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內戰前種植園白人奴隸主與黑人奴隸的關係

美國內戰前種植園白人奴隸主與黑人奴隸的關係

作者:aidianna

一位學者寫的,感覺寫得挺好的,有一定的想象空間。原文如下:內戰前的美國南部以奴隸制種植園經濟為基礎,種植園中的白人奴隸主與其黑人奴隸的關係對這種經濟制度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多數早期的奴隸制研究著作將二者關係描述為一方擁有絕對權威的主人,而另一方是完全被動的受害者。國內有關美國奴隸制的著述多偏重描述奴隸主對奴隸的殘酷剝削與壓迫以及黑人的反抗,而實際上雙方決不是簡單的支配與從屬或壓迫與反抗的關係。二者共存於同一種“特殊制度”之中,既是互相對立的兩個階級,又是相互依賴的兩個群體,雖然在力量上相差懸殊,但二者都在這種制度下積極地尋求最大限度的有利於自身的生活方式。

一南部社會對奴隸主與奴隸關係的界定從17世紀到內戰前,美國南部的種植園主要是以黑人奴隸作為勞動力。實際上,用黑人作勞力並不是種植園主的第一選擇,而是在白人勞動力不足而奴役印第安人又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才將黑人作為奴役的對象。白人對黑人的態度雖然差異很大,但總體上是害怕和鄙視黑人,認為黑人野蠻、愚昧、骯髒和懶惰,是一個低劣的種族。這種偏見註定二者不可能和諧相處,如托克維爾所說,“那些希望有一天歐洲人會與黑人混為一體的人,是在異想天開。我的理性告訴我,不會有這一天的到來;而且我在觀察事實時,也沒有見到此種形跡”。

從殖民地時期到內戰前各州的法律中有關黑人地位的條款體現其作為奴隸身份的二重性:一方面,奴隸是主人的財產,具有其他財產的共性,屬於主人私有,歸主人使用,而且可以由主人任意處置、轉讓和買賣;另一方面,他們又是人,同白人一樣有著人的思想和感情。如亞拉巴馬州1852年法典中兩條並列的條款明確了奴隸的這種二重性。第一條強調了奴隸是主人的財產——主人有權佔有其時間和勞動,奴隸應侍候主人,並按法律規定服從於主人。第二條承認奴隸作為人的地位,規定主人要對奴隸仁慈相待,為其提供充足的衣食,在其生病、年邁之時應予以照料。

簡言之,這項法令既賦予奴隸主支配奴隸的權利,也給他們規定了相應的義務,要求他們尊重奴隸作為人的基本權利。

奴隸主想方設法對自己的奴隸進行有效的管理。內戰前發表的關於如何管理奴隸的文章不計其數,所提出的觀點各不相同,但一些基本的原則為奴隸主所公認。首先,主人要使黑人認識到自身地位的低下,儘可能通過說教,必要時通過強制,使奴隸明白主人對其有絕對的支配權,而奴隸要無條件服從,這是保持種植園秩序的前提。其次,要求奴隸主為奴隸提供充足的衣食照顧,令其養成清潔衛生的習慣,以使奴隸保持身體健康;對奴隸要仁慈,儘量少用暴力;對產婦和兒童要給予特殊關照。

另外,主人與奴隸之間要保持距離,以保持主人的權威。如果主人與奴隸關係過於密切,會使奴隸主失去威嚴。為了實行嚴格有效的管理,種植園尤其是規模較大、奴隸人數多的種植園,制定了系統的規章制度。大到種植園的總則,小到每件工作如何進行、作物之間行距多少、每人

每天摘多少棉花和勞動歌曲節奏的快慢,上至主人自身的行為規範,下至對奴隸飲食起居、工作慣例乃至夫妻關係,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以此來保證種植園的管理“有法可依”。

也有的主人強調管理奴隸要以身作則。一名奴隸主曾寫道,要求奴隸清潔衛生,主人必須儀容整潔;“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井然有序,你的奴隸就會模仿你”。

奴隸吃得飽、少生病,勞動效率才會高。馴服、順從和可靠的奴隸才能使主人獲得“好收成”,即除莊稼的豐收以外,其他的財產也穩定增值,這是對有效管理的當然回報。而經常鞭打奴隸、逃奴數量多、種植園收益少,則被認為是管理不善的表現。

根據奴隸制對奴隸身份的界定,理想的奴隸應該忠實於主人,而且要健康、清潔、恭順、誠實、清醒、自制、愉快、勤勞、性情平和、有耐心、有禮貌、可靠和工作努力。主人希望奴隸緊密服從主人的利益,有系統有計劃地勞動,絕對無條件地服從主人。奴隸如不服從管教,或有逃跑、酗酒和偷盜行為,或未經允許擅自離開種植園,或晚上不按時間回到住所,或邋遢、懶惰和怠工,都要受到懲罰。

那麼黑人奴隸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奴隸身份的呢?

