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小女孩(8)
歡樂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當然這只是對我而言,對五個被癢刑折磨得欲生欲死的小女孩來說,這一天幾乎有好幾個世紀那麼漫長——掛鐘上的時針已經悄悄指向了四,留給我的玩樂時間已經不多了。
沒有給女孩們太多休息的時間,我開始了第二個“遊戲”。
黃閱、陳丹、李文靜、林貝這四個在“拷問”遊戲中落敗的小女孩被我四馬攢蹄成一排,值得一提的是,黃閱的身上仍穿著那件拘束衣,兩隻小腳丫上綁得如繩藝一般的棉繩也沒有撤去,因為實在是太好看太誘人了。而作為獲勝者的陳菁青——她也被四馬攢蹄著,雖說這樣對她有些不公平,但見識過她折磨陳丹時的兇殘後,我對她實在不敢有半分的掉以輕心,而四馬攢蹄能確保她耍不了任何花招。這樣的待遇適用於同樣下手狠辣的陳丹,但如果獲勝的是比較老實的黃閱、李文靜或林貝中的三者之一,我想我至少會幫她們解開連接手銬和腳銬的那根短鏈,讓她們稍微舒服一些。
“第二個‘遊戲’叫‘腳心猜字’,我會依次在你們的腳心裡寫上一個字,每個字寫三遍,誰先猜出來算誰贏;如果一輪過去都猜不出來,我就重新寫兩個字給你們猜;如果還是沒人猜出來,我就再寫三個,就這麼一直加;如果到你們腳底寫不下字了還是沒人猜出來,那就都算輸。”
宣佈完“遊戲”規則後,“遊戲”就開始了——我無法保證每個小女孩都能聽懂我定的規則,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畢竟她們都處於等待撓腳心折磨的到來的高度緊張中,腦子本來就不夠用,而我那條條框框的遊戲規則我自己說的時候都覺得有些拗口,她們聽蒙了也是正常。
我的第一塊“寫字板”是排在最左邊的李文靜的腳心。
按照我的判斷,水筆的筆頭和牙刷的刷毛帶給小女孩的腳心的癢癢程度是差不多的,都是分分鐘把人活活癢死的那個等級,所以明明已經命令以及威脅李文靜“腳不許動”了,可當我手中的水筆戳在她的腳心裡時,她還是癢得本能地掙扎了起來。
然而即便我用另一隻手扳住她的腳趾、鉗住她的小腳丫,但畢竟用牙刷刷腳心和在腳底裡寫字不一樣,前者只需要捉好她的腳趾不讓它們搗亂就好了,而後者要求她的小腳丫必須一動不動的,這樣才能落筆,但顯然要真的完全控制住一隻滑溜溜的小腳丫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幾乎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字寫了上去。
一個很應景的字,“腳”。
我告訴李文靜這是第一遍,然後又寫了兩遍。
但對只顧著癢只顧著笑的李文靜來說,寫一遍和寫三遍其實沒什麼區別。
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工,在接著在第二塊“寫字板”上鞋子之前,我費了些時間和力氣將三十根皮筋一根一根地綁在李文靜、陳丹和林貝共計三十隻小腳趾上,然後像先前為黃閱舔陳丹腳心提供便利而用皮筋把陳丹的腳趾往腳背方向拉都極限一樣,將六隻腳丫子繃成了六朵綻放到極致的“花”,這樣一來,再加上腳銬和腳趾銬的束縛,我的“寫字工作”就基本沒什麼阻力了。
至於黃閱,她的小腳丫上還捆著那條足有兩米長的棉繩呢,自然不需要再畫蛇添足。
很快陳丹、林貝的腳心都被我寫上了三個“腳”字,而黃閱的腳心因為剛好
