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屍案 懸疑對話文
(我已經儘量排版好了,你們閱讀前如果用UC瀏覽器,別開極速模式,要不然會看的很不爽。類似電腦端一樣下拉。)(開頭的王警官,小宋,旁白等,你們當做一個頭像就可。論壇沒這種格式,本來直接載入進去的。)(回頭如果你們覺得這種格式可以接受,那我唯愛足的文也可以寫幾篇這種模式,給我留言即可,主要是你們的閱讀體驗如何。)內容概括:王警官推理煮屍案並破案的過程。
簡介:面對鐵鍋上煮熟的人肉,王警官如何去分析?
主人物:王警官副人物:小宋(同事),張霞(死者妻子),李娟(死者鄰居夫妻之一),劉軍((死者鄰居夫妻之一)以下開始正文:王警官:小宋,把屍檢報告給我。
小宋:王局,給你,這個案子十分惡劣,上級領導已經過問。
王警官:煮熟的屍體肉香,面目全非的燒焦人頭,這案子全國幾十年沒發生了吧!
小宋:是的,王局。上級領導派人,讓我們調查組儘快破案。
王警官:昨天初步判斷第一嫌疑人是死者太太張霞對吧?
小宋:沒錯,但屍檢報告剛出爐,便推翻昨日判斷。兇器是電鋸,藏於死者鄰居劉軍家。
王警官:會有其他兇器嗎?畢竟劉軍是成年男子,完全有能力用刀具肢解屍體。
小宋:不會,如果用刀具分屍明顯會留下痕跡,就跟殺豬剁肉,在砧板上留下刀痕一樣。初步調查,劉軍家沒有此類痕跡。
小宋:另外,屍檢報告顯示,屍體人骨切口也十分平滑。所以確認兇器是電鋸。
王警官:報告上說,電鋸還留有兇手指紋?
小宋:是的,指紋屬於李娟,是死者孫強的鄰居,與另一位鄰居劉軍為夫妻。
王警官:你們已經認為李娟是兇手?
小宋:是的,調查組如今正在審訊。
王警官:李娟是個女子,常理來說不可能殺害孫強這樣一位成年男子,並且不留下任何掙扎痕跡。
王警官:雖然兇器上的指紋暫時成為鐵證,但我們不能放過這個疑點。
小宋:是,王局。
王警官:死者有沒有被下迷藥?
小宋:屍檢報告沒有此類說明。
王警官:那就奇怪了,一個成年男子被殺害時,必然有掙扎。案發現場也沒有痕跡?
小宋:沒有打鬥痕跡。
王警官:會不會是兇手清理掉了?
小宋:現場勘查報告到下午才能出來。
王警官:好吧!那我們現在總結下案件。
王警官:已經確認的問題有4點。1:肢解屍體的兇器是電鋸。2:煮屍現場是在死者家的廚房裡,死亡時間是下午一點。3:報案人員是死者妻子張霞,報案時間是下午三點。4:如此惡劣的手法,對死者有深仇大恨,過程還完成的那么完美,兇手必定在三人中。
王警官:未確認疑點:1:兇手殺人惡劣動機。2:死者妻子張霞與鄰居孫強的不在場證明是否準確。3:第一嫌疑人李娟的殺人過程是否合理。
小宋:未確認疑點中,劉軍的不在場證明是真的,鎮上賣雜物的攤販老頭記得很清楚。
王警官:哦?劉軍買了什么?還有攤販為什么記得那么清楚?
小宋:劉軍買了幾個清潔球。攤販說與劉軍交易時,還特地看了劉軍的表,才下午一點。
小宋:從劉軍家裡趕到縣城,就算摩托車也要40多分鐘,一個來回後大約1個半小時,與死者
孫強的死亡時間不符。
王警官:劉軍買清潔球幹嘛?刷鐵鍋?
小宋:昨日審訊,劉軍說是他妻子李娟要買。
王警官:有意思!難道真是李娟殺的孫強,只有她沒有不在場證明。對了!計算過張霞的不在場時間嗎?
小宋:昨日調查組模擬過,張霞的不在場證明是去地裡種菜,來回大約1個小時,打理菜地大約1個半小時。在加上張霞已經懷孕,腳程比平常慢,的確符合不在場證明以及報案時間。
小宋:調查組也已經查過菜地,每塊地都有翻新,人為不久。所以張霞的不在場證明基本也是真的。
王警官:那就是說所有的時間證明,以及檢測證據都指向李娟是吧?
