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次之後》
作者:你的旺仔牛奶
二十九次火車駛離站臺的那一刻,程風才真正覺得自己從家裡逃出來了。北方的十一月,天黑得早,亮得晚。他靠在下鋪的枕頭上,聽著鐵軌咣噹咣噹的節奏,車廂裡的空調嗡嗡響,像一隻冬眠前不肯安靜的蜂。窗外偶爾閃過一盞信號燈的紅光,又很快被黑夜吞沒。
他閉上眼。腦子裡還是出門前老婆那句“早點回來,別在外面瞎搞”。她說這話的時候沒看他,眼睛盯著手機。他嗯了一聲,拎著包就走了。
瞎搞。他心想,我倒是想。三年了。從結婚第二年開始,她就不讓碰了。
每次他小心翼翼提出來,她就皺眉,說“噁心”“有病”。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什麼病,只是偶爾在深夜刷到某些圖片時,會想起談戀愛那會兒她紅著臉讓他舔腳的樣子,然後就和老婆冷戰了一段時間,連房事都沒了興趣。這次出差,公司讓他去廣州開個會,三天。他主動說坐火車,硬臥就行。
領導還誇他節省。他沒說真正的原因——他只是想一個人待著,在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地方,哪怕什麼都不做,光是躺著聽聽鐵軌的聲音也好。火車晃了一下,加速了。上鋪躺著一個女孩。
程風放包的時候抬頭看了一眼——藍色羽絨服,鴨舌帽壓得很低,長髮散在枕頭上,臉看不清。但腳從床鋪邊緣自然伸出來,裹著肉色絲襪,腳趾圓鼓鼓的,腳心對著過道,隱約有一點溼痕。他多看了兩秒,然後移開目光。泡了一碗麵,端著路過上鋪時,他低頭聞了一口。
就一下。酸鹹的腳汗味混著尼龍絲襪的味道,直直衝進鼻腔。他手一抖,麵湯差點晃出來,趕緊走開,心跳得像擂鼓。回到鋪位坐下,腦子裡全是那一瞬間的味道。
他盯著上鋪床板,心想:不能再去了。但他不知道的是,上鋪的李娜也沒有睡著。她閉著眼,卻能感覺到下鋪那個男人的每一次動靜。他第一次路過的時候,鼻尖擦過她腳底的氣流,像一小股溫熱的風。
她渾身一緊——不是害怕,而是一種從未有過的、奇怪的興奮。李娜二十八歲,自己做點小生意,這次去廣州見一個供應商。她一個人跑慣了,獨來獨往,不覺得有什麼。但有一件事,她從來沒跟任何人講過。
她有一個網友,認識大半年了,從來沒見過面。那人說話客氣,慢慢熟了之後給她買過幾雙絲襪寄過來,她也穿著拍過照片發給他。那人每次都說“你腳真好看”“要是能親眼看到就好了”。她知道那人是戀足癖,但也不討厭——被人欣賞腳的感覺,其實挺奇妙的。
她有時候洗完澡,對著鏡子看自己的腳,肉嘟嘟的,腳掌圓潤飽滿,五個腳趾胖胖短短,趾甲蓋上塗著淺灰色的甲油,會想:如果被人真的舔會是什麼感覺?網上那個人只敢看,不敢提更多。她也暗示過一次,對方沒接茬,大概是膽小。這個念頭她從來沒跟任何現實裡的人講過。
太羞恥了。直到今天,火車上這個男人。他看起來老老實實的,像個跑通勤的上班族。他每次路過都會偷偷低頭,鼻翼翕動,那股熱氣打在她腳底,像一根羽毛輕輕撓。
她心跳加快,腳趾在絲襪裡不自覺蜷了一下。她想:他是不是……也喜歡這個?她從來沒有在現實裡被人舔過腳。但今天,這個陌生男人的鼻尖一次次擦過
她的腳心,她忽然想試試。
所以當他又一次端著空水杯假裝路過的時候,她故意把腳伸得更低了一點。
程風第二次路過的時候,發現她的腳伸得更低了。腳底正對著他的鋪位方向,腳趾在絲襪裡輕輕動了動,像無意,又像故意。他假裝低頭看手機,眼角餘光死死盯著那隻腳——圓鼓鼓的腳趾擠在一起,淺灰色的趾甲在絲襪下若隱若現,腳心那一片被汗浸得微微發亮。他把這些全部刻進腦子裡,然後去廁所,鎖上門,閉上眼睛,一隻手撐著牆壁,快速地釋放了自己。
