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十一、 遗簪坠履 第五年八月
作者:gwwgww
刘捕头闲坐室中胡床之上,手把薇薇绝命时所着之乳白高底皮履,反复盘玩。此物自入手,不知凡几为刘所赏玩矣。
此履自入郡中后生市肆以来,唯遭邹氏与刘捕头之手触。邹氏未尝亲著其足:于市肆试穿者,乃他履也;其于文物阁行窃之际,亦不过手执此履,按印于地耳。自刘于弃尸之所,从薇薇莲足褪下此履,便再未假手他人:会审之时及鞫问高生之际,皆刘亲为呈验;及至归档,亦乃刘自送入证物库中封存。
薇薇着此履,乃逢害之日辰时初刻,由邹氏相请而勉披之。午间歇于客舍,尝褫去逾一个时辰;薄暮归家,亦曾脱却半个时辰;终至戌时初刻,为高生抱入卧榻之前,其足上所著,皆此履也。遭高生采折凌虐并见害之后,复是此履相伴芳魂。细较之,其生前著此履三个半时辰,殁后著五个半时辰;其中生前所著之时,与刘令廖忤作所行勘验之果,锱铢不爽。终了,于陈尸之所,为刘自其足上褫去。赤足之薇薇,于冰冷彻骨之验尸房僵卧三日三夜,其纤纤玉足,得无受寒冻之苦乎?
薇薇在生之日,著此高底皮履步于户外之路,不过四里,历时一刻又小半:自客舍至医馆一里,行约半炷香;自医馆至其家一里半,行约一刻差一分;自家至高生宅一里有奇,行约小半刻;凡此三段游踪。其生前著此履之余时,皆处幽室,或坐或立:于客舍三个时辰、医馆两分、高宅一刻。故此崭新之高履,几无丝毫磨损。
此高底皮履作为证物,羁留公门一载,按律当毁,刘遂私留而密藏之。迄今,此履造就已满五载,然光洁如新。刘握诸掌中,暗忖:一绝代佳人著此艳履赴死,此履竟使之蒙窃贼之污名;此姝再无著履而行之日,纵为其纳履,亦不过僵卧其处,任人尽览鞋底而已。薇薇之一双仙足,恍若烙于刘之灵台,历年不散。其足娇嫩滑腻,灵秀蕴香,冰肌雪肤,晶莹无瑕;纤薄修长,如削如塑,希腊足型,尖俏轻薄;十趾修长,足背穹隆,足弓高翘,足心空明;绵软若无骨,润泽如凝脂,诚乃天作之尤物。刘情难自禁,复就掌中之履贪嗅。斯人已逝,幽香犹存,纵令徒留残息于此履,亦足醉人。
实则,薇薇之双足未尝裸接此高底皮履,盖当时其玉足恒裹于连袴薄袜之中。其袜浅肤如雪、薄如蝉翼、隐如无形,自腰至趾,通体无痕。其质极薄极透,纵薇薇左股后细微之针窍,亦能隔袜历历可见。此袜伴薇薇之时,更长于那双高底皮履。寻常闺阁,贴身之物本乃日日更易,然因遇害之前夕宿于邹氏宅中,故薇薇于被害前日晨起,新启此袜着之,当日自辰时半至酉时半,除午歇一个时辰,计著三个半时辰;至被害之日,生前自辰时半至戌时半,除午歇一个时辰,计著四个半时辰;殒命之次日,裹尸六个时辰;及至公门验尸榻上,复被刘亵弄一个半时辰。以此计之,生前著八个时辰,殁后著七个半时辰,此连袴薄袜凡裹其体四五日之久,计十五个半时辰也。同理,其生前著袜八个时辰之数,亦得勘验之果所证而暗合。薇薇殁后,除其檀郎外,其著此原味薄袜之玉足,仅为刘一人亲手相触:于案发之地,廖、唐、张诸人皆着护手之套,唯刘未着套而直褪女尸脚上
之履,那拾粪老丈仅触其胸,余人皆未近芳躯,末了廖于当场剥下此袜,封入锦囊交刘收管。四载前公署清旧物,刘亦将此袜私留。与其同充刘氏秘玩者,尚有薇薇之深灰百褶短裳、素白长袖罗衣、同款素带兜肚与内亵。恍若沾染仙家幻术,薇薇著过之此套丝袜与高履,长留其蔷薇之足香,清雅不散。而余下衣物,纵是贴身小衣,皆无此等神异。故此套袜履,遂成刘之珍藏中极品之尤物。
每念及当年案情,刘常暗揣:是夕薇薇出阁,末次将此乳白高底皮履纳入著袜双足之时,得无冥感乎?可知己之高履薄袜将遭心许之人几度脱穿;己之芳躯将委于心上人弃尸之所近旁之素帛上;众目睽睽之下,遭褫去短裳罗衣,复被陌路男子把住销魂之著袜玉足而褪去高履,更遭陌路老妪剥下那通体无痕之浅肤薄袜,终至赤条条未着寸缕乎?
