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作者:踏雪尋心

我叫黎雨辰。

很多人都說,我是那種“從小就惹人喜歡”的女孩。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一直活在一片灰暗的世界裡。

我出生在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家庭。爸媽都是老實巴交的小生意人,早出晚歸,沒什麼文化,也不擅長表達感情。家裡不缺吃穿,但也從沒真正溫暖過。我們家沒有“我愛你”,也沒有“你真棒”這種話。更多的時候,是“別鬧”“安靜點”“女孩子不要太張揚”。

我努力過,試著做一個聽話又乖巧的女兒。可我從來都不是那種能輕易被忽視的女孩。

初中那幾年,我個子突然長高,五官也漸漸長開,身材比同齡人更早發育。放學路上,男生們常常假裝路過,其實總會忍不住回頭看我。我起初還會慌亂、低頭、加快腳步,但時間久了,我竟慢慢習慣了那種目光,甚至開始渴望它。

說實話,我真的很渴望被愛。

所以當第一個男孩追我、說愛我的時候,我就信了。而且信得徹徹底底。

我十六歲那年,談了人生中的第一個男朋友。

他是鄰班的,打籃球,個子高,笑起來就像午後的陽光。我們第一次約會是在放學後的操場。他把校服外套蓋在我身上,輕輕拉過我的手,說:“你的手怎麼這麼涼?”

那一刻,我幾乎篤定:這就是愛情了吧。

他會在我感冒的時候繞遠路去校門口買藥,在冬天給我帶我喜歡的熱飲。

我以為,這樣的照顧,就是愛。

不需要多隆重,也不需要什麼承諾,只要他看見我、記得我、願意為我停下腳步,我就覺得滿足。

所以,當他提出想和我做的時候,我只是沉默了一下,然後輕輕點了頭。

那晚是在一個朋友聚會後。人群散去,他牽著我,一路走進了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他的手指有些發抖,聲音也低了下去,緊張地問我說:“真的可以嗎...”

我沒有拒絕。

甚至在他猶豫時,我主動親了他一下,輕輕抱住他,像是用整個身體去換一句“別離開我”。

過程沒有多浪漫,也不算特別溫柔,甚至有些手忙腳亂。完事後他去了洗澡,我一個人躺在床上,看著殷紅的床單。

我沒有哭,也沒有多想,只是靜靜地躺著,心裡湧上一種說不出的感覺。

我以為,那一晚,我把我最珍貴的東西交給了他,我們就成了彼此的歸宿。

可後來才明白,原來對某些人來說,歸宿,只是一個臨時的停靠點。

可沒過幾個月,他就變了。

開始變得冷淡,開始總說“最近忙”“狀態不好”。有時候我發了很長一段消息,他只回一個“嗯”。我知道,他不是不懂愛,只是不再想給我。

直到有一天,我在圖書館後面的那條小路上,遠遠看到他抱著另一個女生。他的手,曾經也那樣輕輕地放在我肩膀上,那樣安靜地摟過我。

我沒有質問,沒有哭鬧。只是回家後,把手機裡的聊天記錄一條一條刪掉。那一晚,我窩在被子裡,手機屏幕的光映在我臉上,就像一場沒人來參加的葬禮。

我在為那段感情守夜,連哭的資格都沒有。

那一夜沒有讓我變得更堅強,反而讓我更加渴望被肯定。

我開始一次次談戀愛,一次次告訴自己:“這次我一定要小心點。”但每一次,我又陷得更深。

在大學期間,有一任男朋友,脾氣不好。他心煩時

會摔門、不回消息,說話冷得像冰:“你別煩我。”我試過頂嘴,但每次爭吵過後,我總是第一個低頭的那個。不是因為我不委屈,而是我怕……怕他轉身就走。

後來我慢慢明白,“乖”似乎才是讓我留在別人生命裡的方式。

我開始學會討好,學會順從,學會在他沉默不語的時候,用最溫柔的姿態跪下。不是道歉,而是安撫。我會幫他拉開拉鍊,靜靜含住他,聽著他一聲不吭地呼吸越來越粗重,最後將濃濃的精液射進我的嘴裡。

這時,他終於會低頭看我一眼,伸手揉揉我的頭髮,說:“雨辰,有你真好。”

我竟然會為了這短短一句話,覺得所有的委屈都值得。

現在回想起來,那根本不是愛。那是一場沒有迴音的獨角戲,是我把自己變成了一塊隨時可以捧出去的糖,只求有人嘗一口,說一聲甜。

可他們從未真正嘗過我是誰。

他們只是喜歡,有個女孩剛好不吵不鬧,剛好願意低頭,剛好……願意被他們控制,使用...