小宋:是的!作案時機,證據都指向李娟。但是作案動機還需要審訊。
王警官:如此重大的惡劣案件,兇手會那么簡單?李娟那么個弱女子真有能力殺害孫強?同志們到達案發現場後李娟在幹嘛?
小宋:那時,李娟還在屋裡睡覺。張霞卻哭泣的與劉軍在對峙。
王警官:哦?張霞與劉軍對峙?
小宋:是的!調查組初步判定,是因為張霞不相信劉軍,屬於猜忌的正常反應。從另一方面也證明張霞不是兇手。
王警官:人的第一反應,的確如此。如果不是自己殺人,肯定懷疑別人,那個時候,的確誰都不能相信。而李娟卻在我們到達現場後才出來。
王警官:兇手真是李娟?頭疼....小宋,我們先去吃飯。下午好好的審審三人,特別是李娟,如果把作案動機套出來。那這案子基本破案旁白:下午一點,1號審訊室。
王警官:是李娟吧!劉軍的妻子。
李娟:我是李娟。
王警官:請描述下,前天下午1點你在哪?
李娟:警官!你是懷疑我殺人嗎?冤枉啊!那天我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王警官:你的意思是你一直呆在家裡是吧?那你有沒有聽見什么聲音?
李娟:沒有!我那天睡的很死,一醒來發現警察都來了!
王警官:李娟女士,你現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有記錄,請你認真回答!
李娟:什么...什么意思!警官!我沒有殺人啊!我真的睡過去了。
王警官:好!那請你詳細說下,你幾點睡去的?
李娟:是12點10分。
王警官:為什么記得那么清楚?
李娟:因為那個時候我老公剛出門,他道別時說在三點左右回來。我當時還特地看了下時鐘,的確是12點10分。
李娟:看見他離去後,我躺床上就迷迷糊糊的就睡著了。
王警官:那請你在說下,當時讓李強出去買什么了?
李娟:家裡清潔球沒了,他也正好要出去買米,順便讓他帶了!
王警官:你需要清潔球何用?
李娟:刷鐵鍋!家裡還有一口備用的鐵鍋。打算拿出來用。
王警官:鐵鍋放哪了!
李娟:廚房後面。
旁白:此時審訊室門推開,小宋拿著一疊資料,叫出王警官。
小宋:王局,這是案發現場勘查報告。門前有一個女人鞋印,確認為李娟的一雙平底鞋。其他腳印正常,屬於死者孫強與張霞。
小宋:但奇怪的是,只有那么一個屬於李娟的腳印。
王警官:知道了!小宋,你現在讓幾位同志在去趟李娟家裡,查看廚房後面是否有一口舊鐵鍋。
旁白:王警官凝重的查看了一番資料,隨後又進入1號審訊室。
王
警官:李娟!希望你坦白從寬,煮屍現場查有你的腳印,兇器上面又留有你的指紋。在根據案發時間核對,現在確認你是兇手。如果你沒有任何說的,我們將做結案供詞。
李娟:不不!警官!我不是兇手!我真不是兇手!我絕對不會殺孫強!嗚嗚...嗚嗚!警官!我真不是兇手。
王警官:李娟女士,你為什么要殺孫強!
李娟:嗚嗚...警官!我真的不是兇手!孫強.....是我初戀!我怎么可能殺他!嗚嗚..王警官:為什么不早說?
李娟:我怕警方懷疑我。
王警官:你現在更加值得懷疑!是不是因愛生恨,殺了孫強!還採取那么殘忍的作案手法!
李娟:不會的!我和他的感情一直很好,直至現在還經常發生關係。
王警官:那你們為什么沒在一起?
李娟:因為我沒有生育能力!所以分開了!
王警官:你與死者孫強的感情關係,是在什么時候結束的。
李娟:十年前。
王警官:十年前與孫強在哪生活?
李娟:嵐縣楚鄉。我和孫強從小青梅竹馬,在我們雙方讀完高中後,在老家確認夫妻關係。
王警官:你們以前竟然是夫妻?可人口信息上沒有此項說明。
李娟:因為我們兩個沒有領結婚證。那個時候還小,父母安排在家裡擺了場酒席,就確認名義上的夫妻。
王警官:那你們為何分開?
李娟:婚後兩年,醫院檢查出我沒有生育能力,被孫強父母強行分開。
王警官:孫強父母呢?一直通知不到他們。
李娟:死了!我們分開三年後,孫強父母死在村裡的一口井裡。
王警官: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父母死在井裡,可能屬於謀殺案,為什么孫強沒有報警?
