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的逆袭(搬运)
作者:重走此路
序章
时候正值夏末秋初。
仲夏时节浓重的热气还未消散,微风中已袭来一丝凉意。天边的火烧云气势磅礴,如同成群的奔马,映照天地,似乎连地上的树木、楼宇,以及广场上的人群也都镶上了金红的一层边。
没错,广场上全是人,大群的人。他们大多身穿并不整齐的迷彩服,聚成一圈一圈的样子散落在各处,一共5、6个圈,加起来大约有300人,像是不规则的奥运五环分布在广场上。这些人近看普遍比较狼狈,脸上晒得黑黑的,眉梢眼角透出难以掩盖的倦意。但是他们的表情,却都无一例外的充满憧憬和兴奋。这些都是刚刚经过“军训”洗礼的新生。一个月前,还在欢呼自己上了大学,估计一个月后,就会愈发相信其实是自己被大学给上了。
而每个大圈中心的人们,比之于那些灰头土脸却不失精神矍铄的新生们,要焕发得多。很显然,他们是大学里各个部门的学长和学姐,以大二的为主,正在进行迎新+纳新de活动,积极给自己的团队纳入新血。
不过,所谓的这个活动目的,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表面功夫,最多也就是极少数的某些人一厢情愿的原则罢了。在大多数学长、或者是新生小学弟心目中,参加这次活动的真正意义,其实是。。。。
林霄正是怀着这种目的的一个人。
愿景和正能量交织的小正太表情下,隐藏着一颗猥琐大叔的心。此刻,他就像一粒尘埃,淹没在一群大众脸的新生之中,毫不起眼。只因为他们的表情,都差不多。眼睛也嘴角都大张着,怔怔的看着圈子中间,全是惊艳、震撼。这是身为一介鸟厮必备的神情。
只因一位被众新生围在大圈中,正在表演的清秀女孩。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声线空灵婉转、游刃有余,再加上明眸皓齿的甜美脸蛋、高挑纤细的身材,十足的女神气场。但见她柔顺的长发随风飘动,目光流转之间,是数不清的情丝缠绕,以至于周围每个人都觉得她是在对着自己倾诉歌词中无尽的思念之意。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渐渐的,其他几个部门的大圈也都陆续寂静下来,全操场的人都在听这个女孩的“传奇”。。。声如天籁,曲如清风,律如皎月,人如白羽。一曲周郎终不顾,琴音终了,全场不约而同的爆发出轰鸣般的掌声。这一刻,女孩的影像变得不那么真实,仿佛罩上了一层梦幻般的白光;这一刻,林霄依旧淹没在人群里,遥望着中间台上的女孩,心驰神往。
余音绕梁,在这有如仙境的气氛之中,大家的灵魂或多或少的获得了片刻的寂静。就算在茫茫红尘中流放太久的浪子,也会在短短的一瞬间,打开世俗的尘封、让那一点光芒照进阴霾一片的心田,泪流满面、悦然忻喜。在这一刻,所有的人,都不再平凡。
不过这种微妙而又震撼的气场并没有维持多久,就上来了一个小眼睛猥琐男,以无限沙哑与沧桑的嗓音唱起了神曲《挪威的森林》,林霄惊艳而震撼的思绪于是就被强行拉了出来,意犹未尽的寻找女
生的身影,寻思着她下台后坐哪了。只见女生唱完了歌,将麦克风放在一边,翩然退到靠边的一张椅子上坐定,距离林霄只有两米之遥。
尽管是坐着的背影,女孩也显得分外的婀娜多姿。一头长发拢在胸前,露出一截天鹅般白净的脖子来。上身穿着很潮的白色卫衣,印着夸张的图案;刚才林霄看见,卫衣里面的打底小衫是斑马那样黑白的条纹,下面穿着短短的牛仔热裤,露出两条修长的美腿,白皙结实,线条流畅,而且林霄近距离看得仔细,这两条腿是全裸的,并没有套那种连裤丝袜。
众所周知两条定律:1.寂寞的女生穿丝袜;2.从本质上来说女生的内心都是寂寞的。所以有了这样的现象,就是一般来说女生都喜欢借助丝袜来给自己的美腿塑形,既能掩盖瑕疵,又能显得苗条些。但是这些功用和眼前的少女似乎完全没什么联系,只因为她的一双腿实在是太完美了。完美到浑然天成,任何修饰反而会弄巧成拙,把造物主美轮美奂的奇迹沦落成庸脂俗粉。林霄不由得想起张祜同学的诗:
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
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这虽然是一首讽刺政治的诗,但却极尽辞工的夸赞了杨贵妃姐姐的美貌。简单地说,真正的美女是不屑于化妆的,甚至平添了一些修饰之后,你会发现这纯属是画蛇添足。眼前的女生恰恰就是这种人,光着大腿不着寸丝,让林霄对她好感倍增。然而林霄的目光并未在她腿上停留多久,就又不经意的滑下来,注视着女孩的脚发愣。
女孩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高腰大高跟。粗粗的鞋跟反射着金属的光泽,十足的女王范。本来这种半短靴半凉鞋的鱼嘴鞋,只有正面露脚,从后面是看不见什么的,可女孩坐下后就把后面短短的一截拉链拉开了,形成一个狭窄的V字形,隐约露出白里透红的脚跟来。鞋子看上去很新,估计多半会穿的不舒服、不习惯,才会拉开拉链放松一下吧?林霄心里猜测。女生脚后面跟腱的位置线条突出,显得她的脚很有棱角,让林霄暗叹不已。
很快,女孩翘起了二郎腿,悬空的那只脚下意识的随着“挪威的森林”强烈的节奏感来回转动,每转到一个特定的位置,脚后面的V形就会张开很大一些,有时候整个鞋子还会下垂,鞋底会很短暂的脱离脚掌,这时候林霄隐约可以看见女孩的脚心白驹过隙一样的闪现。
正当林霄傻傻的盯着那只调皮的转来转去的高跟鞋的时候,冷不防肩被人拍了一下。“我说你想什么呢?眼神那么呆,是不是累了?”,林霄一身冷汗,暗叫好险。说话的人是林霄的舍友,也是军训时站在前后位置的人,名叫陈贺,两人的亲密度刚好到了“基友”的水准。因为见林霄目光呆滞,这才发问,打算让他先回去休息。话说新生们都是盘膝坐在地上的,正常的平视也就是女孩那只脚的高度,再加上他们席地而坐的位置本来就离女孩非常近,所以有幸林霄的愣神并没有引起陈贺的多想。林霄回头看看陈贺,说:“没有,就是这歌听着有点无力吐槽,”说着悄悄指指女孩的背影,“比上一个差的太远了。”
林霄只是随便说说,其实他刚才哪有仔细听那个什么“挪威的森林”,没料到陈贺听
了,竟狠命的点了点头,也跟着吐槽道:“唱那样也就算了,主要你受不了的是啥?你看他那德行,可能还觉得自己唱挺好呢,擦。”林霄抬头看去,果然,且不说他非主流的一身落拓的穿着,也不说他过分丰富的肢体语言;单单说那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的那副神情。小眼睛眼睛眯着、龇牙咧嘴,具体怎么说呢。。。打个比方,像极了日本动作爱情片上丑陋的男优射Jing的一刹那,他自己,自然是非常享受、非常陶醉,简直都要佩服死了自己,但在别人看来,却实在令人作呕。
陈贺还在不断的吐槽该男的品位,居然一面唱歌一面向四周一众大一晒黑小学妹抛媚眼,林霄又望向了女孩,打断了陈贺:“刚才那首《传奇》,真是精彩,声线天籁一般不说,技巧也很到位。。。”陈贺答应着,却无意中扭头看到了林霄深情的目光。“喂。。等等。。你该不会是。。看上她了吧?”
“别扯,哪个学院的都不知道呢,还说什么看上不看上的。”请注意,林霄说这句话是有技巧的。表面满不在乎,可是又话中有话。他真正的意思如下:嗯,看上了,你知道她的个人信息么?
陈贺撇嘴说道:“一看你就是前期准备不足,等到有目标了再想办法还哪里来得及呢?这是你们这般自命清高之徒最大的硬伤。。。我说霄哥,你真没听说过本校【三大校花】的名号么?”
