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十一、 遺簪墜履 第五年八月
作者:gwwgww
劉捕頭閒坐室中胡床之上,手把薇薇絕命時所著之乳白高底皮履,反覆盤玩。此物自入手,不知凡幾為劉所賞玩矣。
此履自入郡中後生市肆以來,唯遭鄒氏與劉捕頭之手觸。鄒氏未嘗親著其足:於市肆試穿者,乃他履也;其於文物閣行竊之際,亦不過手執此履,按印於地耳。自劉於棄屍之所,從薇薇蓮足褪下此履,便再未假手他人:會審之時及鞫問高生之際,皆劉親為呈驗;及至歸檔,亦乃劉自送入證物庫中封存。
薇薇著此履,乃逢害之日辰時初刻,由鄒氏相請而勉披之。午間歇於客舍,嘗褫去逾一個時辰;薄暮歸家,亦曾脫卻半個時辰;終至戌時初刻,為高生抱入臥榻之前,其足上所著,皆此履也。遭高生採折凌虐並見害之後,復是此履相伴芳魂。細較之,其生前著此履三個半時辰,歿後著五個半時辰;其中生前所著之時,與劉令廖忤作所行勘驗之果,錙銖不爽。終了,於陳屍之所,為劉自其足上褫去。赤足之薇薇,於冰冷徹骨之驗屍房僵臥三日三夜,其纖纖玉足,得無受寒凍之苦乎?
薇薇在生之日,著此高底皮履步於戶外之路,不過四里,歷時一刻又小半:自客舍至醫館一里,行約半炷香;自醫館至其家一里半,行約一刻差一分;自家至高生宅一里有奇,行約小半刻;凡此三段遊蹤。其生前著此履之餘時,皆處幽室,或坐或立:於客舍三個時辰、醫館兩分、高宅一刻。故此嶄新之高履,幾無絲毫磨損。
此高底皮履作為證物,羈留公門一載,按律當毀,劉遂私留而密藏之。迄今,此履造就已滿五載,然光潔如新。劉握諸掌中,暗忖:一絕代佳人著此豔履赴死,此履竟使之蒙竊賊之汙名;此姝再無著履而行之日,縱為其納履,亦不過僵臥其處,任人盡覽鞋底而已。薇薇之一雙仙足,恍若烙於劉之靈臺,歷年不散。其足嬌嫩滑膩,靈秀蘊香,冰肌雪膚,晶瑩無瑕;纖薄修長,如削如塑,希臘足型,尖俏輕薄;十趾修長,足背穹隆,足弓高翹,足心空明;綿軟若無骨,潤澤如凝脂,誠乃天作之尤物。劉情難自禁,復就掌中之履貪嗅。斯人已逝,幽香猶存,縱令徒留殘息於此履,亦足醉人。
實則,薇薇之雙足未嘗裸接此高底皮履,蓋當時其玉足恆裹於連袴薄襪之中。其襪淺膚如雪、薄如蟬翼、隱如無形,自腰至趾,通體無痕。其質極薄極透,縱薇薇左股後細微之針竅,亦能隔襪歷歷可見。此襪伴薇薇之時,更長於那雙高底皮履。尋常閨閣,貼身之物本乃日日更易,然因遇害之前夕宿於鄒氏宅中,故薇薇於被害前日晨起,新啟此襪著之,當日自辰時半至酉時半,除午歇一個時辰,計著三個半時辰;至被害之日,生前自辰時半至戌時半,除午歇一個時辰,計著四個半時辰;殞命之次日,裹屍六個時辰;及至公門驗屍榻上,覆被劉褻弄一個半時辰。以此計之,生前著八個時辰,歿後著七個半時辰,此連袴薄襪凡裹其體四五日之久,計十五個半時辰也。同理,其生前著襪八個時辰之數,亦得勘驗之果所證而暗合。薇薇歿後,除其檀郎外,其著此原味薄襪之玉足,僅為劉一人親手相觸:於案發之地,廖、唐、張諸人皆著護手之套,唯劉未著套而直褪女屍腳上
之履,那拾糞老丈僅觸其胸,餘人皆未近芳軀,末了廖於當場剝下此襪,封入錦囊交劉收管。四載前公署清舊物,劉亦將此襪私留。與其同充劉氏秘玩者,尚有薇薇之深灰百褶短裳、素白長袖羅衣、同款素帶兜肚與內褻。恍若沾染仙家幻術,薇薇著過之此套絲襪與高履,長留其薔薇之足香,清雅不散。而餘下衣物,縱是貼身小衣,皆無此等神異。故此套襪履,遂成劉之珍藏中極品之尤物。
每念及當年案情,劉常暗揣:是夕薇薇出閣,末次將此乳白高底皮履納入著襪雙足之時,得無冥感乎?可知己之高履薄襪將遭心許之人幾度脫穿;己之芳軀將委於心上人棄屍之所近旁之素帛上;眾目睽睽之下,遭褫去短裳羅衣,覆被陌路男子把住銷魂之著襪玉足而褪去高履,更遭陌路老嫗剝下那通體無痕之淺膚薄襪,終至赤條條未著寸縷乎?
