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掌鎮三江》歷史時間線
作者:香草美人
《雪月劍》編纂錄之一(並序):《玉掌鎮三江》歷史時間線
作者:香草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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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掌鎮三江》,作者是谷底的psw2697。這位作者是自近古時代以來活躍的刑虐文泰斗,追其自述,出自中層寒門,少時即以紙筆為著,在小圈之前,亦早多有英烈文傳世。其入論壇以後,著作頗多,吾香草美人已盡皆整理,統稿揚名傳之。中有此《玉掌鎮三江》一集,扛鼎之作也,最見真章。
故吾替錯字、換別詞、改病句、修異段,前後釐整。當實而言,真乃無一段不改、無一句不錯、無一詞不斟、無一字不磨。
又見通篇蔓延,或時間、地點,或人物、場景,矛盾屢次者不可勝數;數十字以內,前稱此名而後呼彼字、先在彼歲而又變此齡者,只有瞠目結舌。若延至數千、萬字單章,更見時序混亂、人地零落,讀之飄然不知所在、不識思緒。吾不得一一斧正,皆字字雕蟲矣,而整篇勾連牽扯,圓一字而動全身也。
因是閒作,故此小說亦不見於文學。大凡血肉配角,事自有之,然皆視之工具,不能得善。因而讀之屢窮,亦為乏味。又採自史記,以小說之意,真知主旨,並欠通透也。吾亦修著補之。
後見子虛、烏有二先生,攜亡是公,赴東魯以訪孔梅溪者,過吾廬。下小女胡荽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
吾曰:吾聞太史公曰:“餘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谿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辯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豪釐,差以千里’ 。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 。
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胡荽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
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而太史公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故其言之:
“餘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採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襃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餘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
則是美人所論,欲以何明?
香草美人答曰:吾聞之,新沐者必彈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丈夫處世之理,縱為言之,爾亦不得聞也;布衣處世之理,縱為示之,爾亦不得見也。既明在春秋之道,何不一覽而解其意,豈浮於問之?異矣!
遂成首回之言:統論全系諸文,增編整排,筆削刪改,參差點綴,終承順一捋,合結一味也。
於是論次其文,而字詞繁重、經緯牽連,未免累逾自著百章也。七月而香草美人遭末伏肅金之禍也,乃喟然而嘆曰:“是餘之罪也夫!是餘之罪也夫!久疾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戹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於是補之論文,卒敘述時間線以來,至於添著麟止,自此序始。
《玉掌鎮三江》,在《雪月劍》的第一章也說明過了,這是女主角李雪的名號,換言之就是非常經典的以人名為作品題目。但是注意,在論壇原貼,《玉掌鎮三江》當中,包含的內容是《玉掌鎮三江》這部以人名為題目的小說,加上同一個世界觀下,另外一些屬於同類小說的外傳內容。
其實因為原作者的水平限制,諸如番外、外傳和前傳這樣的詞彙,用的不是很明晰,就像本作的基調一樣,亂糟糟的不成樣子。
所以在這裡,我們有必要先把這些基礎的東西定一個共識,這樣才能方便我們解決問題。
注意,從這裡開始,還有這個系列應該都是劇透的。
真正的,《玉掌鎮三江》這部小說,指的是從李雪與李大富商議上官明月的事情開始到雪侍解決大結局為止,我們把它稱為正文部分、“李雪篇”。對應的是《雪月劍》從第五十章開始,一直到九十幾章。
注意這裡,因為最後我還得再新寫一個符合氣質的真正的大結局,所以不是到一百章。其實按強迫症來說,從五十一章開始多好,完美。而且從現在的分章篇幅來看,前五十章的字數是應當多於後五十章不少的,我再補個結局,也沒必要補上好幾萬吧,最多二三萬就頂了天了。
但是分章這個東西,你就分吧,一分一個不吱聲。數著字數一點兒一點兒的摳,一點兒一點兒的
勻……主要是短的一些章節你湊到一起還好湊,那實在沒辦法,這一節骨就是這麼些,只有這麼湊;但是到了長的上萬的章節,你再拆開,情節上你怎麼能拆得動呢?還得打補丁。
章回體,尤其是高標準、嚴要求下的章回體,正是高標準、嚴要求了,你才能見到這種體例的魅力所在。
《三國志通俗演義》如果沒有毛綸父子的刪改(順便評點)成《三國演義》,你回去看最早的也是最接近羅貫中原著的嘉靖壬午本,情節上變動很大,跟你的概念中的三國演義是不同的且差勁的另一種味道——當然這個不是絕對的,對於大眾審美來說是這樣的。
本來《三國演義》就是排四大名著當中水分相對最高的一個,如果沒有毛綸和毛宗崗的話,四大名著這個概念估計後代書商們拼盡全力也形不成、火不了了。
毛本三國,不僅有增刪,還整頓回目,修正文辭,改換詩文。與原著比較,尊劉抑曹的正統觀念和天命思想明顯加強,在表現技巧、文字修飾方面也有提高。說畫龍點睛肯定高了,合適的形容應該是羅貫中畫完了以後,毛綸和毛宗崗給上了顏色。
當然編纂《雪月劍》成為一本章回體的經典小說的過程還是更大的手術,因為除了《玉掌鎮三江》這一部獨立小說以外,還要重新整合進去同世界觀相關衍生的外傳們。當然還有最最離譜的替錯字、換別詞、改病句、修異段,光九牛一毛的一個“的地得”問題就足夠讓你沉默了。然後還要重新寫一份時間線、地圖和人物關係網,把整篇前後關聯的各自邏輯全都檢修了一遍,至少三分之二的是要改的;而且改一處,一千里之外的前頭和十萬字之外的後頭還得跟著改。
那麼同在《玉掌鎮三江》帖子當中的外傳還有哪些呢?