李娟:這都是我碰到孫強後,他告訴我的。
李娟:他還說,父母是被女鬼殺害的,不敢報警。那個時候害怕,就在後山埋葬父母,隨後便離開楚鄉。
王警官:荒唐!
王警官:那你如何與孫強成為鄰居的?你們兩家住的地方很偏僻。
李娟:三年前我與孫強在縣裡碰到,激情過後決定的。那時,孫強與他媳婦已經住在那邊。我鼓動我老公隨之搬過去。
王警官:你丈夫劉軍知道你和孫強的關係嗎?
李娟:不知道,我和孫強很隱蔽。
王警官:好!我在問你,你們家裡的電鋸用來幹什么的?
李娟:劉軍以前是木匠,那個是他用的。
王警官:為什么上面會有你的指紋?
李娟:警官!我不知道!那東西我都不會用。
王警官:那孫強家的廚房,為什么還有你的腳印?
李娟:我也不知道。警官!我和孫強的關係掩埋很深。我從來不進他家。
王警官:好吧!今天的審訊就到這吧!你剛所說的一切我們警方會考慮。
旁白:王警官走出審訊室,拿著筆錄,走進調查組的會議室。
王警官:小宋!其他同志呢?
小宋:他們審問過張霞和劉軍後,趕往劉軍家去了!
王警官:怎么回事?
小宋:剛剛審訊時,我們突然想起會不會搞錯第一案發現場!勘查報告下的煮屍現場太過正常,所以猜測案發現場會不會再劉軍家!
王警官:這么重要的事情為什么現在才反應過來?今天是案發第3天,竟然才判定出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小宋:王局,這是我們的錯!不過那時候屋外都查過,沒有發現痕
跡,所以才判定煮屍廚房是第一案發現場,就沒往劉軍家做詳細勘察。
王警官:好吧!小宋,也怪不得了你們,案件那么惡劣,你們都著急。判斷錯誤也怪不了你們,在我年輕時也犯過錯!
王警官:你們這次一定要仔細查看。如果第一案發現場是劉軍家,那兇手就不可能是李娟了!
小宋:???王局,為什么這么判斷?您剛剛審訊李娟問出線索了?
王警官:嗯。李娟和孫強是初戀,還兼有名義上的夫妻,只辦了酒席的那種。十年前因不能生育而分開,三年前兩人相遇後,感情死灰復燃。商量過後,李娟便勸著劉軍,搬到孫強家隔壁當起鄰居。
小宋:還有這回事?昨天李娟怎么不說。
王警官:這就是你們辦案經驗的不足,像李娟這種稍微懂點法的農家婦女,你透露點線索,讓她明白她已經被定罪了!慌忙之下,許多事肯定會說出來。
小宋:是是!王局果然是前輩,值得我們這些晚輩好好學習。
王警官:你小子。行了,把黑板擦掉,現在要重新理下案件。
小宋:好,王局,看您發揮。
王警官:首先確認,死者孫強死亡時間是在前天下午1點。且被分屍,兇器是劉軍家的電鋸。而後屍體被燉煮,位置在孫強家的廚房。這反應兇手肯定在兩家呆過。
王警官:現在犯罪嫌疑人有三人,死者妻子張霞,鄰居劉軍以及李娟。而我們現在又多出一條線索,死者孫強與李娟感情很深,當過不接受法律義務保護的夫妻。
王警官:小宋,這個先記下來,明天讓同志們去嵐縣楚鄉核對。必須核實過後,才能確認孫強與李娟的關係。
小宋:好嘞!王局,明天讓調查組一大早就去,要不是這案子太惡劣,上級派了幾輛車給我們,到嵐縣都要花上大半天。
王警官:嗯!讓同志們加把勁,這件案子兇手雖然狡猾,但逃脫不掉,兇手肯定是在三人裡。我們必須漂亮的破案。
王警官:小宋,來看看,我們現在收集到的線索。1:兇器電鋸上有李娟指紋。2:案發現場門內有李娟腳印。3:李娟當時有犯案時機。
小宋:是啊!好像所有線索都指向李娟。
王警官:像不像嫁禍?
小宋:像。
王警官:小宋,千萬別想到哪是哪,說不定李娟故意留下線索,讓我們以為是別人嫁禍給她的。
小宋:啊?王局,不是吧!如果真是這樣,那李娟智商太高了吧?