為奴隸制辯護的人認為黑人對自己的奴隸地位很滿足,因為他們得到主人的善待,可以不負任何責任,他們不知道除了受奴役還有其他生活方式。實際上,黑人並非不知自由為何物,並甘心受奴役。歷史學家肯尼斯·斯坦普認為,“如果奴隸多數時候屈從於白人的權威,那是因為他們通常沒有其他可行的選擇”。

黑人深惡自身所受的奴役,而由於條件的限制他們必須學會適應奴隸制。最早被奴役的非洲黑人起初難以接受自己的奴隸身份,拒絕主人的訓誡,只有在強制下才勞動,一有機會便試圖逃跑。第二代在北美本土出生的黑人逐漸默認了自身的地位,到18世紀中期黑人對奴隸制的理解較之其先輩已深刻得多。他們開始明白,他們首先必須接受白人對黑人的絕對權威—— 他們可以隨時被賣掉或轉讓,要承受與親友離別之苦。

他們不僅不能侵犯或偷盜白人的財產,而且還應該完全服從白人。奴隸應該服從主人,為主人辛勤工作,只拿主人作為回報給他們的東西。最後,奴隸還應避免與白人接觸。這些規矩構成了種族關係的基礎。

在逐步理解並接受奴隸制的同時,黑人也開始學會適應這種特殊制度。內戰前的美國南部,公開的叛亂雖然也有,但與美洲其他奴隸制國家或地區相比為數甚少。大多數黑人試圖在奴隸制範圍內通過一些相對緩和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利,為自己創造生存的空間。他們利用物質的和心理的手段使主人不能達到完全控制奴隸的目的。

黑人也清楚自己對於主人的價值:是他們的勞動使主人獲利,如果沒有他們的勞動整個制度就會癱瘓。因此,他們設法按照非洲的傳統控制勞動節奏,抵制主人或監工的安排,吃不飽時偷主人的牲畜和家禽,不經主人允許到莊園以外探望自己的親友。他們經常因此受到鞭笞,但他們知道受罰後不能勞動,也是主人的損失,於是迫使主人採取一些相對寬容和人道的方式對待奴隸。還有更多的奴隸採

取表面上恭順的反抗方式以使自己免受責打,如田間奴隸假裝忘記主人的命令,裝病,怠工……這些非暴力的抵抗在北美的特殊條件下也許比暴力抵抗更為有效。

當然,奴隸制在不同階段、不同的地方存在著差異。殖民地早期的法令強調奴隸作為財產的特性,對殺死奴隸的人處罰很輕,甚至根本不予懲罰。1669年的弗吉尼亞法律規定主人殺死奴隸不算重罪,因為“任何人都不會蓄意毀壞自己的財產”。

南卡羅萊納殖民地1740年法令規定,故意殺死奴隸者將被處以700英鎊罰金或7年入獄做苦工;因“一時衝動”或“處罰不當”而導致奴隸死亡者將被處以350英鎊的罰金。而在1770年以前佐治亞殖民地和1775年之前的北卡羅萊納殖民地,殺死奴隸不算重罪。

獨立戰爭之後雖然在法律上南部各州相繼規定故意殺死奴隸者與殺死自由人者同罪,但由於各種附加條件的限制,真正由於殺死奴隸而被判刑者極少,很多殺死奴隸的白人根本沒受到懲罰。

到了19世紀,因為取消了海外奴隸貿易,黑人的物質生活狀況有了改善,其人性的一面逐漸得到認可。隨著種植園體系的成熟和西進運動進程的減緩,主人與奴隸之間的關係趨於緩和。但在物質生活狀況有所好轉的同時,由於自由黑人數量的增加使白人感到自己的統治地位受到了威脅,尤其是在1794年聖多明各黑人革命之後,法律對私人解放奴隸限制更嚴了,奴隸的活動自由也受到了更嚴格的限制。新的法律取消了黑人受教育的權利。這表明雖然黑人人性的一面得到認可,但被視為“特殊的另類”,“永遠處於依附地位的劣等人”。在早期,黑人被看做“不幸的野蠻人”,而在19世紀則被當做“永遠長不大的孩子”來對待。

