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岸之河

無岸之河

第一集:命運的餘燼! K+ r9 Z4 P8 g9 b

手機屏幕亮起的瞬間,熊傑正在用抹布擦拭那個不鏽鋼小碗。兩年了,這幾乎成了他最重要的儀式。每天清晨與黃昏,他都會跪在那張冰冷的地鋪前,用清水將它洗淨,再用舊T恤裁下的軟布,細細擦乾每一寸表面,直到光可鑑人,倒映出他日漸枯槁的面容。

碗身有一道淺淺的劃痕,是當初李帥不耐煩時隨手磕在瓷磚上留下的。熊傑的手指總會在這裡多停留一會兒,彷彿通過觸摸這道傷痕,就能連接上那段充滿屈辱卻無比“充實”的歲月。

然後,他會倒一點最便宜的白開水進去,對著虛空,完成那套只有他自己明白的、致敬與感恩的儀式。

日子就這樣在麻木的重複中滑過。街角的守望早已停止——不是他放棄了,而是身體實在撐不住。長期的營養不良、自我折磨和陰暗環境,讓他染上了嚴重的咳疾和風溼。如今他出門的次數越來越少,代駕也早已停掉,靠著之前微薄的積蓄和偶爾撿拾廢品,維持著最底線的生存。那輛舊車停在樓下,覆蓋著厚厚的灰塵和鳥糞,像個被遺棄的金屬墳墓。

就在他擦完碗,準備如常開始儀式時,扔在枕頭邊的舊手機,突然震動起來。

不是短信。是電話。

屏幕上一個陌生的號碼,歸屬地顯示就是本市。

熊傑的手指猛地一顫,碗差點脫手。兩年了,除了10086和詐騙電話,這個手機從未接到過任何來電。它存在的意義,似乎只是為了發送那些石沉大海的短信,以及承載他單向的、無盡的傾訴。

會是誰?催債的?社區檢查的?還是……打錯了?

震動執著地持續著,嗡嗡的聲音在寂靜的房間裡被放大,敲打著他脆弱的神經。他盯著那串數字,心臟不受控制地狂跳起來,一種荒謬的、連他自己都不敢深想的期待,像陰暗角落裡滋生的黴菌,悄然蔓延。

他顫抖著伸出手,指尖冰涼,劃了好幾次才成功接通。他把手機放到耳邊,屏住呼吸。

“喂?”對面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只一個字。

熊傑如遭雷擊,整個人僵在原地,血液彷彿瞬間衝上頭頂,又在下一秒凍結成冰。世界的聲音驟然退去,只剩下耳機裡傳來的、那細微的電流雜音,和那一聲熟悉到刻入骨髓、又在夢裡反覆折磨他的是她。

是洪英。

“……太太?”他的聲音嘶啞得幾乎破碎,帶著難以置信的顫抖和哽咽。他下意識地跪直了身體,即使電話那頭的人看不見。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能聽到輕微的呼吸聲,似乎有些紊亂,有些遲疑。

“熊傑?”她終於再次開口,聲音有些低,有些啞,不如記憶中那般清脆明快,帶著一絲難以掩飾的疲憊,甚至是……脆弱?“是……是我。”

“太太!真的是您!太太!”熊傑的眼淚瞬間湧了出來,他語無倫次,想要表達狂喜,又怕驚擾了她,“我……我……您好嗎?先生好嗎?寶寶……小少爺好嗎?我……我每天都在……”

“熊傑,”洪英打斷了他急切卻混亂的問候,語氣裡帶著一種刻意維持的平靜,卻掩蓋不住底下的波瀾,“你現在……在哪裡?過得怎麼樣?”

“我……我在城西,租了個房子,很小……但我很好,真的很好!”熊傑急忙回答,彷彿“過得不好”

是一種罪過,會讓她失望或者……再次將他推開,“太太,您呢?您找我……是有什麼吩咐嗎?是不是……是不是有什麼事需要我做?我隨時都可以!真的!”

他急切地表明自己的“可用性”,像溺水者抓住了唯一可能的浮木。心臟在胸腔裡瘋狂擂動,幾乎要撞碎肋骨跳出來。她主動聯繫他了!兩年了,第一次!這意味著什麼?是孩子需要人照顧?是家裡有什麼粗活重活?還是……僅僅是偶然想起,隨口一問?

無論是什麼,他都感激涕零。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一下。這次沉默的時間更長,長到熊傑幾乎要以為信號中斷了。他不敢催促,連呼吸都放得極輕,緊緊攥著手機,手心全是冷汗。

“熊傑……”洪英的聲音再次響起,這一次,那層強裝的平靜裂開了一道縫隙,透出清晰的疲憊、無助,甚至是一絲……懇求?“李帥……李帥他走了。”

熊傑愣住了。

走了?什麼意思?出差?還是……

“他公司……年前就出了問題,撐了幾個月,還是倒閉了。欠了很多債。”洪英的聲音低了下去,帶著壓抑的哽咽,“他受不了這個打擊,整個人都……都垮了。我們吵了很多次,他把家裡能砸的東西都砸了……後來,他就收拾東西走了。說沒臉見我們,說要出去躲債,說……說讓我別再找他。”

熊傑聽著,大腦一片空白。李帥……那個強大、自信、掌控一切的李帥……公司倒閉了?崩潰了?逃走了?丟下洪英……和他們的孩子?

一股極其複雜的情感在他胸中衝撞。有震驚,有對李帥境遇本能的唏噓,但更多的,是一種連他自己都感到卑劣的、隱秘的悸動——那個佔據了他位置、奪走他一切的男人,那個他曾經仰望、恐懼又不得不“感恩”的存在,竟然……垮了?倒了?把洪英……扔下了?

然後,是洪英接下來的話,徹底將他擊懵:2 G2 U9 s3 F3 C. L“熊傑……我現在……一個人帶著強強,他才兩歲……房子因為抵押貸款,可能也保不住了……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她的聲音終於帶上了明顯的哭腔,那是一個走投無路的女人才會有的絕望和無助。

“熊傑,你……你能……幫幫我嗎?”

你能幫幫我嗎?

這句話像一道驚雷,劈開了熊傑兩年多來渾渾噩噩的世界。黑暗被撕開一道口子,刺目的、他不敢奢望的光照了進來。

幫幫她?她需要他?那個曾經決絕地將他掃地出門、視他如敝履的洪英,那個他連遠遠守望都覺得是褻瀆的女神……現在,在另一個男人拋棄她之後,回過頭來,向他求助?

狂喜像岩漿一樣噴湧,瞬間淹沒了他。所有的委屈,所有的痛苦,所有的自我折磨,彷彿在這一刻都找到了意義,得到了終極的報償。看啊,命運還是站在他這邊的!那個完美的男人原來也不過如此,最終還是他,只有他,才是那個永遠不會離開、永遠願意接納她一切的人!

但狂喜之下,更洶湧的,是一種近乎神聖的使命感,和一種扭曲的、極致的感恩。

他“噗通”一聲,將額頭緊緊抵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對著手機,用盡全身的力氣,用一種混合著痛哭、狂喜和絕對虔誠的顫抖聲音,泣不成聲道:“太太!太太!您別哭!您千萬別哭!我在!我一直

在!我永遠都在!”

他激動得語無倫次:“謝謝您!謝謝您還願意找我!謝謝您給我這個機會!這是我做夢都不敢想的恩典啊!”

“您放心!一切都有我!房子沒了沒關係,我們可以再找地方!債沒關係,我來想辦法!您和強強……小少爺,我一定會照顧好!用我的命去照顧!”

他甚至沒有忘記那個曾經帶給他無盡屈辱、如今卻落魄離場的男人:“您……您也別太怪先生。先生他……他也不容易。他給了您那麼多快樂,給了您強強這麼可愛的兒子,還……還替我照顧了您這麼久……”他說著連自己都覺得荒謬卻發自肺腑的話,“我感激他,真的。現在他遇到難處了,心裡肯定更苦……您別為他傷心,保重自己的身體和強強要緊。以後……以後就讓我來,讓我來接過這個責任!”

他的聲音因激動而高亢,帶著破音:“太太,求您給我這個機會!讓我報答您!讓我照顧您和強強少爺!我會把強強當成我自己的兒子!不,他比我的命還重要!我會努力工作,掙乾淨的錢,把債還上,給您和強強一個好生活!我發誓!我用我的一切發誓!”

他砰砰地磕著頭,即使隔著電話,即使她看不見,他也用盡了全身的誠意。

“只要您不嫌棄我……只要您還願意讓我待在您身邊……做牛做馬,當狗當奴,我都心甘情願!太太……洪英……求您……給我這個福分吧!”

電話那頭,洪英聽著這洶湧澎湃、幾乎癲狂的表白,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哭聲都停住了。過了一會兒,她才帶著濃重的鼻音,有些遲疑地說:“你……你先別這樣……我現在帶著強強,暫時住在我一個遠房表姐家,不太方便……你……你方便過來一趟嗎?我們……見面說?”

“方便!方便!我隨時都方便!”熊傑一疊聲地應著,猛地從地上爬起來,因為動作太猛眼前一陣發黑,他扶住牆壁才站穩,“太太您把地址給我!我馬上過去!現在就去!”