王警官:呵呵!你別急!剛剛在審訊室內,審問過程與我過去碰到的婦女差不多。李娟的表現,符合正常邏輯。所以不會是那種高智商犯罪人員。
王警官:如果剛剛審訊時,李娟給我的表情是假的。那我們的麻煩就大了!李娟可能是那種高智商兼心裡學的犯罪人員。
小宋:王局!別嚇我!這個李娟真是那種人?
王警官:我們不能忽略這個可能性,二十年前,我的一位同事就是因為這樣一位罪犯,太過相信經驗,所以付出生命。
小宋:啊?王局,那現在怎么辦?繼續審問李娟?
王警官:呵!當然是不管李娟啦!反正凶手就在三人當中,不論她智商多高,我不審問她,她也無計可施。這跟做選擇題一樣,難的先放放,把簡單的答案慢慢剔除。剩下的不論多高深,就是答案。
小宋:王局果然厲害,邏輯思維那么清晰。
王警
官:你未來去精英調查組呆一段時間也就會了。辦案前邏輯思維必須清晰,有時候證據都不能相信。
小宋:那我們現在應該怎么辦?
王警官:先調查其他兩人,首先確認張霞,以及劉軍的不在場證明是否合理。你們核實過了嗎?
小宋:王局,早上說過了,劉軍的不在場證明是找人證核實過的。而張霞只是理論核實。
王警官:劉軍是前天12點10分出發,到縣裡買清潔球,與攤販人員接觸時間正好是下午1點。
王警官:張霞下午3點報案,計算路程,也是12點10分到20分左右出發....真巧!
小宋:王局,的確滿巧的。張霞與劉軍正好在那個時間點一起出門。
王警官:嘖嘖,這案子還不是單選題,看樣子是多選題!
小宋:王局,你是指劉軍與張霞合謀殺害孫強?
王警官:小宋,別輕易下定論。如果你換個角度想想,你還會考慮到張霞與李娟合謀殺害孫強!
小宋:王局,不會吧!這沒理由啊!
王警官:怎么沒理由,孫強與張霞是夫妻,孫強與李娟也是夫妻。十年前,孫強拋棄李娟。如今,孫強讓懷孕的張霞出去種地。孫強人品那么差,兩女人同仇敵愾呢?這不是有殺人動機?
小宋:這.....王局,我腦袋有點亂,被你那么一說,誰都是兇手了?難道還是三人合力謀殺孫強?
王警官:哈哈!小宋,你還要鍛鍊辦案思維!三人一起犯罪,怎么逃脫,隨便審審口供都對不上!而且一個人露出馬腳,三人全都逃不了。
小宋:王局,那你的意思是雙人犯罪?
王警官:是的!現在的情況,有很大可能是雙人犯罪。
小宋:王警官,為什么呢?
王警官:第一點,兇器位置不對。死的是孫強,可為什么兇器電鋸是劉軍家的?這裡首先出現交織點。
王警官:第二點,第一現場有問題。雖然案發現場是死者家,但廚房房門沒有任何破壞痕跡。除張霞以外,誰能進去?。
王警官:第三點,死者孫強身上沒有打鬥痕跡。兇手到底是如何謀殺他的!不論是兩個弱女子,還是劉軍。死者難道掙扎下都不行?
小宋:王局,這恰恰是奇怪的一點。
王警官:沒錯,孫強甚至連拳頭都沒握住,毫無掙扎痕跡。這表示孫強是在無意識中被殺。做為兇手如何讓孫強昏迷?
小宋:王局,平常的抹布迷暈呢?
王警官:小宋,你還要學習。雖然孫強的頭顱已經被燒焦,但是迷藥成分會被吸入呼吸道中。屍檢是能檢查出來的。
小宋:那安眠藥呢?
王警官:我想的就是這一點。雖然屍體沒有查出安眠藥成分,不能證明沒有。孫強可能食入微量安眠藥。屍體在被水煮過後,的確會沒有痕跡。
小宋:那孫強怎么吃下微量安眠藥的?
王警官:沒錯,所以我才嚴重懷疑是雙人犯案。
小宋:王局的意思,死者孫強的妻子張霞,參與謀殺?
王警官:是的小宋:可是她有不在場證據啊!
王警官:的確有,但我們理論核實支撐不了。如果是雙人犯罪,那這個不在場證明,可以偽造。
小宋:那我們等會兒先審問張霞?
王警官:我就是這打算。現在無非就是張霞和李娟合謀,或者張霞和劉軍合謀。
小宋:劉軍?他也有不在場證明啊!