據劉所考,與薇薇遺蛻相涉之羅襪凡四,皆通體無痕;高底皮履凡三,皆細跟之制:
其一、極薄淺膚色連袴襪與九分高乳白高跟皮履:皆全新,生死皆著;生前,薄襪於自家、客舍、鄒宅、客舍、醫館、自家、高宅皆著,首日自穿自脫,次日自穿而由高生褪去;皮履於客舍、醫館、自家、高宅皆著,兩次自穿自脫,末次自穿而由高生褪去;歿後,薄襪於高宅、柳樹灣、驗屍房皆著,首由高生著上而廖忤作剝下,次由劉著上覆褪下;皮履於高宅、柳樹灣皆著,高生著上而劉褪下;終皆落入劉之囊中;
其二、微厚灰暗半透連袴襪與八分高黑麵紅底皮履:薄襪全新,唯喪儀之日著之;皮履生死皆著,生前唯於客舍著之以配製衣,自穿自脫;歿後皆於喪儀上著之以配製衣,芊芊著上覆褪下;同製衣被鄒氏斂去,次日落入章囊中;
其三、極薄淺膚色連袴襪與十分高銀色高跟涼履:薄襪全新,與初款同制,唯喪儀之日著之;皮履生死皆著,生前唯於被害前旬日之定親宴上著之以配羅裙,自穿自脫;歿後皆於喪儀上著之以配羅裙,芊芊著上覆褪下;終留於顧府;
其四、微薄素白絲光長及大腿之羅襪:全新,唯喪儀之日著之以配花燭嫁衣,芊芊為之著上;次日隨芳軀被周生盜去。
癖嗜芳骸、溺愛玉足、痴戀羅襪、鍾情香履,劉所以結此諸般痴癖,皆因薇薇而起。誠如周生一般,“顧氏薇薇之著襪玉足與高底香履”,遂成劉銷魂動情之濫觴。自案發之日,於棄屍之地,從薇薇著襪之雙足褪下高履,初觸其一對玉足始,其此生便與昔日迥異。追念並苦尋薇薇之遺蛻,幾成其畢生之指歸。其心神亦盡為那著襪踏履之雙足所奪,譬如眼下,其正生出如是之痴想。
蓋於痴戀豔屍之情中,方寸之“虛空”,實乃要緊之樞機。
薄襪與高履,恆為觀者所期,冀可現於絕色豔屍之身。世間衣袂,無有如羅襪般緊貼冰肌者。試想,一雙玲瓏玉足與修長粉腿,見裹於一雙連袴薄襪之中,幾若盡遭束縛。然於足尖之微處,上翹之巨趾與下蜷之餘四趾間,反生出幾處渾然幽閉之虛空:觀乎足背一側,乃四道狹長趾縫之虛空。此等虛空,參差不齊,姿態各異。每道隙縫之外緣,皆被薄襪勒出向內之新月形跡;若合而觀之,五趾則勾勒出一抹向外之曼妙弧影;若觀足底一端,則生出一頂
如倒“丫”之字、底若平湖之虛空。其底之平,未嘗泯滅五趾玲瓏起伏之致;反之,光影交弄其間,明暗掩映,益顯其曲線變幻之魅;此外,若夫微乏彈力之羅襪,於足踝、足弓之處,乃至膕窩之背,亦能生此等幽閉之虛空。此等方寸之虛空,足可視作對薄襪強束之微弱抗拒。雖形微勢弱,然宛若疾風中搖曳之殘燭,愈能動人心魄,愈添楚楚惹憐之風致。
薄襪本無定形,徒借股足之支撐,以就其包裹勾勒之功,然猶兀傲固執,生出己之幽閉虛空;與之相較者,高底皮履則自具定格,甚或令雙足曲就其形,生生將一雙纖柔玉足,拗出曼妙之足弓。又且,高履憑己力所定之虛空,亦正護持薄襪所生之虛空:試納著襪之玉足於高履之中,其足尖前之弧影與足底之平面,皆與高履內之虛空嚴絲合縫。此舉無疑固護彼等柔弱之虛空,且益增其幽閉之極也。