被棉繩壓住了,我也懶得撥開繩子把筆頭探進去,就隨便在一個靠近腳心的位置寫了,反正對怕癢得要死的黃閱來說,“腳心寫字”和“腳底寫字”是一個概念,而她們三個跟李文靜的反應一樣,都是筆尖剛一觸碰到腳心,就癢得哇哇大叫,哪還能分出神去感覺腳心裡那一筆一劃寫的是什麼。
第二輪我寫的是“腳心”。李文靜、陳丹和林貝依然是隻顧著笑,反倒是最怕癢的黃閱,大概是因為“心”字的筆畫比較簡單,她猜出來了,只可惜她“心”、“心”、“心”“心”了半天都沒能把“腳”字帶出來,也就只能接著被我在腳底裡寫字。
再然後我寫了四乘三共十二個“撓腳心”。
再再然後是“怕撓腳心”。
“不怕撓腳心”。
“我不怕撓腳心”。
“我才不怕撓腳心”。
……
其實這麼幾個字寫下來後,我就已經發現這個我臨時想出來的遊戲的不可行性——一個很簡單也很現實的原因:光是一個“腳”字都猜不出來,那更多的七個字甚至是十幾個字又怎麼可能反而能猜得出來?所以到後來我都不停下來問她們“是什麼字”了,直接在她們的腳底裡寫起李白的詩來——到我這個年紀來我也就只記得小學的時候背得滾瓜爛熟的李白的詩了,也不知道詩仙泉下有知他的詩被我寫在幾個小女孩的腳底裡,會不會提著青蓮劍砍死我。
一直到四個小女孩的腳底都被我寫滿了字、笑得口水直流,我才宣佈遊戲結束,沒有獲勝者,也就是說,她們四個都得參加下一個遊戲。
我挺相信“招不怕老,管用就好”這句話的,而我也是這麼做的,比如說第三個遊戲,“舔腳心”。
“舔腳心”這招我在先前要黃閱撓陳丹腳心的時候已經用過了,但這並不影響我再用一次。
我把她們從倒臥的姿勢調整為側躺,但四馬攢蹄我沒動——這主要是為了固定住她們的腳丫子,防止像之前黃閱因為腳心受癢不過而猛踢林貝的臉那樣的事發生。然後黃閱的臉貼著陳丹的腳底、陳丹的臉貼著李文靜的腳底、李文靜的臉貼著林貝的腳底、林貝的臉貼著黃閱的腳底地把她們擺成了一個“四頁風車”,接著給她們一個一個戴上皮製的項圈,又把項圈附帶的短鏈的另一頭穿過腳縫系在前一個小女孩的腳銬上且將短鏈的長度調到儘可能的短,使得她們只能把頭埋在別的小女孩的腳底裡。這同樣是一個很羞恥的造型。
然後我告訴她們,誰先把舌頭一伸就能舔到的腳丫子的腳底裡寫得密密麻麻的字舔乾淨,誰就算贏。
有必要說明的是,“舔腳心”這個遊戲是在我往她們腳底裡寫字之前就預想好的了,所以我用了比較容易“擦”掉的可擦筆,當然肯定是有些不衛生的,這是避免不了的。
與上一個“遊戲”我得親自上陣不同,這一次她們是互相折磨自己的小夥伴,我只需要欣賞和拍照錄像就好了。
老樣子,我的目光最先落在了我最喜愛的黃閱的身上。貼著黃閱的小臉蛋的是陳丹的腳底,對黃閱來說,這簡直可以說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感覺了,而已經在這雙腳丫的腳底裡“大展舌頭”過一次的她也沒什麼心理負擔,且又有可能被扣下來、回不了家的壓力逼迫著她,她第一個伸出了舌頭,舔在了陳丹的腳心裡。
被四馬攢蹄死死地禁錮著、腳趾也都被皮筋綁住的陳丹除了癢得身子一抽一抽的而又因為被項圈束縛著根本甩不掉黃閱的舌頭外什麼都做不了,或許她心裡還是有一些慰藉的,畢竟帶給自己又癢癢又噁心的感覺的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黃閱,腳心沒有被第二條舌頭侵佔。
而林貝就沒黃閱這麼豁達了,雖然她也舔過黃閱的腳心,但當時我忙著拍照和錄像,並沒有太過苛求她們要怎麼去舔前一個小女孩的腳心,她也就耍小聰明,做了個樣子給我而已,現在要她真的去舔黃閱的腳心了,而且為了能把字舔掉她得舔得很用力且舔很多下,這她就下不了舌了。
