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漫画短篇小说|10.20更新】云端与淤泥的距离 (第一章 妄想的代价)

【原创漫画短篇小说|10.20更新】云端与淤泥的距离 (第一章 妄想的代价)

作者:Bibillshen

云端与淤泥的距离【写在前面的话】主线小说《象牙塔顶的青春》即将完结,我在构思它的续作的同时,也想尝试一些新的形式。于是我打算出一部短篇番外,名叫《云端与淤泥的距离》,我打算在文字主体的基础上,加上插画或漫画作为辅助。这里的插画或漫画的线稿,皆由作者本人亲笔所画,上色初稿由AI辅助完成,后期的润色由作者Photoshop完成。因为图片后期润色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所以更新可能不会很快。这种小说为主,漫画/插画为辅的形式,还在探索中,如果反响一般,或者我实在太忙抽不出时间作画,我会适当做出调整。

【作品简介】这部短篇番外小说,讲述了《象牙塔顶的青春》第二女主吴颖歆少年时期的往事,算是《象牙塔》的前传吧。因为是短篇,人物关系也比较简单,除了女主(少年)吴颖歆外,还有一个男主,名叫向天骄,他们之间的邂逅与互动。里面会有各种羞辱、调教、凌虐,但口味相对较轻。如果想要了解这部小说的时代大背景和基本世界观,还是建议大家读一读作者的主线小说《象牙塔顶的青春》的。

【背景与人物介绍】位于共和国京师的中城区(第3区)的“未晞书院(Wesley Charter School,WCS)”,是帝制时代中原皇室与英格兰王国传教士联合开办的女子新学书院,距今已经有两百余年历史。“未晞”取自《诗经》中的“蒹葭萋萋,白露未晞”,又恰巧是“Wesley”的音译。这座书院专门为贵族出身的千金小姐开办,为的是让她们也能接受和贵族男子同等的教育机会。共和以后,因为贵族依然保留,这“未晞书院”的生源传统便也保留了下来,直到如今。这所书院开设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所有课程,因为学生较少,教师很多,所以,平均每个学生可以享受充足的教育资源,有助于她们成为同龄人中的精英和领袖。很多进入慕迪大学灼华书院的女生,都是未晞书院的校友。

【女主角】未晞书院的小学部,每次毕业,都会邀请世界知名的画师为应届毕业生作画。并且,学校的领导会评选出最唯美的那幅,收藏在未晞书院的艺术博物馆中。其中这一幅画,在当年赢得了所有领导的青睐。画中的那个女孩,面容柔美,目光如炬,深邃纯净的大眼睛中,彰显着她的高贵与自信,她浅浅的微笑,贤淑可人,如同仲夏池塘中那白里透粉的睡莲,洁净温婉,芳香迷人。她细腻丝滑的棕黄色头发,被海蓝色毕业帽轻轻覆盖,身披海蓝色毕业长袍,胸前围着一圈金光闪闪的绶带,乃是优秀毕业生才能享受的殊荣。但她当时,只有10岁,因为成绩优异,跳了两级。她是未晞书院的掌上明珠,出身于具有皇族血统的公爵世家,共和国贵族院议长吴秉章的三公主——吴颖歆。

【男主角】而在京师的另一端,那个充满贫穷、犯罪与肮脏的贫民区(84区),有一名普普通通的初中毕业生,名叫向天骄,他的家境贫寒,靠父亲在京师城区打零工而赚来的微薄工钱勉强度日,只有每年新年,才有机会买一件新衣服,换一双新鞋。他所上的学校,是位于84区唯

一一所公立学校,在京师排名几乎垫底,里面的学生几乎都是出身底层的奇葩,他们根本买不起统一制式的校服,所以校园里五颜六色的破衣烂衫,如同丐帮一般。因为他在这学校里,学习还算不错,所以时常遭到学渣们的霸凌,于是他决定报考84区以外更好的高中,逃离这个底层魔窟。但是,如果要转去其他区上高中,哪怕是公立学校,都需要交一笔对他家来讲不少的学费。这时候,他突然在街口发现一张小广告:“未晞书院招收暑期短工,学生优先,待遇优厚。”

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或许就是因为这一张薄薄的纸片,产生了交集。命运的齿轮开始在一名贵族女孩和一名平民男孩的灵魂中转动,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第一章 妄想的代价

“恭喜你,向天骄同学,你被录用了,明天就可以来上班,每天工钱一块银元!”未晞书院环卫部的领导笑着对向天骄说。

“谢谢您,刘老师,我一定好好干活!”向天骄对领导鞠了一躬,便开心地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人。

如果他每天工作,一个月可以赚30块银元,一个暑期三个月,他总共可以赚90块。这是怎样的购买力呢?他想要申请的位于58区的国立京师第十五中学,一年的学费乃是80块银元,所以,他除了可以cover一年的学费,剩下的10块银元,还能给自己添置一些新衣服和鞋子,对于他来讲,这已经是很丰厚的报酬了。