此不過薄襪與高履之微例耳。若乃將一具盛飾之豔屍,斂入逼仄之棺木匱中,此等幽深之感,洵為痴戀芳骸與方寸虛空之玄妙契合,作一絕佳之註腳也。
絕色佳人,每與精巧香履相伴而生。劉因憶及近來所發之一案。
湖中畫舫之管事,破曉前起視,見所司之一舟泛于波心,杳無人跡。夏令之時,此等事本屬尋常。多有幽期密約之男女,夜半盪舟湖心,以為歡謔。若近前視之,多半乃男女相擁而眠耳!管事遂躍入一扁舟,蕩槳而出。緣其慣熟此道,轉瞬即近彼舟。
然觀之,事似非同尋常。舟中闃無人影。不僅如是,更有兩雙履沓脫撇舟上,其一乃男子當差之革履,其一則為女子之涼鞵。管事深諳其理,知二人斷非為泅水而盪舟至此也。
殉情——此乃其充管事以來,破題兒頭遭所遇。其令客舟存其舊狀,遂執槳急回岸頭,奔赴公署告首。
半個時辰後,果從水中撈起一男一女兩具遺骸。緣疑其為殉情,故唯劉、廖二公親赴。及至其地,抬眼便見湖畔白帛之下,覆掩兩具水溺之屍。
劉揭其白帛,露中年男子與少艾女子之容顏。男子年逾不惑,作書辦吏員之貌,上下皆著泰西之服。
女方似為其署下從屬之粉黛。年方二十四五,生得冰姿玉骨,體態嫵媚,豔絕人寰。溼重之長髮連同羅裙緊貼香肌,盡顯婀娜曼妙之段。雖雙眸緊閉,然狀若春眠,栩栩如生。櫻唇點以猩紅之脂,十指染以桃紅之丹,雙足未著履,玉趾之上亦染同色之丹紅。觀此脂粉,皆乃靡費之上品,縱溺於深淵亦未有稍褪。佳人臨死前必經盛飾,想是欲求來生亦作一高雅之淑媛也。
“人死萬事空,”廖搖首嘆曰,“此等背倫之孽緣,正主復是誰家子?”
“且慢妄斷。”劉曰。
“哦?”
“請視死者之腕。”
男子之右腕,系以紅布之索,其索去腕六寸許之處,若被生生扯斷之狀。
女方之右腕,亦系同制之布索。
“彼二人必是兩手相縛,同赴清波也。”
“然則,二人皆縛於右腕,得無怪乎?”劉曰,“按理,當左右相連方是。”
“此言有理。”廖暗自揣度,頷首曰,“然萬一偶有此等乖謬之舉乎!”
“或有此理,然終令我心下狐疑……”劉蹙眉長嘆。
尤稱奇者,約莫兩刻時分之後,復有一具女屍浮於水面,去方才之地不過三丈之遙。
“少艾女子
,與適才那位年歲相仿!”廖曰。
“衣著卻異。”
聞此言方察,適才那女屍所著乃極奢華之服,此女則衣粗鄙之舊式泰西長裙。
縱除卻水浸之跡,觀之亦顯陳朽不堪。
“同一日內,竟復有自盡之屍浮起……”廖搖首唏噓。
“非自盡也。”劉曰。
“哦?”
“其乃殉情而死。”
“何出此言?其非形單影隻乎?”
“且視其腕。”
廖複審此女屍,不禁疑己之目。
見此女左腕之上,赫然繫著與那對殉情雙屍分毫不差之紅布索。
此案由是益顯波譎雲詭,本疑作尋常殉情之案,今竟變幻如斯。劉遂急召張、唐二吏齊至,細勘其地。劉、廖二人復詢管事以首尾。忽而憶及——香履!此乃破案之關竅也。
廖忽問:“君知泰西‘灰娘子’之異聞乎?”