第一個就是北野櫻外傳。北野櫻外傳的內容有三個部分,或者說兩個主要部分加一個番外部分。兩個主要部分就是北野櫻外傳的主體部分,從靳縣開始,到蠻荒結束。前半部分是北野櫻與林洛嫣在靳縣的故事,經典的女俠行俠仗義反被小人栽贓陷害,到養鬼秘術神力,北野櫻揹著林洛嫣走向蠻荒為止。後半部分是因為靳縣的事兒,兩邊高手決戰,北野櫻主動獻身,清軍這邊貪婪養鬼之術,北野櫻糾結在保護世界上;到貪心不足蛇吞象最後一波三折北野一方拼盡一切終於解決,最後北野櫻重新整合蠻荒為止。第三個部分,相當於番外了,是遂寧縣唐晚雪三女的故事。我們稱之為“北野櫻篇”,其中最後遂寧縣的部分拿出來的時候,雖然只是一個短篇,我們也單獨稱之為“唐晚雪篇”。
再一個就是陳文賢篇,外傳的外傳了。從妹妹陳玉賢被貪色小人陷害開始,跌宕起伏、波瀾壯闊,最後一共湊了七女,結局又盪開補充世界觀,埋了另外沈國公和武林的暗線,然後是幕後黑手太子奕緯。這段故事其實就是《玉掌鎮三江》故事之前太子組織的眾多實驗與預演當中的一個代表故事,《玉掌鎮三江》以外,清朝這麼大,其中另一條線。另外,私以為這是最能集中最具代表的一部單篇,水準相對最高。作者本來就這麼標註,我們也這麼稱呼,為“陳文賢篇”。
然後還有一個上官明月的前傳,其實就是《玉掌鎮三江》的開頭的背景,
一個月之前開始的上官明月被捉的故事。把它加入《玉掌鎮三江》當中也行,就是主角視角有所變化。我們稱之為“上官明月篇”。
當然最後還有《玉掌鎮三江》“大結局”之後,尾聲的內容,交待了幾位配角之後的故事,都是小短篇。這個好說,最後這就像《水滸傳》大聚義之後,兩贏童貫、三敗高俅、受招安、徵遼、徵田虎、徵王慶、徵方臘(注意正版《水滸傳》是刪掉了田虎和王慶的)——都完了以後,交待剩下的梁山好漢的結局。所以前邊我也說了,最後還得補一個真正的大結局,這就是整個世界觀下全部的故事都整合到一起之後,最後的歸納的大結局。就像是《宋公明神聚蓼兒窪 徽宗帝夢遊梁山泊》,和《甄士隱詳說太虛情賈雨村歸結紅樓夢》。
這裡,特別要注意,雖然《玉掌鎮三江》正文部分,也就是李雪篇,是“玉掌鎮三江”這個題目對應的單獨的一部小說作品,但是其中人物情節相當複雜,李雪只是最主要的一個代表,而且其中也包含一些分支線索、番外篇章。但是由於我們的整篇邏輯是按照時間線來的,所以這些分叉還是仍然在李雪篇當中,照常整理就好,不需要額外考慮。
那麼要整合統稿,我們現在已經給全部的全部的所有的所有的內容都明確界定好了,那麼終於要開始整理時間線了。
我們以李雪篇,正文部分《玉掌鎮三江》為相對基準來看。那麼,上官明月篇直接就接在開頭,時間上只差了一個月,這是根據《玉掌鎮三江》開頭就說明的“已經月餘”而做出的判斷。且這裡判斷為月餘的話,可以符合上官明月篇內容的相關邏輯,故此我們可以採用這個開頭就說明的設定;後續內容當中,關於這個設定又出現了“半月”等說法,改月餘為“半月”其實也勉強也能符合邏輯,但是我們還是堅持開頭提出“月餘”吧。所以就要把後續所有的與“月餘”相沖突的bug改掉。但是改掉之外,還要留一下心思,因為“月餘”還有一個壓縮到“半月”的空間,當後續的刪改過程中見到季節對應與月份變化的bug,就可以選擇把全部的都統一由“月餘”再改成“半月”,時間上就能爭一些緩衝,幫助重新調整時間線的架構,繼續往合理上去圓。
怎麼還有季節與月份的變化呢?廢話!那當然有了!你就是無數大千世界不知道是球的是平的,可能比地球大了幾萬倍,人口數不過來多少多少萬萬億億的玄幻世界,那也是太陽、月亮,一天十二時辰、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春夏秋冬逢年過節。更何況以現實為背景,添了兩樣私設的“三江世界”呢?
你看一眼題目吧,《玉掌鎮三江》跟歷史都找到位置。
在上官明月篇當中,提到了“夏風”,說明這個李雪篇《玉掌鎮三江》月餘之前就到了夏天了。而後,按照時間線的而後,而不是作者創作順序的而後,在李雪篇當中的南陽部分有提到“正是夏日最熱的時候”,夏日最熱的時候毫無疑問是三伏天,反正至少此時也是夏天的最後一個月了。那麼時間線邏輯大體成立,我們現在先設定,當年四月發生上官明月篇,當年五月開始李雪篇,延俄到六月到了南陽部分,再一直往後。
注意,這裡,包括以後,
出現月份都是農曆的月份。這並不是因為當時是用農曆的,這只是一個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農曆用起來方便,光說月份,就已經能夠給你附帶足夠多且足夠準確的相關信息了。一說正月,不用問,正月初一就是大年初一,正月十五就是元宵節。
對比一下,我說這件事發生在公曆的二月初,那麼你知道這一年的大年初一是在二月幾號還是二月十幾號,還是乾脆是一月份?我告訴你這件事發生在公曆的二月初,那麼照今年,2026年2月17日是大年初一、春節,那麼這件事就是在年前,甚至是二十三、二十四的小年前發生的;但是按照去年,2025年1月29日是大年初一、春節,那麼這件事就是在年後,而且多半是初五、初八開業之前發生的。用公曆月份,那就是一團漿糊啊。
用農曆月份,井井有條,且給你附帶足夠多且足夠準確的相關信息。
正、二、三為春,四、五、六為夏,七、八、九為秋,十、冬、臘為冬。
——當然,這是大體上如此啊,季節並不是按照月份劃分的,只是用著方便,又有充分的文化內涵。
一說“正月”,你就知道,“正月裡來是新春,大年初一頭一天”,這是從大年初一開始的第一個月,為春季首月,孟春。又叫:端月、柳月、元春、陬月、初月、嘉月、新月、開歲、首陽、寅月、太簇、歲始、肇春、初陽……裡頭有個元宵節,梁山好漢特別喜歡在這個時候攻打大名府、夜鬧東京城。
一說“二月”,你就知道,“草長鶯飛二月天,拂堤楊柳醉春煙”,“二月二,龍抬頭”,這是一年的第二個月,亦為春季的第二個月,仲春。又叫杏月、如月、卯月、麗月、花朝、夾鍾、酣月、令月、仲陽、殷春、竹秋、大壯、花月、仲月……裡頭有“堆”花朝節,是中國漢族的傳統節日,旨在紀念百花生日,由於地域氣候等差異,在每年農曆二月初二、二月十二、二月十五或二月二十五不等。林黛玉的生日就是二月十二花朝節。
一說“三月”,你就知道,“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陽春三月”,這是一年的第三個月,為春季的最後一個月,季春。又叫:桃月、辰月、蠶月、桐月、雩月、禊月、嘉月、鶯月、桃浪、春杪、餘春、末春、殿春、姑洗、寎月、暮春……裡頭有一個上巳節,源於春秋時期,是古代舉行“祓禊”的重要節日,兼職相傳這天是中華人文始祖軒轅黃帝的誕辰,“三月三,生軒轅”。《蘭亭集序》自己明確記載“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正是農曆三月三日。
一說“四月”,你就知道——這個你是真應該知道,“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這是一年的第四個月,為夏季首月,孟夏。又叫槐月、麥月、梅月、清和月、余月、巳月、建巳、中呂、仲呂、陰月、乏月、正陽、朱明、純陽、維夏、槐夏、夏首、新夏、乾月、除月……我們之前已經假設了基準,就在四月上旬的某一天,海外留學歸來的上官明月前往黑虎幫收租,誤中奸計,被打腳心、打屁股、拶指、壓槓,屈打成招、下獄為奴。索引派的紅學家們大力讚揚:你看!我就說《紅樓夢》是講明清易代、反清復明的事兒吧!就連《
玉掌鎮三江》前引的上官明月篇,也是從“朱明”這個月開始發生的故事,那麼《紅樓夢》焉能不是《朱樓夢》呢?
