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次之后》

《第29次之后》

作者:你的旺仔牛奶

二十九次火车驶离站台的那一刻,程风才真正觉得自己从家里逃出来了。北方的十一月,天黑得早,亮得晚。他靠在下铺的枕头上,听着铁轨咣当咣当的节奏,车厢里的空调嗡嗡响,像一只冬眠前不肯安静的蜂。窗外偶尔闪过一盏信号灯的红光,又很快被黑夜吞没。

他闭上眼。脑子里还是出门前老婆那句“早点回来,别在外面瞎搞”。她说这话的时候没看他,眼睛盯着手机。他嗯了一声,拎着包就走了。

瞎搞。他心想,我倒是想。三年了。从结婚第二年开始,她就不让碰了。

每次他小心翼翼提出来,她就皱眉,说“恶心”“有病”。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病,只是偶尔在深夜刷到某些图片时,会想起谈恋爱那会儿她红着脸让他舔脚的样子,然后就和老婆冷战了一段时间,连房事都没了兴趣。这次出差,公司让他去广州开个会,三天。他主动说坐火车,硬卧就行。

领导还夸他节省。他没说真正的原因——他只是想一个人待着,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哪怕什么都不做,光是躺着听听铁轨的声音也好。火车晃了一下,加速了。上铺躺着一个女孩。

程风放包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蓝色羽绒服,鸭舌帽压得很低,长发散在枕头上,脸看不清。但脚从床铺边缘自然伸出来,裹着肉色丝袜,脚趾圆鼓鼓的,脚心对着过道,隐约有一点湿痕。他多看了两秒,然后移开目光。泡了一碗面,端着路过上铺时,他低头闻了一口。

就一下。酸咸的脚汗味混着尼龙丝袜的味道,直直冲进鼻腔。他手一抖,面汤差点晃出来,赶紧走开,心跳得像擂鼓。回到铺位坐下,脑子里全是那一瞬间的味道。

他盯着上铺床板,心想:不能再去了。但他不知道的是,上铺的李娜也没有睡着。她闭着眼,却能感觉到下铺那个男人的每一次动静。他第一次路过的时候,鼻尖擦过她脚底的气流,像一小股温热的风。

她浑身一紧——不是害怕,而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奇怪的兴奋。李娜二十八岁,自己做点小生意,这次去广州见一个供应商。她一个人跑惯了,独来独往,不觉得有什么。但有一件事,她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

她有一个网友,认识大半年了,从来没见过面。那人说话客气,慢慢熟了之后给她买过几双丝袜寄过来,她也穿着拍过照片发给他。那人每次都说“你脚真好看”“要是能亲眼看到就好了”。她知道那人是恋足癖,但也不讨厌——被人欣赏脚的感觉,其实挺奇妙的。

她有时候洗完澡,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脚,肉嘟嘟的,脚掌圆润饱满,五个脚趾胖胖短短,趾甲盖上涂着浅灰色的甲油,会想:如果被人真的舔会是什么感觉?网上那个人只敢看,不敢提更多。她也暗示过一次,对方没接茬,大概是胆小。这个念头她从来没跟任何现实里的人讲过。

太羞耻了。直到今天,火车上这个男人。他看起来老老实实的,像个跑通勤的上班族。他每次路过都会偷偷低头,鼻翼翕动,那股热气打在她脚底,像一根羽毛轻轻挠。

她心跳加快,脚趾在丝袜里不自觉蜷了一下。她想:他是不是……也喜欢这个?她从来没有在现实里被人舔过脚。但今天,这个陌生男人的鼻尖一次次擦过

她的脚心,她忽然想试试。

所以当他又一次端着空水杯假装路过的时候,她故意把脚伸得更低了一点。

程风第二次路过的时候,发现她的脚伸得更低了。脚底正对着他的铺位方向,脚趾在丝袜里轻轻动了动,像无意,又像故意。他假装低头看手机,眼角余光死死盯着那只脚——圆鼓鼓的脚趾挤在一起,浅灰色的趾甲在丝袜下若隐若现,脚心那一片被汗浸得微微发亮。他把这些全部刻进脑子里,然后去厕所,锁上门,闭上眼睛,一只手撑着墙壁,快速地释放了自己。

出来的时候腿有点软。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他找到了规律:每次他起身,她的脚就会从床铺边缘垂下来,垂直悬挂,脚底正对着过道。他闻完走开,她就收回去一点;他再回来,她又伸下来。

