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岸之河(重囗綠帽文)
作者:6788
序25年底,已發表重口綠帽文——無岸之河。現在續寫下部。預計10萬字。這是我的親身經歷。
第一集:命運的餘燼
手機屏幕亮起的瞬間,熊傑正在用抹布擦拭那個不鏽鋼小碗。兩年了,這幾乎成了他最重要的儀式。每天清晨與黃昏,他都會跪在那張冰冷的地鋪前,用清水將它洗淨,再用舊恤裁下的軟布,細細擦乾每一寸表面,直到光可鑑人,倒映出他日漸枯槁的面容。
碗身有一道淺淺的劃痕,是當初李帥不耐煩時隨手磕在瓷磚上留下的。熊傑的手指總會在這裡多停留一會兒,彷彿通過觸摸這道傷痕,就能連接上那段充滿屈辱卻無比“充實”的歲月。
然後,他會倒一點最便宜的白開水進去,對著虛空,完成那套只有他自己明白的、致敬與感恩的儀式。
日子就這樣在麻木的重複中滑過。街角的守望早已停止——不是他放棄了,而是身體實在撐不住。長期的營養不良、自我折磨和陰暗環境,讓他染上了嚴重的咳疾和風溼。如今他出門的次數越來越少,代駕也早已停掉,靠著之前微薄的積蓄和偶爾撿拾廢品,維持著最底線的生存。那輛舊車停在樓下,覆蓋著厚厚的灰塵和鳥糞,像個被遺棄的金屬墳墓。
就在他擦完碗,準備如常開始儀式時,扔在枕頭邊的舊手機,突然震動起來。
不是短信。是電話。
屏幕上一個陌生的號碼,歸屬地顯示就是本市。
熊傑的手指猛地一顫,碗差點脫手。兩年了,除了10086和詐騙電話,這個手機從未接到過任何來電。它存在的意義,似乎只是為了發送那些石沉大海的短信,以及承載他單向的、無盡的傾訴。
會是誰?催債的?社區檢查的?還是……打錯了?
震動執著地持續著,嗡嗡的聲音在寂靜的房間裡被放大,敲打著他脆弱的神經。他盯著那串數字,心臟不受控制地狂跳起來,一種荒謬的、連他自己都不敢深想的期待,像陰暗角落裡滋生的黴菌,悄然蔓延。
他顫抖著伸出手,指尖冰涼,劃了好幾次才成功接通。他把手機放到耳邊,屏住呼吸。
“喂?”對面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只一個字。
熊傑如遭雷擊,整個人僵在原地,血液彷彿瞬間衝上頭頂,又在下一秒凍結成冰。世界的聲音驟然退去,只剩下耳機裡傳來的、那細微的電流雜音,和那一聲熟悉到刻入骨髓、又在夢裡反覆折磨他的……
是她。
是洪英。
“……太太?”他的聲音嘶啞得幾乎破碎,帶著難以置信的顫抖和哽咽。他下意識地跪直了身體,即使電話那頭的人看不見。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能聽到輕微的呼吸聲,似乎有些紊亂,有些遲疑。
“熊傑?”她終於再次開口,聲音有些低,有些啞,不如記憶中那般清脆明快,帶著一絲難以掩飾的疲憊,甚至是……脆弱?”是……是我。”
“太太!真的是您!太太!”熊傑的眼淚瞬間湧了出來,他語無倫次,想要表達狂喜,又怕驚擾了她,“我……我……您好嗎?先生好嗎?寶寶……小少爺好嗎?我……我每天都在……”
“熊傑,”洪英打斷了他急切卻混亂的問候,語氣裡帶著一種刻意維持的平靜,卻掩蓋不住底下的波瀾,“你現在……在哪裡?過得怎麼樣?”
“我……我在城西
,租了個房子,很小……但我很好,真的很好!”熊傑急忙回答,彷彿“過得不好”是一種罪過,會讓她失望或者……再次將他推開,“太太,您呢?您找我……是有什麼吩咐嗎?是不是……是不是有什麼事需要我做?我隨時都可以!真的!”
他急切地表明自己的“可用性”,像溺水者抓住了唯一可能的浮木。心臟在胸腔裡瘋狂擂動,幾乎要撞碎肋骨跳出來。她主動聯繫他了!兩年了,第一次!這意味著什麼?是孩子需要人照顧?是家裡有什麼粗活重活?還是……僅僅是偶然想起,隨口一問?
無論是什麼,他都感激涕零。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一下。這次沉默的時間更長,長到熊傑幾乎要以為信號中斷了。他不敢催促,連呼吸都放得極輕,緊緊攥著手機,手心全是冷汗。
“熊傑……”洪英的聲音再次響起,這一次,那層強裝的平靜裂開了一道縫隙,透出清晰的疲憊、無助,甚至是一絲……懇求?”李帥……李帥他走了。”
熊傑愣住了。
走了?什麼意思?出差?還是……
“他公司……年前就出了問題,撐了幾個月,還是倒閉了。欠了很多債。”洪英的聲音低了下去,帶著壓抑的哽咽,“他受不了這個打擊,整個人都……都垮了。我們吵了很多次,他把家裡能砸的東西都砸了……後來,他就收拾東西走了。說沒臉見我們,說要出去躲債,說……說讓我別再找他。”
熊傑聽著,大腦一片空白。李帥……那個強大、自信、掌控一切的李帥……公司倒閉了?崩潰了?逃走了?丟下洪英……和他們的孩子?
一股極其複雜的情感在他胸中衝撞。有震驚,有對李帥境遇本能的唏噓,但更多的,是一種連他自己都感到卑劣的、隱秘的悸動——那個佔據了他位置、奪走他一切的男人,那個他曾經仰望、恐懼又不得不“感恩”的存在,竟然……垮了?倒了?把洪英……扔下了?
然後,是洪英接下來的話,徹底將他擊懵:“熊傑……我現在……一個人帶著強強,他才兩歲……房子因為抵押貸款,可能也保不住了……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她的聲音終於帶上了明顯的哭腔,那是一個走投無路的女人才會有的絕望和無助。
“熊傑,你……你能……幫幫我嗎?”
你能幫幫我嗎?
這句話像一道驚雷,劈開了熊傑兩年多來渾渾噩噩的世界。黑暗被撕開一道口子,刺目的、他不敢奢望的光照了進來。
幫幫她?她需要他?那個曾經決絕地將他掃地出門、視他如敝履的洪英,那個他連遠遠守望都覺得是褻瀆的女神……現在,在另一個男人拋棄她之後,回過頭來,向他求助?
狂喜像岩漿一樣噴湧,瞬間淹沒了他。所有的委屈,所有的痛苦,所有的自我折磨,彷彿在這一刻都找到了意義,得到了終極的報償。看啊,命運還是站在他這邊的!那個完美的男人原來也不過如此,最終還是他,只有他,才是那個永遠不會離開、永遠願意接納她一切的人!
但狂喜之下,更洶湧的,是一種近乎神聖的使命感,和一種扭曲的、極致的感恩。
他“噗通”一聲,將額頭緊緊抵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對著手機,用盡全身的力氣,用一種混合著痛哭、狂喜和絕對虔誠的顫抖聲音,泣不成聲道:“太太!
太太!您別哭!您千萬別哭!我在!我一直在!我永遠都在!”
他激動得語無倫次:“謝謝您!謝謝您還願意找我!謝謝您給我這個機會!這是我做夢都不敢想的恩典啊!”
“您放心!一切都有我!房子沒了沒關係,我們可以再找地方!債沒關係,我來想辦法!您和強強……小少爺,我一定會照顧好!用我的命去照顧!”
他甚至沒有忘記那個曾經帶給他無盡屈辱、如今卻落魄離場的男人:“您……您也別太怪先生。先生他……他也不容易。他給了您那麼多快樂,給了您強強這麼可愛的兒子,還……還替我照顧了您這麼久……”他說著連自己都覺得荒謬卻發自肺腑的話,“我感激他,真的。現在他遇到難處了,心裡肯定更苦……您別為他傷心,保重自己的身體和強強要緊。以後……以後就讓我來,讓我來接過這個責任!”
他的聲音因激動而高亢,帶著破音:“太太,求您給我這個機會!讓我報答您!讓我照顧您和強強少爺!我會把強強當成我自己的兒子!不,他比我的命還重要!我會努力工作,掙乾淨的錢,把債還上,給您和強強一個好生活!我發誓!我用我的一切發誓!”
他砰砰地磕著頭,即使隔著電話,即使她看不見,他也用盡了全身的誠意。
“只要您不嫌棄我……只要您還願意讓我待在您身邊……做牛做馬,當狗當奴,我都心甘情願!太太……洪英……求您……給我這個福分吧!”
電話那頭,洪英聽著這洶湧澎湃、幾乎癲狂的表白,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哭聲都停住了。過了一會兒,她才帶著濃重的鼻音,有些遲疑地說:“你……你先別這樣……我現在帶著強強,暫時住在我一個遠房表姐家,不太方便……你……你方便過來一趟嗎?我們……見面說?”
“方便!方便!我隨時都方便!”熊傑一疊聲地應著,猛地從地上爬起來,因為動作太猛眼前一陣發黑,他扶住牆壁才站穩,“太太您把地址給我!我馬上過去!現在就去!”
他手忙腳亂地找出紙筆——那還是以前用來記錄“購物清單”和“注意事項”的。記下地址時,手指抖得幾乎寫不成字。
掛了電話,熊傑站在原地,久久無法動彈。巨大的衝擊讓他頭暈目眩,彷彿踩在雲端,又像沉入深海。臉上溼漉漉的,分不清是汗水還是淚水。
他低下頭,看著地上那個被他擦得鋥亮的不鏽鋼小碗。碗裡還有一點未飲盡的清水,微微晃動,倒映出天花板上一小片模糊的光暈。
他緩緩跪下來,雙手捧起那個碗,像捧著聖盃。他將碗中剩餘的水一飲而盡。這一次,清水滑過喉嚨的感覺如此真實,如此滾燙,彷彿帶著救贖的溫度。
“感謝……感謝命運……”他喃喃自語,臉上露出一種近乎痴狂的笑容,“感謝太太……感謝先生……感謝你們……終於……終於又需要我了……”
他猛地跳起來,開始翻找自己“最好”的衣服——也就是那幾件不那麼破舊、清洗得稍微乾淨些的舊衣。他衝進狹小的衛生間,用刺骨的冷水胡亂洗了把臉,用力搓著脖子和手臂,試圖洗去一些顯而易見的汙垢和頹喪氣息。他看著鏡子裡那個眼窩深陷、臉頰凹陷、頭髮花白雜亂的男人,第一次感到了恐慌。
不能這樣去見她。不能讓她看到自
己這副鬼樣子,讓她覺得他連“用”的價值都沒有。
可他實在沒有像樣的行頭。最後,他只能換上那件相對乾淨的舊外套,用力拍了拍上面的灰塵,又對著水龍頭,沾溼手指,勉強理了理額前打綹的頭髮。
出門前,他猶豫了一下,回頭看了看那個不鏽鋼碗,還有藏在塑料袋底下的項圈和鏈子。最終,他沒有帶它們。他覺得自己應該以一個稍微“正常”一點的形象去見她,至少一開始是。
他鎖上那間陰暗斗室的門,走下搖搖欲墜的樓梯。陽光刺眼,他眯起眼睛,深吸了一口外面帶著塵囂的空氣。
兩年了,他第一次覺得,這渾濁的空氣裡,有了希望的味道。
他走到那輛被遺忘的舊車旁,拂去車窗上厚厚的灰塵。鑰匙插進去,擰動。引擎發出一陣艱難刺耳的咳嗽聲,顫動了許久,才勉強發動起來。
車子緩緩駛出破舊的小區,匯入街道的車流。熊傑緊緊握著方向盤,手心裡全是汗。心臟依舊跳得飛快,但不再是絕望的狂跳,而是充滿了一種近乎悲壯的、獻祭般的激昂。
他要去了。去到他信仰的身邊。去承擔他夢寐以求的“責任”。
李帥倒下了,留下了需要保護的洪英和年幼的孩子。而他,熊傑,這個曾被徹底驅逐的殘渣,將拾起這面旗幟,用他全部的生命、尊嚴和未來,去守護他們,去填補那個強大男人留下的空缺。
他不恨李帥。真的。他甚至同情他,感激他。感激他曾經給過洪英幸福,感激他留下了李強這個血脈,更感激他……最終的“放手”。
現在,輪到他了。
這是他等待了兩年,或者說,等待了一生的機會。
這一次,他絕不會再搞砸。他會比狗更忠誠,比奴更順從,比任何男人都更竭盡全力。他會抹去自己所有的慾望、邊界和人格,完完全全地,成為他們母子需要的任何東西——支柱、工具、奴僕,或者,只是一個背景。
車子朝著洪英給出的地址駛去。熊傑的臉上,帶著一種殉道者般的寧靜與狂熱。
屬於李帥和洪英的童話或許結束了。
但屬於熊傑的“使命”,才剛剛開始。
他甘之如飴。
第二集:重燃的灰燼熊傑租下了洪英表姐家隔壁的房子。那是一棟老舊居民樓裡的一室一廳,牆壁斑駁,水管在夜裡會發出嗚咽般的聲響。但熊傑簽下合同時手都在顫抖——不是因為租金幾乎耗盡了他所有積蓄,而是因為一牆之隔,就是洪英和強強暫時棲身的地方。搬家那天,他只提著那個破舊的編織袋。
表姐開門時,洪英正抱著強強站在客廳裡。兩年不見,她瘦了些,眉眼間添了疲憊,但依舊漂亮,甚至因為那份脆弱感而更加動人。強強趴在她肩上,小臉圓嘟嘟的,眼睛很大,像極了李帥。“來了?”
洪英的聲音很輕,帶著試探。熊傑的眼淚差點湧出來。他強忍著,深深鞠躬:“太太……不,洪英。我……我來了。以後有什麼需要,隨時叫我。我在隔壁。”他的目光貪婪地掃過她的臉,又落在強強身上。
那孩子好奇地打量著他,忽然咧開嘴,露出幾顆小米牙。“叫叔叔。”洪英拍拍孩子的背,語氣平淡。熊傑卻像被電流擊中,慌忙擺手:“不、不用!叫什麼都行……叫什麼都行……”
他語無倫次,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紅包——那是他昨晚跑
了好幾家銀行才湊齊的現金,厚厚一沓,“給……給孩子的。一點心意。”洪英看了一眼,沒接:“你也不容易,自己留著吧。”“不!我容易!我特別容易!”熊傑急切地把紅包塞進強強的小手裡,“我現在渾身是勁!洪英,你看我的,我一定讓你和強強過上好日子!比……比以前還好!”
他的眼睛亮得嚇人,那是一種近乎偏執的光芒。從那天起,熊傑像一臺被上緊了發條的機器,開始瘋狂運轉。他打了三份工:白天在物流公司分揀快遞,下午四點準時收工,去小學門口接幾個孩子做託管輔導——這是他求了託管班老闆很久才得來的機會,因為他“看著老實”;晚上八點到凌晨兩點,在一家24小時便利店做夜班店員。
睡眠被壓縮到極致。他常常在便利店裡對著監控攝像頭打瞌睡,被店長罵過好幾次,扣過工資,但他不在乎。他需要錢,需要很多很多錢。第一個月,他拿到八千三百塊工資。
他留下三百塊作為最低限度的生活費——饅頭,鹹菜,偶爾一個雞蛋。剩下的八千,他全部裝進一個信封,在深夜敲響了隔壁的門。洪英穿著睡衣開門,臉上帶著倦意:“這麼晚什麼事?”熊傑雙手奉上信封,深深鞠躬:“這個月的。您收著。給孩子買點好的,您也……別太省。”
洪英看著那厚實的信封,沉默了幾秒,接了過來:“進來吧,強強睡了。”那是熊傑第一次走進她們暫住的屋子。很小,但收拾得乾淨溫馨。強強睡在靠牆的小床上,呼吸均勻。
熊傑站在門口,不敢再往裡走,怕自己的鞋底弄髒地板。“站著幹嘛?坐。”洪英指了指一張舊沙發。熊傑小心翼翼地坐下,只敢坐三分之一,背挺得筆直。
他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強強身上,那小小的胸膛隨著呼吸起伏,那麼脆弱,那麼需要保護。“孩子……真好看。”他喃喃道,眼圈紅了。洪英沒接話,去廚房倒了杯水給他。
水是溫的。熊傑捧著杯子,像捧著聖物,小口小口地喝,捨不得喝完。“你別太拼了。”洪英看著他深陷的眼窩和乾裂的嘴唇,“身體垮了,什麼都沒了。”
這句話像一股暖流,瞬間沖垮了熊傑的防線。他低下頭,眼淚砸進杯子裡:“沒事……我身體好著呢。我……我就是高興。高興還能為您……為你們做點事。”洪英嘆了口氣,那嘆息很輕,卻像羽毛一樣掃過熊傑的心尖。第二個月,熊傑發現了新的“商機”。
物流公司裡經常有破損的包裹,一些輕微瑕疵的商品會被低價處理。他開始留意那些被退回的電子產品、小家電、服裝,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來,修修補補,掛在二手平臺上賣。他有種近乎本能的節儉和巧手——那是過去幾年“伺候”
李帥和洪英時鍛煉出來的,任何東西在他手裡都能變廢為寶。他的收入開始增加。九千,一萬,一萬二……每個月的信封越來越厚。他開始不止給現金,還會“順路”
帶些東西回來:一箱進口奶粉(“給強強喝的,我看廣告說這個好”),幾件質地柔軟的童裝(“換季了,別讓孩子著涼”),甚至是一套昂貴的護膚品(“您……您也該用點好的”)。
洪英起初會推辭,後來漸漸不再多說,只是默默收下。有時她會留他吃飯——簡單的家常菜,兩素一葷。
那是熊傑一天中最幸福的時刻。他坐在餐桌旁,看著洪英給強強餵飯,看著強強揮舞著小勺子把米粒弄得到處都是,看著洪英一邊嗔怪一邊溫柔地擦拭孩子的小臉。
家的感覺。久違的、他以為這輩子再也不會擁有的家的感覺。他小心翼翼地維護著這份脆弱的溫暖。他絕口不提過去,不提李帥,不提那些屈辱的歲月。
他把自己重新包裝成一個勤懇、老實、知恩圖報的“老朋友”,一個在她們落難時伸出援手的“好心人”。洪英的態度也在慢慢軟化。
她開始對他笑——不是以前那種冰冷的、帶著嘲諷的笑,而是真心的、帶著感激的淺笑。她會在他搬重物時遞上一杯水,在他晚歸時留一盞門廊的燈,在強強哭鬧時無奈地對他說“這孩子,就聽你的”。是的,強強意外地喜歡熊傑。
也許是孩子敏感,能感知到這個人對自己毫無保留的、近乎卑微的疼愛。熊傑會笨拙地給孩子講故事,會趴在地上給孩子當馬騎,會耐心地一遍遍教孩子認卡片上的動物。每當強強用含糊不清的聲音喊“傑傑”,撲進他懷裡時,熊傑都覺得自己的心要化了。
他把這個孩子當成了自己的救贖,當成了上天賜予他彌補過錯的機會。三個月後的一個晚上,強強發高燒。洪英慌了神,抱著哭鬧不止的孩子手足無措。熊傑二話不說,抓起車鑰匙就衝下樓,一路闖了兩個紅燈,把她們送到醫院。
急診室裡,他跑前跑後,掛號、繳費、拿藥,額頭上全是汗。洪英抱著昏睡的強強坐在走廊長椅上,看著熊傑忙碌的背影,眼神複雜。孩子確診是病毒性感冒,需要留院觀察一晚。病房裡,強強終於退燒睡去,小臉紅撲撲的。
洪英坐在床邊,熊傑站在門口,不敢進去。“進來吧,站著不累嗎?”洪英輕聲說。熊傑這才挪進來,依舊站在床尾,遠遠地看著孩子。
“今天……謝謝你。”洪英說,聲音有些沙啞。“應該的。”熊傑立刻說,“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沉默在病房裡蔓延。只有醫療器械規律的滴滴聲。“熊傑,”洪英忽然開口,目光落在兒子沉睡的臉上,“以前的事……我也有不對的地方。”
熊傑渾身一震,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慌忙擺手:“不!您沒有不對!都是我的錯!是我沒用,是我對不起您……”“行了。”洪英打斷他,疲憊地揉了揉眉心,“過去的事,不提了。現在這樣……就挺好。”
熊傑的眼淚奪眶而出。他用力點頭,哽咽得說不出話。那一夜,他守在病房外的走廊長椅上,一夜未眠。心裡那堆冰冷的灰燼,彷彿被這句話吹開,露出了底下仍在暗燃的、卑微的火星。
出院後,他們的關係進入了一種微妙的“和諧期”。熊傑更賣力了。他不僅打工、做二手生意,還開始研究投資——看各種財經文章,聽線上講座,用微薄的積蓄嘗試買基金、炒股。
他運氣不錯,或者說,他那股豁出命去的勁頭感動了老天,幾次小投資竟然都賺了錢。他租下了小區門口一個即將倒閉的小超市,改成了母嬰用品店。店面不大,但他收拾得乾淨明亮,貨品齊全,價格實惠。他還自學了嬰兒護理知識,能給新手媽媽們提供建議。
生意漸漸有了起色。半年後,當熊傑把母嬰店第一個月的盈利——兩萬八千塊
錢——全部交到洪英手上時,洪英看著他,看了很久。“你自己留點。”她說。
“不用。”熊傑咧嘴笑,露出被煙燻黃的牙齒,“我用不著。店裡的流水夠週轉了。這些您拿著,找個好點的小區租個房子。這裡太潮,對強強身體不好。”洪英沒再推辭。她收下了錢,第二天就開始找房子。
一週後,他們搬進了一箇中檔小區兩室一廳的公寓。房子是熊傑找的,押金和半年租金都是他付的。搬家那天,他一個人扛完了所有大件傢俱,累得襯衫溼透,但臉上始終掛著傻笑。新家安頓好的第一個晚上,洪英做了一桌菜。
不算豐盛,但都是家常味道。強強坐在兒童餐椅裡,咿咿呀呀地揮舞著小勺子。燈光溫暖,飯菜飄香。“喝點嗎?”