他手忙腳亂地找出紙筆——那還是以前用來記錄“購物清單”和“注意事項”的。記下地址時,手指抖得幾乎寫不成字。

掛了電話,熊傑站在原地,久久無法動彈。巨大的衝擊讓他頭暈目眩,彷彿踩在雲端,又像沉入深海。臉上溼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還是淚水。

他低下頭,看著地上那個被他擦得鋥亮的不鏽鋼小碗。碗裡還有一點未飲盡的清水,微微晃動,倒映出天花板上一小片模糊的光暈。

他緩緩跪下來,雙手捧起那個碗,像捧著聖盃。他將碗中剩餘的水一飲而盡。這一次,清水滑過喉嚨的感覺如此真實,如此滾燙,彷彿帶著救贖的溫度。

“感謝……感謝命運……”他喃喃自語,臉上露出一種近乎痴狂的笑容,“感謝太太……感謝先生……感謝你們……終於……終於又需要我了……”

他猛地跳起來,開始翻找自己“最好”的衣服——也就是那幾件不那麼破舊、清洗得稍微乾淨些的舊衣。他衝進狹小的衛生間,用刺骨的冷水胡亂洗了把臉,用力搓著脖子和手臂,試圖洗去一些顯而易見的汙垢和頹喪氣息。他看著鏡子裡那個眼窩深陷、臉頰凹陷、頭髮花白雜亂的男人,第一次感到了恐慌。

不能這樣去見她。不能讓她看到自己這副鬼樣子,讓她覺得他連“用”的價值

都沒有。

可他實在沒有像樣的行頭。最後,他只能換上那件相對乾淨的舊外套,用力拍了拍上面的灰塵,又對著水龍頭,沾溼手指,勉強理了理額前打綹的頭髮。

出門前,他猶豫了一下,回頭看了看那個不鏽鋼碗,還有藏在塑料袋底下的項圈和鏈子。最終,他沒有帶它們。他覺得自己應該以一個稍微“正常”一點的形象去見她,至少一開始是。

他鎖上那間陰暗斗室的門,走下搖搖欲墜的樓梯。陽光刺眼,他眯起眼睛,深吸了一口外面帶著塵囂的空氣。

兩年了,他第一次覺得,這渾濁的空氣裡,有了希望的味道。

他走到那輛被遺忘的舊車旁,拂去車窗上厚厚的灰塵。鑰匙插進去,擰動。引擎發出一陣艱難刺耳的咳嗽聲,顫動了許久,才勉強發動起來。

車子緩緩駛出破舊的小區,匯入街道的車流。熊傑緊緊握著方向盤,手心裡全是汗。心臟依舊跳得飛快,但不再是絕望的狂跳,而是充滿了一種近乎悲壯的、獻祭般的激昂。

他要去了。去到他信仰的身邊。去承擔他夢寐以求的“責任”。

李帥倒下了,留下了需要保護的洪英和年幼的孩子。而他,熊傑,這個曾被徹底驅逐的殘渣,將拾起這面旗幟,用他全部的生命、尊嚴和未來,去守護他們,去填補那個強大男人留下的空缺。

他不恨李帥。真的。他甚至同情他,感激他。感激他曾經給過洪英幸福,感激他留下了李強這個血脈,更感激他……最終的“放手”。

現在,輪到他了。

這是他等待了兩年,或者說,等待了一生的機會。

這一次,他絕不會再搞砸。他會比狗更忠誠,比奴更順從,比任何男人都更竭盡全力。他會抹去自己所有的慾望、邊界和人格,完完全全地,成為他們母子需要的任何東西——支柱、工具、奴僕,或者,只是一個背景。

車子朝著洪英給出的地址駛去。熊傑的臉上,帶著一種殉道者般的寧靜與狂熱。

屬於李帥和洪英的童話或許結束了。

但屬於熊傑的“使命”,才剛剛開始。

他甘之如飴。

第二集:重燃的灰燼熊傑租下了洪英表姐家隔壁的房子。那是一棟老舊居民樓裡的一室一廳,牆壁斑駁,水管在夜裡會發出嗚咽般的聲響。但熊傑簽下合同時手都在顫抖——不是因為租金幾乎耗盡了他所有積蓄,而是因為一牆之隔,就是洪英和強強暫時棲身的地方。搬家那天,他只提著那個破舊的編織袋。表姐開門時,洪英正抱著強強站在客廳裡。兩年不見,她瘦了些,眉眼間添了疲憊,但依舊漂亮,甚至因為那份脆弱感而更加動人。強強趴在她肩上,小臉圓嘟嘟的,眼睛很大,像極了李帥。

“來了?”洪英的聲音很輕,帶著試探。熊傑的眼淚差點湧出來。他強忍著,深深鞠躬:“太太……不,洪英。我……我來了。以後有什麼需要,隨時叫我。我在隔壁。”他的目光貪婪地掃過她的臉,又落在強強身上。那孩子好奇地打量著他,忽然咧開嘴,露出幾顆小米牙。“叫叔叔。”洪英拍拍孩子的背,語氣平淡。熊傑卻像被電流擊中,慌忙擺手:“不、不用!叫什麼都行……叫什麼都行……”他語無倫次,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紅包——那是他昨晚跑了好幾家銀行才湊齊的現金,厚厚一沓,“給……

給孩子的。一點心意。”洪英看了一眼,沒接:“你也不容易,自己留著吧。”

“不!我容易!我特別容易!”熊傑急切地把紅包塞進強強的小手裡,“我現在渾身是勁!洪英,你看我的,我一定讓你和強強過上好日子!比……比以前還好!”他的眼睛亮得嚇人,那是一種近乎偏執的光芒。從那天起,熊傑像一臺被上緊了發條的機器,開始瘋狂運轉。他打了三份工:白天在物流公司分揀快遞,下午四點準時收工,去小學門口接幾個孩子做託管輔導——這是他求了託管班老闆很久才得來的機會,因為他“看著老實”;晚上八點到凌晨兩點,在一家24小時便利店做夜班店員。睡眠被壓縮到極致。他常常在便利店裡對著監控攝像頭打瞌睡,被店長罵過好幾次,扣過工資,但他不在乎。他需要錢,需要很多很多錢。第一個月,他拿到八千三百塊工資。他留下三百塊作為最低限度的生活費——饅頭,鹹菜,偶爾一個雞蛋。剩下的八千,他全部裝進一個信封,在深夜敲響了隔壁的門。洪英穿著睡衣開門,臉上帶著倦意:“這麼晚什麼事?”

熊傑雙手奉上信封,深深鞠躬:“這個月的。您收著。給孩子買點好的,您也……別太省。”洪英看著那厚實的信封,沉默了幾秒,接了過來:“進來吧,強強睡了。”那是熊傑第一次走進她們暫住的屋子。很小,但收拾得乾淨溫馨。強強睡在靠牆的小床上,呼吸均勻。熊傑站在門口,不敢再往裡走,怕自己的鞋底弄髒地板。“站著幹嘛?坐。”洪英指了指一張舊沙發。熊傑小心翼翼地坐下,只敢坐三分之一,背挺得筆直。他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強強身上,那小小的胸膛隨著呼吸起伏,那麼脆弱,那麼需要保護。

“孩子……真好看。”他喃喃道,眼圈紅了。洪英沒接話,去廚房倒了杯水給他。水是溫的。熊傑捧著杯子,像捧著聖物,小口小口地喝,捨不得喝完。“你別太拼了。”洪英看著他深陷的眼窩和乾裂的嘴唇,“身體垮了,什麼都沒了。”這句話像一股暖流,瞬間沖垮了熊傑的防線。他低下頭,眼淚砸進杯子裡:“沒事……我身體好著呢。我……我就是高興。高興還能為您……為你們做點事。”洪英嘆了口氣,那嘆息很輕,卻像羽毛一樣掃過熊傑的心尖。第二個月,熊傑發現了新的“商機”。物流公司裡經常有破損的包裹,一些輕微瑕疵的商品會被低價處理。他開始留意那些被退回的電子產品、小家電、服裝,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來,修修補補,掛在二手平臺上賣。他有種近乎本能的節儉和巧手——那是過去幾年“伺候”李帥和洪英時鍛煉出來的,任何東西在他手裡都能變廢為寶。他的收入開始增加。九千,一萬,一萬二…

…每個月的信封越來越厚。他開始不止給現金,還會“順路”帶些東西回來:一箱進口奶粉(“給強強喝的,我看廣告說這個好”),幾件質地柔軟的童裝(“換季了,別讓孩子著涼”),甚至是一套昂貴的護膚品(“您……您也該用點好的”)。洪英起初會推辭,後來漸漸不再多說,只是默默收下。有時她會留他吃飯——簡單的家常菜,兩素一葷。那是熊傑一天中最幸福的時刻。他坐在餐桌旁,看著洪英給強強餵飯

,看著強強揮舞著小勺子把米粒弄得到處都是,看著洪英一邊嗔怪一邊溫柔地擦拭孩子的小臉。家的感覺。久違的、他以為這輩子再也不會擁有的家的感覺。他小心翼翼地維護著這份脆弱的溫暖。他絕口不提過去,不提李帥,不提那些屈辱的歲月。他把自己重新包裝成一個勤懇、老實、知恩圖報的“老朋友”,一個在她們落難時伸出援手的“好心人”。洪英的態度也在慢慢軟化。她開始對他笑——不是以前那種冰冷的、帶著嘲諷的笑,而是真心的、帶著感激的淺笑。

她會在他搬重物時遞上一杯水,在他晚歸時留一盞門廊的燈,在強強哭鬧時無奈地對他說“這孩子,就聽你的”。是的,強強意外地喜歡熊傑。也許是孩子敏感,能感知到這個人對自己毫無保留的、近乎卑微的疼愛。熊傑會笨拙地給孩子講故事,會趴在地上給孩子當馬騎,會耐心地一遍遍教孩子認卡片上的動物。每當強強用含糊不清的聲音喊“傑傑”,撲進他懷裡時,熊傑都覺得自己的心要化了。他把這個孩子當成了自己的救贖,當成了上天賜予他彌補過錯的機會。三個月後的一個晚上,強強發高燒。洪英慌了神,抱著哭鬧不止的孩子手足無措。熊傑二話不說,抓起車鑰匙就衝下樓,一路闖了兩個紅燈,把她們送到醫院。急診室裡,他跑前跑後,掛號、繳費、拿藥,額頭上全是汗。洪英抱著昏睡的強強坐在走廊長椅上,看著熊傑忙碌的背影,眼神複雜。孩子確診是病毒性感冒,需要留院觀察一晚。病房裡,強強終於退燒睡去,小臉紅撲撲的。