第二天,他来到未晞书院报道,这次可以好好逛逛校园了(图1)。他就像一个乡下人来到了皇城,眼前的一切都令他震撼万分。高大恢弘的校舍鳞次栉比地排列在宽阔的街道两旁,每个路转角,相邻校舍间,都修建着各式各样精致的小花园,里面花团锦簇,生机盎然。因为未晞书院比一般公立学校放假晚几周,所以仍然可以看见不少学生在校园里散步。她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出身贵族世家的千金小姐,高贵、优雅、美丽、富有,她们都穿着统一制式的英式校服:洁白的精纺衬衫领口系着洁白的丝绸领结,领结的下方洁白的双层法式阔领巾自然下垂覆盖胸口;衬衫的外面,套着蓝黑色西装马甲,下身穿着蓝黑色百褶短裙;双腿被一双洁白轻柔的过膝天鹅绒长筒丝袜所包被,双脚穿着米兰高级定制款小牛皮乐福鞋。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土色T恤衫和破旧不堪的粗布短裤,强烈的自卑感油然而生。他不敢直视那些千金小姐们的荣光,每当看见她们迎面而来,都会低头绕开她们,甚至连她们高贵的影子都不敢踩到。从他的余光中,可以瞥见那些千金小姐们都用手捂着鼻子,眼神中充满了鄙夷与蔑视。他清楚的知道,出身底层的他,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富家女眼中还不如一坨低贱肮脏的垃圾。

好在,环卫部的刘老师对他很友好。刘老师和书院其他教师或领导不同,她也是出身底层的平民,一点一点干到环卫部主任。刘老师给他分配的任务,就是打扫校园里的小街小巷,中午可以自行安排休息一个小时,下午6点结束后来环卫部结算工资。

一个普通的午后,向天骄打扫完一段回廊之后,便躺在回廊外小花园的灌木丛中歇息(图2)。天朗日清,万里无云,清凉的柔风从树荫吹过

,带来阵阵花香,好不惬意。他闭上眼睛,微笑地享受着那短暂而珍贵的小确幸。

这时,他的耳边传来一阵少女银铃般的嗓音,如天籁一般悦耳动听:“From you have I been absent in the spring When proud-pied April dress’d in all his trim That heavy Saturn laugh’d and leap’d with him…”

他当时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后来,才知道,她在用地道的英式读音,吟诵着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图3)。

“我离开你的时候正好是春天当绚烂的四月,披上新的锦袄把活泼的春心给万物灌注遍连沉重的土星也跟著一起欢笑跳跃。。。”

好美的声线,好美的诗篇,一个冲动,让他一跃而起,爬到灌木丛边。轻轻地扒开枝条,仿佛一道美丽的白光,从那缝隙中射出,照亮了他的脸颊与眉眼(图4)。

灌木的对侧是个高台,高台上有一台木制座椅。他的视线正好在座椅之下,看见一双修长唯美的小腿,被洁白无瑕的高档天鹅绒长袜所包被。她的双脚,穿着乌黑锃亮的制服皮鞋,就像刚刚买来的新鞋一样,一尘不染。她一只脚抬得很高,应该是翘着二郎腿;另一只脚的脚跟从鞋里微微探出,露出粉嫩的白丝脚底。午后的阳光,洒在这双高贵美丽的白丝腿上,隐约可以看见,那一丝一丝精致细腻的天鹅绒纤维,如同沁润着钻石细纱,闪耀着点点星光(图5)。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赏贵族千金的丝袜和皮鞋,这对她们再普通不过的单品,对他来讲,却是一生都无法企及的奢侈品。他跪在草地上,对着那边痴痴地盯了许久,无尽的自卑涌上心头。灌木丛那边的她,含着金汤匙来到这个世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从小锦衣玉食、奴仆成群,在天堂般的校园享受着全世界最顶尖的教育,成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乃是她的命中注定;而灌木丛这边的他,从小被贫穷和饥饿轮番蹂躏,每天穿着破衣烂衫,在社会的底层挣扎,为了攒够上学的费用,每天不得不起早贪黑,拼命奋斗,到头来,可能仍旧处在社会底层,被人踩在脚下。

(未完待续。。。)

qweaszx123:↑顶帖子,为帖子加热度,很棒的想法,理想的idea。我喜欢第一张图上女主的脸,好可爱啊。第一章章图上的小皮鞋也是我的爱,相比于细高跟踩上去的刺痛,更喜欢这种粗跟击打的钝痛。另外我感觉,穿细高跟不但不舒服,而且有点s迎m的意味,虽然我也很喜欢纯黑的那种看起来很端庄的细高跟。很棒,加油写作哦。嗯嗯,这部小说就是以制服调教为主

