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和她的脚奴-袜奴

美女和她的脚奴-袜奴

作者:asas621400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在灯火辉煌的光华路上,行着一个刚刚下班的女孩。她叫阿美,在一家外企工作。今天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可她一定想不到,不久以后,她将受到平生最大的侮辱。

走过了繁华的光华路,她转到了一条僻静的小路上,那里很黑,也很窄。她是骑着车的。突然间,在一个岔口,窜出一个骑车的黑影。她们迎面撞上了。阿美定睛一看,原来也是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长得很漂亮。她身穿一袭白色的连衣裙,下面穿了一双白色的棉袜,一双白色的休闲鞋。她叫伊荔。

"你干什么?也不知道看着点?瞎了??!"

伊荔真的很冲,一张嘴就是那么地咄咄逼人。阿美被吓坏了,她想象不出一个这样端庄的女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慌忙应对着:"对……对不起,我不是成心的……"。

"对不起就完了?!!我的袜子和鞋都让你的车子碰脏了!你得给我弄干净!"

阿美慌了,心想:遇到个不依不饶的,这可怎么办?她说:"那……那你说该怎样呀?"

"怎样?你给我舔干净!!!"。

此话一出,阿美有些挂不住了:"你什么意思?让我给你舔鞋?你太过分了!!"说着她骑上车就要走。可是,伊荔飞快的拉住她的车,把阿美拽倒在地。"你干吗?……"阿美刚要反击,伊荔已经把脚踩到了阿美的胸上。"你再动!你信不信我在这就羞辱你!让你闻闻我的袜子信吗?"伊荔的目光闪烁着霸气,阿美渐渐屈服了。"别别,别那样,我错了。"阿美求饶道。

"服了?那行,站起来跟我回家。"说着她放开了脚。阿美站起来了。这时伊荔又提出了一个更为过分的要求:"但是,不能就这样走,你得刁着我的袜子。别怕,我家就在这附近,没有人会看见。你要是不答应,可别怪我……"。阿美无计可施。只好点点头。

"这就对了嘛,来,张开嘴,让我塞袜子!"伊荔眉飞色舞的说。阿美痛苦的闭上了眼张开了嘴。伊荔脱下了鞋,也脱下了自己的袜子。白色的棉袜,看上去很有杀伤力。伊荔缓缓的走到阿美面前,把棉袜慢慢的塞进了嘴里。这时,一股浓浓的脚味,只冲阿美的头脑!她险些晕过去。"跪下!!!"伊荔一声大喝!阿美彻底放弃了抵抗,"扑通"一声跪在了伊荔面前。

"行了走吧"。说着,伊荔把阿美拽起来,并把阿美的车和她自己的的车锁到了一起。和阿美步行回家。短短的一百米里,阿美被伊荔推搡着。不久她们就走到了伊荔的家。

开了门,伊荔把阿美推进了屋里。她们走到了鞋架前,伊荔拿掉了阿美嘴里的袜子,对她说:"你,跪下,给我换鞋!!"阿美哪敢不听?马上跪下了。"用嘴呀!"伊荔强调到!阿美跪着用嘴先解开鞋带,然后费力地用牙咬住鞋底,拽下了伊荔的鞋。之后,她从鞋架中拿出一双拖鞋,正准备给伊荔换上,被伊荔一脚踢倒在地。"狗奴才,竟敢用手给我穿鞋,用嘴叼。"阿美没办法只好一只一只地叼起拖鞋,给伊荔穿上。这时她发现,伊荔脚上居然还穿着一双袜子,是粉红色的。