主人與奴隸的關係在大種植園和小種植園之間也存在著差異。大種植園主擁有的奴隸人數很多,而且一年中大部分時間外出旅行,與奴隸的直接接觸很少。而小種植園主與奴隸的接觸較多,奴隸的工作不像大種植園裡那樣單調,通常主人還和奴隸一起勞動。與大種植園相比,每一個奴隸對小種植園主顯得更為重要,如果奴隸受了虐待而在播種或收穫季節逃跑,主人將蒙受重大損失。

大種植園多由監工管理奴隸,而監工的報酬往往以收成的好壞來論定,因此對奴隸更嚴厲,奴隸的勞動量更大。所以,雖然從理論上講小種植園的主人與奴隸的關係相對較為寬鬆,但實際情況並非完全如此。有些小奴隸主使奴隸工作到極限,奴隸的物質生活條件很差;而在大種植園,奴隸可以受到對監工管理規定的保護,很多大奴隸主把奴隸衣食住所條件的好壞看做主人財富與地位的象徵,因而提供給奴隸的物質生活條件優於小種植園。

關於內戰前南部不同地域之間主人與奴隸關係的差異,一般認為,上南部的奴隸比下南部所受待遇更為人道;邊境各州奴隸的生活比南部內陸要舒適;東部奴隸的生活比西部輕鬆一些。實際上,雖然不同的種植園之間存在明顯的差異,但這種差異與地域的關係並不像奴隸主們所描述的那麼大。比如上南部的奴隸主經常對任性、不服管教的奴隸以賣到內陸南部相威脅,以

維持種植園的秩序。而實際上,下南部的奴隸主對奴隸並不比上南部更殘酷,甚至有些旅行家的日記表明,下南部的奴隸比上南部的所受待遇要好。

19世紀30年代和50年代有人將弗吉尼亞的菸草種植園與下南部的棉花和甘蔗種植園作比較,認為弗吉尼亞奴隸的勞動負擔比下南部要輕。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當時菸草生產處於淡季,奴隸沒有多少活要幹,而甘蔗正在收穫季節,必須在霜降之前搶收完畢。這個時候奴隸的勞動強度確實很大,而且勞動時間長,但這卻是奴隸們最喜歡的季節,因為這期間的伙食比平時要好,奴隸可以喝到威士忌和咖啡,收穫之後還有慶祝活動。從摘棉花的記錄看,下南部奴隸的勞動強度通常是適中的。

二對立與鬥爭不言而喻,奴隸主購買和使用奴隸的首要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奴隸的勞動以獲取經濟利益,而奴隸不會心甘情願地為主人的利益服務,因此奴隸主對奴隸進行有效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便是以暴力強制奴隸服從主人的意志。北卡羅來納州的一位種植園主曾寫道:“很遺憾的是,奴隸制必須與暴虐統治共存,不過分地行使高壓權威就不會有順從和有用的奴隸。”

在種植園中鞭打奴隸的現象經常發生。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寫道:“為了保證奴隸行為良好,主人依靠鞭子;為了使奴隸謙恭,他依靠鞭子;教訓他認為“失禮”的奴隸,他依靠鞭子;為了刺激奴隸苦幹,他依靠鞭子;為了束縛奴隸的精神,毀掉他的人格,他依靠鞭子、鎖鏈、口塞、指夾、桎梏、獵刀、手槍和獵犬•••••奴隸經常因為逃跑或沒完成被分配給的工作而遭鞭笞;有的奴隸因為探望自己的伴侶、學習讀書寫字、與白人爭吵或打架受到責打;還有的因為幹活太慢、偷東西、與其他奴隸打鬥、爭吵、酗酒以及試圖阻止主人賣掉他們的親屬而遭懲罰。即使一點小小的過失,黑人奴隸也會招致皮鞭相加。

儘管總的來說奴隸主不想使對奴隸的懲罰危及其生命,但他們有時會怒不可遏或酒後失去理智而造成對奴隸嚴重的人身傷害。當他們發怒時經常會踢奴隸、打家僕的耳光,用烙鐵將奴隸燙傷,拷打奴隸使之致殘,甚至切斷奴隸的手足;有時還會責打懷孕的女奴。奴隸的傷一般好幾個星期才能恢復。許多奴隸因此留下了永久的疤痕。

