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203號實驗記錄——迷迭香

T1203號實驗記錄——迷迭香

作者:Arkwarik

T1203號實驗記錄

測試項目:4號γ型足底拷問用撓癢液烈度及有效時間初步測試

實驗開始時間:12月3日 上午8:42

受試者:迷迭香(Rosemary)

測試部位:足底(36碼)

風險等級:A級

實驗前準備:

於上午8:04分喚醒受試者,對象已嚴格禁食8小時以上,弱拘束狀態下執行例行足部保養,使用溫水、軟刷對受試者的足底進行清潔,為保證實驗效果的客觀性,清潔過程中採取較低的力度。清潔過程持續約25分鐘,受試者狀態良好,可以進行實驗。

上午8:33分,將受試者帶入1號實驗室開展準備工作,拘束時實驗對象出現情緒波動,予以手指撓癢足底(輕度懲戒)及1ml安定劑,對象恢復正常。因實驗預估烈度及受試者的不穩定性,採取全包式拘束配合束帶,必要時輔以足底完全束縛,於上午8:40分完成實驗對象的整體固定及檢查。

上午8:26—8:42,順利完成實驗藥品及器械的準備。

注意:由於測試藥物具有高致癢性和長有效時間(預估),實驗過程中所有實驗人員需全程佩戴防護手套(3級),如有藥液不慎接觸皮膚請立即進行處理。

實驗過程:

上午8:42—8:47,完成藥品的取用,為確保實驗對象的測試狀態,向受試者無痛注射2ml二型清醒劑(有效時長12h),期間實驗對象出現困惑、擔憂等表現,屬正常現象,予以安撫並繼續。

上午8:48分,由兩名實驗人員分別對受試者的足底施用4號γ型足底拷問用撓癢液。操作人員手持毛刷,蘸取瓶中粉色液體塗抹至測試者的足部,塗抹過程力度較輕,間隔1分鐘,自上而下重複五次,確保完全覆蓋受試者的腳掌、腳心、腳趾及足跟位置,無任何皮膚遺漏。塗抹過程持續約15分鐘,期間實驗對象因毛刷刺激出現大笑及輕微掙扎,屬正常現象,無需額外處理。

上午9:06分,完成塗藥後第一次足部狀態的確認及記錄,此時測試者的足底呈自然狀態,顏色紅潤,腳趾自然張開,無明顯蜷曲動作,皮膚無明顯異常。

上午9:15分,受試者開始出現明顯的躁動和掙扎,包括腳趾不自然蜷曲、扭動,出現明顯的忍耐表情,實驗對象稱腳底產生強烈灼燒感及癢感,自述“像是有螞蟻在腳底爬”,推測藥物已經起效,對受試者進行安撫後,實驗繼續。

上午9:18分,完成塗藥後第二次足部狀態的確認及記錄,此時測試者的足底已呈現明顯的潮紅色,腳趾反覆蜷曲,腳底溫度略有升高,腳心等位置有細微汗珠。詢問受試者得知,灼燒感略微減輕,癢感持續加劇,腳心、腳掌及指縫位置癢感尤為強烈,基本符合受試者的腳底敏感度分佈圖,對受試者進行安撫後,實驗繼續。

上午9:24分,受試者已無法繼續忍耐,出現劇烈的掙扎、求饒和大笑,實驗對象哀求測試人員主動搔撓其腳底以緩解癢感,不予理睬,進行安撫後實驗繼續。

上午9:32分,再次詢問受試者感受,但可能因過強的癢感導致無法完整回答,受試者出現機械性的求饒、大笑及哭喊,由於現有條件不便施加懲戒,故實驗繼續。根據現象推測

已達到癢感最大峰值,出現時刻位於9:24—9:32中,具體情況尚待分析。

上午9:36分,完成塗藥後第三次足部狀態的確認及記錄,此時測試者的足底仍呈明顯的潮紅色,腳趾不斷蜷曲、磋磨,腳底溫度與之前相仿,足底汗珠較多,有繩索束縛的趾肚附近出現紅潤。

根據前期研發結果,預估最大癢感峰值將維持9小時以上,由於實驗持續時間較長,且受試者一直呈哭喊、求饒及大笑狀態,無法進行正常交流,故為其強制佩戴口枷以減少噪音。除必要的監測、記錄及應急處置人員外,其餘實驗人員可先行離開,自上午9:40分起,每隔30分鐘進行一次足部狀態確認及記錄,每隔2小時向實驗對象無痛注射1ml安定劑,其餘請求均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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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18分,實驗對象出現第一次失禁現象,不予理睬,實驗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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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27分,觀察到實驗對象出現聲音減弱、掙扎力度不足等現象,推測為癢感過於劇烈導致的清醒劑藥效耗盡,對受試者及時補註2ml二型清醒劑(有效時長12h)後,上述情況得以緩解,實驗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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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51分,實驗對象出現第二次失禁現象,對比上次失禁量有所減少,屬正常現象,不予理睬,實驗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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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20:33分,觀察到實驗對象出現聲音減弱、掙扎力度下降等現象,推測為實驗藥物藥效減退,足底癢感逐步緩解,立即進行一次足底狀態確認,去除口枷,並實時觀察受試者狀態,推算藥效完全衰退所需時間。

晚20:37分,完成塗藥後第24次足部狀態的確認及記錄,受試者足底的異常潮紅有所減退,腳趾仍有蜷縮抽動,腳底溫度恢復正常,腳掌汗珠仍較多,有繩索束縛的趾肚附近紅腫略重。

晚20:52分,觀察到實驗對象已無明顯哭鬧、求饒等行為,僅有些許嗚咽聲,腳趾恢復自然狀況,推測藥效已完全消失,記錄時間後繼續觀察。

晚21:01分,完成最後一次足部狀態的確認及記錄後,將受試者轉交後勤部門進行清潔善後工作,由於實驗對象已無力正常行走,採用推床進行運輸,期間受試者出現明顯的恐懼,安撫無效,後順利移送至2號清潔間,實驗結束。

實驗結果及分析:

根據實驗記錄及受試者的狀態可知,4號γ型足底拷問用撓癢液烈度達到預期效果,經塗抹施用於腳底後約25分鐘開始產生癢感,初始癢感較弱灼燒感強,後癢感逐步加強,灼燒感減退,約35分鐘後癢感達到最大峰值,從起效到達到峰值時間極短,效果較好,最大癢感持續約11小時,藥效衰退到癢感消失約20分鐘,衰退速度快。

總體而言,該撓癢液在初步測試中表現優異,基本符合“烈度強、到達峰值快、持續時間長”的預期設計標準,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但其與其他撓癢工具的適配性仍待測試。

附:後續測試安排(受試者:迷迭香)

星期三 —— 4號γ型足底拷問用撓癢液烈度及有效時間初步測試(√)

星期四 —— T158新型全自動足底轉輪刷耐用性測試

星期五 ——

媚藥施用狀態下全包觸手服的可靠性測試

星期六 —— 全身清潔護理

星期天 —— 4號γ型足底拷問用撓癢液結合軟刷、挖耳勺、擼貓手套等道具的適配性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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