据刘所考,与薇薇遗蜕相涉之罗袜凡四,皆通体无痕;高底皮履凡三,皆细跟之制:
其一、极薄浅肤色连袴袜与九分高乳白高跟皮履:皆全新,生死皆著;生前,薄袜于自家、客舍、邹宅、客舍、医馆、自家、高宅皆著,首日自穿自脱,次日自穿而由高生褪去;皮履于客舍、医馆、自家、高宅皆著,两次自穿自脱,末次自穿而由高生褪去;殁后,薄袜于高宅、柳树湾、验尸房皆著,首由高生着上而廖忤作剥下,次由刘着上复褪下;皮履于高宅、柳树湾皆著,高生着上而刘褪下;终皆落入刘之囊中;
其二、微厚灰暗半透连袴袜与八分高黑面红底皮履:薄袜全新,唯丧仪之日著之;皮履生死皆著,生前唯于客舍著之以配制衣,自穿自脱;殁后皆于丧仪上著之以配制衣,芊芊着上复褪下;同制衣被邹氏敛去,次日落入章囊中;
其三、极薄浅肤色连袴袜与十分高银色高跟凉履:薄袜全新,与初款同制,唯丧仪之日著之;皮履生死皆著,生前唯于被害前旬日之定亲宴上著之以配罗裙,自穿自脱;殁后皆于丧仪上著之以配罗裙,芊芊着上复褪下;终留于顾府;
其四、微薄素白丝光长及大腿之罗袜:全新,唯丧仪之日著之以配花烛嫁衣,芊芊为之着上;次日随芳躯被周生盗去。
癖嗜芳骸、溺爱玉足、痴恋罗袜、钟情香履,刘所以结此诸般痴癖,皆因薇薇而起。诚如周生一般,“顾氏薇薇之着袜玉足与高底香履”,遂成刘销魂动情之滥觞。自案发之日,于弃尸之地,从薇薇着袜之双足褪下高履,初触其一对玉足始,其此生便与昔日迥异。追念并苦寻薇薇之遗蜕,几成其毕生之指归。其心神亦尽为那着袜踏履之双足所夺,譬如眼下,其正生出如是之痴想。
盖于痴恋艳尸之情中,方寸之“虚空”,实乃要紧之枢机。
薄袜与高履,恒为观者所期,冀可现于绝色艳尸之身。世间衣袂,无有如罗袜般紧贴冰肌者。试想,一双玲珑玉足与修长粉腿,见裹于一双连袴薄袜之中,几若尽遭束缚。然于足尖之微处,上翘之巨趾与下蜷之余四趾间,反生出几处浑然幽闭之虚空:观乎足背一侧,乃四道狭长趾缝之虚空。此等虚空,参差不齐,姿态各异。每道隙缝之外缘,皆被薄袜勒出向内之新月形迹;若合而观之,五趾则勾勒出一抹向外之曼妙弧影;若观足底一端,则生出一顶
如倒“丫”之字、底若平湖之虚空。其底之平,未尝泯灭五趾玲珑起伏之致;反之,光影交弄其间,明暗掩映,益显其曲线变幻之魅;此外,若夫微乏弹力之罗袜,于足踝、足弓之处,乃至腘窝之背,亦能生此等幽闭之虚空。此等方寸之虚空,足可视作对薄袜强束之微弱抗拒。虽形微势弱,然宛若疾风中摇曳之残烛,愈能动人心魄,愈添楚楚惹怜之风致。
薄袜本无定形,徒借股足之支撑,以就其包裹勾勒之功,然犹兀傲固执,生出己之幽闭虚空;与之相较者,高底皮履则自具定格,甚或令双足曲就其形,生生将一双纤柔玉足,拗出曼妙之足弓。又且,高履凭己力所定之虚空,亦正护持薄袜所生之虚空:试纳着袜之玉足于高履之中,其足尖前之弧影与足底之平面,皆与高履内之虚空严丝合缝。此举无疑固护彼等柔弱之虚空,且益增其幽闭之极也。