在密西西比,一個奴隸主在窮兇極惡之下競一次打了奴隸1000鞭子。還有奴隸主將抓回來的逃奴用火燒死,或把奴隸用鎖鏈鎖住讓狗活活吃掉。在多數情況下宣稱應該對奴隸仁慈相待的白人牧師,有時也會流露出對暴力的認可。一名牧師在1857年曾直言不諱地對奴隸主講:“《聖經》上要求主人糾正奴隸的行為,正如父母糾正孩子。

我們認為,信奉基督教的奴隸主有責任讓奴隸吃好、穿好,並在其不服從的時候用鞭子將其教訓好。面對主人的暴虐,奴隸設法進行反抗。最徹底擺脫主人暴力的方法是獲得自由。有些奴隸利用業餘勞動所得購買了自己及其家人的自由;有的參加了獨立戰爭之後根據原先徵兵時的許諾獲得了自由;還有一些逃到自由州。

但奴隸制既然已經在南部確立,白人就不會輕易讓黑人獲得自

由。即使是南部同情廢奴運動的白人,雖然認為奴隸制是一種罪惡,是歷史強加於其祖先的,但由於白人認定黑人文化低劣,離開白人的指導黑人不會工作,而且黑人一旦獲得自由會對白人的主導地位構成威脅,這些想法使奴隸的解放很難實現。因此,有一些黑人進行暴力反抗。尤其是19世紀,曾有過三次奴隸的密謀起義,其中的前兩次,即1800年的加布裡埃爾•普羅瑟預謀圍攻里士滿和1822年登馬克•維奇在查爾斯頓密謀暴動,均因被告密而流產,但也給南部社會敲響了警鐘。

1831年8月在弗吉尼亞潮汐地帶發生了納特•特納起義,殺死了57個白人,最終遭到鎮壓。這次起義對南部奴隸主的安全感造成了極大的威脅,更加劇了整個南部對奴隸起義的警覺和恐懼,因為“說不定什麼時候在你的種植園裡就冒出一個納特•特納”。為了維護南部奴隸制的穩定,防止奴隸起義的發生,在南部各州建立了巡邏制(patrol system)。

每個巡邏隊值勤三到四個月,負責所在轄區的道路巡查,發現擅自離開種植園的黑人當場責打20鞭子。巡邏隊還檢查奴隸是否藏有槍支,並驅散黑人的非法集會。自特納起義之後,各州對奴隸法典進行了更嚴格的修訂,陸續規定:禁止發表煽動奴隸起義的文章;除非有白人在場,禁止自由黑人給奴隸佈道。特納起義之後,除馬里蘭、肯塔基、田納西和阿肯色州之外,教奴隸讀書寫字都是違法的。

奴隸沒有書面通行證不得離開種植園,在宵禁(通常是晚上9點)之前必須回到自己的住所。另外,種植園必須有白人居住,黑人獨立居住或自行出租都是違法的。參與謀反、強姦白人婦女、投毒和放火都是死罪。

由於力量相差懸殊和南部社會防範措施嚴密,大規模的暴力反抗對大多數奴隸來說是不現實的。在這種條件下,奴隸只能以消極手段表達對奴隸制的不滿。內戰前的觀察家和奴隸主的記述表明,相當一部分奴隸撒謊、欺騙主人、偷盜、裝病、怠工、假裝聽不懂主人的命令.在棉花籃子的底部裝上石頭充分量.毀壞工具,燒燬主人的財產,自殘以逃避勞動,虐待牲畜。

很多白人認為黑人天生懶惰,而從西非的一些諺語、格言和習俗中可以看出他們具有勤勞的傳統。例如,“遊手好閒,日後作難”,“壯年不起早,老來受煎熬”,“腳上的塵土總比腳後的好”。

而且,有些西非民族以勤勞著稱,農業很發達。為了自己的家庭,奴隸在業餘時間種自己的菜園,打獵,捕魚,不辭勞苦。重建時期黑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勞動。

可見,懶惰並非黑人的天性,而是反抗強制勞動的一種方式。奴隸主常常抱怨黑人善於偷盜。對於偷主人的財產,奴隸有自己的道理。由於黑人本身就是主人的財產,所以他們認為偷主人的其他財產,如把主人的豬殺死吃掉,只是主人財產的內部轉化—— —— 將豬從主人的燻肉室轉移到奴隸的肚子裡,是“拿”

(take),而不是“偷”(steal)。還有的奴隸認為,他們偷東西不僅因為主人沒有給他們應得的勞動果實,而且因為白人的偷盜行為更嚴重。一個奴隸曾對一名採訪者說

:“他們(奴隸主)說了一大堆關於我們偷東西的事,但你知道最早的偷盜是怎麼回事嗎?