洪英坐在床邊,熊傑站在門口,不敢進去。“進來吧,站著不累嗎?”洪英輕聲說。熊傑這才挪進來,依舊站在床尾,遠遠地看著孩子。“今天……謝謝你。”洪英說,聲音有些沙啞。“應該的。”熊傑立刻說,“這都是我應該做的。”沉默在病房裡蔓延。只有醫療器械規律的滴滴聲。“熊傑,”洪英忽然開口,目光落在兒子沉睡的臉上,“以前的事……我也有不對的地方。”熊傑渾身一震,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慌忙擺手:“不!您沒有不對!都是我的錯!是我沒用,是我對不起您……”“行了。”洪英打斷他,疲憊地揉了揉眉心,“過去的事,不提了。現在這樣……就挺好。”熊傑的眼淚奪眶而出。他用力點頭,哽咽得說不出話。那一夜,他守在病房外的走廊長椅上,一夜未眠。心裡那堆冰冷的灰燼,彷彿被這句話吹開,露出了底下仍在暗燃的、卑微的火星。出院後,他們的關係進入了一種微妙的“和諧期”。

熊傑更賣力了。他不僅打工、做二手生意,還開始研究投資——看各種財經文章,聽線上講座,用微薄的積蓄嘗試買基金、炒股。他運氣不錯,或者說,他那股豁出命去的勁頭感動了老天,幾次小投資竟然都賺了錢。他租下了小區門口一個即將倒閉的小超市,改成了母嬰用品店。店面不大,但他收拾得乾淨明亮,貨品齊全,價格實惠。他還自學了嬰兒護理知識,能給新手媽媽們提供建議。生意漸漸有了起色。半年後,當熊傑把母嬰店第一個月的盈利——兩萬八千塊錢——全部交到洪英手上時,洪英看著他,看了很久。

“你自己留點。”她說。“不用。”

熊傑咧嘴笑,露出被煙燻黃的牙齒,“我用不著。店裡的流水夠週轉了。這些您拿著,找個好點的小區租個房子。這裡太潮,對強強身體不好。”洪英沒再推辭。她收下了錢,第二天就開始找房子。一週後,他們搬進了一箇中檔小區兩室一廳的公寓。房子是熊傑找的,押金和半年租金都是他付的。搬家那天,他一個人扛完了所有大件傢俱,累得襯衫溼透,但臉上始終掛著傻笑。新家安頓好的第一個晚上,洪英做了一桌菜。不算豐盛,但都是家常味道。強強坐在兒童餐椅裡,咿咿呀呀地揮舞著小勺子。燈光溫暖,飯菜飄香。

“喝點嗎?”洪英拿出一瓶紅酒——那是熊傑之前“順路”帶回來的,一直沒開。熊傑受寵若驚,連連點頭。他們碰了杯。紅酒的滋味熊傑嘗不出來,他只覺得暈乎乎的,像踩在雲端。洪英的臉在燈光下顯得格外柔和,眼角細細的紋路都透著溫柔。她給強強餵飯,輕聲細語地說話,偶爾抬眼看他,目光相接時,會淺淺地笑一下。那一刻,熊傑覺得,自己這兩年的苦,前半生的屈辱,全都值了。他得到了救贖,得到了第二次機會。洪英回到了他身邊(雖然是以朋友或家人的身份),強強依賴他,他們有了一個像樣的“家”。晚飯後,強強睡了。熊傑搶著洗碗,洪英就靠在廚房門框上看他。水聲嘩嘩,蒸汽氤氳。

“熊傑,”她忽然說,“你為什麼不問我,李帥後來有沒有聯繫我?”熊傑的手一頓,碗差點滑進水池。他穩住心神,繼續刷洗,聲音平靜:“那是您的事。您想說,自然會說。不想說,我問了也是多餘。”這是真話。他不敢問,怕聽到她還惦記著李帥,怕破壞這來之不易的平靜。洪英沉默了一會兒,說:“他找過我一次。兩個月前,半夜打電話,喝醉了,又哭又罵,說對不起我,對不起孩子,又說是我毀了他……我掛了,拉黑了。”熊傑的心揪緊了。不是為李帥,是為洪英。她當時一定很難過,很害怕。而他卻不在她身邊。

“以後不會了。”他轉過身,手上的泡沫還沒擦乾,眼神卻異常堅定,“有我在,誰也不能欺負您和強強。”洪英看著他,眼神有些恍惚,彷彿透過他,看到了別的什麼。良久,她輕輕“嗯”了一聲。那天晚上,熊傑躺在自己新租的、離她們公寓只有五分鐘路程的出租屋裡,失眠了。他反覆回味著洪英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個眼神,每一次微笑。他覺得自己正在一點點贏回她的心,正在一點點重建他們的“家”。直到深夜,一個念頭像冷水一樣澆醒了他:洪英,還願意讓他碰她嗎?不是指日常的接觸,而是……夫妻之間的那種。這個念頭一旦出現,就像毒藤一樣纏繞上來。他想起了過去。想起了自己的無能,想起了洪英在李帥身下那陌生而沉醉的呻吟,想起了每一次自己嘗試時她的僵硬和忍耐,想起了那些屈辱的、被迫旁聽的夜晚……不,不能想。現在不一樣了。現在他“有用”了。他能賺錢,能照顧她們,能保護她們。

也許……也許洪英會願意重新接納他,不只是作為“幫手”,而是作為……男人?這個奢望讓他渾身發熱,又讓他恐懼得發抖。幾天後的一個晚上,機會來了。強強被接去表姐家玩,洪英說想早點休息。熊傑鼓起

畢生勇氣,在送她到門口時,結結巴巴地說:“洪英……我……我能進去坐坐嗎?就一會兒。”洪英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他看不懂。沉默了幾秒,她側身讓開:“進來吧。”屋裡很安靜,只有空調運轉的輕微聲響。洪英給他倒了水,自己坐在沙發另一端,抱著一個抱枕,電視開著,但誰也沒看。

“店裡……最近怎麼樣?”她找了個安全的話題。“挺好的。這個月應該能再多賺點。”熊傑搓著手,手心全是汗,“我……我想把隔壁鋪面也盤下來,擴大一下,增加點兒童遊樂區,這樣媽媽們逛街的時候孩子有地方玩……”他說著自己的規劃,語速越來越快,試圖用這些“成績”來武裝自己,增加底氣。洪英靜靜聽著,偶爾點頭。終於,他詞窮了。空氣再次沉默下來。

“洪英……”他深吸一口氣,挪近了一點,手指顫抖著,想去碰她的手。洪英幾乎微不可察地縮了一下,但沒躲開。熊傑像得到了莫大的鼓勵,一把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涼,手指纖細,被他粗糙的手掌完全包裹。“洪英,”他的聲音在抖,“我……我知道我以前沒用,對不起你。但現在不一樣了,我……我會努力的,我會讓你和強強過上好日子,我會……我會做一個好……好……”“好丈夫”三個字卡在喉嚨裡,怎麼也說不出來。他配嗎?洪英任他握著,沒有抽回,但也沒有回應。她的目光落在電視屏幕上,那裡正在播放一部家庭倫理劇,男女主角在擁吻。熊傑的心臟狂跳起來。他慢慢地、試探性地靠過去,想要吻她。就在他的嘴唇即將碰到她的臉頰時,洪英忽然轉開了臉,同時抽回了手。

“不早了,”她站起身,聲音平靜無波,“你回去吧。明天還要去店裡。”熊傑僵在原地,渾身的血液彷彿瞬間冷卻。他看著她走向臥室的背影,那麼近,又那麼遠。“洪英……”他嘶啞地喊了一聲。洪英在臥室門口停住,沒有回頭:“熊傑,我們現在這樣……就挺好。別想太多了,好嗎?”門輕輕關上了。熊傑獨自站在客廳裡,電視裡男女主角的歡聲笑語顯得格外刺耳。他慢慢地、慢慢地蹲下來,抱住頭。就挺好。別想太多。他明白了。他可以付出一切,可以拼上性命,可以賺很多錢,可以照顧好她和孩子。但他永遠無法給她,一個正常女人需要的那種快樂。那種李帥曾經給過她的,讓她沉醉、讓她綻放的快樂。他那可悲的、短暫的能力,和他深入骨髓的自卑,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經把這條路堵死了。洪英願意回到他身邊,願意接受他的照顧,甚至可能對他有了一絲感激和依賴。但那條界線,她永遠不會允許他跨過。

那扇門,對他永遠是關閉的。熊傑不知道在客廳裡蹲了多久。直到腿麻了,他才緩緩站起來,悄無聲息地離開。下樓時,夜風很涼。他抬頭看向那扇亮著燈的窗戶,那是洪英的臥室。他知道,自己應該滿足。能這樣守護在她身邊,已經是上天莫大的恩賜。可心裡那個空洞,為什麼還是那麼冷,那麼疼?他點燃一支菸——這是李帥走後他偶爾會做的事。煙霧繚繞中,他對著那扇窗,無聲地說:沒關係。我可以等。一輩子也可以。只要能在你身邊,怎樣都好。可他沒看見,那扇窗後的陰影裡,洪英也站在窗前,看

著樓下那個逐漸縮小的、佝僂的背影。她的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手機屏幕,上面是一個剛添加不久的聯繫人——母嬰店供貨商的那個年輕經理,高大,風趣,看她的眼神裡,有著熊傑永遠不會有、也給不了的熱切與侵略性。她輕輕嘆了口氣,關掉了手機屏幕。窗外,夜色正濃。而有些失望,一旦種下,就會在寂靜的土壤裡,悄然生長。