像一场没有说好的双人舞,他踏出一步,她就跟上一步。李娜在心里数着他路过的次数。第三次的时候,她把脚伸得比之前都低,脚趾几乎碰到他胸口。她感觉到他鼻尖的温度,痒痒的,她咬着嘴唇忍住没笑出声。

第四次的时候,他的嘴唇好像不小心擦到了她的脚心——她脚趾猛地蜷起来,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原来被人用嘴唇碰是这种感觉,比隔着屏幕看照片刺激一百倍。她想要更多。整个白天,火车摇摇晃晃,窗外的光线从灰白变成金黄,又从金黄变成暗蓝。

他找了各种理由起来:去吸烟区抽烟、去接热水、去餐车买零食、去车厢连接处假装打电话。每一次路过,他都低头深深吸气。那股酸咸的味道越来越熟悉,像某种成瘾的药。到第十七八次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找借口了,就是直接起身,走过去,把脸埋向那只垂直悬挂的脚底,然后回来躺下,等下一次冲动。

他数过,整整二十九次。车厢的灯熄了。只剩应急灯昏黄的光,照在过道上像一条暗淡的河。空调继续嗡嗡响,其他乘客打呼的、翻身的、说梦话的,全都沉进深夜。

程风躺在下铺,眼睛睁着。他翻来覆去,床板吱吱作响。最后他坐起来,光脚踩在冰凉的过道地面上,站起来。她的脚又伸出来了。

和白天一样,垂直悬挂,脚底正对着他。他慢慢凑过去,鼻尖几乎贴到丝袜脚心最软的那块地方。那股熟悉的酸咸味涌上来,他闭上眼,深深吸气。就在这时候,她忽然把脚往里缩了一点,像要收进被子。

他心脏猛地一沉。完了。但他还没来得及后退,上铺传来一个极轻极轻的声音,清醒的,不带任何睡意的气音:“可以进来一点……别被发现了。”他脑子嗡的一声。

李娜一直在等他。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她都在等这一刻。她想过要不要主动开口,又怕吓到他。但刚才他凑过来的时候,嘴唇的温度透过丝袜传过来,她浑身像过了电,再也忍不住了。

她睁开眼睛,看着昏暗灯光下那个男人微微发抖的轮廓,心里忽然很确定:她想要这个。她有一个只敢看照片的网友,但从没有人在现实里真正碰过她的脚。今晚,她想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她没有缩回去。

相反,她把脚底轻轻往下压了压,脚趾在丝袜里主动蜷了一下,又松开,把那块最软的肉直接送到他嘴边。程风没有犹豫。他张开嘴,舌头先隔着丝袜舔上那块最软的肉。“滋——”

一声极轻的响,尼龙纤维被口水打湿,酸咸汗味立刻灌满口腔。

又滑又黏,他用力吸吮,把丝袜上的汗全卷进嘴里,舌头沿着足弓慢慢往上舔到脚趾根部。丝袜被口水浸得半透明,能隐约看见里面粉嫩的皮肤和圆乎乎的脚趾肉。李娜呼吸明显重了,但没睁眼。她的另一只脚也慢慢伸下来,搭在他肩膀上,像在说:继续。

他胆子越来越大,双手轻轻托住她脚踝,把脚往下拉了拉,继续隔着丝袜舔脚趾缝。圆嫩的肉趾被他舌头压得变形,酸咸味越来越浓。李娜的脚趾主动在他舌头上夹了一下,又放松,像在回应。舔了五六分钟,他颤抖着手指捏住丝袜脚尖,慢慢往下卷。

湿透的丝袜很滑,很容易就褪到脚踝,挂在上铺边。裸脚露出来了。五个肉肉圆嫩的脚趾沾满汗珠,脚心白嫩发红,湿热一片。酸咸味现在毫无阻挡。

他把脸彻底埋进去,先用嘴唇把脚心那块最软的肉整个含住,舌头用力舔舐,把汗水一寸一寸卷干净。“滋滋”的声音在安静车厢里清晰可闻。他一根一根把圆嫩脚趾含进嘴里,舌头在趾缝里钻来钻去,把最隐秘的酸咸汗味全部吸出来。脚趾肉太软太嫩,含在嘴里像吮吸果冻,他轻轻用牙齿刮过趾腹,又用舌尖在脚心打大圈,反复舔了十几遍。

