不能轻舍小命。所谓搬文弄字者,必先把文字一事搬弄妥当,把这人间极乐一一记下,以娱后人,方死而后已啊!…………

4月5日我可怜的小伙伴,就这样被女主人轻易抹杀了。但我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了他临走前脸上浮出的微笑——那是多么幸福的微笑啊!女主人的玉足还是一如既往的完美无瑕,哪怕微微的汗味也是芳香迷人。我们立足于她的足下,却发现自己的身型连其指甲盖儿都不如。脚底的纹路整齐却不细密,就连最单纯的一褶纹路也几乎容得下我俩的渺小身躯。她的大拇趾已然比我俩都巨大许多倍,须得我几乎龇目才得以容下;然而,尽管有着数不尽的纹路,其足底的光滑洁白依然历历在目。这平滑的脚底板,只需轻轻一下,就能把我们化作烂泥,归于虚无。

此时,我们已经十分靠近她的玉

足了。远处看来,她足下的高跟凉鞋显得高贵却无助,被她死死地碾压着、掌控着。但是,一旦靠近,我才发现就是我俩加起来都够不着哪怕脚掌处的鞋面。也就是说,她那因为不十分合码的大脚脚趾微微伸出于凉鞋前方,高高悬于我俩头顶,洒下一片荫蔽。出于玩性,我们试图丈量鞋底和地面的距离,却发现一点儿也没有!鞋底紧紧地压着地面,让我想象着鞋底板下面可能存在过的生物——如今大概已经回归二次元了吧。就在这时,玉足动了,动了!我们俩都试图跟上女主人的步伐,然而他——那幸运的混蛋小子——算是比我领先了一步,在巨大的凉鞋触底的瞬间钻了进鞋底,承受了女神大人的全部重压!而我,可怜儿无助地,在一旁被鞋底触地时掀起的巨风扫到了老远,等我缓过神来早已追不上。但是,我依然看到了我那伙伴的幸福瞬间——他,毫无反抗余地地,被彻底压平,扁得毫无存在感。我以为会有四溅的内脏和鲜血,但其实没有,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阵飓风,以及全身重量的转移;然后,则是下一步,淡然而冷漠却能毁天灭地的一步——抬起的脚底板上升太快,但我依然依稀看到了鞋底那渺小身型——如同贴纸,如同画卷。而地面上剩下的,只是一滩液体,一点儿泥浆——那是幸福的遗留,是美妙的液体!

…………

6月20号我想,幸运女神真是如此眷顾我,乃至我能发现如此的别有洞天——一个小团体,个体都比我大的多,但自然不是女主人的对手——其领头的是个美女,光洁无瑕,犹如她美妙的名字——岑薇。我想,我的供奉之主已然降临。我要做的,只是让彼此心甘情愿……

等等!难道说,卢卓他是故意激怒岑薇然后被其踩死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供奉!我心下一寒,抬头看了看岑薇。只见岑薇美目轻挑,讪笑道:“看来,你也很吃惊。”

接着,她似乎看清了我的内心一样,开始给我解释她所得知的一些信息。

“这是一个团体,实际的,不是你们那种网络的;就好像SM团体那样。里面的成员多是男性。平时他们就深度YY自个儿或别人在巨大女人脚底的样子,有时还会花钱请有S属性的女性前来实践——当然,实际上并不能变小变大,只不过角色扮演过家家罢了。”岑薇边说边撇嘴,好像极度鄙视且不理解这种事情的存在。

“那,你是说,他和其他团体成员都变小了,而且都是一个体型?”我见缝插针地问道。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你看日记里的那个一开始就被踩扁的同伴,应该也是一伙儿的吧。搞不好真是这样,crush-fetish这种瘾儿才是罪魁祸首!”岑薇义愤填膺。

然而,我却没有发现问题关键的兴奋,也没有岑薇那种不难理解的义愤和不屑。此时此刻,充斥我心中的居然是卢卓那所谓字字诛心的激情文字,以及那种萦绕已久的奇怪的快感!看来,一切皆有缘。

天哪,我想,我也没救了!

第二十节心灵碾压

带着最新的消息以及一肚子苦恼,我回到了基地,将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刘谨之。刘谨之眉头紧锁,沉思良久后,只说道“如今双方还是以合作为上,别相互为难。”便对我摆了摆手,意思是别

想这些有的没的了。然而,这此他并没有离开我的视线,而是在我身边徘徊良久,最后像鼓起了极大勇气似的,轻声对我说:“咳,你不在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些事。我希望你……不要太激动。”

“什么事?”一种不详的预感贯穿脑海。

“方榭和顾华,没回来。”

我一听,登地从石凳上站了起来,差点儿把刘谨之撞了一个踉跄。接着,我以极快的语速问了一连串的问题,什么“大概失踪多久了”“他们当初是去的厨房吗”“……”等等。然而,还没等来回答,我便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开始啜泣,甚至开始哀嚎——如果没记错,自从上小学后我就没试过如此失态了。我就像一个突然失去了双亲的小孩儿一般,打着滚撒着娇企盼这一切其实都是做梦。

“别这样,别这样!别这样……”刘谨之的双眼也有点儿红。他一边安慰我一边给我进一步的信息,“其实也不全是坏消息。之后几天出去采集的兄弟们并未发现他俩的尸体或任何遗物。更关键的是,从厨房的摆设来看,‘噩梦’和‘梦魇’已经连着好几天都没进厨房了。联想到最近都没看到她们,我们甚至怀疑她俩出了远门,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那方榭和顾华呢,他们怎么会不见!”我不依不饶。

“所以说现在还在调查中嘛。你冷静冷静。当初他俩失踪了一晚后不也没事嘛……哎,不说这事儿了。不提这事儿……”

我知道,他是想起惨死的朱据和陆铭了。于是我也便知趣地蜷缩在了一边,任由心头滴血,却也不去烦其他人。

接下来的几天里,不管我如何主动请缨去寻找方榭和顾华,刘头儿都不答应。他认为如今我知道的消息最多,况且有外交价值,不应该以身涉险;何况我的伤口刚刚愈合,遇到危险根本不能很好的自救。就这样,我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人生中最孤独的三天后,消息传来了:最新一批探险者偶然在垃圾桶旁发现了顾华的包袱——虽然没怎么扁平或扭曲,但上面的灰尘说明了它被遗弃至少数日——很明显,俩人只身在外,毫无外援,又丢了包袱,这种情况下说什么也难以维持。倒不一定死于“噩梦”或“梦魇”脚下,但光是资源问题以及夜间温度和虫豸的侵袭就足够让他们致命!