这时候,一只甲虫从她脚下经过(图6)。她换了一个姿势,打算将她那翘起的那只脚收回,放在地上。好巧不巧,她那只脚的目标位置,正好cover那只甲虫。只见甲虫周围,出现了她鞋底的阴影,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图7),然而,那只甲虫不知中了什么邪,竟然没有逃走的意思,而是呆呆地趴在那里,仿佛在主动盼望被她高贵的鞋底踩死。“噗呲——”轻轻一声,从她

鞋底缝隙中喷溅出深褐色的体液(图8),显然,这只甲虫“如愿以偿”地成为了她的鞋底亡魂。

这一幕,竟然让向天骄的下体支棱了起来(图9)。一位高高在上的富家千金,一个无意识的动作,瞬间结束了一只下贱肮脏的生命,如此毫不费力,如此漫不经心。而这个过程中,高坐在长椅上的她浑然未曾察觉在她高奢皮鞋下面,那只甘愿为她献上所有的卑微灵魂。她仍然优雅地吟诵着只有权贵阶级才能共情的诗句,而那只甲虫破碎的尸体,不过是和她鞋底淤泥一样微不足道的存在,在她的心中掀不起任何涟漪。

他心想:“如果我注定被人踩在脚下,那么我宁愿成为这位千金小姐的脚凳或地毯。成为尊贵女神的靴下祭品,总比苟活在小人的臭脚下更有荣耀。”

他甚至开始羡慕、甚至崇拜那只甲虫,能被如此高贵、美丽、优雅的千金小姐一脚毙命。清理这位千金小姐鞋底脏污的高档鞋油,估计都比那只甲虫的贱命昂贵万倍。这时,有个更极端的想法进入了他的心:“啊。。。我好像变成那只甲虫啊,就像它那样,安静地、虔诚地俯伏在女神的脚下,热切期盼她对我这卑微祭品的临幸与悦纳,我的头颅,在她的鞋底下面或许只是一粒渺小肮脏的尘埃;而她的鞋底,则是我心中的光明的圣域,是我灵魂安歇的所在!(图10和11)”

(未完待续。。。)

carpetman:↑以下全是我個人感覺。

文章雖然不長,但是一看便知道是作者的風格。(全文透著象牙塔和靴之華的味道。這是廢話,同一個作者。)最大的不同是採用了M的第一人稱視角。(至少在前面兩篇多是S視角或者第三人稱視角。)這最大的好處是更容易引起M的共鳴,我相信這是作者想做的嘗試。

接下來是我想吐槽的點,(隱藏)【回復私信可見】,以上。

最後:加油,支持你一下。因为图文结合,所以文章相应短了一些(也是因为时间有限)。。。的确我这次侧重M的行为和心理,但也不完全是M第一人称(毕竟还是用的“他”),有时也会用上帝视角顾一下女主的。

你还有啥意见可以私信我哈^ ^

carpetman:↑billshen:↑carpetman:↑以下全是我個人感覺。

文章雖然不長,但是一看便知道是作者的風格。(全文透著象牙塔和靴之華的味道。這是廢話,同一個作者。)最大的不同是採用了M的第一人稱視角。(至少在前面兩篇多是S視角或者第三人稱視角。)這最大的好處是更容易引起M的共鳴,我相信這是作者想做的嘗試。

接下來是我想吐槽的點,(隱藏)【回復私信可見】,以上。

最後:加油,支持你一下。因为图文结合,所以文章相应短了一些(也是因为时间有限)。。。的确我这次侧重M的行为和心理,但也不完全是M第一人称(毕竟还是用的“他”),有时也会用上帝视角顾一下女主的。

你还有啥意见可以私信我哈^ ^雖然不是第一人稱,但已經相當接近了。即使是以M的視角來寫,但在目前階段,在我個人看來文章的感覺和前兩篇的感覺差別不大。我說不出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對於你的粉絲來說固然是好事,但是對於你想做

一些轉變的這一個行為或許可以說不太成功。(目前來說)關於文章長度,個人並不是很在意,個人主要在意的是內容。

最後在意的點是圖片過多的問題,圖片對你固然是一個負擔,但是我所關心的卻是另外一面,那就是讀者的想像力被剝奪了。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如果莎士比亞如果拿出一張圖說,這是就是哈姆雷特,那讀者心中的主角就基本定型了。

圖片固然便利,在說明某個特定場景的時候非常有用,頻繁使用的話,會剝奪文章的想像空間。(如果用中國水墨畫來說就是沒有留白了。)當然具體怎麼做,全部看作者你的想法。

至於吐槽點,只是你我認知不同所造成的。我並沒有在這方面干涉你的意思,所以只看你在意與否。

最後,文章我會持續關注的,希望你能寫出和前兩作完全不同的風格來。在风格上的有所突破,主观来讲,挺不容易的,因为自己的兴奋点就这些,再怎么写也很难跳出我的思维局限。我只能力求在写作过程中,用心探索,说不定在某一点会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出来。