王警官:沒錯,但有時候,最正常
的不在場證明,就是最有可能的疑點。
王警官:你再去核對一遍劉軍的不在場證明,因為攤販是看見劉軍的表確認時間,李娟記得的睡覺時間,也是劉軍提醒。這個時間有疑點。
小宋:好,那我等會兒在去核對一遍。
王警官:對了,李娟說劉軍還去買米!等會兒在我審訊張霞時,你調查監控,縣裡雖然沒多少監控,但去米行的路上可是有的。
小宋:王局,那我這就去。
王警官:嗯,我先去審問張霞,旁白:2號審訊室王警官:張霞!25歲,死者孫強妻子!是么?
張霞:嗚嗚!是的!警官王警官:前天中午12點,你在哪裡?
張霞:警官,我在種地。
王警官:好的!那可以跟我說說,你們夫妻為什么搬到山裡?
張霞:這是我老公的主意,他說住山裡比較健康。
王警官:俱我瞭解,你們的夫妻生活不太友好。
張霞:是的!警官,剛結婚還挺好的,但近兩年,他脾氣開始變的暴躁。活都讓我幹了,到如今,我挺著大肚子,他還讓我出去幹活。
王警官:請問你家廚房鑰匙在哪?
張霞:已經被另外一位警員收去了,當時是在我手裡。
王警官:你就只有一把鑰匙?
張霞:另外還有一把,在我的化妝盒裡。
王警官:好的!張霞女士,請問你丈夫跟李娟熟悉么。
張霞:關係一般吧!但我老公跟劉軍關係挺好的!
王警官:怎么個好法?能跟我形容下嗎?
張霞:劉軍跟我老公經常一起出門去縣裡玩的。
王警官:平常李娟和您丈夫都不說幾句話?
張霞:嗯,不多聊。我們兩家一起吃飯時,才會說幾句。
王警官:你們經常一起吃飯?
張霞:是的!我老公和劉軍一起回來後,我們兩家經常把飯菜合併到一起吃。
王警官:現場有李娟的鞋印,兇器上面也有李娟的指紋,所以我們懷疑是李娟殺害您的丈夫!
王警官:請您仔細想想李娟與您丈夫的關係。
張霞:什么?警官,您是說李娟殺的我老公?怎么可能?他們平常都不聊到一起?這女人為什么要殺孫強?我們家孫強又沒對不起他!
王警官:什么對不起?
張霞:唔...我的意思,是我家孫強又沒對她做什么事。
王警官:好吧!那就請您在仔細想想。最後一個問題,我想問您下,你家灶頭,你平常燒飯起火大約多長時間?
張霞:平常10分鐘左右吧,灶頭的鍋比較大,鍋熱的比較慢。
王警官:好的!那您好好休息。如果想起什么問題,請告知我們。
旁白:夜晚7點,調查組各員全部回到會議室,神情凝重。
王警官:各位同志辛苦了!本次案件十分惡劣,所以必須加緊破案。
王警官:小宋,把今天眾人的複查結果統一彙報下。
小宋:是!今日各位出門複查,複查結果與我們原調查的結果相差巨大。
小宋:第一個,案發現場。當我們對劉軍家勘查時,發現內部腳印雜亂。雖然案發時間已經過去2天,腳印有點淡化。但還能顯示出大致輪廓,這是劉軍的腳印。
小宋:另外,劉軍家的廚房內有打掃過的嫌疑,沒有任何腳印。勘查組的同志懷疑這裡又清掃痕跡,我們便重點調查廚房。
小宋:經調查後,發現水池下水管道內有血跡,廚房灶頭旁邊有一個食指輪廓。核對過後,全都屬於
死者孫強。所以,得出結論,案發第一現場是在劉軍家的廚房內。
小宋:第二點,劉軍的不在場證明有疑點。監控中,我們發現了劉軍的身影。路線正好是清潔球攤販到米行的大路。可時間卻是下午2點15分。
小宋:第三點,兇器複查報告,電鋸雖然都有李娟指紋,但奇怪的是,開關上的指紋卻是右手食指。
王警官:電鋸屬於重物,肯定右手扶持電鋸,而開關在左邊,李娟不是左撇子,所以開關指紋有問題,王警官:此次複查,我們開始接近真相了。今晚重點看守劉軍。小宋,明日重點核對李娟與孫強的關係是否正常。
旁白:調查組各員走後。
小宋:王局,你是不是想明白了!