伊荔用脚勾起阿美的下把,轻蔑的说:"你这贱货,服了吧,你何苦呢,当初给我舔舔袜子不就完了

吗?非要受这等侮辱!给你十分钟时间,先把我的旅游鞋舔干净,鞋底也要舔,舔完后爬到卧室来,如果让我发现舔得不干净,有你好看的。" 说完伊荔进了卧室。

十分钟后,伊荔从卧室中出来,发现阿美正趴在地上卖力的舔着。"咔咔"伊荔用摄像机拍下了阿美舔自己鞋的镜头。"舔得怎么样了?"阿美把舌头收回去,说到"这就舔完了。"伊荔看了看鞋,鞋面和鞋底确实被舔得很干净,像刚刷过的一样。还比较满意,就说:"我的鞋垫赏给你吃吧。""这,鞋垫怎么能吃哪?"阿美很为难。

"你竟敢不听我的话!看我怎么收拾你。跟我到卧室来" 说着拽起阿美,推搡着进了卧室。

伊荔坐到了床上,阿美自觉的跪到了伊荔面前。伊荔把脚放到了阿美的嘴前。扑鼻的气味熏得阿美头昏脑胀。伊荔指示着:"闻脚踝!闻脚趾!闻脚面!……"。阿美则言听计从的闻着袜子。伊荔更加来劲了!"你上来"。言罢,把阿美拽到床上,一个嘴巴,把阿美打翻在床上。骑在阿美身上,左右开弓,煽了阿美十分钟的嘴巴。打得阿美直求饶!可是伊荔哪里听,她已经兴奋得不能自己了。

又一阵狂煽后,她从阿美身上起来,把先前的那双袜子又塞到了阿美的嘴里,然后,把自己的粉红袜子的脚踩到了阿美的嘴上。看着阿美痛苦的表情,她感到很满足.阿美痛苦的挣扎着,但是无济于事,伊荔显然有着虐待的经验,她踩得阿美很重,在她的脚下,阿美已经失却了尊严。

看着阿美快不行了,伊荔拿下了脚。让阿美喘了口气。之后又把脚踩到阿美的嘴上,另一只脚夹住阿美的鼻子。等到阿美憋得快不行时才拿下来,然后又放上去,如此进行了十多个回合,把阿美折磨得死去活来。

她又想出了一个新招。她把自己穿了好几天的另一双白棉袜,放在了枕头上。拉过已经有些神志不清的阿美,大声的说:"现在,我教你崇拜我的袜子!你跪到袜子面前,磕十个头,然后趴到袜子上大口大口的闻!!!".阿美哪敢不听,挪到袜子面前,磕了十个头,然后趴在上面大口地呼吸。伊利用相机把这一情景拍了下来。

十分钟后,她把阿美拽了起来.两个人面对面的站在床上,伊荔趾高气扬阿美则垂头丧气,身子有些站不稳.这时伊荔指了指脚上的粉红色袜子.阿美绝望的跪下了,趴在伊荔脚前,一步一步的爬向伊荔的粉红袜脚.

闻!!伊荔一声令下,阿美把脸埋到了伊荔的粉红袜脚间.这时伊荔拿出了相机,拍下了这些镜头.看着刚才还和自己叫板的女人闻着自己的袜子,伊荔哈哈大笑.此时房间里充斥着阿美闻袜子的呼吸声。

过了十分钟,伊荔觉得这项活动进行得差不多了。就命令阿美跪在床下,用嘴把她脚上的袜子脱掉。阿美乖乖地跪在伊荔的脚下,用嘴一点一点地把伊荔的袜子脱下来。"含在口中,愉快地品尝",阿美听话地把袜子放进自己口中,做出品尝的样子。阿美被命令躺在地上品尝,伊荔则把漂亮但却穿了一天旅游鞋未洗的双脚放到阿美脸上肆无忌惮地蹂躏,阿美口含伊荔的白袜,脸上被她的臭脚蹂躏,简直要昏过去。伊荔又用相机把它拍了下来。在之后的各种场景中,伊