当消息传来时,整个洞穴死一般寂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突然碎裂,然后坠入了深渊深处。我目视着刘谨之,刘谨之则以一种奇怪的目光环视着四周。或许,这是他执政以来第一次面对群众情绪的如此波动。暴风来临前总是平静。大家各自干着各自的活儿,一声不吭,直到突然间:“啊”

这是一位男士的声音,而且声音的主人我再熟悉不过——我们的医生,邹荃!只见他面容惊慌得夸张,嘴角流着口水,两眼直视前方,瞳孔却缩得出奇,像是看到了什么及其恐怖的东西;嘴里念念有词,什么“报应来了”,“顾华说得没错”,“因果轮回”等等。一边说着,还一边手舞足蹈着像是在挣脱着什么。忽地,他一跳三尺高,头顶几乎撞到了突起的石块;然后,半跪半滚地,就往洞口处闪去。惊呆的我们措手不及,就被他这样瞬间跑出了洞口,跑到了客厅外的地板上。而他出去前的最后一句话我却听得真切:“现在我是猴子!

~~~~~”

这句话令我毛骨悚然!或许其他人不知道,但由于我近期一直靠他帮忙治疗伤口,套近乎多了,也就了解了一些他的过往。说实话,除了crush-fetish一折,他还真算个好医生。然而,他对踩踏和女性碾压的向往居然到了一种痴狂的地步!之前在公众面前说的乌龟啊虫子啊,都只是挑不严重的说;而最令他兴奋,也最让他愧疚的,是一只被活活虐死的猴子!这件事,他发誓只对我说过。但如今的他居然如此嚷嚷,看样子是半疯状态了。这与顾华当初的反应一模一样!

至于猴子一事,具体如下:曾经,毕业后当上医师的他因为工作条件好,加上为人看不出什么不妥,也交到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与之前提及的护士苏宜不同,这位女友算得上真正的公认美女——身材高挑儿,高鼻梁大眼睛,黑长直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可惜,单亲家庭的她虽然不愁吃穿,却从小缺爱,不咋学习而且喜欢在道儿上混,从来是一姐型的人物。她甚至自修了跆拳道之类的格斗手段,但也没真加入什么专业队伍。高考后,她逐渐懂事,放弃了之前的劣行,开始跟着父亲跑生意,同时为日后的实习做准备;然而,她火烈的性格还是让男人们敬而远之。加上她虽未上大学,但却希望能嫁给较高学历的男人,所以一直没有真正定下心来恋爱。再然后,经她父亲撮合,他俩就认识了。

这位叫黎辰的美女并不排斥邹荃,于是俩人也就卿卿我我一起了。当然,久而久之,黎辰还是发现了邹荃的小毛病。不过,黎辰本身并不排斥这种行为,认为只要邹荃不太过分,则一切好商量。于是,邹荃利用黎辰的玉足与玉臀过足了自个儿的瘾。然而,只有一个问题:黎辰碾压的太轻松了。虽然也喜欢无意识,但邹荃觉得黎辰那种“好无聊啊还没感觉到什么就扁扁的了”的表情实在有点儿煞风景。他多次暗示希望她能更努力、更女王,但她的回应总是“本来就是渺小的存在为什么我要用力啊”之类的。无奈之下,邹荃开始铤而走险——他打算实施一个大胆的计划。

之前说过,黎辰自学过跆拳道,平时也喜欢拿自制的沙包练拳脚。于是,邹荃自制了一个红黑色的小型沙包,整体比黎辰躯体的一半略大一些,在其生日那天当作礼物送了给她。不明就里的黎辰自然很开心,很快就用起了这个沙包。就在她开始习惯其手感之时,邹荃运用自己作为医生的特权从实验室弄了只小猴子,并将其麻醉后偷偷放入了沙包里面——当然,沙包里的沙子基本倒掉了,还剩一些也是用来填充缝隙的。他说,只有这样才能看到她费点儿劲儿的进行虐杀。再小的动物就太没存在感了。一切准备妥当后,他便以语言挑逗女友。被激将的女友当然不知道是中阴谋,于是立刻答应在他面前练练拳脚。

在黑道混过的黎辰拳脚十分杂,怎么实用怎么来,说是跆拳道,不如说是夹杂了跆拳道的各路拳术,甚至连撒泼的招数都存在。吊起的沙包整体也就只有黎辰胸部大小,黎辰以一记肘击开始了她的表演。

“噗……”第一下肘击就让邹荃觉得身临其境的疼。看位置,这一下应该是招呼到了小猴的头部,光这下子就能让它彻底昏迷吧。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紧接着,是直拳,勾拳,膝击,侧踢……有些动作还算标准,有些则是完全随性而为。比如,一记漂亮的侧踢过后,接着的却是依靠脚后跟的直踹;力度足够的勾拳过后,接着的竟是一“肩膀”——就好像撞门一样;有时还拿指甲撕……不过,在邹荃看来,这是再美好不过的场景了:修长的双腿充满了力量感,高高抬起后力度十足地扫过去,听声音一下子就把猴子的胸骨打碎了;曲线诱人而白皙的脚板紧紧绷着,举起落下,大概猴子的头盖骨就成渣了;膝盖的巨大冲击力应该让猴子彻底失去了生还的希望,最后送它上西天的却是那一记力道惊人的脚后跟……黎辰不知所以然,打的痛快;邹荃看着自然也舒心。眼见着黎辰体力渐渐不支,邹荃拿出了计划中的第二步——他用电脑霸占了房里唯一的椅子,只说在跑重要的数据动不得,然后建议她解下沙包当临时坐垫。