出來的時候腿有點軟。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他找到了規律:每次他起身,她的腳就會從床鋪邊緣垂下來,垂直懸掛,腳底正對著過道。他聞完走開,她就收回去一點;他再回來,她又伸下來。
像一場沒有說好的雙人舞,他踏出一步,她就跟上一步。李娜在心裡數著他路過的次數。第三次的時候,她把腳伸得比之前都低,腳趾幾乎碰到他胸口。她感覺到他鼻尖的溫度,癢癢的,她咬著嘴唇忍住沒笑出聲。
第四次的時候,他的嘴唇好像不小心擦到了她的腳心——她腳趾猛地蜷起來,心裡像被什麼東西狠狠撞了一下。原來被人用嘴唇碰是這種感覺,比隔著屏幕看照片刺激一百倍。她想要更多。整個白天,火車搖搖晃晃,窗外的光線從灰白變成金黃,又從金黃變成暗藍。
他找了各種理由起來:去吸菸區抽菸、去接熱水、去餐車買零食、去車廂連接處假裝打電話。每一次路過,他都低頭深深吸氣。那股酸鹹的味道越來越熟悉,像某種成癮的藥。到第十七八次的時候,他已經不再找藉口了,就是直接起身,走過去,把臉埋向那隻垂直懸掛的腳底,然後回來躺下,等下一次衝動。
他數過,整整二十九次。車廂的燈熄了。只剩應急燈昏黃的光,照在過道上像一條暗淡的河。空調繼續嗡嗡響,其他乘客打呼的、翻身的、說夢話的,全都沉進深夜。
程風躺在下鋪,眼睛睜著。他翻來覆去,床板吱吱作響。最後他坐起來,光腳踩在冰涼的過道地面上,站起來。她的腳又伸出來了。
和白天一樣,垂直懸掛,腳底正對著他。他慢慢湊過去,鼻尖幾乎貼到絲襪腳心最軟的那塊地方。那股熟悉的酸鹹味湧上來,他閉上眼,深深吸氣。就在這時候,她忽然把腳往裡縮了一點,像要收進被子。
他心臟猛地一沉。完了。但他還沒來得及後退,上鋪傳來一個極輕極輕的聲音,清醒的,不帶任何睡意的氣音:“可以進來一點……別被發現了。”他腦子嗡的一聲。
李娜一直在等他。從第一次到最後一次,她都在等這一刻。她想過要不要主動開口,又怕嚇到他。但剛才他湊過來的時候,嘴唇的溫度透過絲襪傳過來,她渾身像過了電,再也忍不住了。
她睜開眼睛,看著昏暗燈光下那個男人微微發抖的輪廓,心裡忽然很確定:她想要這個。她有一個只敢看照片的網友,但從沒有人在現實裡真正碰過她的腳。今晚,她想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她沒有縮回去。
相反,她把腳底輕輕往下壓了壓,腳趾在絲襪裡主動蜷了一下,又鬆開,把那塊最軟的肉直接送到他嘴邊。程風沒有猶豫。他張開嘴,舌頭先隔著絲襪舔上那塊最軟的肉。“滋——”
一聲極輕的響,尼龍纖維被口水打溼,酸鹹汗味立刻灌滿口腔。
又滑又黏,他用力吸吮,把絲襪上的汗全捲進嘴裡,舌頭沿著足弓慢慢往上舔到腳趾根部。絲襪被口水浸得半透明,能隱約看見裡面粉嫩的皮膚和圓乎乎的腳趾肉。李娜呼吸明顯重了,但沒睜眼。她的另一隻腳也慢慢伸下來,搭在他肩膀上,像在說:繼續。
他膽子越來越大,雙手輕輕托住她腳踝,把腳往下拉了拉,繼續隔著絲襪舔腳趾縫。圓嫩的肉趾被他舌頭壓得變形,酸鹹味越來越濃。李娜的腳趾主動在他舌頭上夾了一下,又放鬆,像在回應。舔了五六分鐘,他顫抖著手指捏住絲襪腳尖,慢慢往下卷。
溼透的絲襪很滑,很容易就褪到腳踝,掛在上鋪邊。裸腳露出來了。五個肉肉圓嫩的腳趾沾滿汗珠,腳心白嫩發紅,溼熱一片。酸鹹味現在毫無阻擋。
他把臉徹底埋進去,先用嘴唇把腳心那塊最軟的肉整個含住,舌頭用力舔舐,把汗水一寸一寸卷乾淨。“滋滋”的聲音在安靜車廂裡清晰可聞。他一根一根把圓嫩腳趾含進嘴裡,舌頭在趾縫裡鑽來鑽去,把最隱秘的酸鹹汗味全部吸出來。腳趾肉太軟太嫩,含在嘴裡像吮吸果凍,他輕輕用牙齒刮過趾腹,又用舌尖在腳心打大圈,反覆舔了十幾遍。