“貌似听人提起过,但是印象真心不深。”
听到“三大校花”这四个字,前面女孩的身躯轻轻一颤,螓首微摇,已循着声音回头向林霄这边望了过来。林霄本来偷眼在瞟女生的小脚,余光看到女生转过头来,强作镇静没有动;肇事者陈贺更是马上噤声,再也不敢开口,生怕被女生认出来。
待到她的视线绕了一会儿,林霄方才抬起头来仰视。女生的一张俏脸果然未施粉黛,近距离一看林霄再次被惊艳到了。白皙的脸蛋,清秀的双眉,挺拔的鼻子,闪亮的眼睛,斜斜的一帘流海下面若隐若现饱满的额头,粉红鲜嫩的小嘴,小巧的下巴,果然是竭尽天然之美的感觉。
仿佛感受到了林霄的目光,女孩顺着望了过来,二人四目相对,同时尴尬的笑了笑,林霄心中的惊艳感觉却更强烈了。不光是天然之美,女孩这张脸上还透出些许冰冷的成熟来,让人似乎只能远观,不敢靠近。这种成熟的美,却并非来源于岁月的积淀,而是上天太过慷慨的恩赐。
但是,偏偏有人看不懂、品不出这些,偏偏要挑战这种冰霜气质、偏偏要唐突佳人。女生一对星眸忽闪了几下,终究没发现是谁在她身后说什么“三大校花”这个广为流传却未免无聊了些的排名。心想现在的新生真是八卦,一阵无奈的情绪袭来,却被一阵歌声给吓了一跳。
“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的拨开我的心~~你会发现~你会讶异~你是我最压抑最深处的秘密。。。你会鼻酸,你会流泪,只要你能听到我看到我的全心全意。。。。”
刚才那个宽大运动服的猥琐学长已经下去休息了,现在唱歌的男生,生得单薄、精瘦,面如冠玉(虽然也有点黑),头发整齐、发亮,带着个夸张的黑框大眼镜。人虽说挺利索,但多少有些阴柔之气,有点罗志祥的感觉,可是外形却差了很远。此
人身上还穿着迷彩服,看来是一位本性还算羞涩的新生,耐不住寂寞,上来献歌了。一首深情、高亢的洋葱,让他唱成了粗犷的乡村摇滚风情。军训时期练的歌有一大特点:气势有余、灵活不足。这种唱法,若是多人齐唱自然虎虎生风、气势恢宏,但是一个人独唱、还是杨宗纬如此细腻的曲目,就未免有些。。。
不过,新生嘛,敢于表现自己,总是好的。可问题是,这男生手是冲着刚才唱《传奇》的学姐来得的。
只见此人手中拿着一束花,牵牛花。看样子很新鲜,娇艳欲滴,一看就是刚掐下来不久。一首粗野的《洋葱》嚎下来,下面女生的尖叫和掌声更坚定了眼镜男的信念,他走到坐在椅子上的学姐面前,单膝跪地,将手中牵牛花举过头顶,郑重其事的说:“学姐,我喜欢你,请接受我。”
第一章 比中500W彩票更小概率的奇遇发生了(上)
“我擦。。这。。唱的哪一出?”陈贺见有热闹,暂时不说什么三大校花的事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美女学姐的娇躯明显震了一震,然后略微愣了下,就极小弧度的、却非常坚定的摇了摇头。虽然从背后看不出来她的表情,但林霄二人可以肯定,她一定非常尴尬。跪在面前的眼镜男却似乎并不气馁,左手仍举着花,几乎举到了女生的鼻尖底下,右手却收回,按在胸前,唱到:“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的剥开我的心。。。你会发现。。你会讶异(破音)。。你是我。。最压抑、最深处。的秘密。。。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
这个举动,还真是受到了成效,下面的新生们欢声雷动,大呼:“在一起!在一起!”这一些人,一来刚结束了军训,像是脱缰的野狗无所畏惧,二来事不关己,也乐得看热闹不嫌事大。眼镜男见有人声援,更加大胆。女生却愈发不知所措,但是由于紧张,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左顾右盼的再找协会里的同学过来解围。
可是来不及了,她这一站起身来,单膝跪地的眼镜男突然精虫上脑,头昏脑热,竟然伸出手来抓住了女生的手,另一只拿着花的手轻轻一揽,把两条长腿抱在了臂弯里!
女生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个还没有自己高的小学弟居然如此大胆。她本来就很不知所措,这下当众被学弟抱住双脚,又羞又急,又惊又怒(换做是谁也端不住了),出声喊道:“你干嘛啊!”喊完用力一推一甩,眼镜男摔倒在地,女生也是一个趔趄,险些也摔倒。
女生勉强稳住身形以后,觉得大丢面子,愈发恼火,恨不能对着倒在地下的眼镜男踹上几脚、踩上几鞋跟,才差不多能出气。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的形象、还有这次迎新活动的气氛,似乎又不妥。女生竭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上身气的发抖,一双眼睛瞪得很大,小嘴张开又合上。。。眼镜男侧倒在地上,似乎也感受到了这寒冰一样的怨念,一动也不敢动,换了一副无辜的表情看着她。女生纠结了片刻,终究还是理性暂时占了上峰,指着地上声嘶力竭的骂了一句:“你有病啊!以后别让我看到你!”又喊了一声:“怎么都这么无聊啊!”这一句,不光是骂了眼镜男,就连刚才起哄的新生们,也都给捎带着骂了进去。喊完了这一声,女生转身气呼呼的
从林霄的身畔走过,穿过坐在地下的观众们扬长而去。她步伐虚浮,踉踉跄跄,显然是气得不轻。
——方才空灵一曲,惹得人群倾听;此番红颜愠怒,又骇得全场寂静。
再看眼镜男,此时已经爬起来,但脸色不怎么好看,像闯了大祸一样。因为他刚爬起来,就被同来的三位学长给围住了。
“这位同学,你这样是不有点太过分了呀!”
“你说,你什么意思呀?!”
陈贺低声说:“你说。。他会不会挨打?”林霄却不回答,而是回头望了望女生的背影。陈贺也回头看去,想了想,说:“你跟上去看看,看她这状态、穿着这么高的鞋,走不远就会倒。到时候你小子就英雄救美了。”林霄还是不说话,又看了看摩拳擦掌的三个学长,陈贺轻蔑一笑:“小事,有我就够了,你就放心去吧。”林霄这才点了点头,悄悄起身跟了上去。此刻,全场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惹出风头的眼镜男身上,所以也没人注意到他。
这时候天已经差不多黑了,奔波于食堂、图书馆之间的人数达到了顶峰,这让林霄的跟随不容易被发现,却无疑增加了“英雄救美”的难度。因为现在任谁都可以去扶,而且过路的人中间可能就有她的同班同学之类的学长可以顺理成章的帮助她,不需要自己唐突去扶。再说,经过今天这件事,他们这些还没脱下迷彩服的新生,在学姐的印象里,肯定是跌到深渊之下了,她会接受自己的帮助么?