第三章:新客登門日子就這麼過著,一天一天的,像流水線上的零件,一個一個從眼前滑過去,抓不住,也留不下。債務還了大半。洪英的臉色好看了許多,偶爾還會哼兩句歌。李強也胖了,小臉圓圓的,在院子裡和別的孩子瘋跑,跑得滿頭大汗。我每天下班回來,看見他們娘倆好好的,就覺得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兒。可我知道,光靠我打工,不行。二十多萬的債,我還了兩年,才還了一半。剩下那半,還得兩年。兩年之後呢?李強要上學,要花錢。洪英跟著我,不能總住這地下室。我得想辦法,得掙更多的錢。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還是地上,洪英讓我上床,我不去,地上睡習慣了——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轉來轉去的,都是怎麼掙錢。開店。這兩個字突然跳出來,把我自己嚇了一跳。開什麼店?拿什麼開?我一個大老粗,會幹什麼?可這個念頭一旦生出來,就按不下去了。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最後想到了母嬰用品。

那陣子洪英經常帶著李強去逛商場,回來就說,現在小孩的東西真貴,一個奶瓶好幾百,一罐奶粉好幾百,一件小衣服也好幾百。她說的時候,眼裡有光。我知道她想給李強買好的,可是沒錢。既然這麼貴,那賣這個應該掙錢吧?我把這個想法跟洪英說了。她愣了一下,看著我,像看一個陌生人。“開店?”她說,“你瘋了?拿什麼開?”我說:“我想辦法。”她沉默了一會兒,說:“你知道開個店要多少錢嗎?房租、裝修、進貨,沒個十幾萬下不來。”我說:“我知道。”她說:“你有十幾萬?”我沒說話。她嘆了口氣,說:“算了,別做夢了。咱們能把債還完就不錯了。”那天之後,我沒再提這事兒。可我心裡一直記著。我開始更拼命地幹活。白天物流公司,晚上夜市端盤子,週末建築工地,能幹的我都幹。可這些掙的都是小錢,攢一年也攢不出幾萬塊。我得想別的辦法。我找工友們借錢。一百兩百,三百五百,我都借。

我說我有急用,明年一定還。工友們都知道我這人老實,借了肯定還,多多少少都借了點。我找老鄉借,找以前工地上的工頭借,找所有認識的人借。最難的時候,我甚至去借了高利貸。三個月,我湊了十萬塊。當我把那摞錢放在洪英面前的時候,她整個人都愣住了。那是十萬塊,有新的有舊的,有百元大鈔有零錢,捆成幾捆,放在桌上,厚厚的一摞。“你……你從哪兒弄的?”她聲音都變了。我說:“借的。”她看著我,眼睛瞪得大大的,半天說不出話。然後她忽然哭了,捂著嘴,眼淚嘩嘩地往下流。我說:“別哭,開店的錢。你當老闆,我給你打工。”她哭得更厲害了。那家店,開在城南的一個小區門口。不大,三十來平米,但位置還行,周圍都是新小區,年輕人多,小孩多。房租一月兩千

,押一付三,一下子去了八千。裝修簡單弄弄,又去了一萬多。剩下的錢,全進了貨。開店那天,沒有鞭炮,沒有花籃。

洪英把門打開,把貨架擦得亮亮的,把那些小衣服小鞋子擺得整整齊齊。李強站在門口,穿著新衣服,手裡拿著個氣球,笑得眼睛眯成一條縫。我站在馬路對面,看著他們娘倆,心裡說不出的滋味。店名是洪英起的,叫“寶貝屋”。她說,簡單好記。我沒意見。她起什麼名字都好。從那天起,我的生活徹底變了。白天我還是在物流公司上班,下了班就去店裡幫忙。洪英是老闆,負責所有事情——進貨、理貨、賣貨、算賬。我就是個打下手的,搬貨、打掃、跑腿,她讓幹什麼我就幹什麼。可我高興。看著她站在櫃檯後面,和顧客討價還價,笑得一臉燦爛;看著她拿著計算器,一筆一筆地算賬,眉頭皺起來又舒展開;看著她把新進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掛起來,退後兩步,端詳半天,滿意地點點頭。我就覺得,這日子有奔頭。店裡生意一天天好起來。洪英會來事兒,嘴甜,見誰都笑。那些帶孩子的年輕媽媽,一來二去都跟她熟了,買什麼都找她。

有時候店裡人多,她忙不過來,我就笨手笨腳地幫著招呼,她嫌我嘴笨,讓我只管搬貨。我不生氣。她說得對,我確實嘴笨。進貨的事,我不懂,都是她管。她每次去進貨,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說是不能讓人小看了。我就遠遠地看著她出門,心裡美滋滋的,覺得我媳婦真能幹。譚勇,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他是供應商,做母嬰用品批發的。第一次來店裡,是送貨。洪英進了他一批貨,他親自送過來。開的是一輛麵包車,車身上印著“勇發商貿”幾個字。我那天正好在店裡,幫著卸貨。他下車的時候,我第一眼看見的,是他的皮鞋。鋥亮鋥亮的,一點灰都沒有,和我腳上那雙破膠鞋一比,簡直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他個子不高,但收拾得很利索,頭髮梳得一絲不亂,穿著件淺灰色的夾克,領口敞著,露出裡面的白襯衫。他看見洪英,眼睛一亮,笑著說:“洪老闆,貨到了。”洪英也笑了,說:“譚老闆親自送啊,我這點小生意,哪敢勞您大駕。”

他說:“洪老闆的生意,再小也得親自送。以後多照顧我生意就行。”兩個人說著話,進了店裡。我站在麵包車旁邊,一箱一箱地往下搬貨。那些箱子不重,可我一趟一趟地搬,搬得滿頭汗。透過店門的玻璃,我看見他們倆站在櫃檯旁邊,洪英拿著單子,指著上面的東西問什麼,譚勇湊過去看,兩個人的頭捱得很近。我低下頭,繼續搬貨。後來譚勇經常來。有時候是送貨,有時候是順路,有時候是來喝茶。他說他跑業務,跑累了就找個店歇歇腳,洪英這兒離他幾條線路都近,就常來坐坐。洪英也不趕他,給他倒茶,陪他說話。兩個人聊生意,聊行情,聊哪個牌子好賣哪個牌子不行。譚勇懂行,說起來頭頭是道,洪英聽得認真,時不時點點頭,眼睛亮亮的。我在旁邊擦貨架,擦了一遍又一遍。聽著他們說話,插不上嘴,也不想插嘴。有一次,譚勇走了之後,洪英忽然問我:“你覺得這個人怎麼樣?”我說:“什麼人?”

她說:“譚勇。”我想了想,說:“挺能幹的。”她點點頭,

說:“是挺能幹。他做的那個牌子,附近幾個區都是他跑,聽說一年能掙不少。”我沒說話。她又說:“他老婆前年跟他離了,現在一個人過。”我還是沒說話。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跟我說這些。我也不想知道。有一天晚上,店裡打烊了,我過來幫忙關門。遠遠地看見店門口停著那輛麵包車,車燈亮著。走近了,透過玻璃門,看見洪英和譚勇站在櫃檯裡面,兩個人面對面站著,捱得很近。譚勇一隻手撐在櫃檯上,另一隻手——我看不太清——好像是搭在洪英肩上。我站在門外,沒進去。路燈把影子拉得長長的,我站在那兒,看著玻璃門裡那兩個捱得很近的身影,看著店裡暖黃的燈光,看著貨架上那些花花綠綠的小衣服小鞋子。站了一會兒,我轉身走了。那天晚上,我沒去店裡,直接回了地下室。躺在地上,看著天花板,腦子裡空空的,什麼都沒想。

第二天,我照常去店裡幫忙。洪英在,譚勇也在。他看見我,笑了一下,說:“老熊來了。”我點點頭,說:“譚老闆好。”然後我該幹什麼幹什麼。搬貨,打掃,擦貨架。洪英和譚勇在櫃檯那兒說話,說的什麼,我沒聽。我只聽見洪英笑了,笑得很好聽。後來這樣的情形越來越多。譚勇三天兩頭來,有時候待一會兒就走,有時候一待就是半天。洪英對他越來越隨便,他喊她“英子”,她喊他“老譚”。有時候兩個人一起吃飯,洪英讓我去買飯,買回來,他們倆在櫃檯那兒吃,我在後面庫房吃。我不在意。真的不在意。洪英高興就行。有一天,洪英忽然跟我說:“譚勇想在咱們這兒存點貨,說他倉庫太遠,來回跑不方便。我說行,後頭那間小庫房空著也是空著。”我說:“好。”她說:“他以後來得更勤了。”我說:“好。”她看著我,眼神怪怪的,說:“你就沒什麼想說的?”我說:“沒有。”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說:“你這人,真傻。”

我知道她說的傻是什麼意思。可我不覺得我傻。我是真的為她高興。她以前跟著李傑,吃了那麼多苦,現在好不容易日子好過了,有人陪她說話,有人幫她出主意,有人讓她笑。這不是好事嗎?我是個粗人,沒什麼本事,除了幹活什麼都不會。我給不了她那些,有人能給,那不是很好嗎?有一天晚上,譚勇走的時候,洪英送他到門口。我站在店裡,透過玻璃門,看見他們在門口站了一會兒,說了幾句話。然後譚勇上了車,發動車子,走了。洪英站在那兒,看著車子開遠,看了好一會兒,才轉身進來。她臉上帶著笑,那種笑,我從來沒在她臉上見過。不是高興,不是得意,是那種……那種小姑娘才有的,羞羞的,甜甜的笑。我心裡動了一下。不是疼,是那種酸酸脹脹的感覺,像有什麼東西堵在那兒,上不來下不去。然後我想,她開心就好。她開心就好。那天晚上回家,洪英一路上沒說話。到了地下室,李強已經睡了,她坐在床邊,發了一會兒呆,然後忽然抬起頭,看著我。

“熊傑。”她說。我正鋪被子,聽見她叫我,抬起頭。她張了張嘴,又閉上了。我說:“怎麼了?”她說:“沒什麼。”然後躺下了。我鋪好被子,關了燈,躺在地上。黑暗裡,我聽見她翻來覆去的聲音。過了一會兒,她