利的相机咔咔地响个不停。

半个小时后,伊荔把阿美拽起来,拿掉她口中的袜子,又把她一脚踢倒在地上,让她趴在木质地板上舔自己的脚。伊荔看着阿美趴在地板上像一只小狗一样舔自己的脚,高兴得哈哈大笑,并用摄像机拍了下来。阿美为讨好伊荔,忍着臭味,把伊荔的双脚舔得干干净净,脚趾缝也被她清理干净。伊荔人长得漂亮,可是有一个毛病,就是有脚气,用药也未能痊愈。当阿美舔她的脚时,她感到无比的快感,脚也不痒痒了。她突发奇想,以后经常让这个**过来舔自己的脚,说不定就能把自己的脚气治好。想到这儿她又笑起来。

伊荔让阿美舔脚足足舔了两个小时。之后又端过来洗脚水,让阿美跪在她的脚下给她洗脚,洗完后阿美正要倒出去,被伊荔大声喝止:"喝了它。"阿美看着伊荔的洗脚水,正在犹豫,伊荔一巴掌打过去,接着又是啪啪几巴掌。"贱奴,让你喝我的洗脚水是你的荣幸,快喝。"阿美没办法,只好含着眼泪喝了伊荔的洗脚水。"贱奴,好喝吗?"阿美小声地说到:"好喝"。"我听不见大声点!""好喝!"阿美又重复了一遍。"你说'主人的洗脚水很好喝,我非常喜欢,还想喝。'"伊荔命令道。阿美此时只能机械地重复着伊荔的话。

这时伊荔把脚踩在阿美头上,说"既然你说好喝,以后你每周日你过来,让你喝个够。你以后就是我的奴隶了,每周日来一趟,让我玩你.我呢,说不定哪天就到你家蹂躏你.你看行吗?!"口气分明是不容置疑!这样,你要是同意,就把粉红色袜子含在口中;你要不同意,就把白棉袜给我吃了。"面对着这样的境况,阿美别无选择,只好把伊荔的粉红色袜子含在口中。"

好,今晚你就别回去了,明天再回去。今晚你就供我玩。"她又用嘲弄的口气问阿美:"你同意吗?

同意就给我磕十个头,不同意就把口中的袜子给吃了。"阿美含着袜子说不出话来,只是很乖地给伊荔磕起头来。磕完十个后,伊荔还嫌不够,又让阿美磕了100个头。阿美含着伊荔的袜子,跪在伊荔脚下嘭嘭地磕头,伊荔看着电视,就像阿美不存在一样。磕完后,伊荔让阿美把袜子从口中拿出来。说到:"我要如厕,你去把马桶给我打扫干净。记住只准用舌头。"

这时更大的刁难,阿美还在犹豫,伊荔一脚踩在阿美嘴上,使劲地踩,弄得阿美喘不过气来。"你要答应去舔,就用你的贱手放在我脚上,不然的话,憋死你。"伊荔吓唬道,她也不敢真的把阿美憋死,吓吓她。被吓坏的阿美只好答应。爬到伊荔的卫生间,用舌头把伊荔的马桶舔得干干净净。伊荔如完厕后,对阿美说:"没水冲了,你喝了把。"

阿美此时已完全放弃尊严,任凭伊荔玩弄,她跪在马桶边,闭着眼,咕噜咕噜地把伊荔的圣水喝了。之后,阿美用伊荔的洗脚盆涮了嘴,又刷了牙。伊荔又把白棉袜塞进阿美口中,告诉她让她一直含到第二天上午离开。粉红棉袜则被绑在阿美的鼻子上。然后又把自己的内裤套在阿美头上。让阿美做自己的马,骑着阿美在房间里转,转了一圈又一圈,把阿美累得筋疲力尽,终于不支倒在地上。伊荔也觉得差不多了,就停止了