每次走到了人很少的地方,林霄就希望女生快点跌倒,好让他有机会上去帮忙。可是女生虽然踉踉跄跄的,可一直没有跌倒。林霄正自着急,却突然发现这条路貌似并非回宿舍的路,却很像是。。通往。。。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这地方俗称大活,共有8层,盖成五角大楼的形状,是学校专门为学生提供创业、或者组织各种活动的地方,也是学生会各个部门,还有各个社团、协会的根据地。
一见女生要去这个地方,林霄心中首先是疑惑。因为小学生都知道,组织里面女生一般是不负责干活、或者是善后工作的,特别是美女。而眼前这个学姐看起来一身女神降临的气场,外加娇滴滴的,不太像是特别罕见的勤恳女生。那她到活动中心干嘛?林霄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不去想。总之女生既然来了,肯定是有事情要做,而现在各个社团、部门的人都在广场上兴致勃勃的演出、纳新、玩耍,所以活动中心肯定是没有留人的,既然如此,按照理论分析,自己能帮到她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
林霄一面不远不近的跟着,一面开始思索如果真的有机会,究竟该怎么开口帮她。直接上去说;“我来帮你吧。”然后不由分说的抢过来干活,似乎太唐突,而且容易吓到对方;而远远的叫住,问:“学姐,不好意思,我可以帮你么?”这又显得太缺乏自信,同样会引起反感。。。而且,就算帮忙帮完了,该怎么索要女生的联系方式呢?直接问的话,未免显得目的性太强,帮助她是有所图的,就算女生勉强告诉了他,也不会太联系;要不就干脆白干一次,末了说:“没有关系,我林霄做好事从来不留名,学姐你就叫我红领巾吧。”这样,则更像是神经病,像这种女生,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
彻底忘了自己,就算再遇到了,也很难打招呼。。。
林霄还在纠结,女生穿着高跟鞋“笃笃笃”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显然,周围基本已经没人,转过小弯,就到了活动中心了。今天真是天助我也,林霄轻手轻脚的进了活动中心,发现门卫收发室空着,守在那里的老头子不知是去看热闹了还是去了五谷轮回之所,林霄也乐的方便,走进了昏暗的、几乎空无一人的活动中心。女生的高跟鞋声音“格格”的在走廊里回荡着,很好辨认方向,林霄紧紧地循着声音向前行进,脑子里还在不住的思考着如何开口帮忙。
女生坐在社团活动室靠墙的小型行军床上,拿着个爱疯,气呼呼的打电话。
“对,你很忙,可是社团纳新这么大的事,你这个社长面都见不到,你让我们怎么办!?。。。呵呵,就只有你的游戏重要是吧,好,爱谁谁,我不管这事了!。。。什么生不生气的?拜托,我又没卖给你。今天迎新晚会你没有去,我穿那么高的高跟鞋走那么远过去唱歌,已经是很够意思了!。。。。哼!我不管,总之我换完鞋就回寝室了,操不起那份心!他们留下爱怎么样怎么样,随便你去不去!挂了!”——原来她折一趟活动中心,是为了换鞋。怪不得这双高跟鞋这么新,原来是很少穿的。
女生狂按爱疯的屏幕,结束通话,心中还是愤愤不平。社长不在,社员谁也不听谁的,场面根本没法控制,这才导致自己陷入这样尴尬的境地,居然被一个还不如自己高的新生。。。别的社团的社长为什么都在?。。。女生越想越气,把那部爱疯摔在了行军床山。这一下力气很大,爱疯到没怎么样,却砸在了她的包包上,包受力歪倒,本来放在包包里的寝室钥匙,就顺着墙缝掉了下去,掉在了床底下。
女生又坐了一会儿,深呼吸了几下,心绪淡定了好多,于是捋了捋头发,拾起爱疯塞进包里,低头复又将那双白色的鱼嘴大高跟后面的拉链全都拉开(离开广场后就给拉上了),把手伸到床下拽出了一双白色的高帮帆布鞋、貌似这才是她平时经常穿的鞋子。而刚拿出了帆布鞋,女生就想起了刚才好像把钥匙掉在了床底。
女生弯下腰去,看了看床底,发现了那串钥匙在里面反光。女生伸手去够,却发现掉的太往里,根本够不到,想要把身子再往下凑一些,却发现也力不从心。因为紧挨着行军床是一张办公桌,由于缝隙很小,女生想从床侧面蹲下来钻进去取钥匙,还是太过狭窄了。女生明眸转动,望了一圈,发觉只有床尾那里的地方足够大,可以容人蹲下。于是她把包包里的爱疯掏出来,同时掏出了一双白色的棉袜,放在床上。她打开爱疯上的“手电筒”功能,说白了就是让闪光灯常亮,又找了一本书垫在床尾处,自己跪在上面、把头放得很低,用爱疯手电筒探路。在爱疯闪光灯的照耀下,女生看见钥匙掉在了离床头比较近的靠墙位置,离床尾却较远,女生无奈按叹了一声倒霉,看看地板也并不脏,于是小心翼翼的慢慢的钻了进去,很快,女生的前半身已经钻到了床底下,再前进一点就可以够到钥匙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女生听见活动室里虚掩着的门被推开了。
——这个时间,社团里除了
他,还有谁会赶来呢?呵呵,挂电话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这里,看来,自己在他的心目中,分量还是蛮足的呢。。。
女生的心情,开始多云转晴了。
并非因为找到了毕姥爷,而是,“那个人”的到来。
第二章 比中500W彩票更小概率的奇遇发生了(下)
林霄在门口纠结了老半天,终于下了好大决心似的推开了门。可是却见到了如此不可思议的场景:室内一眼望去空无一人,而仔细一看,里面靠墙的行军床的床尾下面,却伸出了两条白皙的长腿,脚上正穿着那双白色的高跟鞋。
林霄见了,心想果然学姐需要帮忙,正要开口询问,想要替她把床搬到一边,而床下的女生却先说话了:“你不玩你的游戏,还来做什么?”语气听来幽怨,却更像是有些欢喜。林霄心念一动,没有说话,而是缓步走到了床前。心中纠结万分。
——很明显,女生以为来的是一位熟人,而且还是个男生,最有可能的便是那位今天没有露面的社长了。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男女朋友么?她已经有男朋友了,至少,有喜欢的人了。。。那我这次来帮不帮忙、是否和她成为朋友、要不要加入她的社团、要不要接近她,还有意义么?。。就在刚才,林霄还在万分憧憬的构想(YY吧!?)着一步步的进程,可是不管帮忙、相识、入社、还是接近的终极目的,不都是想在一起么?现在这个终极目标却被打碎了,林霄心中突然怅然若失,转而有些烦躁,在床边踱起步子来。
女生见他不答,又张口询问,只是声音变得柔和得多:“喂,来都来了,还不帮我出来?我去捡钥匙,这床底下进来容易,想出去怎么卡住了。。。”一边说,一边扭动身体试图退出来。林霄心念电转,突然鬼使神差的走到床尾一屁股坐在了女生刚刚移动出来的屁股上!
就在这一瞬间,“万念俱灰”的林霄心中突然浮现出来一个大胆、却不负责任的想法。既然追这个学姐是不可能的,那么帮忙什么的,也都没有意义了。现在天可怜见,女生还在床底,看不见自己,甚至以为自己是“那个人”。既然如此,自己何不冒充一下、享受当下,在今天这个绝对优势的环境中多占一些便宜呢?一个恶作剧的念头,猛的占据了林霄的整个心灵。
——从小到大,林霄对某个位置的迷恋就要远大于常人。更加不好意思对别人提起的是,他还喜欢挠女孩子的痒。这个兴趣实在是太小众、太不容易被别人接受,所以按说,林霄一直以来都没什么机会发挥他这项不为人知、甚至耻为外人道的“爱好+特长”。
今天,是一个天赐良机。一件比中了五百万大奖更小概率的奇遇,就这么阴差阳错的落到了他的身上。
身体被林霄压住,女生果然并没有什么激烈的反应,略微一颤,就啐道:“你干嘛。别闹。”说着两条腿不安分的摆动起来。林霄怕她动的厉害,伸手捉住女生的一只脚腕。女生骂道:“干嘛啊你,快别闹,我先出来。。”林霄手里的脚不停的转动,转了两转,林霄的手清楚的感受着这只脚上的力量和触感,不由得有些兴奋。
一直压抑的、深藏心中多年的挠痒欲望,正在疯狂的增长着。
林霄伸出另一只手来,抓住女孩粗粗的、足有11
厘米的鞋跟,轻轻一拧,女孩觉得脚底一凉,已被脱掉了鞋子。而这之后,女孩却出奇的不乱动、不责备了,一只莹白如玉的光脚在空气中轻轻颤动,似乎在诉说这自己无尽的娇羞。林霄的动作也变得无比温柔,左手拂过脚腕、掠过脚背,抚摸着纤幼如嫩葱的脚趾和贝壳一般精致的指甲;右手捏了捏脚跟,划过脚掌,在脚心凹陷处轻轻按压。。。床下,女孩的呼吸声渐渐加重,愈发清晰,可是像是被施了魔法,始终不发一言。
林霄的手由于紧张和纠结,起初还有些战抖,因为即使决定行动了,他还是觉得这种行为多少有些不妥。说到底,还是对“认识她”与“恶作剧”孰轻孰重的权衡。可是随着女孩柔软的纤足在手中任自己揉捏,林霄又慢慢理清了一些头绪。
即使是成为朋友、甚至成为男朋友,自己又是为了什么呢?这个问题,是林霄刚才没有想过的。林霄这人还算单纯,几乎不碰动作爱情片,高中时期的课余精力也全都奉献给了球场。直到现在,对感情的认定也只是个模糊的概念,可是玩着女生的脚,林霄心中却豁然开朗了。
“难道我其实别无所求,只是想利用男朋友这个身份的{职权之便}来挠她的痒么?难怪。。自己对她的笑靥和声线有种特别的感觉。。。不过,这样不是很好么。。”
既然挠痒才是终极目标,那么此刻就可以清晰的看清和取舍了。走认识她、追她这条路,艰难无比;而像现在这样,却马上就可以随心所欲、不计后果的挠她。
那又何必舍近求远。
林霄的手变得沉稳,这一刻,他的心已没有犹疑,因为他已经明白,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
女生还在蛮舒服的享受着捏脚,可怜她并不知道,接下来的20多分钟里,这间活动室会全程沉浸在笑声的天堂,而她即将面临的折磨,却有如深陷地狱。
不想理他,就是不想理他!到底是在赌气?还是在享受这种温馨?女生自己也无法完全分辨清楚。但是,女生觉查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感觉,她真的很高兴,那个人能够这么快的赶来。因为有这一层高兴,后者现在这种略显奇怪地表现自己温柔的方式也就不那么令她奇怪了。
是自己的错觉吗?正在默默享受着来自脚底那温柔抚摸的女生,却渐渐觉得手指分布在自己脚心和脚掌的次数,慢慢地多了起来。那几次指甲刮过脚心,或是轻点几下脚掌的动作,给自己带来了丝丝酥麻,让人忍不住想要笑出声来。
“嘻嘻,你怎么还想起来挠我脚心儿了?”