黎辰二话不说,解下沙包,如同汉子一般一屁股坐到了小小的沙包上——顿时玉臀覆盖了整个沙包,臀部旁勉强能看出沙包被压扁后仅剩的布料。在邹荃看来,这就好像一个人坐在了一块湿透的抹布上——里面的东西都被挤出来,摊平,四散。由于沙包本身的黑红色,加上黎辰已然香汗淋漓衣裤透湿,她并未感到任何不妥。玉臀不时左右扭动,让本已臣服的沙包更薄更平,也让里面的内容物更像泥饼。再然后,邹荃就沙包的质量故意挑起争端,气的黎辰一口咬定该沙包“心意虽到,质量实在不敢恭维”。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黎辰甚至双脚踩在沙包上,两只大脚板完完全全覆盖住了可怜的小沙包,轻轻松松地就将其踩得“咯吱”作响。

“你看,还不是轻松就踩扁了?要知道真正的沙包是踩不扁打不坏的!”

一双玉足线条完美,力度却惊人,在沙包上踱了两个来回后,沙包已经成为一滩饼状物体,扁平的布袋上还有隐隐约约的脚印痕迹,可见其力度之大。

“咦,怎么出水了,还是带色儿的?”黎辰突然发现了端倪。

邹荃见状,连忙推说大概是沙包被汗浸湿后掉色了,并自告奋勇去清洗残局。说着,立即拿来医用酒精开始清洁。浓重的酒精味终究还是敌过了血腥味,这事儿最终以邹荃新买一个沙包赔罪作结。据他说,直到自己变小那天,黎辰仍不知道猴子的事儿——尽管他们早已不是情侣关系,那段经历也可能早已被她忘却。

值得一提的是,大致进行了清理后,邹荃假装出去扔沙包,偷偷将其打开,想看看里面的场景。除了冲鼻的血型味外,他能看到的,只是一滩泥——没错,好像芝麻糊一般的一只勉强认得出是猴子的东西!多年行医的经验告诉他,这只猴子全身的骨骼和器官内脏都已经成为烂泥或粉末。他的总结是:只有被坦克碾压过才会成为这样吧!

我回想着这段故事,突然觉得如果真是报应那一点儿也不奇怪。至少,邹荃在心理上从未对此事心安理得,而这已经算是最狠毒的报复了。如今他落得个疯疯癫癫的下场,自然与此不无关系!

不过,不仅我在担心心理问题,刘谨之貌似对此更为关系。望着邹荃渐渐远去的背影,他喃喃自语道:“我们,也被碾压了。”

旁人连忙安慰

,说大伙儿还算安全;何况最近不见“噩梦”与“梦魇”出现,邹荃医生应该不至于就这样交代,一会儿出去找找还是能找回来的;刘谨之却好像没听到一般,只是摇头。最后,他抬起头来,目光涣散地环视四周后,缓缓道:“知道最可怕的碾压是什么吗?不是生理碾压,而是心灵上的碾压!如今‘噩梦’与‘梦魇’都不在,我们却人人自危,难以度日;再这样等下去,恐怕我们都会像他一样;疯掉,送死,只是迟早的事!”

听到这里,我们不禁都倒吸一口凉气。是啊,如今我们心理状况极为脆弱,如果再突生异变,恐怕崩溃的就不仅仅是一两人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不知道。但我觉得,不能呆在这里了。”刘谨之沉默片刻后,好似自言自语地说道。“嗯,不能呆在这里了,我们要走出去。我们要和外界沟通!不能再死的不明不白默默无闻。起码他们得知道我们的存在啊!”

听到这话,我突然觉得心头一松——尽管这决定很可能会让我们送命,但其中毕竟蕴含着希望——而希望,正是如今的稀缺品啊!

“刘头儿,我听你的。咱啥时候动身?”我问道。

“就明天!愿意的,就跟来吧。”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内室,再没和我们说一句话。

第二十一节福兮祸兮

第二天,我们几个简单收拾行囊后,便迎着晨曦的微光出发了。这里的我们,指的是我、刘谨之、以及其他的四男两女。经过一晚上的冷静,刘头儿如今情绪稳定;在问清了谁愿意随他而去后,刘头儿在剩余人群里遴选出了一位首领,并叮嘱他们好好经营洞穴。如果我们遭遇挫折,那这里将是我们最后的根据地;如果进展顺利,则必然派人回来通风报信。分别之痛自不必说,然而如今却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我们带齐了所有可能在旅途中发挥作用的物品,便义无反顾地往客厅走去。

说实话,自从之前“噩梦”和“梦魇”出门后,还一直没看到有任何回来过的痕迹;厨房里厨具的摆放位置也一直没变。我们一行八人分头行动,大致把整间住房游历了一遍;之后,大伙儿聚在了厨房旁的空地上,开始商量事宜——之所以选在这里,还是因为之前方榭、顾华藏身的洞穴就在咫尺,就算她俩现在回来,我们还是能尽快逃生。

商讨伊始,大伙儿总体心情尚佳,满心以为两位女巨人早已离家而去,从此——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天下太平。然而,很快就有人提出质疑。

“如果她俩再不回来,是不是我们的资源便再无着落?”这是其中一位方脸男士的疑惑。此人名曰张甫,之前和我交集不大,看面相应该属于冷静之人。

“这还是小事。我怕的是如果她俩真的走了,会不会有别人住进来啊,这期间会不会进行装修或大扫除啊?”提出此问题的是一位身材姣好但面容只能算中等的女士,之前在洞穴曾负责过信息传达的任务,名唤郑蕊。

“嗯嗯,小蕊说得对啊;要真是要装修或大扫除,那我们就啥都没了。”郑蕊的男友谢云在一旁附和道。而他哥哥谢轩也在点了点头,看样子是有着同样的顾虑——这哥俩从来都是一个鼻孔出气,当然也都是讲道理之人,为人也算仗义。

“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我