洪英拿出一瓶紅酒——那是熊傑之前“順路”帶回來的,一直沒開。熊傑受寵若驚,連連點頭。他們碰了杯。
紅酒的滋味熊傑嘗不出來,他只覺得暈乎乎的,像踩在雲端。洪英的臉在燈光下顯得格外柔和,眼角細細的紋路都透著溫柔。她給強強餵飯,輕聲細語地說話,偶爾抬眼看他,目光相接時,會淺淺地笑一下。那一刻,熊傑覺得,自己這兩年的苦,前半生的屈辱,全都值了。
他得到了救贖,得到了第二次機會。洪英回到了他身邊(雖然是以朋友或家人的身份),強強依賴他,他們有了一個像樣的“家”。晚飯後,強強睡了。
熊傑搶著洗碗,洪英就靠在廚房門框上看他。水聲嘩嘩,蒸汽氤氳。“熊傑,”她忽然說,“你為什麼不問我,李帥後來有沒有聯繫我?”
熊傑的手一頓,碗差點滑進水池。他穩住心神,繼續刷洗,聲音平靜:“那是您的事。您想說,自然會說。不想說,我問了也是多餘。”這是真話。他不敢問,怕聽到她還惦記著李帥,怕破壞這來之不易的平靜。
洪英沉默了一會兒,說:“他找過我一次。兩個月前,半夜打電話,喝醉了,又哭又罵,說對不起我,對不起孩子,又說是我毀了他……我掛了,拉黑了。”熊傑的心揪緊了。不是為李帥,是為洪英。她當時一定很難過,很害怕。
而他卻不在她身邊。“以後不會了。”他轉過身,手上的泡沫還沒擦乾,眼神卻異常堅定,“有我在,誰也不能欺負您和強強。”洪英看著他,眼神有些恍惚,彷彿透過他,看到了別的什麼。
良久,她輕輕“嗯”了一聲。那天晚上,熊傑躺在自己新租的、離她們公寓只有五分鐘路程的出租屋裡,失眠了。他反覆回味著洪英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個眼神,每一次微笑。
他覺得自己正在一點點贏回她的心,正在一點點重建他們的“家”。直到深夜,一個念頭像冷水一樣澆醒了他:洪英,還願意讓他碰她嗎?不是指日常的接觸,而是……夫妻之間的那種。
這個念頭一旦出現,就像毒藤一樣纏繞上來。他想起了過去。想起了自己的無能,想起了洪英在李帥身下那陌生而沉醉的呻吟,想起了每一次自己嘗試時她的僵硬和忍耐,想起了那些屈辱的、被迫旁聽的夜晚……不,不能想。現在不一樣了。
現在他“有用”了。他能賺錢,能照顧她們,能保護她們。也許……也許洪英會願意重新接納他,不只是作為“幫手”,
而是作為……男人?這個奢望讓他
渾身發熱,又讓他恐懼得發抖。幾天後的一個晚上,機會來了。強強被接去表姐家玩,洪英說想早點休息。
熊傑鼓起畢生勇氣,在送她到門口時,結結巴巴地說:“洪英……我……我能進去坐坐嗎?就一會兒。”洪英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他看不懂。沉默了幾秒,她側身讓開:“進來吧。”屋裡很安靜,只有空調運轉的輕微聲響。
洪英給他倒了水,自己坐在沙發另一端,抱著一個抱枕,電視開著,但誰也沒看。“店裡……最近怎麼樣?”她找了個安全的話題。“挺好的。這個月應該能再多賺點。”
熊傑搓著手,手心全是汗,“我……我想把隔壁鋪面也盤下來,擴大一下,增加點兒童遊樂區,這樣媽媽們逛街的時候孩子有地方玩……”他說著自己的規劃,語速越來越快,試圖用這些“成績”來武裝自己,增加底氣。洪英靜靜聽著,偶爾點頭。
終於,他詞窮了。空氣再次沉默下來。“洪英……”他深吸一口氣,挪近了一點,手指顫抖著,想去碰她的手。
洪英幾乎微不可察地縮了一下,但沒躲開。熊傑像得到了莫大的鼓勵,一把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涼,手指纖細,被他粗糙的手掌完全包裹。“洪英,”
他的聲音在抖,“我……我知道我以前沒用,對不起你。但現在不一樣了,我……我會努力的,我會讓你和強強過上好日子,我會……我會做一個好……好……”“好丈夫”三個字卡在喉嚨裡,怎麼也說不出來。他配嗎?
洪英任他握著,沒有抽回,但也沒有回應。她的目光落在電視屏幕上,那裡正在播放一部家庭倫理劇,男女主角在擁吻。熊傑的心臟狂跳起來。他慢慢地、試探性地靠過去,想要吻她。
就在他的嘴唇即將碰到她的臉頰時,洪英忽然轉開了臉,同時抽回了手。“不早了,”她站起身,聲音平靜無波,“你回去吧。明天還要去店裡。”熊傑僵在原地,渾身的血液彷彿瞬間冷卻。
他看著她走向臥室的背影,那麼近,又那麼遠。“洪英……”他嘶啞地喊了一聲。洪英在臥室門口停住,沒有回頭:“熊傑,我們現在這樣……就挺好。別想太多了,好嗎?”
門輕輕關上了。熊傑獨自站在客廳裡,電視裡男女主角的歡聲笑語顯得格外刺耳。他慢慢地、慢慢地蹲下來,抱住頭。就挺好。
別想太多。他明白了。他可以付出一切,可以拼上性命,可以賺很多錢,可以照顧好她和孩子。但他永遠無法給她,一個正常女人需要的那種快樂。
那種李帥曾經給過她的,讓她沉醉、讓她綻放的快樂。他那可悲的、短暫的能力,和他深入骨髓的自卑,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經把這條路堵死了。洪英願意回到他身邊,願意接受他的照顧,甚至可能對他有了一絲感激和依賴。但那條界線,她永遠不會允許他跨過。
那扇門,對他永遠是關閉的。熊傑不知道在客廳裡蹲了多久。直到腿麻了,他才緩緩站起來,悄無聲息地離開。下樓時,夜風很涼。
他抬頭看向那扇亮著燈的窗戶,那是洪英的臥室。他知道,自己應該滿足。能這樣守護在她身邊,已經是上天莫大的恩賜。可心裡那個空洞,為什麼還是那麼冷,那麼疼?
他點燃一支菸——這是李帥走後他偶爾會做的事。煙霧繚繞中,他對著
那扇窗,無聲地說:沒關係。我可以等。一輩子也可以。
只要能在你身邊,怎樣都好。可他沒看見,那扇窗後的陰影裡,洪英也站在窗前,看著樓下那個逐漸縮小的、佝僂的背影。她的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手機屏幕,上面是一個剛添加不久的聯繫人——母嬰店供貨商的那個年輕經理,高大,風趣,看她的眼神裡,有著熊傑永遠不會有、也給不了的熱切與侵略性。她輕輕嘆了口氣,關掉了手機屏幕。
窗外,夜色正濃。而有些失望,一旦種下,就會在寂靜的土壤裡,悄然生長。
第三章:新客登門日子就這麼過著,一天一天的,像流水線上的零件,一個一個從眼前滑過去,抓不住,也留不下。債務還了大半。洪英的臉色好看了許多,偶爾還會哼兩句歌。李強也胖了,小臉圓圓的,在院子裡和別的孩子瘋跑,跑得滿頭大汗。
我每天下班回來,看見他們娘倆好好的,就覺得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兒。可我知道,光靠我打工,不行。二十多萬的債,我還了兩年,才還了一半。剩下那半,還得兩年。
兩年之後呢?李強要上學,要花錢。洪英跟著我,不能總住這地下室。我得想辦法,得掙更多的錢。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還是地上,洪英讓我上床,我不去,地上睡習慣了——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轉來轉去的,都是怎麼掙錢。開店。這兩個字突然跳出來,把我自己嚇了一跳。
開什麼店?拿什麼開?我一個大老粗,會幹什麼?可這個念頭一旦生出來,就按不下去了。
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最後想到了母嬰用品。那陣子洪英經常帶著李強去逛商場,回來就說,現在小孩的東西真貴,一個奶瓶好幾百,一罐奶粉好幾百,一件小衣服也好幾百。她說的時候,眼裡有光。我知道她想給李強買好的,可是沒錢。
既然這麼貴,那賣這個應該掙錢吧?我把這個想法跟洪英說了。她愣了一下,看著我,像看一個陌生人。“開店?”
她說,“你瘋了?拿什麼開?”我說:“我想辦法。”她沉默了一會兒,說:“你知道開個店要多少錢嗎?房租、裝修、進貨,沒個十幾萬下不來。”我說:“我知道。”
她說:“你有十幾萬?”我沒說話。她嘆了口氣,說:“算了,別做夢了。咱們能把債還完就不錯了。”那天之後,我沒再提這事兒。
可我心裡一直記著。我開始更拼命地幹活。白天物流公司,晚上夜市端盤子,週末建築工地,能幹的我都幹。可這些掙的都是小錢,攢一年也攢不出幾萬塊。
我得想別的辦法。我找工友們借錢。一百兩百,三百五百,我都借。我說我有急用,明年一定還。
工友們都知道我這人老實,借了肯定還,多多少少都借了點。我找老鄉借,找以前工地上的工頭借,找所有認識的人借。最難的時候,我甚至去借了高利貸。三個月,我湊了十萬塊。
當我把那摞錢放在洪英面前的時候,她整個人都愣住了。那是十萬塊,有新的有舊的,有百元大鈔有零錢,捆成幾捆,放在桌上,厚厚的一摞。“你……你從哪兒弄的?”她聲音都變了。
我說:“借的。”她看著我,眼睛瞪得大大的,半天說不出話。然後她忽然哭了,捂著嘴,眼淚嘩嘩地往下流。我說:“別哭,開店的錢
。你當老闆,我給你打工。”
她哭得更厲害了。那家店,開在城南的一個小區門口。不大,三十來平米,但位置還行,周圍都是新小區,年輕人多,小孩多。房租一月兩千,押一付三,一下子去了八千。
裝修簡單弄弄,又去了一萬多。剩下的錢,全進了貨。開店那天,沒有鞭炮,沒有花籃。洪英把門打開,把貨架擦得亮亮的,把那些小衣服小鞋子擺得整整齊齊。
李強站在門口,穿著新衣服,手裡拿著個氣球,笑得眼睛眯成一條縫。我站在馬路對面,看著他們娘倆,心裡說不出的滋味。店名是洪英起的,叫“寶貝屋”。
她說,簡單好記。我沒意見。她起什麼名字都好。從那天起,我的生活徹底變了。
白天我還是在物流公司上班,下了班就去店裡幫忙。洪英是老闆,負責所有事情——進貨、理貨、賣貨、算賬。我就是個打下手的,搬貨、打掃、跑腿,她讓幹什麼我就幹什麼。可我高興。
看著她站在櫃檯後面,和顧客討價還價,笑得一臉燦爛;看著她拿著計算器,一筆一筆地算賬,眉頭皺起來又舒展開;看著她把新進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掛起來,退後兩步,端詳半天,滿意地點點頭。我就覺得,這日子有奔頭。店裡生意一天天好起來。洪英會來事兒,嘴甜,見誰都笑。
那些帶孩子的年輕媽媽,一來二去都跟她熟了,買什麼都找她。有時候店裡人多,她忙不過來,我就笨手笨腳地幫著招呼,她嫌我嘴笨,讓我只管搬貨。我不生氣。她說得對,我確實嘴笨。
進貨的事,我不懂,都是她管。她每次去進貨,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說是不能讓人小看了。我就遠遠地看著她出門,心裡美滋滋的,覺得我媳婦真能幹。譚勇,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他是供應商,做母嬰用品批發的。第一次來店裡,是送貨。洪英進了他一批貨,他親自送過來。開的是一輛麵包車,車身上印著“勇發商貿”
幾個字。我那天正好在店裡,幫著卸貨。他下車的時候,我第一眼看見的,是他的皮鞋。鋥亮鋥亮的,一點灰都沒有,和我腳上那雙破膠鞋一比,簡直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他個子不高,但收拾得很利索,頭髮梳得一絲不亂,穿著件淺灰色的夾克,領口敞著,露出裡面的白襯衫。他看見洪英,眼睛一亮,笑著說:“洪老闆,貨到了。”洪英也笑了,說:“譚老闆親自送啊,我這點小生意,哪敢勞您大駕。”他說:“洪老闆的生意,再小也得親自送。以後多照顧我生意就行。”
兩個人說著話,進了店裡。我站在麵包車旁邊,一箱一箱地往下搬貨。那些箱子不重,可我一趟一趟地搬,搬得滿頭汗。透過店門的玻璃,我看見他們倆站在櫃檯旁邊,洪英拿著單子,指著上面的東西問什麼,譚勇湊過去看,兩個人的頭捱得很近。
我低下頭,繼續搬貨。後來譚勇經常來。有時候是送貨,有時候是順路,有時候是來喝茶。他說他跑業務,跑累了就找個店歇歇腳,洪英這兒離他幾條線路都近,就常來坐坐。
洪英也不趕他,給他倒茶,陪他說話。兩個人聊生意,聊行情,聊哪個牌子好賣哪個牌子不行。譚勇懂行,說起來頭頭是道,洪英聽得認真,時不時點點頭,眼睛亮亮的。我在旁邊擦貨架,擦了一遍又一遍
。
聽著他們說話,插不上嘴,也不想插嘴。有一次,譚勇走了之後,洪英忽然問我:“你覺得這個人怎麼樣?”我說:“什麼人?”她說:“譚勇。”
我想了想,說:“挺能幹的。”她點點頭,說:“是挺能幹。他做的那個牌子,附近幾個區都是他跑,聽說一年能掙不少。”我沒說話。她又說:“他老婆前年跟他離了,現在一個人過。”
我還是沒說話。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跟我說這些。我也不想知道。有一天晚上,店裡打烊了,我過來幫忙關門。
遠遠地看見店門口停著那輛麵包車,車燈亮著。走近了,透過玻璃門,看見洪英和譚勇站在櫃檯裡面,兩個人面對面站著,捱得很近。譚勇一隻手撐在櫃檯上,另一隻手——我看不太清——好像是搭在洪英肩上。我站在門外,沒進去。
路燈把影子拉得長長的,我站在那兒,看著玻璃門裡那兩個捱得很近的身影,看著店裡暖黃的燈光,看著貨架上那些花花綠綠的小衣服小鞋子。站了一會兒,我轉身走了。那天晚上,我沒去店裡,直接回了地下室。躺在地上,看著天花板,腦子裡空空的,什麼都沒想。
第二天,我照常去店裡幫忙。洪英在,譚勇也在。他看見我,笑了一下,說:“老熊來了。”我點點頭,說:“譚老闆好。”
然後我該幹什麼幹什麼。搬貨,打掃,擦貨架。洪英和譚勇在櫃檯那兒說話,說的什麼,我沒聽。我只聽見洪英笑了,笑得很好聽。
後來這樣的情形越來越多。譚勇三天兩頭來,有時候待一會兒就走,有時候一待就是半天。洪英對他越來越隨便,他喊她“英子”,她喊他“老譚”。
有時候兩個人一起吃飯,洪英讓我去買飯,買回來,他們倆在櫃檯那兒吃,我在後面庫房吃。我不在意。真的不在意。
洪英高興就行。有一天,洪英忽然跟我說:“譚勇想在咱們這兒存點貨,說他倉庫太遠,來回跑不方便。我說行,後頭那間小庫房空著也是空著。”我說:“好。”她說:“他以後來得更勤了。”
我說:“好。”她看著我,眼神怪怪的,說:“你就沒什麼想說的?”我說:“沒有。”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說:“你這人,真傻。”
我知道她說的傻是什麼意思。可我不覺得我傻。我是真的為她高興。她以前跟著李傑,吃了那麼多苦,現在好不容易日子好過了,有人陪她說話,有人幫她出主意,有人讓她笑。
這不是好事嗎?我是個粗人,沒什麼本事,除了幹活什麼都不會。我給不了她那些,有人能給,那不是很好嗎?有一天晚上,譚勇走的時候,洪英送他到門口。
我站在店裡,透過玻璃門,看見他們在門口站了一會兒,說了幾句話。然後譚勇上了車,發動車子,走了。洪英站在那兒,看著車子開遠,看了好一會兒,才轉身進來。她臉上帶著笑,那種笑,我從來沒在她臉上見過。
不是高興,不是得意,是那種……那種小姑娘才有的,羞羞的,甜甜的笑。我心裡動了一下。不是疼,是那種酸酸脹脹的感覺,像有什麼東西堵在那兒,上不來下不去。然後我想,她開心就好。
她開心就好。那天晚上回家,洪英一路上沒說話。到了地下室,李強已經睡了,她坐在床邊,發了一會兒呆,然後忽然抬起頭,看著我
。“熊傑。”
她說。我正鋪被子,聽見她叫我,抬起頭。她張了張嘴,又閉上了。我說:“怎麼了?”