李娜的腳主動在他臉上蹭了兩下,腳趾夾緊他的舌頭,像在催他更深。他把兩隻腳都抱下來,李娜主動把另一隻腳完全伸下來,腳底貼在他臉上。他輪流把腳底貼在自己臉上,用舌頭從左到右反覆掃,像要把最後一絲味道也舔得乾乾淨淨。舌頭在每根圓嫩腳趾間來回滑動,捲走趾縫裡最後的鹹溼,腳心被他舔得溼漉漉一片,只剩皮膚本來的淡淡甜香和亮晶晶的口水反光。
火車忽然晃了一下,她的腳底在他臉上重重蹭過,溼熱一片。她低低地哼了一聲,腳趾夾緊,又放鬆。反覆幾次,像某種暗號。她想:原來被舔是這種感覺。
癢的,麻的,熱熱的,像有一隻小動物在舔她的心尖。和網友發照片完全不一樣——這是真的,活的,帶著體溫和呼吸的。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允許一個陌生男人做這種事,也許是因為火車上的夜晚太長了,也許是因為她偷偷想過太多次了。總之她不後悔。
直到天邊微微發白,他才把臉抬起來。嘴唇發亮,下巴掛著什麼。李娜把腳慢慢縮回被子裡。她感覺到腳底溼溼的,絲襪已經被口水浸透,黏糊糊地貼在皮膚上,涼颼颼的。
她的心跳還在加快,像剛跑完八百米,怎麼都慢不下來。她蜷起腳趾,那股溼滑的觸感又湧上來,她咬著嘴唇,怕自己發出什麼聲音。她從被子裡探出頭,眼睛半睜著看了他一眼。嘴角彎了一下,很淺,但足夠清楚。
她沒說話。他也沒說話。天亮以後,一切恢復如常。程風起了床,去洗漱間刷牙洗臉,回來的時候李娜已經坐在過道的翻板椅上了。
她換了一雙乾淨的肉色絲襪,腳上穿著一雙白色帆布鞋,翹著二郎腿,低頭看手機,耳朵裡塞著耳機。他路過她身邊的時候,她沒有抬頭,就像他只是一個普通的陌生人。他坐到自己的下鋪,整理行李,把充電線拔下來纏好,塞進揹包。兩人之間隔了不到兩米,但誰也沒看誰。
車廂裡的人開始多了起來,賣早餐的小推車從
過道推過,喊“讓一讓嘞”。李娜側身讓了一下,目光掃過程風的鋪位,又很快移開,像風吹過水麵,不留痕跡。中午十一點多,火車晚點了半小時,終於駛進廣州站。程風揹著包下了車,隨著人流往出站口走。
李娜在他後面十幾步遠的位置,拖著行李箱,跟著指示牌往地鐵站方向走。兩個人被人群衝散了。程風出了站,在火車站廣場上站了一會兒。廣州的十一月不像北方,陽光還是暖的,空氣裡有一股潮溼的甜味。
他掏出手機,打開地圖,找自己訂的酒店——離這裡三站地鐵,不算遠。他沒急著去坐車,先拐進路邊一家便利店,想買瓶水。門上的風鈴響了一聲。他彎腰從冰櫃裡拿了一瓶礦泉水,轉身去櫃檯。
就在這時候,門又響了,一個人走進來。藍色衛衣,牛仔褲,鴨舌帽壓得很低。她手裡拿著一個麵包和一瓶果汁,走到櫃檯前,把東西放下。兩個人同時抬頭。
她愣了一下。他也愣了一下。“……是你?”李娜先開口,聲音裡帶著一點意外,但嘴角已經在往上彎了。
程風喉結滾動了一下。“嗯……好巧。”收銀員掃了碼,兩個人各自付了錢,一起走出便利店。陽光照在臉上,都有點晃眼。
他們站在便利店門口,中間隔了半步的距離。“你住哪?”李娜問。“還沒去酒店,正要去。
”程風說,“你呢?”“我也剛出站,先買個東西吃。”她低頭看了看手裡的麵包,又抬頭看他,“你……吃飯了嗎?”“還沒。
”她沉默了兩秒,然後說:“那邊有個快餐店,要不……一起吃?”程風看著她。她的眼睛在鴨舌帽的陰影下亮亮的,嘴角那個弧度他昨晚見過。“好。
”他說。兩個人並排走過廣場,誰都沒再提火車上的事。但走在她身邊的程風注意到,她今天換了一雙帆布鞋,白色,很乾淨。她的步伐不快,鞋帶系得鬆鬆的。
他不知道的是,走在他身邊的李娜,腳底還殘留著昨夜絲襪被浸透後涼颼颼的記憶。她走路的時候,腳趾在鞋子裡無意識地蜷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