直到有一天,一個朋友看著我,語氣平靜卻無情地說了一句:

“你挺好的,就是太容易得到了。”

那一瞬間,我的心像被一把鈍刀劃過,慢慢地,深深地疼。

她說的對,我只是太渴望被留住,渴望到連價格都還沒談,就迫不及待地把自己雙手奉上。

以為只要我主動、溫柔、順從,他們就會珍惜。

可現實是,主動久了,只會顯得廉價;太容易就取悅別人,就註定不被認真對待。

大學畢業那年,我徹底失去了方向。

簡歷發出去一堆沒回音,朋友們忙著準備考研或出國。而我卻忙著戀愛,失戀,像一張皺了的紙,被隨便揉進了現實的角落裡。

那陣子,我常常一個人去酒吧。不是去玩,也不是為了認識誰,就是喝。喝得腦子一片鈍,就可以不去想那些荒唐的過去。

那天晚上我穿得不算暴露,但也沒多保守。黑色吊帶裙,配了點淡妝,腳上隨便踩了一雙舊高跟鞋。坐在吧檯邊,一杯接一杯地灌自己。耳邊是震耳欲聾的電子音樂,眼前是燈光打在酒杯上的迷離倒影。

我喝到第三杯,意識有些飄,耳邊的音樂像一團模糊的水霧。就在這時,一隻修長的手從我旁邊伸過來,上面塗著深紅色的指甲油。

“這杯算我的。”

她的聲音從我右側響起,低而穩,帶著一點笑。

我轉過頭,看見一個女人。

她大概三十出頭,穿著一身剪裁幹練的深色西裝,長髮盤起,高跟鞋是黑漆皮的,一腳踩在高腳椅的橫槓上。

過了幾秒,她開口了,語氣很輕:“一個人?”

我點點頭。

她又笑了笑:“失戀了?”

我握著杯子的手頓了頓,嘴角勾起一點笑意:“算是吧。不過也不止這個。”

“嗯。”她輕輕點頭,沒有追問,只是像自言自語一樣說,“看得出來。”

我沒說話,低頭抿了一口。

她側過身,稍稍靠近了一點,打量了我兩眼,忽然說:“你真長得挺漂亮的。”

我輕輕地笑了一下:“誇我也沒用,我可不是什麼好哄的人。”

她輕輕搖了搖酒杯,目光從我臉上移開:“不是哄你。就實話實說。你這張臉,你這個身材,要是進了我們那個圈子——可不得了。”

我聽見她這句話,心裡微微一跳,抬眼看她:“你們……是什麼圈子?”

她看著前

方,沒有立刻回答,只是笑了一下,說:“不急,你現在還沒意識到你自己多值錢...”

她沒多說什麼,只是給我一個地址和電話:“想看看就來,沒人逼你。”

那天正下著小雨。我撐著傘,走進那家外表毫不起眼的會所。燈光昏黃,地毯厚軟,空氣裡是淡淡的香水和皮革的味道。

我沒有馬上參與,只坐在角落看。男人們低著頭、跪著,神情裡滿是順從甚至渴望;女人們穿著黑絲、漆皮高跟、緊身衣,站在高處像女王一樣,指尖一動,就能讓人顫抖。

我沒說話,但我心裡很清楚——我也想試試。

第一次出場時,我選了個簡單的圈內代號:“星辰S”,沒有用我的本名。

我穿著一身黑色連體衣,腿上是光澤感細膩的黑絲,腳踩一雙細高跟,亮得能映出跪著的人影。我只是緩緩地抬起一隻腳,對方立刻趴下,伸出舌頭舔我的鞋底。那一刻,我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興奮——我終於站在了上面。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來不用討好、不用迎合、不用等誰心情好才理你的感覺,是這樣的。