王警官:差不多吧!我還要重新整理下思路。
小宋:能跟我說說么。
王警官:小宋,還是早上跟你講的那樣,這種明顯是選擇題的案子,仔細調查過後可以大膽假設。
王警官:現在既然已經確定第一案發現場在劉軍家。那這個案件肯定屬於雙人犯罪。
小宋:張霞和劉軍?還是張霞和李娟?
王警官:不好確認,因為煮屍現場的那個腳印。
王警官:雖然案發現場在劉軍家,而劉軍此時的不在場證明又有疑點。
王警官:但別忘了,煮屍現場的那個腳印是李娟的。如果張霞與李娟合謀運屍,不小心踩到的呢?
小宋:王局,這個假設也有道理,那現在怎么辦?
王警官:首先,張霞肯定有參與。我剛剛下午審訊張霞時,我故意說成12點她在哪裡,她很自然的回答在菜地裡。
小宋:據前面的口供,那個時間段,張霞應該剛出門吧!
王警官:不錯!所以我沒說話,而且我馬上轉移話題,詢問他孫強與李娟的關係。她的回答有點變扭。
小宋:那就是說,張霞是兇手之一?
王警官:有很大的可能。否則介紹不了煮屍現場的平靜。另外張霞肯定知道孫強與李娟有貓膩。就是不清楚是什么事情。
小宋:難道不是孫強與李娟的夫妻之事?
王警官:不是,張霞描述孫強與李娟時很真實。與李娟所透露的平常生活差不多,所以我估計,肯定還有其他事情是我們不知道的。
小宋:難道劉軍也是如此?所以才有殺人動機?
王警官:沒錯!我們來推算下,因為孫強與李娟發生某事,被劉軍以及張霞知道後,兩人懷有殺人動機。
王警官:張霞在案發時,先通過某種手段,讓孫強處於無意識。同時,劉軍昏迷李娟,並在她沉睡前提示時間。
王警官:隨後劉軍在自家廚房殺害孫強,並分屍。然後交給張霞煮屍。
王警官:此時劉軍清理痕跡,並嫁禍給昏迷中的妻子李娟。
王警官:兩人搞定所有事情後,劉軍用摩托車帶著張霞去田裡。劉軍自己在進縣裡。
小宋:王局,你的假設很符合各項疑點出現的過程,比如煮屍現場的平靜,案發現場的痕跡。但其他許多問題也不成立啊!
王警官:是的!但下午的複查不是出來了么!劉軍的在場證明有1小時誤差。
小宋:的確有這個可能。但還有那個腳印。
王警官:小宋,按這個角度假設,如果煮屍現場李娟的腳印也是假的呢?
小宋:怎么可能?那個腳印我們仔細核對過,體重也差不多呀!的確是李娟。
王警官:李娟多重?
小宋:53公
斤王警官:張霞多重?
小宋:懷孕已經2個多月。測量時是49公斤。
王警官:如果在加上孫強的人頭呢!多重!
小宋:我算下..49公斤+5公斤,5...53公斤,小宋:王...王局,你是說那個腳印,是張霞抱著孫強人頭偽造的?
王警官:不確定,可能是巧合。如果假設成立,那么張霞還幫劉軍挪移屍體,中途穿著李娟的鞋。
小宋:可是在劉軍家有李娟腳印不是很正常嗎?我們只能查密集度,不可能每個腳印都去核對重量吧。
王警官:沒錯,所以也只能是假設,我們警方辦案,有些方面不可能查的那么細緻,這就是我們要解決的難點。
小宋:那我們現在應該怎么辦?
王警官:小宋啊!我告訴你!這種時候,別鑽牛角尖的去研究痕跡。我們既然做出符合案情的假設,那就讓犯人自動開口。
小宋:王局,什么意思?讓劉軍自動開口?
王警官:沒錯。對於這種選擇題案件,摸到方向的情況下,做出假設後,就可以套話了。
小宋:嘿!王局,教教我看!
王警官:明天審問劉軍時,你就在邊上做筆錄吧!
旁邊:第二天下午,三號審訊室小宋:王局,同志們的消息傳來了,李娟與孫強在十年前的確是夫妻。楚鄉的村民還領著我們去孫強家的老房子查看。
王警官:行,那我更有把握了,我們進去吧!
劉軍:兩位警官,兇手找到了嗎?
王警官:劉軍,兇手當然找到了!
劉軍:是誰?我那兄弟被誰殺的?
王警官:呵呵!不就是你么!
劉軍:警..警官..你別開玩笑!我怎么會殺孫強!