对阿美的蹂躏。之后她要睡觉了,她把阿美捆绑在马桶上,阿美的头被放进马桶,盖子半盖着,嘴里依然含着伊荔的袜子,头上依然带着伊荔的内裤。伊荔去睡觉了,阿美就跪在马桶边被绑着渡过了艰难的一夜。被绑着十分难受,又受如此巨大耻辱,阿美怎么也睡不着觉。她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最后决定干脆死心踏地做伊荔的奴隶算了,这也许就是天命,上天让我做伊荔的奴隶。此时她感觉伊荔很高贵,自己很卑贱,也只配做伊荔的奴隶。再说死心塌地做她的奴隶,她以后对自己会好些。就这样胡思乱想着,天明时才迷迷糊糊地睡者了。第二天早上,伊荔起来后来到卫生间,把阿美松开帮,拿下内裤,拿出袜子。问到:贱奴,昨晚睡得舒服吗。"

阿美边磕头边说:"舒服得很。我只配做您的奴隶,我以后愿作主人您忠实的奴隶,任你玩弄。"伊荔听了很高兴,哈哈大笑:"睡了一觉就是不一样,进步不小啊。你现在觉悟挺高啊。如果昨天有这么高的觉悟,就不会吃那么多苦了。""好了,我现在要小解,你知道该怎么办。"阿美听话躺在地上,伊荔坐在她脸上,一股股透明的液体流入阿美口中,由于憋了一夜,很多,阿美大口大口地喝着,不让它从口中流出来。

最后,阿美完全喝下了伊荔大概一公升的尿液。伊荔看阿美这么听话,开恩没有让她吃她的黄金。她说:"我曾让几个男奴吃过,他们吃得很有滋味,这几个男人真是贱。你是女孩子,就免了吧。"

之后,伊荔对阿美说:"昨天你成为我的奴隶,今天你表现很好。以后你好好做我的奴隶,我会对你很好的。你现在回去吧。"阿美给伊荔磕了十个头,回去了。

此后,阿美每周日来伊荔这儿,让她玩弄。伊荔对她也温柔多了,不再打她了。经过阿美嘴唇和舌头不断的舔噬,伊荔的脚气也好了。伊荔很高兴,特意从她的男奴中选出一个来让阿美玩弄。阿美像伊荔初次对她那样对待男奴,把男奴蹂躏得死去活来,男奴也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快感。后来伊荔干脆把自己的两个奴隶直接让给了阿美,让阿美玩弄。再后来,伊荔通过和征服阿美差不多的手段又征服了另一个女孩兰兰,就免除了阿美的奴隶地位,说阿美可以做她的姐妹。于是,阿美也从一个普通的女孩成为**。她们一起玩弄男奴或者**。后来伊荔又通过相似的手段征服了另外一个女孩尾尾,这样伊荔和阿美两人一起玩弄兰兰和尾尾……

(附注:本文是在某位同好的《女女经典》一文基础上进行改编的。另外,由于他的文章太短,所以又作了一定的补充,这样经过改编和补充,文章就比较丰满。本文属于恋足小说的另类:主要不是男人做女孩的脚奴,而是女孩做女孩的脚奴。这样挺新鲜,颇有刺激。)我于是先弄晚饭,在CONNIE吃晚饭时,当然我在桌底为CONNIE洗脚,舔脚底,舔脚趾,舔脚趾缝,嘬脚趾等,直到CONNIE吃完晚饭。

曾经一个对我说,一个女和主认识不到一个月便把自己的第一次献出去了。

我不解,反问:那又怎样。

他说:太冲动了啊,第一次就这么没了。并且,我觉得她的主骗了她。

姑且不言这个欺骗的问题是真

是假,至少他讲这件事的目的无非是告诉我:一、女人的贞洁是宝贵的。二、不要轻易去相信那个被称作“主人”的人。

本来,我是想要他做我的,但听得他如此义正词严只得作罢——原来,一个男人夺走女人的贞操便要对她负一辈子责任——这就是他的逻辑。但我并不需要什么人对我负这么长久的责任,况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无法以同样的责任感来予以回报,所以保证承诺种种就都只是废话而已。况且他要我不要太相信自己的主人,而我又是想要他做主人的,那么他就是委婉地要我不要太信他。如此不论出于何目的动机的不自信都表明,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至少,他不能做我的。