其實為什麼要寫這麼多,因為文字這個東西就是這樣的。你想要寫出好的小說作品,奈何取之盡錙銖,而用之如泥沙呢?必須要有源頭活水的積累打底,積累積累,日積月累。我在這裡隨便列了這點兒東西,有文化、有內涵,而且又好用,讀者讀起來又能事半功倍,這些你為什麼不積累呢?
所以《玉掌鎮三江》的時間線非常明確,當年四月發生上官明月篇,當年五月開始李雪篇,延俄到六月到了南陽部分,再一直往後直到大結局為止。現在,李雪篇的內容,太多太多的不符合於這條最明顯最合理也是一開始就設定好了的時間線的bug,就要再一一修正,不惜修改部分文章內容。
那麼,李雪篇和上官明月篇之外的內容呢?
難以確定的就是北野櫻篇和陳文賢篇的問題。
這兩篇其實好理解,北野櫻篇是北野櫻更早更早認識李雪之前的故事;陳文賢篇是在主線李雪篇之前另一分支的故事。但是我們既然要把這個世界觀的全部內容都統率起來,就必須要把背後這一條完整的宏觀脈絡都整理清楚。
李雪篇、北野櫻篇和陳文賢篇,唯一能聯繫起來的直接交集位於北野櫻篇的番外那一小章。
話說在遂寧縣,發生了唐晚雪三女的故事,故事當中出場了一位客串角色,是陳文賢篇的七女之一,陳文賢的妹妹陳玉賢。在遂寧縣的故事的時候,已經是陳文賢正式行走於江湖成為劫富濟貧的江洋大盜,而陳玉賢與心上人喜結連理安穩隱居,顯然是陳文賢篇的幾個月至幾年以後。而最後唐晚雪故事的解決,則是重整蠻荒之後的北野櫻繼續行走於江湖,出面解決的,顯然是北野櫻篇主線的幾個月至幾年以後。
——這裡的幾個月至幾年是合理的、符合邏輯的區間,具體取多少,就要看與李雪篇的關聯以及季節月份的限制,而在這個區間自由選取了。
在北野櫻解決了以後,李雪出場,發生了最令人無語的一場肉搏。然後勝者李雪講北野櫻收為了侍劍,請她參與到劍閣更專業更全面的維護江湖秩序與行俠仗義當中。後來,在李雪篇當中,有提及“三年前李雪和北野賭鬥”,確定了這個時間點的相對位置。所以現在,可以進一步推論,北野櫻篇與陳文賢篇是在李雪篇之前三年加幾個月至幾年發生的。
然而這裡這樣就有有bug了!
又是《玉掌鎮三江》系列最無語的根源性的bug。
在李雪篇當中,非常明確,李雪的年齡是十六歲——這個設定是整個故事的世界觀的一部分,是不可能改的。那麼合著當年和北野櫻賭鬥的李雪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而且這是虛歲啊,十二週歲的女孩,你就是隔在今天,也不一定就開始發育了啊。主要是,在遂寧縣唐晚雪故事當中,李雪所表現出來的形象,根本就不是十三歲的樣子。而且十三歲的李雪打這樣一架,更是荒謬了,邏輯上太難成立了,過於勉強。
然後再說陳文賢篇這一條,其中已經明確交待了,而且在上官明月篇當中亦有補充——陳文賢篇的故事就是幕後黑手太子在驚雪門習武期間覬覦李雪而有了馴奴的想法,所以暗地中展開了這
樣的實驗,因而陳文賢等七女平安縣發生了這個故事。那麼這個三年的bug又來了,陳文賢篇事了,且最少最少又過了幾個月之後,這時李雪才十六減三等於十三歲。而且陳文賢篇的故事本身就有大半年(這段已經單獨整理,見下文),李雪十二歲,太子從見了李雪開始,經過一段時間的躊躇掙扎(你別跟我說這個可以沒有,人物不能這麼設計啊)、決定馴奴策略、定好計劃從京城到江南可能其他各自地方溝通了七個縣開始實驗、具體到縣裡終於到了陳玉賢這裡……咱就是退一萬步來說,頂了天,太子在驚雪門見到的是十一歲(十週歲)的李雪——這就更更是荒謬了,邏輯上太難成立了,過於勉強。
所以不得已,這裡明確描寫為“三年前”這個bug,咱起碼要給改成一年前。女生髮育得早點,十五歲的李雪有個獨當一面的半大人的樣子,跟北野櫻打那種純粹的架,也還合理。太子看到的是一個“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的青春期李雪,也能說得過去。
唉,其實就是改成一年這樣也不怎麼樣,經不起較真——只能說這書的底子太差了。當然,還有再提到這個時間戳的地方也要跟著全部修改。
那麼具體修改到一年還是幾個月呢?捉襟見肘的我們當然要顧忌一下李雪篇提到打架和唐晚雪篇發生打架的具體時間了。提到的時間,是李雪篇開篇,當年五月,五月初,至少也是五月上旬。而發生的時間是唐晚雪三女的故事得到解決,在這原文亦是有相當的時間戳的。前期的零碎日子先不談,在誘翻供之後,三女到徹底馴服展示那一波,多少有點兒時間,少則幾天,多則十幾天一個月;然後之後又是明確的“三月以後”。過了三個月,“終於熬到了時間,本以為凌遲處死的時候到了”,非常明顯,這裡指的“時間”、“時候”就是我們常說的“秋後問斬”,雖然這裡被判的是凌遲千刀萬剮而不是砍頭。
秋後問斬是中國古代與季節相關的死刑執行制度,其概念源於《禮記·月令》中“涼風至,白露降……用始行戮”的記載。西漢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提出“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的理論,成為秋冬行刑的依據。也就是說,因為要考慮季節是否合適這一原因,死刑判決以後,應當於“秋後”執行。拿具體例子來說,明清時期死刑分為立決與秋後決兩種。“立決”也就是常說的“斬立決”,相當於現代的“死刑立即執行”;“秋後決”也就是常說的“秋後問斬”,相當於現代的“死刑緩期執行”。“秋後決”通常被視為現代死刑緩期執行的雛形。