们自己的问题。她俩怎样是她俩的事儿,这不妨碍我们求生啊。何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摸清事件的前因后果,然后尽量恢复原状。”这回说话的是大学生冯叙,半书呆子的他老是念念不忘“查明因果,恢复原状”,导致他的建言往往大而不当,缺乏实际可行性。

除了上述各位,队伍里还有一位叫杨琪的少女,只是她喜欢冷眼旁观而非参与讨论。这女孩儿一向高冷,而且和谢轩走的很近。然而,听知情人说她其实并不讨厌,只是不喜欢扎堆说话,也不太喜欢纠结于琐碎的杂事。

“好了。先静静。”刘谨之终于发话了,“你们说的都不无道理,可有一点,你们可能没觉察到。你们说,我们冒险出走,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让世人知道我们的存在,从此不用再过这种东躲西藏的生活啊!如果她俩不回来了,我们找谁说理去?而如果她们之后回归,我们又能引起她们的注意,让她俩知道这些许事情,我们从此岂不安全大吉!”

这话说完,所有人都沉默了。没错,按照刘谨之的说法,这确实是我们所有人的心愿。然而,她俩脚底的尸体堆起来可以比我们所有人叠起来都高,向这样的人寻求帮助,究竟是在找死还是求生?关键是,她俩会相信我们吗,还是会把我们直接当成变异的虫子当场抹杀,然后继续新一轮的“除虫”?

眼见大家伙儿都面露难色,我在一旁提了个建议:“要不然,我们把自己的经历写在纸上,然后将纸条留在桌面上。回头她俩回来,看到文字后或许能大致相信呢?就算回来的不是她俩,只要是识字的人或多或少都不会置之不理吧?”

又是一阵沉默。但这回,我明显看到大家面露喜色——那么,就这么定了!刘谨之一声令下,大家分头行动去弄纸和墨水。初步想法是,把一张大纸摊开,然后把一根和我们差不多大小的木桩沾满墨水后,以滚动的方式在纸上构成比划,最后炮制出一封完整的信。至于信的内容,刘谨之就交给我了:“虽然她俩不在,弄纸墨的事儿还是比较危险。你就在原地好好想想该怎么写这封信,注意省着点儿墨。”

我不禁一阵感动——看来刘头儿也真是有情有义的人啊。事不宜迟,开始构思。我蹲下来,开始在地上比划着,嘴里也念念有词。就这样,木桩、纸和墨水都于半天后大致置办妥当,而我也大致把信的内容给想好了。

“求救!我们被缩得很小,藏身于房屋各处。请注意脚下。——老公。”

“怎么样,还算简洁吧?”我试探着问他们道。

“嗯,确实掷地有声。但是,为何署名老公呢?”冯叙兀自玩味了几遍后,疑惑地问道。

“你看,如今她俩正致力于寻找‘梦魇’的老公,而这回她俩的失踪搞不好也和寻人有关。如果她们看到了署名老公的字条,自然会更加严肃地对待,而非将其看做一个玩笑;同理,之后我们去寻找帮助,她俩也会因为这个老公的存在,而对我们更加友善。”

“妙,这招妙!哈哈~”刘谨之看起来很兴奋,“只是……她俩一心寻找老公,我们之后该如何给予她俩一个交代呢,总不能说她老公已经牺牲了吧?”

“哈,这个……车到山前必有路啦。如今管他这么多,能引起注意就好。最后就算真无法交代,

她俩也不至于迁怒于我们吧。毕竟我们也是受害者,搞不好她们还要指望我们多帮着留意呢。”张甫的话让刘谨之彻底来。说实话,我并没有做好将自己底细抖出来的准备。毕竟我这种微妙的身份过于富有刺激性,真被抖出来恐怕对谁都没好处。尤其是刘头儿,他是个讲究义气的人,如果知道了我的身份,并知道了我原来隐瞒这么久,他会怎么想,我们会不会友尽……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不敢,也不能,就此过多透露自己的身份。

不过,此时我也无暇顾及这些。所谓人多力量大,只用了一天时间,我们就把信基本炮制出来了。总体内容与我当初建议的并无出入,只是“藏身”二字由于比划过多,改成了“躲”;“请注意脚下”后的句号也改成了感叹号,为的是引起进一步注意。虽说字体歪歪扭扭,但好歹也算是看的明白,读的清楚。我们合伙将这张比我们所有人平躺着都大的纸张拉扯到了客厅正中央,又搬过来十几块石块将其尽量压着,便回到了厨房后面的洞穴——从出发到如今这两天我们一直暂居在这里,总体来说是个可以安身的地方。现在我们也没别的事做,除了继续搜集物资以外,就是等待她俩的回归了。

时间就这样无情滑走,整整一个星期,俩人都毫无音讯。我们还派人回老洞穴通知了里面的人,但他们似乎对此颇不抱希望——毕竟,在他们看来,她俩就是魔鬼般的存在,如今的我们是在招惹魔鬼,是在自寻死路!

然而,等待终究不是永恒。就在出发后的第十天,我们一行人在洞穴里例行公事各自忙活之时,门外响起了高跟鞋的声音——“嘀叩、嘀叩、嘀叩……”越来越近,终于在门前停了下来,同时伴随着的,还有掏钥匙的声音!

我们立刻来了精神,一个个竖起耳朵,屏住呼吸,同时一脸严肃,似乎在等待命运的裁决。听脚步声,这次来的只有一个人——但无论是谁,都是好事。这证明了,我们很快就要迎接下一阶段的命运了!这命运,可能是安全,也可能是毁灭。我们这么做,究竟是求生自救,还是自取灭亡,很快就要见分晓。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福兮,祸兮!

第二十二节久别重逢

终究还是来了。