但毫无疑问是他让我很长时间都陷于这个处女情结里出不来。不能否认他是一个责任感过于强烈的男人,但问题是这种责任感是不是有道理呢,似乎就很值得人去思考。

这就牵扯到性与爱情。性建立在爱的基础上这一点总不会错,一旦一个合适的人出现,便没有必要抑制自己的渴求。当然“合适的人”是前提。但这个“合适”要如何去定义,谁又是这样一个符合“合适”要求的人呢?

婚姻毋庸置疑是一个予以界定的金标准。一旦你找到了那个打算和他过一辈子的人,便可以对之托付终身。婚姻给了女性极大的可靠性与保证,婚姻是维系两性关系最安全的方式。

然而,婚姻不过是两性关系中为了满足社会要求的一种约束形式而已。明明是婚姻给爱情担保,爱情是婚姻的前提,而若说两人在一起只有为了结婚才能够相爱,那就未免本末倒置。

昨天晚上上线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他的网名叫:脖子马。他把他的故事发给了我,我看了,觉和挺有意思的,现在我把原文贴出来,和大家共享。

我叫王老五,今年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我来自陕西的米脂,是个农民。

我是个孤儿,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我住在村口的一个废旧的窟洞里,我的全部家当是一头耕牛,是我在城里做了三年搬运工,攒了六千块钱买下的。

在我的印象中,我是被别的孩子骑着脖子长大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经常被村里的孩子们们围在大队部旁边的一个草场里,这里有很大的一个场子,孩子们在这里玩骑马打仗,就是几组人分别扮演骑兵和马,扮演骑兵的通常都是能打架的孩子王,还有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跟班,而我呢,只能永远只是当马给他们骑,骑的方法是,骑在我的脖子上,当然了,也有值得高兴的事情,那就是有时候骑在我的脖子上的也会有女孩子,给男孩子当马虽然不好玩,可是给小姑娘当马骑那可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可能是我愿意当马给他们骑的原因吧。

有一次,我们玩娶新娘子的游戏,一个小姑娘扮演新娘子,我来扮演她的马,当其他的小孩子把她扶着骑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的兴奋啊,这种记忆叫我终身难忘,也使我一辈子喜欢上了这种骑脖子的游戏。

那个女孩子叫香妮,我现在依然很清晰的记得她兴高采烈的骑着我的脖子唧唧欢叫的样子,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小时候老是骑着我脖子玩的事情,也许她已经嫁人了吧,她也已经二十五岁了吧,那已

经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

在我们那儿别人都管我们这种人叫麦客,我没有什么特长,靠的是给别的人家做一些体力活养活自己,比如担粪什么的,虽然我非常老实,但是身体却很强壮,因此到了农忙的时节,有很多人家都会找我去给他们家扛短工,我就是在这种环境里成长。

光阴似箭,一晃我都快三十岁了,尽管我长得一表人材,身高180厘米,可是谁愿意把自己家的姑娘嫁给我这个穷小子呢,又有哪个姑娘会看上我这么一个傻里巴机,老实巴交的麦客呢,因此我到现在还是一个光棍汉。

有一句俗语,叫做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意思就是说俺们米脂盛产美女。在俺们米脂县,是个美女制造厂。俺们村的姑娘个个出落得如花似玉,叫人心乱如麻,看着这些美得象出水芙蓉般的大姑娘小媳妇,叫俺们这些个做光棍的怎能不朝思暮想,怎能不望眼欲穿,虽然俺什么也不是,可是俺也是和所有的男人一样,生来就是为了懂得和感觉美的呀。