这部短篇里面,我所说的“尝试”可能更多是“形式”上的。将小说和图画结合。我不会事无巨细地把小说所有细节都用图画表现出来,一来是没时间,二来是没必要。我只是把小说中关键情节,用图画表示出来,为的是给读者另外一层感官刺激。有些人喜欢基于想象的刺激,所以他们会读小说,然后脑补画面;有些人喜欢更直接的刺激,比如图画、视频,因为图形、色彩、声音、影像,能给这些人更大的冲击力。我想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既然是结合,就必然在“留白”方面有所牺牲,所以,我在两者之间会尽力寻求一个平衡点。

eternalslaven2:↑carpetman:↑billshen:↑carpetman:↑以下全是我個人感覺。

文章雖然不長,但是一看便知道是作者的風格。(全文透著象牙塔和靴之華的味道。這是廢話,同一個作者。)最大的不同是採用了M的第一人稱視角。(至少在前面兩篇多是S視角或者第三人稱視角。)這最大的好處是更容易引起M的共鳴,我相信這是作者想做的嘗試。

接下來是我想吐槽的點,(隱藏)【回復私信可見】,以上。

最後:加油,支持你一下。因为图文结合,所以文章相应短了一些(也是因为时间有限)。。。的确我这次侧重M的行为和心理,但也不完全是M第一人称(毕竟还是用的“他”),有时也会用上帝视角顾一下女主的。

你还有啥意见可以私信我哈^ ^雖然不是第一人稱,但已經相當接近了。即使是以M的視角來寫,但在目前階段,在我個人看來文章的感覺和前兩篇的感覺差別不大。我說不出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對於你的粉絲來說固然是好事,但是對於你想做一些轉變的這一個行為或許可以說不太成功。(目前來說)關於文章長度,個人並不是很在意,個人主要在意的是內容。

最後在意的點是圖片過多的問題,圖片對你固然是一個負擔,但是我所關心的卻是另外一面,那就是讀者的想像力被剝奪了。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一千个读者心

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如果莎士比亞如果拿出一張圖說,這是就是哈姆雷特,那讀者心中的主角就基本定型了。

圖片固然便利,在說明某個特定場景的時候非常有用,頻繁使用的話,會剝奪文章的想像空間。(如果用中國水墨畫來說就是沒有留白了。)當然具體怎麼做,全部看作者你的想法。

至於吐槽點,只是你我認知不同所造成的。我並沒有在這方面干涉你的意思,所以只看你在意與否。

最後,文章我會持續關注的,希望你能寫出和前兩作完全不同的風格來。非常有效的观点。但是,如果艺术非常好并且比文字更好地描述场景,那么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如果翻译有不尊重之处,我深表歉意。多谢理解支持!!

这时,另外一个女孩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三公主,三公主,三公主!总算找到你啦!”

他便知道,自己所崇拜的女神,被她同学称为“三公主”。

“小夜,什么事呀?火急火燎的。”三公主说。

“国际部的老师有急事找你!呼——呼——”小夜跑到三公主面前,气喘吁吁的,对她说:“去英格兰伊迪斯公学的交换项目,报名马上就要截止了,就差你啦!”

他看见,小夜穿着一双洁白轻薄的短袜,袜口处装饰着两层绣着蕾丝的轻纱花边,袜子的外侧用洁白的真丝缎带系了一个蝴蝶结(图12)。“哇,不愧是贵族千金小姐的高奢白袜,做工就是细腻精美,犹如小公主的裙摆一样高贵典雅!如果。。。如果。。。我能有幸亲吻一下那双白袜脚,哦不,哪怕就闻一闻,一定超级甜美吧~嘿嘿。。。”他想着想着,硬邦邦的下体流出了精前液(图13和14)。

“哦?老师不都给我报上了吗?”三公主疑惑地说。

“你还需要亲自填写不少表格呢。。。”小夜说。

“好麻烦,必须让本公主亲自填写吗,让那些国际部的员工帮我填一下不就行了?”三公主说。

“他们万一填错了,公爵大人怪罪下来,他们可就完了。”小夜说。

“我父亲有那么小肚鸡肠吗?”三公主说。

“好了啦,我的小公主,别扯那么多没用的啦,赶紧跟我走吧!”小夜催促三公主说。

哇,那个高贵的“三公主”,居然是公爵大人的金枝玉叶呢!共和以后,全国剩下的公爵屈指可数,她们家一定是统治阶级中的统治阶级,实在是太高贵了!一想到这里,他愈发崇拜“三公主”了,他甚至感觉,他比那只被三公主小皮鞋踩爆浆的甲虫还要低贱。