而同時她也接受不了自己的腳心會被同樣地“舔得很用力且舔很多下”,於是她試圖跳出這個“遊戲”,試圖把頭從黃閱的腳底裡抬起來,試圖甩掉舔著她腳心的李文靜的舌頭,但她從頭到腳滿滿的各種束縛註定她再怎麼努力也是徒勞的。
至於李文靜,也不知道該說她是幸運還是不幸。說她幸運,是因為本應舔她腳心的陳丹拒不“開工”,她少捱了一頓癢癢;說她不幸,是因為她要“清潔”的是林貝的37碼大腳丫,“工程”本來就比其他小女孩的大,而林貝又一個勁地掙扎,嚴重妨礙了她的“清潔工作”,這讓她很是著急,如果不能趁著在這輪遊戲中她的腳心逃過一劫的優勢取勝,那麼下一個遊戲她就又不知道得被怎麼撓腳心了。但她也只能這麼幹著急著。
陳丹則是早早也就選擇了棄權,和之前一樣,她寧死也不肯去舔別的小女孩的腳心,但這與羞恥心什麼的無關,她只是純粹地覺得舔腳心這個行為很噁心而已,我也懶得再怎麼逼她,由著她去了,只是這樣一來,我就又組不成一個“舔腳心環”了。
林貝最終還是屈服了,伸出了舌頭。
這無疑才是正確的選擇,要知道在舔腳心遊戲開始之前黃閱的腳丫子是被一條足有兩米長的棉繩綁成一團的,我都是挑沒綁著繩子的地方下筆的,實在寫不下了就疊著其他字寫,所以她腳底裡真正寫了字的部分並不多,而且黃閱的腳丫子是偏小的,算起來林貝的工作量可以說是最少的。
一時間三條泥鰍似的舌頭如火如荼地分別在三雙小腳丫的腳心裡舔了起來,同時也夾雜著幾聲強忍不住的笑聲,而我也時不時地提醒她們“這裡已經舔乾淨了”、“往左邊一點”之類的,以彌補她們被蒙著眼睛的缺陷。
這輪遊戲的獲勝者是李文靜。
然而這只是我宣稱的。事實上,一直到我對這個遊戲失去熱情——李文靜的不算——其他三個小女孩的腳底裡或多或少還是剩了些字的,而我估摸著剩下的時間也有些不夠用了,乾脆就利用她們什麼都看不見這點“選”一個獲勝者。當然,這個“選”也是有講究的,比如說,陳丹連舌頭都沒伸出來一次,於情於理都不可能判她贏;黃閱其實是舔得最賣力的一個,但為了多玩她的小腳丫一會,就算她真的成了獲勝者,我也會找個由頭把她拉下來;林貝在被我折磨了半個多白天后居然還留存著反抗之心,這意味著等會我放她回家後她可能會給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這是我不能忍的,所以她還得接受下一個遊戲的調教。那麼獲勝者就只能落在李文靜頭上了。
然而在
將李文靜移出“遊戲區域”之前,我給她上了一堂名為“不要心懷僥倖”的課——我用蘸了肥皂水的大木刷給她“洗”了腳。或許她上一刻她還在為自己腳心噴都沒被碰一下就贏了遊戲而沾沾自喜,下一刻就被突如其來而又鋪天蓋地的癢癢淹沒了。刷子刷在腳心裡的癢癢對任何一個小女孩來說都絕對是要命的,怕癢程度處於中上水平的李文靜更是如此,而當原本摩擦阻力很大的刷子有了滑溜溜的肥皂水的助攻後,在李文靜那可憐的小腳心裡刷起來那是一個順暢,一秒就夠從腳趾刷到腳跟、腳跟刷到腳趾地刷一整個來回,癢得她不要不要的。
其他三個小女孩也都多少捱了幾下,但這主要是為了幫她們洗掉腳底裡的字和口水,好開始第四個遊戲。
第四個遊戲是一個積分挑戰。遊戲共五輪,每一輪三個小女孩都要從大木刷、牙籤、牙刷、梳子中選擇一樣進行挑戰,即由我使用該“刑具”刷/戳/鋸她的腳心一百下。在此期間她們不能發出任何聲音,否則則算其挑戰失敗,挑戰失敗不得分,且作為懲罰,必須接著挨完剩下的撓腳心;而挑戰成功則能獲得相應的積分,大木刷5分,牙籤4分,牙刷3分,梳子2分,以及我為在我看來以上四樣“刑具”一樣都受不了的黃閱設立的“手指1分”。再者,如果重複選擇同一樣“刑具”,就得接受翻倍的挑戰,以第二次挑戰“牙刷3分”為例,挑戰者得被一把牙刷刷兩百下腳心或被兩把牙刷刷一百下腳心才算挑戰成功,再選擇,就再翻倍。五輪挑戰結束後結算積分,積分最高者獲勝。