注意,凌遲與斬首,區別在於方式,只管“怎麼殺”,跟“什麼時候殺”沒有關係。尤其是遂寧縣這裡,“正常”判決下來的凌遲,雖然也是屬於“十惡”,算“不睦”這一條,但是跟“謀大逆”、“謀叛”尚且差著事兒,也就是最高一級的“謀反”能來個凌遲立決了。
既然確定遂寧縣的這個時間戳就是“秋後”了,那麼“秋後”有沒有具體的時間呢?當然有了!我們前面說過了,七、八、九為秋,既然是“秋後”,那麼,很顯然,就是九月暮秋以後,從十月初冬開始執行。
在歷史上呢,西漢時期行刑的時間在
農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執行的時間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唐代這一規定一直為後世採用,直到清末。遂寧縣的這個時間戳是熬到了時間,覺得時候快到了,我們就定在九月末、十月初。
那麼此時到五月上旬回憶的時候,就有至少七個多月,或者也可以再延上一年,一年零七個多月。所以討論了這麼久的這個串聯起全部內容的bug,我們最合理的選擇就是把李雪篇介紹北野櫻時關於兩人相識的回憶由“三年前”改成“七個月前”或者“大半年前”。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
因為李雪篇能改得,那唐晚雪篇卻改不得,我們當然也可以把硬生生佔了三個多月、差不多四個月的唐晚雪篇的時間戳改一下。正月畢竟剛過完年,還有點兒太趕了,那麼二月、三月、四月,把時間線稍微壓縮一點,再多修改一下,用這三個月跑完故事,在四月底發生北野櫻和李雪的賭鬥,那麼到第二年《玉掌鎮三江》正文李雪篇講“一年前”,也相當通順。
但是時間線這樣一改,顧頭不顧腚,另一邊又出問題了。
北野櫻篇個人主線好說,這玩意誰也不挨著,只有一些間接聯繫,好圓。但是注意陳文賢篇,陳玉賢在遂寧縣出場於唐晚雪篇的開頭,那麼就是二月。我們得考慮陳文賢篇事了以後,到陳文賢正式行走於江湖打出名號,因而有了陳玉賢被捉,能不能趕在某一年的二月份發生。
關於陳文賢篇,這一篇前面我也說了,私以為這是最能集中最具代表的一部單篇,水準相對最高。此篇在情節上波瀾壯闊、抑揚頓挫,時間線也咬得比較實在。不過,就是時間戳出現得非常晚。
陳文賢篇自陳玉賢被設計誣陷開始,只講到這個時候的季節氣候是能在“溪邊浣足洗衣”,考慮到背景在江南,這個時間範圍還是蠻大的,只能說大概率是夏天。但是夏天三個月以外,往前春暖時節、往後秋暑時節,再考慮到趁著中午、下午的時候,範圍真是太大了。而且從後文陳玉賢過堂之後,沒出現本系列經典的“午休”,初步拷打的過程又是光打了腚板,壓下牢去無事就睡了,可以判斷,很顯然事情是發生在下午的。不過即便考慮到腳程問題,橫向對比其他的過堂事件,陳玉賢還是比較能睡的……不是,陳玉賢還是更偏向下午靠近傍晚出事,且最好是晚春時節,最合適——當然這些細節上的東西都有的圓,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設定在晚春最合適;條件不允許了,那就不必要兼顧這一點了。
我們將這一天,設為x月y日,當晚隋公子智設印度神油(我給改成了天竺神油,看著順眼),陳玉賢被迷姦。次日,即x月y+1日,陳玉賢驗身,被定罪。再次日,即x月y+2日,陳文賢探監,以身代受,當晚帶著陳玉賢越獄;陳玉賢被送走,陳文賢重新被捉,受殺威鞭(文賢姐真是勞模)。再再次日,即x月y+3日,三堂會審。
再往下,按原文是“過了月餘”的又一次審訊當中,陳文賢招供出了武玲妹來。過了月餘,那就是一個月多上幾天,即x+1月y+3+3日,武玲妹當天被捉了來,和琪聞訊當時趕到營救然後一起被拿下(她真的,我哭死)。當晚的二女複審當中,武玲妹招供出了三岔
路來。紅袖坊坊主穆紅梅,還是當晚,趕來探監和琪,然後發現女兒沈君瑤此時已經被捉被虐了一會兒了(想不到吧);還是當晚,白素揚接到穆紅梅的字條,一起被騙進了大牢來。
啊,原來平安縣隋縣令才是真正的勞模!
雖然這個平安縣的名號是我而非原作者給明確下來的吧。
注意這裡,白素揚出場以後提到了“已然是立秋時節”,但是這裡我以事後諸葛亮的身份說一下:如果應用這個少有的精確日期的時間戳,那麼很快就能解出x和y來,但是往後繼續排遂寧縣唐晚雪和不知道幾個月以後的上官明月篇、李雪篇,根本就沒法排了,只能再往前朝著遠離邏輯過於勉強的方向。而且這個時間戳也與本篇內的其他時間戳衝突,自相矛盾,又是bug。只有把這裡的立秋改掉,協同上本篇以內的其他時間戳,這樣本篇以內互相遷就,可以自洽了,然後篇章之外也能做到有通順的空間。這裡我作為事後諸葛亮,說明白了啊,這個直接改了啊,我們這個論證過程沒必要走那些冤枉路。
然後“次日傍晚”,即x+1月y+3+4日,陳文賢再再再再複審。白天時間顯然是用來驗證昨晚(可能都半夜了)武玲妹招供的內容了,而且隋縣令玩完了沈、穆、白怎麼也得後半夜了吧——這還是兼顧白素揚這回晚上是幾點起來加班的問題,其實玩到天亮比較合理——白天得補覺啊。
接下來,繼續看原文,就是直接“三個月以後”,也就是x+1+3月y+3+4日“以後”,這時出現了陳文賢篇最重要的時間線根據——陳文賢懷孕了。這個時候,按原文說,“她三月前受孕”,“陳文賢掐指一算,正是她去探望妹妹的前夜與丈夫合歡”——這裡就又有bug了!這一個自然段在開頭剛說了“三個月以後”,到了自然段的結尾就說“她三月前受孕”,那麼懷孕的時間不就是前邊的那一天嗎?不就是“次日傍晚”,即x+1月y+3+4日,陳文賢再再再再複審這一天嗎?