随着高跟鞋脚步声的靠近,我们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一脸毅然却不乏忧虑地坐直了身子,侧耳倾听着洞外的声音。然而,正如我暗中所料,“梦魇”并未立刻看到桌面上的字条,反而朝卧室走去了——夫妻数年,我还是很理解老婆的。她回家后的第一件事铁定是进卧室、换衣服、给我发条短信,最后才会慵懒地走出卧室,看看接下来是先做饭还是先擦桌子。哎,也不知如今的她是否还记得那曾经的短信……

我还在兀自唏嘘着,突然,脚步声再次响起,而且声音越来越大,看样子是渐行渐近。不过,这次的声音早已不是高跟鞋发出的了,而是由凉拖所发出的“呱…呱”声。接着,声音戛然而止,位置大概就在桌前。一秒、两秒、三秒……正当我们就快坐不住时,一声娇喝打断了我们所有人的思路——“老公!”

听到这夹杂着哭腔的声音,我差点儿蹦了起来然后夺门而出。不过,理智让我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我们听着洞外翻箱倒柜的声音和忽

远忽近的脚步声,心中五味杂陈——一方面,字条明显起到了应有的效果:此时老婆正试图找遍所有角落,从而找到那心爱老公的下落;可另一方面,还未曾与小人们打过交道的“梦魇”毕竟经验不足。比如说现在,她那翻箱倒柜的力度足以让藏身其中的小人们骨断筋折,甚至直接成为废墟中毫不起眼的尸体,从而被完全忽视。

“不行。不能让她这样疯下去。真给她找到这儿,我们恐怕死无葬身之地!”刘谨之当机立断,抱起行囊就冲了出去。只见他赶到最近的墙角,把行囊放在靠外的位置,自己则尽可能靠近墙壁,然后不断地原地跳着,嘴里还大声喊着“喂——喂——”我想,不愧是受过训练的人,身高墙角以防被踩踏,高喊“喂”而非其它字眼儿大概则是因为此时此刻高高在上的“梦魇”实际上也只能大致听见有人在喊叫,而根本接收不到内容。然而,身边其他几位兄弟见老大出马,一个个也都沉不住气地挤到了洞口,要不是刘头儿竭力喝止,他们一定会一窝蜂冲出去的!

这时,一大片阴影铺天盖地而来,还未等众人缓过神来,就见一只硕大的人字拖从天而降,“轰”一声狠狠拍在了刘头儿跟前的地板上!所有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巨风吹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刘头儿则干脆被掀翻了个跟头。定睛一看,只见这人字拖总体呈紫色,总体平底且底较薄,鞋面大概也就到我们肚子吧。可是,我们也只能勉强看得到鞋面的边缘,因为,鞋上的一双巨大的玉足几乎将鞋面完全覆盖,脚跟与脚趾处还稍有突出——没错,这双大脚就是“梦魇”的了。这双大脚给人的压迫感毋庸置疑,连那双大鞋都被如此完全地碾压,服服帖帖地臣服于这玉足之下。我怀疑,这鞋面的高度原本可以超过我们的头顶的,只是被她硬生生地压成了这么扁的一片,乃至于原本应该柔软的人字拖如今看上去却如此坚硬。尽管如此,这玉足的妙曼形态还是让人情不自禁地赞叹不已。

“你是……那个写字条的小……小人?”优美却略为空灵的声音从天上传来,令人全身发酥。

“是的。我,还有他们几个,都是一起的。”刘谨之应声道。只是他的声音对“梦魇”来说未免太小,所以在后者的追问下不得不重复了好几遍。

“那么,你们有没有看到我老公?就是……字条里落款的那位?”她采取半跪的姿势,头离地面越来越近,看样子是十分重视这个问题。

“嗯……呃……这个……”刘谨之支吾了一会儿,最后终于说到,“这个说来话长。能不能这样,你先把我们保护起来,放到安全的地方,之后我再和你详聊。”

“没问题!”“梦魇”爽快地答应了。

接下来,“梦魇”开始忙上忙下,出去拿了个鞋盒,在里面安置了些棉花,还弄了点儿饼干屑,最后用一张纸把我们一个个“铲”进了盒子。这期间,他一直在用眼神逡巡着人群,试图看出一点儿老公的蛛丝马迹。然而没有。这个人并不在人群中。可能由于过于激动和紧张,大伙儿也都没注意到,有一个人其实已经走丢——这件事是到半天后才由郑蕊发现,不过那是后话了。

那么,我去哪儿了呢?很简单,我趁他们在与老婆交涉之时,溜出了洞穴,顺着墙边

瞧瞧踱出了厨房——我不想让老婆当场认出我来,否则很可能会被所有其他人敌视!

可是,我能去哪儿呢?我仔细考虑了片刻,决定先藏起来,回头找机会再躲回厨房门后的洞穴。就这样,随着脚步声的远去,我又偷偷回到了洞穴,思忖着他们何时能发现少了个人的问题。

果不其然,等了小半天,我再次听见熟悉的脚步声——我老婆回来了。如我所料,她一进厨房就开始在门后面捣鼓,大脸蛋好几次从洞口略过。终于,在一次仔细观察中,她发现了洞穴的端倪,然后轻轻将玉手伸入,一用力,便将整块墙壁直接卸了下来!

洞穴里的我惊悚地看着那比我高出好几倍的避风港就这样被轻易捏碎,心里不知作何感想。我抱着头,以免被落石砸伤;然后,等到动静消停,烟尘散去,我定了定神,猛一抬头——“老婆”!

四目相对,五味杂陈。老婆愣了好几秒,突然伸出大手,把我温柔地拾起,然后放入手心。我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得到了温暖的庇佑,两颗飘渺的心终于再次互相依靠。老婆把我放在胸前,泪眼婆娑地看着我,一言不发。而我呢,只能感觉到那胸前双峰给予的压迫感,以及一丝隐隐的愧疚——我愧自己无法安慰老婆,更愧自己把自己陷入了如此境地!