那是在非洲,白人把我們像偷馬一樣偷來並賣掉。三精神奴役與心理較量在種植園奴隸制下,奴隸主與黑人之間也在進行著心理戰,雙方互相揣摩彼此的心理以尋求對付對方的有效方法。為了有效地利用奴隸的勞動以獲利,每一位奴隸主都根據奴隸的特點設計出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案。有學者指出:“成功的奴隸主往往是出色的心理學者。”

明智的主人都明白,首先要通過思想上的轉化使奴隸接受自身的低劣與主人的權威,因此從開始就給奴隸灌輸黑人種族低劣的思想。他們不斷告訴奴隸,黑人不適合擁有自由,每個試圖逃跑的奴隸都被抓了回來,並賣到內陸南部。主人要求奴隸必須遵從白人的意志,對於不遵從白人意志者,要進行嚴厲的處罰。這些訓誡的目的都是要讓黑人明白:奴隸是被“優越”

種族使用的一種“物品”。白人也意識到宗教對黑人的影響,試圖通過基督教教化奴隸。信奉基督教的白人牧師早就意識到了基督教對奴隸的作用。

一位1660—1670年間在弗吉尼亞和巴巴多斯佈道的英國聖公會牧師認為,黑人應該受洗禮,如果奴隸能皈依基督教,他們會更誠實,具有更強的忍耐力,且不易於造反。17世紀和18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白人奴隸主並沒有重視讓奴隸皈依基督教。雖然17世紀的法律明確規定,黑人接受洗禮,並不意味著解放,但奴隸主仍害怕奴隸因成為基督徒而在法律上成為自由人。直到1831年納特•特納起義之後,奴隸主才開始意識到基督教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種基本手段,於是他們開始讓奴隸皈依基督教。

有一位種植園主在1836年寫道:如果主人住處附近有教堂,他應該要求所有的奴隸至少每天去一次,因為這樣做有非常好的效果。多數奴隸利用星期天拜訪親友,而他們聚在一起經常容易惹是生非。他們去教堂可以見到自己的親友,同時可以避免惹禍。更重要的是使他們明白,主人支配奴隸是天經地義的。

有些種植園主星期天帶奴隸到教堂做禮拜,還有的在種植園內建起教堂,出資請白人牧師來為奴隸佈道,甚至親自為奴隸佈道。應該說,有些虔誠的基督教徒讓奴隸相信基督教有為奴隸的精神福祉考慮的一面,但多數的佈道是有選擇性的,宣稱黑人作奴隸是上帝的意志,奴隸如果服從主人,死後就能去天堂。

奴隸主們意識到宗教是比皮鞭更巧妙、更人道的手段。

然而,奴隸主的這些努力並沒有完全實現從精神上馴服黑人的目的。有些奴隸抱怨星期天的宗教禮拜佔用了他們的時間,更重要的是他們對“奴隸應順從主人”的說教很反感。當一名佐治亞州的牧師在佈道中講到奴僕順從主人是基督教的美德,譴責逃奴的行為時,一半黑人聽眾立即起身退場,其中有些鄭重斷言“那不是福音書”,

聲稱不想再聽到那位牧師佈道。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寫道:“平日裡揮著血淋淋的皮鞭的人,星期天站到佈道壇上聲稱自己是溫和、謙遜的基督的使者;奪走我一星期勞動果實的人,星期天早晨又來教我如何獲得拯救;把我的姐妹賣作

娼妓的人,‘虔誠’地倡導純潔;聲稱讀《聖經》是宗教徒的職責的人,卻剝奪了我學習讀書的權利。”他認為,奴隸主所宣揚的基督教已經偏離了傳統基督教聖潔、公正的教義,他們的行為褻瀆了上帝。

黑人奴隸也並非完全地抵制基督教,而是有選擇地接受了基督教。他們把基督教的教義與非洲傳統的宗教結合起來,在新的生存環境中,在原本差別很大、支離破碎的非洲宗教的基礎上,形成了有非洲特色的基督教信仰。他們信仰的不是傳統的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更接近非洲宗教中的神—— —— 超唸的神靈(God the Transcendent Spirit)。他們以非洲的方式信仰這種新的神,使歐洲的宗教方式服務於自己的宗教信仰。