她說:“沒什麼。”然後躺下了。我鋪好被子,關了燈,躺在地上。黑暗裡,我聽見她翻來覆去的聲音。
過了一會兒,她忽然說:“熊傑,你睡了嗎?”我說:“沒有。”她沉默了一會兒,說:“譚勇……他說他喜歡我。”我沒說話。
她又說:“他說想跟我在一起。”我還是沒說話。她說:“你怎麼想的?”我躺在地上,看著黑乎乎的天花板,想了很久。
然後我說:“你高興就行。”她沒說話。過了一會兒,我聽見她翻身的聲音。然後,她輕輕地說:“你這人,真傻。”
那天晚上,我很久很久沒睡著。腦子裡亂七八糟的,什麼都想,又什麼都沒想。最後只剩下一個念頭: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
後來,譚勇來得更勤了。不是三天兩頭,是幾乎天天來。有時候白天來,有時候晚上也來。來了就和洪英待在店裡,說話,笑,有時候還一起吃飯。
我照樣幹我的活。搬貨,打掃,擦貨架。他們說話的時候,我就躲到後面的小庫房裡,把那些箱子碼得整整齊齊,碼了一遍又一遍。有一天,譚勇走的時候,洪英送他到門口。
我透過玻璃門,看見他上車之前,忽然轉過身,在洪英臉上親了一下。洪英愣了一下,然後笑了,推了他一把。我低下頭,繼續擦貨架。那天晚上回家,洪英的心情很好,一路哼著歌。
到了地下室,她坐在床邊,忽然說:“熊傑,我跟你說個事兒。”我說:“什麼事?”她說:“譚勇說他不想一個人住了,想搬過來。”我愣了一下。
她說:“他房子租期到了,還沒找到合適的。我說咱們這兒雖然小,但擠擠也能住。你覺得呢?”我看著她,看著她臉上那點期待,那點試探,那點小心翼翼。我說:“好。”她愣了一下,說:“你不生氣?”
我說:“不生氣。”她看了我一會兒,然後笑了,說:“我就知道你最好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地上,聽著她在床上翻身的聲音,心裡什麼都沒有想。或者說,想了很多,但什麼都沒想明白。
只記得一個念頭,一遍一遍地轉: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譚勇搬進來的那天,是個週末。
他開著那輛麵包車,拉了幾個紙箱子,裝的都是他的東西。我幫著搬,一趟一趟地,把那些箱子從車上搬下來,搬進地下室。地下室本來就小,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櫃子,已經滿滿當當。他的箱子一進來,更是擠得轉不開身。
洪英指揮著,說這個放這兒,那個放那兒。我和譚勇照她說的做,把箱子摞起來,把東西歸置好。忙活了一上午,總算弄完了。洪英擦了擦汗,說:“行了,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了。”
譚勇笑著,摟了摟她的肩,說:“謝謝英子。”然後他轉過頭,看著我,說:“老熊,麻煩你了。”我說:“不麻煩。”他說:“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了,有什麼事互相照應。”
我說:“好。”那天晚上,洪英做了幾個菜,算是給譚勇接風。我們三個人圍著那張小桌子吃飯,李強坐在一邊,抱著碗,低頭扒飯。洪英和譚勇說話,說生意,說行情,說以後怎麼打算。
我不說話,就聽著。吃完飯,我收拾
碗筷,去洗碗。洪英和譚勇坐在床邊,繼續說話。水龍頭嘩嘩地響,我聽不清他們說什麼,只聽見洪英笑,笑得很好聽。
洗完碗,我看了看錶,九點多了。平時這時候,我該鋪被子睡覺了。可是今天,那床被子不知道鋪在哪兒。地下室裡就一張床。
我站在那兒,不知道該幹什麼。洪英抬起頭,看了我一眼,說:“熊傑,你晚上……”我說:“我睡地上就行。”譚勇說:“地上涼,要不……”
洪英打斷他,說:“他睡習慣了。”我點點頭,說:“睡習慣了。”我從櫃子裡拿出那床舊棉被,鋪在地上。鋪好之後,我躺上去,閉上眼睛。
燈關了。黑暗裡,我聽見他們在床上翻身的聲音,聽見他們壓低聲音說話,聽見洪英輕輕地笑。我閉上眼睛,什麼都沒想。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的。
只知道半夜醒了一次,聽見床上傳來奇怪的聲音。很輕,很壓抑,像是什麼東西在動,又像是什麼人在喘氣。我沒睜眼。把身子蜷緊了一點,繼續睡。
後來的日子,就這麼過下來了。譚勇住在這兒,白天出去跑業務,晚上回來。洪英還是開店,他有時候去店裡幫忙,有時候不去。我還是在物流公司上班,下了班去店裡,回到地下室就睡覺。
只是睡覺的地方,越來越擠。那張床,是洪英和譚勇睡的。李強有時候睡床上,有時候睡地上,和我一起。他說他喜歡跟我睡,地上軟和。
我不知道他是真喜歡,還是懂事。有一天晚上,李強睡在我旁邊,忽然問我:“叔叔,譚叔叔是我爸爸嗎?”我愣了一下,說:“不是。”他說:“那他為什麼住咱們家?”
我想了想,說:“他是你媽媽的朋詛。”他說:“哦。”過了一會兒,他又說:“我爸爸去哪兒了?”我沉默了。
他說的爸爸,是李傑。那個拋下他們母子、捲走所有錢、跑得無影無蹤的人。我說:“他……他去很遠的地方了。”他說:“還回來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沒等我回答,翻了個身,睡著了。我躺在那兒,看著黑暗裡的天花板,心裡說不出的滋味。後來譚勇在的時候越來越多,不在的時候越來越少。
他乾脆把業務停了,說跑業務太累,不如幫洪英看店。洪英沒意見,說行,兩個人一起幹,還能多掙點。我就更沒意見了。我有什麼意見?
我算什麼?有一天,洪英忽然跟我說:“譚勇說想換個地方住。這地下室太潮了,他腿不好,受不了。”我說:“好。”她說:“我想租個樓房,兩居室的。他住一間,我和強強住一間,你……”
她頓了一下,說:“你住客廳,行不行?”我說:“行。”她看著我,眼神裡有點什麼東西,像是愧疚,又像是別的。她說:“熊傑,你……你就不生氣?”
我說:“不生氣。”她說:“你圖什麼?”我想了想,說:“你高興就行。”她愣了一下,然後低下頭,沒再說話。
後來我們真的搬了家。兩居室的樓房,六樓,有電梯。比地下室好一萬倍。譚勇住一間,洪英和李強住一間,我住客廳。
沙發拉開就是床,白天收起來,晚上鋪開。挺好。搬家那天,譚勇沒動手,就站在那兒指揮。我和搬家公司的人一趟一趟地搬,累得滿頭大汗。
洪英在旁邊收拾東西,把那些箱子打開,一樣
一樣地歸置。忙了一天,總算弄完了。晚上,洪英做了飯,我們一起吃。譚勇坐在主位上,洪英坐在他旁邊,我和李強坐在對面。
譚勇吃著飯,說這房子不錯,以後就踏實了。洪英點頭,說對,踏實了。我低頭吃飯,沒說話。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
廚房不大,我一個人站在那兒,聽著水嘩嘩地響,聽著客廳裡傳來他們的說話聲和笑聲。洗完碗,我出來,看見他們坐在沙發上,捱得很近,看電視。洪英靠在譚勇肩上,譚勇摟著她,兩個人看著電視,偶爾說句話,偶爾笑一聲。我站在廚房門口,看了一會兒,然後去陽臺抽菸。
我不會抽菸,可那天忽然想抽。從譚勇扔在茶几上的煙盒裡拿了一根,點上,吸了一口,嗆得眼淚都出來了。陽臺外面是萬家燈火。一扇扇窗戶亮著,有人在吃飯,有人在看電視,有人在家。
我站在那兒,看著那些窗戶,一根菸抽完,又點了一根。後來譚勇出來,站在我旁邊,也點了一根菸。他吸了一口,吐出來,說:“老熊,有件事想跟你商量。”我說:“什麼事?”
他說:“我和英子,你知道的。”我沒說話。他說:“她是真心對我好,我也是真心對她。我想著,以後就在一起過了。你不會反對吧?”我說:“不反對。”
他拍了拍我的肩,說:“夠意思。你放心,我不會虧待你的。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我說:“好。”他吸了口煙,又說:“還有件事。我那攤子生意,最近想重新撿起來。英子說讓你幫幫忙,跑跑腿什麼的。你願意不?”我說:“願意。”
他笑了,說:“行,那就這麼說定了。”他進去了。我一個人站在陽臺上,把那根菸抽完。外面的萬家燈火,還是那麼亮。
後來的日子,就這麼過下來了。譚勇重新做起了生意,我給他跑腿,送貨、取貨、跑東跑西。洪英還是開店,他有時候去,有時候不去。我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可心裡挺踏實。
我想,這樣挺好。大家都好。只是有時候,半夜醒來,躺在客廳的沙發上,聽著主臥裡傳來的聲音——有時候是說話,有時候是笑,有時候是別的——我會忽然想起那個雨夜,想起李傑吐出的那個菸圈。然後我想,她高興就行。
她高興就行。不管是誰,只要她高興,就行。
第四章:故伎重演日子安穩下來,像一潭死水。店裡的生意越來越好,洪英和譚勇配合得越來越默契。我每天跑腿送貨,回來就打掃衛生,做飯洗衣,什麼活都幹。譚勇已經徹底搬進來了,住主臥,和洪英一起。
我睡客廳,那張沙發拉開就是床,白天收起來,晚上鋪開。挺好。大家都挺好。可我知道,洪英不痛快。
她看譚勇的眼神,和以前看李帥的不一樣。以前看李帥,是那種仰視的,崇拜的,恨不得貼上去的眼神。現在看譚勇,是平的,是習慣的,是那種“就這樣吧”的眼神。
有時候她坐在店裡,看著門外發呆,一坐就是半天。我叫她,她愣一下才反應過來,眼神空空的。我知道那種眼神。那是無聊,那是沒意思,那是心裡有東西在拱,在鬧,在喊“我要點什麼”。
安穩從來不是她生活的主色調。刺激和掌控,才是流淌在她血液裡的東西。那天晚上,他們以為我睡著了。
我躺在客廳
的沙發上,閉著眼睛,聽見主臥裡他們在說話。門沒關嚴,聲音飄出來,斷斷續續的。洪英的聲音:“老譚,咱們就這麼過下去了?”譚勇的聲音:“怎麼了?不好嗎?”
“好是好,就是……沒意思。”譚勇笑了:“安穩還不好?以前你折騰來折騰去,最後折騰成什麼樣?現在多好,店也開著,錢也掙著,還折騰什麼?”洪英沒說話。過了一會兒,她又說:“老譚,你說,人活著為了什麼?”
譚勇說:“為了高興唄。”洪英說:“那我現在不高興。”譚勇沉默了一下,說:“那你想要什麼?”洪英說:“我想要……刺激一點。像以前那樣。”
譚勇說:“以前?以前什麼樣?”洪英沒回答。又過了一會兒,她說:“老譚,我跟你說個事兒。”“說。”
“以前李帥在的時候,我們玩過一些花樣。”譚勇的聲音好奇起來:“什麼花樣?”洪英的聲音低下去,低到我聽不清。只聽見幾個字飄出來——“熊傑”、
“伺候”、“好玩”。然後譚勇的聲音高起來:“真的假的?他肯?”
洪英笑了,那種笑,我太熟悉了。是得意的,是掌控的,是勝券在握的笑。“他什麼都肯。”她說。
然後是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他們的聲音越來越低,最後聽不見了。我躺在沙發上,睜著眼睛,看著黑暗裡的天花板。心跳得厲害,咚咚咚的,像敲鼓。我知道他們要幹什麼了。
第二天,洪英把我叫到店裡後面。店裡沒人,就我們倆。她坐在一把椅子上,我站在她面前。她看著我,不說話,就那麼看著。
我低著頭,等她開口。過了很久,她說:“熊傑,我跟你說個事兒。”我說:“嗯。”她說:“老譚不知道以前的事。你跟他說說。”
我愣住了,抬起頭。她看著我,眼神平靜,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說什麼?”我聽見自己問。
她說:“說以前的事。說你跟李帥怎麼玩的。說那些花樣。”我的臉一下子燒起來,燒得滾燙。那些事,那些我最想忘記的事,那些連想都不敢想的事,她要我去跟譚勇說?“我……”
我張了張嘴,說不出話。她的眉頭皺了一下:“怎麼?不願意?”我說:“不是,我就是……不知道怎麼開口……”她盯著我,盯了一會兒。
然後她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輕輕的,像以前那樣。“熊傑,”她說,“你知道我為什麼跟你好嗎?”我看著她,不明白她什麼意思。
她說:“因為你聽話。你從來都聽話。不管我讓你幹什麼,你都幹。”我心裡酸了一下。她繼續說:“我現在不高興。安穩日子過夠了,沒意思。我想玩點好玩的。你願不願意讓我高興?”我說:“願意。”
她笑了,說:“那就去跟老譚說。把以前的事,一件一件,都告訴他。他怎麼玩的,你受了什麼,都告訴他。他會高興的。他高興了,我就高興。”我站在那兒,心裡翻來覆去的。她說她願意跟我好,是因為我聽話。她說她讓譚勇高興,她就高興。
她高興,我就該去。對,她高興就行。我點點頭,說:“好。”她笑了,又在我臉上拍了拍,說:“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那天下午,譚勇在陽臺上抽菸。我站在客廳裡,站了很久,才鼓起勇氣走過去。推開門的時候,他回頭看了我
一眼,沒說話,繼續抽菸。我站在他旁邊,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抽完一根菸,又點了一根,然後把煙盒遞給我。我擺擺手。他笑了,說:“老熊,英子讓你來的?”我點點頭。
他靠在欄杆上,慢悠悠地吸了口煙,說:“說吧,以前你們怎麼玩的?”我張了張嘴,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他也不催,就等著。過了好一會兒,我才聽見自己的聲音,又幹又澀,像從很遠的地方飄來:“以前……以前李帥在的時候,他讓我……讓我給他擦鞋。”
譚勇“嗯”了一聲,沒說話。“還有……還有洗腳。”“嗯。”
“洗衣服,做飯,端茶倒水……”我越說越慢,越說聲音越小。那些事,說一件,就像在身上剜一刀。可我知道,我必須說。
“還有……”我說不下去了。譚勇轉過頭,看著我:“還有什麼?”我低著頭,看著陽臺的地面,那些瓷磚一塊一塊的,灰白色的。
我的聲音,就是從那些縫裡擠出來的。“還有……喝洗腳水。”譚勇愣住了:“什麼?你要喝我的洗腳水?”我的臉燒得更厲害了,可我還是說下去了:“他讓我……讓我喝他的洗腳水。”
譚勇看著我,眼睛瞪得大大的。過了一會兒,他忽然笑了,是一種不敢相信的笑。“真的假的?你喝了?”我點點頭。
他笑得更厲害了,笑彎了腰,笑得直拍大腿。笑完了,他直起身,看著我,眼神裡全是好奇。“還有呢?還有別的嗎?”我站在那兒,渾身的血都在往臉上湧。
可我想起洪英的話——他高興了,她就高興。我咬著牙,說:“還有……喝尿。”譚勇的笑一下子僵在臉上。他盯著我,像看一個怪物。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說:“你喝過?”我說:“喝過。”他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他忽然退後一步,上下打量著我,那眼神,和以前不一樣了。
那是一種複雜的眼神,有噁心,有好奇,有一種我看不懂的興奮。“老熊,”他說,“你他媽真賤,也要你喝老子的尿”我低著頭,繼續說下去:“還有……栓狗鏈。他把狗鏈子栓在我脖子上,讓我趴在地上學狗叫。還有……睡床底下。他讓我睡床底下,聽你們……聽你們作愛”
我說不下去了。譚勇站在那兒,一動不動。過了很久,他忽然伸手,在我肩上拍了拍,重重的。“老熊,”
他說,“你真賤,真是個賤貨”我抬起頭,看著他。他的眼神變了。不再是剛才那種噁心的、好奇的、興奮的,而是另一種,更復雜的,我看不懂的。
“你圖什麼?”他問。我說:“她高興就行。”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說:老子讓你好好賤個夠。
他轉身進屋了。我一個人站在陽臺上,站了很久。那天晚上,一切就開始了。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
洗著洗著,聽見客廳裡他們在說話,聲音越來越低,越來越曖昧。然後是腳步聲,臥室門關上的聲音。我洗好碗,擦乾手,出來的時候,客廳已經沒人了。臥室門關著,門縫底下透出燈光。
我站在客廳裡,不知道該幹什麼。平時這時候,我該鋪沙發睡覺了。可今天,他們沒叫我,沒說讓我睡哪兒。我站了一會兒,輕輕走到臥室門口。
門沒關嚴,留了一條縫。燈光從縫裡透出來,還有聲音。我本不該看,不該聽。可我的腳像生
了根,挪不動。
透過那條縫,我看見—— 洪英坐在床邊,譚勇站在她面前。她正在解他的衣服,一顆釦子,兩顆釦子,三顆釦子。她的手很慢,很輕,像在做什麼重要的事。譚勇低頭看著她,臉上帶著笑。
衣服褪去,她站起來,摟住他的脖子,兩個人吻在一起。那吻很長,很纏綿,她的身體貼著他的,扭動著,像一條蛇。然後她推開他,退後一步,上上下下地看著他,眼裡全是欣賞。那種眼神,我見過。
以前她看李帥的時候,就是這種眼神。那是獵物到手後的滿足,是征服者的得意。“真好看。”她說。
譚勇笑了,伸手要抱她。她推開他,說:“別急。”她轉過身,對著門的方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看見我了,可她的眼睛,直直地對著那條縫。“熊傑,”
她說,“進來。”我愣了一下。她又說:“進來,跪那兒。”我推開門,走進去,在床邊跪下。
她就當我不存在了。她轉回去,繼續對著譚勇。她伸出手,在他胸口慢慢划著,從鎖骨到小腹,一下一下。譚勇的呼吸粗重起來,伸手去扯她的衣服。
她讓他扯。衣服一件一件落在地上,露出她的身體。燈光下,她的皮膚泛著光,還是那麼白,那麼好看。她站在那裡,毫不遮掩,像一尊女神。
譚勇的眼睛都直了。他撲上去,把她壓倒在床上。接下來的事,我不想看,可我不能不看。她就讓我跪在那兒,看著。
譚勇在她身上動作著,像一頭野獸。她在他身下扭動,嘴裡發出的聲音,我從來沒聽過——不是叫,是那種從喉嚨深處發出的,壓抑的,又放縱的呻吟。一聲一聲,像貓叫,又像哭。“老譚……老譚……”
她喊著他的名字,手指抓著他的背,抓出一道一道的紅印。譚勇喘著粗氣,動作越來越快。床在響,吱呀吱呀的,一聲接一聲。我跪在那兒,膝蓋發麻,可我不敢動。
我看著他們,看著她的臉,看著她的表情。那表情,我太熟悉了,又太陌生。熟悉的是那張臉,陌生的是那種表情——那是一種徹底的放縱,一種毫無保留的投入,一種把我完全排除在外的、只屬於他們兩個人的世界。她閉著眼睛,嘴唇微張,臉上全是潮紅。
她的身體隨著他的動作起伏,像海浪裡的船。她的手摟著他的脖子,她的腿纏著他的腰,她整個人都掛在他身上,像一株藤蔓。我看著看著,忽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們剛結婚的時候。那時候她也這樣躺在我身下,也這樣閉著眼睛,也這樣發出聲音。