几乎她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来自脚底的感觉忽然一变。作怪地手指停留在了女生的脚心处,下一刻,五根手指竖起,坚硬的指甲快速而用力地在女生嫩白的脚心上抓挠了起来。
几乎是一瞬间,一股极度剧烈的感觉飞速的从女生脚底传入大脑,那是难以名状的奇痒。林霄感到身下的翘臀用力向上一挺,连接手中玉足的小腿也是猛地向前一蹬,似乎是要逃脱自己的抓握;不过早有防备的林霄怎么可能让她成功呢,他不仅依然牢牢地控制着女生的玉足,另一只在她脚心处作怪地手也是又如跗骨之蛆般持续不断地在脚底抓挠着、游走着,任女生怎么挣扎都只有照单全收的份。
伴随着女生的挣扎,一丝轻微的
笑声也从床下传来。很快地,在林霄手指的催化下,这一丝笑声渐渐变大,清晰地传到了林霄的双耳之中。笑声清亮而活跃,如果说适才那一首歌像是习习谷风、以茵以雨,极尽了空灵悠扬之态,那么这一阵咯咯的娇笑就像是旷谷中的黄莺,活泼而短促,焕发着生命灵活多变的气息。
“啊啊!哈哈哈哈!你……你干什么啊哈哈哈哈!好……好痒哈哈哈啊!呵呵呵呵……别……哈哈哈哈……别挠!别挠了!哈哈哈哈!快……快放了我!哈哈哈哈……要不……我要生气了!你……你干嘛哈哈哈哈哈……干嘛欺负我……好痒啊!你、你怎么一来……就哈哈哈……就挠我脚心呢?……哈哈哈哈哈哈哈……痒痒死了!停哈哈哈……停啊!快停手……呵呵呵呵……别挠啦!我真的……真的生气啦!哈哈哈哈……快……快放了我!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清脆明媚地笑声,瞬间刻印到了林霄灵魂的最深处。他忽然觉得,如果这一刻能够持续到天长地久,那将是他最完美的人生。当然,林霄本人也知道,这只是虚妄的幻想,正因为深知只有这一次机会,林霄挠的分外卖力,狂抓猛挠,不留余地,花哨很少却有效。林霄的手指在女生秀足上游走,用坚硬地指甲刮她的脚心,用手指肚抚摸她的脚掌后忽然抓几下,四根手指同时抠她四个脚趾的脚趾缝,或是从脚趾到脚后跟划出一条条长长的线路。
在巨痒与大笑声中,少女却是产生了丝丝怀疑。就她所知,那个人向来没对她的脚表现出过兴趣,更不大可能会做出这样的行为。难道,现在坐在自己身上的不是他,而是其它的什么人?少女的心中不由产生了巨大的恐惧。
“哈哈哈哈!你……你不是他!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到底是谁!呵呵呵呵呵……为什么?哈哈哈……哈哈为什么挠我?我……呵呵呵……我要……报警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快……放了我!哈哈哈哈……我要……我要叫人啦!哈哈哈……放……放了我哈哈哈!救……救命啊……哈哈哈哈!来人啊………哈哈哈哈!”少女的笑声让林霄意识到了她想法的转变,不过他并没什么可担心的。由于社团中包括音乐社合唱社等社团,为了防止干扰别人,整栋楼内的建筑都是隔音封闭的,女生真可谓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答应的”!
林霄的游戏依然在继续,因愈发觉得机会难得、没有下一次,手指上的力气也越来越大,每一下都落在女生的“涌泉穴”上,强烈的刺激着女生本就敏感的神经。女生觉得自己快要痒疯了,拼命想憋住笑,可是她的笑声却不受抑制的继续回荡在房间当中。从叫嚷到诅咒,从诅咒到求饶,从求饶到笑到无力气说话,女生将自己唯一能够使用的工具——嘴的功能发挥到了极限,却依然没能摆脱这挠痒的地狱。
“翁!!”一声手机震动的声音打断了林霄对挠痒的享受。林霄回头一看,见到床边的桌脚处有一部爱疯,正在发亮。“去你寝室没找到你,在社团活动室吗?我去找你啊!”爱疯的短信桌面推送让林霄一眼看到了短信的内容。看来,是结束这一场享受的时候了。
“拜托。。我来信息了。。你先别痒我。”床底传来柔柔弱弱的声音。女生的爱疯原
本是被她带到床底用来照亮,方才痒的厉害,没握住手机,就被她甩到了床外。这时候女生多少有些明白了,这人八成不是什么歹徒,所以惊惧之心渐去。
林霄又在女生的脚底用力挠了几下,换回了几声大笑,正要站起身来一走了之,突然觉得有些对不住床下的这个女孩。自己本来被她的歌声和气质吸引,本能的想要接近,却鬼使神差的如此折磨她,这对她公平么?林霄陷入了短暂的自责当中。可是,一只映入眼帘的中性笔立刻让他有了新的思路。
林霄伸手抄起床前桌子上的这支中性笔,拔掉笔帽,左手牢牢的抓住女生的脚腕,用那支中性笔在脚底写起字来。中性笔的笔尖比指甲细的多,随着笔画的走势,女生应笔笑出声来。
“啊呀,嘻嘻嘻。。你妹啊、嘻嘻。。呵呵。。怎么、怎么还写上字了呢。。哈哈哈哈。。。你、你别闹了!赶紧起来你!哈哈,放。。放了我。。。。呵呵呵呵。。”
林霄很快的写完了“留言”之后,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向房门,整个人闪了出去,飞快地把门再度关上。等女生反应过来身上的人消失时,林霄已经彻底的不见了踪影。
林霄留下的,只有那还算是关心的一句话:“高跟鞋很伤脚的,以后尽量不要穿。”
第三章 三大校花的传说
林霄跑出活动中心,不敢从原路返回,而是寻到了附近一处校园围墙的角门出去,到街上去闲逛。
由于下午两点多才刚刚结束军训,林霄乱忙一通,一直也没有抽空回宿舍,是以一直是身穿迷彩服、脚踏黄胶鞋的打扮。用辽宁话说,就是:“离远一瞅给大家的感觉好像是飞虎队的,走进一看原来是收电费的,身上螺丝刀、板钣、电笔,底下滴溜算卦一大堆东西,前面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后面是:烧饼馒头包子麻花。。。。”
这一身民工套装,对于向来比较“爱美”的林霄来说,不啻是丢尽了人的东西,于是他找了家号称全国连锁的成都小吃。一来作为晚餐充饥,二来刚刚在活动中心的事情让他惊魂未定,或者说兴奋不已更贴切一些,也正好吃点饭平静平静。
起初,林霄准备到网吧里杀一番,平静一下心情。可是刚到了门口,发现里面烟雾缭绕,大群的熊孩子和不少穿着迷彩服的新生夹杂着,几乎清一色的LOL,整个气氛黑压压一片,不时传出几声气急败坏的骂声和指挥声。这让林霄望而却步。
比起这班彻底堕落的人,林霄觉得自己当个鸟厮还是挺有追求的。
林霄叫了份炒饭、一瓶饮料,慢慢的吃着,心神稍微安定下来。不禁又开始回想起刚刚在活动中心的经历,女孩甜美的笑声、敏感柔软的脚底,修长的美腿,放在床上的袜子和床边的帆布鞋。。。一幕幕都在眼前浮现,一想到这很难接近的冷美人儿就这么被自己挠了20多分钟的痒,被迫丢面子大笑出声,林霄就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也非常大胆。
他正在得意的回味着,突然电话响了,接起来,是陈贺。原来是活动刚刚结束,寝室的成员们正在商议一起吃一顿饭。陈贺看了看表,距离他离开广场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开学时寝室四人早已齐聚,只是每日军训,根本没时间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一般来说新生军训的空闲时间主要都浪费
在了内务上,苦练帝国军队十大绝技之一的“叠被战术”,正如排长所说:十大绝技中最基础的叠被都练不好,将来还怎么练手撕活人、空手接子弹、小李飞刀、手榴弹炸飞机这些逆天神技呢?