忽然說:“熊傑,你睡了嗎?”我說:“沒有。”她沉默了一會兒,說:“譚勇……他說他喜歡我。”我沒說話。她又說:“他說想跟我在一起。”我還是沒說話。她說:“你怎麼想的?”我躺在地上,看著黑乎乎的天花板,想了很久。然後我說:“你高興就行。”她沒說話。過了一會兒,我聽見她翻身的聲音。然後,她輕輕地說:“你這人,真傻。”那天晚上,我很久很久沒睡著。腦子裡亂七八糟的,什麼都想,又什麼都沒想。最後只剩下一個念頭: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後來,譚勇來得更勤了。不是三天兩頭,是幾乎天天來。有時候白天來,有時候晚上也來。來了就和洪英待在店裡,說話,笑,有時候還一起吃飯。

我照樣幹我的活。搬貨,打掃,擦貨架。他們說話的時候,我就躲到後面的小庫房裡,把那些箱子碼得整整齊齊,碼了一遍又一遍。有一天,譚勇走的時候,洪英送他到門口。我透過玻璃門,看見他上車之前,忽然轉過身,在洪英臉上親了一下。洪英愣了一下,然後笑了,推了他一把。我低下頭,繼續擦貨架。那天晚上回家,洪英的心情很好,一路哼著歌。到了地下室,她坐在床邊,忽然說:“熊傑,我跟你說個事兒。”我說:“什麼事?”她說:“譚勇說他不想一個人住了,想搬過來。”我愣了一下。她說:“他房子租期到了,還沒找到合適的。我說咱們這兒雖然小,但擠擠也能住。你覺得呢?”我看著她,看著她臉上那點期待,那點試探,那點小心翼翼。我說:“好。”她愣了一下,說:“你不生氣?”我說:“不生氣。”她看了我一會兒,然後笑了,說:“我就知道你最好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地上,聽著她在床上翻身的聲音,心裡什麼都沒有想。

或者說,想了很多,但什麼都沒想明白。只記得一個念頭,一遍一遍地轉: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譚勇搬進來的那天,是個週末。他開著那輛麵包車,拉了幾個紙箱子,裝的都是他的東西。我幫著搬,一趟一趟地,把那些箱子從車上搬下來,搬進地下室。地下室本來就小,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櫃子,已經滿滿當當。他的箱子一進來,更是擠得轉不開身。洪英指揮著,說這個放這兒,那個放那兒。我和譚勇照她說的做,把箱子摞起來,把東西歸置好。忙活了一上午,總算弄完了。洪英擦了擦汗,說:“行了,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了。”譚勇笑著,摟了摟她的肩,說:“謝謝英子。”然後他轉過頭,看著我,說:“老熊,麻煩你了。”我說:“不麻煩。”他說:“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了,有什麼事互相照應。”我說:“好。”那天晚上,洪英做了幾個菜,算是給譚勇接風。我們三個人圍著那張小桌子吃飯,李強坐在一邊,抱著碗,低頭扒飯。

洪英和譚勇說話,說生意,說行情,說以後怎麼打算。我不說話,就聽著。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洗碗。洪英和譚勇坐在床邊,繼續說話。水龍頭嘩嘩地響,我聽不清他們說什麼,只聽見洪英笑,笑得很好聽。洗完碗,我看了看錶,九點多了。平時這時候,我該鋪被子睡覺了。可是今天,那床被子不知道鋪在哪兒。地下室裡就一張床。我站在那

兒,不知道該幹什麼。洪英抬起頭,看了我一眼,說:“熊傑,你晚上……”我說:“我睡地上就行。”譚勇說:“地上涼,要不……”洪英打斷他,說:“他睡習慣了。”我點點頭,說:“睡習慣了。”我從櫃子裡拿出那床舊棉被,鋪在地上。鋪好之後,我躺上去,閉上眼睛。燈關了。黑暗裡,我聽見他們在床上翻身的聲音,聽見他們壓低聲音說話,聽見洪英輕輕地笑。我閉上眼睛,什麼都沒想。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的。只知道半夜醒了一次,聽見床上傳來奇怪的聲音。

很輕,很壓抑,像是什麼東西在動,又像是什麼人在喘氣。我沒睜眼。把身子蜷緊了一點,繼續睡。後來的日子,就這麼過下來了。譚勇住在這兒,白天出去跑業務,晚上回來。洪英還是開店,他有時候去店裡幫忙,有時候不去。我還是在物流公司上班,下了班去店裡,回到地下室就睡覺。只是睡覺的地方,越來越擠。那張床,是洪英和譚勇睡的。李強有時候睡床上,有時候睡地上,和我一起。他說他喜歡跟我睡,地上軟和。我不知道他是真喜歡,還是懂事。有一天晚上,李強睡在我旁邊,忽然問我:“叔叔,譚叔叔是我爸爸嗎?”我愣了一下,說:“不是。”他說:“那他為什麼住咱們家?”我想了想,說:“他是你媽媽的朋詛。”他說:“哦。”過了一會兒,他又說:“我爸爸去哪兒了?”我沉默了。他說的爸爸,是李傑。那個拋下他們母子、捲走所有錢、跑得無影無蹤的人。我說:“他……他去很遠的地方了。”

他說:“還回來嗎?”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沒等我回答,翻了個身,睡著了。我躺在那兒,看著黑暗裡的天花板,心裡說不出的滋味。後來譚勇在的時候越來越多,不在的時候越來越少。他乾脆把業務停了,說跑業務太累,不如幫洪英看店。洪英沒意見,說行,兩個人一起幹,還能多掙點。我就更沒意見了。我有什麼意見?我算什麼?有一天,洪英忽然跟我說:“譚勇說想換個地方住。這地下室太潮了,他腿不好,受不了。”我說:“好。”她說:“我想租個樓房,兩居室的。他住一間,我和強強住一間,你……”她頓了一下,說:“你住客廳,行不行?”我說:“行。”她看著我,眼神裡有點什麼東西,像是愧疚,又像是別的。她說:“熊傑,你……你就不生氣?”我說:“不生氣。”她說:“你圖什麼?”我想了想,說:“你高興就行。”她愣了一下,然後低下頭,沒再說話。後來我們真的搬了家。

兩居室的樓房,六樓,有電梯。比地下室好一萬倍。譚勇住一間,洪英和李強住一間,我住客廳。沙發拉開就是床,白天收起來,晚上鋪開。挺好。搬家那天,譚勇沒動手,就站在那兒指揮。我和搬家公司的人一趟一趟地搬,累得滿頭大汗。洪英在旁邊收拾東西,把那些箱子打開,一樣一樣地歸置。忙了一天,總算弄完了。晚上,洪英做了飯,我們一起吃。譚勇坐在主位上,洪英坐在他旁邊,我和李強坐在對面。譚勇吃著飯,說這房子不錯,以後就踏實了。洪英點頭,說對,踏實了。我低頭吃飯,沒說話。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廚房不大,我一個人站在那兒

,聽著水嘩嘩地響,聽著客廳裡傳來他們的說話聲和笑聲。洗完碗,我出來,看見他們坐在沙發上,捱得很近,看電視。洪英靠在譚勇肩上,譚勇摟著她,兩個人看著電視,偶爾說句話,偶爾笑一聲。我站在廚房門口,看了一會兒,然後去陽臺抽菸。

我不會抽菸,可那天忽然想抽。從譚勇扔在茶几上的煙盒裡拿了一根,點上,吸了一口,嗆得眼淚都出來了。陽臺外面是萬家燈火。一扇扇窗戶亮著,有人在吃飯,有人在看電視,有人在家。我站在那兒,看著那些窗戶,一根菸抽完,又點了一根。後來譚勇出來,站在我旁邊,也點了一根菸。他吸了一口,吐出來,說:“老熊,有件事想跟你商量。”我說:“什麼事?”他說:“我和英子,你知道的。”我沒說話。他說:“她是真心對我好,我也是真心對她。我想著,以後就在一起過了。你不會反對吧?”我說:“不反對。”他拍了拍我的肩,說:“夠意思。你放心,我不會虧待你的。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我說:“好。”他吸了口煙,又說:“還有件事。我那攤子生意,最近想重新撿起來。英子說讓你幫幫忙,跑跑腿什麼的。你願意不?”我說:“願意。”他笑了,說:“行,那就這麼說定了。”

他進去了。我一個人站在陽臺上,把那根菸抽完。外面的萬家燈火,還是那麼亮。後來的日子,就這麼過下來了。譚勇重新做起了生意,我給他跑腿,送貨、取貨、跑東跑西。洪英還是開店,他有時候去,有時候不去。我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可心裡挺踏實。我想,這樣挺好。大家都好。只是有時候,半夜醒來,躺在客廳的沙發上,聽著主臥裡傳來的聲音——有時候是說話,有時候是笑,有時候是別的——我會忽然想起那個雨夜,想起李傑吐出的那個菸圈。然後我想,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不管是誰,只要她高興,就行。

第四章:故伎重演日子安穩下來,像一潭死水。店裡的生意越來越好,洪英和譚勇配合得越來越默契。我每天跑腿送貨,回來就打掃衛生,做飯洗衣,什麼活都幹。譚勇已經徹底搬進來了,住主臥,和洪英一起。我睡客廳,那張沙發拉開就是床,白天收起來,晚上鋪開。挺好。大家都挺好。可我知道,洪英不痛快。她看譚勇的眼神,和以前看李帥的不一樣。以前看李帥,是那種仰視的,崇拜的,恨不得貼上去的眼神。現在看譚勇,是平的,是習慣的,是那種“就這樣吧”的眼神。有時候她坐在店裡,看著門外發呆,一坐就是半天。我叫她,她愣一下才反應過來,眼神空空的。我知道那種眼神。那是無聊,那是沒意思,那是心裡有東西在拱,在鬧,在喊“我要點什麼”。安穩從來不是她生活的主色調。刺激和掌控,才是流淌在她血液裡的東西。那天晚上,他們以為我睡著了。我躺在客廳的沙發上,閉著眼睛,聽見主臥裡他們在說話。