可那時候的表情,和現在不一樣。那時候是害羞的,是生澀的,是帶著一點討好的。現在不是。現在是徹底的、完全的、毫無保留的享受。
她享受的是他,不是我。我跪在那兒,心裡空空的,又滿滿的。空的是我自己,滿的是她。不知道過了多久,譚勇忽然停下來,喘著氣,看著她。
她睜開眼睛,看著他,笑了。那笑容,嫵媚的,勾人的,像一隻吃飽了的貓。“不行了?”她問。
譚勇苦笑,說:“你太厲害了。”她推開他,坐起來。她的身體還泛著紅,汗珠掛在胸口,亮晶晶的。她轉過頭,看著我。
那眼神,居高臨下,盛氣凌人。“熊傑,”她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
她指了指床頭櫃上避孕套,薄薄的,亮亮的。“幫老
譚戴上。”她說。我愣住了。
她看著我,眼神不變:“怎麼?不會?”我低下頭,伸手去拿。手在抖,抖得很厲害,抖得拿不住東西。我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
可沒用的,還是抖。譚勇躺在那兒,看著我,臉上帶著笑。那笑容,和李帥的一模一樣。終於,戴好了。
我跪在那兒,不敢抬頭。洪英的聲音從頭頂傳來:“還有。”我愣了一下,抬起頭。她指了指,說:“舔乾淨。”
我跪在那兒,一動不動。譚勇低頭看著我,臉上的笑,越來越深。洪英也看著我,等著。房間裡很安靜,只有空調嗡嗡地響。
燈光照在我身上,照在我臉上,照在我跪著的地方。我低下頭,一步一步爬到洪英的胯下,晶瑩的液體正在她粉紅的陰道流出來,散發著腥味。我閉上眼睛,慢慢的舔著。洪英用力壓住我的頭,命令我快吸。
我吸了幾口,都吞了下去,鹹鹹的,腥腥的。後來的事,我不想記得。可我記得洪英的笑。她笑得那麼開心,那麼大聲,笑得前仰後合,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她指著我說:“你看他那樣,你看他那樣……”譚勇也笑,摟著她,兩個人笑成一團。洪英說:你真是個垃圾,廢物。自己的老婆自己享受不了,心甘情願送給別人。
低三下四求別人,心甘情願侍候別人。我就跪在那兒,低著頭,等他們笑完。那天晚上,他們沒讓我出去。譚勇休息了一會兒,又來了精神。
這一次,他讓洪英趴著,從後面進去。她的臉對著床沿,對著我跪的方向。她的眼睛睜著,看著我。那眼神,我讀不懂。
不是厭惡,不是嫌棄,不是剛才那種高高在上。是一種……一種空洞的,遙遠的,像看一個陌生人的眼神。她就那麼看著我,一邊承受著譚勇的動作,一邊看著我。她的嘴裡發出聲音,可她的眼睛,一直看著我。
我看得心裡發慌,想低下頭,可低不下去。她的眼睛像有魔力,吸著我的目光,不讓我躲。譚勇的動作越來越快,床響得越來越厲害。洪英的眼睛開始變得迷離,可還是看著我。
她的嘴張開,發出那種聲音,一聲比一聲高,一聲比一聲尖。最後,她忽然仰起頭,發出一聲長長的、尖銳的叫聲,像什麼東西被撕裂了。然後她整個人軟下去,癱在床上,閉著眼睛,大口大口地喘氣。譚勇也趴在她身上,喘著粗氣。
房間裡安靜下來,只剩下兩個人的喘息聲。我跪在那兒,一動不動。過了很久,洪英忽然睜開眼睛,又看著我。這一次,那眼神不一樣了。
是滿足的,是慵懶的,是吃飽了的野獸看著獵物的眼神。“熊傑,”她說,聲音軟軟的,懶懶的,“你看見了嗎?”我說:“看見了。”
她笑了,說:“記住了嗎?”我說:“記住了。”“吃飽了?”“吃飽了”
“還想不想吃?”“以後都叫你吃,讓你好好補補”她滿意地點點頭,翻了個身,靠在譚勇懷裡。譚勇摟著她,兩個人很快睡著了。
我跪在那兒,不知道跪了多久。腿已經麻了,沒有知覺了。可我不敢動,不敢起來,不敢出聲。我就那麼跪著,看著他們睡覺。
看著他們摟在一起,呼吸均勻,睡得香甜。燈光照在他們身上,照在他們臉上。洪英的嘴角還帶著笑,那種滿足的、慵懶的笑。譚勇的臉上也是放鬆的,
安心的,像在自己家裡。
我看著看著,心裡忽然湧上來一種奇怪的感覺。不是委屈,不是難過,是一種……一種說不清的,滿滿的,脹脹的感覺。像有什麼東西堵在胸口,上不來,下不去。我想,她高興了。
她那麼高興,笑得那麼開心,叫得那麼大聲。她好久沒這麼高興了。值了。對,值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燈自己滅了。可能是定時開關,可能是別的。房間裡暗下來,只有窗外透進來一點月光。我還在跪著。
黑暗裡,看不見他們了,只能聽見他們均勻的呼吸聲。一長一短,一長一短,像潮水。我跪在那兒,聽著那些呼吸聲,忽然想起小時候的事。想起我媽,她走得早,走的時候拉著我的手說:“小杰,你老實,老實人容易吃虧。”
我想,媽,你說得對。我吃虧了。可我願意。我閉上眼睛,在黑暗裡跪著。
後來,我可能睡著了。醒來的時候,躺在地上,蜷成一團。身上冷,渾身疼。天已經亮了,窗外有光透進來。
床上空了,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的。我慢慢爬起來,腿還是麻的,扶著牆站了好一會兒才能走。走出臥室,看見洪英坐在客廳沙發上,喝著茶,看著手機。看見我出來,她抬起頭,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和昨晚不一樣了。又是那種高高在上的,冷冷的,像看一件工具的眼神。“早飯呢?”她問。
我說:“馬上去做。”她點點頭,繼續看手機。我走進廚房,開始做早飯。手還在抖,腿還在軟,可我得做。
她等著吃呢。做著做著,忽然想起昨晚的事。想起她看著我的那個眼神,想起她說的“記住了嗎”,想起譚勇的笑,想起那些聲音,那些畫面。
我站在廚房裡,鍋裡的粥咕嘟咕嘟地響著,冒著熱氣。我看著那些熱氣發呆,心裡空空的。可空著空著,又滿了。因為她高興了。
這就夠了。
第五章:如狼似虎洪英四十歲生日那天,譚勇給她買了一條金項鍊。不是細細的那種,是粗粗的,沉甸甸的,掛在脖子上亮得晃眼。她對著鏡子照了又照,摸了一遍又一遍,臉上的笑就沒斷過。“好看嗎?”
她問我。我正在擦桌子,抬起頭,點點頭:“好看。”她笑了,轉過身去,繼續照鏡子。那天晚上,譚勇請她吃飯,兩個人出去了,很晚才回來。
我帶著李強在家,給他做飯,陪他寫作業,哄他睡覺。李強睡之前問我:“叔叔,媽媽去哪兒了?”我說:“媽媽過生日,出去吃飯了。”他“哦”
了一聲,翻個身,睡了。我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等著他們回來。等到快十二點,門響了。我趕緊起來,站到門口。
洪英先進來,臉紅紅的,帶著酒氣。譚勇跟在她後面,也喝了不少。兩個人都很高興,說說笑笑的。看見我站在門口,洪英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她走過來,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說:“老熊,還沒睡啊?”我說:“等你們回來。”她點點頭,轉身摟著譚勇的胳膊,往臥室走。走到門口,忽然回過頭,看著我。
“熊傑,”她說,“明天,我把強強送全託去。”我愣住了:“全託?”“嗯。”
她說,“我打聽好了,有個學校,可以住校,一個月接一次。強強也大了,該鍛鍊鍛鍊。”我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不知道說什麼。她已經進去了,門關上了
。我一個人站在客廳裡,站了很久。
第二天,洪英真的去辦了手續。李強聽說要住校,哭了,抱著我的腿不撒手。洪英拽他,他哭得更兇。“叔叔,我不去,我不去……”
我蹲下來,抱著他,不知道說什麼。洪英在旁邊不耐煩了:“行了行了,又不是不回來了,每週都能回來。鬆手!”我慢慢把李強的手掰開。他看著我,眼淚汪汪的,說:“叔叔,你會來接我嗎?”
我說:“會。”他這才抽抽噎噎地跟著洪英走了。那天晚上,家裡就剩我們三個人了。洪英、譚勇,和我。
晚飯是譚勇做的,他說要露一手。做了四個菜,還有一瓶酒。洪英很高興,誇他手藝好,比他強——那個“他”,我知道是說李帥。
我不說話,低頭吃飯。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洗著洗著,聽見客廳裡他們在說話,聲音越來越低,越來越曖昧。洗完碗,我擦乾手,出來一看,兩個人已經摟在一起了,在沙發上親熱。
看見我出來,洪英抬起頭,看了我一眼,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光。“熊傑,”她說,“過來。”我走過去,站在沙發旁邊。
她推開譚勇,坐起來,看著我。臉上帶著笑,可那笑,和平時不一樣。那是一種……一種興奮的,期待的,躍躍欲試的笑。“熊傑,”
她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把強強送走嗎?”我搖搖頭。她笑了,伸手拉住我的手,把我拉到她面前。她抬起頭,看著我,說:“因為我要玩個痛快。有你看著,更痛快。”
我愣住了。譚勇在旁邊笑了,伸手摟住她的腰,說:“英子,你太壞了。”她回頭親了他一下,然後轉過來,繼續看著我。那眼神,像獵人看著獵物,像貓看著老鼠。
“熊傑,”她說,“跪下。”我看著她,看著她臉上的笑,看著譚勇摟著她的手,看著茶几上那瓶沒喝完的酒,看著天花板上的燈。燈很亮,照得我眼睛疼。
我跪下去。膝蓋碰到地板,涼涼的。洪英笑了,笑得特別開心。她站起來,走到我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
她穿著拖鞋,腳趾塗著紅色的指甲油,亮亮的。“抬頭。”她說。我抬起頭。
她伸出手,在我臉上摸了摸,就像摸一條狗。然後她轉身,走到譚勇面前,拉起他的手,把他往臥室帶。“走,咱們去屋裡。”她說。
走到臥室門口,她回過頭,看著我,說:“你也來。”我站起來,跟著他們走進臥室。臥室裡,燈已經開了。床頭櫃上,放著那條狗鏈子,還有一些別的東西——我認得的,不認得的,瓶瓶罐罐,奇奇怪怪。
洪英坐在床邊,譚勇站在她面前。她抬起頭,看著譚勇,眼神裡全是水。“老譚,”她說,“今天你聽我的。”
譚勇笑了,說:“行,聽你的。”她站起來,開始解他的衣服。一顆釦子,兩顆釦子,三顆釦子。她的手很慢,很輕,像在做什麼重要的事。
我在門口站著,不知道該不該進去。洪英回過頭,看了我一眼,說:“進來,跪這兒。”她指了指床邊,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我走過去,跪下去。
她就當我不存在了。她繼續解譚勇的衣服,一件一件,慢慢解。解完了,她退後一步,上上下下地看著他,眼裡全是欣賞。“真好看。”
她說。譚勇笑了,伸手要抱她。她推開他,說:“別急。”她轉過身
,看著我,說:“熊傑,過來。你之前怎麼稱呼我的?”
“媽媽”“怎麼稱呼李帥的?”“爸爸”“怎麼現在不叫了”
“老孃給你換了個新爸爸,喜歡嗎?”“喜歡”“喜歡就爬到你爸胯下去,求他做你爸爸”我跪著挪過去,頭伸到譚勇胯下,求他做我爸爸。
他抬起腳把我的頭踩到地上,踏在我頭上,“你個賤貨,頭抬這麼高幹嘛,一點誠意都沒有”我趕緊求饒,“爸爸,我想做你兒子,求你收留我”“老子有什麼好處”“我會好好孝敬你”
“怎麼孝敬”“幫爸爸媽媽做飯,擦鞋,洗衣服”“還有呢”“幫爸爸媽媽洗腳”
洪英不耐煩了,一腳把我踢翻,“蠢貨,能不能一次說完?做都做了,還害什麼羞?”“是不是這個新爸爸好說話”我趕緊爬起來跪好,“對不起,媽媽”“爸爸,我還幫您戴避孕,吃您的精液,喝您的洗腳水,喝您的尿”
洪英等不及了,說算了算了她指了指床頭櫃上的東西,說:“把這些拿來。”我看了一眼,那些東西里,有幾個小包裝的,我認得是避孕套。還有別的,不認得。我伸手去拿,她忽然說:“等等。”
我停住。她蹲下來,和我平視,看著我的眼睛。她的眼睛很亮,像有火在裡面燒。“熊傑,”
她說,“你知道待會兒要幹什麼嗎?”我搖搖頭。她笑了,說:“待會兒,你幫你爸戴上。”我愣住了。
她站起來,走到譚勇身邊,靠在他懷裡,看著我說:“你幫他戴。完事了,你再……再把避孕套裡的精液舔乾淨。”那天晚上,我跪在床邊,看著他們。洪英像變了一個人。她不再是那個開店做生意的老闆娘,不再是那個帶著孩子過日子的媽,不再是那個偶爾對我笑笑的女人。
她變成了一隻野獸,一隻餓了很久的野獸。她在譚勇身上爬,在他身上咬,在他身上扭。她的頭髮散開,披在肩上,披在背上,隨著她的動作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亮得嚇人,嘴裡發出的聲音,我從來沒聽過。
譚勇躺在那裡,享受著,偶爾伸手摸摸她,捏捏她,像個帝王。我看著他們,膝蓋跪得發麻,可我不敢動。不知道過了多久,洪英忽然停下來,喘著氣,看著我。她的臉紅紅的,額頭上都是汗,可她的眼睛,還是那麼亮。
“熊傑,”她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她從床頭櫃上拿起一個小包裝,遞給我。
那個小包裝,薄薄的,輕輕的,在我手心裡,燙得嚇人。“幫你爸戴上。”她說。我抬起頭,看著譚勇。
他躺在那兒,看著我,臉上帶著笑。那笑容,和李傑的一模一樣。我低下頭,撕開那個小包裝。我的手在抖。
抖得很厲害,抖得拿不住東西。我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可沒用的,還是抖。譚勇笑了,說:“兒子,別緊張。跪下求我”
我趕緊爬到他胯下,“爸爸,兒子幫您戴避孕套”“戴避孕套幹嘛”“幹我媽媽,讓我媽媽開心”他們兩個抱在一起,笑得前仰後翻我咬著牙,伸出手。
終於,好了。我跪在那兒,不敢抬頭。不知過了多久,洪英的聲音從頭頂傳來:“賤貨”我愣了一下,抬起頭。
她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東西。不是厭惡,不是嫌棄,是一種……一種興奮,一種滿足。她說:“舔乾淨。”我愣住了。
她指了指
,說:“舔乾淨。”我跪在那兒,一動不動。譚勇低頭看著我,臉上的笑,越來越深。洪英也看著我,等著。
房間裡很安靜,只有空調嗡嗡地響。燈光照在我身上,照在我臉上,照在我跪著的地方。我低下頭,爬到譚勇胯下,小心翼翼的把套取下,掉個頭,放在嘴裡,用手擠乾淨,吃乾淨。“今天便宜你了,下次要收費了”
洪英趕緊附和,好主意,“洗腳水100,尿200,精液500”譚勇說“賤貨,趕快打款預訂”後來的事,我不想記得。可我記得洪英的笑。
她笑得那麼開心,那麼大聲,笑得前仰後合,笑得眼淚都出來了。她指著我說:“你看他那樣,你看他那樣……”譚勇也笑,摟著她,兩個人笑成一團。我就跪在那兒,低著頭,等他們笑完。
那天晚上,他們在床上折騰了很久。一會兒這樣,一會兒那樣。洪英像個永不滿足的洞,怎麼填都填不滿。譚勇累得直喘,她就換花樣,換姿勢,換玩法。
我跪在床邊,從頭看到尾。後來譚勇不行了,躺在床上喘氣。洪英趴在他身上,用手指在他胸口畫圈圈。“老譚,”
她說,“你不行啊。”譚勇苦笑,說:“你太厲害了。”她笑了,抬起頭,看著我。她的眼睛還是那麼亮,像兩團火。
“熊傑,”她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她看著我,看了很久。
然後她忽然伸手,抓住我的頭髮,把我的臉往她身上按。“聞聞,”她說,“聞聞你爸的味道。”我的臉貼在她身上,溼溼的,黏黏的,一股奇怪的味道衝進鼻子裡。
她笑得更開心了,說:“記住這個味道。以後,這就是你伺候的味道。”我不知道過了多久,她才鬆開手。我跪在那兒,低著頭,不敢動。她躺回譚勇身邊,靠在他懷裡,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真舒服。”她說。譚勇摟著她,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說:“滿意了?”她點點頭,閉上眼睛,臉上帶著滿足的笑。
過了一會兒,她睜開眼,看著我。“熊傑,”她說,“你還跪著幹什麼?出去吧。”我站起來,腿已經麻了,差點摔倒。
扶著牆,慢慢走出臥室。走到門口,聽見她在後面說:“明天晚上,繼續。”我站住了,回過頭。她已經閉上眼睛,睡著了。
譚勇也睡著了,摟著她,兩個人抱在一起,睡得香甜。我一個人站在門口,看著他們,看了很久。然後我輕輕帶上門,回到客廳,躺在沙發上。躺下去的時候,渾身的骨頭都在響。
膝蓋疼,腰疼,脖子疼,哪兒都疼。可最疼的,不是這些地方。是胸口。那裡有個地方,悶悶的,脹脹的,像塞了什麼東西,堵得慌。
可我想,她高興了。她那麼高興,笑得那麼開心。值了。後來的日子,真的天天晚上繼續。
洪英像上了癮一樣,每天晚上都要折騰。花樣越來越多,越來越離譜。有時候她讓譚勇躺著,讓我伺候他;有時候她讓譚勇站著,讓我跪著;有時候她讓譚勇看著我,讓我做各種各樣的事。那些事,我不想說,說不出口。
可她都高興。每次她都很高興。有一次,她忽然問譚勇:“老譚,你說他是不是有毛病?正常人誰受得了這個?”譚勇笑了,說:“他不是有毛病,他是愛你。”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笑得特別開心。她走過來,蹲在我面
前,伸手摸了摸我的臉,說:“熊傑,你真的愛我?”我說:“愛。”她笑了,笑得眼睛眯起來,像兩個月牙。
“那你就繼續愛吧。”她站起來,走回譚勇身邊,“我愛怎麼玩,你就怎麼陪。”我說:“好。”那天晚上,他們玩到很晚。
我跪在旁邊,看著他們,聽著他們。洪英的聲音,一會兒高一會兒低,一會兒笑一會兒叫。譚勇的聲音,粗粗的,沉沉的,像一頭野獸。我就那麼跪著,聽著,等著。
等他們玩夠了,等他們睡著了,我才輕輕站起來,走出臥室。客廳裡黑黑的,只有窗外透進來一點光。我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腦子裡空空的。忽然想起多年前,剛結婚的時候。
那時候洪英也愛笑,但不是這種笑。那時候的笑,是真心的,是害羞的,是甜甜的。我幹什麼她都笑,我說話她也笑,我不說話她也笑。我問她笑什麼,她說,看著你就想笑。
現在她也笑。可現在笑的時候,我在跪著。可我想,至少她還在笑。至少她的笑,是因為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很多年前,在工地上,我第一次看見洪英。她穿著白圍裙,端著盤子,從後廚出來。陽光照在她臉上,她衝我笑了笑,說:“吃什麼?”