而“正是她去探望妹妹的前夜與丈夫合歡”這一天是哪一天呢?答案是x月y+2日這天,陳文賢探監,以身代受,當晚帶著陳玉賢越獄——這天(原來文賢姐被我稱為勞模的這一天同時還順手懷了個孕,更勞了)。由x+1月y+3+4日(以後)減x月y+2日可知,這裡“三個月以後”的說法,至少多了一個月零著五天的時間。這裡我把“三個月以後”改成了“將近兩個月過去”,減少了一個月,又彌補上了這五六天的差距。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把“她三月前受孕”改成四個月,一樣能圓。但是我以事後諸葛亮的身份告訴你,孕婦線不好寫呀,選擇改成四個月百害而無一利。
好了,到此為止,中場休息一下,我們再從頭捋一遍我給修改了之後的時間線。
x月y日,陳玉賢被誣陷,當晚被迷姦。
x月y+1日,陳玉賢驗身,被定罪。當晚陳文賢與丈夫做愛,併成功懷孕。
不過,不管是按照現代醫學還是傳統中醫理論,懷孕都得以著床論;而做愛之後,精卵相遇受精、胚胎入宮、發育成囊胚,“懷孕”離“那次做愛”總得有6到8天左右的時間。不過這裡本身懷孕的時間判斷就是估計的,人類的個體差異又
那麼多,到底是懷了三個月還是兩個月零二十幾天,到底是這天做的愛還是再往前幾天的,你換成當代全套的醫學連設備都上來,也不定能判斷完全準確。而且陳文賢、陳玉賢又是窮苦人家的女子,生活最底層的貧農階層,像這種在滿清顯然是沒有學上的,而且考慮長期各種禁令壓迫著,導致認幾個字、算幾個數的能力也兩說著。陳文賢有那個“師父”的經歷,就已經超越了同階層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人了,但是總體的文化水平在可以大體估計而不能精確這個問題上是合適的。
x月y+2日,陳文賢探監,以身代受,當晚帶著陳玉賢越獄;陳玉賢被送走,陳文賢重新被捉,受殺威鞭。
x月y+3日,三堂會審陳文賢。
月餘。
x+1月y+3+3日,陳文賢招供武玲妹。武玲妹當天被捉了來,和琪聞訊當時趕到營救然後一起被拿下。當晚的二女複審當中,武玲妹招供出了三岔路來。紅袖坊坊主穆紅梅,還是當晚,趕來探監和琪,然後發現女兒沈君瑤此時已經被捉被虐了一會兒了;還是當晚,白素揚接到穆紅梅的字條,一起被騙進了大牢來。
x+1月y+3+4日,陳文賢再再再再複審。
將近兩個月以後。
x+3月y+2日,陳文賢懷孕約三個月,加了胎兒的因素,最終招供陳玉賢真實下落。
往下,再看原文,視角轉到了京城沈國公府,“師父”出場,接到消息以後派位於平安縣的鄰縣的臨縣(好名字)的崔欣誼前去救援。在這場戲中透露出了一個時間戳,“時間已經是秋末”。此時我們可以根據這個時間戳對一下前面白素揚的“立秋”,從立秋這個節氣到秋末,退一萬步來說,能算它將近三個月的時間。
白素揚這天是x+1月y+3+3日,加將近三個月撐死就是x+4月y+3日,考慮上從京城傳信過來再到崔欣誼準備完畢,再給個十天,也就是x+4月y+13日。注意,國公府裡是注意到了事態緊急的,所以師父也是直接下令傳最近的臨縣的崔欣誼。如果稍遠一點兒,到大一點的地方,比方餘杭省城,這是一個勢力正常會佈局有據點的地方,而不是某個平平無奇的小縣城。這樣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大幅縮短救援者的距離,減少路上消耗的時間。而從京城往江南的臨縣傳信,飛鴿傳書就好了,鴿子用的時間可能比救援者從最近的大據點趕到平安縣、臨縣一帶還少。加上崔欣誼觀察的“這幾日”,算十天已經非常多了。
那麼救援這天的x+4月y+13日,距離x+3月y+2日的陳文賢招供出陳玉賢真實下落只有一個月零十一天。
這一個月零十一天需要走完什麼劇情呢?縣裡制訂計劃,選好隊伍,遠赴他鄉抓捕陳玉賢;一來一回。回來以後即便陳玉賢當場臣服,也要有個訓練的時間,而且到這個時候是能在太子面前展示的;太子要來他也是提前一段時間就說了,還不至於一二天之間搞突然襲擊。
那麼解決這個時間的關鍵,是陳玉賢到底藏到哪裡去了呢?