基督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奴隸的忍耐力,使一些黑人相信在現世受苦最多的人死後能去天堂,但黑人宗教也表明他們對現世的自由與來世的獲救同樣關心。一些聖經故事,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逃脫埃及法老的奴役,上帝從獅子的洞穴中救出但以理,使奴隸心中存有希望。他們接受了基督教中對個體精神的頌揚,並把它變為個人和群體生存的武器。史學家吉諾維斯認為:“黑人接受並改造了基督教,白人征服了黑人,而黑人征服了白人的宗教。

除了利用宗教,為了削弱奴隸的反抗力量,奴隸主試圖使奴隸等級分化,拉攏少數忠實於自己的奴隸,這些奴隸通常是家僕、技術工匠、黑人工頭和身強力壯的奴隸,主人力圖讓他們吃、穿比其他奴隸好,有更多特權,使他們感覺比田間勞力地位優越,並與田奴保持距離。對錶現好的奴隸,主人會給予讚揚和獎賞,這樣他們在勞動中會更加賣力,同時主人也利用他們為其他奴隸樹立榜樣。而實際上,由於多數種植園規模較小,奴隸無法形成等級。而且,有些黑人工頭也會利用自己的特權關照黑人同伴。

奴隸同時也在研究主人的心理。他們知道主人心目中理想的奴僕是完全恭順、無知的奴隸,於是很多奴隸會對主人察言觀色,研究主人的情緒、想法和行為,以便根據主人的行為變化及時做出反應。不少奴隸在主人面前表現得謙卑、無知、幼稚、裝瘋賣傻,被稱作“傻寶”(sambo)。

掩飾自己的真實感情也是奴隸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如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所說,“既然主人研究如何使奴隸無知,奴隸也很精明,索性讓主人認為他已經達到了目的”。很多情況下,奴隸的實際思想和外在表現是相矛盾的。

例如,他們會假裝愛自己的主人。當有人問主人待他如何時,奴隸會很警惕,多數情況下都會說主人很好,甚至表現得對自由不感興趣。正是表面上恭順的奴隸使主人放鬆了警惕,很多逃奴都是忠實、溫順的“傻寶”;奴隸起義的首領也大都是仁慈主人所偏愛的奴隸,他們不僅受到主人的信任和善待,而且行動的自由比一般奴隸多,如著名的黑人起義領袖納特•特納就是一個受主人偏愛的奴隸,起義之前從未表現出任何要復仇的跡象。

不僅如此,如同主人試圖使奴隸等級分化,奴隸也會利用主人與監工之間的矛盾。一位奴隸主寫道:“主人與監工總是應該站在同一

邊,否則奴隸很快會發現主人與監工之間的任何小小的摩擦,並且肯定會利用二者之間的矛盾。監工是夾在主人與奴隸之間的一個階層,其工作處於兩難境地:一方面他要對僱主負責,提高奴隸的勞動效率,為主人增加收益;另一方面,由於奴隸本身也是主人的財產,使奴隸勞累過度或對奴隸懲罰過重導致奴隸逃跑也會使主人蒙受損失。而且,相當一部分主人會向奴隸詢問監工的表現,因為他們相信自己的奴隸勝過相信監工。

奴隸明白並抓住了這一點,從而利用它使自己的日子好過一些。對嚴厲的監工,奴隸會想盡辦法讓主人將其解僱:奉承主人以貶低監工,在主人面前揭發監工利用職務之便盜用主人財產,把草埋在棉花地裡使產量降低,甚至開會商量如何誣陷監工。四緩和與妥協在奴隸制度下,一方面種植園奴隸主與黑人奴隸是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另一方面二者又是主人與財產的關係,對於奴隸這種特殊財產,僅僅依靠暴力強制勞動並不能有效地利用它。精明的主人都明白,儘管強制是奴隸制的基礎,但存在著一定的限度。

如果超出這一限度,奴隸就會以各種方式進行報復。由於奴隸價錢很高,奴隸主不能讓他們的奴隸勞累至死,然後再買新奴隸。奴隸的逃跑和起義,也使白人在加強統治黑人的措施的同時,設法使奴隸制讓黑人容易忍受。為了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限度的奴隸勞動,主人必須給奴隸蓋起小屋,給他們提供相對充足的衣食和醫療保健,使他們得到必要的休息,以便使奴隸保持身體健康。