值得一提的是,說這些遊戲好玩只是對我而言,最小女孩們來說,這些所謂的遊戲都只不過是換了個名字的撓腳心而已,而對撓腳心痛恨不已的她們又怎麼可能喜歡,只是我不停地用“回家”的事提醒和要挾她們,她們才不得不配合我“玩”。
遊戲隨即開始了。
按照慣例,第一個“挑戰者”是黃閱。黃閱也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小腳丫有多麼的怕癢,毫不猶豫地就選擇了1分的“手指”。然而即便是最低分值的積分也不是那麼好拿的,要知道黃閱剛被我綁來的時候,我才撓了她七八下她就癢得哈哈大笑、而且是笑個不停的那種,雖說這麼大半個半天下來,她那飽受“癢刑”的兩隻小腳丫多少增長了那麼一點點的抗性,但要在不笑出聲的情況下吃下一百下撓腳心還是個很艱鉅的任務。
如果是其他小女孩的腳丫子也就算了,但對於黃閱那雙可愛得過分的小腳丫,我絕對不允許被皮筋搶了我觸摸她的小腳趾的機會——我解開了她“待撓”的左腳上分別綁著她五個腳趾的五條皮筋,取而代之的是我插入她的腳趾縫並夾住她的腳趾的手指頭。
在告知了她一聲後,我開始撓她腳心。
我採用的是“跑步機式”,撓法,即把她的腳心當做是跑步機的履帶,我的食、中兩個手指則是像人的兩條腿一樣在她的腳心裡“跑”了起來。事實上這是撓癢係數很低的一種撓法,首先從頻率上說,我大概一秒鐘就要撓她兩三下腳心,這樣高的頻率對黃閱其實是好事,因為癢癢密集得有些過度了,可能我撓她五六下,她的大腦才接收到一個單位的癢癢;其次,快速的撓腳心意
味著我撓“一下”也就兩三釐米的長度,力度也不會很大,這無疑也讓黃閱好過了許多。
然而即便我放了水,黃閱還是表現出了極大的難受,從我安放在黃閱的小臉蛋前、開了前置攝像頭同時客串鏡子的手機的屏幕上可以看到,黃閱從我的手剛落到她的腳心開始就死死地咬著牙關,一刻都不曾鬆開過,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是遭受了多大的折磨似的。
我很難想象如果我每一下都慢慢地、一下一下地、完完整整地從她的腳尖撓到腳跟,每一下都用上適中的速度和力度,每一下都撓得深入骨髓,她會被癢成什麼樣子,會不會連十下都受不住?
黃閱最終還是熬了下來,拿到了這1個積分。
林貝一上來就選了4分的牙籤。起初我還暗自驚訝她哪來的底氣,等到我一牙籤戳在她的腳心裡、她卻尖叫著“不是撓嗎怎麼是扎”的時候,我才知道她是理解錯了,她以為“牙籤”是指用牙籤刮她的腳心。
然而不管怎麼樣,按照遊戲規則,林貝出了聲就代表她挑戰失敗了,但在拿不到積分的同時,她還必須把剩下的九十九下戳腳心挨完。
我沒有理會她要我給她一次機會的哀求,用食指和中指夾著牙籤,對著她的腳心就是一頓猛戳,而知道自己已經拿不到積分的林貝也不需要強忍著癢了,張大嘴巴就大笑了起來。
但我很快就不滿足於就只是這麼單調地一下一下地戳著,畢竟林貝不比黃閱,黃閱的小腳丫光是捉在手裡就是一種享受了,而林貝遠達不到那種程度,那麼就要由我來玩些花式了。我把我的手化成了物理課本上的打點計時器,在她的整隻腳底裡密集而迅速地打起“點”來,且“點”的軌跡是“撓腳心”三個大字。林貝瘋狂地試圖崩斷綁著她腳趾、間接使得她的腳心失去所有的防禦的皮筋,只是她一個小女孩,就算腳再怎麼大,力氣再怎麼大,又怎麼可能同時敵得過五根皮筋的束縛?