听说终于有机会吃寝饭,林霄还是很乐意的。尽管刚吃了饭,却反而觉得更好,盘算一会儿不碰菜、只喝酒,应该会喝很多的。林霄起身结账,问明了地点,穿过街道辗转问了几个人,等找到饭店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林霄抬头看见店中高处悬挂的匾额“桃之有华,灿灿其霞”,店中桌椅都是木质、样式复古,墙悬古画,心想这里的设计者八成是个品味很高的人,胸中有沟壑。
然后,林霄看见了四位胸中更加有沟壑的迎宾小姐,她们个个身材高挑修长,白嫩的脸上画着淡妆,睫毛如帘,眼波如月,头挽高簪,脚蹬黑靴,身穿绛红旗袍,愈发显得纤细典雅。她们莺歌燕语热情的给林霄指座位,林霄则愈发的神清气爽,觉得今天太美好了。
三位舍友早已就坐,其中除了陈贺的体型比林霄整个大上一圈以外,剩下两人身材都很瘦小,一个叫张士诚,一个叫陈友谅。这张士诚是个陕西人,懂文物,而且梳着偏分、戴着眼镜,真是有几分古董商人的味道;陈友谅是个猥琐男,自称是湖北人,说话却是一口福建口音,而且还带着娘娘腔,以至于陈贺总调侃怀疑他是夷州派到帝国来的间谍。
酒过三巡,大家舌头逐渐的大了,男人们聊天,话题永远有女人,聊着聊着,就扯到了“三大校花”的事,林霄一听起此事,就来了精神,赶忙敦促陈贺早点招供。陈贺言语间无不得意,对着张士诚和陈友谅,喷着酒气说道,叫你们两个不来,非要去LOL,错过了吧,今天我和霄哥已经见到三大校花的其中一个,而且还近距离的听了她唱歌。。。
陈友谅却满不在乎的插过话头:“你以为我们没去就不知道了么?别忘了三大校花的事还是我最先知道然后告诉你的,再说,这是信息时代,什么事都亲临现场那还要什么效率?”说罢掏出手机,摆弄几下,一阵歌声想起。“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原来陈友谅得到了这一段的视频,林霄却觉得,视频的质量怎能和现场相比呢。
陈友谅继续说,他目前对三大校花各种资料的了解,在新生里面无人能及。林霄却心想,自己在刚刚军训结束这一天,也就是入学第17天,就挠到了其中一名校花的脚心,这个记录,肯定比陈友谅的含金量高多了,像陈这样专攻网络、打听小道消息的宅男,一遇到现实中的事情便会畏缩不前,了解的情报再多又有何用?
不过林霄还是很虚心的问关于三大校花的详细资料,陈友谅还想故作神秘卖弄一番,却突然发现三人目光猛的一紧,连忙一股脑全说了出来。所谓三大校花,包括两个学姐和一名新生。其实这个排名是三天前才更新敲定出来的,上一个版本的排名,还不包括新生,而且有四大校花。然而在上个学期,有两位大三的学姐,其中一个最近交了个一无是处的男友,另一个学姐被包养的事情曝光,冷了屌丝们的心,形象一落千丈,遂在校花榜除名,不过她们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若有谁能泡到她们,依旧是非
常值得吹嘘的事情。
张士诚忍不住问:“我一直奇怪,你说咱大一的新生,现在都还不会打扮,而且全被晒得黑黑的脸,像抗战剧的花姑娘似的,怎么可能评上校花呢?莫非是有人看出潜力股?”
陈友谅神秘一笑:“还真不是。此女是体育学院的,也不知怎么着,经过了半个多月的军训,皮肤白皙依旧,丝毫没受影响。而且她好像就不知道累,你们知道,他们体育学院哪有窝囊废啊?可是几天军训下来全都累了个东倒西歪,而她却像没事人一样,不但没有怎么样,反而表现优秀,在一众新生里脱颖而出,评上了全校军训十大先进个人。”
陈贺表示不信,他觉得这种荣誉都是靠着脸蛋搞关系就能弄到手的。也确实,那十大先进个人里面有七个都是女生,而且长得都不差。张士诚却突然说:“是不是今天上午会操时候给第一个方阵打旗的女生?”见陈友谅点头,张士诚笑道:“陈贺你还真别不信,这妞可没那么简单。她在新生教官联谊会上撂倒了一个中尉连长!我有视频!”
陈贺还是不服,表示自己也许也可以。突然林霄哈哈大笑:“那肯定是因为那个连长让着她!”此言一出,众人恍然大悟,全都笑了出来,接着大家又干了一杯酒。陈、张二人又开始念叨这位新晋校花的名字暂时还没有打听到,不过貌似叫什么小曼。林霄心中有鬼,急不可耐的问另外两个学姐都是谁。
陈友谅脸上又露出了卖弄的神情,继续开讲:“这两个学姐,都在大二,而且都在音乐学院。一个叫甄可兰,一个叫龙佳玉。”林霄讶然,咱们综合学院一个都没有?陈友谅点头,表示无奈。
陈友谅侃侃而谈,那甄可兰在音乐学院号称“天后”,从入学的艺考开始一直到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声乐全是最高分。不仅如此,从小到大获得奖项不计其数,参加无数演出。八岁时就成为帝国中央乐团的成员,十岁拍过一部微电影《青春的逆光》,说甄可兰是明星般的学生却实在有些委屈了她,因为人家本身就是明星。林霄隐约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貌似真的听过这个名字、看过那部电影。看来今天这位学姐就是此人了。
而龙佳玉相对来说低调得多,但这只限于现实。龙佳玉是个正经富二代,但却是富二代中不多见的才女,会写诗,精通十八般乐器,据说还是本省作协成员。她在音乐学院深居简出,了无踪迹。但在网络上,却是红极一时的微博女神。她的微博拥有七位数的粉丝,每天都有更新。或者传照片,或者自编一段意境悠长、岁月静好的文字,每一条微博的转发量都在2000以上,若论平均数均已过万。陈友谅说到此姐,林霄三人不约而同的掏出手机,询问龙佳玉的微博马甲,一番搜寻以后,却发觉不知何时早已关注了她,一时间你望望我,我看看你,好不尴尬。
三人正听得起劲,陈友谅堪堪讲完,却突然面露无奈之色,独自干了半杯酒,苦笑着说:“此等女神级别的人物,咱们。。咱们。。。唉!。。。”
张士诚也怅然说道:“塞上长城空自许,我等岂不惭愧,唉!”
看到陈友谅如此悲伤,林霄觉得,自己挠了甄可兰脚心的事情,还是不要宣布出去了。
第四章 追校花的可能性
这场酒一
直喝到了夜里十点多,众人互相搀扶着返回宿舍,胡乱换了衣服倒在床上之后,又开始了语无伦次的交流,各人畅谈人生,抒发理想,聊到了将近十二点,才各自睡去。
然而一直沉默寡语的林霄却难以成眠,窗外冰轮横空,显得分外明亮。他有个习惯,就是酒后第一次蹲坑之前绝不睡觉,当然,今天的失眠却多少有些“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成分。听了三大校花的事迹,林霄的心中又有了新的想法,那就是:要追到甄可兰!
林霄本来的打算,是和甄可兰缘尽于今天,自己能尽情的挠了她20多分钟的痒,已经是很知足了。可是这一次谈话,却让他有了新的希冀。说白了,就是虚荣心在作怪。尤其是看到了陈友谅那种仿佛面对着黑压压、高不可攀的天都峰一样的表情,林霄就无耻的YY起来,假使小明星校花甄可兰被我逆袭了,你还不崇拜死我?