門沒關嚴,聲音飄出來,斷斷續續的。洪英的聲音:“老譚,咱們就這麼過下去了?”譚勇的聲音:“怎麼了?不好嗎?”“好是好,就是……沒意思。”譚勇笑了:“安穩還不好?以前你折騰來折騰去,最後折騰成什麼樣?現在多好,店也開著,錢也掙著,還折騰什麼

?”洪英沒說話。過了一會兒,她又說:“老譚,你說,人活著為了什麼?”譚勇說:“為了高興唄。”洪英說:“那我現在不高興。”譚勇沉默了一下,說:“那你想要什麼?”洪英說:“我想要……刺激一點。像以前那樣。”譚勇說:“以前?以前什麼樣?”洪英沒回答。又過了一會兒,她說:“老譚,我跟你說個事兒。”

“說。”“以前李帥在的時候,我們玩過一些花樣。”譚勇的聲音好奇起來:“什麼花樣?”洪英的聲音低下去,低到我聽不清。只聽見幾個字飄出來——“熊傑”、“伺候”、“好玩”。然後譚勇的聲音高起來:“真的假的?他肯?”洪英笑了,那種笑,我太熟悉了。是得意的,是掌控的,是勝券在握的笑。“他什麼都肯。”她說。然後是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他們的聲音越來越低,最後聽不見了。我躺在沙發上,睜著眼睛,看著黑暗裡的天花板。心跳得厲害,咚咚咚的,像敲鼓。我知道他們要幹什麼了。第二天,洪英把我叫到店裡後面。店裡沒人,就我們倆。她坐在一把椅子上,我站在她面前。她看著我,不說話,就那麼看著。我低著頭,等她開口。過了很久,她說:“熊傑,我跟你說個事兒。”我說:“嗯。”她說:“老譚不知道以前的事。你跟他說說。”我愣住了,抬起頭。她看著我,眼神平靜,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說什麼?”我聽見自己問。她說:“說以前的事。說你跟李帥怎麼玩的。說那些花樣。”我的臉一下子燒起來,燒得滾燙。那些事,那些我最想忘記的事,那些連想都不敢想的事,她要我去跟譚勇說?“我……”我張了張嘴,說不出話。她的眉頭皺了一下:“怎麼?不願意?”我說:“不是,我就是……不知道怎麼開口……”她盯著我,盯了一會兒。然後她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輕輕的,像以前那樣。

“熊傑,”她說,“你知道我為什麼跟你好嗎?”我看著她,不明白她什麼意思。她說:“因為你聽話。你從來都聽話。不管我讓你幹什麼,你都幹。”我心裡酸了一下。她繼續說:“我現在不高興。安穩日子過夠了,沒意思。我想玩點好玩的。你願不願意讓我高興?”我說:“願意。”她笑了,說:“那就去跟老譚說。把以前的事,一件一件,都告訴他。他怎麼玩的,你受了什麼,都告訴他。他會高興的。他高興了,我就高興。”我站在那兒,心裡翻來覆去的。她說她願意跟我好,是因為我聽話。她說她讓譚勇高興,她就高興。她高興,我就該去。對,她高興就行。我點點頭,說:“好。”她笑了,又在我臉上拍了拍,說:“我就知道,你最好了。”那天下午,譚勇在陽臺上抽菸。我站在客廳裡,站了很久,才鼓起勇氣走過去。推開門的時候,他回頭看了我一眼,沒說話,繼續抽菸。我站在他旁邊,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抽完一根菸,又點了一根,然後把煙盒遞給我。我擺擺手。他笑了,說:“老熊,英子讓你來的?”我點點頭。他靠在欄杆上,慢悠悠地吸了口煙,說:“說吧,以前你們怎麼玩的?”我張了張嘴,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他也不催,就等著。過了好一會兒,我才聽見自己的聲音,

又幹又澀,像從很遠的地方飄來:“以前……以前李帥在的時候,他讓我……讓我給他擦鞋。”譚勇“嗯”了一聲,沒說話。

“還有……還有洗腳。”“嗯。”“洗衣服,做飯,端茶倒水……”我越說越慢,越說聲音越小。那些事,說一件,就像在身上剜一刀。可我知道,我必須說。“還有……”我說不下去了。譚勇轉過頭,看著我:“還有什麼?”我低著頭,看著陽臺的地面,那些瓷磚一塊一塊的,灰白色的。我的聲音,就是從那些縫裡擠出來的。“還有……喝洗腳水。”譚勇愣住了:“什麼?你要喝我的洗腳水?”我的臉燒得更厲害了,可我還是說下去了:“他讓我……讓我喝他的洗腳水。”譚勇看著我,眼睛瞪得大大的。過了一會兒,他忽然笑了,是一種不敢相信的笑。

“真的假的?你喝了?”我點點頭。他笑得更厲害了,笑彎了腰,笑得直拍大腿。笑完了,他直起身,看著我,眼神裡全是好奇。“還有呢?還有別的嗎?”我站在那兒,渾身的血都在往臉上湧。可我想起洪英的話——他高興了,她就高興。我咬著牙,說:“還有……喝尿。”譚勇的笑一下子僵在臉上。他盯著我,像看一個怪物。過了好一會兒,他才說:“你喝過?”我說:“喝過。”他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他忽然退後一步,上下打量著我,那眼神,和以前不一樣了。那是一種複雜的眼神,有噁心,有好奇,有一種我看不懂的興奮。

“老熊,”他說,“你他媽真賤,也要你喝老子的尿”我低著頭,繼續說下去:“還有……栓狗鏈。他把狗鏈子栓在我脖子上,讓我趴在地上學狗叫。還有……睡床底下。他讓我睡床底下,聽你們……聽你們作愛”我說不下去了。譚勇站在那兒,一動不動。過了很久,他忽然伸手,在我肩上拍了拍,重重的。“老熊,”他說,“你真賤,真是個賤貨”我抬起頭,看著他。他的眼神變了。不再是剛才那種噁心的、好奇的、興奮的,而是另一種,更復雜的,我看不懂的。

“你圖什麼?”他問。我說:“她高興就行。”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說:老子讓你好好賤個夠。他轉身進屋了。我一個人站在陽臺上,站了很久。--- 那天晚上,一切就開始了。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洗著洗著,聽見客廳裡他們在說話,聲音越來越低,越來越曖昧。然後是腳步聲,臥室門關上的聲音。我洗好碗,擦乾手,出來的時候,客廳已經沒人了。臥室門關著,門縫底下透出燈光。我站在客廳裡,不知道該幹什麼。平時這時候,我該鋪沙發睡覺了。可今天,他們沒叫我,沒說讓我睡哪兒。我站了一會兒,輕輕走到臥室門口。門沒關嚴,留了一條縫。燈光從縫裡透出來,還有聲音。我本不該看,不該聽。可我的腳像生了根,挪不動。透過那條縫,我看見—— 洪英坐在床邊,譚勇站在她面前。她正在解他的衣服,一顆釦子,兩顆釦子,三顆釦子。她的手很慢,很輕,像在做什麼重要的事。

譚勇低頭看著她,臉上帶著笑。衣服褪去,她站起來,摟住他的脖子,兩個人吻在一起。那吻很長,很纏綿,她的身體貼著他的,扭動著,像一條蛇。然後她推開他,退後一步,上上下下地看著

他,眼裡全是欣賞。那種眼神,我見過。以前她看李帥的時候,就是這種眼神。那是獵物到手後的滿足,是征服者的得意。“真好看。”她說。譚勇笑了,伸手要抱她。她推開他,說:“別急。”她轉過身,對著門的方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看見我了,可她的眼睛,直直地對著那條縫。

“熊傑,”她說,“進來。”我愣了一下。她又說:“進來,跪那兒。”我推開門,走進去,在床邊跪下。她就當我不存在了。她轉回去,繼續對著譚勇。她伸出手,在他胸口慢慢划著,從鎖骨到小腹,一下一下。譚勇的呼吸粗重起來,伸手去扯她的衣服。她讓他扯。衣服一件一件落在地上,露出她的身體。燈光下,她的皮膚泛著光,還是那麼白,那麼好看。她站在那裡,毫不遮掩,像一尊女神。譚勇的眼睛都直了。他撲上去,把她壓倒在床上。接下來的事,我不想看,可我不能不看。她就讓我跪在那兒,看著。譚勇在她身上動作著,像一頭野獸。她在他身下扭動,嘴裡發出的聲音,我從來沒聽過——不是叫,是那種從喉嚨深處發出的,壓抑的,又放縱的呻吟。一聲一聲,像貓叫,又像哭。

“老譚……老譚……”她喊著他的名字,手指抓著他的背,抓出一道一道的紅印。譚勇喘著粗氣,動作越來越快。床在響,吱呀吱呀的,一聲接一聲。我跪在那兒,膝蓋發麻,可我不敢動。我看著他們,看著她的臉,看著她的表情。那表情,我太熟悉了,又太陌生。熟悉的是那張臉,陌生的是那種表情——那是一種徹底的放縱,一種毫無保留的投入,一種把我完全排除在外的、只屬於他們兩個人的世界。她閉著眼睛,嘴唇微張,臉上全是潮紅。她的身體隨著他的動作起伏,像海浪裡的船。她的手摟著他的脖子,她的腿纏著他的腰,她整個人都掛在他身上,像一株藤蔓。我看著看著,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們剛結婚的時候。那時候她也這樣躺在我身下,也這樣閉著眼睛,也這樣發出聲音。可那時候的表情,和現在不一樣。那時候是害羞的,是生澀的,是帶著一點討好的。現在不是。現在是徹底的、完全的、毫無保留的享受。