之后,我们聊了好多好多,但基本与缩小无关,都是些陈年往事。最后,我叮嘱老婆千万别过早地把我俩的关系透露给大伙儿。老婆思忖片刻,问我是否想单独住。我表示还是和他们在一起比较好。老婆于是解释道:“如果你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又想和他们一起,那在众人面前我只好假装你是外人咯?”

“这……”我愣了愣神,终于还是咬紧了牙冠,“好!”

于是,我的幸福受难日正式开始。

第二十三节自告奋勇

说实话,尽管在接下来的几日里,我与大家都安然居住在偌大的鞋盒里,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轻松自如。在他们眼中,眼前这个面容姣好的女巨人依然是那个毫不留情的刽子手,她那双玉足曾碾扁过不知多少同伴,而且那个过程竟是如此轻松。

“别跟老子说什么她是无心的。那可是十几条兄弟们的命!”刘谨之明显对之前发生的惨案念念不忘,完全听不得任何关于“噩梦”的好话。至于其他人,虽然不至于如此偏激,但都对她没有明显的好感。每次“噩梦”前来送饭送水,他们都尽可能避免和她搭上话,更极力回避着眼神的接触。这也使得“噩梦”往往乘兴而来,悻悻而归。或许她也很郁闷吧,为什么自己挽救并极力保护的这几个小生灵如此不待见自己。幸好,除了输送必要的生活用品,她也没怎么来打扰我们。这也令我们得以静下来讨论下一步该怎么做。

“所以,我们该怎么做?”刘头儿每次都会以此问句作为开场白。然后,就是七嘴八舌的议论和各种提议、提案、建议。张甫一般不说话,只是偶然在关键地方插上一两句;谢云谢轩两兄弟完全一个鼻孔出气,但似乎没提出什么建设性的建议;郑蕊则比较心细,往往能从一些细节中发出有用的线索,可惜好像比较胆小,说话没什么底气;冯叙还是那么书呆,但比以往好了不少;杨琪呢,虽然也喜欢冷眼旁观,但貌似也比之前热情了一

些。几次会议下来,我们得到了如下的结论:1. 尽量制止“噩梦”把我们的事外传出去——我们可不想被送入实验室当作试验品;

2. 先不要告诉“噩梦”她之前踩死了许多人的事实——如果此时她情绪过于波动,对救助我们并没啥好处;

3. 等“噩梦”下次来送餐时,告诉她房间的洞穴里还有一批自己的兄弟,请求她把他们接过来;

4. 如果第3条能顺利进行,无妨请求她把岑薇她们也给救过来,不过最好与我们分开居住;

5. 如果3、4条都顺利进行,那最后试试能不能请求她帮助我们寻找失踪的方榭、顾华、邹荃,或者是……他们的尸体。

其中,我自告奋勇,表示如果“噩梦”答应第3条,我将负责陪同她一起去接洞穴里的兄弟们。毕竟她是我老婆,还算比较听话,不容易出意外;而如果此次救援得以顺利进行,大伙儿对她的态度应该会好一些吧。刘头儿还在担心我的伤势,我则表示已经完全不在话下了。他还建议再派一个人陪同我,被我婉言拒绝。

很快,“噩梦”再次带着生活物资前来。我们和她提起了第1条,她表示能够接受。接着,我主动开口,提起救援洞穴里兄弟的事儿。“噩梦”先是有点儿吃惊,但很快就答应了。刘谨之认真地给她敬了个军礼表示谢意,搞得她一头雾水。半小时后,我便坐在“噩梦”——也就是我老婆的手心里,出发了。

“老婆,”在确定走出了兄弟们的听觉范围后,我对她说到,“我想你了。”

老婆把手举到眼前,定定地看着我,然后开始啜泣。我不知所措——平时她难过的时候,我都是把她抱在怀里安慰她的;而现在,我只能抚摸着她那柱子一般的手指,轻轻地拿脸蹭过来,蹭过去。老婆突然把我拿到唇边,似乎想要吻我,又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把我重新拿回了眼前——我知道,她怕这深情一吻会摧毁我弱小的身躯。又这么对视了一会儿,她把我放在胸前,任我感受着她那傲人双峰带来的压迫感,喃喃自语道:“这一切,究竟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我们还要经受多少折磨。”

我听着十分不是滋味,但却什么都说不出口。我知道,对于我来说,苦日子算是告一段落;但对于她来说,还有一劫在等着她——她曾经踩扁过许多小人的事实,迟早会传入她的耳朵。到时候,她又该如何接受自己,如何接受这个世界。我又该如何接受她。

“哎……”啜泣良久,她终于抬起了头,擦干了眼泪,“回头再找你诉苦。现在,救人要紧!”说罢,又大跨步地走向房间。

说实话,我一直很佩服老婆这一点:一旦事情发生,她不会花太多时间感时伤怀;收拾心情,解决问题,冷艳而高效。或许这也是她一直如此优秀的原因吧。还记得有这么一件事,那是发生在我俩刚刚认识的时候了。

当时正值假期,我俩为了避开汹涌人流,打算躲去乡下玩玩农家乐。下车后,我俩一路走在乡间小道。由于路程不远,老婆没有选择穿运动鞋,而是脚踏一双黑色长筒皮靴,性感而撩人。就这样,我们边聊边走,突然,只听“蹼趾”一声,接着是老婆的一声娇嗔:“哎呀。”她抬起玉足,只见地面上有一团黄黄色的饼状物体,扁得挺夸张

——这分明是一只可怜的小鸡!