此不过薄袜与高履之微例耳。若乃将一具盛饰之艳尸,敛入逼仄之棺木匮中,此等幽深之感,洵为痴恋芳骸与方寸虚空之玄妙契合,作一绝佳之注脚也。
绝色佳人,每与精巧香履相伴而生。刘因忆及近来所发之一案。
湖中画舫之管事,破晓前起视,见所司之一舟泛于波心,杳无人迹。夏令之时,此等事本属寻常。多有幽期密约之男女,夜半荡舟湖心,以为欢谑。若近前视之,多半乃男女相拥而眠耳!管事遂跃入一扁舟,荡桨而出。缘其惯熟此道,转瞬即近彼舟。
然观之,事似非同寻常。舟中阒无人影。不仅如是,更有两双履沓脱撇舟上,其一乃男子当差之革履,其一则为女子之凉鞵。管事深谙其理,知二人断非为泅水而荡舟至此也。
殉情——此乃其充管事以来,破题儿头遭所遇。其令客舟存其旧状,遂执桨急回岸头,奔赴公署告首。
半个时辰后,果从水中捞起一男一女两具遗骸。缘疑其为殉情,故唯刘、廖二公亲赴。及至其地,抬眼便见湖畔白帛之下,覆掩两具水溺之尸。
刘揭其白帛,露中年男子与少艾女子之容颜。男子年逾不惑,作书办吏员之貌,上下皆着泰西之服。
女方似为其署下从属之粉黛。年方二十四五,生得冰姿玉骨,体态妩媚,艳绝人寰。湿重之长发连同罗裙紧贴香肌,尽显婀娜曼妙之段。虽双眸紧闭,然状若春眠,栩栩如生。樱唇点以猩红之脂,十指染以桃红之丹,双足未著履,玉趾之上亦染同色之丹红。观此脂粉,皆乃靡费之上品,纵溺于深渊亦未有稍褪。佳人临死前必经盛饰,想是欲求来生亦作一高雅之淑媛也。
“人死万事空,”廖摇首叹曰,“此等背伦之孽缘,正主复是谁家子?”
“且慢妄断。”刘曰。
“哦?”
“请视死者之腕。”
男子之右腕,系以红布之索,其索去腕六寸许之处,若被生生扯断之状。
女方之右腕,亦系同制之布索。
“彼二人必是两手相缚,同赴清波也。”
“然则,二人皆缚于右腕,得无怪乎?”刘曰,“按理,当左右相连方是。”
“此言有理。”廖暗自揣度,颔首曰,“然万一偶有此等乖谬之举乎!”
“或有此理,然终令我心下狐疑……”刘蹙眉长叹。
尤称奇者,约莫两刻时分之后,复有一具女尸浮于水面,去方才之地不过三丈之遥。
“少艾女子
,与适才那位年岁相仿!”廖曰。
“衣着却异。”
闻此言方察,适才那女尸所著乃极奢华之服,此女则衣粗鄙之旧式泰西长裙。
纵除却水浸之迹,观之亦显陈朽不堪。
“同一日内,竟复有自尽之尸浮起……”廖摇首唏嘘。
“非自尽也。”刘曰。
“哦?”
“其乃殉情而死。”
“何出此言?其非形单影只乎?”
“且视其腕。”
廖复审此女尸,不禁疑己之目。
见此女左腕之上,赫然系着与那对殉情双尸分毫不差之红布索。
此案由是益显波谲云诡,本疑作寻常殉情之案,今竟变幻如斯。刘遂急召张、唐二吏齐至,细勘其地。刘、廖二人复询管事以首尾。忽而忆及——香履!此乃破案之关窍也。
廖忽问:“君知泰西‘灰娘子’之异闻乎?”