“喂,小夜,你怎么不穿长袜?作为一名高贵的淑女,裸露双腿成何体统?!”三公主刚发现小夜穿的短袜。

“今天好热,我那双长袜穿了一上午全是汗,超级难受,丢给女仆去洗了。”小夜说。(未晞书院作为寄宿制学校,每一位千金小姐,都可以携带一名贴身女仆,伺候她们的生活起居)“大小姐,难道你就一双长袜吗?”三公主质问小夜。

“人家。。。人家觉得太热了,不想穿长袜了嘛。。。”小夜支支吾吾地说。

“赶紧回公寓,叫你女仆给你换上长袜,被风纪老师看见,你就惨了!”三公主说。

“好叭。。。那我先把你领到国际部,我这就回去换,反正也顺路,这样总行叭。”小夜撅着嘴对三公主说。

“

给我背着书包!”三公主随手就将她的背包递给了小夜。

“喂,你的书包为啥让我替你背着呀?”小夜不服气地说。

“罚你的。。。谁叫你不穿长袜的!”三公主对小夜说。

“讨厌,你总是欺负人家。。。”

那两位千金小姐的说笑声越来越远。

当他回过神来,眼前已经空无一人,只剩下那只甲虫的尸体,趴在爆出来的体液上(图15)。

那是被三公主高贵的皮鞋踩死的甲虫,是被他心中尊贵女神所临幸的甲虫。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一个健步冲出了灌木,爬到那只甲虫旁边,他首先虔诚地给那只甲虫磕了十个响头(图16),然后。。。然后他竟然伸出舌头,舔舐着那只甲虫的尸体,唾液从他的舌尖不断向外流淌,他的舌苔味蕾,仿佛在竭力提取三公主鞋底的仙气。舔了一段时间后,他便把那甲虫的尸体,一股脑吞了下去,周围爆出来的汁液,他也毫无保留地全部舔舐干净(图17)。仿佛这是他所崇拜的女神,赐给他的珍馐玉食,仿佛他吃了以后,就能精神百倍。至少,他的下体是“精神百倍”,没过一会,就兴奋地泄了。。。然后,他尴尬地看看周围,确定没有人,便松了口气,爬回了灌木中。之后,他拿水龙头把自己的裤子全部打湿,来掩盖自己的精斑。

他以为没有任何人看见,但他失算了。

在花园不远处的教学楼,正是国际部的所在地,而三公主那时正好站在朝着花园的露天回廊边,看到了这一幕。他所有下贱龌龊的行径,尽收她的眼底(图18)。。。

“喂,三公主,国际部就快到了,你在这磨蹭啥呢?”小夜催促三公主说。

“呵,低贱的虫子。。。”三公主冷笑着,带着鄙夷的目光,俯视着他。

“切,我还以为你看什么呢,一个臭民工,有什么可看的,快走了啦!”小夜挽起三公主的胳膊,把三公主拉走了。。。

想象:↑阶级感写得太强了啊!这种神作全网屈指可数,希望作者可以再来点双方生活的描写,让人更能感受到双方阶级的巨大差距。如果可以的话再加一个贵族小姐一句话决定平民生死的情节,最好这个平民跟主角有点关系,比如朋友之类的,而这个贵族小姐可以是女主的闺蜜,这样更能让人体会到高不可攀的感觉,当然这只是建议哈!神作还是按大神的思路来,顺便问一下作者是带着欲望写得吗?谬赞啦,哈哈^ ^ 你的文章非常好啊,期待有更多后续,比如那个“贱民的脑袋”hhhhh论坛中以阶级差别为背景的色文越来越少了(有不少下克上的,但是我不喜欢,统治阶级的智慧、思维、意识远远高于低贱的下等人,下等人不可能翻盘做主人,这是我“象牙塔”世界的基本设定),这部小说也是基于“象牙塔”世界的设定,从题目就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着重突出的就是阶级差别,从各个角度去描述、去诠释,高贵与低贱、美丽与丑陋、优雅与粗俗、富有与贫穷,这两个相互对立的平行世界。你的建议非常好!我会在今后的章节中一一实现。预告一下:下次更新就会有女主与男主生活的对比哦~