“咦?”劉反詰,“然也,欲令群芳試著那水晶之鞵……”
“異者,此非水晶之鞵,且試履之人,皆九泉之鬼也。”廖曰。
然客舟不知何時已隨波漂至岸側,舟中唯見男子之革履。遍尋周遭,杳無女履之蹤。最要緊之女鞵,竟不翼而飛。
此皆適才輕慢此案之失也。劉等無奈,唯有向周遭鄉里一一盤問查訪。
“歉甚。”步上前來者,乃適才受盤問之少女也。
“尋吾何事?”
“實則……”少女扭怩良久,終若鐵心一般,呈上一物曰:“此物!”
乃將一雙女式涼鞵奉於劉之前。
“此乃……”
“舟中之物也。”
“然則適才——”
“妾本欲私匿之。”
“咦?”
“此乃極奢麗之佳品!較妾之所著,不知貴重凡幾。妾試納之,正中款模。”
“由是爾欲據為己有——”
“說來厚顏,確係此意。”
“痴兒。”劉苦笑,“何故復欲還之?”
“後聞此乃殉情者之遺物,心生畏惡!懼其化作厲鬼,尋索此履也。”
身為當世之人,竟拘泥鬼神之說。
“無論若何,多勞。”劉曰。
旋即,劉便效泰西試水晶履之故智,為二位身化異物之佳人試納此香履。孰料奇事陡生,此履於二女之足,皆不相合。
直至入夜,三人之驗屍文書方才勘定,蓋因一時剖驗三尸,甚費周折。三人皆溺水而亡。然尤可異者,二女乃於寅正時分氣絕,而男子則隕命於半個時辰之後。自此觀之,二女當是同赴幽冥;然與男子同溺之佳人,其幽秘之處竟驗得此男子之遺精,據此論之,此一男一女又似同死者;另一女子歿前亦曾有云雨之歡,然未見男子遺液,想是用了避子之套囊。
越三日,三人之名籍身世皆已查明。男子乃一落拓商賈,近來家道中落,貲財散盡,極具尋短之念。幾同時見獲之佳麗,乃一商行中之司事。其家資鉅富,尊翁為一大商賈之東家,其本人亦於分支商肆當差。另一少艾雖則年輕,竟已為人婦。其夫甚是薄情悖理,公署傳音於他,彼竟拒不斂屍,妄言隨野漢子殉情之婦非其妻室,更口出狂言,令公門作行囊小包寄還即可。此二姝似全無自盡之理。三人素昧平生,至少未有交接之佐證。那雙香履之淵源亦已查明,乃左近一酒肆客官之物,於案發當日之清晨失竊。
此誠一樁奇詭之案,幾度陷入迷局,若非廖神思百轉,出奇設想,恐成懸案。而終局之相,出人意表,正與廖所料無二。
那男子確係尋短見,其至湖畔之際,
忽見那巨賈千金溺亡之屍。彼佳人歿才兩刻時分,芳骸便漂至岸側。男見其腕系紅索,遂生奇想。其一生潦倒,末路唯有一死,然覺孤魂赴泉過於淒涼,遂欲造作與佳人同殉之象,期不為世人輕賤。此乃鬚眉之虛榮也。斯時一絕色陳於前,雖已氣散香消,賊男竟行禽獸之事,淫汙豔屍,於佳人體內遺下穢物。乃先隱匿芳軀,趨近酒肆竊一昂貴香履,繼解其腕上紅索,中分為二,復繫於二人之腕,抱其登舟,蕩至湖心。留雙履於舟,便抱女屍投于波心,以偽作殉情之局。
此男做夢亦未料及,此佳人非獨赴黃泉,乃真殉情也。更無人料及者,同殉情者竟亦為紅妝。蓋二姝乃磨鏡之好,正緣於此,兩情方如此隱秘。二姝臨終極盡繾綣,交媾歡罷,遂以布索相結,同投清波以殉其情。孰料同心之索中絕,富家千金先浮於岸。悲夫,其生前未嘗歷男女之事,初承狂雨,竟在絕命之後遭此淫屍之辱,然黃泉幽眇,己亦毫無知覺矣。二女之芳履未獲,或系著履投水,失落湖心;或褪於岸側,遭人拾去;然此等枝節,皆已無關宏旨。
“紅妝同殉,亦堪稱曠世之戀也。”此乃廖於此段曲折離奇若志怪稗史之案,末了之一聲長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