同時,奴隸主也要允許奴隸消遣娛樂,使之獲得最基本的心理滿足以保持其勞動的勁頭。有的學者認為,單純從物質上看,美國南部種植園奴隸的衣食、住所和工作條件,比古巴、牙買加和巴西等國的奴隸要好,甚至強於北方的自由勞動力。雖然鞭打是強制奴隸勞動的一種普遍使用的手段,但奴隸主儘量避免使用暴力。很多種植園主斷言,經常懲罰奴隸意味著管理方法的拙劣。

最好的方法是讓奴隸將自身的利益與主人的利益等同起來,自覺地為主人勞動。一位奴隸主曾寫道:“有效管理奴隸最好的證據,就是少用甚至不用懲罰的手段而維持良好的秩序。”有些奴隸主發現,利用誇獎和獎勵的辦法,比嘲笑和威脅更為有效。

很多資料表明奴隸主對奴隸這種特殊財產的愛護。多數奴隸主禁止監工責打奴隸,要求他們“謹慎仁慈”地對待奴隸,即使懲罰也應以仁慈方式;而且要求監工不能辱罵或威脅奴隸,因為那樣會迫使奴隸逃跑。弗吉尼亞的理查德•考賓在1759年給他的代理人的指示中寫道:“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照顧好那些黑人,你要及時通知我他們有什麼需要,以便我能給他們提供必需之物。尤其要關照哺乳期的婦女,對她們要關心愛護,有了小孩不能讓她們乾重活以免損害其健康,給她們提供一些必要的用品,要照顧好她們的孩子•••••”

密西西比的安德魯•弗林嚴肅命令他的監工說:“不要讓奴隸在雨天勞動,耽誤一些勞動時間總比冒生病和死亡的危險好。”奴隸主儘量不讓自己的奴隸做危險的工作,如當汽船開過湍急的河道時,奴隸主會僱傭愛爾

蘭人在船上看管顛簸的棉花包;開鑿鐵路隧道、挖排汙渠和清理沼澤地等工作,奴隸主也通常僱傭愛爾蘭人來做。因為種植園主認為,僱傭愛爾蘭人的作法比讓他們自己的奴隸冒險去做危險的和有損健康的工作要明智,失去一名價值1800美元的奴隸是非常嚴重的損失,而死掉一個愛爾蘭人只是小事一樁。

相當一部分奴隸主也注重奴隸人性的一面,將他們當人看待,其中最明顯的表現是在種植園中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建立。據有關資料,內戰前南部多數黑人奴隸在雙親家庭中長大,並且家庭關係維持時間較長。雖然奴隸的婚姻不受法律的認可,但種植園的主人鼓勵黑人組成穩定的家庭,有些主人還親自為奴隸籌辦婚事並舉行婚禮,因為他們認識到有妻兒牽掛的黑人不像單身奴隸那樣具有反叛性,更容易管理。迫於經濟壓力,主人有時被迫將黑人夫妻的其中一方賣掉,但他們還是在儘可能的條件下維持奴隸的婚姻和家庭。

不少奴隸主會在買賣奴隸時儘量使夫妻、母女不被拆散。一個田納西白人在一次拍賣會上買了幾個奴隸,其原因並不是出於需要,而是因為“他們與我的僕人結了婚並請求我把他們買下來”。一個肯塔基的女莊園主在移居密蘇里之前為一名奴隸買下了妻子。

因為他們清楚,奴隸會因骨肉分離而精神憂鬱,導致勞動效率降低。除了奴隸主對自身利益的考慮和他的良知以外,宗教和輿論的力量也促使主人對奴隸仁慈相待。白人教堂和牧師為奴隸的家庭提供了最大的保護。牧師佈道時有時會指出,拆散黑人家庭乃為缺乏人道和殘酷無情,他們因此對拆散黑人家庭的奴隸主提出譴責或將其逐出教會。

19世紀40年代之前,牧師曾提議通過禁止拆散奴隸家庭的法律。一名浸禮會的牧師在1854年的一次佈道中對奴隸主說:“要平等、公正地對待你的奴僕,要知道在天堂裡還有你的主人。”一些奴隸主受到宗教的影響而善待自己的奴隸。比如密西西比的詹姆斯•格林•卡爾森繼承了父親的200名奴隸,他雖身為奴隸主,但在早年就表達了出於宗教原因而對奴隸制的痛恨;由於密西西比的法律不允許私人解放奴隸,他感覺出於人道主義應對奴隸仁慈相待,因而專門僱了一名醫生為種植園中的黑人提供醫療保障,出資請白人牧師星期天給奴隸們佈道,組織祈禱,購買了省力的機械以減輕奴隸的負擔,懲罰對黑人無禮的子女,從不鞭打奴隸。