想象:↑billshen:↑想象:↑阶级感写得太强了啊!这种神作全网屈指可数,希望作者可以再来点双方生活的

描写,让人更能感受到双方阶级的巨大差距。如果可以的话再加一个贵族小姐一句话决定平民生死的情节,最好这个平民跟主角有点关系,比如朋友之类的,而这个贵族小姐可以是女主的闺蜜,这样更能让人体会到高不可攀的感觉,当然这只是建议哈!神作还是按大神的思路来,顺便问一下作者是带着欲望写得吗?谬赞啦,哈哈^ ^ 你的文章非常好啊,期待有更多后续,比如那个“贱民的脑袋”hhhhh论坛中以阶级差别为背景的色文越来越少了(有不少下克上的,但是我不喜欢,统治阶级的智慧、思维、意识远远高于低贱的下等人,下等人不可能翻盘做主人,这是我“象牙塔”世界的基本设定),这部小说也是基于“象牙塔”世界的设定,从题目就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着重突出的就是阶级差别,从各个角度去描述、去诠释,高贵与低贱、美丽与丑陋、优雅与粗俗、富有与贫穷,这两个相互对立的平行世界。你的建议非常好!我会在今后的章节中一一实现。预告一下:下次更新就会有女主与男主生活的对比哦~我也是喜欢下层人永远没办法反抗,哪怕是想接近到上层贵族都不可能的那种阶级固化的绝望感握爪握爪!!哈哈哈^ ^另外,你上贴问我写文章是不是带着欲望写的。

这不是显然的嘛~不管是作画还是写文,没有欲望怎么写呀?不过我的XP和坛子里的人不大一样,如果读过《象牙塔》便会知道我是偏男S的,所以我的“欲望”在于:“我如果有一个这样下贱、忠诚、而且崇拜我的奴隶就太爽了!”所以,我的文章里所描述的奴隶形象,是能让我兴奋的理想奴隶形象,现实世界也许很难找到的(我在p站调过几个,素质都一般)。另外,我也喜欢漂亮女孩的白丝脚,但和m不同,我喜欢和她以情侣主的方式,调教m, 以旁观者角度欣赏高贵美丽的女朋友用白丝脚和我一起蹂躏羞辱奴隶的过程,这点让我很兴奋!

虽然,xp不同,好在殊途同归,在这坛子里还有不少人喜欢看我的东西,我就有动力继续写下去~谢谢支持!

medmedmed:↑稍微提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莎士比亚的作品不算那种特别晦涩难懂的文学作品。说莎士比亚的诗歌底层人无法共情感觉稍微有点出戏。谢谢你的反馈。

不知道在m站讨论文学合不合适哈,或许大佬你的文学造诣比一般人更高一筹,不过,我个人觉得我们应当站在男主(出身底层的初中毕业男生,在贫困线上挣扎,接受的教育非常有限)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事情。就拿那首Sonnet#98来讲,首先英文原文就基本劝退了大部分这样的“初中毕业生”;即便翻译成中文,他的确能够认识所有的汉字和词汇,也大概能理解这是一首怀念情人的诗歌,但他真的能够“共情”吗?

理解和共情是两种不同的境界。理解,指的是在头脑中明白了文字的书面意义和逻辑脉络;而共情,指的是在文化和感情层面与文字背后所传达的美学内核的合一认同。这么说来,难道女主(出身公爵世家的初中一年级女生,从小接受英式贵族教育)就能“共情”吗?答案是可能的。在这所学校里,女主可以享受到同龄人不可能接收到

的美学教育,这种对美的认知和感悟,就是我这里所说的“共情”的初级阶段,当然,随着女主阅历的增多,这个“共情”会越来越深刻。

这只是我的一点点拙见啦。你的point抓得很好,谢谢你的支持!

poji:↑我也很喜欢这种阶级差异的m文,特别羞辱。自己用gpt写了好多自用文感觉把能写的play都写完了ww之前也有看大佬的文不过没想到竟然是代入男s的真的很意外ww你看的那篇应该是正传《象牙塔顶的青春》,的确是男S视角(因为我本身XP偏男S)。如果喜欢看男M的,除了这篇,还可以读一读我的《靴の華》系列,讲的是阶级差异背景下的SM纯爱故事。

两天之后,是一个周六。

清晨,阳光透过洁白的轻纱蕾丝窗帘温柔地洒在卧室的床前,在绣着繁复花纹图案的真丝被面,映射出一道道斑驳的亮斑。白色大理石飘窗边,明媚的海蓝色鸢尾花,在晨光中尽情舒展自己的花瓣,她身旁翠绿的文竹,也吐出鲜嫩的枝条,来迎接这静好的一天。

6:00 AM,床头桌上的金色留声机准时开启。伴着Concerto for Oboe in D Minor时而欢快、时而悠扬的旋律,颖歆渐渐从美好的睡梦中苏醒,她伸了一个可爱的懒腰,并按了一下床头的按钮。

“尊贵美丽的公主殿下,奴婢向您请安。”已经在卧室门外恭候多时的贴身女仆小芸,爬到颖歆的床前向她恭敬地磕了一个头。

小芸比颖歆大七岁,出生在楠襄公爵府。她的母亲是公爵夫人的贴身女仆,因此,小芸从小是按照贴身女仆职业路径来培养的,以便将来伺候公爵大人的千金小姐们。她容貌姣好,气质温婉,做为颖歆公主的贴身女仆,她从未像公爵府的下等奴仆那样从事卑贱、肮脏、繁重的劳作,所以,她双手的皮肤仍然保持着少女应有的细腻嫩滑,用来打理公主娇贵精美的衣物。