我說:“隨便。”她笑了,說:“你這人真有意思。”那時候我想,這輩子,要是能天天看見她笑,就值了。現在,我天天看見她笑。
雖然笑的不一樣了,可還是她。所以,值了。還是值了。
第六章:王者歸來債務還清那天,洪英請譚勇吃了頓飯。兩個人去了城裡最好的館子,點了滿滿一桌菜,還開了一瓶紅酒。我沒去,在家看門。他們回來的時候,洪英臉紅紅的,走路都有點飄,靠在譚勇身上,笑得眼睛眯成一條縫。
“熊傑,”她一進門就喊我,“債還完了!全還完了!”我站起來,看著她,說:“恭喜你。”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走過來,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說:“你也恭喜你,你終於不用還債了。”
我也笑了,說:“是,不用還了。”那天晚上,他們很高興,又折騰到很晚。我跪在床邊,看著他們,聽著他們。洪英的聲音比平時都大,笑的次數比平時都多。
我知道,她是真的高興。可高興著高興著,她忽然停下來,不動了。譚勇問她怎麼了,她沒說話,就那麼躺著,看著天花板。過了好一會兒,她才輕輕地說:“要是李帥在就好了。”
房間裡一下子安靜下來。譚勇愣住了,我也愣住了。李帥。那個名字,好幾年沒聽人提起了。
洪英像是自言自語,又像是在對誰說:“那時候,我才三十出頭,正是好時候。他帶我出去玩,帶我吃好吃的,給我買衣服買首飾。那時候,我是真的高興。”譚勇的臉色有點不好看,可他沒說話。洪英繼續說:“後來他走了,我以為這輩子再也見不著了。可有時候,還是會想起來。想起來那時候,他摟著我,叫我寶貝。想起來他給我買的那個金鐲子,後來讓我當了還債了……”她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低,最後變成輕輕的嘆息。
譚勇躺在那兒,一動不動。我在床邊跪著,也一動不動。過了很久,洪英忽然坐起來,說:“我想找到他。”譚勇愣了一下:“什麼?”
“李帥。”洪英說,“我想找到他。看看他現
在過得怎麼樣。”譚勇的臉色徹底變了。他坐起來,看著洪英,說:“你瘋了?他當年拋下你跑了,欠了一屁股債讓你還,你現在還想著他?”
洪英看著他,不說話。譚勇說:“這幾年我對你怎麼樣?你心裡沒數?他現在回來,算什麼?”洪英還是不說話,就那麼看著他。兩個人對視著,誰也不讓誰。
我在旁邊跪著,大氣都不敢出。最後,洪英笑了。她伸手摸了摸譚勇的臉,說:“老譚,你吃醋了?”譚勇別過臉去,不說話。
洪英靠過去,摟住他的脖子,說:“我就是想看看他,又沒說不要你。你急什麼?”譚勇還是不說話。洪英在他耳邊輕輕說了幾句話,聲音太小,我聽不見。只看見譚勇的臉色慢慢緩和下來,最後嘆了口氣,說:“隨你吧。”
洪英笑了,在他臉上親了一下,說:“我就知道你最好了。”那天晚上,他們又和好了,又折騰起來。我跪在床邊,看著他們,心裡卻一直在想著那個名字。李帥。
他現在在哪兒?過得好不好?還記不記得洪英?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洪英想他了。她想了,就會去找。她找了,就會找到。她找到了,那個人就會回來。
到時候,會是什麼樣?我不敢想。後來的日子,洪英真的開始找李帥。她託人打聽,四處問,甚至還找過私家偵探。
譚勇不管她,隨她去。我也不敢問,就看著她忙。忙了幾個月,有一天,她忽然接了個電話。接完電話,她整個人都不一樣了,眼睛亮亮的,臉上帶著那種小姑娘才有的笑。
“找到了。”她說。譚勇看了她一眼,沒說話。她走過來,抓住譚勇的手,說:“他在外地,過得不好。做生意又賠了,現在一個人,住出租屋。我想讓他回來。”
譚勇看著她,說:“你真想好了?”她說:“想好了。”譚勇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嘆了口氣,說:“行吧。你高興就行。”洪英笑了,撲上去抱住他,連聲說謝謝。
我在旁邊看著,心裡說不出的滋味。你高興就行。這句話,我也說過。可譚勇說的時候,和我說的,好像不太一樣。
沒過多久,李帥回來了。那天洪英去車站接他,譚勇沒去,我也沒去。她一個人去的,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穿著新買的裙子,塗著新買的口紅。出門之前,她在鏡子前面照了又照,照了又照。
“好看嗎?”她問我。我說:“好看。”她笑了,轉身走了。
我一個人在家,坐立不安,不知道幹什麼好。一會兒站起來,一會兒坐下,一會兒去陽臺看看,一會兒又回來。心跳得厲害,撲通撲通的,像揣了個兔子。不知道過了多久,門響了。
我趕緊站起來,站在客廳中間,不知道該往哪兒站。門開了,洪英先進來,臉上帶著笑。然後,她身後,進來一個人。李帥。
他老了。真的老了。頭髮白了半邊,臉上多了皺紋,眼睛下面兩個大大的眼袋。穿著件舊夾克,皺巴巴的,拎著箇舊行李箱,站在門口,打量著這個家。
他的目光掃過客廳,掃過沙發,掃過茶几,最後落在我身上。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老熊,”他說,“你還在這兒呢。”
我張了張嘴,說不出話。他走進來,把行李箱放下,走到我面前,上上下下打量著我。然後他伸出手,在我肩膀上拍了拍,就像拍一個老朋友。“
辛苦了。”
他說。我不知道他說辛苦了是什麼意思,是說我這些年辛苦了,還是說我替他伺候洪英辛苦了,還是別的什麼。我只是點點頭,說:“不辛苦。”他笑了,轉身走向洪英,摟住她的腰,說:“還是你好,這麼多年還想著我。”
洪英靠在他懷裡,臉上的笑,和當年一模一樣。那天晚上,洪英做了很多菜,給李帥接風。四個人圍著一張桌子,氣氛怪怪的。譚勇坐在洪英左邊,李帥坐在洪英右邊,我坐在對面。
李強不在,還在全託學校,週末才回來。李帥喝了很多酒,話也多了起來。他講這些年在外地的事,講怎麼做生意,怎麼賠錢,怎麼一個人熬過來。洪英聽著,眼睛紅紅的,時不時伸手摸摸他的臉,說:“受苦了。”
譚勇在旁邊不說話,悶頭喝酒。我低頭吃飯,不敢看他們。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廚房洗碗。洗著洗著,聽見客廳裡他們在說話。
李帥的聲音,譚勇的聲音,洪英的聲音,夾在一起,聽不清說什麼。只偶爾聽見幾個字——“以後”、“怎麼住”、“安排”。
我心裡一緊。怎麼住?這個問題,我早就想過。
可我不敢想答案。洗完碗,我擦乾手,出來。他們三個坐在沙發上,洪英在中間,李帥和譚勇在兩邊。看見我出來,他們都看著我。
洪英招招手,說:“熊傑,過來。”我走過去,站在他們面前。洪英說:“剛才我們商量了一下。以後,李帥就住這兒了。”我點點頭,說:“好。”
她又說:“怎麼住,得安排一下。一共兩間臥室,我和……”她頓了一下,看看左邊,看看右邊,像是在猶豫。李帥笑了,說:“英子,這有什麼好猶豫的?咱倆以前怎麼住的,現在就怎麼住唄。”譚勇的臉色變了,可沒說話。
洪英看看他,又看看李帥,最後笑了,說:“行,就這麼定了。”她站起來,拉著李帥的手,往主臥走。走到門口,回過頭,看著譚勇,說:“老譚,你住次臥。”譚勇沒動,就那麼坐著。
洪英又說:“熊傑,你還是住客廳。”我說:“好。”她笑了笑,拉著李帥進去了。門關上了。
客廳裡就剩下我和譚勇。他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像座雕像。我站在那兒,也不知道該幹什麼。過了很久,他忽然站起來,走到我面前。
我以為他要說什麼,可他什麼都沒說,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後轉身進了次臥,把門關上了。我一個人站在客廳裡,聽著主臥裡隱隱約約傳來的聲音——說話聲,笑聲,還有別的什麼聲音。那些聲音,我太熟悉了。可今天聽著,和以前不太一樣。
是哪裡不一樣,我說不上來。那天晚上,我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睡不著。主臥的聲音斷斷續續,一直持續到很晚。次臥安安靜靜的,一點聲音都沒有。
我躺在那兒,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心裡亂糟糟的。我想,李帥回來了。他住主臥,和洪英一起。譚勇住次臥。
我住客廳。這樣也好。至少,每個人都有地方住。可想著想著,忽然想起一件事。
以前李帥在的時候,我也是睡客廳的。後來他走了,譚勇來了,我睡床底下。現在他回來了,我又睡客廳了。繞了一圈,好像回到了原點。
可又不是原點。多了譚勇,多了這幾年的事,多了很多說不清的東西。我不知道以後會怎
麼樣。可我知道,洪英高興。
她今天笑得那麼開心,是我這幾年見過的最開心的笑。她高興就行。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去做早飯。做好早飯,我去叫他們起床。
先敲主臥的門,裡面沒聲音。又敲了敲,過了一會兒,門開了,李帥站在門口,穿著睡衣,睡眼惺忪地看著我。他看見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老熊,”
他說,“還是你起得早。”我說:“早飯好了。”他點點頭,回頭看了一眼屋裡,又看看我,臉上的笑更深了。他伸出手,在我肩膀上拍了拍——那個動作,和很多年前一模一樣。
“行,”他說,“以後就這樣。”然後他關上門,進去了。我站在門口,愣了一會兒,然後去敲次臥的門。
敲了幾下,門開了,譚勇站在門口,臉色不好看,眼睛紅紅的,好像一晚上沒睡。他看著我,沒說話。我說:“早飯好了。”他點點頭,從我身邊走過去,直接去了衛生間。
門關上了。我站在那兒,看著衛生間的門,不知道說什麼。那天早上吃飯,氣氛更怪了。四個人圍著一張桌子,李帥坐在洪英旁邊,譚勇坐在對面,我坐在另一邊。
李帥吃得很多,一邊吃一邊誇我手藝好,說老熊還是那個老熊,做飯就是香。洪英在旁邊笑,給他夾菜,讓他多吃點。譚勇不說話,低頭吃飯,吃了幾口就放下了。吃完飯,我收拾碗筷去洗碗。
洗著洗著,聽見客廳裡他們在說話。李帥的聲音:“老譚是吧?昨天沒顧上聊,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了。”譚勇的聲音,冷冷的:“一家人?”李帥笑了:“怎麼?不是一家人嗎?都住一塊兒了,還不是一家人?”
譚勇沒說話。洪英的聲音,帶著點哄:“老譚,你別這樣。李帥回來了,咱們好好處,行不行?”譚勇還是沒說話。過了一會兒,我聽見腳步聲,然後是關門的聲音。
譚勇回次臥了。李帥笑了,說:“脾氣還挺大。”洪英嘆了口氣,說:“你別理他,過幾天就好了。”李帥說:“行,聽你的。”
我在廚房裡,聽著這些話,手上的動作慢下來。我不知道譚勇現在是什麼心情。可我知道,他一定不好受。以前他是主人,現在李帥回來了,他變成了客人。
以前他住主臥,現在住次臥。以前他摟著洪英,現在只能看著別人摟著。可我又能怎麼樣呢?我連次臥都沒得住。
算了,不想了。後來的日子,就這麼過下來了。李帥住主臥,和洪英一起。譚勇住次臥,一個人。
我住客廳,睡沙發。白天,洪英去店裡,李帥有時候跟著去,有時候不去。譚勇也去店裡,可他和李帥不怎麼說話,各幹各的。我還是跑腿送貨,什麼都幹。
晚上,回來吃飯。吃完飯,李帥和洪英進主臥,譚勇進次臥,我睡客廳。主臥的聲音,有時候大有時候小,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次臥一直安安靜靜的。
有一次,我半夜起來上廁所,路過次臥門口,聽見裡面有聲音。不是說話,是一種悶悶的,壓抑的,像是哭又像是嘆氣的聲音。我站了一會兒,然後輕輕走開了。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也不知道能做什麼。有一天,洪英忽然叫我。“熊傑,”她說,“你來一下。”
我跟著她進了主臥。李帥也在,躺在床上,翹著二郎腿,看手機。洪英說:“有個事兒跟你說。”
我說:“什麼事?”
她說:“以後,你每天晚上,給李帥打盆洗腳水。”我愣住了。洪英看著我,說:“他腿不好,以前落下的毛病。每天泡泡腳,舒服。”我說:“好。”
李帥從手機上抬起頭,看了我一眼,笑了,說:“老熊,麻煩你了。”我說:“不麻煩。”那天晚上,我打了盆洗腳水,端進主臥。李帥坐在床邊,洪英坐在他旁邊。
我把盆放在他腳前,蹲下去,要幫他脫鞋。他忽然說:“等等。”我停住。他看著我,說:“以前,你也是這麼伺候我的,還記得嗎?”
我點點頭。他笑了,說:“那時候你跪著給我脫鞋,給我洗腳。我還讓你喝過洗腳水,記不記得?”我的臉一下子白了。他笑得更開心了,說:“別緊張,逗你玩的。今天就洗腳,不喝。”
洪英在旁邊笑了,推了他一把,說:“你呀,還是那麼壞。”他摟住她,在她臉上親了一下,說:“不壞你愛嗎?”兩個人笑成一團。我蹲在那兒,低著頭,開始給他脫鞋,脫襪子,把腳放進盆裡。
水有點燙,他沒說什麼。我用手撩著水,往他腳上澆。一下,一下。他就那麼坐著,和洪英說話,就當我不存在。
洗完了,我用毛巾給他擦乾腳,把水端出去倒了。倒完水回來,經過主臥門口,聽見洪英在裡面說:“還是你好,你回來了,什麼都對了。”李帥說:“那當然。咱倆才是真夫妻。”我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然後輕輕走開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沙發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總是想起李帥那句話——“咱倆才是真夫妻”。真夫妻。
那我算什麼?我想了很久,沒想明白。後來就不想了。想不明白的事,就不想了。
後來的日子,那些事越來越多。洗腳是每天晚上的。後來加了擦鞋,每天早上給他擦鞋。後來加了洗衣服,他的衣服單獨洗,不能用洗衣機,要手洗。
後來加了按摩,他累了,讓我給他捶背捏腿。後來加了很多很多事,多到我數不清。譚勇看著這些,一句話不說。可他看我的眼神,越來越奇怪。
有時候是同情,有時候是可憐,有時候是一種“你怎麼還受得了”的不可思議。我不在乎。洪英高興就行。
有一天,李帥忽然說:“老熊,你記不記得,以前我讓你睡床底下?”我點點頭。他說:“那時候是那時候,現在是現在。現在不用了,你睡客廳就行。”我說:“謝謝。”
他笑了,說:“謝什麼,咱們是一家人。”一家人。這兩個字,從他嘴裡說出來,怪怪的。可我沒說什麼。
那天晚上,我在客廳躺著,忽然聽見主臥的門開了。李帥走出來,走到我面前,低頭看著我。我趕緊坐起來。他擺擺手,說:“沒事,你躺著。”
我就躺著。他站在那兒,看了我一會兒,忽然說:“老熊,我問你句話。”我說:“您問。”他說:“你恨不恨我?”
我愣了一下,說:“不恨。”他又問:“你恨不恨英子?”我說:“不恨。”他笑了,說:“你恨不恨你自己?”
這回我愣住了,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等了一會兒,見我不說話,就轉身回去了。走到主臥門口,他回過頭,說:“你這個人,真是……有意思。”門關上了。
我一個人躺在沙發上,想著他那句話——“你恨不恨你自己?”我恨我自
己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洪英高興。
她高興,我就高興。這有什麼好恨的?可為什麼,他這麼一問,我心裡忽然有點空?那天晚上,我又夢見了多年前,第一次看見洪英的時候。
她在飯館端盤子,陽光照在她臉上,她衝我笑了笑,說:“吃什麼?”我說:“隨便。”她笑了,說:“你這人真有意思。”那時候我想,這輩子,要是能天天看見她笑,就值了。
現在,我天天看見她笑。雖然笑的時候,她在別人懷裡。可那又怎麼樣?她還是笑了。
所以,值了。還是值了。
第七章:變本加厲譚勇走的那天,下了場大雨。我站在陽臺上,看著他拎著那個舊行李箱,頭也不回地走進雨裡。雨水把他澆得透溼,可他沒停,也沒回頭。走到小區門口,他忽然站住了,轉過身,往這邊看了一眼。
隔得太遠,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我知道,他在看這扇窗,看這間屋子,看這幾個月的生活。然後他走了。我站在陽臺上,雨飄進來,打在身上,涼涼的。
我想,他走了也好。他走了,這個家就清淨了。洪英就不用夾在兩個人中間難受了。可我錯了。
譚勇走了,這個家沒有清淨,反而更亂了。李帥開始把所有的賬,都算在我頭上。那天晚上,他把我叫到客廳裡。他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抽著煙。
洪英坐在他旁邊,低著頭,不說話。我站在他們面前,等著。他抽完一根菸,慢悠悠地開口:“賤狗,你知道譚勇為什麼走嗎?”我說:“不知道。”
他笑了,說:“是我讓他走的。”我沒說話。他站起來,走到我面前,圍著我轉了一圈。一邊轉,一邊說:“賤狗,你知道我這幾年在外面,是怎麼過的嗎?”
我說:“您說過。”他說:“那我再跟你說一遍。”他開始講。講他怎麼被人坑,怎麼賠光錢,怎麼去工地搬磚,怎麼住工棚,怎麼發高燒被扔在路邊,怎麼被一個撿破爛的老太太救了。
他講得很慢,很細,每一個細節都講。講完了,他停下來,站在我面前,盯著我。“賤狗,你知道是誰害我落到這步田地的嗎?”我說:“是我。”
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那笑容,陰陰的,冷冷的,讓人發寒。“對,是你。”他說,“要不是你,我不會走。要不是你,我不會欠那些債。要不是你,我不會受那些罪。”
他伸出手,捏著我的下巴,把我的臉抬起來。他的眼睛近在咫尺,裡面有一種野獸般的光。“賤狗,你說,這筆賬,該怎麼算?”我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他鬆開手,退後一步,又笑了。這次笑得更開了,更大了。“沒關係,”他說,“咱們慢慢算。有的是時間。”
那天晚上,算賬開始了。第一筆賬,是開店的錢。李帥坐在沙發上,讓我跪在他面前。他問:“聽說你當初開了個店,給英子當老闆?”
我說:“是。”他說:“錢哪兒來的?”我說:“借的。”他說:“借了多少?”
我說:“十萬。”他點點頭,說:“十萬塊。你知道十萬塊是什麼概念嗎?是我當年做生意的一個零頭。你借十萬塊,開個小破店,就想讓英子感激你一輩子?”我沒說話。他繼續說:“那店現在是誰的?是英子的。你借的錢,還了嗎?”