她享受的是他,不是我。我跪在那兒,心裡空空的,又滿滿的。空的是我自己,滿的是她。不知道過了多久,譚勇忽然停下來,喘著氣,看著她。她睜開眼睛,看著他,笑了。那笑容,嫵媚的,勾人的,像一隻吃飽了的貓。“不行了?”她問。譚勇苦笑,說:“你太厲害了。”她推開他,坐起來。她的身體還泛著紅,汗珠掛在胸口,亮晶晶的。她轉過頭,看著我。那眼神,居高臨下,盛氣凌人。

“熊傑,”她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她指了指床頭櫃上避孕套,薄薄的,亮亮的。“幫老譚戴上。”她說。我愣住了。她看著我,眼神不變:“怎麼?不會?”我低下頭,伸手去拿。手在抖,抖得很厲害,抖得拿不住東西。我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可沒用的,還是抖。譚勇躺在那兒,看著我,臉上帶著笑。那笑容,和李帥的一模一樣。終於,戴好了。我跪在那兒,不敢抬頭。洪英的聲音從頭頂傳來:“還有。”我愣了一下,抬起頭。她指了指,說:“舔乾淨。”我跪在那兒,

一動不動。譚勇低頭看著我,臉上的笑,越來越深。洪英也看著我,等著。房間裡很安靜,只有空調嗡嗡地響。燈光照在我身上,照在我臉上,照在我跪著的地方。我低下頭,一步一步爬到洪英的胯下,晶瑩的液體正在她粉紅的陰道流出來,散發著腥味。我閉上眼睛,慢慢的舔著。洪英用力壓住我的頭,命令我快吸。我吸了幾口,都吞了下去,鹹鹹的,腥腥的。

後來的事,我不想記得。可我記得洪英的笑。她笑得那麼開心,那麼大聲,笑得前仰後合,笑得眼淚都出來了。她指著我說:“你看他那樣,你看他那樣……”譚勇也笑,摟著她,兩個人笑成一團。洪英說:你真是個垃圾,廢物。自己的老婆自己享受不了,心甘情願送給別人。低三下四求別人,心甘情願侍候別人。我就跪在那兒,低著頭,等他們笑完。--- 那天晚上,他們沒讓我出去。譚勇休息了一會兒,又來了精神。這一次,他讓洪英趴著,從後面進去。她的臉對著床沿,對著我跪的方向。她的眼睛睜著,看著我。那眼神,我讀不懂。不是厭惡,不是嫌棄,不是剛才那種高高在上。是一種……一種空洞的,遙遠的,像看一個陌生人的眼神。她就那麼看著我,一邊承受著譚勇的動作,一邊看著我。她的嘴裡發出聲音,可她的眼睛,一直看著我。我看得心裡發慌,想低下頭,可低不下去。她的眼睛像有魔力,吸著我的目光,不讓我躲。

譚勇的動作越來越快,床響得越來越厲害。洪英的眼睛開始變得迷離,可還是看著我。她的嘴張開,發出那種聲音,一聲比一聲高,一聲比一聲尖。最後,她忽然仰起頭,發出一聲長長的、尖銳的叫聲,像什麼東西被撕裂了。然後她整個人軟下去,癱在床上,閉著眼睛,大口大口地喘氣。譚勇也趴在她身上,喘著粗氣。房間裡安靜下來,只剩下兩個人的喘息聲。我跪在那兒,一動不動。過了很久,洪英忽然睜開眼睛,又看著我。這一次,那眼神不一樣了。是滿足的,是慵懶的,是吃飽了的野獸看著獵物的眼神。

“熊傑,”她說,聲音軟軟的,懶懶的,“你看見了嗎?”我說:“看見了。”她笑了,說:“記住了嗎?”我說:“記住了。”“吃飽了?”“吃飽了”“還想不想吃?”“以後都叫你吃,讓你好好補補”她滿意地點點頭,翻了個身,靠在譚勇懷裡。譚勇摟著她,兩個人很快睡著了。我跪在那兒,不知道跪了多久。腿已經麻了,沒有知覺了。可我不敢動,不敢起來,不敢出聲。我就那麼跪著,看著他們睡覺。看著他們摟在一起,呼吸均勻,睡得香甜。燈光照在他們身上,照在他們臉上。洪英的嘴角還帶著笑,那種滿足的、慵懶的笑。譚勇的臉上也是放鬆的,安心的,像在自己家裡。我看著看著,心裡忽然湧上來一種奇怪的感覺。不是委屈,不是難過,是一種……一種說不清的,滿滿的,脹脹的感覺。像有什麼東西堵在胸口,上不來,下不去。我想,她高興了。她那麼高興,笑得那麼開心,叫得那麼大聲。

她好久沒這麼高興了。值了。對,值了。不知道過了多久,燈自己滅了。可能是定時開關,可能是別的。房間裡暗下來,只有窗外透進來一點月光。我還在跪著。黑暗裡,

看不見他們了,只能聽見他們均勻的呼吸聲。一長一短,一長一短,像潮水。我跪在那兒,聽著那些呼吸聲,忽然想起小時候的事。想起我媽,她走得早,走的時候拉著我的手說:“小杰,你老實,老實人容易吃虧。”我想,媽,你說得對。我吃虧了。可我願意。我閉上眼睛,在黑暗裡跪著。後來,我可能睡著了。醒來的時候,躺在地上,蜷成一團。身上冷,渾身疼。天已經亮了,窗外有光透進來。床上空了,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的。我慢慢爬起來,腿還是麻的,扶著牆站了好一會兒才能走。走出臥室,看見洪英坐在客廳沙發上,喝著茶,看著手機。看見我出來,她抬起頭,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和昨晚不一樣了。又是那種高高在上的,冷冷的,像看一件工具的眼神。

“早飯呢?”她問。我說:“馬上去做。”她點點頭,繼續看手機。我走進廚房,開始做早飯。手還在抖,腿還在軟,可我得做。她等著吃呢。做著做著,忽然想起昨晚的事。想起她看著我的那個眼神,想起她說的“記住了嗎”,想起譚勇的笑,想起那些聲音,那些畫面。我站在廚房裡,鍋裡的粥咕嘟咕嘟地響著,冒著熱氣。我看著那些熱氣發呆,心裡空空的。可空著空著,又滿了。因為她高興了。這就夠了。

第五章:如狼似虎洪英四十歲生日那天,譚勇給她買了一條金項鍊。不是細細的那種,是粗粗的,沉甸甸的,掛在脖子上亮得晃眼。她對著鏡子照了又照,摸了一遍又一遍,臉上的笑就沒斷過。“好看嗎?”她問我。我正在擦桌子,抬起頭,點點頭:“好看。”她笑了,轉過身去,繼續照鏡子。那天晚上,譚勇請她吃飯,兩個人出去了,很晚才回來。我帶著李強在家,給他做飯,陪他寫作業,哄他睡覺。李強睡之前問我:“叔叔,媽媽去哪兒了?”我說:“媽媽過生日,出去吃飯了。”他“哦”了一聲,翻個身,睡了。我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等著他們回來。等到快十二點,門響了。我趕緊起來,站到門口。洪英先進來,臉紅紅的,帶著酒氣。譚勇跟在她後面,也喝了不少。兩個人都很高興,說說笑笑的。看見我站在門口,洪英愣了一下,然後笑了。她走過來,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說:“老熊,還沒睡啊?”

我說:“等你們回來。”她點點頭,轉身摟著譚勇的胳膊,往臥室走。走到門口,忽然回過頭,看著我。“熊傑,”她說,“明天,我把強強送全託去。”我愣住了:“全託?”“嗯。”她說,“我打聽好了,有個學校,可以住校,一個月接一次。強強也大了,該鍛鍊鍛鍊。”我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不知道說什麼。她已經進去了,門關上了。我一個人站在客廳裡,站了很久。第二天,洪英真的去辦了手續。李強聽說要住校,哭了,抱著我的腿不撒手。洪英拽他,他哭得更兇。

“叔叔,我不去,我不去……”我蹲下來,抱著他,不知道說什麼。洪英在旁邊不耐煩了:“行了行了,又不是不回來了,每週都能回來。鬆手!”我慢慢把李強的手掰開。他看著我,眼淚汪汪的,說:“叔叔,你會來接我嗎?”我說:“會。”他這才抽抽噎噎地跟著洪英走了。那天晚上,家裡就剩我們三個人了。洪英

、譚勇,和我。晚飯是譚勇做的,他說要露一手。做了四個菜,還有一瓶酒。洪英很高興,誇他手藝好,比他強——那個“他”,我知道是說李帥。我不說話,低頭吃飯。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洗著洗著,聽見客廳裡他們在說話,聲音越來越低,越來越曖昧。洗完碗,我擦乾手,出來一看,兩個人已經摟在一起了,在沙發上親熱。看見我出來,洪英抬起頭,看了我一眼,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光。

“熊傑,”她說,“過來。”我走過去,站在沙發旁邊。她推開譚勇,坐起來,看著我。臉上帶著笑,可那笑,和平時不一樣。那是一種……一種興奮的,期待的,躍躍欲試的笑。“熊傑,”她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把強強送走嗎?”我搖搖頭。她笑了,伸手拉住我的手,把我拉到她面前。她抬起頭,看著我,說:“因為我要玩個痛快。有你看著,更痛快。”我愣住了。譚勇在旁邊笑了,伸手摟住她的腰,說:“英子,你太壞了。”她回頭親了他一下,然後轉過來,繼續看著我。那眼神,像獵人看著獵物,像貓看著老鼠。

“熊傑,”她說,“跪下。”我看著她,看著她臉上的笑,看著譚勇摟著她的手,看著茶几上那瓶沒喝完的酒,看著天花板上的燈。燈很亮,照得我眼睛疼。我跪下去。膝蓋碰到地板,涼涼的。洪英笑了,笑得特別開心。她站起來,走到我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她穿著拖鞋,腳趾塗著紅色的指甲油,亮亮的。“抬頭。”她說。我抬起頭。她伸出手,在我臉上摸了摸,就像摸一條狗。然後她轉身,走到譚勇面前,拉起他的手,把他往臥室帶。