所以,没事的时候,我就会远远的坐在土坡上,看着远处走过去走过来的婆姨们发呆。

当然,我也有我的美差。

那就是,可以给村里的小媳妇们当脖子马。

情况是这样的,从村里到镇上去要经过一条河,河水不深不浅,刚好齐腰升,河床不长不短,要淌水过去刚好要20分钟的路程,因为我是个傻子,所以村里的人过河的时候,都会让我这个傻子驮着他们过去,驮的方法是,用脖子顶着,就是让他们骑在我的脖子上,然后我再把他们背过去,其实我是极不情愿驮那些男的过去的,只喜欢驮女孩子,要知道让女孩子骑着脖子过河这可是一件美差呀,可是别人也不是傻瓜,谁不喜欢被漂亮女孩子骑脖子,他们之所以让我做这份差事,是因为把我当成了傻子,所以,为了让他们真的以为我是傻子,我就只好连男的也一起驮,而且是不分男女,不分老少,我都得驮,哎,为了我这个狗日的爱好,我可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呀。

为了让女孩子骑脖子,我已经做了二十年的傻子。

我住的士窟就在小河的旁边,每当有人在外面喊:过河了,过河了,我就会从窗子口向外望,看看有没有美女,如果有美女,我就会屁颠屁颠的紧步跑出来,扶着美女的腿儿把脑袋往她的胯里钻,当然了,也有人发现了我实际上喜欢的是钻女孩子的胯裆,笑嘻嘻的嘲笑我,说,这狗东西吧是不是真傻呀,怎么就爱钻女人的裤裆呀,这时候就有打抱不平的二愣子出来说话了,说,你小子还人是不是人了,人家驮着你老婆过河也驮了十多年了,别说他是个傻子,就是他装傻,我他妈也认了。

我这时会在心里偷偷的笑,嘴里还装模作样的嘀咕,说,傻子,傻子,骑马马,骑马马,这时候,骑在我脖梗儿上的二愣子媳妇用腿使劲的夹了我一下,骂道,快点走,死傻子,我还有事呢,别给我耽误了,我一听,马上抱好她的腿,顶着她往河边走,这小娘们,骑脖子都上瘾了,从我家里到河边的这段路她都要我顶着她,不过,她长得也算是如花似玉的,我愿意让她骑。

其实,我心里有一个我最最愿意给她当马骑的女孩子,她叫草莓,是村长的独生女。

那一天,我听见二楞子叫,

傻子,出来干活了,我从窗子口向外一瞅,只见她和身边站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城里女孩子,我飞快的冲出去,因为走得太急,我摔了个狗吃,女孩子看着我的狼狈样子,咯咯的笑了起来,这时我偷偷的看了她一眼,她长得可真漂亮呀。

二楞子对她说,草莓,让傻子驮着你过河吧那个女孩子看了看我,说,怎样驮呀?

二楞子对她说,骑脖子呀!

说着,二楞子对我笑笑,说,傻子,快干活呀!

我走到女孩子的身后,蹲下身子,把脑袋钻在她的腿间,然后,抱着她的腿,把她顶了起来。

女孩子尖叫了一声,两手揪紧了我的头发,两腿死死的夹着我的脖子,两只脚儿很自然的绕到了我的背后,反扣着我的腰身。

到底在城里念过大学的女孩子,她一点也不掩饰心里的兴奋,竟然对我娇叱了一声,驾!

女孩子大声叫:好好玩呀,快点跑。

我闻到她的腿上散出一种淡淡的幽香。

那是一种带着少女体温的淡淡的少女的特有的体香。

她一直骑着我走到河的对岸,过了河,上了岸,我蹲下来,好让她下马。

她却没有下来。

她说,你就这样让我骑着走到镇上去吧。

我心里一阵狂喜,又把她顶了起来,为了让她骑得更加舒服些,我尽量的低着头,这样,她就可以骑在我的后脑勺上。

她就这样一直骑着我走到了镇上。我们走了大约二个小时才走到目的地。

后来,她办完了事,又让我用脖子把她顶回村里。

后来的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都来,让我用脖子梗儿顶她玩,直到她开学回到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