我說:“還了。”他說:“拿什麼還的?”我說:“開
店掙的錢,還有打工掙的。”他笑了,笑得很開心。
他轉頭對洪英說:“聽見沒有?他借錢開店,開店掙的錢還債,還完了,店是你的。他白忙活一場,什麼都沒落下。”洪英也笑了,笑得有點勉強。李帥轉回來,看著我,說:“你知道你這是什麼嗎?”我說:“不知道。”
他說:“你這是給我打工。你開店,掙錢,還我的債。你從頭到尾,就是在給我打工。明白嗎?”我愣了一下,然後說:“明白。”他站起來,走到我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我。然後他忽然伸出腳,踩在我肩膀上。
他說,“你是我的工人。工人見了老闆,該怎麼樣?”我跪在那兒,他的腳踩在我肩上,不輕不重,就那麼踩著。我低下頭,說:“該伺候老闆。”他滿意地笑了,把腳收回去,說:“行,有點覺悟。那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的工人了。我讓你幹什麼,你就幹什麼。”
我說:“好。”那天晚上,他讓我給他洗腳。我打來熱水,端到他面前。我跪下,幫他脫鞋,用手小心翼翼的,輕輕的把腳放進盆裡,我蹲在那兒,用手撩著水,往他腳上澆。
一下,一下。他低頭看著我,忽然說:“你知道這水是什麼嗎?”我說:“洗腳水。”他笑了,說:“不對。這是我賞你的。”
我不明白。他說:“沒有我欠那些債,你哪兒來的機會開店?哪兒來的機會讓英子高興?哪兒來的機會給我洗腳?所以,這水是我賞你的。明白嗎?”我低著頭,說:“明白。”他忽然把腳從水裡抬起來,用溼淋淋的腳趾頭點了點我的臉。
“那你說,謝謝老闆。”我抬起頭,看著他。他的臉上帶著笑,那種貓捉老鼠的笑。洪英坐在旁邊,看著這一幕,臉上也帶著笑。
那笑容,和李帥的一模一樣。我說:“謝謝老闆。”他哈哈大笑,把腳放回盆裡,往後面一靠,舒舒服服地閉上了眼睛。我繼續給他洗腳,一下一下。
第二筆賬,是李強。那天李強從學校回來,李帥把他叫到跟前。李強站著,怯怯的,不敢看他。李帥上下打量著他,忽然說:“強強,你知道你這些年是誰養的嗎?”
李強看看我,又看看他,不說話。李帥笑了,說:“是他養的。”他指著我,“他給你花錢,給你做飯,給你洗腳,給你當爹。你說,他是什麼人?”李強低著頭,不說話。
李帥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一把把我拉過來。他把我按著跪下,讓我跪在李強面前。“強強,你看清楚了。”他指著我的頭,“這個人,是你的奴才。他伺候你,是應該的。因為他花的錢,是我的。他養你,是替我養的。明白嗎?”
李強看著我,眼睛裡有淚花在轉。他想說什麼,可說不出來。我跪在那兒,低著頭,不敢看他。李帥拍拍李強的頭,說:“去吧,寫作業去。以後記住了,他不是你叔叔,他是咱家的奴才。”
李強慢慢轉身,走了。走到門口,他回頭看了我一眼,那一眼,我永遠忘不了。那是一個孩子看著自己最親的人,被人踩在腳下的眼神。有心疼,有害怕,有不解,還有一點點……我看不懂的東西。
他走了。我還跪著。李帥走回來,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他看著跪在地上的我,慢悠悠地說:“你知道我剛才為什麼讓他看嗎?”
我說:“不知道。”他
說:“因為我要讓他知道,誰是他爹。你是奴才,我是他爹。他以後,只能跟我親,不能跟你親。明白嗎?”我說:“明白。”他點點頭,說:“行,跪著吧。跪到睡覺。”
我跪在那兒,從下午跪到晚上。膝蓋疼,腰疼,渾身都疼。可我不敢動。他讓我跪著,我就跪著。
那天晚上,他們睡覺的時候,我還跪著。他們從我身邊走過去,進了臥室。洪英走過的時候,腳步頓了一下,可沒停。門關上了。
我一個人跪在客廳裡,在黑暗裡,跪了一夜。第三筆賬,是這幾年。那天李帥喝了酒,話多起來。他坐在沙發上,洪英靠在他懷裡。
我站在旁邊,等著吩咐。他忽然說:“我問你,這幾年,你睡哪兒?”我說:“地上,有時候床底下,後來客廳。”他說:“英子跟別人睡,你在旁邊看著,什麼感覺?”
我沒說話。他笑了,說:“說啊,什麼感覺?”我想了想,說:“她高興就行。”他愣了一下,然後哈哈大笑起來,笑得前仰後合,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他指著我對洪英說:“聽見沒有?她高興就行!她高興就行!你他媽真是個寶貝!”洪英也笑,靠在他懷裡,笑得花枝亂顫。笑完了,李帥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他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沒趕你走嗎?”
我說:“不知道。”他說:“因為你知道自己的位置。你知道你是誰,你知道你該幹什麼。這年頭,這種人少了。”他退後一步,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光。那光,我不認識,可我知道不是什麼好東西。
他說,“我今天高興,想玩點新鮮的。”我看著他,等他說話。他回頭看了一眼洪英,說:“英子,你說,玩點什麼好?”洪英站起來,走到我面前。
她看著我,那眼神,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是高高在上,盛氣凌人。現在,那眼神裡多了一點東西——一種興奮的,躍躍欲試的,野獸看見獵物時的光。她伸手,在我臉上摸了摸,輕輕的,像以前那樣。
可那觸感,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是敷衍的,是恩賜的。現在,是試探的,是盤算的。“李帥,”
她說,“我有好多主意。這幾年,我一個人,想了好多好多。”李帥的眼睛亮起來:“說來聽聽。”她開始說。她說的時候,眼睛一直看著我。
每說一件,我的臉就白一分。那些主意,有些是以前李帥玩過的,有些是以前譚勇玩過的,有些是我從來沒見過的,連想都不敢想的。李帥聽著,眼睛越來越亮,臉上的笑越來越深。聽完,他拍了一下大腿,說:“行!就照你說的辦!”
他轉向我,說:“賤貨,你聽見了?”我點點頭。他笑了,說:“那開始吧。”那天晚上,開始了。
先是那些舊的。擦鞋。他坐在沙發上,腳伸出來。我跪著,用抹布擦他的鞋。
一下一下,擦得鋥亮。他低頭看著,忽然說:“你知道你擦的是誰的鞋嗎?”我說:“您的。”他說:“不對。你擦的是你爸爸的鞋。我是你爸爸,英子是你媽媽。我們讓你幹什麼,你就得幹什麼。明白嗎?”
我說:“明白。”他滿意地點點頭。洗腳。打來熱水,他腳伸進去。
我蹲著,用手撩水,一下一下。洗完了,他用腳趾頭點了點我的臉,說:“謝謝爸爸。”我說:“謝謝爸爸。”他
笑了。
喝洗腳水。他洗完腳,把盆往我面前一推。我端起來,喝了一口。那味道,還是那麼噁心。
可我喝下去了。他看著我喝,笑得特別開心。喝尿。他站在我面前,我跪著。
他居高臨下往我嘴裡灌,灑得我滿臉,滿頭,滿身都是。完事之後,他低頭看著我,說:“好狗。”我說:“謝謝爸爸。”他拍拍我的頭,像拍一條狗。
栓狗鏈。他把鏈子栓在我脖子上,牽著我在屋裡走。一圈,兩圈,三圈。洪英坐在沙發上,看著,笑著,拍著手。
牽到高興處,他忽然把鏈子遞給洪英,說:“你來。”洪英接過鏈子,握在手裡。她輕輕拽了一下,鏈子勒著我的脖子。她低頭看著我,那眼神,盛氣凌人,高高在上,和多年前一模一樣。
“叫。”她說。我張開嘴,發出一聲:“汪。”她笑了,笑得特別開心。
然後是新的。那天晚上,李帥從外面拿回來一個東西。鐵的,圓圓的,像一個籠子,可又不像籠子。他把那東西放在客廳中間,讓我進去。
那東西很小,剛好夠我蜷在裡面,動都不能動。他把我關進去,鎖上門。然後他和洪英坐在沙發上,看著籠子裡的我。他說,“這是狗籠。專門給你買的。以後,你晚上就睡這兒。”
我蜷在籠子裡,鐵條冰涼冰涼的,硌得渾身疼。可我不敢說話,就那麼蜷著。他們開始喝酒,看電視,說話。有時候看我一眼,笑一笑,說幾句什麼。
我聽不清,也不想聽。他們要我閉上眼睛,在我頭上拉尿,要我分辯是誰的尿。說錯了用腳踹我。後來,他們進了臥室。
門關上了。我一個人蜷在籠子裡,在黑暗裡,睜著眼睛。籠子太小了,翻不了身,伸不了腿,只能那麼蜷著。蜷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們出來的時候,看見我還蜷在籠子裡。李帥走過來,蹲下,看著我。他說,“怎麼樣?舒服嗎?”我說:“舒服。”
他笑了,站起來,對洪英說:“他說舒服。”洪英也笑了。後來的日子,花樣越來越多。他們讓我穿著破衣服,在屋裡爬。
不是一時半會兒,是一爬一整天。我在地上爬著,從客廳爬到廚房,從廚房爬到陽臺,從陽臺爬回客廳。他們坐在沙發上,看著,笑著,指指點點。他們讓我學狗叫。
讓我蹲在牆角,對著牆叫,不停地叫。我叫得嗓子都啞了,可他們不讓停。他們說,狗就是這樣的,晚上叫,叫到天亮。他們讓我舔他們的腳。
不是洗腳的時候,是任何時候。他們在沙發上坐著,腳伸出來,我就得爬過去,舔。一隻一隻,一遍一遍。舔乾淨了,他們拍拍我的頭,說:“好狗。”
他們讓我吃他們吃剩的東西。不是給我剩飯,是他們吃完了,把盤子往地上一放,我就得趴在地上,像狗一樣,舔著吃。有時候是骨頭,有時候是殘渣,有時候是什麼都沒有的盤子。可我得舔,舔得乾乾淨淨。
他們讓我在陽臺上站著,一站一整天。不管颳風下雨,不管日曬雨淋,就那麼站著。有時候站得腿都腫了,站得眼前發黑,可我不敢動。他們說了,站到天黑才能進屋。
最讓我難受的,是李強。李帥故意讓李強看著我受這些。有一次,他把我栓在客廳裡,讓李強放學回來看著。李強進門的時候,看見我脖子上栓著鏈子,趴在地上,愣住了。
他
站在門口,不敢進來。李帥走過去,拉著他的手,把他拉到我面前。“強強,你看,”他說,“這就是咱家的狗。以後你回家了,可以跟他玩。讓他爬,他就爬。讓他叫,他就叫。好不好?”
李強看著我,眼睛裡有淚花在轉。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可說不出來。我趴在地上,不敢看他。李帥蹲下來,對李強說:“叫一聲,讓他叫。”
李強不說話。李帥的臉色變了,他站起來,看著我,說:“你叫。”我張開嘴,叫了一聲:“汪。”李強哭了。
他轉身跑進房間,把門關上。李帥看著那扇關上的門,臉色陰得能滴出水來。他轉回頭,看著我,一腳踹在我身上。“你他媽害的!”
他吼。我趴在地上,不敢動。那天晚上,他又讓我跪了一夜。可我不怪他。
我怪自己。是我讓李強難受了。是我讓他看見這些,讓他哭。是我的錯。
後來,洪英也開始變本加厲。以前她只是配合,只是看著,只是笑。現在不一樣了。她開始主動,開始出主意,開始親自動手。
有一天,她讓我跪在臥室裡。她坐在床邊,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我從未見過的光。那光是興奮的,是瘋狂的,是野獸撲食前的光。“熊傑,”
她說,“我想了個新玩法。”我跪著,等她說話。她站起來,走到衣櫃前,從裡面拿出一樣東西。那是一根鞭子,細細的,長長的,皮做的。
她走回來,站在我面前,低頭看著我。“你知道嗎,”她說,“這些年,我有時候睡不著,就在想,怎麼玩才好玩。想了好多好多。”她舉起鞭子,在我臉上輕輕劃了一下。
皮子涼涼的,滑滑的,帶著一股腥味。“今天試試。”第一鞭,落在我背上。不是很疼,是一種火辣辣的,麻酥酥的感覺。
我趴在地上,沒動。第二鞭,第三鞭。一下一下,落在背上,落在肩上,落在腿上。她打得很慢,很有節奏,像在做什麼重要的事。
打著打著,她忽然停下來,蹲下來,看著我的眼睛。“疼嗎?”她問。我說:“不疼。”
她笑了,站起來,繼續打。那天晚上,她打了很多下。數不清多少下。打完了,她讓我趴著,不許動。
她坐在床邊,喘著氣,臉上泛著紅,眼神亮亮的,像剛做了什麼快樂的事。李帥在旁邊看著,笑得特別開心。他摟著她,說:“英子,你真行。”她靠在他懷裡,也笑了。
那笑容,滿足的,得意的,像一隻吃飽了的野獸。我趴在地上,背上火辣辣的疼。可我心裡,卻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她高興了。
她真的高興了。她笑得那麼開心,那麼滿足。值了。後來,那鞭子成了常備的。
有時候是她打,有時候是李帥打,有時候兩個人一起打。他們發明了很多花樣——讓我數著,讓我謝著,讓我一邊爬一邊挨著。每次打完了,他們都會問:“疼嗎?”我說:“不疼。”
他們就笑,笑得特別開心。再後來,花樣越來越多。他們讓我跪在筷子上。不是很久,就一會兒。
可那一會兒,疼得我渾身發抖。我看著血從膝蓋流下來,一滴一滴,落在地上。他們看著,笑著,指指點點。他們讓我吃辣椒。
不是普通的辣椒,是最辣的那種,一口下去,辣得我眼淚鼻涕一起流。他們看著我那樣子,笑得直不起腰。他們讓我在冬天洗冷水澡。不
是普通的冷水,是加了冰塊的。
我站在衛生間裡,一桶一桶往身上澆,凍得渾身發紫。他們隔著門看著,笑著,說:“老熊,舒服嗎?”我說:“舒服。”他們就笑得更開心了。
有一次,李帥突發奇想,讓我趴在地上,當他們的腳墊。他們把腳踩在我背上,一邊看電視,一邊聊天。那腳很重,壓得我喘不過氣。可我趴著,一動不動。
他們踩了很久,久到我以為會一直踩下去。後來他們起身去睡覺了,我還趴著,不敢動。最瘋狂的一次,是他們讓我躺在地上,當他們的床。不是真的床,是他們玩累了,躺在我身上休息。
李帥躺在上面,洪英躺在他身上。兩個人壓著我,壓得我骨頭都快斷了。可我不敢動,就那麼躺著,讓他們壓著。他們躺了很久,說了很多話,笑了很多次。
然後睡著了,在我身上睡著了。我就那麼躺著,讓他們壓著,一動不敢動。躺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們醒來,看見我還躺著,都笑了。
李帥拍拍我的臉,說:“你真行。”我也笑了。他高興就好。他們都高興就好。
有一天,洪英忽然問我:“熊傑,你恨不恨我們?”我跪在地上,抬起頭,看著她。她站在我面前,低頭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東西。不是心疼,不是愧疚,是一種……我看不懂的,複雜的,像在期待什麼。
我說:“不恨。”她愣了一下,說:“為什麼不恨?”我想了想,說:“你們讓我留下。你們讓我伺候。你們讓我有用。”她看著我,看了很久。
然後她忽然蹲下來,伸手在我臉上摸了摸,輕輕的,像很久很久以前那樣。“熊傑,”她說,“你知道嗎,有時候我覺得,你是這個世界上,最奇怪的人。”我說:“為什麼?”
她說:“換了別人,早就跑了,早就恨死了。可你還在,還說什麼‘她高興就行’。”我沒說話。她盯著我的眼睛,說:“你到底圖什麼?”我想了想,說:“圖你高興。”
她愣住了。我繼續說:“你高興,我就高興。不管你怎麼對我,只要你高興,我就高興。”她看著我,眼睛裡有東西在閃。不是淚,是別的,我看不懂的東西。
過了很久,她站起來,轉身走了。走到門口,她忽然停下來,沒回頭,說了一句話。“你真是個賤貨”然後她走了。
我一個人跪在那兒,想著她的話。可我明白一件事——她高興了。她剛才問我的時候,臉上有光。那種光,是滿足的,是得意的,是被人愛著的幸福。
她高興,我就高興。這就夠了。後來,我越來越崇拜李帥。不是裝的,是真的。
他那麼厲害,那麼聰明,那麼有辦法。他想讓誰走誰就得走,他想讓誰留誰就得留。他讓譚勇滾,譚勇就滾了。他讓我跪,我就跪了。
他想出那麼多花樣,那麼多玩法,讓我和洪英都高興。他怎麼能這麼厲害?有一次,我忍不住問他:“爸爸,您怎麼這麼厲害?”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那笑容,得意的,滿足的,像帝王看著臣民。他說,“你記住,這個世界上,只有兩種人。一種是玩人的,一種是被玩的。你是被玩的,我是玩人的。明白嗎?”我說:“明白。”他說:“被玩的,就要認命。認命了,就不難受了。你看你,認命了,多好。伺候我們,伺候得開開心心的。是
不是?”
我說:“是。”他哈哈大笑,拍拍我的頭,說:“你是條好狗。”我也笑了。他誇我了。
他說我是條好狗。那天晚上,我跪在籠子裡,想著他的話,心裡特別踏實。我是被玩的,我認命。我認命了,就不難受了。
他們玩得高興,我就高興。這樣多好。後來,我開始真心崇拜他。他讓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他讓我怎麼幹我就怎麼幹。
他高興,我就高興。他不高興,我就想辦法讓他高興。有一次,他喝多了,躺在床上,拉著我的手,迷迷糊糊地說:“你知道嗎,我李帥這輩子,對不起很多人。可你,我對得起。因為你認命。”我站在床邊,看著他的臉,心裡熱熱的。
他說他對得起我。我低下頭,輕輕給他蓋好被子,然後退出去,回到我的籠子裡。蜷在籠子裡,想著他的話,眼淚流下來。不是難過,是高興。
他誇我了。他說他對得起我。值了。這輩子,值了。
第八章:節外生枝李強開始躲著李帥了。不是明目張膽地躲,是那種小孩子特有的、小心翼翼的躲。李帥在客廳,他就躲進房間;李帥在房間,他就躲到陽臺;李帥叫他,他低著頭應一聲,能跑就跑,能拖就拖。我看出來了,洪英也看出來了。
李帥當然更看出來了。那天吃飯,李帥給李強夾了一筷子菜,說:“強強,多吃點。”李強低著頭,沒吭聲,也沒動那筷子菜。李帥的臉色變了變,沒說話。
吃完飯,李強回房間寫作業。李帥坐在沙發上,抽著煙,臉色陰沉得能滴出水來。洪英在旁邊坐著,也不敢說話。我在廚房洗碗,豎著耳朵聽外面的動靜。
過了一會兒,李帥忽然站起來,走到李強房間門口,推開門。“李強,出來。”李強的聲音,怯怯的:“我寫作業……”“出來。”
過了一會兒,李強慢慢走出來,站在客廳中間,低著頭,不敢看李帥。李帥坐在沙發上,看著他,說:“抬頭。”李強抬起頭,眼睛紅紅的,要哭不哭的樣子。李帥說:“我問你,你是不是不喜歡我?”
李強不說話。李帥說:“說話。”李強的嘴癟了癟,眼淚掉下來,可他還是不說話。李帥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他站起來,走到李強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他。“我問你話呢。你是不是不喜歡我?”李強往後退了一步,退到我這邊來了。他下意識地靠過來,小手悄悄抓住我的衣角。
那一瞬間,我看見李帥的眼睛裡有什麼東西閃了一下。不是生氣,是別的,更復雜的,我看不懂的東西。他盯著李強抓著我衣角的那隻手,盯了很久。然後他忽然笑了,是一種冷冷的笑。
“行,”他說,“你行。”他轉身進了臥室,門摔得震天響。洪英看看我,又看看李強,嘆了口氣,跟著進去了。
我一個人站在那兒,李強還抓著我的衣角,小聲地哭。我蹲下來,想抱抱他,可我不敢。我怕李帥看見,更不高興。“沒事,”
我小聲說,“回屋寫作業吧。”李強抬起頭,看著我,眼淚汪汪的,說:“叔叔,我怕他。”我心裡一緊,說不出話來。那天晚上,暴風雨來了。
我被叫進臥室。李帥坐在床邊,洪英站在他旁邊。兩個人看著我,眼神像兩把刀。李帥開口了,聲音不高,可每個字都像釘子。
“賤狗,過來。”我愣住了。賤狗?他在叫
我?