“走,咱們去屋裡。”她說。走到臥室門口,她回過頭,看著我,說:“你也來。”我站起來,跟著他們走進臥室。臥室裡,燈已經開了。床頭櫃上,放著那條狗鏈子,還有一些別的東西——我認得的,不認得的,瓶瓶罐罐,奇奇怪怪。洪英坐在床邊,譚勇站在她面前。她抬起頭,看著譚勇,眼神裡全是水。“老譚,”她說,“今天你聽我的。”譚勇笑了,說:“行,聽你的。”她站起來,開始解他的衣服。一顆釦子,兩顆釦子,三顆釦子。她的手很慢,很輕,像在做什麼重要的事。我在門口站著,不知道該不該進去。洪英回過頭,看了我一眼,說:“進來,跪這兒。”她指了指床邊,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我走過去,跪下去。她就當我不存在了。她繼續解譚勇的衣服,一件一件,慢慢解。解完了,她退後一步,上上下下地看著他,眼裡全是欣賞。

“真好看。”她說。譚勇笑了,伸手要抱她。她推開他,說:“別急。”她轉過身,看著我,說:“熊傑,過來。你之前怎麼稱呼我的?”“媽媽”“怎麼稱呼李帥的?”“爸爸”“怎麼現在不叫了”“老孃給你換了個新爸爸,喜歡嗎?”“喜歡”“喜歡就爬到你爸胯下去,求他做你爸爸”我跪著挪過去,頭伸到譚勇胯下,求他做我爸爸。他抬起腳把我的頭踩到地上,踏在我頭上,“你個賤貨,頭抬這麼高幹嘛,一點誠意都沒有”我趕緊求饒,“爸爸,我想做你兒子,求你收留我”“老子有什麼好處”“我會好好孝敬你”“怎麼孝敬”“幫爸爸媽媽做飯,擦鞋,洗衣服

”“還有呢”“幫爸爸媽媽洗腳”洪英不耐煩了,一腳把我踢翻,“蠢貨,能不能一次說完?做都做了,還害什麼羞?”

“是不是這個新爸爸好說話”我趕緊爬起來跪好,“對不起,媽媽”“爸爸,我還幫您戴避孕,吃您的精液,喝您的洗腳水,喝您的尿”洪英等不及了,說算了算了她指了指床頭櫃上的東西,說:“把這些拿來。”我看了一眼,那些東西里,有幾個小包裝的,我認得是避孕套。還有別的,不認得。我伸手去拿,她忽然說:“等等。”我停住。她蹲下來,和我平視,看著我的眼睛。她的眼睛很亮,像有火在裡面燒。

“熊傑,”她說,“你知道待會兒要幹什麼嗎?”我搖搖頭。她笑了,說:“待會兒,你幫你爸戴上。”我愣住了。她站起來,走到譚勇身邊,靠在他懷裡,看著我說:“你幫他戴。完事了,你再……再把避孕套裡的精液舔乾淨。”那天晚上,我跪在床邊,看著他們。洪英像變了一個人。她不再是那個開店做生意的老闆娘,不再是那個帶著孩子過日子的媽,不再是那個偶爾對我笑笑的女人。她變成了一隻野獸,一隻餓了很久的野獸。她在譚勇身上爬,在他身上咬,在他身上扭。她的頭髮散開,披在肩上,披在背上,隨著她的動作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亮得嚇人,嘴裡發出的聲音,我從來沒聽過。譚勇躺在那裡,享受著,偶爾伸手摸摸她,捏捏她,像個帝王。我看著他們,膝蓋跪得發麻,可我不敢動。不知道過了多久,洪英忽然停下來,喘著氣,看著我。她的臉紅紅的,額頭上都是汗,可她的眼睛,還是那麼亮。

“熊傑,”她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她從床頭櫃上拿起一個小包裝,遞給我。那個小包裝,薄薄的,輕輕的,在我手心裡,燙得嚇人。“幫你爸戴上。”她說。我抬起頭,看著譚勇。他躺在那兒,看著我,臉上帶著笑。那笑容,和李傑的一模一樣。我低下頭,撕開那個小包裝。我的手在抖。抖得很厲害,抖得拿不住東西。我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可沒用的,還是抖。譚勇笑了,說:“兒子,別緊張。跪下求我”我趕緊爬到他胯下,“爸爸,兒子幫您戴避孕套”“戴避孕套幹嘛”“幹我媽媽,讓我媽媽開心”他們兩個抱在一起,笑得前仰後翻我咬著牙,伸出手。終於,好了。我跪在那兒,不敢抬頭。不知過了多久,洪英的聲音從頭頂傳來:“賤貨”我愣了一下,抬起頭。她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東西。不是厭惡,不是嫌棄,是一種……一種興奮,一種滿足。她說:“舔乾淨。”我愣住了。

她指了指,說:“舔乾淨。”我跪在那兒,一動不動。譚勇低頭看著我,臉上的笑,越來越深。洪英也看著我,等著。房間裡很安靜,只有空調嗡嗡地響。燈光照在我身上,照在我臉上,照在我跪著的地方。我低下頭,爬到譚勇胯下,小心翼翼的把套取下,掉個頭,放在嘴裡,用手擠乾淨,吃乾淨。“今天便宜你了,下次要收費了”洪英趕緊附和,好主意,“洗腳水100,尿200,精液500”譚勇說“賤貨,趕快打款預訂”後來的事,我不想記得。可我記得洪英的笑。她笑得那麼開心,那麼大聲,笑得前仰後合,笑得眼淚都

出來了。她指著我說:“你看他那樣,你看他那樣……”譚勇也笑,摟著她,兩個人笑成一團。我就跪在那兒,低著頭,等他們笑完。那天晚上,他們在床上折騰了很久。一會兒這樣,一會兒那樣。洪英像個永不滿足的洞,怎麼填都填不滿。譚勇累得直喘,她就換花樣,換姿勢,換玩法。

我跪在床邊,從頭看到尾。後來譚勇不行了,躺在床上喘氣。洪英趴在他身上,用手指在他胸口畫圈圈。“老譚,”她說,“你不行啊。”譚勇苦笑,說:“你太厲害了。”她笑了,抬起頭,看著我。她的眼睛還是那麼亮,像兩團火。“熊傑,”她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她看著我,看了很久。然後她忽然伸手,抓住我的頭髮,把我的臉往她身上按。“聞聞,”她說,“聞聞你爸的味道。”我的臉貼在她身上,溼溼的,黏黏的,一股奇怪的味道衝進鼻子裡。她笑得更開心了,說:“記住這個味道。以後,這就是你伺候的味道。”我不知道過了多久,她才鬆開手。我跪在那兒,低著頭,不敢動。她躺回譚勇身邊,靠在他懷裡,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真舒服。”她說。譚勇摟著她,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說:“滿意了?”她點點頭,閉上眼睛,臉上帶著滿足的笑。過了一會兒,她睜開眼,看著我。“熊傑,”她說,“你還跪著幹什麼?出去吧。”我站起來,腿已經麻了,差點摔倒。扶著牆,慢慢走出臥室。走到門口,聽見她在後面說:“明天晚上,繼續。”我站住了,回過頭。她已經閉上眼睛,睡著了。譚勇也睡著了,摟著她,兩個人抱在一起,睡得香甜。我一個人站在門口,看著他們,看了很久。然後我輕輕帶上門,回到客廳,躺在沙發上。躺下去的時候,渾身的骨頭都在響。膝蓋疼,腰疼,脖子疼,哪兒都疼。可最疼的,不是這些地方。是胸口。那裡有個地方,悶悶的,脹脹的,像塞了什麼東西,堵得慌。可我想,她高興了。她那麼高興,笑得那麼開心。值了。後來的日子,真的天天晚上繼續。洪英像上了癮一樣,每天晚上都要折騰。花樣越來越多,越來越離譜。

有時候她讓譚勇躺著,讓我伺候他;有時候她讓譚勇站著,讓我跪著;有時候她讓譚勇看著我,讓我做各種各樣的事。那些事,我不想說,說不出口。可她都高興。每次她都很高興。有一次,她忽然問譚勇:“老譚,你說他是不是有毛病?正常人誰受得了這個?”譚勇笑了,說:“他不是有毛病,他是愛你。”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笑得特別開心。她走過來,蹲在我面前,伸手摸了摸我的臉,說:“熊傑,你真的愛我?”我說:“愛。”她笑了,笑得眼睛眯起來,像兩個月牙。

“那你就繼續愛吧。”她站起來,走回譚勇身邊,“我愛怎麼玩,你就怎麼陪。”我說:“好。”那天晚上,他們玩到很晚。我跪在旁邊,看著他們,聽著他們。洪英的聲音,一會兒高一會兒低,一會兒笑一會兒叫。譚勇的聲音,粗粗的,沉沉的,像一頭野獸。我就那麼跪著,聽著,等著。等他們玩夠了,等他們睡著了,我才輕輕站起來,走出臥室。客廳裡黑黑的,只有窗外透進來一點光。我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腦子裡空空的。忽然想起

多年前,剛結婚的時候。那時候洪英也愛笑,但不是這種笑。那時候的笑,是真心的,是害羞的,是甜甜的。我幹什麼她都笑,我說話她也笑,我不說話她也笑。我問她笑什麼,她說,看著你就想笑。現在她也笑。可現在笑的時候,我在跪著。可我想,至少她還在笑。至少她的笑,是因為我。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很多年前,在工地上,我第一次看見洪英。她穿著白圍裙,端著盤子,從後廚出來。

陽光照在她臉上,她衝我笑了笑,說:“吃什麼?”我說:“隨便。”她笑了,說:“你這人真有意思。”那時候我想,這輩子,要是能天天看見她笑,就值了。現在,我天天看見她笑。雖然笑的不一樣了,可還是她。所以,值了。還是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