“早安,小芸。”颖歆从床上慢慢坐起,用手稍微顺了顺自己的头发,漫不经心的对小芸说。随即,便将她白皙柔美的小脚伸到小芸面前。

“谢谢公主殿下赏赐!”小芸再次向颖歆磕头,接着,用双手轻轻捧起那只高贵的玉足,闭上眼睛,虔诚地亲吻了一下。在小芸心中,她的小主人简直就是天国的小天使下凡,尤其是那两只小巧精致的三寸金莲,嫩如霜脂,洁若白玉,而且沁着清雅的茉莉花香,从任何一个角度欣赏,都仿佛是天神完美的杰作。能亲吻小主人的玉足,是小芸作为贴身女仆最大的殊荣;而且,小芸相信,这一吻能给她带来一天的幸运。

颖歆踩着小芸的头下了床,并转身骑在小芸的背上。小芸驮着颖歆到达旁边的浴室,并伺候她进行晨沐。晨沐完毕后,小芸伺候颖歆穿上洁白的西域丝绒浴袍,并驮着她来到更衣室。

【注:未晞书院每一位学生的住所都是一个套房,集客厅、主卧、浴室、更衣室、储藏室、女仆室、洗衣房于一体】在周六和周日,未晞书院的学生是可以不用穿着制服的,所以,各位贵族千金们,都会在这两天换上华美的小裙子,她们就像一朵朵甜美可人的鲜花,争相绽放在初夏的花园中。而且,今天正好赶上初三学生的毕业汇演,整个校园都洋

溢着节日的气氛。

颖歆踩着小芸的后背,坐上挑高的更衣椅。小芸爬到身旁不远的衣柜抽屉旁,双手捧出一双洁白轻柔的精纺珍珠丝长筒袜,并将它们举过头顶,跪行到颖歆脚下。颖歆将一只小脚伸到小芸面前,小芸将一只长袜顶在自己的头顶,双手将另外一只长袜,轻轻卷起,套在颖歆的脚尖,然后缓缓地向上提,直到袜口精致繁复的蕾丝花边,在大腿上部完全展平,并固定在吊袜带上;接着,小芸如此效法,将另一只长袜穿在了颖歆的腿脚上。

在这个过程中,颖歆会时不时地用她高贵美丽的白丝脚,拨弄小芸的头发来解闷(图19)。在颖歆眼中,跪在她脚底下的这个平民,不过是伺候她穿衣的人形工具和供她任意玩弄的人形玩具而已。颖歆甚至会冷不丁的、没有任何预兆地用白丝脚狠狠地扇小芸一记耳光,把小芸一脚踢翻在地,即便小芸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因为颖歆无聊了,想拿脚下这个低贱的平民取乐而已。而小芸,则战战兢兢地爬到颖歆的脚下,疯狂地磕头认罪,即便自己并不知道错在哪里,甚至还会自扇耳光,以求她的小主人饶恕,颖歆看到她脚下这个女仆卑微又愚蠢的样子,露出了开心和满足的笑容。另一方面,小芸很崇拜她小主人的白丝脚。这双薄如蝉翼的高档丝袜,对于出身平民的小芸来讲,绝对是天价的奢侈品。她小主人那吹弹可破的纤纤玉足被这如雪般洁白的长袜包被着,显得更加高贵与圣洁。她喜欢、甚至渴望跪在如此天使般的白丝脚下,被任意玩弄、被任意踢打、被任意凌辱,哪怕被一脚踩死,也心甘情愿。。。她高高在上的小主人,高贵的颖歆公主,是她心中永远的小天使,她情愿永远为奴为婢,侍奉终生。

接着,小芸从衣柜中捧出一席洁白的中长裙。精致细腻的白纱上用闪耀的金线绣着绮丽的花边与图腾,半透明轻纱泡泡袖上点缀着金色和白色的常春藤花纹,宽阔的千层蕾丝花边裙摆,被一圈亮白色西域丝绸裙围所包被,裙围上覆盖着金色的荼蘼花真丝刺绣,裙摆自然下垂覆盖双膝,露出部分白丝小腿。

“又是公主殿下惊艳未晞的一天~!”小芸边伺候颖歆穿裙子,边奉承到(图20)。

颖歆并没有理会小芸的恭维,却安静地站在更衣椅旁的脚凳上,闭着双眼,昂着头,恬淡地欣赏着从卧室留声机传来的交响乐(图21)。在颖歆心中,下等人的阿谀,就如噪声一般俗不可耐,她会自动将其忽略或过滤掉,来享受更加高雅的声音。