他看我沒動,眉頭皺起來:“聾了?叫你呢,賤狗。”我慢慢走過去,站在他們面前。李帥上下打量著我,像打量一條待宰的狗。然後他笑了,那種笑,讓人發冷。
“賤狗,”他說,“你知道我為什麼叫你賤狗嗎?”我搖搖頭。他站起來,圍著我轉了一圈。
一邊轉,一邊說:“因為你賤。你就是條狗。不,你比狗還賤。狗還知道誰是主人,你呢?你不知道。”他停下來,站在我面前,盯著我的眼睛。“你以為你對強強好,他就會記著你的好?做夢。他是我的兒子,我親生的。你算什麼東西?你就是條賤狗,我兒子讓你摸一下衣角,那是賞你的。”我沒說話。
他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輕輕的,像拍狗。“賤狗,我問你,你是不是想搶我兒子?”我慌忙搖頭:“沒有,我沒有……”“沒有?”
他冷笑一聲,“那他為什麼抓你衣角?為什麼不抓我的?他是我兒子,憑什麼跟你親?”我說不出話。他退後一步,看著洪英,說:“英子,你說,這事怎麼辦?”洪英看著我,那眼神,和以前不一樣了。
以前還有一點溫度,現在什麼都沒有了,只有冷的,硬的,高高在上的光。“李帥,”她說,“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李帥笑了,滿意地笑了。
他轉回來,看著我,說:“賤狗,聽見沒有?英子也聽我的。這個家,我說了算。我讓你留,你才能留。我讓你滾,你就得滾。”我低著頭,說:“是。”他忽然抬起腳,踩在我肩上。我站不穩,跪了下去。
他就那麼踩著我,居高臨下地看著我。“賤狗,想不想留下?”我說:“想。”他說:“那你知道該怎麼做嗎?”
我說:“不知道。”他笑了,說:“那我教你。從今天起,你不許靠近強強。他叫你,你不許應。他找你,你不許理。他抓你衣角,你就給我躲開。明白嗎?”我心裡一疼,可我還是說:“明白。”他把腳收回去,坐回床上。
洪英坐在他旁邊,兩個人一起看著我。“還有,”李帥說,“從今天起,你的名字改了。不叫老熊,叫賤狗。我們叫你賤狗,你得應。叫你幹什麼,你得幹。叫你怎麼叫,你得怎麼叫。明白嗎?”我說:“明白。”
他說:“那現在,叫一聲聽聽。”我跪在地上,張開嘴,叫了一聲:“汪。”他笑了,笑得特別開心。他轉頭對洪英說:“聽見沒有?他叫了。他是咱們的賤狗。”
洪英也笑了,那笑容,和李帥的一模一樣。從那天起,我真的成了賤狗。名字改了,待遇也改了。以前他們還叫我老熊,讓我睡客廳,讓我幹活,讓我伺候。
現在不一樣了。現在他們叫我賤狗,讓我睡狗籠,讓我爬著走,讓我像狗一樣活著。最難受的,是李強。他不懂。
他不明白為什麼我不理他了。那天放學回來,他看見我,跑過來,喊:“叔叔!”我條件反射地想應,可李帥的聲音從後面傳來:“賤狗!”我渾身一抖,低下頭,從他身邊走過去,進了廚房。
李強站在那兒,愣住了。他追過來,站在廚房門口,看著我。“叔叔,你怎麼不理我?”我不敢看他,低著頭洗菜。
他又叫:“叔叔!”李帥的聲音又響起來:“李強,過來。”李強不動。李帥走過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拽走。
拽到客廳,按
在沙發上。“李強,”他說,“你給我聽好了。他不是你叔叔。他是咱家的狗。你叫他那名字,是抬舉他。以後不許叫,聽見沒有?”李強看著他,眼睛裡全是淚。
李帥指著跪在地上的我,說:“你看他,他跪著,他爬著,他叫。他是狗,不是人。你懂嗎?”李強的眼淚流下來,可他不說話。李帥捏著他的下巴,把他的臉轉過來,對著自己。“說話。懂不懂?”
李強點點頭,很小的點。李帥鬆開手,拍拍他的頭,說:“乖。去寫作業吧。”李強站起來,慢慢往房間走。走到門口,他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我永遠忘不了。那是一個孩子看著自己最親的人,被人踩進泥裡,卻無能為力的眼神。我跪在地上,低著頭,不敢看他。他的腳步聲遠了,門關上了。
李帥走過來,站在我面前。他低頭看著我,忽然笑了。“賤狗,”他說,“你知道你剛才做得對嗎?”
我說:“知道。”他說:“那你說說,你做得對在哪兒?”我說:“我沒理他。”他點點頭,說:“對。你沒理他。你讓他知道,你是狗,不是人。狗不配理他。明白嗎?”
我說:“明白。”他滿意地笑了,伸手拍拍我的頭,像拍一條好狗。“行,繼續跪著吧。”他轉身走了。
我一個人跪在客廳裡,跪了很久。可李強還是不死心。他偷偷找我。有一天,我在廚房做飯,他溜進來,站在我旁邊,小聲說:“叔叔,我給你留了塊糖。”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糖,遞到我面前。我不敢接,也不敢看他。我低著頭,繼續切菜。他又往前遞了遞,說:“叔叔,你拿著。”
李帥的聲音忽然響起來:“李強!”李強嚇得一抖,糖掉在地上。李帥走過來,看看地上的糖,看看李強,看看我。他的臉陰沉得可怕。
“李強,回屋去。”李強不動,看著我。李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拽。李強掙扎著,喊著:“叔叔!叔叔!”
那一聲一聲,像刀子紮在我心上。李帥把他拽進房間,門關上了。我聽見裡面傳來李強的哭聲,還有李帥的罵聲。我站在廚房裡,手裡還握著刀,可什麼都切不下去了。
過了一會兒,李帥出來了。他走到我面前,二話不說,一腳把我踹倒在地。“賤狗!”他吼,“我他媽怎麼跟你說的?不許理他!不許讓他找你!你是怎麼做的?”
我趴在地上,說:“我沒理他,是他自己來的……”“他自己來的?他不來你能怎麼樣?你不會躲?不會跑?不會讓他死心?”我說不出話。他又踹了一腳,踹在我腰上,疼得我蜷成一團。
“我告訴你,賤狗,”他蹲下來,揪著我的頭髮,把我的臉抬起來,“我兒子再找你一次,我就把你扔出去。扔到大街上,讓你當真正的野狗。明白嗎?”我看著他的眼睛,那裡面的冷,讓我渾身發寒。我說:“明白。”
他鬆開手,站起來,拍拍手,像拍掉什麼髒東西。“行,跪著吧。跪到睡覺。”他走了。我一個人趴在地上,腰疼得厲害,可我不敢動。
我就那麼趴著,趴了一下午。那天晚上,李強沒出來吃飯。後來的日子,更難了。李帥開始當著李強的面,變本加厲地羞辱我。
吃飯的時候,他讓我跪在桌邊,不許上桌。他一邊吃,一邊對李強說:“強強,你看,這就是咱家的
狗。狗不能上桌吃飯,只能吃地上的。”他把骨頭扔在地上,說:“賤狗,吃。”我趴下去,撿起骨頭,啃著。
李強看著,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可他不敢哭。李帥看見了,說:“怎麼?心疼了?他是狗,吃骨頭是應該的。你要是心疼他,你就是把狗當人。你把狗當人,你就是狗。”李強的眼淚掉下來,可他低著頭,不敢出聲。李帥滿意地笑了。
還有一次,他讓我在客廳裡爬。不是一時半會兒,是一爬一整天。他讓李強在旁邊看著,寫作業。李強坐在那兒,寫幾個字,抬頭看我一眼。
寫幾個字,抬頭看我一眼。那眼神,我受不了。可我不敢停,只能一直爬,一直爬。李帥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看著我們倆。
他看一會兒我,看一會兒李強,臉上的笑,越來越深。“強強,”他說,“你知道他為什麼爬嗎?”李強不說話。
李帥說:“因為他是狗。狗就得爬著走。你是人,人就能坐著。你比他強,知道嗎?”李強低著頭,不說話。李帥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一腳踩在我背上。我趴在地上,動不了。
“強強,”他說,“你看,狗就是這樣。主人踩著它,它就不能動。它一動,主人就打它。”他加重了腳上的力道,壓得我喘不過氣。“你以後想踩狗嗎?”
李強不說話。李帥笑了,說:“沒關係,慢慢學。”那天晚上,我在狗籠裡躺著,渾身疼。可我心裡想的,不是疼,是李強的眼神。
那眼神,讓我難受。我想,我做錯了什麼?我只是對他好。可對他好,怎麼就成了錯?
我想不明白。可我知道,我不能再對他好了。再對他好,他會更難受。洪英的態度,也越來越冷。
以前她還會偷偷看我一眼,偶爾說一句什麼。現在沒有了。現在她看我的眼神,和李帥一模一樣——冷冷的,高高在上的,像看一條狗。有一次,我聽見他們在臥室裡說話。
洪英的聲音:“李帥,你打算拿他怎麼辦?”李帥的聲音:“什麼怎麼辦?”“他總在這兒,強強就一直想著他。”李帥沉默了一下,說:“你想趕他走?”
洪英說:“不是我趕他走,是強強不能這樣。他是你兒子,得跟你親。”李帥笑了,說:“英子,你終於想通了。”洪英說:“我一直都知道誰是我男人。”李帥笑得更開心了。
我站在門外,聽著這些話,心裡像被什麼東西掏空了。她趕我走。她也要趕我走。可我能說什麼呢?
她說的對。李強是他們的兒子,得跟他們親。我算什麼?我就是一條狗。
那天晚上,李帥把我叫到臥室。他和洪英坐在床邊,我站在他們面前。他看著我說:“賤狗,你聽見英子說的話了?”我說:“聽見了。”
他說:“那你怎麼想?”我說:“我聽你們的。”他笑了,說:“聽聽,他說聽我們的。”洪英也笑了,那笑容,冷冷的。
李帥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他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說:“賤狗,你知道嗎,英子能想通,是你幫的忙。”我不明白。他說:“你對她好,對她兒子好,有什麼用?她心裡只有我。你越好,她越覺得你賤。越賤,她越想踩你。你說,你是不是幫了大忙?”
我愣住了。他繼續說:“你以為你在付出?你在讓她高興?錯了。你在讓她看不起你。她看不起你,才會更看
得起我。明白嗎?”我看著洪英,想從她臉上找到一點什麼。可什麼都沒有。
她只是看著我,冷冷地,像看一條狗。我心裡最後一點熱乎氣,滅了。李帥滿意地看著我的表情,說:“行了,滾回你的狗籠吧。”我慢慢轉身,走出去。
回到狗籠,蜷在裡面,想著他的話。他說得對。我越好,她越看不起我。她越看不起我,越看得起他。
可那又怎麼樣呢?她高興就行。她看得起他也行。只要她高興,我怎麼都行。
我蜷在籠子裡,閉上眼睛。後來的日子,他們想出了更多羞辱我的辦法。李帥讓洪英親自動手。有一天,洪英拿著一根鞭子,站在我面前。
那鞭子細細的,長長的,皮做的。她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光。“賤狗,”她說,“趴下。”
我趴下去。她舉起鞭子,一下一下抽在我背上。不是很疼,是一種火辣辣的,麻酥酥的感覺。她抽得很慢,很有節奏,像在做什麼重要的事。
抽著抽著,她忽然停下來,蹲下來,看著我的眼睛。“賤狗,”她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抽你嗎?”我說:“不知道。”
她笑了,說:“因為你讓我高興。”她站起來,繼續抽。那天晚上,她抽了很久。抽完了,她喘著氣,臉上泛著紅,眼神亮亮的,像剛做了什麼快樂的事。
李帥在旁邊看著,笑得特別開心。他摟著她,說:“英子,你越來越會玩了。”她靠在他懷裡,也笑了。我趴在地上,背上火辣辣的疼。
可我心裡,卻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她高興了。她真的高興了。這就夠了。
後來,他們發明了很多新花樣。李帥讓我跪在碎玻璃上,讓洪英在旁邊看著。膝蓋流血了,他讓她幫我擦。她蹲下來,用布擦著那些血,一邊擦一邊笑。
那笑容,讓我心裡發寒。李帥讓我喝他們的洗腳水,兩個人一起。一盆水,他們洗完腳,讓我喝。我喝了,他們說:“好狗。”
李帥讓我在陽臺上站著,一站一整天。洪英有時候會出來,站在我旁邊,看著外面的風景。她不跟我說話,就當我不存在。可我知道她在,她的氣息在我旁邊,讓我心裡暖一點。
最狠的一次,是他們讓我當著李強的面,喝尿。那天李強放學回來,李帥把他叫到客廳。我跪在地上,面前放著一個杯子。李帥說:“強強,你看,咱家的狗渴了,要喝水。這水是爸爸賞他的。”
他站在我面前,完事之後,杯子滿了。他指著杯子,說:“賤狗,喝。”我跪在那兒,看著那杯子,看著李強,看著洪英。李強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全是驚恐。
他想說話,可說不出來。洪英坐在沙發上,看著這一幕,臉上帶著笑。那笑容,冷冷的,滿足的,像在看一場好戲。我低下頭,端起杯子,喝了下去。
李強哭了。他轉身跑進房間,把門摔上。李帥哈哈大笑,笑得直不起腰。他指著我對洪英說:“你看他,你看他那樣!”
洪英也笑,笑得特別開心。我跪在那兒,嘴裡是那股味道,心裡空空的。可空著空著,又滿了。因為她笑了。
她笑得那麼開心。那天晚上,李帥又把我叫到臥室。他和洪英坐在床邊,我站在他們面前。他看著我,說:“賤狗,今天干得不錯。”
我說:“謝謝。”他笑了,說:“謝什麼?你是狗,幹得好是應該的。”我說:“
是。”他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伸手在我頭上摸了摸,像摸一條好狗。
“賤狗,”他說,“你知道嗎,我本來想趕你走的。可我現在改主意了。”我抬起頭,看著他。他說:“你走了,誰給我們解悶?誰讓英子高興?誰讓強強知道誰是主人?”
他頓了頓,說:“所以,你留下。繼續當狗。繼續讓我們玩。明白嗎?”我說:“明白。”他滿意地笑了。我低下頭,心裡忽然湧上來一種奇怪的感覺。
不是高興,不是難過,是一種……一種說不清的,滿滿的,脹脹的感覺。他讓我留下。她讓我留下。我還能在這個家,還能看見她,還能伺候她。
這就夠了。那天晚上,我蜷在狗籠裡,想著今天的事。想著她笑的樣子,想著她抽我的樣子,想著她看著我的眼神。那些眼神,那些笑,讓我心裡又疼又暖。
疼的是,她看我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還有一點溫度,現在什麼都沒有了。暖的是,她在看我。她在對我笑。
不管那笑是什麼樣的,她在對我笑。這就夠了。我想起她問我的話——“賤狗,你知道我為什麼抽你嗎?”她說,因為我讓她高興。
她高興,我就高興。不管她怎麼對我,只要她高興,我就高興。這就是我活著的意義。我蜷在籠子裡,閉上眼睛,睡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很多年前,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在飯館端盤子,陽光照在她臉上,她衝我笑了笑,說:“吃什麼?”我說:“隨便。”
她笑了,說:“你這人真有意思。”那時候我想,這輩子,要是能天天看見她笑,就值了。現在,我天天看見她笑。雖然笑的不一樣了,雖然笑的不是我,可她還是在笑。
所以,值了。還是值了。
第九章:難上加難李帥的火氣越來越大。自從李強抓我衣角那件事之後,他就沒消停過。看什麼都不順眼,幹什麼都不順心。飯做得不好吃,他摔碗。
地掃得不乾淨,他踹桌子。店裡生意有點波動,他回來罵人。罵完洪英罵我,罵完我罵牆,罵完牆又罵回來。洪英的日子也不好過。
他不怎麼理她了。晚上回來,往沙發上一躺,看電視,玩手機,就是不進臥室。洪英叫他,他哼一聲,不動。洪英坐到他旁邊,他往旁邊挪一挪。
洪英靠過去,他站起來,走開。有一天晚上,我聽見洪英在臥室裡哭。不是大聲哭,是那種悶悶的,壓抑的,像是捂在被子裡哭。我蜷在狗籠裡,聽著那哭聲,心裡像刀割一樣。
我想進去安慰她,可我不敢。我算什麼?我有什麼資格?我只能蜷在那兒,聽著,忍著。
第二天早上,她出來的時候,眼睛紅紅的。看見我,她愣了一下,然後低下頭,去衛生間了。我做了早飯,擺在桌上。她出來,坐下,吃了幾口,放下筷子,看著我。
那眼神,和以前不一樣了。不是高高在上,不是盛氣凌人,是一種……一種我看不懂的,複雜的,像是委屈,又像是埋怨。我心裡一疼,低下頭,不敢看她。我知道她委屈。
李帥不理她,她難受。可我能怎麼辦呢?我什麼都做不了。我只能更努力地討好李帥。
他抽菸,我給他買菸,買他最愛抽的那個牌子。他喝酒,我給他買酒,買他最愛喝的那個牌子。他愛吃辣,我學做川菜,辣得我自己眼淚直流,他吃
著高興就行。他愛乾淨,我把他的鞋擦得鋥亮,把他的衣服熨得平平整整,把他的房間收拾得一塵不染。
他不理我,我也做。他罵我,我也做。他踹我,我還做。有一天,他忽然問我:“賤狗,你他媽有病吧?”
我愣住了。他說:“我那麼對你,你還討好我?你是不是受虐狂?”我低下頭,說:“不是。”他說:“那你圖什麼?”
我想了想,說:“您高興了,英子就高興。英子高興,我就高興。”他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他忽然笑了,是一種很奇怪的笑,像是不相信,又像是服了。“賤狗,”
他說,“你這個人,我真是服了。”我不知道他服什麼,可我知道,他好像沒那麼生氣了。那天晚上,他沒去睡沙發,進了臥室。我蜷在狗籠裡,聽見臥室裡傳來聲音,心裡鬆了一口氣。
他進去了。他和洪英好了。洪英高興了。這就好。
可洪英並不高興。第二天早上,她出來的時候,眼睛又紅紅的。我看見她脖子上有淤青,青紫青紫的,像是指印。我心裡一緊,想問,又不敢問。
她看見我在看她,把領子往上拉了拉,低下頭,去衛生間了。我站在那兒,心裡翻江倒海。他打她了?他怎麼能打她?