而事實上三個大字這麼一番“打點”下來,林貝挨的戳腳心早就超過了一百下,可被癢得幾乎崩潰的她哪還有功夫去數自己的腳心被牙籤戳了多少下,也就隨我心情了。
三號“挑戰者”陳丹自信滿滿地選擇了牙刷。她以為自己那被牙刷招呼過無數次且都熬了過來的腳心能為她取得“3分”這麼一個遠超其他兩個小夥伴的積分,可她忘了,對於她那雙相對不是很怕癢的腳丫子,偏心的我從來都是下重手、狠手的,這一次也不例外。
其實先前我也有大概提過了,用像牙刷這種比較銳利的“刑具”,最切忌一個勁地猛攻腳心,因為腳心刷久了,受“刑”的小女孩感覺到的就是痛了,顯然這與我要達到的目的不相符。所以我的做法是一邊刷一邊在她的整隻腳底裡遊走,這裡刷幾下,那裡刷幾下,使得她感受到最大化的癢癢。
陳丹的腳趾縫我也沒放過,然而令我驚奇的是,腳心不那麼怕癢的她,腳趾縫卻很是怕癢,怕癢程度大概能和李文靜的腳心相媲美了。不過仔細想想也是,腳心之所以怕癢除了諸如遍佈是神經末梢等生物學上的原因外,還有就是因為腳心私密,跟外界的接觸很少,自然就很嫩,自然也就很怕癢。腳心尚且如此,比腳心還要私密的、夾在腳趾間“常年不見天日”的腳趾縫是一處隱藏的上
等癢穴也不足為怪。
綁在腳趾上的皮筋不只是把腳趾拉向了腳背的方向,同時也把五個腳趾都大大地分開了,我手裡的牙刷在不受任何阻礙的情況下大大方方地就侵入到了陳丹的腳趾縫裡。和戳林貝腳心時一樣,我仗著陳丹數不清楚我刷了她多少下腳心或者腳趾縫這點,也不知道刷了她兩百下還是三百下還是更多,癢到她實在是受不了了笑出聲了聲,我才停下手來,而這也就代表她挑戰失敗了。而後我又裝模作樣地刷了她三四十下所謂的“剩下的”。
積分挑戰的第一輪就這麼在我的放水和作弊中以黃閱1個積分“遠超”其他兩個小女孩的零分的“奇蹟”結束了,但很快第二輪挑戰又開始了。
在第一輪挑戰中收穫了積分的同時也收穫了信心的黃閱選擇“往上走”,也就是挑戰2個積分的梳子。梳子這玩意兒原本是我因為手邊實在找不到可以用來撓腳心的“刑具”了而拿來充數的,積分值為不算“安慰分”外的最少的一個,但在挖掘出腳趾縫這個隱藏癢穴、又發現梳子特別適合用來鋸腳趾縫後,它的“殺傷力”就和它的積分值有些不相符了。但黃閱並不知道這點。
先前黃閱的十個小腳趾都是被綁著皮筋的,後來在第一輪挑戰的撓腳心中,我用手指取代了她左腳上的皮筋,一百下撓腳心撓完後我也懶得再一根一根重新綁回去,就由著她去了,而顯然沒有受到綁縛的腳趾會妨礙梳子侵佔腳趾縫,所以這一次要受難的是黃閱的右腳丫。
雖然知道身旁的兩個小夥伴也都被撓腳心折磨著,但被蒙著眼睛的黃閱除了知道她們一個選了牙籤一個選了牙刷但都挑戰失敗了外,她對其中具體的細節一無所知,自然也不知道陳丹是敗在了她的腳趾縫上。所以當我把梳子架在她的大腳趾和二腳趾之間時,她還以為我只是順手搭在那裡,反而是腳心繃得緊緊的。
梳子的攻擊方式是鋸,就是鋸木頭的那種鋸。
於是當我前後拉動著梳子在她的腳趾縫裡鋸起來的時候,她懵了——癢懵了。和陳丹略有不同的是,陳丹的腳趾縫是比腳心怕癢得多的,但因為黃閱實在太怕癢了,“癢”、“很癢”、“非常癢”、“超級癢”這些明明是形容不同程度的癢癢的詞落在黃閱的身上都只有一個表現形式——瘋狂的大笑,以及徒勞的掙扎,所以黃閱的腳心和腳趾縫孰怕癢孰更怕癢實在是說不清,換句話說,黃閱的腳心已經怕癢到一個極點了,她的腳趾縫就是再怎麼怕癢,也不可能再怕癢到什麼程度去了。