我不禁构思着这小家伙最后见到的景象——动人的脚步声,地面微微的震动,然后,巨大而冷艳的黑色皮靴!大脚板掌控着的靴底铺天盖地而来,蓝天白云被彻底遮蔽——紧接着,是肉体乃至灵魂的完全被碾压。由于靴子过于强大,老婆几乎整个人站了上去才发现踩到了什么东西。此时的小鸡已经是一张肉饼了,内脏被碾出体外后再被压扁,脑浆崩裂,眼珠炸出后被碾平,骨骼碎裂而扭曲,体液血液四溅,只有没被靴底覆盖的两只鸡爪还略有点儿生命的形态。与此同时,我甚至发现,这块肉饼上隐约还有老婆靴底的纹路。这真是……完完全全的毁灭,彻彻底底的臣服!

然而,我很快发现,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刻——只见不远处一个老农一边骂着什么一边朝这边走来;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农妇,也是骂骂咧咧的。我环顾四周,发现还有几个农民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并开始朝这边靠拢。

“完了,这是要讹人!”我小声咕哝道。

这时,老婆明显已经回过神来。只见她立马从包里拿出她的黑钱包,把里头的两百多块全掏出来,递给走在前头的农民,道:“两百多,够不?不够也没了。”说完,又把钱包扔在了地上。

那群农民明显没见识过这样的情况。他们捡起钱包,往里瞅了瞅:“就这些?”

“嗯,就这么多了。剩下的在车上。我们跟团来的,车一会儿来接。”老婆看似随意地说道。

接着,就见那几个农民相互间交换了一下眼色。最后,领头的那个嘟囔了一句“够了”,便和其他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四散开——或许听说有团,他们还是不敢惹吧——尽管我们完全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旅行团,更不知道一会儿后会不会有车路过。

眼见农民们走远,老婆拾起钱包,拍怕灰,揣进挎包——挎包里的隔层才是真正的金库所在。接着,她狠狠一脚跺在了可怜的小鸡饼身上——“噗唧!”

“哼,叫你助纣为虐。”她一边搓碾着玉足,一边收拾着挎包,脚踝的肌肉性感而冷酷。我分明听到骨肉分离的声音,肌肉被压扁的声音,以及骨骼碎裂的声音。当她再次抬起黑靴时,脚底那一团扁平而糜烂的泥饼已经与地面的泥土不分你我。然后,她一脚把这张破碎的皮囊踢到了路基旁的田阡里,摩擦了一下靴底,微笑地对我说了句“没事,损失不大”,便继续向前走去。

我想,自己大概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崇拜她的吧!她处事的冷静与决绝,几乎让我五体投地。幸好,我不是她要处理的对象,否则……

“老公,想什么呢~”娇媚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到地方了。”

啊,原来已经到了房间角落了。“那么,放我下去吧。”

落地后,我发现自己再次面对这熟悉的洞穴,身后则是一对巨大而令人遐想的玉足,碾压着一双可怜而幸福的人字拖。我轻车熟路地爬入洞穴,身体却感觉到一丝丝的冷意。洞穴里很安静,安静得有些令人胆寒。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不好!”我在心里暗喝,“中间那团篝火,灭了!”

第二十四节命悬一线

难怪如此阴冷,原来是火种熄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然而,这不是唯一让我担忧并迷惑的事。地面上,一滩滩的,透明

而微微泛绿的,是……一种黏液?我不确定。为了不踏入黏液的范围,我不得不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绕着走。失去了篝火的洞穴内部黑黝黝的,我几乎看不清一臂之外的任何物件。一阵不详的感觉涌上心头。

“哗啦!”一阵碎石落地的声音响彻洞穴。我分明感觉到跟前有一只庞然大物正赫然逼近!我连忙后退到洞口,后背紧紧倚靠着一旁的石壁。借着洞口昏暗的光,我渐渐地,渐渐地,看见了那个大家伙——只见它正在一步步前行,浑身碧绿,手里举着一把象征着死神的镰刀,眼珠子大得令人生惧——这不是螳螂是什么!

要知道,螳螂可是天生的杀手,也是天生的肉食者。与蟑螂蚂蚁不一样,它们不仅有着巨大的身躯,还拥有着秒杀大多数昆虫的爬行速度,更有着那双足以抹杀大多数昆虫的镰刀。如果说,遇到蟑螂蚂蚁还犹有一搏,那要是遇到螳螂,恐怕只能乖乖构思遗书了——当然,它不会给予你写遗书的时间:一扑,一夹,一咬——一命呜呼!

只不过,跟前这只螳螂有点儿不一样。没错,它的左边镰刀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一只流着黏液的断臂——想必地面的那些黏液便是由此而来。我不禁开始为当初留在洞里的兄弟们祈福——很显然,这里发生了搏斗,而这只螳螂还负了伤。难道,那些兄弟们已经……命丧虫口!