王警官:得!劉軍!看樣子你還不老實,不管你認不認!張霞都已經認罪了!
劉軍:什么?警官!你在說什么?
王警官:我在重複一遍!張霞已經承認與你合謀殺害孫強!
王警官:案發時,由張霞下藥迷倒孫強,然後在與你合謀殺害並分屍孫強。地點在你家廚房。
王警官:為了逃脫罪名,你迷倒你的妻子李娟。並在電鋸上故意留下她的指紋。
王警官:而你為了做不在場證據,還暗示攤販以及李娟的時間觀念。
劉軍:怎么可能?張霞怎么會那么說!警官!我冤枉啊!
王警官:呵呵!劉軍,你不用再狡辯了。你的罪已經徹底定下來。你與張霞的那件事,張霞也已經說出來了!
王警官:對了!你的不在場證明我們順藤摸瓜已經破解了!你只記得攤販,卻忘了去往米行的路上吧!那裡有監控。你也真能忍。要不是張霞不說,我們還不知道!
劉軍:警..警官!我認罪!我承認殺害孫強!
王警官:說吧!你的口供將決定你是否能逃過槍斃!
劉軍:我說!我說!四個月前,我發現孫強與我妻子在通姦,並打算合謀殺害我!一氣之下的我,挑了個時間也把張霞上了!
王警官:什么時候強姦張霞?
劉軍:大約3個月前。
王警官:後面呢!為什么會與張霞合謀殺害孫強!
劉軍:我上了張霞後,把起因告訴了她。可她卻沒憎恨我,打算與我合作,殺了孫強!
王警官:張霞為什么這么做?
劉軍:不清楚。但我感覺她好像也比較仇恨孫強。
王警官:你們是怎么迷倒孫強的?
劉軍:什么?張霞沒告訴你們.....你詐我!我要告你們!
王
警官:呵呵,看見上方的攝像頭了嗎?你所有口供都已經被記錄。翻不了案了!
劉軍:誒....我真是糊塗。那是張霞搞來的藥!是她給我的。
王警官:為什么要把孫強分屍?
劉軍:是張霞的主意,那女人簡直是個瘋子。原本我們計劃用刀具殺害孫強,然後嫁禍給我妻子。但孫強昏迷時,她卻要分屍!還威脅我,不分屍就自首,兩人一起死。
劉軍:警官,你知道嗎?我迫不得已把孫強分屍後,那瘋女人竟然拉著我在外面做愛!還大聲喊著刺激!
王警官:為什么用電鋸?
劉軍:因為張霞要分屍的原因,暫時找不到工具,只能用電鋸。
王警官:煮屍現場為什么會有李娟的腳印?
劉軍:那是張霞穿著李娟的鞋踩出來的。
王警官:為什么只有一個腳印?
劉軍:原本繼續佈置的,但因為張霞拉著我做愛,偽造時間不夠了!我們倆便快速離開。
王警官:攤販為什么記得時間?
劉軍:我觀察那老頭很久了,老頭賣東西不怎么注意時間,經常糊塗,所以用他做不在場證明。我接近他時,調過表!
王警官:那張霞去菜地,也是你用摩托車帶過去的?
劉軍:是的!
王警官:行吧!劉軍!審訊暫時到這,回頭你好好想想有什么事要交代吧!小宋,我們走!
旁邊:王警官與小宋離開,隨後眾人進來,逮捕劉軍。
小宋:王局!你可真神了!這都能詐出來!
王警官:小宋,我們做假設有很大的可能性,所以才那么做。而這案子屬於選擇題,適用這方法。但未來碰見其他類型的案子,千萬別用我這方式。
小宋:是是!警官!但為什么劉軍那么快就招認?
王警官:因為買米,劉軍可能自己都忘了這個細節。你知道么,買米是李娟告訴我的。
王警官:劉軍犯罪時,攤販那關過了,心裡鬆懈了!卻忘了買米的道路會暴露出自己的路線。這鐵證擊潰他的防備。
小宋:嘿!用兇手遺忘的細節去套話,這套路好!我記下。
王警官:你慢慢學吧!走,我們去審訊張霞。
旁白:3號審訊室王警官:張霞,你是如何迷倒孫強的?
張霞:警官,你在說什么?
王警官:我重複一遍!你是用什么方式迷倒孫強的?
張霞:警官,我聽不明白,你們懷疑我是兇手?
小宋:閉嘴,劉軍已經認罪,你還要狡辯?
張霞:這位警官!劉軍跟我什么關係,你別冤枉我!