李娜的脚主动在他脸上蹭了两下,脚趾夹紧他的舌头,像在催他更深。他把两只脚都抱下来,李娜主动把另一只脚完全伸下来,脚底贴在他脸上。他轮流把脚底贴在自己脸上,用舌头从左到右反复扫,像要把最后一丝味道也舔得干干净净。舌头在每根圆嫩脚趾间来回滑动,卷走趾缝里最后的咸湿,脚心被他舔得湿漉漉一片,只剩皮肤本来的淡淡甜香和亮晶晶的口水反光。

火车忽然晃了一下,她的脚底在他脸上重重蹭过,湿热一片。她低低地哼了一声,脚趾夹紧,又放松。反复几次,像某种暗号。她想:原来被舔是这种感觉。

痒的,麻的,热热的,像有一只小动物在舔她的心尖。和网友发照片完全不一样——这是真的,活的,带着体温和呼吸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允许一个陌生男人做这种事,也许是因为火车上的夜晚太长了,也许是因为她偷偷想过太多次了。总之她不后悔。

直到天边微微发白,他才把脸抬起来。嘴唇发亮,下巴挂着什么。李娜把脚慢慢缩回被子里。她感觉到脚底湿湿的,丝袜已经被口水浸透,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凉飕飕的。

她的心跳还在加快,像刚跑完八百米,怎么都慢不下来。她蜷起脚趾,那股湿滑的触感又涌上来,她咬着嘴唇,怕自己发出什么声音。她从被子里探出头,眼睛半睁着看了他一眼。嘴角弯了一下,很浅,但足够清楚。

她没说话。他也没说话。天亮以后,一切恢复如常。程风起了床,去洗漱间刷牙洗脸,回来的时候李娜已经坐在过道的翻板椅上了。

她换了一双干净的肉色丝袜,脚上穿着一双白色帆布鞋,翘着二郎腿,低头看手机,耳朵里塞着耳机。他路过她身边的时候,她没有抬头,就像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他坐到自己的下铺,整理行李,把充电线拔下来缠好,塞进背包。两人之间隔了不到两米,但谁也没看谁。

车厢里的人开始多了起来,卖早餐的小推车从

过道推过,喊“让一让嘞”。李娜侧身让了一下,目光扫过程风的铺位,又很快移开,像风吹过水面,不留痕迹。中午十一点多,火车晚点了半小时,终于驶进广州站。程风背着包下了车,随着人流往出站口走。

李娜在他后面十几步远的位置,拖着行李箱,跟着指示牌往地铁站方向走。两个人被人群冲散了。程风出了站,在火车站广场上站了一会儿。广州的十一月不像北方,阳光还是暖的,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甜味。

他掏出手机,打开地图,找自己订的酒店——离这里三站地铁,不算远。他没急着去坐车,先拐进路边一家便利店,想买瓶水。门上的风铃响了一声。他弯腰从冰柜里拿了一瓶矿泉水,转身去柜台。

就在这时候,门又响了,一个人走进来。蓝色卫衣,牛仔裤,鸭舌帽压得很低。她手里拿着一个面包和一瓶果汁,走到柜台前,把东西放下。两个人同时抬头。

她愣了一下。他也愣了一下。“……是你?”李娜先开口,声音里带着一点意外,但嘴角已经在往上弯了。

程风喉结滚动了一下。“嗯……好巧。”收银员扫了码,两个人各自付了钱,一起走出便利店。阳光照在脸上,都有点晃眼。

他们站在便利店门口,中间隔了半步的距离。“你住哪?”李娜问。“还没去酒店,正要去。

”程风说,“你呢?”“我也刚出站,先买个东西吃。”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面包,又抬头看他,“你……吃饭了吗?”“还没。

”她沉默了两秒,然后说:“那边有个快餐店,要不……一起吃?”程风看着她。她的眼睛在鸭舌帽的阴影下亮亮的,嘴角那个弧度他昨晚见过。“好。

”他说。两个人并排走过广场,谁都没再提火车上的事。但走在她身边的程风注意到,她今天换了一双帆布鞋,白色,很干净。她的步伐不快,鞋带系得松松的。

他不知道的是,走在他身边的李娜,脚底还残留着昨夜丝袜被浸透后凉飕飕的记忆。她走路的时候,脚趾在鞋子里无意识地蜷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