於是我開始認真學。

怎麼說話讓人聽了就不敢反駁,怎麼看人一眼就讓他低頭。怎麼踩人,踩哪兒最疼,哪兒最羞恥,哪兒讓他們甘之如飴。

我甚至會學怎麼走路。

高跟鞋下的步伐要穩、有力、毫不猶豫,腿從臀部帶動,腳尖一踩下去,聲音就像鞭子抽在地板上。

這些只是“檯面上的事”。

真正讓我脫胎換骨的,是自律。

我開始嚴格控制飲食,算卡路里、限碳水,不吃宵夜、不碰多餘的糖油鹽。

我每天鍛鍊——晨跑、深蹲、核心訓練、腿部塑形、拉伸。

我連皮膚狀態都嚴格管理,敷面膜、護理腳部、定期美甲。

我不允許自己出錯,不允許鬆弛,不允許“今天狀態不太好”。

就這樣,我成為了圈內頂流的女王,每天的課程表都拍的滿當當的。男人們對我的瘋狂,已經超出了我的想象。

有人專程坐飛機從外地趕來,只為了舔一口我的鞋底,那天他的舌尖舔上來的那一刻,眼淚都快掉下來了,嘴裡反覆念著:“終於……終於舔到您了。”

我沒有理他,只抬起腳,踩在他頭上。他整個人伏在地上,像朝聖一樣,鼻尖貼著我的鞋底,一邊舔一邊發抖,舔得聲音都哆嗦。

有的人更直接。站著的時候還人模人樣,一旦我說“趴下”,立馬就像狗一樣跪著爬過來,主動把臉貼在我鞋跟下求踩。我用高跟鞋的鞋尖一點點壓下去,看著他痛到哼出聲,卻還是不躲,反而更興奮。

踩得多了,他們腿上、背上、胸口全是紅印和血洞。

有一次,我剛剛換好鞋出來,他就撲上來趴在地上說:“女王,今天能不能踩狠一點?我想留下點紀念,用鞋跟在我的後背上劃出“星辰”兩個字吧...”

我沒說話,只笑了一下,然後慢慢地踩上去...

甚至拉屎這種事對我來說都成了任務,有一陣子我已經不記得上一次“正常地”用過馬桶是什麼時候了。預約總是排到幾個星期之後,男人們甚至競價爭先,只為儘早的品嚐到我的“黃金”。然而我的產量遠遠跟不上他們的需求。

還有一種人,他們不碰我,不說話,不出現在現場。

圈裡叫他們:“ATM奴。”

每天定點轉賬,不問內容

,不求回應。

我說要錢,他立刻打;我不說話,他也主動奉上——彷彿能為我花錢,是他的榮幸,是他存在的意義。

有個ATM奴,每次都把轉賬備註寫得整整齊齊:“謹獻給星辰女王,我這個月的收入。”

我看著這些信息,沒覺得感動,只覺得——他們真是太好用了。

這些人,每一個都曾是生活中有名有姓、有職位有家室的男人。可在我面前,他們只是一條條想被踩、被羞辱、被奪權的狗。

而我,不需要動感情,只需要動動腳。

轉眼,我快三十歲了。

這一行做了多少年,我自己也記不清了。只是有一天早上醒來,看著落地窗前堆成小山的鞋盒和一櫃子按顏色排好的絲襪,忽然覺得……這些東西好像都沒什麼意思了。

錢是早就賺的夠夠的了。賬戶上的數字只漲不跌,我可以買任何東西,住最好的房子、吃最貴的餐廳、穿任何一個品牌。

但慢慢地,我也不買了。不是節儉,是懶得挑。

而且我慢慢明白了一件事——

他們跪的不是我。

不是黎雨辰,不是我這個人,甚至不是所謂的“星辰女王”。

他們跪的是我穿的絲襪,是我踩著的高跟鞋,是我臉上的妝、身上的氣場,是他們腦子裡幻想出的那個形象。

換個女人,只要夠漂亮、夠狠、夠會踩,結果可能也差不多。

而真正的我——

累了會沉默,痛了會忍著,深夜會難以入睡的我——沒人想知道。

我不是被崇拜的,我是被物化的。

我是他們慾望的承載工具,是一張皮,一個投影面。

一開始我以為我是掌控者。

現在我才意識到,我還是在被使用...

我退圈了,沒有通知任何人。

某天早上醒來,我看著窗外發了會兒呆,忽然就知道,夠了。

“星辰女王”從那一刻起,徹底消失在了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