“咦?”刘反诘,“然也,欲令群芳试著那水晶之鞵……”
“异者,此非水晶之鞵,且试履之人,皆九泉之鬼也。”廖曰。
然客舟不知何时已随波漂至岸侧,舟中唯见男子之革履。遍寻周遭,杳无女履之踪。最要紧之女鞵,竟不翼而飞。
此皆适才轻慢此案之失也。刘等无奈,唯有向周遭乡里一一盘问查访。
“歉甚。”步上前来者,乃适才受盘问之少女也。
“寻吾何事?”
“实则……”少女扭怩良久,终若铁心一般,呈上一物曰:“此物!”
乃将一双女式凉鞵奉于刘之前。
“此乃……”
“舟中之物也。”
“然则适才——”
“妾本欲私匿之。”
“咦?”
“此乃极奢丽之佳品!较妾之所著,不知贵重凡几。妾试纳之,正中款模。”
“由是尔欲据为己有——”
“说来厚颜,确系此意。”
“痴儿。”刘苦笑,“何故复欲还之?”
“后闻此乃殉情者之遗物,心生畏恶!惧其化作厉鬼,寻索此履也。”
身为当世之人,竟拘泥鬼神之说。
“无论若何,多劳。”刘曰。
旋即,刘便效泰西试水晶履之故智,为二位身化异物之佳人试纳此香履。孰料奇事陡生,此履于二女之足,皆不相合。
直至入夜,三人之验尸文书方才勘定,盖因一时剖验三尸,甚费周折。三人皆溺水而亡。然尤可异者,二女乃于寅正时分气绝,而男子则陨命于半个时辰之后。自此观之,二女当是同赴幽冥;然与男子同溺之佳人,其幽秘之处竟验得此男子之遗精,据此论之,此一男一女又似同死者;另一女子殁前亦曾有云雨之欢,然未见男子遗液,想是用了避子之套囊。
越三日,三人之名籍身世皆已查明。男子乃一落拓商贾,近来家道中落,赀财散尽,极具寻短之念。几同时见获之佳丽,乃一商行中之司事。其家资巨富,尊翁为一大商贾之东家,其本人亦于分支商肆当差。另一少艾虽则年轻,竟已为人妇。其夫甚是薄情悖理,公署传音于他,彼竟拒不敛尸,妄言随野汉子殉情之妇非其妻室,更口出狂言,令公门作行囊小包寄还即可。此二姝似全无自尽之理。三人素昧平生,至少未有交接之佐证。那双香履之渊源亦已查明,乃左近一酒肆客官之物,于案发当日之清晨失窃。
此诚一桩奇诡之案,几度陷入迷局,若非廖神思百转,出奇设想,恐成悬案。而终局之相,出人意表,正与廖所料无二。
那男子确系寻短见,其至湖畔之际,
忽见那巨贾千金溺亡之尸。彼佳人殁才两刻时分,芳骸便漂至岸侧。男见其腕系红索,遂生奇想。其一生潦倒,末路唯有一死,然觉孤魂赴泉过于凄凉,遂欲造作与佳人同殉之象,期不为世人轻贱。此乃须眉之虚荣也。斯时一绝色陈于前,虽已气散香消,贼男竟行禽兽之事,淫污艳尸,于佳人体内遗下秽物。乃先隐匿芳躯,趋近酒肆窃一昂贵香履,继解其腕上红索,中分为二,复系于二人之腕,抱其登舟,荡至湖心。留双履于舟,便抱女尸投于波心,以伪作殉情之局。
此男做梦亦未料及,此佳人非独赴黄泉,乃真殉情也。更无人料及者,同殉情者竟亦为红妆。盖二姝乃磨镜之好,正缘于此,两情方如此隐秘。二姝临终极尽缱绻,交媾欢罢,遂以布索相结,同投清波以殉其情。孰料同心之索中绝,富家千金先浮于岸。悲夫,其生前未尝历男女之事,初承狂雨,竟在绝命之后遭此淫尸之辱,然黄泉幽眇,己亦毫无知觉矣。二女之芳履未获,或系著履投水,失落湖心;或褪于岸侧,遭人拾去;然此等枝节,皆已无关宏旨。
“红妆同殉,亦堪称旷世之恋也。”此乃廖于此段曲折离奇若志怪稗史之案,末了之一声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