黃閱只撐了兩下。
後面的九十八下都算是“附送”的。
我對黃閱的小腳丫也算公平,十隻腳趾共八個腳趾縫,再加兩隻腳的腳心,合計十處癢穴,一處鋸十下,加起來就剛好是一百下。她那被皮筋綁得死死的右腳丫就不說了,不論是腳心還是腳趾縫都被我一馬平川地刷了個遍;而沒有受到束縛的左腳丫的腳心還好說,像第一輪的撓腳心那樣鉗住她的腳趾就可以下手了,但腳趾縫就有些難辦了。
知道我要對她的腳趾縫下手的黃閱死死地蜷著五個腳趾頭,就算我勉強把梳子插進了她的腳趾縫裡,也會當即被腳趾夾住,根本就鋸不動。我只得一個一個地去掰她的小腳趾,但所謂雙拳難敵四手,我掰她一個,她就
縮回去一個,再掰,她再縮,折騰得我實在沒脾氣了,乾脆就這麼強硬地拉鋸了起來。這下可不得了,我這梳子雖然不算大,但好歹也有三四十個小齒兒,一個小齒兒就意味著一份癢癢,而我“一鋸”才多少一點時間?等於說在一瞬間黃閱的腳趾縫足足被狠狠地颳了三四十下,這叫黃閱怎麼可能受得了?
她放聲地大笑著。
無獨有“三”的是,林貝和陳丹這一輪也都選了“梳子”。其實這很好理解,積分高就代表挑戰難度大,挑戰不過難的,自然就挑戰些容易的,積分雖然少了點,但也好過沒有。陳丹是從“3分”退到“2分”,而林貝是從“4分”直接越到了“2分”,我想這大概是被我用牙刷刷過好幾次腳心了的她實在不願也不敢再被刷一次了。
林貝一開始也被梳子是鋸腳趾縫而不是鋸腳心嚇了一跳,且她的腳趾縫也是比腳心稍微怕癢一些的,但畢竟她那雙37碼的大腳丫在只有五雙腳丫子的“怕癢榜”上是排名倒數第二的,牙籤戳腳心她受不了,牙刷刷腳心她吃不下,略差一等的梳子她還是勉強捱了過去。
至於陳丹這邊,當她知道梳子是針對腳趾縫的“刑具”後,她當場就懵逼了。她原本想的“我腳心不怕癢、我能輕鬆過關”那套早就被伸進她腳趾縫裡的牙刷刷沒了,而好不容易才把“虎”送走,卻又自己招來了“狼”,我想如果她的雙手不是被反銬著,她會狠狠抽自己一個耳光。她甚至哀求我鋸她的腳心,雙倍的分量也可以,只要我放過她的腳趾縫,但我怎麼可能放棄這個能把“倔腳丫”癢得昏天暗地的機會?最終她還是逃不過拿不到積分、被白白撓了一頓且癢得要死的命運。
第二輪挑戰的結果很明顯了:黃閱1分不變;陳丹還是個大鴨蛋;林貝2分,暫時領先。
挑戰“2分”遭遇挫敗且敗得一塌糊塗的黃閱在第三輪挑戰中只得又一次選擇挑戰“1分”,而按照遊戲規則,這是她第二次直接被我的手指撓腳心,那麼她得被撓雙倍分量的腳心,也就是要撓兩百下腳心。
這一次我稍微撓慢了一點,也用上了些力氣,但多少還是放了些水,在既加“質”也加“量”的情況下,把癢癢維持在她咬緊牙關還是勉強能忍住不笑的臨界點,送了她1個積分。
林貝的選擇是兩百下梳子。我想她大概是覺得“手指”的1分太少,“牙刷”的3分不敢拿,“牙籤”的4分拿不了,“大木刷”的5分想都不敢想,那麼就只有已經嘗試過的、且成功熬了過來的“梳子”的2分比較適合爭取一下,而她也成功爭取到了。