大凡男人都有虚荣心,身为主角的林霄自然不能幸免。
皎洁的月光下,林霄开始对追校花这件事做可行性分析。
个人信息:
代号:校花 姓名:甄可兰。 昵称:未知
性别:美女 年龄:20上下 年级:大二
民族:汉(猜的) 籍贯:未知
身高:172(目测,183-11) 鞋码38(手测)
三围:84,60,85(目测) 体重:54(目测)
敏感度:非常怕痒 柔韧性:软(猜的)
性格:冷,出了名的
所学专业:钢琴表演 兴趣爱好:唱歌
校内所在组织:歌剧社团
感情状况:单身,但与传说中的社长有暧昧关系
宿舍与常去的食堂:不详(重点考察项目)
联系方式:不详(必须要弄到手的情报)
林霄体内的酒劲散去,脑中条理渐渐清晰,整理了一下之后,发现自己对校花真心知之甚少,如果贸然出手的话,追到她的几率并无限非接近于零,而是确确实实就是零。
看来,想要追校花,只有打持久战了。那就是:设法接近,完善资料,培养好感度的同时也要根据新的信息制定出新的方案来,待到时机成熟,把握大些再说。这样做,说实话,成功率其实也很低,但总也比兵贵神速直接冲过去表白要好。否则,今天的眼镜男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决定了以后,林霄又总结了一些自身的优势来鼓励自己。
1,自己刚刚入校,还没开学就已经挠到了校花的痒。能有这样的奇遇,某一方面也说明了林霄运气非常好。如果一直有这样的好运气,林霄最终搞定校花完全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2,自己在入学之初,就挠了校花的痒,这在心理上占有极大优势。等于一开始还没来得及投入,就已经赚大了。最后就算没有追到,自己挠了她20多分钟的经历也足以回报自己即将做出的一切努力。
3,就算没有校花的出现,林霄本来也是要加入戏剧协会的,不然一早也不会出现在这里围观。本来让他纠结的是到底该从协会的哪个社团入手,而校花的出现,正好帮他果断作出了决策:当然是加入歌剧社团!
林霄本人也很热爱表演,而且颇有天赋,这次入社计划是势在必行,追校花的想法么,成就成了,不成也还可以常常相处,也构不成什么损失。林霄想到此节,心中开阔了不少,窗外
月光如水,似乎更加迷人了。
时间过去6个小时左右,日期翻到了星期五。新生们会接受一天的课程,然后迎来双休日,作为军训后彻底的放松。
林霄逮住基友陈贺去食堂早餐,顺便问了问昨晚自己走后的情况。因一直有事,所以这才想起来问。陈贺反问他进展如何,林霄将甄可兰最后进入活动中心的事说了,当然隐瞒了自己挠痒恶作剧一节。
“昨天你走了以后,留下那三个学长围住那个倒霉蛋开始骂,其中那个唱挪威森林的,貌似已经大三了,骂着骂着就要打他,另外两个急忙拉架,可是就是拉不住。我看这人太过分,就把那个CS面罩戴在头上,上去打了那小子一拳,然后就跑了。摘下面罩换到辩论协会那堆人那里去围观了,貌似没被发现。”
“然后。。那人就不继续欺负人了?”
“嗯,我远远看见另外两个人扶着他去校医院了。”
“。。。一拳?身体素质那么差?我听人说。。那小子不是体育学院的么?”
陈贺笑了:“你以为人人都是你,国家二级运动员?”
林霄也笑了:“低调低调,彼此彼此。。。”
两人说罢开始讨论体育学院学生的水分到底有多大,然而说着说着陈贺发现自己拿的那本书赫然是《斗罗大陆一日游》,尼玛,拿错书了,陈贺也顾不得吃完,一阵风似的朝寝室跑去。
林霄暗笑这家伙怎么还看这种东西,一方面只好独自收拾盘筷,交到楼梯口,出了食堂向教学楼走去。这时已是7点半,一天中最勃勃生机的时间。校园大路上人头攒动,都是拿着本书行色匆匆的人,还有拿着面包的,当然还有抱着一摞相同的书去占座的。秋日里阳光灿烂,绿树未黄,重重成荫,林霄走在新的一天的朝阳下,却发现不远处有一位美女总是盯着他看。
第五章 他乡遇红颜VS一棵树的恐怖传说
林霄顺着目光望去,见那女孩是个瘦高个儿,怕是有175的样子,和自己差不多高,一头中等长度的散发,脑侧还歪歪扎着根小小的辫子,显得俏皮可爱。一双长腿非常细,身穿背带一体短裤,脚踩黑匡威,散发出很强的青春活力。
林霄和她对视片刻,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女生,却又不敢确定。瘦高女孩却迈动长腿,三步两步的跳过来,对林霄说:“不好意思,是林霄么?”
林霄茫然点了点头,谁料那女生态度大变,“咚”的一声对着他的胸口就是一拳,骂道:“过分啊你!连我都不认识了!”这个语气,还有这个动作。。难道说。。。没等他继续想,女生抬手将刘海捋起来,露出额头,凑到林霄眼前,说:“想起来了吧?”林霄一见这副露出额头的纯素颜,立刻就想起她是谁了。敬告诸位千万不要被此女“骨感白富美”的外表所迷惑,当你真正了解她的时候,你会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阿忻?真的是你?”
瘦高女孩名叫简路忻,是林霄高中的校友。纯粹女汉子,从小练体育,会功夫。只是高中那时她还是假小子,高高的个子、纤瘦的身材、利落的短发,清秀的俏脸和白皙的皮肤,让她身后一直追求者云集,而且其中男女参半。林霄高中时候能认识她纯属巧合,因听说国家二级运动员有加分,自己身体素质还可以,所以加
入了学校的体育队。简路忻当时在练田径十项全能,两人一来二去渐渐熟络,吃饭什么的常常组队行动,风云一时。但他们自己却不以为意,林霄自己曾说,和此女绝无感情,只有基情。
这种局面维持了大概一个学期,后来因简路忻是体育生,高三便去各地参赛,二人就断了联系。等到高考之后,林霄一直没开人人帐号,所以了无音讯。可是林霄怎么也没想到,她和自己竟然考入同一所大学,今天竟还能在这里相见。
“一年多没见,你变了好多,前凸后翘了都,呵呵。”林霄一见面就开始调侃阿忻。
“去你的!哈哈”阿忻推了林霄一下,“我也不能一直那样啊,会嫁不出去的。”
“话说你考到哪个院系了?”
“毫无悬念,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林霄看着阿忻白皙的面孔,突然想起了张士诚和陈友谅说的那个新生校花。那个体育学院永远晒不黑、还撂倒一个中尉的荣誉女生。“阿忻,你是不是改了名字?”
“没啊。简路忻,永远不变。”
“额?我听说你们体育学院有个新生军训也没被晒黑,而且功夫了得,摔倒了一个连长。我看你现在也还是这么白,就寻思他们说的不会是你吧?”
“怎么会!我压根儿就没军训,昨天才下火车。再说了,你是知道的,校花神马的爷可从来不稀罕。你说那个女生叫胡晓曼,喏,那边那个就是了。”
林霄没注意到阿忻嘴角的坏笑,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只看到了三个家属区来晨练的老太太。惊觉上当的一瞬间,突然左右肩膀同时一紧,被阿忻双手搭在肩膀上,高挑的身躯轻盈一翻,撑着林霄的肩膀倒立起来。尽管阿忻非常的瘦,大概只有90斤左右的样子,可是也压得林霄只有站稳之力,一步也走不动了。
林霄大囧,环视周围的人都在往这边看,连忙小声说道:“别闹,快下来。”
阿忻垂下一头散发,坏笑着说:“大色狼,比我还色。。哈哈哈。”
林霄问:“你到底下不下来?”阿忻拒绝,林霄嘿嘿冷笑:“那就别怪我喽。”左手抬起,伸到阿忻的腋窝处轻轻的搔了两下。
“哎呀!不要!哈哈哈哈。。”倒立着的阿忻痒的身子一缩,胳膊再也无力支撑身体的平衡,腰肢一扭,身子翻折下来,稳稳的落地。可是林霄似乎不肯罢休,双手十指翻飞,作势向阿忻腰部伸去,阿忻扭头迈开两条长腿逃之夭夭,林霄在后面紧追不舍。
可能是心理作用,阿忻一边跑一边咯咯的笑,二人都练过田径,一个逃一个追,很快就跑到了教学楼门口。阿忻回头抓住林霄两只手,笑道:“我错了、我错了。。。放学再说好吧?你先把号给我存了。”林霄也怕迟到,于是两人互相留了电话号码,约好中午再见,阿忻一蹦一跳的上楼去了。
整个一上午的上课时间,林霄有时在想阿忻,更多的时候是在想甄可兰,甚至有几次莫名其妙的想到了那个素未谋面的胡晓曼。。不过接触的最多的,则是那条关于大学的恐怖传闻。
传说中,每所大学里都有一棵神秘的、看不见的高树。
树上,挂了很多人。。。
很久很久以前,在拉格朗日照耀下,有几座城:分别是常微分方城和偏微分方城这两座兄弟城,还有数理方程、随机过城。从这
几座城里流出了几条溪,比较著名的有:柯溪、数学分溪、泛函分溪、回归分溪、时间序列分溪等。其中某几条溪和支流汇聚在一起,形成了解析几河、微分几河、黎曼几河三条大河。
河边有座古老的海森堡,里面生活着亥霍母子,穿着德布罗衣、卢瑟服、门捷列服,这样就不会被开尔蚊骚扰,被河里的薛定鳄咬伤。城堡门口两边摆放着牛墩和道尔墩,出去便是鲍林。鲍林里面的树非常多:有高等代树、抽象代树、线性代树、实变函树、复变函树、数值代树等,还有长满了傅立叶,开满了范德花的级树...人们专门在这些树边放了许多的盖(概)桶,高桶,这是用来放尸体的,因为,挂在上面的人,太多了,太多了...