也有的白人為了保持仁慈主人的聲譽而善待奴隸。

主人的善待有時會得到相應的回報。通過奴隸的自述可以看出,得到主人善待的奴隸工作會更努力。如所羅門•諾瑟普既遇到過嚴厲的主人,也遇到過善良的主人,他認為主人對奴隸越好,奴隸幹得也就越出色。南卡羅來納的艾德林•約翰遜說道:“在奴隸制下,如果主人善待我們,給我們必要的衣服、足夠的食物,我們幹活就會更賣力。”

除一些個人和社會因素之外,種植園的特點也對主人的殘酷起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儘管法律上種植園主對奴隸有絕對權威,但很多因素使他無法充分行使這種權威。為了經濟上的生存和發展,主人要依靠奴隸的勞動。通常主人負擔不起將

奴隸餓死、刑罰致死或使之勞累而死給他帶來的損失,他必須知道奴隸所能承受的限度。一個奴隸主觀察到:“長期以來的經驗告訴我們,每一個強迫奴隸超負荷工作的企圖,並不能使主人獲取更多的利益,而只會造成管理混亂,招致奴隸的不滿和詛咒。”

奴隸制使黑人成為犧牲品,但在奴隸制下黑人也最大限度地尋求獨立,儘量尋找生活的樂趣。黑人喜歡群體活動,他們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與同伴享受其中的快樂。雖然一般情況下奴隸的勞動是完全被動的,但一些集體的勞動,如殺豬、滾木頭、摘棉花和榨糖,尤其是剝玉米,奴隸們當做過節一樣,興高采烈,載歌載舞。聖誕節、新年、感恩節、獨立日、週末以及奴隸的生日和葬禮,都是黑人聚會的機會。

這時,奴隸們會用主人送給的或從主人那裡偷來的豬或雞享受一頓烤肉野餐,唱歌跳舞,盡情宣洩心中的情感。主人為了使奴隸保持起碼的心理健康,一般情況下也不阻止黑人的娛樂活動。有的種植園主為了使奴隸不到別處去.甚至還專門蓋起了娛樂廳,以供奴隸舉行慶祝活動之用。有時白人還會參與黑人的聚會。

在聖誕節,主人還會給奴隸三天至七天甚至更長的假期,並送給奴隸聖誕禮物。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認為,這些節日的慶祝是“奴隸主控制奴隸反抗精神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在這些活動中奴隸可以暫時忘掉心中的痛苦而沉浸於吃、喝、歌、舞的快樂之中,得到心理上的緩衝。

友善的主人和忠實的奴隸在長期相處中會產生感情,因而黑人痛恨奴隸制,但不一定恨自己的主人。有一則有關奴隸主和奴隸的關係的笑話可以體現出這一點。一個女主人對自己的一個家奴說:“約瑟夫,如果發生黑人革命,你會殺我嗎?”“不,太太,”約瑟夫說,“我會到隔壁殺掉吉爾伯特的女主人,然後吉爾伯特會到這兒來殺你。”雖然很多主人認為奴隸是一種潛在的危險,但實際上內戰後黑人中很少有人以武力報復原先的主人。

然而,不管主人如何善待,奴隸畢竟是財產.奴隸主對其人格的尊重得不到保證,即使善良的主人在情緒不佳時也會拿奴隸出氣。雖然多數奴隸主儘量避免拆散黑人家庭以維持種植園的秩序,但實際上每一個黑人家庭都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親人離散的慘劇。即使奴隸的衣食、住所確實比自由勞力強,工作時間比自由勞力短,其代價也是慘重的,二者之間存在本質的區別:一個是別人的財產,一切聽從主人的安排;另一個有著人身自由,可以自己掌握工時的長短和工作節奏的快慢,勞動果實歸自己所有。雖然黑人在主人那裡可以得到衣食照顧,而且自由後的奴隸生活狀況有的不如從前,身體所受痛苦更多,但他們仍喜歡自由。

如史學家奧克斯所言,“奴隸們當然痛恨殘忍,希望得到主人的善待,但他們更渴望獲得自由”。

總之,內戰前南部奴隸制種植園既不是斯坦利•埃爾金斯所說的毫無人道的集中營,也並非黑白兩個種族和諧相處的“大家庭”。在這種制度下黑人與白人既相互鬥爭又相互妥協,二者都在這種鬥爭與妥協過程中尋求最大限度的有利於自身的生活方式,從而使奴隸制在美國曆史上

得以維繫了兩個多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