本應仗著腳心不那麼怕癢而“大步向前”的陳丹實際上卻是一退再退,到這輪來竟是淪落到了得跟黃閱搶“手指”的地步了。不過這也不能完全怪她,畢竟造成她連著兩次都挑戰失敗的除了她的腳趾縫真的很怕癢外,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我總針對她,比如暗中加量、下狠手之類的,這回也不例外——說是“撓”腳心,我卻是直接用上了指甲一頓猛摳;而“撓”的那一百下,每一下我都要足足在她的腳底裡刮上好幾圈才鬆手,我給出的理由是,只要我的手指還抵在她的腳底裡,不管我怎麼撓、撓多久,就都只算是一下而已。
無可奈何的陳丹也只能認了,又或者說
,其實她心裡沒什麼所謂,只要我不動她的腳趾縫,其他的都不是事兒,腳心隨便我怎麼撓她都捱得過去。
她理所應當地得到了1個積分。
這時候的“戰績”為黃閱2分、林貝4分、陳丹1分。
關於第四輪要選什麼“刑具”,黃閱顯得很是糾結:她被刷腳心的次數不多,但每次都是被癢得哭天搶地的,打死她她也不敢選牙刷;而牙刷的升級版大木刷就更不用說了;雖然沒有被親“腳”戳過腳心,但從林貝被牙籤戳腳心時發出的一聲聲尖叫或者說是慘叫可以判斷,牙籤那4分絕對不好拿;那麼黃閱就只剩下兩個選擇,一,挑戰雙倍分量的雙倍分量也就是四倍分量的撓腳心,二,再次挑戰被梳子鋸腳趾縫一百下——挑戰失敗後的再次挑戰不加量。
猶豫再三,黃閱還是選擇了後者。我想她大概是覺得先前那兩百下撓腳心就已經癢得她幾近崩潰了,再加一倍她肯定吃不下,倒不如衝一衝2個積分的“梳子”。
於是在接下來的五分鐘裡,我一邊看著黃閱那扭曲得幾乎是猙獰的表情、以及死死地咬著床墊的牙齒,一邊在她的腳趾縫裡拉鋸著梳子。
事實上我對黃閱下手還是比較輕的,像我對付陳丹時,梳子上的小齒兒哪一個不是深深地硌進她的腳趾縫裡的?我每鋸一下,梳子都是往死裡刮她的癢癢肉,等到我把梳子拿開的時候,她的腳趾縫裡都是紅紅的一片了。而對黃閱,毫不誇張地說,我真的已經很放水了,梳子和她的腳趾縫就只是堪堪碰觸著而已,甚至連那些小齒兒都沒有彎曲半分,可就算是這樣,黃閱還是難受得不像樣,我也只能說一句她實在太怕癢了,但該鋸的還得鋸。
總的來說黃閱這一次還是進步了很多的,足足撐了一半多才忍不住放聲大笑起來。
林貝“趁勝追擊”地挑戰3分的“牙刷”,然後就“英勇就義”了——果然牙刷對絕大多數小女孩的腳心來說,都是天敵一樣的存在。
陳丹本是想再選一次“手指”混1個積分的,但我“好心”地提醒她,現在是倒數第二輪挑戰了,而她現在跟林貝有3個積分的差距,如果她這一次還是隻拿1分的話,在最後一輪的挑戰中她很可能得選擇牙籤或者大木刷才有可能超過或只是剛好戰平林貝。
陳丹轉了轉腦筋,而後她試圖跟我討價還價。我接受了。她選擇挑戰3分的“牙刷”,而作為我不刷她的腳趾縫的代價,她得被我刷三百下腳心。
我不禁有些感慨,此時的陳丹哪還有剛被我抓來時寧“癢”不屈的那份倔強?如果是那個時候的陳丹,她才不會理我這些什麼鬼“遊戲”,“愛放人不放人隨你,有本事你撓死我”,怎麼可能還跟我討論撓她多少下腳心的問題。但畢竟說到底她也只是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而已,長達大半個白天的癢刑折磨下來,什麼性子都被我磨得差不多了,而且到這種時候了,能不能回家才是最關鍵的問題,其他的都無所謂了。