这些人死后就葬在微积坟,坟的后面是一片广阔的麦克劳林,林子里有一只费马,它喜欢在柯溪喝水,溪里撒着用高丝做成的ε-网,有时可以捕捉到二次剩鱼。
后来,芬斯勒几河改道,几河不能同调,工程师李群不得不微分流形,调河分溪。几河分溪以后,水量大涨,建了个测渡也没有效果,还是挂了很多人,连非交换代树都挂满了,不得不弄到动力系桶里扔掉。
有些人不想挂在树上,索性投入了数值逼井(近)。结果投井的人发现井下生活着线性回龟和非线性回龟两种龟:前一种最为常见的是简单线性回龟和多元线性回龟,它们都喜欢吃最小二橙。
柯溪经过不等市,渐近县和极县,这里房子的屋顶都是用伽罗瓦盖的,人们的主食是无穷小粮。 极县旁有一座道观叫线性无观,线性无观里有很多道士叫做多项士,道长比较二,也叫二项士。线性无观旁有一座庙叫做香寺,长老叫做满志,排出咀阵,守卫着一座塔方。一天二项士拎着马尔可夫链来踢馆,满志曰:“正定!正定!吾级数太低,愿以郑太求和,道友合同否?”二项士惊呼:“特真值啊!”立退。不料满志此人置信度太低,不以郑太求和,却要郑太回归。二项式大怒在密度函树下展开标准分布,布里包了两个钗钗,分别是标准钗和方钗。满志见状央(鞅)求饶命。二项式将其关到希尔伯特空间,命巴纳赫看守。后来,巴纳赫让其付饭钱,满志念已缴钱便贪多吃,结果在无参树下被噎死(贝叶斯)。。。。。
第六章 报复开始
中午12点半,重庆风味馆。
林霄面对着瘦高的阿忻,二人大谈人生,从高中轶事说到万恶的高考,从学习说到体育,互相陈述着分别后自己的经历、去向,最后免不了的就说到了现状。
故事进行到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林霄所在的学府了。这里名曰【燕赵大学】,坐落在帝国东北的冀、幽交会之处,东临渤海,北连满洲。地理上看虽然边陲,却是个经济繁华之地。
当初燕赵大学只是艺体类院校,因“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而命名,校如其名,培养歌手才是主流。所以下面只有三个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和综合学院。而其实,综合学院就是个摆设,只不过是学校申请指标用的。然而自从2年后燕赵大学妹纸的质量赫然排在全帝国第二之后,考来综合学院的学生一年比一年多。到了林霄这一年,校内尽管还是音乐、体育、综合“三足鼎立”
,可是综合学院的学生总数,竟比音乐、体育两个学院加起来还多出五六倍来,下辖20多个系部,被人戏称为“扁平化管理”。近年来因为综合学院实在发展的太庞大了,据说学校要将其分成文学院和理学院,可是一直也没有消息。
出场的新生中,唱《洋葱》向甄校花表白的眼镜男属于音乐学院,只不过他学的是吹箫,所以歌唱的也不怎么好;而胡晓曼、简路忻二女属于体育学院;林霄、陈鹤、张士诚、陈友谅这四个人则全都是综合学院的。
再来说说学生组织。学生会作为执政党、协会中的王者,自然权力非常大。下面N个部门,都有老师撑腰,哪个都不是吃素的。而其他那些在野党,称为协会,声势浩大,协会下面才是各个社团。但有普遍就有例外,协会管社团也不是绝对的,譬如文学社,不依附于任何一个协会,规模却比一般的协会还大得多。
林霄钟意的戏剧协会,算是很大的了,据说现在这一任会长很有能力,兼并了好多社团,终结了校内表演类社团一盘散沙的传统。戏剧协会的旗下有个英语社,当初也是个独立的大社,不知是被谁搞的最终分裂,一小半人退出改投文学社,而社长则率领余众加盟了戏剧协会。现在英语社只负责英语剧和卖四六级答案两项事务。什么?你问我英文名著和英语学习怎么都没了?因为那些高手都去文学社了。
戏剧协会除了英语社,还有相声社团、小品社团、话剧社团和歌剧社团。总之都要登台表演的,除非拍微电影。甄可兰所在的社团是歌剧社,听起来不但高雅,而且历史悠久。
“什么?你要去歌剧社团?”简路忻放下筷子,惊奇地问,“纳新才刚刚正式开始,还有一周多的时间呢,你这么早做决定,莫非。。。”
阿忻清秀的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容。“快招!看上哪家妹子了?不对,应该是学姐!”
林霄没什么好隐瞒的,答道:“三校花之一,音乐学院甄可兰。”
阿忻板着脸。“没想到你也那么庸俗,校花啊女神啊,哪有一个好东西。”
林霄解释:“我发誓,我是最后才知道她是校花的。”
林霄在这里隐瞒了两点:第一,他不是“最后”才知道的,而是挠了甄的脚心之后才确定的,所以那个最后用的不准确,更何况陈鹤之前还提过一次;第二,林霄在挠甄可兰之后、寝室聚餐之前虽然还是想入社,却不想和她再有什么瓜葛。而恰恰是听说了甄可兰是人人垂涎的校花以后,他的想法又发生了改变。简单地说,林霄性格里确确实实就有阿忻所鄙视的那种庸俗的虚荣心,只不过他绝对不肯承认就是了。
阿忻却信以为真,简单思索了一下,说:“既然如此,那我全力支持你!歌剧社是吧?我也去。”
林霄喜出望外:“真的?那太好了,有你帮忙我就自信多了!”
阿忻嫣然一笑:“那是,我们是死党,我不帮你谁帮你。”
两人吃饱了饭又聊了半天,末了,阿忻突然提出要买单,说早晨的事情就这么算了吧,结果还是被林霄抢先。林霄看似大义凛然,实则有自己的小算盘,看阿忻幽怨加恐惧的眼神就知道,林霄没打什么好主意。
“唉呀你讨厌啊、。。。以前每次你也都这样找个理由就欺负我。。。”阿忻出声抗议着
,两只小拳头不停捶打着林霄,可是任谁都看出来根本没怎么用力。后者正在体操木马架子前,用跳绳把她的脚绑在木马的扶手上。这里是学校的体育馆,体育学院学生训练的地方,这个时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林霄高中时也训练,找地点这些工具自然轻车熟路。
阿忻一只鞋已经扔到一边,穿着白袜子的脚抬起来架在木马上,被跳绳绑了个结实。她的双手抓住木马的另一个把手,也被绳子固定住。林霄绕到了木马的另一侧,打量着阿忻。半年了,她已经从假小子转变成了小美女,虽然性格上似乎一点没变,不过视觉上改观太大了。眼见这么一位瘦瘦的高挑美女被自己脱了鞋高高的抬起一只脚绑在木马上,林霄除了久违重逢的那种快意,更平添了一股新奇。
“这是。。要开始了么?”望着林霄得意的坏笑,阿忻觉得心里很没有底。半年多来一直没和林霄联系过,也不知道自己以前锻炼出来的适应能力有没有退化。可是就在林霄的手指在她脚心里钩动的一瞬间,阿忻惊讶的发现自己对痒感的适应并非退化了,而是。。。。。完全消失!
根本无法忍受的奇痒毫无阻碍的从脚底传入五内,阿忻只觉得好多看不见的虫子在体内爬来爬去,林霄只挠到第一下,她就一声怪叫,紧接着咯咯笑个不停。可是要命的是这种奇痒竟一波比一波强烈,任阿忻怎么拼命挣扎、蜷缩脚底都完全无济于事。很快,阿忻笑的大脑一片空白,突然嗷的一声尖叫,支撑地面的腿猛的无意识用力,整个人跳了一下。阿忻腿劲不小,把沉重的木马带动得也震动了一下,发出“咣”的一声厚重声响,在空荡的体育馆中回荡开来,当然,很快又被新的一轮大笑所取代。
阿忻的笑声和昨天的甄可兰有很大不同,甄校花无论痒成什么样子,笑声中总有一些娇滴滴的味道;而阿忻开朗惯了,笑声嘹亮,听来真实的多。林霄见那么笨重的木马居然被阿忻拽动了,也担心出危险,索性直接蹦到木马上面坐着挠,阿忻笑骂不绝,很快就流了眼泪,林霄也没打算挠她多久,于是跳下木马帮她解脚腕处的绳子。
还没有解开的时候,一声大喝将两人突然吓了一跳。
“你在干嘛!放开她!”——居然还是个女同学。
第七章 开学第一天,遇到两校花
林霄回首一看,一名扎着马尾的女生闯了进来。她穿着绛红色格子的及膝短裙,见了林霄二人二话不说,冲过来欺近了就是一脚。林霄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随手一挡,却没想到那女生力气居然特别大,踹的林霄失去平衡,撞在木马上,疼的七荤八素。
那女生似乎还要攻击可是此时阿忻已经反应过来,伸手架住了她。多亏刚刚林霄先帮她解开了手上的绳子,否则貌似林霄要吃大亏。
“不要这么莽撞好不好?我们是一起的!”