我想衝進去問他,可我不敢。我算什麼?我有什麼資格?我只能忍著。
那天晚上,李帥忽然捂著肚子,皺著眉頭,坐在馬桶上很久很久。出來的時候,臉色鐵青。“媽的,拉不出來。”他罵罵咧咧的,“這幾天上火,堵死了。”
洪英在旁邊,說:“吃點藥吧。”“吃藥管什麼用?”他沒好氣地說,“又不是沒吃過。”他在屋裡走來走去,煩躁得很。
走了幾圈,忽然停下來,看著我。那眼神,怪怪的。我跪在地上,被他看得心裡發毛。他走過來,圍著我轉了一圈。
然後他忽然笑了,那種笑,我太熟悉了——是想到什麼新花樣的笑。“賤狗,”他說,“過來。”我跪著挪過去。
他低頭看著我,說:“你舌頭好用嗎?”我不明白他什麼意思,只能老實回答:“還……還行。”他笑了,說:“行,那試試。”他轉身進了衛生間,過了一會兒,出來,手裡拿著一個小板凳。
他把板凳放在馬桶旁邊,然後衝我招招手。“進來。”我跟著他進去。他指了指馬桶,說:“蹲那兒。”
我蹲下。他脫下褲子,坐在馬桶上。然後他指了指自己後面,說:“你不是舌頭好用嗎?來,幫我舔舔。一舔就拉出來了。”我愣住了。
洪英站在衛生間門口,也愣住了。李帥看著我,不耐煩地說:“愣著幹什麼?快點!我難受死了!”我跪在那兒,看著他的後面,腦子裡一片空白。那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噁心的東西。
可他在等著。他難受。他讓我幫他。我看了洪英一眼。
她站在門口,表情複雜,有噁心,有好奇,還有一種我看不懂的光。我想,他難受。他難受,洪英就難受。洪英難受,我更難受。
我慢慢湊過去,伸出舌頭。那味道,那觸感,我形容不出來。噁心得我胃裡翻江倒海,好幾次差點吐出來。可我忍著,繼續舔。
一下,一下,一下。舔著舔著,忽然—— 他拉出來了。那些東西噴在我臉上,噴在我嘴裡,噴得到處都是。我趴在那兒,滿臉都是,嘴裡也是,想吐,吐不出來。
李帥長
長地出了一口氣,舒服得直哼哼。“操,”他說,“真他媽爽!”他站起來,低頭看著我。
我跪在那兒,滿臉汙穢,不敢動。他笑了,笑得特別開心。他伸手,在我頭上拍了拍,說:“賤狗,你他媽真有用。”然後他走出去,對洪英說:“英子,你看見沒有?這狗比藥還管用。”
洪英站在門口,看著我的樣子,臉上有噁心,有厭惡,可也有一種……一種我看不懂的,興奮的光。她走過來,蹲下,看著我。她的臉離我很近,近得我能看見她眼裡的血絲。“賤狗,”
她說,“你……你還好嗎?”我看著她,想說話,可一張嘴,那些東西就往裡流。我閉上嘴,點點頭。她看著我,看了很久。
然後她忽然伸手,在我臉上摸了摸,輕輕的。摸完了,她站起來,轉身走了。我一個人跪在衛生間裡,跪了很久。那天晚上,我洗了很久很久。
洗了一遍又一遍,洗到皮膚髮紅,洗到水變涼。可那味道,那觸感,怎麼也洗不掉。我蜷在狗籠裡,睜著眼睛,想著今天的事。想著李帥舒服的樣子,想著洪英複雜的眼神,想著自己跪在那兒的畫面。
我想,他舒服了。他舒服了,就不難受了。他不難受,就不發火了。不發火,就不打洪英了。
洪英就能好過一點。值了。可那只是開始。從那之後,舔就成了日常。
李帥便秘的時候,舔。不便秘的時候,也舔。他說舔著舒服,舔著爽,舔著讓他覺得自己是皇帝。他讓我跪在衛生間裡,他坐在馬桶上,我趴在那兒舔。
一舔就是半天,舔到他滿意為止。有時候能舔出來,有時候不能。不能的時候,他就罵我,踹我,說我沒用。可罵完了,踹完了,下次還讓我舔。
後來,他開發了新花樣。有一天,他從外面回來,喝多了。躺在沙發上,把我叫過去。“賤狗,”
他說,“今天不舔後面了,舔前面。”我愣住了。他指了指自己褲襠,說:“這兒,舔。”我跪在那兒,看著那裡,動不了。
他等了一會兒,不耐煩了:“快點!”我慢慢伸出手,解開他的褲子。那味道,那觸感,和後面的不一樣,可一樣的噁心。我閉著眼睛,舔著,忍著。
他躺著,閉著眼睛,享受得很。舔著舔著,他忽然抓住我的頭髮,按著我不讓動。完事之後,他鬆開手,長出一口氣。“操,”
他說,“比女人還爽。”他低頭看著我,看著我臉上的那些東西,笑了。他伸手在我臉上拍了拍,說:“賤狗,你是真的有用。”那天晚上,他又讓洪英來看。
洪英站在旁邊,看著這一切。那眼神,我忘不了。有噁心,有厭惡,可也有一種……一種越來越亮的,興奮的光。她看著李帥享受的樣子,看著我跪著的狼狽,看著那些東西從我臉上流下來。
看著看著,她的呼吸變得有點急,臉上泛起一點紅。李帥看見了,笑了。他伸手把她拉過來,摟在懷裡。“英子,”
他說,“你看,這狗多好玩。你想不想試試?”洪英看著他,又看看我,臉更紅了。她點點頭。從那天起,從舔李帥,變成了舔洪英。
第一次,是她主動的。那天晚上,李帥讓她坐在床邊,讓我跪在她面前。她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我從沒見過的東西。不是高高在上,不是盛氣凌人,是一種……一種陌生的,讓我害怕的東西
。
“賤狗,”她說,“舔我。”我愣住了。她等了一會兒,不耐煩了:“快點。”
我慢慢湊過去,伸出舌頭。她的味道,和我想象的不一樣。不是香的,也不是臭的,是一種說不上來的,複雜的味道。我閉著眼睛,舔著,忍著。
她坐在那兒,一開始還繃著,後來慢慢放鬆了。她的手抓著床單,呼吸越來越急,嘴裡發出一些聲音。那聲音,我聽過。和以前她跟李帥、跟譚勇在床上的時候,一模一樣。
我舔著,聽著那些聲音,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後來,她忽然抓住我的頭髮,把我按在那兒,渾身發抖,嘴裡發出一聲長長的叫聲。然後她鬆開手,癱在床上,喘著氣。李帥在旁邊看著,笑得特別開心。
他走過來,拍拍她的臉,說:“英子,爽嗎?”她閉著眼睛,點點頭。他笑了,說:“以後天天讓他舔。”她睜開眼睛,看著我。
那眼神,和剛才不一樣了。是一種滿足的,慵懶的,吃飽了的野獸看獵物的眼神。“賤狗,”她說,“你比我想象的有用。”
我跪在那兒,臉上全是她的味道,心裡空空的。可她舒服了。她叫了。她爽了。
值了。後來的日子,吃也開始了。從吃李帥的,到吃洪英的。李帥發明的。
那天他讓我舔完之後,指著地上的東西說:“賤狗,吃了。”我愣住了。他說:“怎麼?嫌髒?你不是什麼都肯幹嗎?”我看著地上那些東西,胃裡翻騰。
他等了一會兒,見我沒動,臉沉下來:“不吃就滾。”我趴下去,吃了。那味道,我形容不出來。比舔的時候更噁心一萬倍。
我一邊吃一邊想吐,可我不敢吐。吐了,他就讓我重新吃。吃完了,他笑了,拍拍我的頭,說:“好狗。”從那天起,每次舔完,都要吃。
後來洪英也學會了。每次她舒服完了,也讓我吃。她坐在那兒,低頭看著我吃,眼神裡有一種奇怪的光。那不是看人的眼神,是看狗的眼神。
有一次,她忽然問我:“賤狗,什麼味道?”我抬起頭,看著她,說不出話。她笑了,說:“是不是甜的?”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她伸手,在我臉上摸了摸,輕輕的,像以前那樣。可那觸感,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賤狗,”她說,“你知道嗎,我現在覺得,你是這個家最有用的東西。”
我看著她,心裡不知道是什麼滋味。她說我有用。她誇我了。值了。
最難的是,這一切,李強都知道。那天他放學回來,早了。李帥和洪英正在客廳裡讓我表演。我跪在地上,滿臉都是,正在吃。
他推開門,看見了。他站在門口,愣住了。李帥抬頭看見他,也愣了一下。然後他笑了,招招手,說:“強強,過來看看。”
李強不動。李帥走過去,拉著他的手,把他拉到我面前。“強強,你看,咱家的狗在吃東西。這是他最愛吃的東西。你想不想讓他表演給你看?”李強看著我的樣子,臉都白了。
他的嘴張著,想說什麼,可說不出來。我跪在那兒,低著頭,不敢看他。李帥蹲下來,對李強說:“叫一聲,讓他繼續吃。”李強不說話。
李帥的臉色變了,他站起來,看著我,說:“繼續吃。”我低下頭,繼續吃。李強哭了。他轉身跑進房間,把門摔上。
李帥看著那扇門,臉色陰得能滴出水來。他轉回頭,看著我,
一腳踹在我身上。“你他媽害的!”他吼。
我趴在地上,不敢動。那天晚上,他又讓我跪了一夜。可我不怪他。我怪自己。
是我讓李強難受了。是我讓他看見這些,讓他哭。是我的錯。可我還是得繼續。
李帥的火氣,只有我能消。他便秘,我幫他舔。他慾火,我也幫他舔。他舒服了,就不發火了。
不發火了,就不打洪英了。洪英的不高興,也只有我能消。她空虛,我幫她舔。她想要,我幫她吃。
她舒服了,就不難受了。不難受了,就不哭了。他們高興,我就高興。這就夠了。
有一天,李帥忽然問我:“賤狗,你這樣活著,有意思嗎?”我跪在地上,想了想,說:“有意思。”他笑了,說:“有什麼意思?”我說:“能讓你們高興,就有意思。”
他盯著我,看了很久。然後他忽然笑了,是一種很輕的笑,很淡的笑,像嘆氣一樣的笑。“賤狗,”他說,“你真是……我從來沒見過你這種人。”
我不知道他這話是什麼意思,可我知道,他沒再那麼狠地折磨我了。也許,他服了。也許,他也覺得我太難了。可再難,我也得受著。
因為她是洪英。因為我愛她。這就夠了。
第十章:孤獨終老那年冬天來得特別早。十一月的夜裡,風已經像刀子一樣,從陽臺的門縫裡鑽進來,割在身上,生疼生疼的。我裹著那床舊棉被,蜷在狗籠裡,渾身發抖。那天夜裡,我忽然覺得不對勁。
渾身發燙,可又冷得發抖。頭疼得像要裂開,喘不上氣,胸口悶得慌。我想爬起來,可身上一點力氣都沒有,試了好幾次,都動不了。我躺在籠子裡,聽著外面的風聲,聽著屋裡偶爾傳來的聲音——李帥的咳嗽,洪英的翻身,李強的夢話。
那些聲音,隔著一道門,那麼近,又那麼遠。我想喊,可喊不出來。嗓子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只能發出一點嘶嘶的氣音。我就那麼躺著,不知躺了多久。
後來,天亮了。陽光從陽臺的玻璃門照進來,照在我臉上,暖洋洋的。可我還是動不了。我聽見屋裡有人起來了。
腳步聲,說話聲,衛生間的門開了又關,關了又開。早飯的香味飄過來,是我聞慣了的味道——稀飯,鹹菜,煎蛋。可沒人來陽臺。沒人來看我。
我躺在那兒,聽著屋裡的動靜,聽著他們吃飯,說話,笑。李帥說了什麼,洪英笑了,李強也笑了。笑聲隔著門,悶悶的,可我聽得很清楚。他們笑完了,碗筷響了。
然後是一陣腳步聲,門開了,有人走出來。是洪英。她走到陽臺門口,站住了。隔著玻璃門,她看著我,我也看著她。
她看了幾秒鐘,然後推開門,走過來。她蹲下來,看著我。她的臉離我很近,近得我能看清她眼角的細紋。“熊傑,”
她說,“你怎麼了?”我想說話,可嗓子發不出聲音。我張了張嘴,只吐出一口熱氣。她伸手摸我的額頭,手很涼,貼在我滾燙的額頭上,舒服極了。
“發燒了。”她皺起眉頭。她站起來,站了一會兒,然後轉身進屋了。我聽見她在屋裡說話,聲音低低的,聽不清說什麼。
然後是李帥的聲音,高了一點:“管他幹什麼?自己會好的。”然後是洪英的聲音,又低下去。然後沒聲音了。我等了很久,她沒再出來。
那天,我在籠子裡躺了一整天。沒
人來看我,沒人給我送飯,沒人給我喝水。我就那麼躺著,一會兒清醒,一會兒迷糊。清醒的時候,看著陽光從這頭移到那頭,看著天從亮變暗。
迷糊的時候,腦子裡亂七八糟的,一會兒是小時候的事,一會兒是工地上的事,一會兒是洪英。天黑的時候,門又開了。李強跑出來,跑到陽臺門口,隔著玻璃門看著我。他的小臉貼在玻璃上,壓得扁扁的,眼睛紅紅的。
“叔叔,”他喊,“叔叔!”我想應他,可發不出聲。他推開門,跑過來,蹲在我面前。
他伸手摸我的臉,小手涼涼的,抖抖的。“叔叔,你病了?”我看著他,想笑一下,可嘴角動不了。他忽然站起來,跑進屋,大聲喊:“媽媽,叔叔病了!他快死了!”
屋裡安靜了一下。然後李帥的聲音響起來:“瞎喊什麼?回屋寫作業去!”李強哭了,哭得很響。然後是腳步聲,拉扯聲,關門聲。
然後安靜了。我又一個人躺在黑暗裡。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我想起小時候,我媽拉著我的手,說:“小杰,你老實,老實人容易吃虧。”
我想起工地上,我扛著水泥袋,汗流浹背,工頭喊我“老黃牛”。我想起第一次看見洪英,她在飯館端盤子,陽光照在她臉上,她衝我笑了笑,說:“吃什麼?”我想起那個雨夜,我站在樓下,看著那扇窗戶,看著李傑吐出的那個菸圈。
我想起地下室,她帶著李強回來,站在我面前,說:“我沒地方去了。”我想起開店,她站在櫃檯後面,笑得那麼開心。我想起李帥回來,他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說:“老熊,你還在這兒呢。”我想起譚勇走的那天,他看著我,說:“老熊,你保重。”
我想起李強抓著我的衣角,說:“叔叔,我怕他。”我想起洪英抱我的那個晚上,月光照在她臉上,她說:“你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我想起這些年,我跪著,趴著,爬著,學狗叫,睡床底下,睡狗籠。我想起她站在旁邊,看著這一切,有時候笑,有時候不笑。
我想起她偶爾蹲下來,伸手摸我的臉,問我疼不疼。我想起很多很多事。想著想著,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我要死了。
不是胡思亂想,是真的。我感覺得到,身體裡的力氣一點一點流走,像水從破了的桶裡漏出去,漏完了,就沒了。可我死在這兒不行。這是他們的家。
我死在這兒,他們會害怕。李強還小,不能讓他看見死人。洪英膽子小,她會做噩夢。李帥會嫌晦氣,會罵罵咧咧。
我不能死在這兒。得走。天亮的時候,我攢了一點力氣。慢慢從籠子裡爬出來,扶著牆站起來。
腿軟得像麵條,站都站不穩。我扶著牆,一步一步挪到屋裡。屋裡沒人。他們都走了,去店裡了。
我慢慢挪到廚房,喝了幾口水。水是涼的,順著喉嚨下去,激得我打了個哆嗦。我又喝了幾口,然後扶著牆,挪到客廳。客廳的牆上,掛著洪英的照片。
那是她年輕時候的照片,穿著花裙子,站在公園裡,笑得眼睛眯成一條縫。陽光照在她臉上,亮亮的,暖暖的。她那麼好看,那麼年輕,那麼高興。我站在照片前面,看了很久。
我想伸手摸摸她,可夠不著。我就那麼站著,看著她,看著看著,眼淚流下來。不是難過,是捨不得。她是我這輩子最愛的
人。
從我第一次看見她,到現在,幾十年了。我沒愛過別人,就愛她。她對我不好,我知道。她欺負我,折磨我,從來沒把我當人看,我也知道。
可愛她就是愛她,沒辦法。我想,要是有下輩子,我還想遇見她。下輩子,我要更努力。多掙錢,多幹活,多讓她高興。
她要什麼我給什麼,她讓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我不抱怨,不喊累,不讓她生氣。我要做得比這輩子還好,讓她更高興。下輩子,我要早點認識她。
我要讓她只愛我一個人,只對我笑,只跟我在一起。下輩子,我要對她更好。我站在那兒,看著她的照片,心裡滿滿的都是她。沒有恨,沒有怨,只有愛,只有牽掛。
我想,我走了以後,她會不會想我?會不會偶爾想起我,想起我對她的好?會不會有一點點捨不得?也許不會。
也許她根本不會發現我走了。也許她發現的時候,只是說一句:“老熊走了?”然後就忘了。可那也沒關係。
她高興就行。我最後看了她一眼,然後轉過身,慢慢往外挪。門口放著我那輛破三輪車。好多年前買的,拉貨用的,早就破得不成樣子了。
可它還能動。我扶著牆,一點一點挪到三輪車旁邊。爬上去,試了好幾次,才爬上去。坐在車座上,喘了半天,才喘勻了氣。
我回頭看了一眼那扇門。那是我住了好幾年的地方,是我伺候他們好幾年的地方,是我愛她愛了好幾年的地方。然後我轉過頭,蹬起三輪車,慢慢往前騎。風很冷,像刀子一樣割在臉上。
可我一點都不覺得冷。心裡熱熱的,滿滿的。我想著洪英,想著李強,想著李帥。我想著他們現在在幹什麼,在店裡忙不忙,中午吃什麼。
我想著李強放學回來,會不會又跑到陽臺上找我。我想著洪英晚上回來,看見我不在,會不會問一句“老熊去哪兒了”。我想著想著,嘴角彎起來。
他們好就行。他們高興就行。三輪車慢慢往前騎,騎出小區,騎上大路,騎向城外。路上的車越來越多,人越來越多,可我不知道他們是誰,他們也看不見我。
我就那麼騎著,騎啊騎,騎到沒人看見的地方去。騎了很久很久。天黑了,又亮了,又黑了。我不知道騎了多久,也不知道騎到哪兒了。
後來騎不動了,就把三輪車停在一個沒人的地方。那地方像是個廢棄的工地,有破房子,有野草,有風呼呼地吹。我從三輪車上爬下來,爬不起來了,就躺在地上。地上很涼,硌得慌,可我沒力氣動了。
我就那麼躺著,看著天。天很黑,沒有星星。風很大,吹得野草沙沙響。遠處有狗叫,一聲一聲的,像是在哭。
我躺在那兒,腦子裡又想起洪英。想起她第一次對我笑,說:“你這人真傻。”想起她抱著我哭,說:“你對我真好。”想起她站在陽臺上,月光照在她臉上,說:“你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
我想,她說得對,我這人真傻。可傻就傻吧。我願意。我想,要是有下輩子,我還要這麼傻。
還要遇見她,還要對她好,還要為她做任何事。下輩子,我要做得更好,讓她更高興。想著想著,眼皮越來越重。風還在吹,狗還在叫,天還是黑的。
我閉上眼睛。洪英……我在心裡輕輕喊了一聲。然後,什麼都沒有了。幾天後,有人發現了那
輛破三輪車,和車旁邊躺著的人。
那人已經硬了,凍得硬邦邦的,臉上卻帶著笑。那種笑很奇怪,像是在做一個很美的夢,夢裡有他最愛的人。沒人知道他是誰,從哪兒來,要到哪兒去。沒人知道他一輩子是怎麼過的,愛過誰,恨過誰,為什麼笑。
只有風知道。風從他身上吹過去,把他的故事帶走了。吹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吹到她身邊。
可她不知道。她永遠不會知道。(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