王警官:小宋,別急!張霞,劉軍已經說出你與他合謀殺害孫強。分屍也是你提出的。你的不在場證明,也是劉軍帶著你偽造。
張霞:你可別亂說啊!警官!說話要負責啊!我跟劉軍一點關係都沒有!
王警官:張霞!分屍孫強後,跟劉軍做愛刺激嗎?
張霞:......為什么!他為什么會出賣我!
王警官:劉軍剛剛已經全盤托出,你與他的犯罪細節也描述清楚。所以,我在這邊沒必要跟你核對什么。
王警官:本次審訊,只是想明白你分屍的動機是什么。你不為自己考慮,也為你肚子裡的孩子想想吧!
張霞:哈..哈哈!嗚...孩子!全都去死!
旁白:張霞狂暴敲打自己的肚子,眾人衝入審訊室,急忙制止。
王警官:為什么要殺孫強?
張霞:哈哈!這畜生,殺了我父母,以為我不知道!還與我結
婚!我不殺他!殺誰!
王警官:你父母?你用什么方式迷倒孫強實施犯罪?
張霞:嗚嗚...我父母是中醫,帶著我從小生活在大山裡,在我18歲時,他殺了我父母。我因為躲起來才逃過一劫。
張霞:五年前,偶然碰到他後,我就打算殺了他!但一直找不到機會,所以勾引他,慢慢在一起找機會。
王警官:你用什么方式殺他的?
張霞:曼陀羅花配的迷藥。
王警官:小宋,去查下那是什么藥!
王警官:在案發時,為什么要分屍?
張霞: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能不能見劉軍一面?
王警官:不行,你回答後,我們可以考慮這個要求!
張霞:那我拒絕回答!槍斃我吧!這個問題讓我帶進地獄去!
王警官....小宋!重新安排審訊室,並把劉軍帶來。
旁白:沒過多久,劉軍被押解進審訊室。
張霞:男人果然沒好東西,劉軍,見到你的樣子,我一點都不後悔了!
王警官:張霞,人我帶來了!你可以回答,為什么要分屍!
張霞:呵呵!因為要煮屍呀!不煮屍,曼陀羅花配置的迷藥可不會消除痕跡。
張霞:另外,不分屍哪能和劉軍做愛呢!曼陀羅花的催情效果可不會從完整屍體內散發出來。
王警官:為什么要跟劉軍做愛?
張霞:呵!當然是幹掉肚子裡的寶寶啦!
劉軍:張霞!你什么意思?
張霞:因為肚子裡的孩子是你劉軍的呀!
劉軍:什么?怎么可能是我的?為什么你要打掉孩子?
張霞:哈哈!為什么我和孫強沒有孩子?因為孫強沒有生育功能啊!那天你的興奮勁忘了?哈哈哈哈哈!你強暴我,我不幹掉這孩子,難道還養出來?你的表情真好看!
劉軍:你..你個毒婦!
王警官:全都壓下去!準備結案旁白:隔日,會議室小宋:王局,案子結了啊。想不到那么簡單。
王警官:小宋啊!以後學著點,這種案子,就要大膽假設,小心驗證。
小宋:是啊!想不到殺人動機會這樣。李娟聽到這個信息後崩潰了。
王警官:她也是個可憐人,估計她也想不到,十年前,她與孫強竟然都不能生育。
小宋:的確!我原本以為是張霞發現孫強與李娟的姦情才動手的。想不到另外還有命案小宋:對了,王局,你說那迷藥怎么那么厲害?還是曼陀羅花製造的?
王警官:應該是張霞父母是中醫的緣故吧!中醫博大精深,特別是這種山內的醫者。他們許多方子用現代科學也不一定能檢測出來。以後我們警方這一塊調查也必須加強。
小宋:嗯!是的,案子報上去後!調查組就努力研究了,可惜曼陀花難找。對了!王局,你說孫強為什么要殺張霞父母。
王警官:具體也不清楚,不過按時間點對照,應該是孫強離開老家後的那段時間。
小宋:孫強也可憐,他父母也死的不明不白。對了,上次同志們去楚鄉時,聽說鄉親們議論,十年前,孫強父母是因為看到彼岸花才死的。
王警官:....
王警官:彼岸花就是紅色的曼陀羅花。小宋,以後這種案子別去查!不是我們普通警察能應付的。
小宋:啊?難道真有什么鬼魂之說?
王警官:如果我告訴你,孫強是因為受到彼岸花干擾才可能殺張霞父母的呢.......
旁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