小芸自知没趣,又怕小主人厌烦,便住了口。她不敢直视她小主人的面光,即便站着伺候时,比如伺候她梳头、戴首饰、戴长筒手套等等(图22),也是低着头。尽管小芸比她小主人多读七年书,但在她小主人面前,仍然像个弱智和文盲。颖歆是全国排名第一的贵族书院最优秀的学生,尽管还在上初一,但智慧、学识、思维与见识,远超过同龄人甚至比自己年长很多的人,仿佛有天神的灵住在她的里面。小芸每次试图与颖歆交流,都会毫无例外地暴露她的浅薄和无知;她深感和她的小主人根本就处在两个不同的维度,她的小主人只要轻轻动动脚趾,就可以轻松将她无情碾压。

随后,小芸从鞋柜中

捧出一双粗跟玛丽珍公主鞋,高档的金色漆皮,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小芸跪在鞋凳旁,将一只鞋轻轻地摆在其上,颖歆迈出一只白丝脚,伸到了那只公主鞋里,小芸便小心翼翼地系上鞋扣,如此效法,将另一只公主鞋也穿在了颖歆的白丝脚上。穿衣完毕,小芸便虔诚地跪在颖歆脚下给她磕了三个响头。颖歆走到镜子前,优雅地端详了一阵自己的妆化与穿搭,流露出满意的微笑(图24),于是将一只脚伸到小芸面前,准许她亲吻一下公主鞋尖的钻石配饰,做为她认真服侍的褒奖。颖歆小公主美好的周末,就此开始!

朝阳也同样照耀着京师84区的民巷,昨夜商贩倾倒在路边的泔水,在晨光中映出一片七彩的云霞,成为刚刚破蛹而出之成蝇的乐园。路旁低矮的门房,斑驳的墙面点缀着青色的苔藓,壁虎穿过房梁的蛛网,寻找自己的早餐。做早餐的小店,拉起了卷帘,屋顶的烟囱,升起了洁白的炊烟。几只肥硕的黑鼠,沿着墙根,飞速窜入那小店的门缝,转眼间,消失不见。

6:00 AM,邻居修缮房屋的吵闹声、市井商贩的吆喝声、从街道时而传来的警笛声,实在吵得向天骄无法继续睡眠。“草,起床!”他捶了一下自己的床,很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眼睛,看见自己下面的床单与被单已经被汗浸湿,因为天气炎热,加之自己的屋子太狭小逼仄,无法有效通风,致使他每次起床都是大汗淋漓。他摇了摇头,便将床单和被单与街坊邻居的衣物一起,晾在街边的公共晾衣绳上。他随便冲了个凉,便和母亲一起准备早餐。他的父亲昨晚喝得酩酊大醉,现在还在睡觉。

“妈,我来不及啦,就不和你们一起吃饭了!”向天骄随便凑合了一个糖饼,欲回自己的小屋。

“今天周六,还要去未晞干活吗?”向母问。

“每周六都要干呀。不过今天是他们的毕业节,刘老师说我干半天就可以了。”向天骄说。

“也算一天的工钱吗?”向母问。

“是的~!”向天骄笑着说。

“真不错,那你赶紧去吧。今天那里一定特别热闹,你好好玩,不用着急回来~!”向母说。

“好嘞,谢谢妈~!”向天骄又吃了一个煮蛋,便回屋更衣了。

“穿得稍微利索点,别那么寒碜!”向母嘱咐说。

母亲说的对,毕竟今天是未晞的毕业节,千金小姐们一定都打扮得美轮美奂的,自己穿得也不要太煞风景了。。。于是他回屋翻了半天,好不容易摸出了一条蓝色牛仔裤,那是他唯一一条看起来比较体面的长裤,他一直把他压在箱底舍不得穿,今天总算排上了用场(图25)。

接着,他穿上昨天刚晾干的白色短袖麻布衬衫,尽管上面还残留一些顽固的油污,但这已经是他最干净的衬衫了。其他的,要么打满补丁,要么被脏污染得五颜六色。他并没有太多选择,只得用“瑕不掩瑜”小小安慰一下自己了(图26)。

他穿上前天洗干净的袜子。这袜子是用蓝色的粗棉布织成的,由于长期与脚掌或鞋底摩擦,袜尖和袜跟已经严重起球磨损,反正穿到鞋子里也看不见,无所谓啦。他将袜口提到脚踝上侧,猛然松手,接近袜口处的棉袜纤维,弹出一抹灰尘,在阳光中渐渐飘散(图27)。

接着

,他走到门前,穿上今年新年买的球鞋。虽然原本洁白的鞋身和鞋带已经沾满了尘泥,但相对他的其他鞋子,这双鞋还算是最干净的(图28)。他穿好这一切,走出了家门。相对自己的邻居,相对街巷中的行人,他这身看起来还是相当不错的。向天骄,微笑地昂首看了一眼朝阳,便向着未晞书院的方向奔去(图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