被牙刷連續不停地刷三百下腳心,而且還是我先前說過的那種“遊擊式刷法”,被我四馬攢蹄著的五個小女孩中也就只有陳丹能撐下來,但就算是陳丹,她也是拼盡了全力才忍著沒笑出聲來的。而她也算沒白熬,得到了“刷子”的3個積分。
那麼接著就是積分挑戰的最後一輪
了。
現在黃閱、林貝、陳丹的比分為2:4:4,積分明顯落後的黃閱知道自己是沒希望了,也就沒興趣“玩”了。但我告訴她還得選,她不選就我來幫她選,若是等會落在她腳心裡的是“絕世神兵”大木刷,那也怪不得我,她這才又選了1個積分的“手指”。
整整八百下的撓腳心,我倒是無所謂,像黃閱這麼可愛的小腳丫,我是怎麼撓都撓不膩的。而黃閱也是破罐子破摔了,我才剛撓幾下她就開始笑了,大概也是知道這1分拿跟不拿沒什麼區別。
林貝有些吃虧,相比陳丹,她是先手,作為後手的陳丹可以根據她的選擇而選擇;但同時她也有她的優勢,比如說她咬咬牙選了3積分的牙刷,也撐住了,那麼陳丹要贏她就只能選“牙籤”或者是“大木刷”了。
而她也是這麼做的。因為上一輪陳丹就是靠挑戰“牙刷”而追上了她的積分,這證明陳丹的腳心是可以吃下“牙刷”的,雙倍分量的刷腳心她也有很大的可能吃得下,所以比“牙刷”低分的“手指”和“梳子”是不能選了,而為了不被我扣留下來,她也只能拼了。事實證明,人的潛能是無盡的,原本腳心被牙刷一刷即潰的她,在回家的慾望的支撐下,竟是硬生生被我刷了整整一百下腳心都沒發出一丁點聲音。
那麼焦慮的人就輪到陳丹了。就如林貝所設想的那樣,這時候的陳丹只有挑戰高積分、高難度的“牙籤”或“大木刷”才能超過林貝的積分,在這輪遊戲中勝出。
又或者,她“自甘墮落”,隨便選個容易混的“手指”混過去,等到下一個、也是最後一個遊戲再拼命,但這是到實在萬不得已的時候的下下策——雖然和註定得進入最後一個遊戲的黃閱相比她要“強”得多,但癢癢這種事很難說的,特別是以她眼中的“大變態”的我想出來的、且充滿了放水和作弊等各種不公平的“遊戲”為載體的癢癢,她一個不小心就會掉陰溝裡。
所以她最後還是打算搏一搏4分的“牙籤”。
但當牙籤戳在她的腳心裡的那一刻,她知道她錯了,她應該直接放棄的——無他,太癢了。
或許陳丹自己也沒想到她會敗得那麼快,也就大概被戳了十三四下的樣子,她就撐不住了。陳丹的腳心之所以不那麼怕癢,是因為她的腳心裡的癢癢肉比較少,或者說她腳心裡的癢癢肉被一層跟繭同樣性質的薄薄的肉眼看不見的“膜”蓋住了,而尖利的牙籤能輕易地刺穿這層“膜”,戳在她真正的癢癢肉裡,也就是“破防”,這個時候的她感受到的癢癢和其他怕癢的小女孩感受到的是沒什麼區別的,也難怪她會受不了。
陳丹是那個後悔啊,早知道牙籤這麼要命,還不如一開始就放棄了算了,只是世界上沒有後悔藥,自己選的癢刑,就是活活癢死,也得挨完。
在陳丹近乎尖叫、而又慢慢變弱的笑聲中,積分挑戰“遊戲”結束了,林貝獲勝,而剩下的黃閱和陳丹這對好朋友則要在最後一個遊戲中爭搶最後一個回家的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