唉!《玉掌鎮三江》系列地名的混亂bug魔幻程度,比起時間線問題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以後咱再詳說,其實這篇裡邊的地名就已經是修改過的了,但是我們還是留著下一篇吧。
按照陳文賢篇當中的說法,陳玉賢是在靳縣——這是非常確定的。按照常理來說,這個靳縣顯然就是北野櫻篇故事發生的靳縣——這是小說,起名沒有這麼起的,它就是同一個。靳縣不知道在哪兒,但是離清朝和蠻荒的邊境不遠,畢竟北野櫻揹著林洛嫣冒著雨就走回蠻荒去了。
那麼你可以算一算,位於江南的平安縣到哪個邊境能近一點。
另外按照武玲妹招供的說法,餘杭,也就是杭州位於平安縣的西北方向,那麼平安縣顯然是紹興轄下的某個縣。
同時就是這段武玲妹的說法,三岔路通往餘杭省城、靳縣和李家莊,合著靳縣顯然也是在浙江省唄?那你這個清朝比起東晉的十六國、五代的十國可差遠了。
其實這是作者設計上的bug,這裡的靳縣名字錯誤,實地跟北野櫻篇的靳縣不是同一個。在陳文賢篇的結尾說,“陳玉賢在靳縣已經有了新的心儀男子,在沈府養好刑傷便回到靳縣去了”,然而後續(時間線順序,而非作者創作順序)在北野櫻篇番外的唐晚雪篇當中,陳玉賢再次出場的時候,就變成遂寧縣了。沒錯,前面我們已經提了很多次“遂寧縣”了。
那麼陳玉賢是藏到了遂寧縣嗎?遂寧縣,就是今天的四川省遂寧市,屬於省轄的地級市,別稱斗城、遂州,位於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 ,與重慶市、成都市呈等距三角;是成渝經濟區區域性中心城市,四川省現代產業基地,以“養心”文化為特色的現代生態花園城市。
遂寧市是巴蜀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觀音文化重要的發祥地,被譽為“中國觀音文化之鄉”。東晉永和三年(347年),桓溫平蜀後,置遂寧郡。寓意“平息戰亂,遂得安寧”而得名。歷為郡、州、府、專署和縣的治所,1985年,設立遂寧地級市。有“東川巨邑”“川中重鎮”“文賢之邦”“東蜀都會”之稱。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洪武年廢路改府,省州改縣,後又廢府改州。布政司使下設府、州和縣兩級。遂寧州降為遂寧縣。清朝時候,遂寧也一直是遂寧縣。
而且在遂寧縣令徐鈞的口中我們也能得知,遂寧確實是在四川;結局的四川巡察使張集馨同樣也能證明。
好傢伙,從浙江到四川,甭說等秋末冬初的時候太子來了,過年之前你能把陳玉賢弄回來,我就敬您是白龍馬——啊,是“八部天龍馬”——第二。
顯然,即便是排除了所有錯誤答案之後,我們推理出了正確答案,遂寧縣這個地名還是不對!是根本沒法兒對!
別忘了陳文賢肚子裡頭還有一孩子呢!她是懷孕三月的時候招供的,真遠征四川走一趟,陳玉賢回來當場晉升為小姨。
哎呀!想當年平安縣隋縣令拷問陳文賢抓陳玉賢的時候也沒有我這麼費腦子啊!!
“遂寧縣”這個傳說中的地方怎麼辦?那我又只能筆削修改了,既然要改,那麼它到底多遠多近可以由劇情的需要進行確定。而劇情是怎麼需要的呢?按照白素揚當天是立秋的話,需要用一個月零十二天需要走完:縣裡制訂計劃,選好隊伍,遠赴他鄉抓捕陳玉賢一來一回;回來以後即便陳玉賢當場臣服,也要有個訓練的時間;然後最好還得再勻出點兒彩排的時間來。哪怕我們考
慮上坐船之類的,或者最省時間的飛鴿傳書至當地抓捕,然後甲乙兩地衙役同時出發、中間接貨,總之兩地不能太遠,這樣理想模型下是十天以內的腳程。但是考慮到劇情當中陳文賢武玲妹等人倉促的安排,顯然確實無法提供準確的抓捕信息,還得框定一個大致範圍慢慢抓——這就扯得遠了去了,更沒有路程上的時間了。而且越近了不光省路程,越近越熟悉了也越好慢慢抓捕。
但是我們再從事畢以後的“遂寧隱居”來考慮,還真不能太近了,設定近了那麼後續這段劇情就是自投羅網了。你要是真從浙江到四川遂寧,那隱居當然沒有問題;但是隱居沒有問題正是因為距離,而距離在這裡,那麼劇情等不了、陳文賢肚子裡的孩子也等不了。
這是前文以事後諸葛亮所說的“立秋”得改的原因之一。
我們把立秋改掉,乾脆改成夏天,只要比立秋前上一個月,一個月零十一天餘成兩個月零十一天,距離中等,時間中等,就比較充分了。
那麼從靳縣到遂寧縣,再把整個的四川戲份改掉,我們改哪裡合適呢?
這就要距離合適,不遠不近,能被捉,可以選擇隱居。最好這個地方還有適合隱居的條件。
我挑來挑去,看中是遂寧縣的“雙胞胎弟弟”——遂安縣。雖然現在我們是在講時間線的問題,但是這個地點的問題還是要一併講清楚的。
遂寧、遂安,一字之差,且“寧”和“安”本就是近義詞,這就可以叫“雙胞胎兄弟”。四川有個遂寧、浙江有個遂安,這簡直就像三次元有個香草美人、二次元有個神裡綾華一樣,這就是叫天作之合、琴瑟和鳴。
遂安縣,舊縣名,位於今浙江省淳安縣千島湖景區。1958年11月1日,撤銷遂安縣建制,將原遂安縣與淳安縣合併,定名淳安縣。遂安當嚴陵上游,東望臨安,西通姑蔑,南連寶婺,北接新都。其縣治則婺峰環其前,五獅擁其後,襟帶武強、龍渡諸溪,肘臂六星、文昌諸閣。雖不通大驛,實浙東勝壤也。說白了就是境內多山,交通不便,經濟也相對不發達。
雖然查一下地圖,從紹興到淳安只有兩百多公里,也就是四百多里,換算為平安縣到陳玉賢的具體隱居地,咱們繞過千島湖去,頂了天也就是五百里,確實不太夠遠,馬馬虎虎吧。但是古代的交通畢竟更差,尤其是多山的地方,沒有村村通工程之前,山地地方真的是“山高皇帝遠”,更何況一個平安縣令呢?
所以我把陳文賢篇中雙重錯誤的靳縣和北野櫻篇番外部分唐晚雪篇的遂寧縣全部改為了遂安縣,當然還有連帶牽扯的譬如說省的變化。
那麼武玲妹招供中的三岔路通往餘杭省城、靳縣和李家莊也合理了,把雙重錯誤的靳縣改成一個餘杭附近的地名,不要改成正確的遂安。這樣武玲妹的供詞就是往西北近處大城市引導,而實際是西方略偏一點兒南的遠處窮鄉僻壤。畢竟你東邊是海啊!往西北引導就已經做到極限了。
現在一切都改順利了,繼續往下捋時間線。那麼此時是十月初冬,崔欣誼來平安縣救援。這個時間戳與我們的xy時間找不到直接對應,那麼就繼續再往下順。救援之後,各人的命運接有所交待,其中陳文賢一年之後生下一子。好了,又是bug!