女生疑惑的看着阿忻绑在木马扶手上的白袜脚,阿忻脸顿时变得通红,飞速解开了自己脚上的束缚,蹲下身去穿鞋。女生碰了个钉子,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林霄发现这女孩长得竟然特别漂亮,白白净净、身材挺拔,更难得的是她眉宇间散发出一股极其罕见的勃勃英气,一身穿着中规中矩,一看就是个好孩子,浑身上下的正能量。
女生也很纳闷
,自己提前到这里想要先练练健身,走到附近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笑声和怪叫声,进来就看见一个男的在绑一位打扮前卫的美女(其实是在解绳子)。。。。但是,谁会想到他们两个认识呢?一般人就算再疯再闹也没有玩捆绑的呀。。除非是。。。传说中的SM爱好者?想到这里,女生不由得斜着眼睛望了望林霄和阿忻。
此时阿忻已经系好了帆布鞋的鞋带,站起身来正好看见对面那个有些怀疑和鄙夷的眼神,登时怒气上涌,喊道:“看什么看!莫名其妙!”
之前还一脸尴尬和歉意的女生听到这句话,突然冷笑了一声:“你们才莫名其妙,我懒得想你们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癖好!”说罢马尾辫一甩,径自去对面练哑铃了。如此针锋相对,看来这个女生也不那么简单,多半是个极其强势的狠角色。
阿忻抬手就要追上去打,可是被林霄拦住了。他们俩现在之所以在体育馆出现,绝非仅仅报复惩罚一下阿忻那么简单,一定还有别的目的。林霄说:“那么,我们开始吧。”说罢开始搬动木马,阿忻问了句:“刚挨了一脚吧?你不要紧么?”
林霄笑道:“没事!”
几分钟后,两人将木马还有几个体育用的架子按照一定规律摆好,这期间对面的漂亮女生时不时的总向他们这边看,大概还是好奇吧。然后,林霄得知了一则特大新闻:这位因为误会踢了林霄一脚的马尾辫少女,正是新生中炙手可热的人物,新晋三大校花的胡晓曼。当然,这是阿忻悄悄告诉他的,瞧着阿忻的表情,貌似就算没有今天的事情,她本身就看胡晓曼不爽。
林霄现在的心情,自然是非常吃惊。想不到军训刚一结束,第一天上课,三大校花的本尊就被自己无意间见到了两位。不过他的吃惊维持了没有多一会儿,就轮到对面的胡晓曼吃惊了。
林霄二人摆完了器械,稍微休息了一下,就开始了激烈的对打。
阿忻这时候女汉子属性全开,一双笔直的长腿上下翻飞,当然手上也没闲着,像是穿花蝴蝶一样变幻出各种招式,转眼间,就已经攻出七招。林霄虽然是男生,身高却和阿忻差不多,身材上属于很瘦的,因此也分外灵巧,简单的闪避了几下,双掌连推,也摆开架势迎战。
这两人有攻有守,噼噼啪啪的拆了十几招,谁也没有打到谁。林霄突然一个后空翻,越过身后一个一米二的架子,阿忻则紧追不舍,上前一步,黑色帆布鞋踏在架子上,借力一跃而起,居高临下的发出凌厉的攻击,二人自此开始了长达一分钟的游斗。二人你来我往,矫健的身影在一众障碍物中穿梭翻越,再加上漂亮的武打动作,极具视觉效果,眼花缭乱的招数层出不穷,简直比电视上的特效还要好看。
胡晓曼看着来回穿梭着对攻的两人,惊讶的合不拢嘴。她本人也是会功夫的,而且还是位有实战经验的年轻高手,但她却从没见过如此精彩的打斗场面。虽然她能够看出来二人花哨的动作均没有真正的杀伤力,但是仅仅作为一种表演性质的运动,这里面的创意就足以令人震撼。
胡晓曼或许能看出阿忻是个学武术的练家子,可是却肯定看不出林霄的路数。严格的说,林霄从没系统学过功夫,但他有一样罕见的特长,就是Parkour .
一项起源于法国的极限运动,中文译为“城市疾走”,通称跑酷。这项运动,是以最节省体力的方式达到目标,中间不限动作,以非常自由的方式越过障碍,其中以翻滚、攀爬和跳跃居多,非常具有观赏性。
跑酷,需要有很好的身体协调能力,力量和弹跳力也是必备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胆量。要知道翻几个跟头就从车流纵横的马路中间穿过这种事,不是谁都敢做的。林霄练习跑酷也是因缘巧合,小的时候练过一阵体操,后来偶尔接触到这项运动,觉得自己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于是就开始练习,想不到自己的天赋很高,竟然练得不错。后来中学的文艺演出,林霄就和阿忻合计着联手编出当年惊艳全校的一段动作来。
林霄把各种空翻和跳跃动作都发挥到了极致,阿忻的招式也愈发令人目不暇接。时隔一年,再次施展出来两人还能配合到这个水平,已经是奇迹了。只要再多练两遍,一定足以通过社团的入社测试,成功进入歌剧社团的,至于唱歌么……还是各准备各的吧,保险些。
一整套打斗动作练完,饶是两人身体好,也都累的气喘吁吁。林霄喝了几口纯净水,倚在木马上看着地板发呆,只听嘟嘟声响,一双深棕色的小皮靴映入眼帘。
林霄向上看去,深红色黑格子裙,白色荷叶领女衫,挺拔俊俏的脸,利落的马尾辫,正是适才踢了他一脚的胡晓曼。刚才一脸正义的她此时笑眯眯的,竟显出几分可爱,两只小手端在胸前,“啪啪”的鼓着掌。
“精彩、精彩!你们真是太厉害了!一直在准备节目吗?刚才我误会了,真是不好意思!我向你们道歉!”她说罢居然弯腰鞠了一躬,头低得很深,至少有60°,显得特别诚恳。那根绑在脑后乌黑的马尾辫用力的甩了一下,林霄顿时怨念近散,连忙回答说:“哪里哪里,是我们吓到你了,该我道歉才是。”
不料阿忻却不领情,说:“少来!你知道你那一脚力气多大么?你这完全是对付匪徒的力气了。要不是林霄身体好,肯定会受伤的。”
胡晓曼歉然道:“林霄是吧,真抱歉,是我没分寸。。。你们要是还在生我气,就来打我几下吧,打到你们解气为止。我受过抗击打训练,没事的。”
林霄哪里会去打她,连连摇头说:“那怎么行。。我真的没什么、、、”可是阿忻却不依不饶,大眼睛转了一圈,笑着说:“既然这么有诚意,那就举起双手吧,不会真的弄痛你。”
胡晓曼依言举起双手握在一起,腹肌暗暗用力,她心知林霄大度,阿忻紧张林霄所以刻薄了些,没准儿会打的很疼。谁知阿忻似乎看出她腹肌用力,将手按在她紧凑的肚子上揉了两下。胡晓曼明显感到一丝不自然的感觉,却不是很明显,只有紧张的盯着阿忻的动作,却不做声。
阿忻细细的指尖沿着腹肌的轮廓慢慢的探索着,另一只手却伸到胡晓曼的腰窝里轻轻的搔着。
“………………嘻!”
2秒后,胡晓曼终于没有忍住,贝齿微露、轻轻的笑出声来。
阿忻乘胜追击,原来在小腹的那只手移动到了另一侧的软肋上,轻一下、重一下的揉捏起来。胡晓曼高高举起的双手猛的震动起来,两只胳膊不受控制的向下缩去,同时“噗哧!”一声,像漏了气一样咯咯的笑
起来,阿忻的手已经收回去了笑声还没有停住。
“。。。我。。我受、受不了这个。。不行。。。不好意思。。”胡晓曼脸上还全是歉意,似乎丝毫没留意阿忻恶作剧得逞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