然而,不等我多想,眼前的螳螂便发起了它的进攻:镰刀如同捕鼠夹一般弹出又收回——“唰!”等我反应过来,它的第一轮进攻已经结束了。

我吓得几乎尿裤子。要知道,它这一夹一收,照理说我早已断为两截;万幸的是,这家伙貌似尚未适应失去一臂的状况——它右臂的镰刀从我身侧划过,左臂则正对着我的头顶——很显然,如果它左边镰刀未失,那我的脑袋早就开花了。可正是这断臂之苦,令它失去了到嘴边的午餐。

被甩了一身黏液的我缓过神来,立马朝洞外狂奔。螳螂毫不犹豫,也迈开大步追将上来。眼见它离我越来越近,我只得凭着仅存的意识向前连滚带爬,心里却早已勾勒出它那巨大镰刀划破我胸膛的情景,直到——“呼!”一阵飓风凭空而至,把我整个掀翻后还向前吹了好一段距离。紧接着,是巨大的“吧唧”一声,以及如同海浪般汹涌而至的黏液。等我缓过劲来,甩掉头部的黏液,定睛一看——原来是老婆出动了。

只见,眼前是一双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人字拖,被里面的一双巨足填充得满满当当。而这平底的人字拖明显被压得薄了一层,细微处甚至出现了裂纹!而刚才,正是这双玉足拯救了我。它落下时掀起的飓风将我吹离危险,同时也将那危险狠狠踩在了脚底板下。

由于老婆用的是靠外的一只脚碾踩螳螂的,因此我能清楚看到脚弓处完美诱人的曲线——略微的扁平足丝毫不影响其美感,甚至还加剧了对脚下物体的碾压感——在巨大的压力下,脚掌与鞋面紧紧相贴,大脚趾微微下压,脚弓也被压得离鞋面很近。我甚至能听到鞋底被压得“吱吱”作响!

至于那只螳螂呢,它的大半个身子已然不见踪影,被深深埋没在了巨大鞋底之下,只剩下两只前臂和一个脑袋——而这颗对我来说大得吓人的脑袋,还不如玉足一个脚趾的五分

之一大!此刻的螳螂早已奄奄一息,但仍然在试图挣扎。巨大的单臂镰刀无助地向前挥动,头部也在努力前伸——但我明白,它的整个身躯早已被压得烂扁,成为了一张薄纸,或者说,一滩泥——眼前一地的黏液便可以证明这一切。

“小样儿,敢欺负我男人~”娇喝声从天而降。只见玉足的主人抬起另一只脚,把全身力量放在眼前这只脚上,扭动着傲人的身姿。腿部的肌肉明显突起,鞋子被压出的“吱吱”声与昆虫肉体被碾平的“哔呲”声混为一体,如同一曲美妙的乐章。

此时的螳螂早已感觉不到痛苦。它仅剩的动作便是随着巨大脚掌的扭动而扭动。镰刀可怜兮兮地被踩得高高抬起,却再也无法奋力出击;头部与身体几乎分离,剩下的只是一层外骨骼在连接着它们。越来越多的黏液从鞋底的边缘流出,也从它头部的口器中吐出。它的眼珠子被撑得夸张地大,好像随时都可能爆开。

这时,只见老婆放下另一只脚,把这只脚往后一拖——可怜的螳螂好像被火车带跑了一般,瞬间向后划去;之后,头部与身体终于分离。当老婆抬起那只玉足时,我瞥见了早已粘在鞋底的螳螂的身体——那是多么扁平而扭曲的存在啊!四条步行足早已和身体缠为一体,成为了不分你我的一张皮;内脏什么的早已分辨不清,只剩下各种斑点状的色块;黏液早已被挤压干净,整个躯体和散落一旁的双翅几乎是一个厚度——没错,如果是第一眼看到这个场景,恐怕我只会把它当作鞋底的一片花纹,而非一个曾经的昆虫杀手!

然而,抬起的玉足又很快落下。这一次,脚后跟部位对准了螳螂仅剩的头颅和单镰。随着老婆的一声“再见咯”,脚跟“噗嗤”一声落在地面。鞋底瞬间与地板持平!我几乎听不到更多的声音,因为这仅剩的螳螂残骸绝对是瞬间被踩扁压平,然后被碾成泥浆,化为老婆鞋底永远的尘埃。突出鞋面边缘的脚后跟还在一下一下用力着,我却几乎忘却了刚才的命悬一线——放眼望去,没人会知道这里曾经存在过一只螳螂。那家伙的全身,乃至于灵魂,都被老婆的鞋底给同化了。

“上来吧。”无暇清理螳螂的扁平尸体,便任其粘在自己的鞋底,老婆向我伸出左手,“先看看你有没有受伤。”

就这样,踩着螳螂的扁平身躯,老婆开始在屋里踱步。螳螂的黏液在屋里留下了一串串可爱的鞋印。“没事,我一会儿清理。”发现我并没受到什么伤害,老婆貌似心情不错,“现在让我们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

于是,我们便开始推理起来。老婆觉得,这只螳螂看起来饿疯了,这或许能证明我的兄弟们其实并未被害——至少没被它吃掉;我同意她的看法,同时觉得,既然螳螂出现时伤口还在流出黏液,那说明不久之前刚刚发生了搏斗,他们很可能还在附近。最后,我们商定以洞穴为圆心分头四散寻找。我还特意叮嘱她如若发现蛛丝马迹一定要叫我前去探查,以免把他们吓跑。

“记住,你叫我‘小家伙’,我叫你‘主人’。别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关系哈!”

“嗯,好。”她的回答简洁而干脆。把我放下后,我们便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偶尔的,我还会回头,看看她那双傲人的玉足,以及趁她走路

抬脚时一窥鞋底,瞧瞧那两段扁得不能再扁的薄纸般的尸体——如今它们正无助地粘在巨脚之下,被无数次带起来,踩下去,带起来,踩下去……

或许,这才是我应有的归宿!

我感觉身体开始发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