一年之後
生下一子?你就是現場懷孕,從做愛這一步開始,它也用不了一年啊。——當然你們那好幾個月一兩年都懷不上的另說啊,這裡舉例子是理想情況下,即十月懷胎加上前面說的著床的這幾天。
而且這裡陳文賢在獄中發現懷到三個月以後,還有時間線;就是從獄中的三個月算也就剩七個月了。而且之後的時間線沒有流產之類的事兒,更沒有文賢得救之後再尋新歡的劇情,孩子就是原配丈夫,就是前來探望玉賢前一天晚上懷的。
順便說一句,救援行動當中,陳文賢的丈夫與隋縣令和眾獄卒(可能還有衙役)同歸於盡,這個從著床那天算起,也真是經歷了全程的遺腹子真是最好的結局。
這裡如果是說從事件開始,隔了一年,生下一子,還稍微正常一點兒,但是也符合現實。
至少在三江世界觀裡,雖然武學是萬能的神通,但是沒有延遲保胎這一說,而且陳文賢的武學是得救之後才步入一流高手的。
這裡必須要改成從x月y+1日,“陳玉賢驗身,被定罪。當晚陳文賢與丈夫做愛,併成功懷孕”這天數十個月之後的時間。
天吶!我的勞模文賢姐姐能在身懷六甲的時候晉升一流高手,這裡再次印證了《玉掌鎮三江》本系列作品的核心論點——是什麼,請回答。你不會不知道吧,不會吧、不會吧?!
好了,走到這裡,終於跟我們一開始的目的,跟遂寧縣唐晚雪篇接上了(最後一次寫遂寧啊,以後就寫我修改之後正確的版本遂安了)。
陳玉賢出場時是十九歲,這個年齡雖然在整個陳文賢篇當中不是非常堅定,亦有很多寫了錯誤成了bug的地方,但是經過統籌考量,十九歲還是合理的,所以我們就確定為十九歲,並且把不符合十九歲的矛盾之處全部改掉。而且陳玉賢還有一個“陳文秀”版本的名字,也得改。
多說一句,大部分角色的年齡其實都有問題,都是前後矛盾有多個說法。所以大部分都經過了我各自獨立的統籌考量再全部結合起來互相印證,之後確定其中最合理最可信的版本,最後全書上下統一修正。
因為陳玉賢出場的時候是十九歲,且立刻就被迷姦破身了,之後在牢裡雖然時間是七女當中的最短,但是也沒少做。所以在遂安縣出場的“一臉英氣的少婦”的形象,並不足以作為切實的推論的依據,只能作為參考。此時我們能拿來推論的就是出場在臺詞當中的陳文秀了。
彼時陳文賢顯然已經是正式行走於江湖、名聲在外了,這是得救、練武、生子、坐月子(如果一流高手還需要的話)、從京城返回江南之後,怎麼著你得有個一兩個月打出名號吧。
那麼我們此時從這兩頭往中間推。
已知九月底、十月初秋後問斬,減一個明確的三個月,再減一個“少則幾天,多則十幾天一個月”的一段時間,那就是六月中上旬或者五月底。那麼再看陳文賢這邊,有一兩個月打出名號;從京城到江南,京杭大運河就得一個月——作為參考;坐月子,女俠你怎麼也得坐坐吧,雖然可以不一定坐幾天。總而言之,我們算三個多月到四個月的樣子。那麼陳文賢生子就是定在在二月底吧。
——好了!
現在,我們就知道陳文賢懷孕的x月y+1日是四月底的某一天了。
具體哪一天,有
一個小的浮動範圍,在這個範圍之內,我們往下推論的日子全部都是合適的,除了白素揚的那個“立秋”,但是這已經最接近立秋的合理答案了,只能更遠,沒法更近。或者你壓縮一下陳文賢的產後恢復時間,但是就沒必要了,改一個立秋的事兒,得不償失。
因為有一個小的浮動範圍,所以這裡我們想要代入一個準確日期作為參考的話,就隨便,按照個人喜好,或者隨便抓個數字,或者使用隨機數生成。這裡我們取y等於20,來完整捋一下。
x等於4,y等於20。
四月二十日,陳玉賢被誣陷,當晚被迷姦。
四月二十一日,陳玉賢驗身,被定罪。當晚陳文賢與丈夫做愛,併成功懷孕。
四月二十二日,陳文賢探監,以身代受,當晚帶著陳玉賢越獄;陳玉賢被送走,陳文賢重新被捉,受殺威鞭。
四月二十三日,三堂會審陳文賢。
月餘。
五月二十六日,陳文賢招供武玲妹。武玲妹當天被捉了來,和琪聞訊當時趕到營救然後一起被拿下。當晚的二女複審當中,武玲妹招供出了三岔路來。紅袖坊坊主穆紅梅,還是當晚,趕來探監和琪,然後發現女兒沈君瑤此時已經被捉被虐了一會兒了;還是當晚,白素揚接到穆紅梅的字條,一起被騙進了大牢來。此時距離立秋約一個多月。
五月二十七日,陳文賢再再再再複審。
將近兩個月以後。
七月二十二日,陳文賢懷孕約三個月,加了胎兒的因素,最終招供陳玉賢真實下落。
然後接京城國公府,大約九月末,我們算它九月二十五日,那麼約十天之後的得救就是十月五日。
那麼從文賢招供到七女得救,約有兩個月零十天有餘的時間——其實在前邊我們就依靠假設推論過了,起碼這就合理了。
而且我們再看陳文賢懷孕這條線,七月二十二日,陳文賢懷孕約三個月,最終招供陳玉賢真實下落,此時已經過了孕早期,再加上女俠的身體素質,所以即便繼續做馴服以後的各種刑虐淫戲訓練、表演,也可以不流產。到了太子出場的十月初,此時懷孕五個月零十天有餘,非常安全,沒有到危險的孕晚期;且肚子絕對還沒有到那種鼓到不忍心的地步。可能有些人喜歡孕肚相關的東西,但是還是少數派,而且不符合本書的風格。
但是!psw這個玩意!竟然在三個月到生子這個期間,完全忽略掉了陳文賢同志還在懷孕這件事兒!
完全沒有,任何的體現。
這當然又是bug,而且不是單個的bug,是一大片的bug。唉,我又把這一段按著陳文賢新寫了一遍。
好了,好了,算了,算了,反正總算是讓我給改合理了。
現在我們再看一下我千辛萬苦歷經九九八十一難,修成的正果……啊,修正的成果!
第零年,李雪十三歲,太子因貪戀李雪的美色,逐漸變態。
注意北野櫻篇的主線,只能接於遂安縣之前幾個月到幾年,彼時的北野櫻是十六歲,可以根據這一點作為定年的考慮,但是還是隻有參考作用。出於對於作品的觀感考慮,我以為的是接在第一年,同時或略早於陳文賢篇最合適。
第一年,太子謀劃完畢展開行動。四月底到十月初,陳文賢篇平安縣的故事。十月初七女得救,來到國公府發育。李雪十四歲。
第二年,二月
底陳文賢生子,一兩個月後正式行走江湖,在江南劫富濟貧、行俠仗義。五月底遂安縣蔣家鄉案發,陳玉賢亦在此時被捕出場,開始唐晚雪三女的故事,歷經了將近四個月,在九月底由北野櫻出面解決。此時北野櫻與李雪相識,賭鬥過後北野櫻成為李雪的侍劍。李雪十五歲。
第三年,六個月後,四月份上官明月回國,陷入大牢。月餘即五月份李雪出關,前往餘杭公堂,開始《玉掌鎮三江》正文,此時距離李雪和北野櫻初始為七個月有餘。
可以看出,都是天氣轉暖以後開戲,到冷的時候就玩完了。
既然時間線現在終於修正完成,那麼我們終於可以進行封頂大吉的一步了:把小說作品的時間線與現實對接起來。
到了《玉掌鎮三江》的大結局,太子奕緯終於是死了。對應的就是歷史上道光的長子愛新覺羅·奕緯於道光十一年病逝。不過還有bug,道光十年(1830年)十月,太子奕緯因染病未痊癒而住在圓明園;道光十一年(1831年)四月十二日未時因病情反覆而病故,追封為多羅貝勒,喪禮依照皇子之例辦理,並且派總管內務府大臣寶興經理喪事,後宣宗賜諡曰“隱志”。對應到《雪月劍》當中,就是上官明月剛被捉的時候,奕緯就在北京病逝了。
當然這個問題可以圓,但是沒必要改。
不然你要麼在獄中過年,要麼就是年後這有限的幾個月展開《玉掌鎮三江》正文李雪篇,時間太過倉促,季節也不合適作為舞臺。
奕緯還是很有意思的。
他是道光帝的長子,更是嘉慶帝的長孫。他的母親和妃輝發那拉氏,是道光帝還在當皇子時府邸中一名給人端茶倒水,地位低賤的丫鬟。二阿哥旻寧(即後來的道光皇帝)並沒有體會到初為人父的快樂,相反,他羞愧得無地自容,他認為這個孩子的降生毀了他平時循規蹈矩,光明正大的形象。而年邁的嘉慶皇帝卻欣喜若狂,這是他的第一個孫子,他封這個丫鬟為二阿哥的側福晉,同時十分寵愛這牙牙學語的孫子。在嘉慶帝的一次生日上,他興高采烈,封奕緯為“多羅貝勒”。
然而後來嘉慶以後,道光即位,奕緯就徹底不被重視了。
道光九年,皇次子奕綱、皇三子奕繼相繼夭折,整個局勢由三足鼎立變成了一峰突起。在道光帝眼中,多年來被自己忽視的奕緯成了唯一的希望。但由於道光帝多年對奕緯的忽視,讓宮中眾人也都忽視了奕緯。奕緯早就養成了放蕩不羈,頑劣調皮的性格。沒有一點皇長子的尊貴與修養。此時,道光帝嚴厲的教導與無微不至的關心,反而成了奕緯的負擔。
奕緯病逝於道光十一年,即《雪月劍》第三年,享年二十四歲。而皇次子奕綱、皇三子奕繼相繼夭折的道光九年,就是《雪月劍》開始的第一年,奕緯時年二十二歲。顯然,在《雪月劍》世界觀中,從第零年,即道光八年奕緯見李雪之後,二十一歲的常年不受重視的皇長子不單單是籌劃了馴奴的計劃,還有政治的謀略。
可惜邪不壓正,奕緯的計劃最後破滅,身死於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
奕緯死後不久,道光十一年六月初九日以及十五日,皇四子奕詝和五子奕誴相繼降生。
道光二年十五歲的奕緯大婚,可大婚八年都不曾生下一兒半
女。不用問,那年李雪才七歲,但是餘杭第一美人上官明月二十四歲正好年華,對於十五歲青春懵懂的奕緯來說,那真是夠了。
順便說一句,1829年,道光九年,《雪月劍》第一年,立秋在七月初九,與我們推論的五月二十六日差了一個多月,所以我說立秋無論如何也得改嘛。
總之就是1828年開始謀劃,1829年前置實驗之一就是陳文賢篇,1830年北野櫻與15歲的李雪相識,1831年《玉掌鎮三江》正文、奕緯身死。
你想要跟歷史上的每一天對應起來,也不難。
目前確切的時間線,就整理到1831年五月李雪登場,再往後就是《玉掌鎮三江》正文,李雪篇的時間線了,就是幾個月,也沒有再跨年。時間線就寫到這裡,就是因為現在這一部分還沒整理完,只能等以後再說了。
唉,這裡也能看出不少來了,這文滿坑滿谷都是錯別字病句病段,一百字過去前後就能出矛盾bug,隔上兩章就得重新編寫統籌,再加上時間線地點這種根骨級別的摸索與重置……
平均下來,我改完十萬字的稿,用的時間絕對不低於我像《飛機杯姑娘》、《第五個季節的花期》那樣水準,寫個十萬字的小說。
而且我的碼字速度屬於最慢的那一批,佔據主流生態位與頂端食物鏈的眾位AI作者咱們不算,正常的寫手一個小時一千多已經是跌破底線了。
我還達不到呢。
然後再再往後,就是“尾聲”部分,幾個小短篇,最後我再統寫上幾章大結局,將《玉掌鎮三江》系列文章編纂為章回體小說《三江雪月劍》的初步工作就算完成了,這樣香草堂丙午《三江雪月劍》百回全本就刊刻成功了。
這一篇,《雪月劍》編纂錄之一(並序):《玉掌鎮三江》歷史時間線,將放在《玉掌鎮三江》系列當中。pixiv的《玉掌鎮三江》系列是我本人整理發佈的,互聯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以章節為目錄的閱讀全本。而我現在編纂《三江雪月劍》一書則是同樣在pixiv賬號下的《雪月劍》系列,因為pixiv的尿性,我決定只發正文,連序言都兩說;這樣第一回就是對應編號第一篇,到第一百回就是對應編號第一百篇。